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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永基集團旗下主力打手的醜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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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的文章 沈寂到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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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的越兇錢若越多,YM想必很喜悅。

求主憐憫你rawls ,謹慎自己發言。

Ralws您在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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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除了「自我想像良好」的「推論」之外,到底有沒有實際的「證據」? 您說:2012年4月16日「眼睛」在〈還有繼續做戲的〉一文轉貼ZH姊妹〈請為楊昱 民禱告〉公開信仍在,該信指出YM受洗就可被聖靈充滿的主張違反TJC信條。 是的,趙雲霞姊妹的觀點認為「YM受洗就可被聖靈充滿的主張違反TJC信條」。但是請問趙雲霞姊妹的觀點能不能代表整體TJC?還是您Ralws的觀點能夠代表整體TJC?照TJC的規章與「體制」,真理研究會的決議才微為代表TJC!請問您是不是又在「自我想像良好」? 您說:至於YM在〈真理事件大事記〉一文指ZH姊妹評〈真理一次交付,逐漸顯明〉 一文我雖未曾拜讀,但不難想像其內容應是批判YM所主張可以「超越使徒的領 受」這種錯誤的真理觀。 又開始在「自我想像良好」了?請問您,如果我們對於真理無法超越使徒的領受,請問您TJC十大信條的中的信本會是晚雨聖靈建立的教會是怎麼出來的?這難道不是超越使徒的領受?這是「TJC信仰社群」重要立教根基,難道是您所謂的「錯誤的真理觀」? 您說:和不流上對ZH姊妹的「網路群毆」早在YM於3月2日轉貼所謂南京簡訊很久 之前就開始.......證明了這大概不是粉絲一時失控,而是「領頭羊」的「身教」所致。 標準的「自我想像良好」+「影射人身攻擊」。一句話:證據何在? 照您的標準,應該也可以說:IA對YM的「刀劍殺伐」早在林彼得當選總負責之後就開始....證明了這大概不是盲目跟隨者一時失控,而是「領頭羊」的「身教」所致。不是嗎? 您說:和不流上疑似「分身」者恐怕不只Faith and Love一人,大家也可以請教3月2日 貼出〈台灣真耶穌教會的羞恥與悲哀〉一文的「園丁」,為何會有聯總給剛果工 人Banyanga的信? 「自我想像良好」+「情報收集落後」。我也有聯總給剛果工人Banyanga的信,難道我也是YM分身?請您去網路上找一找,這封信在FB轉來轉去,根本不是秘密。 您說:事實上,保羅所指「撒但的差役」,就是像YM這種傳二元論異教、更改福音的人, 所以保羅在林後十一4用「另受一個靈」(接受異教和異端的「價值意識」)來形容這些 人。 提醒您:褻瀆聖靈的罪永不得赦免。您可以繼續「自我想像良好」,但是審判台前您該怎麼辦? 請問YM是改了什麼福音?不信耶穌?不信TJC?不信獨一真神?TJC十大信條是改了哪一條?只見IA擅改信條,不見YM背棄TJC。 您說:這和YM那種「懷疑」同工「集團性」攻擊、嫉妒他, 把聯總為維護純正福音規模而不得不作「留校察看」 停職處分醜化為「打壓」YM個人,眼光全放「自己」身上可是天壤之別。 「自我想像良好」+「選擇性看證據」。您應該跟YM感情很好,好到YM想什麼您都知道。原來YM是一個有重度被害妄想症的人,可惜我們都不知道,只有您清楚!真是佩服! 不管IA是不是要維護純正福音,請問IA有沒有按照信徒代表在聖靈感動中定下的規章做事?請問IA的財務情況是不是清楚?請問IA除了打YM外到底有沒有讓TJC進步?IA要打YM可以,請照「規章」!「光明正大」!「不要說謊」! 您說:YM說的是「誰規定只有經由他們的手去使用的錢才算是奉獻給神? 我寧願直接奉獻到聖工需要的地方。經手人直接向我交帳。又快,又到位, 又清楚!相信神必定很喜悅!〈葉子正無聲的一片一片落下〉」。罵的越 兇錢若越多,YM想必很喜悅。 再次「自我想像良好」。其實您才是YM的分身吧!因為只有您知道YM心理在想什麼,我們都不知道。佩服!佩服!看來YM不只有重度被害妄想症,還有精神分裂,在HBL上分身出了一個Ralws! 您可以繼續「自我想像」,但是提醒您一句:審判台前這些虛言巧飾騙不了神,您的用心,我想主知道。

