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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疑難研究 - 第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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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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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

創世記疑難研究 - 第十九章 

 

【經文】(創世記第十九章) 

壹、前言

《利未記》十九章2節記:「你(指摩西)曉諭以色列全會眾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神是『聖潔』的。」

接受西方思想教育的人們,大都會認為『聖潔』(Holy)的意思就是「清潔」、「毫無玷污」、無可指責」,「人不能從他身上挑出毛病」。但是在猶太人的理解,聖潔』卻不完全是這個意思。『聖潔』的希伯來字是「vAd'q」(唸qadowsh)。這字也可以是『分別』的意思。所以我們在中文《舊約聖經》中經常可以看到分別』和『聖潔』這兩個詞放在一起被翻譯出來。例如:

1、以色列中凡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是我的,要『分別』『為聖』歸我。(出十三:2)

 2、你們要歸我『為聖』,因為我─耶和華是聖的,並叫你們與萬民有『分別』,使你們作我的民。(利二十:26)

這意思就是說,若我們想要歸耶和華『為聖』,就必須與這個罪惡的世界有所『分別』。已就是將自己從這罪惡世界的「謊言」、「不公義」、「邪惡」、「殘暴」『分別』出來。

自從人類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以後,就在一個充滿罪惡的世界活著。今天人唯有照著神的話語從這個罪惡世界『分別』出來,才能再歸回『聖潔』的神。

因此,若一個基督徒說他想要歸耶和華『為聖』。卻看到他總是喜歡與『說謊』之人為伍;會因為世間或教會的黨派,支持『不公義』之人的作為;會為了報復,參與朋友『邪惡』、『殘暴』的計謀。這都是非常矛盾、奇怪的行徑。因為一個不懂『分別』的基督徒是很難歸耶和華『為聖』的!

羅得」和「亞伯拉罕」是出自同一個家族的叔姪關係兩人。但是當他們遷移至迦南地時,「亞伯拉罕」潔身自愛,懂得『分別』,追求屬天福氣;相對的,「羅得」不但不懂『分別』,還讓自己和全家去住在一個淫亂邪惡的所多瑪城。他所追求的盡是屬地上的財富、權勢、地位。到頭來他失去一生所曾經辛苦經營的一切。

有人會說,使徒保羅不是這樣教訓我們?「向『猶太人』,我就作『猶太人』,為要得『猶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我雖不在律法以下,還是作『律法以下的人』,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向『沒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沒有律法的人』,為要得『沒有律法的人』;其實我在神面前,不是沒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向『軟弱的人』,我就作『軟弱的人』,為要得『軟弱的人』。向什麼樣的人,我就作什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林前九:20~22)。

請注意!保羅這裡是在談「祭偶像之物與守律法」的相關問題(林前八:1)。不是在談「聖徒該有的聖潔品格」問題。保羅從沒有說:「向『淫亂之人』,我就作『淫亂之人』,為要得『淫亂之人』。向『說謊之人』,我就作『說謊之人』,為要得『說謊之人』。向『不公義之人』,我就作『不公義之人』,為要得『不公義之人』。向『殘暴之人』,我就作『殘暴之人』,為要得『殘暴之人』。」

本文主要是要來探討「羅得」因為不懂『分別』而且執意居住在淫亂邪惡的所多瑪城。他悲劇的下場是值得我們警惕並引為鑑戒!

貳、問題研討

問題一、1、羅得的妻子為什麼要「回頭一看」?

2、羅得的妻子變成一根鹽柱,要給我們什麼屬靈的教訓與提醒?

【研究】

我們不曉得羅得妻子的名字也不知道她是從哪裡來的?因為《聖經》中沒有記載。從「羅得」跟隨他叔父「亞伯蘭」離開迦勒底的吾珥到哈蘭(創十一:31),又從哈蘭進到迦南地(創十二:5);之後因飢荒又隨「亞伯蘭」下埃及,最後被埃及法老送走,又從埃及上南地(創十二:10~十三:1)。這一路的旅程都詳細的記載「亞伯蘭」與他妻子「撒萊」的名字,但就是沒有記載「羅得」妻子的名字。或許有人會認為羅得當時可能還沒結婚娶妻,所以《聖經》無法寫出他妻子的名字。又有人說,因為羅得的妻子是外邦人,所以《聖經》沒有記下她的名字。但這種說法似乎是不成立的!因為妓女「喇合」和摩押人「路得」也都是外邦人。《聖經》不但記下了她們的名字,還詳細記載了她們的軼事。

