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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章取义之风,像滚雪球,越滚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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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14章是使徒行傳一4節的「前文」? :Rawls是在捣蛋,还是在辩论真理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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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wls说:成书时间晚于《使徒行传》的《约翰福音》如何成为徒一3的前文?

要談「前文」之前,有些基本事實應該掌握,路加寫《使徒行傳》時,

《約翰福音》連八字都沒一撇,請問成書時間遠遠晚於《使徒行傳》的

《約翰福音》要如何成為徒一4的「前文」?

A)两本书信写成的时间

约翰福音成书时间大约是AD83.5-89.4

使徒行传成书时间大约是AD66.7-68.1

根据圣经学者研究的成果,Rawls是说对了,使徒约翰写的约翰福音书,是比路加写的使徒行传,晚了15年到23年!

B)是什么理由,Rawls因此向读者推论说,后来的约翰福音书的记载,不可能成为使徒行传的前文?

Rawls说的:

(i)约翰福音比使徒行传晚。

(ii)两位作者写书的目地不同。

(iii)徒一4「等候父的應許」重述路二四49

iv)「父的應許」是指舊約聖靈澆灌的預言

(v)徒十一16再次以「主的話」印證哥尼流等人說方言是「受聖靈的洗」

vi) 誰在聖靈詮釋上「斷章取義」?

vii)約翰說的「互在」與「互住」不是「位格實體的內住」

1)Rawls是以属世的创作为辩论的根基

不同的作者,不同的时间写作,在後的怎么可以是在前的前文呢?

如果这是在说属世作者的写作的话,无可厚非,Desert Rose犯糊涂了,Rawls是理智和清醒的。

但我们在研究的不是不同作者的不同创作,而是在研究主耶稣基督遗留下来的一切吩咐和作为,是基督的灵在使徒们里头提醒他们主耶稣的一切吩咐,使徒们才有这能力写下主耶稣的一切话语的原本意义。

所以,我可以在这里指证,胡乱的把主耶稣基督的吩咐和作为,当着是属世作家的创作,Rawls是在捣乱HBL分享与辩论神的真理。请网主记下Rawls的第一个大过。

1a)如果Rawls的理由可以被读者接受的话,

i)那么Rawls也因此指责真理的教会,怎么比糊涂的Desert Rose更加的糊涂呢?

真理的教会怎可以也利用约翰福音书,来证明使徒行传写的,圣灵只能在五旬节圣灵的浸降临呢?

Rawls指桑骂槐的在破坏真教会的名声,请网主记下Rawls的第二个大过。

ii)许穆德提出来的,在Rawls的眼中,想来都是废话连篇:

三.約十30:「我與父為一」(原文無「原」字)。

四.約七37-39:節期的末日,就是最大之日耶穌站着高聲說:「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裏來喝,信我的人就如經上所說:『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 來。』」耶穌這話是指着信他的人要(未來肯定)受聖靈說的。那時還沒賜下聖靈來,因為耶穌尙未得榮耀﹝指耶穌尚未釘死十字架成全救贖之功(約十二 23-24,十三31-33,十七1-5)﹞。

五.耶穌說:「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裏頭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約四14)。

小弟就不替许穆德喊冤了,许兄要记下Rawls的过错,请他自己向网主投诉吧!

2)因此,Rawls非常可能在暗喻,约翰和路加的记载,不是主耶稣的话语,是作者私人的创作。

我想,没有人可以比得上Rawls的大智慧大虚伪!他可以轻描淡写的,两三句话,就把主耶稣基督的说话,和神的默示,当着是约翰和路加的创作,取代了耶稣和神的地位。

所以,再请网主,记下Rawls的第三个大过

3)Rawls没有胆量承认,教会没有参考前文,只参考后文,是犯了断章取义的毛病。

但他却可以用歪理辩论,目的是想制造混乱的笔战。Rawls的居心不良,是可以轻易的看见的。请网主,再记下Rawls的第四个大过

 

Rawls藐视HBL所犯下的(四个,加一个)大过,亲爱的网主,请记下了。你要对Rawls如何处置,我不再过问了!