看你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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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wls, 你所言甚是!看你的言論就知道你的毒有多深!! 求主的寶血潔淨你的毒,主的光光照你!

爭論何時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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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得不承認人有許多通病如:

     壞習慣、盲點、自以為是。我們必須時加檢討、常常反省,依靠耶穌的靈才有辦法突破。

作事常存清潔的心、無虧的良心、無偽的信心,時常檢討方法和結果,務求改進。

 

.願我們學習約書亞的態度:

     書五13-14:主不說是幫助約書亞他們,而說他是主軍隊的 元帥。可見是不是主的軍隊,完全由主認定,而非自己認定。在教會裏要謙卑尋求主耶穌的旨意,任何人都不可輕率地自認自己才是屬於主的軍隊,而別人不是,除非已得到主清楚的答案。不應迷信和妄疑免得陷入迷惑;不要輕信以免被騙;不要論斷以免被論斷。常常反省檢討我是不是站在主耶穌這一邊。

 

.接受耶穌的靈對老底嘉教會的勉勵:

     「你要寫信給老底嘉教會的使者,說:『那為阿們的,為誠信真實見證的,在神創造萬物之上為元首的,說:我知道你的行為,你也不冷也不熱;我巴不得你或冷或熱。你旣如溫水,也不冷也不熱,所以我必從我口中把你吐出去。你說:我是富足,已經發了財,一樣都不缺;卻不知道你是那困苦、可憐、貧窮、瞎眼、赤身的。我勸你向我買火煉的金子,叫你富足;又買白衣穿上,叫你赤身的羞恥不露出來;又買眼藥擦你的眼睛,使你能看見。凡我所疼愛的,我就責備管教他;所以你要發熱心,也要悔改。看哪,我站在門外叩門,若有聽見我聲音就開門的,我要進到他那裏去,我與他,他與我一同坐席。得勝的,我要賜他在我寶座上與我同坐,就如我得了勝,在我父的寶座上與他同坐一般。聖靈向衆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啓三14-22)

 

.對聯總停職聯總負責人楊昱民傳道之省思

   1.關於違背真理部分

      1)「撒但自存論」真理研究委員會雖有指出不合本會信仰(聖經要道),但同樣違背聖經要 道之真神稱呼(耶和華),本會不是一直在講台和著作上使用嗎?從來也沒有人受過處分。而且真理研究委員會也未盡責地憑愛心指正楊傳道真理研究上的錯誤。

      2)楊傳道有無堅持「撒但自存論」而否定本會基本信仰?

      3)楊傳道有無公開宣導「撒但自存論」或者引誘或強迫信徒接受之?

      4)「撒但自存論」有害本會信徒靈命之具體事證為何?是楊傳道親自引起的,還是經別人的傳播 引起的?

      5)「撒但自存論」只是真理研究題目,如冠以「傳異端」之心態,豈不讓人承受不起?

   2.關於違背真理的其他部分

      楊傳道有無否定本會基本信仰 之具體事證?

   3.關於違背規章細則部分

     有無經當事人的確認?

   4.停職處分有無經合法公開透明之審判(給人的印象似乎是暗地裏)?有無給被控告者答辯之機會? 