從「羅得」在《創世記》第十一章開始出現後到第十八章,《聖經》都沒有記載「羅得妻子」的名字。所以很多人認為「羅得」當時應該還沒有結婚娶妻。然而在從所多瑪逃難的時候《創世記》十九章記載「羅得」有兩個女兒(創十九:15)。那到底羅得在何時結婚娶妻生子?因為《聖經》沒有詳載,所以我們只能用合理的邏輯分析來推論。

以當時封閉的社會環境來看,最有可能的推論,就是羅得應該是在遷移至所多瑪城後娶了他的妻子。羅得之所以會娶所多瑪人為妻可能是為了要入境隨俗。當羅得挪移帳棚到所多瑪城之後(創十三:12)。可能為了盡快融入所多瑪人的生活,就在當地娶妻生子。這種作法跟今日很多的移民家庭相似。移民者為了能夠爭取當地人的認同與融入當地人的生活和民情風俗,嫁娶當地人是最快的方法。這或許也可以解釋為什麼「羅得」以一個「寄居人」的身份(創十九:9)居然可以坐在所多瑪城的「城門口」的原因。簡單來說,這或許就是靠他有一個所多瑪妻子的關係。了解這些原因或許就能為我們解開一些疑問。

所多瑪城即將被剿滅時,從「羅得」的「遲延不走」(創十九:16),我們可看出「羅得」當時是相當眷戀所多瑪城而捨不得離開。但是為什麼當硫磺與火毀滅所多瑪城的時候「羅得的妻子」會「回頭一看」(創十九:26)而「羅得」卻沒有。

如果我們曉得「羅得的妻子」是所多瑪人時,或多或少能夠了解她在逃命當下時的心情。當一個生於斯,長於斯的故鄉,即便它是非常淫亂罪惡,但從小到大曾經留下過多少昔日回憶的故鄉,即將要被轟隆大火所吞噬毀滅之際,「回首一看」這是人之常情。她那曾經住過的房子裡,可能還有她自幼積儲保存下來的私人回憶物品和她所喜愛的珍藏首飾。

筆者不認為是因為「羅得」比他妻子較不留戀所多瑪城的關係,所以「羅得」才沒有「回頭一看」。在「戀棧所多瑪城」的事上,其實,「羅得」和「他的妻子」可以說是半斤八兩。只是對「羅得的妻子」來說,所多瑪城是「一個承載著她許多兒時成長點滴回憶的故鄉」;而對「羅得」來說,所多瑪城只是他「一個寄居的地方」(創十九:9)。這兩種情感自是不可等量齊觀、相提並論。

回頭一看」(創十九:26a)這句話在《希伯來文馬索拉聖經》裡只有「」這一個字,「回頭」是中文翻譯者自己加進去的。在英文的各種翻譯版本中,無論是《KJV版》、《NIV版》、《RSV版》幾乎都將回頭一看翻譯成「looked back」。我們要知道,雖然在英文「look」和「see」都是「」的意思。但是「see」是 屬於「被動」接受景物,通常用來指「在無意間看到」。 而「look」是指「注視」,強調將視線「仔細注視聚焦在一個目標上」。是屬於「主動」地看。

「羅得的妻子」可能是因為太過於專注與不捨她那即將在熊熊烈火中被焚燬的故鄉『回頭一看而放慢了逃命的腳步,最後不幸變成了一根鹽柱(創十九:26)。這很有可能是死海的高濃度鹽分被高溫的天火蒸發到空中,以致「羅得的妻子」被落下來的大量鹽分所覆蓋。當時大量蒸發到空中的鹽分如同一座火山爆發時所噴發到高空中的濃密灰燼。落下時,可以將居民甚至是整個城鎮都掩埋了!

傳統的釋經都認為「羅得的妻子」在逃難時「回頭一看」是因為心中放不下在所多瑪城裡的許多財產或私人的寶物。這種釋經的說法也不能說是錯誤。只是缺少考慮到「羅得妻子」是所多瑪人的情感因素!

