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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主耶穌「真人」之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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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主耶穌「真人」之本質

 

兼駁主耶穌「按人性說,祂與我們同質(homoousios = "of one substance with"),且在凡事上與我們一樣,只是沒有罪」的傳統基督教學說 

泊(楊昱民)

 

主後四百五十一年,羅馬皇帝馬錫安(Marcion, 396-457)召開 500位主教和教皇代表的大會,會中定立了「迦協墩信經」(Council of Chalcedon),內中明言:我們跟隨聖教父(註:即教皇),同心合意教人宣認同一位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是神性完全人性亦完全者;

 

祂真是神,也真是人,具有理性的靈魂,也具有身體;按神性說,祂與父同質homoousios = "of one substance with",按人性說,祂與我們同質homoousios = "of one substance with",在凡事上與我們一樣,只是沒有罪。按神性說,在萬世之先,為父所生,按人性說,在晚近時日,為拯救我們,由上帝之母theotokos,童女馬利亞所生;是基督,是子,兩者同一。主,是獨生的,具有二性,不相混亂,不相交換,不能分開,不能離散;兩性的區別不因聯合而消失,各性的特點反得以保存,會合於一個位格,一個實質之內,而並非分離成為兩個位格,卻是同一位子,獨生的,神,道,主耶穌基督;正如眾先知論到祂自始所宣講的,主耶穌基督自己所教訓我們的,諸聖教父的信經我傳給我們的[i](參考 「教會工人培訓手冊」 published by China Misnisteries International, Ca. USA)

 

這一決定於第五世紀,也就是使徒教會消失近三百年之後(真教會堅信此刻聖靈已經停降)所訂立的「迦協敦信經」成了往後基督教不論如何分裂,皆為各宗各派奉為「基督論」的主要依據。另外,一般根據「因為我們的大祭司(耶穌基督)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祂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祂沒有犯罪﹍」的經文,得出耶穌基督「真是神,也真是人,具有理性的靈魂,也具有身體﹍按人性說,祂與我們同質,在凡事上與我們一樣,只是沒有罪」的結論,以及在這「在凡事上與我們一樣」的前提下,人們於是得出如下的結論:耶穌也曾經談過戀愛,有過男女非分之想,當然也曾經有過貪慾等等念頭,「只是沒有犯罪」,也因為主耶穌真是一個和我們一樣的人,所以能深刻的體恤「人」的軟弱等等。

 

可是,難道還未道成肉身,沒有肉身的神真的就不能體恤人的軟弱?主神說:「百姓的困苦我看見了,他們的哀嚎我聽見了」(出 3.7),又說:「我心因百姓的罪何等的傷痛!」(結 6.9),「神與百姓同受苦難」(賽 63.9),又說:「見百姓受苦,神痛難擔」(士 10.16)等等經節難道還不足以表明尚未道成肉身的神也能夠體恤人的軟弱麼?面對千年來基督教界裡人云亦云的學說,「超乎諸山」的錫安必然沒有蕭規曹隨的必要,靠著真理的聖靈帶領,要「更正」,何難之有?

 

試以以下簡略的圖表來說明主耶穌基督的「人」和世人的「人」在本質上是如何的完全不同,以除去主耶穌「和世人一樣」是「人」的迷思:

 如此,我們就能夠重新給「耶穌『人』之本質」重新下個以聖經為本的定義:

 

耶穌「人」之本質

耶穌是真神,道成了肉身來到世上,取了和世人相似、但不為罪所轄制的血肉之體。其肉身不為罪所轄制,故與世人必朽壞的肉身不同;其生命是得勝死亡的生命,故與世人必死的生命不同;其之為「人」,乃屬天,故與屬地的世人不同。天父為耶穌預備了身體,特為要作為贖罪祭,以除去眾民的罪,並且藉著以權柄捨去的生命敗壞了掌死權的魔鬼。無罪的基督尚且大聲哀哭、流淚、禱告,才得在直至流血的相爭中,得勝罪惡的試探,故能體恤我們在患難中遭受試探時的軟弱,願隨時幫助那持定所信之道,來到施恩座前尋求幫助的人。