    

   5.關於非洲法語區專款結餘的爭議有無把收支明細給相關人看,以昭公信(財務應該公開透明)

   6.聯總負責人會似乎已違背聯總規章第1章第4節第10條:各國教會代表大會之職責包括彈劾、罷免聯總負責人。可見彈劾罷免聯總負責人之職責屬於各國教會代表大會而非聯總負責人會。楊昱民2010年被選連任聯總負責人是以當時的現任聯總負責人身分而非以聯總傳道人身分。

   7.停職處分有無本着主耶穌:

       壓傷的蘆葦,他不折斷  將殘的燈火,他不吹滅。          ~馬太福音十二章20~

                                                                                               

       對楊昱民傳道事件的個人觀點       許慕德

.起因

    整個事件因「魔鬼」而起。

1.          既然魔鬼是犯罪的天使早已是本會的定論:聖經要道第四章 

 

   .魔鬼的來歷為何聯總還要求研究「魔鬼的來歷」?動機到底為何?

2.          同樣的道理「耶和華」不是神的本名,已是本會的定論:聖經要道第二章

 

  .耶穌是神的名

     1.耶和華不是神的本名

為何到現在還在為「耶和華」而爭論不休?

而台總對聯總的決議:讀舊約時「耶和華」應讀成「主」才適當,也未完全執行。

3.          針對「真神的名字」及「魔鬼的來歷」會造成本會如此大的紛擾,無非是對本會所主張合乎聖經真理的道理沒有足夠的信心,仍會受基督教界有些論述的影響所致。其實本會對上述二議題所主張的道理,原則上是對的,大致上也合理,但不是非常完備,其實只要稍加補充修正即可,不必大動干戈。

二過程

1.          只是真理研究的題目,不是定論,照聯總的指導,理應限在真理研究委員會內討論,不當在外發表、討論,更不宜在公文上討論或評析,因公文有法律效力且具公信力,理應謹慎處理。單就在公文上作純粹的討論言,照聯總所示,已相當不宜,何況若加上個人情緒的因素,就會讓事情變得複雜,難以控制,這豈不是損己而利魔鬼嗎?

2.          真理研究委員如對真理研究的論據或結論有所質疑時,以應當面出於愛心地指正或建議,似不宜背後不負責任地放話,以維同靈之親,彼此得到造就,也讓眾信徒得到造就。

.結果

事出有因,加上魔鬼的搧風點火,以一些有的沒的之渲染工夫加乘,自然效果相當可觀。相信聯總負責人都是有智慧的,必能正本清源,化繁為簡作出主耶穌所悅納而符合本會眾弟兄姊妹所期待圓滿的結局。

.檢討

1.          對於未十分明確的真理討論,不應輕易冠以「假」或「異」字頭。所謂「假」或「異」字頭者,應是對十分明確的真理,「故意」以似是而非的道理模糊,混淆、扭曲真相,並「引誘」或「強迫」別人接受者。

2.          常見時有「真相本非如此」卻因傳話者的「無意」或「疏忽」或「故意」地加油添醋或者斷章取義或者更改原意而致真相不明或大異其趣。所謂無意惹塵埃卻弄得滿身灰塵之故。基督徒的謹言慎行是何等重要,因有時會有「我不殺伯仁,伯仁卻為我而死」的遺憾情事發生,尤其處高位者,其影響更嚴重,所以有所謂懼高症的產生或高處不勝寒之感慨。願同靈們共勉之。

3.          因此,打掃清潔的功夫是不可免的,各人靠着住在我們心裏的主耶穌(靠自己,沒有辦法;靠別人,也是枉然),用水(道理)和火(聖靈)把心打掃乾淨是為首要之務,所謂「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箴四23)

4.          有能力清潔打掃的就趕快去做,千萬不要抱着「隔岸觀火」一付事不關己的心態,甚或火上加油,讓事態更為嚴重。請自問:「我是要去救火,還是去助燃?」讓我們牢記主耶穌的教訓:「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路六31)。碰到火災最首要的工作是滅火,而非「追究火災責任」。

5.          對本會合乎聖經真理的道理主張,我們應放下一切的疑惑,大步向前邁進。「不要疑惑,總要信!」(約廿27)