聖經「上下文」與全本聖經都是神所「默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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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離經文的脈絡就是「斷章取義」

「前文」不是一般聖經研究的用語,比較適當的用語是「上下文」,

英文就是context,簡單講就是經文的脈絡,脫離了經文的脈絡就是

「斷章取義」,就是out of context。

 

隨意亂「串」不是「以經解經」

最基本的上下文就是緊接該經文的上下節、上下段、上下章,這就是

文學的上下文(Literary Context)。任何作者寫作時一定有其一貫的思考

邏輯,還未掌握單一經卷作者的思考脈絡前,就用《經文彙編》或《

串珠聖經》去隨意亂「串」,美其名是「以經解經」,實則是不尊重作

者原意、捨「本」逐「末」的斷章取義。

 

不能脫離保羅整體思想,任意緊抓一節經文

正如《羅馬書》的主題是「因信稱義」,羅二6雖提到神「必照各人

的行為報應各人」,但此節經文並不是在主張「因行為」稱義。羅馬

書從一18-三20是在論「罪惡」,分別是外邦人的罪(一18-32)、猶太

人的罪(二1-三8)、全人類的罪(三9-20),最後的結論則是羅三20所

說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脫離了保羅整體的思想

緊抓一節經文就誤以為保羅是主張「因義行稱義」,正是典型斷章

取義。

 

神的默示並不「消滅」作者的個性、語言習慣、寫作風格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但神的默示並不「消滅」作者的個性、語言

習慣、寫作風格。路加寫作《使徒行傳》時並未參考《約翰福音》,

後出的《約翰福音》也有其獨特寫作目的,並不是要為《使徒行傳》

路加所強調的「聖靈添加事奉能力」的「聖靈觀」作補充性論述

 

路加「聖靈論」的歷史性上下文是舊約「先知靈感」傳統

路加「聖靈論」真正的歷史性上下文(Historical Context)是舊約聖經

的「先知靈感」傳統,捨路加寫作時心中真正的「背景經文」不去

研究,強以保羅或約翰的聖靈論來解釋路加,是適當的嗎?

 

抓到相同的字就不管作者使用脈絡「硬套」是粗糙解經

我們不是不能「以經解經」,我也堅信聖經是前後呼應,不同經卷

是相互輔助的。但這不是說,可以在其他經卷抓了一個相同的字,

就不管兩位作者使用脈絡相同與否,就直接「硬套」。

 

應重視的是聖經啟示的「和諧性」、「一貫性」

所謂參考其他經卷,更重要的是重視聖經啟示的「和諧性」、「一貫

性」,不能解經解出和聖經一貫性思想相牴觸的結論。例如神創造

萬有、神的全知、全能、神的完全掌權、神對救恩的預定,這都是

貫穿不同經卷的一致性思想,若個人對單一經文的解讀和這些聖經

主題明顯違背,就要提高警覺,極可能是個人的解經出大錯了。

救恩的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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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问题想请教人 RAWLS 兄。

1. 请问 RAWLS兄您对 预定论的了解或看法是什么?
2. 请问 一个人的得救与否是神早就预定的吗?
3. 还是救恩的预定是指神预定救人的方法(十字架上的救恩)。

淺談人對聖經中「預定」的三種態度
Author: 

人得救是否出於「預定」,聖經早有答案

有人問,人的得救與否是神早就預定的嗎?這問題,聖經其實早有

答案,所以不必問我。聖經關於救恩預定的經文極多,例如:

 

林前二7:我們講的,乃是從前所隱藏、神奧祕的智慧,就是神在萬

                世以前預定使我們得榮耀的。

羅八30: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

弗一4: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

            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

弗一5: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

            基督得兒子的名分

弗一8-9:這恩典是神用諸般智慧聰明,充充足足賞給我們的,都是

               他自己所預定的美意,叫我們知道他旨意的奧秘。

帖前五9:因為神不是預定我們受刑,乃是預定我們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得救

羅八33: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有神稱他們為義了。

羅九11:雙子還沒有生下來,善惡還沒有做出來,只因要顯明神揀選

              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召人的主。

林前一27:神卻揀選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又揀選了世上軟

                 弱的,叫那強壯的羞愧。

約六37: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

徒十三48:凡預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

 

對「預定」的三種反應

讀了這些有關預定或揀選的經文,大概不外三種反應

 

控告神、試圖指導神「何為公義」

第一種,是控告神的預定、揀選不公,試圖完全否定或扭曲這些經文

。這樣的反應,其本質是一種「不信」的心態,或是以自己為尺度,認

為自己比神更知道什麼是公平的,忘了神才是公義的本體,竟妄圖判斷

神、指導神怎麼作才符合公義。

 