願榮耀歸天上真神,真理歸教會,平安歸於主所喜悅的人。

阿門

Yang Yuh Ming

Chatou, le 17.05.2006


[i] This formula, put together by the Council of Chalcedon, 451 AD, declares it to have always been the doctrine of the church, derived from the Scriptures and our Lord Himself, that our Lord Jesus Christ is "truly God and truly man, of a reasonable soul and body; consubstantial (homoousios = "of one substance with" ) with the Father according to the Godhead, and consubstantial (homoousios = "of one substance with") with us according to the manhood; in all things like unto us, without sin; begotten before all ages of the Father according to the Godhead, and in these latter days, for us and for our salvation, born of the Virgin Mary, the Mother of God, according to the manhood; one and the same Christ, Son,.

Lord, Only-begotten, to be acknowledged in two natures-inconfusedly, unchangeably, indivisibly, inseparably; the distinction of natures being by no means taken away by the union, but rather the property of each nature being preserved, and concurring in one Person and one subsistence, not parted or divided into two persons, but one and the same Son, and Only-begotten, God, the Word, the Lord Jesus Christ." (from International Standard Bible Encylopaedia, Electronic Database Copyright (C) 1996 by Bibleso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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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基督「人性」深入探討的希伯來書

希伯來書對基督的「人性」有深入刻畫,「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

我們的軟弱。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

來四15)這經文曾激勵、安慰無數基督徒。

 

YM用「聖靈」取代「靈魂」,讓基督成了「怪胎」

然而,5月19日要開講《希伯來書》的YM卻否定基督的人性「在凡

事上與我們一樣」,發明「基督沒有人的理性靈魂」說,用「聖靈」取

代「人」必然有的「靈魂」,讓基督成了有聖靈卻無人靈魂的「怪胎」

 

YM歧出的基督論,出自他《論基督「真人」之本質》一文,其主張

點如下:

*堅信耶穌基督就「人性說,與我們同質,在凡事上與我們一樣,只是

   沒有罪」,千年來基督教追隨迦協墩信經的基督論最大的偏離

*基督的靈魂和一般人類「具有理性的靈魂」無關,基督靈魂所具有的

  在人類理性之上,神無限量的聖靈

*基督之「人」當然和這蒙祂寶血救贖的「人」不同

*人們不得不承認「基督是頭生的,無人和祂一樣,耶穌是獨生的,

  人與他類似!」

 

無視「迦克墩信經」內容只是重述、歸納聖經

YM一貫的策略是先把迦克墩會議貶損為「沒有聖靈之人」的決議,卻

無視迦克墩信經的內容:「祂真是神,也真是人,具有理性的靈魂,也

具有身體;按神性說,祂與父同質,按人性說,祂與我們同質,在凡事

上與我們一樣,只是沒有罪」其實只是「重述」、「歸納」聖經對基督「

人性」的描述,反而自作聰明,「發明」更合乎他個人「理性推論」的

新主張,偏離了聖經對基督的描述。

 

YM發明的基督論是教義史異端「亞波里拿留主義」

YM自視甚高,要更正「迦克墩信經」的基督論,要「思想出更美好的

道理」,但對基督教教義史只有淺薄認識的他卻渾然不知,他「發明」

的「基督沒有人的理性靈魂」說,正是451年「迦克墩會議」所駁斥

的異端「亞波里拿留主義」,該異端先後在377年的羅馬會議、378年

的安提阿會議、381年的君士坦丁堡第二次大公會議及382年的羅馬

會議被定罪,「迦克墩信經」只是加以明文化罷了。

 