.感想

   1.所謂魔鬼從起初就犯罪,並不是說真神起初創造天使時就命定魔鬼和附從魔鬼的其他天使們,必須擔任犯罪的角色,然後真神再消滅他們以彰顯神的公義。就像亞當並不是生來一定要先犯罪,然後真神再救贖人類以彰顯神的慈愛一樣。如果犯罪是真神命定的,那就不算犯罪,因不是出於犯罪者的本意。而且犯罪者的行為豈不是正合神意,真神耶穌對犯罪後的亞當和猶大也就不應生氣了。

   2.我們對犯罪的處理態度是否應:

     1)在沒有確實的犯罪證據前,理應無罪推定。

     2)在已知會犯罪後,也要先饒恕有犯意的人,但要事先防範犯罪的發生,如同主耶穌對待猶大一樣。

     3)犯罪的判定是根據行為而非思想。

     4)對已發生犯罪行為的人,也要考慮其犯罪的動機及事後悔改的真誠及懇切而酌予減少刑罰或赦免。「赦免我們的罪,因為我們也赦免凡虧欠我們的人」(路十一4)。真神救贖我們最重要的目的是要除去人的罪惡和死亡而不是喜歡除去犯罪的人。「人子啊,你要對以色列家說:『你們常說:我們的過犯罪惡在我們身上,我們必因此消滅,怎能存活呢?』你對他們說,主說: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我斷不喜悅惡人死亡,惟喜悅惡人轉離所行的道而活。以色列家啊,你們轉回,轉回吧!離開惡道,何必死亡呢?」(結卅三10-11)

   3.我們若自相分爭,如何能戰勝敵人?願主耶穌賜我們信心、愛心、智慧,能體會主的心,順從他的旨意行。願唯一自存的造物主我們慈悲的救主耶穌賜給親愛的楊昱民傳道全家及所有的聯總負責人原有的一切恩典和真理。阿們!

 

 

首先,我要對HBL網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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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要對HBL網主鄭重致歉,我貼文的位置不對,造成別人誤以為是你貼的,請見諒。因我是第一次貼文,沒有經驗,不知應在什麼位置貼文,請告訴我正確的位置,或者,幫我將此貼文移至正確位置?謝謝!

我只是一個HBL的訪客,經過時就停下來看看裡面的東西,看善與惡;正與邪;真理與虛謊的爭戰。聽一篇有神生命,清新舒爽,靈命提昇,讓人深得造就的講道,看聽完了就拜拜回家。

我是主耶穌基督的支持者,不是楊昱民的支持者。只要有人篡奪主耶穌在教會是主、是頭地位的人,我就要反對他。

我是真理的支持者,不是楊昱民的支持者。只要有人的言行違背真理,我就要反對他。

如果楊昱民篡奪主耶穌在教會是主、是頭的地位,言行違背真理,我也要反對他。

只要哪位牧者不是在教會裡自高自大,認為自己是教會的老大,要信徒不論對錯都要一味聽從順服。願意尊主為大,為頭,願意做基督與教會的僕人,凡事按真理而行的人,我都支持他。

在我訪問HBL的這段日子裡我沒有發覺到楊昱民有想在教會中做頭稱王,違背真理的心思意念,言語行為。

反倒是我看見許多事實與證據證明林永基集團的成員們在教會理以謊言矇騙純真可愛信徒的心眼,以假證據陷害楊昱民於不義,用不法的手段逼迫他離開教會。意圖在教會中做主稱王,要眾信徒順服他們的領導,對不順服者就將其在教會的工作解除,然後散播謠言離間無知的信徒遠離他,企圖孤立不順服者,讓他們在教會理無法動彈。這些事實與證據讓我難過生氣,為此,我要做一些事來顯明他們的不義,讓人認清他們的真面目。

我所PO的文章早已是公諸台灣社會的事實,並不是我無中生有的說謊捏造,也不能說我在『人身攻擊』、『毀人人格』。蘋果日報的這篇報導並非八卦新聞,當年此事在華航內也是言之鑿鑿,轟動不已。蘋果日報絕不會對默默無名的小人物有興趣出八卦新聞,但是為什麼卻對小人物的『陳海龍』感興趣做出這種毀人名譽,傷天害理的報導出來?所謂『無風不起浪』是有它的道理的。