筆者用另一個比方這麼說,當一個十惡不赦、惡貫滿盈的父親要被羈押往刑場槍決時,他的子女最後一次去探望他,在即將離去時,突然聽到背後槍聲響起,他的子女必然會「回頭一看」,同時也會不捨地為他父親淚水潸然。這是人性,也是人之常情!這種矛盾的心情,唯有自己親身走過這種「理性」與「情感」糾結、衝突的人,才能真正的理解。是無法輕描淡寫地以三言兩語的邏輯理性分析帶過!「回頭一看」有「留戀財物」的成分,也有「情感不捨」的成分。

當耶穌被捕要被帶到大祭司該亞法那裡去審問的時候,門徒都四散逃走了(太二十六:56)。唯有彼得遠遠的跟著耶穌,直到大祭司的院子,進到裡面。彼得遠遠的跟著耶穌要作什麼?就是『要看這事到底怎樣。』」(太二十六:58)。彼得願意冒死繼續跟著耶穌進入險境的原因,就是與耶穌有一份「師生難捨的情感

主耶穌曾對彼得預言:「我實在告訴你,就在今天夜裡,雞叫『兩遍』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可十四:30)

彼得說:「你這個人!我不曉得你說的是什麼!正說話之間,雞就叫了(第二遍)。」

(路二十二:60)

主轉過身來看』彼得。彼得便想起主對他所說的話:今日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他就出去痛哭。(路二十二:61~62)

這一段感人的師生情感,曾經叫許多人讀後感動落淚。『主轉過身來看』就相當是主耶穌『回頭一看』!還帶著「人性」的耶穌在面臨生死關頭時,也會轉過身來看』。祂的『回頭一看』一則,是在提醒或勾起彼得的回想!二則,可能是想看彼得在當時聽到雞叫聲會如何反應?

對於一個有「人性」、有「情感」的人,在面對生離死別的大事時,會『回頭一看』是身為一個人的自然表現!

當逃難的時候,因為羅得拖延,所以那兩位使者就『強拉』著他的手和他妻子的手,並他兩個女兒的手。催促她們逃往「山上」逃命(創十九:17)。「羅得」懇求使者讓他們逃去「瑣珥」,就是一個距離所要逃往的「山上」比較近的小城市。使者以極大的耐心傾聽他的請求,於是他們就去了「瑣珥」。

羅得為什麼會這樣懇求呢?筆者認為有兩種可能:

羅得熟知當時的地形與距離,心中評估恐怕還來不及跑到「瑣珥」的山區就被毀滅

參考下圖(1),從「所多瑪」到「瑣珥」的距離。筆者試著從Google地圖上簡單測量一下距離約有90公里。也就是今天順著中山高速公路走大約從「台北南下到「頭份」的距離。難怪羅得要跟使者討價還價:「我不能逃到山上去,恐怕這災禍臨到我,我便死了。看哪,這座城又小又近,容易逃到,這不是一個小的嗎?求你容我逃到那裡,我的性命就得存活。」(創十九:19~20)。

「羅得」從「天明」(也可說是「黎明」或「破曉時分」約凌晨3~4點)(創十九:15)一直跑到「日頭已經出來了」(約中午11~12點)終於抵達「瑣珥」(創十九:23)。羅得一家老小在大約「8小時」跑了「90公里」。如果還要再往「山上」逃跑,就可能不止90公里了。

大體上來說,羅得一家的腳程已經比一般人快很多了!要知道,他們當時不是在像高速公路的平坦大道上飛奔逃命;而是沿著死海右側的崎嶇河谷地逃命。怪不得有人猜想當初天使強拉羅得一家人逃命時,是半跑半飛。其實,這種臆測也是不無可能。

羅得他們已經適應城市的生活,不願再回頭過那種在山區的艱苦游牧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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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幾千後在回答「法利賽人」,人子在祂降臨日子的跡象時,用挪亞、所多瑪的日子作為比方(路十七:20~30)。耶穌最後向「法利賽人」提出警告說:「你們要『回想』羅得的妻子。」(路十七:32)。這節經文的『回想』,這個字的希臘文也可以是『記念』、『記住』、『想起』的意思。耶穌到底要後世的基督徒透過「羅得的妻子」『記住』或『想起』什麼事呢?

如果用「所多瑪城」的毀滅來比喻末日毀滅的場景。「羅得的妻子」有一件事是相當令人心痛扼腕。她已經被天使「強拉」離開邪惡且即將被毀滅的所多瑪城了,不管她是用跑的或是用飛的,縱使她還在羅得的後邊(可能當時天使已經鬆開手了!),畢竟她也已經逃到天使所承諾不傾覆之城「瑣珥」了!(創十九:23~26)。以今日進天國得救的角度來說,「羅得的妻子」幾乎得救了,只差一點點,實在是叫人惋惜! 