把「道成肉身」簡化成只取「動物性」的「軀殼」

「亞波里拿留主義」為確保基督的無罪,所以用「道」(Logos)取代了

耶穌的靈(魂),耶穌的人性只剩下「肉體」。因為基督若不具有人理性

及自由意志的靈魂,自然不能犯罪。於是,「道成肉身」被簡化成只取

了「動物性」的「軀殼」。

 

人的靈()被取代,剩下的只是「動物性」而不是「人性」

大家可以不必懂複雜的教義史名詞,單用常識就可以知道,人之所以

為人是因為人有「靈(魂)」,YM發明用「聖靈」取代基督的「靈(魂)

」,則人的靈(魂)被取代後,剩下的只是「動物性」,而不是「人性」。

基督若沒有人的「靈(魂)」,就無法救贖人的「靈(魂)」

 

基督與人無異,有會憂傷、會憂愁的靈()

更重要的是,YM發明的理論和聖經的描述不符,「你必不將我的靈

魂撇在陰間」(詩十六10、徒二27、徒十三34-37)、「父啊!我將我

的靈魂交在你手裡」(路二三46)、「便低下頭,將靈魂交付神了」(

約十九30)、「耶穌說了這話,『心裡』(靈)憂愁」(約十三21)、「我

『心裡』(魂)甚是憂傷,幾乎要死」(太二六38)、「我現在『心裡』

(魂)憂愁」(約十二27)、「我『心裡』(魂)甚是憂傷,幾乎要死」(可

十四34)、這些經文都說明基督與人無異,有會憂傷、會憂愁的靈

(魂)。

 

()的自由意志不順服神才是罪

YM及亞波里拿留將靈(魂)的存在誤解為罪惡,其實,靈(魂)的自

由意志不順服神才是罪。基督若沒有人的靈(魂),則來四15說的

「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便是假的,耶穌在客西馬

尼園就不會「驚恐起來,極其難過」,對門徒說我「心裡」(魂)甚

是憂傷(可十四33-34),而「不要從我的意思,只要從你的意思」

(可十四36)更是一句空話,若如YM所說「聖靈」取代人的靈魂

,哪來「我的意思」?

 

希伯來書基督「人性」的要旨

希伯來書關於基督「人性」的核心概念就是「他凡事該與他的弟

兄相同」(來二17),其目的是「為要..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

也因為基督有完全的人性,他才會「被試探」而「受苦」(來二

18),其目的則在「搭救被試探的人」,基督「人性」之真實,關

乎救恩的成全,這也是「亞波里拿留主義」會被視為異端的原因

 

混淆基督「神性」與人之「異」和基督「人性」與人之「同」

YM卻發明出「基督之『人』當然和這蒙祂寶血救贖的『人』不

同」、「無人和祂一樣」、「無人與他類似」的理論,錯將基督「神

性」與人之「異」和「人性」與人之「同」混淆,保障了「神性

」,卻消滅了「人性」而不自知。

 

批判前提是對「教義史」及「聖經」應熟讀

對天主教及其他基督教派歷史發展的教義不是不能批判,但前提

是對基督教教義史要有充分的了解,對作為「批判基礎」的聖經

更要下苦功全面性的閱讀。

 

YM只抓少數經文,用「思想」取代「通讀」的偏差

但YM對聖經的態度卻是「讓我不得不對神的話是用思考的,而

不是用看的。這本聖經,說來非常慚愧,我印象裡面我沒有讀過

一次,我印象裡面這本聖經我還沒有讀過一次,我看到列王紀我

就跳過去,我完全搞不懂列王是誰」、「好像記憶裡我並沒有讀過

一次聖經,沒有,我只是記住聖經裡的幾句話而已」、「聖經你

兩句話抓住它,你不斷地去想它….你每天刷就去想,不用再翻聖

經了,你想想想真的會想出很多東西來,不會騙你的」(楊昱民,

2012年6月3日《從起初神創造天地聖經研討會》台中場)。

 