請不要轉移目標,引導人將做錯事的目標轉移到『蘋果日報』、『四位華航小姐』。這種移花接木,轉移目標,將錯事推卸給對手的做法,林永基集團最拿手。

惡人在成為惡人之前都是好人,但是以前是好人,並不能說他永遠是好人不會作惡成為壞人。因『證據不足』結案收場,並不是證明他是清白無辜的,只是犯罪證據被消滅,法律不能證明你有罪而已。但是,不要忘了,還有『天知』、『地知』、『你知』。有沒有做惡,神在天上看得清清楚楚,你自己的良心也很清楚。人可以瞞騙眾人,但無法瞞得過神,也無法欺騙自己的良心。人可以瞞騙一時,無法瞞騙永遠。

本文一出,Rawls的反應積極、跳腳憤怒、胡亂想像推測、失去理智的胡言亂語極力栽贓抹黑楊昱民。過去以來,大家對神祕的Rawls是誰有各種猜測,有人說是林永基、柯恆雄、某長老、某傳道、趙雲霞….等等。從Rawls對本文的反應動作與辯文內容來分析,不禁讓我更確認Rawls就是傳聞中的趙雲霞,這招『引蛇出洞』的招式果然有效。

Rawls:根據C弟兄在網路上的自述,他在禱告中得到印證,堅定了他寬恕、不提告求清白的艱難決定。其結果是偷拍的「污名」因為放棄訴訟,一輩子跟著他。事實的真相神知道,若C弟兄果真無辜仍選擇寬恕,神必報償,也見證了基督徒不同於外邦人有仇必報的生命品質。

蘋果日報的報導已經嚴重的毀人名譽,破壞人的家庭。四位華航小姐的控告,已經對C弟兄造成無可挽回的傷害。按理說,一個清白無辜的人,被人無端的誣告毀謗,且被刊登在報紙上公諸社會,名譽遭受嚴重損害,也讓自己與家人受到巨大無比的傷害,應該要尋求法律途徑討回公道與清白。但是,C弟兄卻說經過禱告後堅定他的寬恕,不提告求清白。選擇放棄訴訟,選擇偷拍的「污名」一輩子跟著他。結果讓自己與家人永遠活在『偷拍汙名』的陰影下受人指點譏笑,太太竟也允許他做如此的選擇。

我甚納悶!我更不明白!做這種選擇的智慧從何而來?真是從神來的嗎???為什麼不選擇『還我清白』與『還我與家人的尊嚴』?為什麼不選擇讓自己與家人可以在人面前昂然站立?為什麼不選擇往後的日子過的清清白白與平安無事?這種選擇實在違背常理,非常不智。

真是無辜的,法律絕對會還給當事人清白的。如果我是C弟兄,我絕對會為自己與家人的清白與尊嚴循法律途徑討回來,不成功便成仁。除非,裡面有不可告人的秘密,提告的話,會被揭露的體無完膚,只能忍了吧。

Rawl說得很好:事實的真相神知道,若C弟兄果真無辜仍選擇寬恕,神必報償,也見證了基督徒不同於外邦人有仇必報的生命品質。敢問Rawls,如果C弟兄真的做了惡事,他不是無辜的,神也必報償,請問神將會如何報償他?