否定「預定」是拒絕承認聖經與神的權威,和否定「預定論」不同

特別要明辨的是,否定「預定」和否定「預定論」不同。「聖經裡沒有任

何預定論…羅馬書說神不偏待人:若有預定論,神是最大的偏待…若神

在創世之前就預定,這相當的可怕」,這種立場不是否定「預定論」,而

根本否定聖經明文啟示的「預定」,是拒絕承認聖經的權威、否定神的

主權。

 

否定「預定」已經不是基督徒的立場

預定論」則是基督徒對聖經「預定」啟示明文的整理、歸納、詮釋

人對「預定」的詮釋不盡完美、力有未逮,對於這些詮釋「預定」的「

預定論」自然可以反省、檢討。但若「出發點」不是要在理解、詮釋神

的預定上精益求精,而是根本否定「預定」,那已經不是基督徒的立場

 

闡明聖經所說的「預定」或為聖經辯護:歷來預定論的努力

第二種反應,是「闡明」聖經所說的「預定」或「為聖經辯護」,在

聖經明文,承認神的主權、承認人完全敗壞、承認救恩是白白得來,

是人能賺取的前提下,說明聖經所說的「預定、揀選」和「人對救恩

請積極的回應」如何調和,或試圖處理「神的恩典」與「人的自由」

表面上看似不能相容的張力。

 

謝順道長老從《羅馬書》研究的基礎,肯認「預定」的明文啟示

歷來各種「預定論」,就是在作這樣的努力。如果提問者有這樣的使命感

,也可以加入此一行列,相信有聖靈的TJC同靈,或許可以提出比既有

各家預定論理論更好的答案。謝順道長老正是TJC內少數勇於面對「預

定」難題的前輩,他對聖經中「預定」的說明,是本於他對《羅馬書》

的深入研究,所以能精準掌握聖經的原意,也肯定「預定」是神救恩中

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真理研究委員會暫未決議,不是否定「預定」,而是謙卑承認人智有限

謝長老詮釋「預定」,即使未在TJC內達到百分百的共識,但未達共識的

原因,不是長老的解釋與聖經有何不符,而是「預定」本質上就超越人的

理解,自難讓所有人在理智上感到完全滿意。TJC未以真理研究委員會決

議形式決定採納某一特定的預定論理論,絕非否定「預定」的啟示,而是

在肯定「預定」前提下,謙卑承認人智有限,暫不輕率以某種「解釋」框

了對神「預定」奧秘的理解。

 

發自內心的感恩、敬拜、讚美

第三種反應,是身為一個救恩的直接受惠者,面對神從萬古之先的預定

或揀選,發自內心的感恩。此時,任何問題都是多餘,問誰為何不揀選

別人卻揀選我更是冒犯,剩下的只有敬拜、讚美與感謝。

 

陳勝全長老對以弗所書「預定觀」的詮釋

陳勝全長老在《教會在以弗所說中的圖像比方》一書,對以弗所書的「

預定觀」也有精要的詮釋,長老說:「神的救贖並非偶然性的」,「照祂自

己所預定的」(弗一9)「就是在神自己的意念中所定的」,「這個豐盛的恩

典,必和永恆界中的先存性有關。原來神的美意和豐盛的恩典,都是創

世以前已經因我們預定了..祂的美意也就是豐盛的恩典,都在先存中預先

賞賜給我們了,而非今日我們才得領受」,強調的正是預先賞賜的恩典。

 

預定「奧秘」非人能完全參透

對我來說,我只想做第三種人,因為,保羅開宗明義就說預定是「神奧

祕的智慧」(林前二7),既是奧秘,人就不可能完全參透。甚至「預定」

、「預知」,都是活在時間限制下的人對神的計畫一種勉為其難的描述

神活在永恆的現在,神無所不知,我們以為的「預知」,不過是神當下的

一目瞭然。

 

神永恆的「定旨」必然美善,也超越人膚淺智慧所能理解

從人的觀點看,才有所謂「預」定,對神來說,預定就是神永恆中的「

定旨」,正如弗一11所說:「這原是那位隨己意行、做萬事的,照著他旨

意所預定的」。創造您我、創造宇宙萬有的主,本可「隨己意行」,其「

旨意」雖不是被造物能完全了解,但必然美善、必然超越人膚淺的智慧

,作為人,是沒有資格論斷神永恆中的「旨意」、神的「預定」的。

 

基督教本質是「他力」信仰,掌握這點就能接受「預定」

其實,基督教說的「救恩」或「拯救」,一開始就點出了基督教的信仰本

質是「他力」而非「自力」。以「誠實」的態度去研讀聖經所說的「預定

」,就不得不承認,這不只是預備一種「救法」,然後讓人像在「宗教超

級市場」裡購物,或像女生選老公一樣,選出自己認為最貼心、最有責

任感的丈夫交託未來。

 

是神選擇我們,不是我們選擇神!