神學思考不能脫離信仰群體「閉門造車」

反覆思想神的話沒錯,但不應錯認只抓住一兩句話或自認蒙特別光

照就可取代紮實的讀經,如果再「自視甚高」,不和同受一位聖靈

感動的信仰群體的其他同工謙卑交流,則不是沒有誤入歧途的可能

 

別讓TJC多一條「基督論異端」罪名

YM發明的「基督沒有人的理性靈魂」說其出發點是維護基督的

「無罪性」,所以我不苛責他,只以「歧出」稱之。但他這理論

只要受過神學訓練的人一看就會指出是教義史上的異端。事實上

,他這篇文章被收入「中國基督教神學文庫」,所幸該網頁已註

明:「楊昱民已被TJC停職」,否則TJC又多一條「基督論當代

異端」罪名。

 

註:亞波里拿流起先主張「基督的道」完全取代耶穌的「靈魂」

      ,此一主張被批和亞流主義的基督論類似,後來他轉而主張

      道只取代耶穌的人靈。

Author: 

 

一.創四十九22-26預表人子耶穌。

 

二.約瑟與弟兄迥別。「迥別」乃動名詞「分開」之意。多譯為「拿細耳人」,乃分別為聖之人。

 

三.世人中只有人子耶穌配稱為「聖人」,因他是天父分別為聖的。「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若那些承受神道的人尚且稱為神,父所分別為聖、又差到世間來的,他自稱是神的兒子,你們還向他說『你說僭妄的話』嗎?」(約十35-36)。

 

四.徒二27:「你必不將我的靈魂(原文為魂)撇在陰間,也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壞。」

 

五.請問有誰的魂可以去陰間嘗死味又回來的?除了以諾和以利亞以及耶穌再臨時仍在世的聖徒之外,有誰的身體可以不朽壞的?

 

六.所以,耶穌的魂和體與世人是不同的。

 

七.耶穌的靈也和世人不同,因世人都是成為人後,才能領受聖靈,最早的要算施洗約翰,他是在胎兒時就聖靈充滿,但耶穌是從聖靈懷孕的,不是精子和卵子的結合,如果用到人的精子或卵子,就有原罪,耶穌因是從聖靈懷孕的,所以無罪。世人的魂和體有誰是無罪的?

 

八.最原始的胚胎就不同了,人子耶穌當然與世人不同。但他的魂也是有人性的,他的體也是帶肉體的。

 

九.他的靈是聖靈

 

  1.「她所懷的孕是從聖靈來的。她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太一20-21)。

 

  2.「『聖靈』既然禁止他們在亞細亞講道…他們想要往庇推尼去,『耶穌的靈』卻不許。」(徒十六6-7),可見耶穌的靈就是聖靈(羅八9,彼前一11)。

 

  3.耶穌說:「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就是真理的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為不見他,也不認識他。你們卻認識他,因他常與你們同在(現在式),也要(未來式)在你們裡面」(約十四16-17)。「神將他的靈賜給我們,從此就知道我們是住在他裡面,他也住在我們裡面」(約壹四13)。

 

  4.「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哪裡,那裡就得以自由」(林後三17)。

 

  5.「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裏,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羅八9)。 基督的靈就是神的靈就是聖靈。

 

十.耶穌是父神(聖靈)在肉身(藉童女所生)的顯現(提前三16、約一1、14)。耶穌和父為一(約十30原文無「原」字)。耶穌對門徒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太廿八19)。 父、子、聖靈的名就是耶穌(徒二38,八16,十47-48,十九5)。所以,拜耶穌就是拜父、子、聖靈。

   

附註:個人非常不認同「撒但自存論」,但不得不非常贊成楊傳道在此所提的基督耶穌與世人不同的論點,因他所分析的不同點,都有聖經根據。

 

Author: 

理論「起點」就嚴重出錯

YM的「基督沒有人的理性靈魂」說,是嚴重的信仰歧出,詎料竟有人附和

這樣的理論。其實不必看YM冗長的推論,光從理論「起點」就可看出YM

的主張嚴重牴觸聖經。

 