我無意做人身攻擊爬糞挖私,只是舉出已經公佈社會的事實,讓大家認清某些人的真面目,並讓他們嚐嚐那些被他們任意加害的無辜之人與家人所遭受到的痛苦滋味因此我試試用『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方法,讓這些人也嚐到被『人身攻擊』、『毀人人格』、『株連無辜』的痛苦滋味,進而能反省檢討自己的錯誤,歸回真理

我們都見識到Rawls為打擊楊昱民用盡各種汙衊抹黑的手法,散布不實的言論混淆視聽,穿鑿附會的論斷醜化楊昱民,企圖摧毀他的人品與人格,讓人不再相信支持他。Rawls做這些事時都不會覺得自己是醜惡的,恨人的,殺人的。

如今見到我的貼文,就怒氣填膺,指責我在『人身攻擊』、『毀人人格』、『株連無辜』,又將責任與過錯推到楊昱民身上。她只會指責別人做對她不利的事,不允許別人用她那一套魔鬼手段對付她。卻容許自己一直用不義不法的手段對付楊昱民。誠如主耶穌說:『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剌,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你自己眼中有梁木,怎能對你弟兄說:『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剌』呢?你這假冒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剌。』看來我希望她嚐到苦果後能知錯悔改歸正的苦心是白費了。

Rawls文章是我貼的,『冤有頭,債有主』妳可以對我任意的回擊,但妳若再株連無辜的楊昱民做出人身攻擊,只會顯出妳惡心惡行的愚蠢行為來,讓人更認定妳就是趙雲霞了。在末日審判的時候罪不得赦免,下地獄火湖受永刑。求聖靈賜妳冷靜理智的心,明辨是非的做出正確選擇。

樹長大了,飛鳥競相棲息
Author: 

HFW, 誠如羅馬書"愛人不可虛假、惡要厭惡、善要親近",你的憤慨使人想到耶穌當年聖殿掀桌的情境,只是希望你keep calm, no exciting,要靠主常常喜樂。TJC 將近百年,樹大了,飛鳥競相棲息耶穌早已宣告,一切在聖經的program,可悲的是大多數信徒只仰望大樹上的飛鳥,無視天邊的彩虹••••••••

感謝
Author: 

ngchh,感謝您的提醒。

不同意你的做法

你既不喜歡被人當作沒自己想法的盲目跟從者,就不要把人分類到”xxx陣營“去。何況還是不相干的陳弟兄,就只因是趙姐妹的先生,就在這裡羞辱他。要是rawls不是趙姊妹,陳弟兄這更是無妄之災。這種二分再整人的行為,教會高層來做不對,你做一樣不對。 羅馬書 12:17 不要以惡報惡, 21 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 詩篇 37:8 當止住怒氣,離棄憤怒,不要心懷不平,以致作惡

假設性的立場可偏任
Author: 

假設性的立場可偏任何一邊,因此使用假設立場後再替論述做結論的觀點只限用於當時假設時所設的情況。

您的假設要是rawls不是趙姊妹,後面... 反過來說要是rawls就是趙姊妹,那就不是無妄之災?

您說在這羞辱陳先生,若真有羞辱等舉動這我也不贊同。個人認為但這非HFW所做之事,而HFW指是轉述陳先生所做之事實並加其論述。若只有『官方』可有論述並做結論,那這成了一言堂了!

事實的陳述不能與假設性的陳述相提並論。

馬太福音第二八章那寫了猶大的結局,這也是耶路撒冷通城所知道的「事實」。使徒行傳第一章16-20那的論述因此也是由事實而演發的論述與結論。若依照您上文的假設,那可以延伸的論述應該也有很可觀的數量吧?!那使徒也不對吧?!

YM並其他『堅守真理』的人,不管在網路上、TJC中,天天、週週、年年的持續受到『官方』的假設性並兼接性連結並且羞辱,您做了甚麼?希望您能站在正面的那一方,多替受逼迫的義人反駁惡人,而不是站在惡人那一邊顯示自己的義。

世上一個義人也沒有!
Author: 

HBL不是水果日報也非數字週刊,不是用來談論八卦,道人私德問題實不妥。 世上一個義人也沒有!若不是悔改,信靠耶穌罪得赦免,有誰能稱為義人?我們那配分別誰是義人,誰是惡人? 誠心建議停止在"某人是否偷窺""Rawls是不是XXX"的話題上打轉!HBL的屬靈空氣,應該是"和不流"!請回歸正題。 以馬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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