以下是耶穌曾經教導門徒的一段話,令很多基督徒十分困惑並不解:「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太十36~39)

許多基督徒錯誤以為耶穌說祂來是要引發「家庭革命」,不是要帶來「家庭和睦」。經文中耶穌列舉幾種在人世間最親密的關係為例子:「父母」、「兒女」、「自身」。

筆者試著將耶穌此段經文的內容稍微增加幾個字,希望讀者能更明白耶穌說這段話的真意:「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愛「父母」過於愛我的『教訓』,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教訓』,不配作我的門徒;不背著「他」自己的十字架跟從我的『教訓』,也不配作我的門徒。

「羅得的妻子」因對故鄉有一份「不捨的情感」而「回頭一看」,這原是很正常的人性!但是她對耶和華差遣的天使所傳達的話(或教訓):「逃命吧!不可回頭看,也不可在平原站住。要往山上逃跑,免得你被剿滅。」(創十九:17)馬虎大意、掉以輕心,最終還是滅亡了!

今日的基督教會正處在一個非常危險的景況,就只是大聲地宣講神的「」,卻以人類之情感擅自更改神的教訓。在教會中對神的教訓有雙重標準。這種沒有超越私人情感,擅自更改主教訓的行為,最終可能會導致滅亡。信仰(指神的「話語」或「教訓」)的絕對性是最容易受到親密親情的羈絆

耶穌強調:在通往天國的得救路上,祂的教訓是絕對的,是超越像「父母」、「兒女」或「自身」如此親密關係情感的,是絕對不容更改、輕忽的!

到底主耶穌要藉著「羅得的妻子」告訴後世的基督徒應當『記住』或『想起』什麼事呢?就是「羅得的妻子」即使是因為「情感的不捨」而忽視天使的警告,最後還是會滅亡,要『記住』並引以為鑑!

今日在死海寸草不生的周邊矗立了許多鹽岩,其中有一座鹽岩,狀似人形的立像。據傳說此即為羅得的妻子。

羅得的妻子」變成一根「鹽柱」這個字希伯來文為by§c>n(唸netsiyb)(用陽性單數)。此字在《撒母耳記上》10章5節被翻譯成「防兵」。也就是說「羅得的妻子」在回頭一看的瞬間就成為永遠「鹽的看守者」。不管「鹽柱」是耶和華在當初所行超自然神蹟的結果或是在大災難中人被大量從空中落下岩鹽所覆蓋的結果。因《聖經》未具體指明,就不在此多加臆測。然而陽性單數的「鹽柱」在此有何屬靈的隱喻?鹽是一種不容易腐朽且可以長期保存的物質。因此這一根「鹽柱」所要暗喻的是一種「永久且不會改變的提醒」!就是在得救的路上,所有忽略神的『警告』、『教訓』或『提醒』的人將會得到滅亡的後果,無一例外!

問題二、造成所多瑪城和蛾摩拉城被毀滅的原因為何?

【研究】

幾世紀以來許多聖經學者伴隨考古學家、地質學家鍥而不舍地在死海周圍附近挖掘、探勘、採集、比對、鑽研,獲得了許多有關「所多瑪城」和「蛾摩拉城」被毀滅的寶貴證據。至今各學派仍沒能得到一致的看法,筆者僅列舉幾個學派的說法供讀者參考:

一、由「隕石空爆」造成

公元2013年考古團隊在死海週邊進行挖掘,獲得數千件挖掘出來的陶罐,經「碳14年代測定法」檢視。赫然發現在大約青銅時代的中期(BC1850~BC1550)此地域的居民曾經因大規模的毀壞而驟然消失,最終成為一個無人居住的地區!。

後來考古團隊又發現了一座3600年前(約公元前1650年)的古城(塔哈曼土丘)遺蹟。該城毀滅於一場驚人的大爆炸,類似1908年6月30日發生在俄羅斯西伯利亞荒蕪人煙的「通古斯」天災。