「道」成肉身變成「聖靈」成了肉身。

YM說:「基督靈魂所具有的是….聖靈」,這是「神觀」嚴重的混淆,亞波里

拿流起碼還主張是永存的「道」取代耶穌的「靈魂」,YM的主張卻是「聖靈

」取代了基督的靈魂。結果,約一14的「道」成了肉身,竟成了「聖靈」成

了肉身。

 

改寫「神兒子」降生的核心信仰

約翰福音說的很清楚,成肉身的是太初與神同在的「道」(一2),「道」成了

肉身,其榮光是「父獨生子」的榮光(一14),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

子」賜給他們(三16)、「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三17)。神觀混淆不清的YM

改寫了「神兒子」降生的核心信仰,變成了「聖靈」降生。有撒伯流主義

傾向的附和者因為對父、子、聖靈的混淆,自然對此一理論錯誤完全不察,

誤以為「有聖經根據」。

 

不是「懷了聖靈」,而是「藉聖靈」懷神的兒子

耶穌是「聖靈感孕」,馬太的說法是「從聖靈懷了孕」(太一18)、「所懷的孕

是從聖靈來的」(太一20),路加則說「聖靈要臨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

蔭庇你」(路一35)、「他要為大,稱為至高者的兒子」(路一32)。所以不是「

懷了聖靈」,而是「藉聖靈」懷了神的兒子

 

主張「聖靈」成了肉身,則釘十字架的就是取了肉身的「聖靈」

馬利亞懷的若是「聖靈」,則耶穌就不會對門徒說父要「另外賜給你們一位

保惠師,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就是永遠的聖靈」(約十四16-17)。若是如

YM主張的「聖靈」成了肉身,則被釘十字架的就不是神的兒子,而是取了

肉身的「聖靈」,如此嚴重的理論錯誤還看不清嗎?

 

把基督變成「不死之身」,基督的死變成「假死」

YM說:「那道成肉身的基督呢?會老死嗎?會病死嗎?會死亡嗎?..不,神

道成肉身的基督,其生命是永遠的、是不被撇在陰間的;其身體是不見朽壞

、不被死亡拘禁的」,附和者說:「請問有誰的魂可以去陰間嘗死味又回來的

?」,這種說法的危險性,是把基督變成了「不死之身」,十字架真實的苦難

在這種理論下,變成了「演戲」,基督的死變成了「假死」。

 

耶穌「手上的釘痕與肋旁的槍傷」真實無比

事實是,基督的「受難」與「死」是真實無比的,基督的「復活」,不是因

他取了「不死之身」他的身體和您我一樣,即使復活後,耶穌向多馬顯現

時,還對多馬說「伸出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約二十27),他手上的

痕與肋旁的槍傷即使復活後都還在。

 

基督的復活是「神叫他從死裡復活」

使徒行傳再三重申,基督的復活是「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徒四10)、你們掛在

木頭上殺害的耶穌,「我們祖宗的神已經叫他復活」(徒五30)、「論到神叫他從

死裡復活,不再歸於朽壞」(徒十三34)。

 

是神藉聖靈的大能,使耶穌復活

保羅也說,「我們這信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人」(羅四24)、「像基督

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羅六4),所以不是因「不死之身」而復活,

而是神藉聖靈的大能,使耶穌復活:「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也必藉著

住在你們心裡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羅八11)。

 

「神叫耶穌從死裡復活」是初代教會信條

此一信仰重要到保羅說:「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

就必得救」(羅十9),成了使徒教會最基本的信條。就連彼得也說「你們也因

著他,信那叫他從死裡復活、又給他榮耀的神」(彼前一21)。

 

謬解「聖靈」成肉身、被釘十字架,嚴重混淆神觀

YM歧出的基督論還有許多錯誤的觀念,但在「神兒子」降生、受苦、被釘十

架這最基本的信仰都可以謬解成「聖靈」被釘十字架,嚴重混淆神觀,其理論

之大謬就不難理解了!