聖經既說「揀選」,就不是我們選擇神,而是神選擇我們。表面上看是人

決定回應福音的邀請、是人自由的選擇,但真正的奧秘是,若不是神在

永恆裡的預定、揀選,沒有人能作出這樣的回應。這讓我們更了解,自

己其實是完全不配得,一切都是恩典,就連我們的信心都是神所賜。我

們並沒有比非基督徒更聰明、更有道德,但我們的心卻被神軟化、被神

的靈感動,以致我們能敞開心接受基督。

 

回到「本乎恩」的信仰原點去思考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

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二8-9)。若有人對聖經所說的預定

還有遲疑,先回到這「本乎恩」的信仰核心原則好好思想吧!

Rawls在巧辩,他把主耶稣基督的说话,当着是约翰和路加的私人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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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接受诚实的指正,但完全否定像Rawls这种诡诈式的巧辩,请HBL的读者,仔细看在Rawls的假面具之下,他的真面目到底是什么样的,你们自己可以定夺。

适当的用语『上下文』

不喜欢『前后』,说『上下』是适当用词。也可以,没有问题,Rawls知道我在指出out of context interpretation的毛病!

Rawls继续把圣经当着是文学作品

虽然如此,Rawls还是想鱼目混珠,把圣经当着属世的文学作品,指责Desert Rose脱离了作者的经文脉络,犯了断章取义的毛病。意思是指,Desert Rose同样是一个犯断章取义之人,怎可以说教会没有因为只查考后文(下文),不查考前文(上文),犯了断章取义的毛病呢?

是的,贼怎可以喊捉贼呢?

Rawls以为使徒1:4和约翰十四章,不是主耶稣基督讲过的话语吗?

我真不知道Rawls是否是信神信耶稣的基督徒?

(A)使徒行传1:4节,是主耶稣基督,复活後升天前,说的一句话。

(B)约翰福音十四章,是主耶稣基督,在受难之前,说的一段预言。

#(A)不就是主耶稣基督说的『下文,后文』吗?

#(B)不就是主耶稣基督说的『上文,前文』吗?

这两段记载,都是记载主耶稣基督的话语,並非路加和约翰私人的思想,评语和创作。

却在Rawls伪装之下,竟然变成了路加和约翰的私人思想,评语和创作;后者不能在前,前者不能在后?

我提醒过读者,你们可以不相信“约翰14章”是主耶稣曾经向使徒们说过的“父的应许”。但没有理由反对,没有参考上下文,所研究出来的结论是犯了断章取义的毛病,这结论一定是一个错误与不完整的理解。

Rawls是以什么理由,『竟然以约翰福音和使徒行传成书时间的早与晚,来决定主耶稣基督说话的前与後』呢?

但Rawls想混扰主耶稣基督话语的前后次序和原意,使神的话语暗昧不明,其心之恶与邪,是笔墨难以形容,是天理之难容!

HAPPY在他回应里提到,Rawls和那位,都是法律专业人士,应该是非常讲究事实与逻辑推理,但我想Rawls是我看到的律师中最没有理智逻辑者!

或许正如世人所说,律师是没有道德观念的专业人士。所以或许Rawls并非没有理智和逻辑,只会为了护卫,可以搞反,扭曲与曲解,以达到胜利的目的而已。哀哉!法律人基督徒的尊严,让Rawls给丢尽了!

Rawls还是以属世的文学作品的规则理解圣经

(1)属世的创作,上下文,只能是上下节,上下段,上下章而已。

(2)以每个作者一贯思考逻辑,思考脉络,栓定主耶稣基督前前后后所说的话语?

(3)尊重作者的原意,更胜于尊重主耶稣基督前前后后吩咐的原意?

(4)不能脱离保罗的整体思想,但Rawls却觉得可以脱离主耶稣基督的整体思想?

(5)我在谈主耶稣基督所说的话,Rawls在谈作者的个性,语言习惯,写作风格,思想的脉络?

所以读者们,你可以看到Rawls极尽搞反原意,扭曲事实,曲解真相之能吧!