科學家用電腦模擬,推測當時可能是一顆隕石在撞擊地球表面之前因猛烈的內部壓力加上高摩擦的熱量,在死海上空幾公里處爆炸,產生相當於1000顆廣島原子彈的威力,讓地表溫度瞬間上升至2000oC,同時刹那形成的高溫,將含有高濃度鹽分的「死海」海水氣化,產生巨量的鹽蒸汽。當鹽蒸汽落下之後,附近數百平方公里內的土地均被鹽鹼化成為不毛之地。當時「所多瑪城」裡的居民無人能倖免,且該區域土地數百年間無人耕作、棲息。主張這個說法的該派認為「羅德的妻子」可能就是被當時從天而降的「巨量鹽蒸汽」覆蓋而成為「鹽柱」。

在考古出土的「陶器」有一些已經被高溫「玻璃化」了。要知道,今天若要將「陶器」製造成「玻璃」,必須將「陶器」持續幾天在工業熔爐中加熱到 1500oC

筆者提供一段伊斯蘭教的《古蘭經》有關「所多瑪」城毀滅的記載供各位參考:

他們(指兩位天使)說:「羅得啊!我們確是你主的使者,他們絕不能傷及你。你應當帶著你的家屬在五更出行——你們中的任何人都不要回頭看——但你的妻子除外,她將與他們同遭毀滅。他們約定的時間是早晨,難道早晨不是臨近的嗎?」當我的命令降臨的時候,我使那個市鎮天翻地覆,我使預定的連續的「陶石」像雨點般地降落在他們身上。那些「陶石」是在你的主那裡打上標記的,它並非遠離不義者的。(古蘭經 馬堅譯本11:82~83) 

雖然《古蘭經》的記載與《聖經》記載有少許的出入,但是那些被高溫燒成的玻璃狀「陶石」在爆炸噴後起像雨點般地降落在他們身上,倒是相當符合考古出土殘骸的實際情況。

二、由「雷電」造成

地質學家早已知道死海附近區域地層的斷層存在和長久以來內部存有火山岩熔流的證據。從「死海」海面上所漂流的塊狀瀝青足以證明其內部含有瀝青的存在。

雖然「死海」附近區域每年發生大雷雨的平均機率很低。但是在發生雷電的時候,只需一些些從「死海」海底下洩露出來的瀝青氣體就足以點燃且發生大爆炸。

筆者認為這種由「雷電」點燃瀝青氣體所造成大爆炸的規模與實際上考古出土的化石殘骸相去甚遠。理由就是由「雷電」點燃瀝青氣體所造成的大爆炸之整體溫度尚不足以形成「玻璃狀」的化石殘骸

三、由「火山爆發」造成

地質學家沿著死海裂谷的東岸靠近海岸的地方發現有跡象顯示曾發生過因火山爆發所造成的地殼斷層變動。並曾經在山谷中發現曾經有火山口噴出的火山碎屑岩石。這些事實指出當地可能還有其他火山口的存在,只因年代久遠而被埋沒掉。

推估當時可能是因「火山爆發」,上升的熔岩將那裡的瀝青點燃起來,隨之便釋放出濃厚的黑煙。這正如《創世記》第十九章27、28節所描述:「亞伯拉罕清早起來,到了他從前站在耶和華面前的地方,向所多瑪和蛾摩拉與平原的全地觀看,不料,那地方煙氣上騰,如同燒窰一般。

當亞伯拉罕清早起來站在先前與耶和華商討的地方,沿著死海裂谷地之方向俯看見冒出類似燒窯時所產生的濃煙,這倒符合因燃燒含有高成分硫磺的瀝青而有的濃煙之事實

四、從「《聖經》記載」來看

《創世記》第十九章24節以一種很特殊的方式記載了這場大災難的發生原因:「當時,『耶和華』將『硫磺』與『』從天上『耶和華』那裡降與所多瑪和蛾摩拉」

這段節經文這樣的描述方式,乍看之下會讓人誤解當時有兩個『耶和華』。一個在地上,一個在天上。也就是說,在地上的『耶和華』從在天上的『耶和華』那裡降下硫磺與火。

因為羅得當初在逃命的時候場面十分混亂,所以人物與對象也有些雜沓。筆者在此先逐步釐清一下當初說話的人物與對象:

、16、17節:兩位天使強拉羅得與其妻子並他兩個女兒的手出所多瑪城,將他們安置在城外並吩咐他們要往山上逃跑免得被剿滅!