如果使徒1:4节,和约翰福音14章,都是作者路加和约翰自己说的话,自己的创作,那么Rawls的反驳和理由,是“真之又真”。但事实证明,这些经节所记载的,不是路加和约翰的言语,而是主耶稣基督所说的话。

所以Rawls的指责,完全是毫无理由的指责,不是吗?

Rawls一根指头指向 D. Rose,三根指头指向自己

Rawls指责Desert Rose以约翰福音14章做为使徒行传1:4节的前文(上文)是随意乱串不是以经解经。因为不是紧接经文的上下节,上下段,上下章,而任用为上下文。Rawls认为,是舍本逐末的断章取义。

哀哉,Rawls指责Desert Rose的同时,更加严厉的在指责,许穆德,HAPPY,和我们真耶稣教会的先人,(如Rawls所指)竟随意乱串,抓到相同的字就不管作者使用脉络相同与否,就直接『硬套』,是粗糙解经;以不是上下文的经节,定下了『圣灵的浸』错误的理解,行成了错误的教义!

换句话说,Rawls也认为“不理会文章段落的脉络,从圣经里捉到你想要的字”组成一篇讲章或理论,就好像是小学生在做“词句重组”的作业一样,不是成熟的基督徒该犯的毛病!

HAPPY还在他的博文里,称赞Rawls是法律专业人士,什么“约”都精通,更是精通“旧约和新约”。法律是无情的,更加无情的是没有道德观念的律师!HAPPY兄,下次请看清楚了才靠边咯!但如果你选择靠主耶稣基督,一定永不会错!

Rawls的搞反原意,扭曲事实,曲解真相,师出有门

Rawls非常在意圣经启示的『和谐性』,『一贯性』。可惜他只会说,做起来却是以偏概全--》用片面的观点看待整体问题。

他/她,根本是忽视主耶稣基督话语的和谐性与一贯性,只以属世的观点看待神吩咐的整体脉络!

Rawls搞反原意,扭曲事实,和,曲解真相的技巧,是那么的熟悉。我猜Rawls的师傅就是那位精通这技巧的人。

名师之下出高徒,是你我不可否认的至理名言!

小心偏离了主耶稣基督的主题

Rawls为了遵守人的意思,作者的个性,语言习惯和写作风格,却宁愿出卖与偏离了主耶稣基督的吩咐,主题与意思。

Rawls鱼目混珠的想要迷惑信徒遗弃主耶稣基督话语的恶意,已经犯了无可原谅的罪:

(1)基督的灵,在作者路加和约翰里头,提醒他们主耶稣基督所说的一切吩咐。根据(约翰14:26),除了人的记忆力之外,圣灵的工作更是非常重要的一环,致使路加和约翰可以把基督的话语写成了书,留给后人阅读。Rawls却搞反,扭曲,和曲解“圣灵的功能与作为”,把它说成只是作者自己的写作。

Rawls是不是藐视圣灵和干犯圣灵了呢?

干犯人子的罪,还可以得赦,干犯圣灵的罪,无可赦免,不是吗?(马太12:31-32;马可3:28-30)

Rawls是不是也和那位传道人,把在信徒里头的圣灵,当着是魔鬼来赶,犯了干犯圣灵的罪呢?

法律专业的Rawls,你自己小心仔细的去为自己分辨吧!

你intentionally刻意犯下干犯圣灵的罪,神可以把你的罪当着是无罪吗?

我个人的意见,觉得神不会赦免Rawls的罪,但裁决权在神!

一切“审和判”的事,只留在末日才进行(约翰12:48)。唯独干犯圣灵的事,在今世,已经下了“判定”!

期望读到此文的HBL同灵,对『会不会犯了干犯圣灵的事』,千万要小心再小心。

 

(2)HAPPY说Rawls是自己自愿为联总和教会护卫真理者。但教会却暗里允许Rawls颠倒是非,搞反,扭曲与曲解真理的原本意义,没有出来严厉的阻止Rawls破坏教会名誉的作为。

教会呀,教会呀,你这样地做,不就是一个同犯吗?如果Rawls和那位传道干犯了圣灵,那教会不也是自己默认,教会也干犯了圣灵吗?

 

为了Rawls和教会掌权人的灵命,我期望我的分析与理解都是错的。

 

如果Rawls继续犯同样的毛病,我会要求网主删除Rawls的博文,以免搞乱了谈论“理解圣灵的浸”的讨论。

使徒保罗的神学概念:“你们是神的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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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保罗的神学概念:“你们是神的殿”

要看全篇文章请击点:http://desert-rose-1.blogspot.com/2013/09/blog-post_25.html

使徒保罗的解释:说(人听不懂的说方言)不是在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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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教会的信徒以“(人听不懂的)说方言”扰乱聚会

(哥前14:26-33)

使徒保罗在这八句话里面,说出了哥林多教会当时所面对的问题:

大概在聚会的时候,或许有时有人在讲道,或许有时有人在朗读旧约圣经。但有一些信徒不理会正在进行中的讲道或朗读,就突然说起方言来,是人听不懂的方言,造成一片混乱,破坏了场面的安静,扰乱了聚会的次序。

全文:使徒保罗的解释:说(人听不懂的说方言)不是在讲道 SimSun Font size 14 points, 总共5页

有时间看全篇文章请击点:http://desert-rose-1.blogspot.com/2013/10/blog-post.html

使徒保罗的神学概念“说方言,乃是为不信的人作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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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果重新阅读,应该可以发觉到,使徒保罗在说『说方言,乃是为不信的人作证据』这句话时,並没有详尽的说明『说方言』到底是指什么样式的说方言。但这句话却含有两个可能出现的情况

a)是听别人在说方言。

b)是自己口说方言。

那到底使徒保罗的意思是指(a)或(b)呢?

换句话说,是(a)比较符合使徒保罗这三句话的意思,还是(b)比较符合呢?

题目:使徒保罗的神学概念“说方言,乃是为不信的人作证据

全文请击点:http://desert-rose-1.blogspot.com/2013/10/blog-post_10.html

读『真耶穌教會的隱疾,能治癒嗎?(一)』的感想:真耶稣教会成为了一个属世的团体与政治家的政治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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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园丁所讲述的,应该可以让你我轻易看到,一个“属灵的团体”演变成一个“属俗或属世团体”的过程!

不知这段历史记载,是否也会使你联想起主耶稣基督所说的“芥菜种的比喻里提到的飞来的鸟”?我却想起两年前写的一篇感想(芥菜种比喻的一个感想: 飞来的鸟)!

从神所撒的种子发芽生长成树的芥菜,我想必定记得与遵守主耶稣基督的吩咐!

不是从神所撒的种子而来的,就像是比喻里形容从别处飞来的鸟,他们会听从或遵守主耶稣基督的吩咐吗?我想,他们是不会的!

从这角度去看,你应该不会很惊奇在教会历史中也会发生,一个在属世团体视以为常污秽肮脏的政治事件!今天同样的事情一直重覆的在教会里演习着!

想想:

不是从神而来的,他们不仅不会遵守主耶稣基督的吩咐,反之,他们更会千方百计的“搞反扭曲曲解”主耶稣基督的吩咐,不是吗?

他们会如何“搞反扭曲曲解”主耶稣基督的吩咐呢?

我想,最简单直接的方法就是『断章取义』,以自己的意思取代了耶稣的意思!你说,这是不是为什么今天我们看到教会“断章取义的理解”遍处都是的原因呢?从上到下,从里到外,断章取义之风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所向披靡!不认同与反对的人都被压扁或排挤掉,不是吗?

但愿从神来的平安与你们同在!

神迹奇事的发生是为了证明神的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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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林锡仁所写教会改革100条的“11. 神迹奇事”,深有同感!

每一次听到讲台上强调“你看,我们教会是唯一得救的教会,因为我们教会有圣灵和神迹奇事的明证”,不由你不信。简单的事实,简单的逻辑,加起来成为一句无瑕可击的宣言,不是吗?

所以信耶稣信神的这二十几年中,到最近这几年发现教会一些教义和道理偏于断章取义的理解之后,最使我觉得难以解释清楚的就是“真神,和出于神的神迹奇事,与真理,它们之间的真正关系”。有神迹和看得见听得到的说方言为明证,你如何向弟兄姐妹们解释为什么教会的教义会出现偏差呢?

感谢神让锡仁兄以实际例子说出了“神蹟奇事不可能要証實以上其中任何一種(不同教派不同的)教義或典禮,而是证实不同教派共同所传的救主耶稣”。

这引起了我的好奇心,很想知道圣经的实际例子会告诉我们什么样的信息?

 

全文請擊點:http://desert-rose-1.blogspot.com/2013/12/blog-post.html

神迹奇事的发生是为了证明神的道吗?

 

p/s: Admin, I could not find the original post. That is the reason I post it here in my for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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