二、18節:「羅得」和兩位天使討價還價說:「我主啊,不要如此!」這裡的「」是用陽性複數。可見是在指「兩位天使」。

三、21節:「天使對他說」。這句話在《希伯來文馬索拉聖經》只有「『他』對他說」不是「『天使』對他說」。從此處經文我們只知道有一個人(陽性單數)對羅得說:「我也應允你;我不傾覆你所說的這城。」但是目前還無法從《聖經》中確定「那人(他)」是指誰?

四、22節:接續21節「那人」又告訴羅得:「你還沒有到那裡,『』不能做什麼。」。如果依照24節所說,是『耶和華』「親自」傾覆所多瑪城,那麼「那人」所指的應該就是『耶和華』。

《創世記》第十八章33節記:「當耶和華』與『亞伯拉罕商討完後就走了。」從《聖經》的記載我們只可以確定「亞伯拉罕」回到他的帳棚。至於耶和華到底去了哪裡?是回「天上」去了呢?還是仍舊留在「地上」?

從《創世記》第十九章24節:「耶和華將硫磺與火從天上耶和華那裡降與所多瑪和蛾摩拉。」這節經文的敘述語氣來看,此時『耶和華』應該仍舊留在「地上」,而且正要毀滅「所多瑪」和「蛾摩拉」兩城。

筆者認為《創世記》的作者在此要表達兩個信息:

、毀滅「所多瑪城」和「蛾摩拉城」完全是『耶和華親自的作為,而不是藉著其他的外在因素。

、『耶和華是完全不受時、空的限制,祂可以同時既在「地上」又在「天上」。

筆者個人認為,造成「所多瑪」和「蛾摩拉」兩城毀滅的原因也有可能不止一個,也有可能是由多個原因結合造成。但無論是由一個或多個結合而成的原因,都不能減小這事件在聖經文本中所要帶給後代人們的提醒、教訓與鑒戒。

問題三、耶和華這次到底毀滅了多大區域?

【研究】

參考P4圖(1),根據經文(創十:19;申二十九:23)記載。當初天火就是毀滅了圖(1)中「死海東岸」從「所多瑪」、「蛾摩拉」,往南經「押瑪」、「洗扁」直到「瑣珥」那塊長約90公里用細長紅色漸層所圈起來的區域。

耶和華曾經在摩押地吩咐摩西用「所多瑪被毀滅的慘狀」去警告心中偏離耶和華去事奉別國神的以色列人:「遍地有硫磺,有鹽鹵,有火跡,沒有耕種,沒有出產,連草都不生長。」(申二十九:23)

從《申命記》這段的經文可看出「所多瑪」當時是被毀滅得多悽慘、多徹底!

問題四、羅得為何怕住在瑣珥而上去住在洞裡呢(創十九:30)?

【研究】

所多瑪的大毀滅事實對羅得來說不只是道聽塗說,而是親身經歷、親眼目睹。相信當時在場親身感受那種撼動人心烈焰沖天的熊熊大火,加上震耳欲聾的大爆炸聲,肯定當下會讓人驚恐萬分,而且久久難以忘懷。

創世記》十九章30節《中文和合版聖經》記:「羅得因為『怕住在瑣珥』,就同他兩個女兒從瑣珥上去,住在山裡;他和兩個女兒住在一個洞裡。」

但是《希伯來文馬索拉聖經》記:「羅得就從瑣珥上去,住在山裡,他的兩個女兒和他在一起。他因為『怕住在瑣珥』,就和他的兩個女兒住在洞裡。

這兩種《聖經》明顯有經文順序上描述的差異:

《中文和合版聖經》說,羅得因為『怕住在瑣珥』所以先住山裡後又去住洞裡。

《希伯來文馬索拉聖經》說,羅得先住在山裡,後因為『怕住在瑣珥所以就去住在洞裡。

《希伯來文馬索拉聖經》告訴我們羅得先是住在山裡,後來因為『怕住在瑣珥所以就遷移到洞裡。

其實這兩種記載也是大同小異。

有些釋經學者或解經家說,羅得之所以會怕住在瑣珥』,很有可能是因為「瑣珥人」害怕「羅得」的到來會給「瑣珥人」帶來厄運或災難而攻擊、驅趕「羅得」。

筆者相信「羅得」心裡真正的害怕不是在逃命的路上,而是在逃到「瑣珥」回過神來的時候。一個驚嚇過渡、心有餘悸的人會如同驚弓之鳥,杯弓蛇影、草木皆兵。這時他所有一切的行為都是生物自然本能的反應。撿回一條老命的羅得,在回過神來後,可能眼看著這熊熊的硫磺烈焰正向「瑣珥」迅速延燒過來。

羅得此刻必定會覺得「瑣珥」城其實也不怎麼安全,因而會產生「瑣珥」城不久也即將被火焚毀的恐慌臆測,這是正常人的反應。這時羅得還會再相信耶和華不會用火來毀滅「瑣珥」嗎?於是他便自力救濟從「瑣珥」上去住在「山裡」。至於他在「山裡」住多久?不知道!只知道,最後他和他的兩個女兒去住在『洞』裡(創十九:30)。

』這字的希伯來文是h'r'[£m(唸me`arah),是「巨穴」(cave的意思;也經常用來作為「墓穴」(grave)(創二十三:9)。

逃到『』裡的羅得可能會以為災難已經過去了。殊不知另一個災難才正要開始。

問題五、什麼是「世上的常規」(創十九:31)? 

【研究】

也不知道和「羅得」和他兩個女兒在洞裡住了多久?有一天,他的大女兒對小女兒說:「我們的父親老了,地上又無人按著『世上的常規』進到我們這裡。來!我們可以叫父親喝酒,與他同寢。這樣,我們好從他存留後裔。」(創十九:31、32)

這段經文中:「地上又無人按著『世上的常規』進到我們這裡。」。其中世上的常規是什麼意思相信很多中文的閱讀者不能明白《創世記》作者在這裡所要表達的意思是什麼?因為在中文很少有人像這樣子的寫法。我們無法用一般的中文邏輯思維有意義地將前後的經文串聯起來了解。所以我們只能從希伯來原文去查考其意思。

常規在《希伯來馬索拉聖經》中是用:「%<r<D」(唸derek)。這字的意思非常多,可以是「道路」、「路程」、 「旅程」、 「做事的方式」、「習慣」,「方法」、「常規」、「工作」

《中文和合版聖經》的翻譯人員從「derek」許多的意思中挑選了不是很常用的意思:常規」來翻譯。但是這樣的翻譯結果會使前後文的邏輯思想無法關連起來。很遺憾!因為中文很少有這樣的寫法,所以會讓中文讀者不知所云。

「derek」在《舊約聖經》中多數都被當成「道路」來翻譯。例如:(創三:24;二十四:40);(申十九:3;);(詩一:1;一:6;五:8);(箴十六:9;二十三:26);(賽四十三:19;四十五:13;五十五:9)

現在筆者試著選擇道路」這意思再將《創世記》十九章31節重新翻譯一次如下:

在地上無人能按著所有地上的道路來到我們這裡。

《創世記》十九章30節記:「羅得因為怕住在瑣珥,就同他兩個女兒從瑣珥上去,住在山裡;他和兩個女兒住在一個洞裡。」(創十九:30)。經文告訴我們「羅得」因為害怕,最後和兩個女兒去住在一個『』裡。這個『』很有可能是在一個空曠荒涼、人跡罕至山區郊外的「墓穴」。難怪一般人不會去那裡,也可能根本沒有一般平順正常的「道路」可以通到那地方去!

羅得那失去母親的兩個女兒,竟然為了給羅得存留後裔,出了與父親亂倫的點子。當羅得的大女兒向小女兒獻策的時候。我們從經文看不出她有任何的「羞澀」或「罪惡感」。她與父親同寢的過程又似乎進行的泰然自若。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出羅得兩個女兒的觀念早已被所多瑪的淫亂風氣潛移默化了。這真是可怕!

羅得的大女兒生了兒子,給他起名叫「摩押」(意思是「從父親來的」),就是現今「摩押人」的始祖。小女兒也生了兒子,給他起名叫「便亞米」(意思是「我百姓的兒子」),就是現今「亞捫人」的始祖。

從羅得的大女兒為她孩子取的名字,可以看出她對這次的亂倫行為完全沒有任何的「羞恥感」!也或許她認為這樣做都是在為了父親與整個家族的繁衍盡心盡力!

摩押人」現今住在「約旦」境內死海東岸的一個狹長山區地帶。

亞捫人世居摩押東北的肥沃地帶,其版圖西起「東約但河」,至「敘利亞沙漠」,界為「雅博河」,至與摩押為交界的「亞嫩河。其京城「拉巴亞捫」即為今日的「約旦」首府「安曼」。

從《舊約聖經》整體上來看,「摩押人」與「亞捫人」都是拜偶像的敗壞種族且經常與以色列人敵對。

因為當以色列人出埃及經過他們境內的時候,摩押人與亞捫人不但沒有拿食物和水在路上來迎接以色列人,還雇請了米所波大米的毘奪人比珥的兒子巴蘭來咒詛以色列人。(申二十三:4)

所以,摩西嚴厲地咒詛了「摩押人」與「亞捫人」,說:「亞捫人或是摩押人不可入耶和華的會;他們的子孫,雖過十代,也永不可入耶和華的會。」(申二十三:3)又說:「你一生一世永不可求他們的平安和他們的利益。」(申二十三:6)

 參、結論

羅得的子孫「摩押人」與「亞捫人」曾經被摩西嚴峻地詛咒說:「亞捫人或是摩押人不可入耶和華的『』;他們的子孫,雖過『十代』,也永不可入耶和華的『』。」(申二十三:3)

摩西所說,耶和華的『』,這裡的『』是指什麼意思?中文讀者容易將『』理解成『會幕』或『會堂』。其實都是錯誤的!『』這個字希伯來文是指『會眾』的意思。相同的這字在《舊約聖經》裡多處都被翻譯成『會眾』、『大會』或『群體』。例如:

(出 十二:6;十六:3)、(利 四:13、14;十六:33)、(民 十五:15)、(申十九:10;八:16)、(士 二十一:8)、(王上 八:55、65)、(代上十三:4)

參考上列經文可知「永不可入耶和華的『』」的意思是指:「永遠不能進入(或加入)耶和華百姓的『群體(或會眾)。」共享耶和華百姓的福氣。

當「路得」剛進入伯利恆城的時候,就被貼上「摩押女子」。這個帶著「羞辱和「鄙視的標籤(得一:22)。

但是「路得靠著她純真善良與真誠切實地勤奮努力工作。在《路得記》的最後一章當波阿斯娶了「路得」為妻後。終於將別人要輕侮她的標籤「摩押女人」撕去。以後《路得記》只稱她的本名路得」就不再稱她為「摩押女子路得」(得四:13)。最終她還榮耀地成為大衛王的曾祖母(得四:21~22);甚至成了耶穌基督的先(太一:5;路三:32)

凡是人在世上都可能有干犯過錯的時候。不論是祖先犯的過錯或是自己犯的過錯。世人會對於這個過錯不願善罷甘休,緊咬不放,極盡的挖苦、踐踏、蹂躪、諷刺、欺壓、 摧殘!

天上的神怎麼看這事?《出埃及記》二十章5、6節記:「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

沒錯!公義的神當人犯錯恨惡神時,祂是可能會追討他的罪直到三、四代。可是當人回頭愛神守神誡命時,祂竟然向他發慈愛直到千代』。這是何等大的慈悲與憐憫!

今天大多數人認為「一代」大約是20~30年。當摩西詛咒說:「亞捫人或是摩押人不可入耶和華的『』;他們的子孫,雖過『十代』,也永不可入耶和華的『』。」。

按照摩西當初的意思是「亞捫人」或是「摩押人」的子孫,雖然過了十代」(即200~300年),以色列人也不可以讓他們進入以色列的「群體」共享耶和華百姓的福氣。

摩西咒詛「亞捫人」和「摩押人」的年代大約在:BC1400左右";「路得」的年代在士師時代的初期,大約在:BC1050 年左右。所以路得」的年代與「摩押人」和「亞捫人」被咒詛的年代相差約350年。

沒想到摩西這個沉痛的民族詛咒竟然在經過約350年後,被「摩押女子路得」打破了!路得」打破民族的魔咒,跟隨她的婆婆進入了以色列家,讓她的子子孫孫可以得享耶和華百姓的福氣。

所以,弟兄姊妹們!對願意從過犯中回轉歸向神的人來說,在耶和華沒有永遠的咒詛。所以,對干犯過錯的人來說,應該思考的不是要如何去遮掩、粉飾自己的過錯或評估,對這個過錯神要如何處置?而應該是要儘快回頭、 矢志痛改前非,立刻走上愛神並遵守神誡命的道路才對!

願你得平安且一生一世都活在主的喜悅、祝福中!

 2023/10/30於台中家完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