Author: 

Rawls,

攻擊是最好的防衛, 不是嗎?

其實, 大部分 TJC 的長執甚至傳道人, 對教義發展史及神學名詞的正確用法, 都沒有像您這麼嫻熟.

但是, 請不要因噎廢食, 抓住一個詞的誤用, 將他人的想法藉此全面否定. 又, 在您說別人 "撒伯流" 以前, 請思考一下您是不是有 "三位一體" 神觀的傾向.

是的, 正確的說, 是"道"成肉身, 不是 "聖靈" 成肉身, 但是請不要忘了, "道", 是成了 "肉身". Word become "flesh", 這也是早期教會基督論中許多主張 "Word-flesh", 也有主張 "Word-man". Apollinarianism 是 "Word-flesh" 的極端, 而Nestorianism (如果這真的是 Nestorius 的主張的話) 是 "Word-man" 的極端.

Chalcedon 信經, 對於基督論, 應說是有了 "共識", 故成 "正統", 但其基督論也留下了許多難以解釋的問題.

所謂 "歧出", 是因為我們已有 "先入為主" 的觀念, 認為 "正統" 等於 "正確".

若這樣, TJC 也不用 "更正萬國" 了, 應是 "被萬國更正".

還是那句話, 我不是說楊傳道說的是對的, 但 TJC 既然自稱有聖靈的帶領, 就不應害怕研究檢討神學, 教義的發展, 按聖經正意分解真理的道.

又, 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 若身體不能獨立存在於靈魂之外, 何來 "動物性" 之怪論? 您的這個"常識" (其實是希臘哲學) 也自我矛盾, 一方面說 "性情" 是靈魂的功用, 另一方面又說 "性情" 也在 "沒有靈魂的身體"內.

願主憐憫我們. 若有妄言冒犯, 求主赦免, 請您擔待

Makuro

 

Author: 

一.認識耶穌必須根據耶穌的作為和他的話而不是根據神學,無論多麼權威的神學,畢竟其中掺雜不少人意。

 

二.耶穌當然是活生生的人,但不要忘記,他成為人之時,同時也是父和聖靈。

 

三.根據聖經﹝不要根據神學--「神的國不在乎言語,乃在乎權能」(林前四20)﹞:

 

    一)他是天父

       1.「我若不行我父的事,你們就不必信我;我若行了,你們縱然不信我,也當信這些事,叫你們又知道又明白父在我裡面,我也在父裡面」(約十31-38)。

 

       2.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你們若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從今以後,你們認識他,並且已經看見他。」腓力對他說:「求主將父顯給我們看,我們就知足了。」耶穌對他說:「腓力,我與你們同在這樣長久,你還不認識我嗎?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你怎麼說『將父顯給我們看』呢?」(約十四6-9)。「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裏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約一18)。「除了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沒有人升過天」(約三13)。耶穌和父為一(約十30之原文)。

 

       3.「你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歡歡喜喜地仰望我的日子,旣看見了就快樂。」猶太人說:「你還沒有五十歲,豈見過亞伯拉罕呢?」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約八56-58)。

 

       4.「聖父啊,求你因你所賜給我的『名』(原文為:你所賜給我的『你的名』)保守他們,叫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一樣。我與他們同在的時候,因你所賜給我的『名』(原文也是:你所賜給我的『你的名』)保守了他們,我也護衛了他們;其中除了那滅亡之子,沒有一個滅亡的,好叫經上的話得應驗」(約十七11-12,五43,十二13)。「我(耶穌)奉我父的名來」(約五43);「奉主名來的以色列王是應當稱頌的!」(約十二12-13;出廿三20、21)。由此可知,耶穌就是天父的名。從而得知,舊約之「耶和華」並非是真神的名字,乃是翻譯的錯誤,其原文之意義乃是自有或自存者。在舊約時代真神之名字「耶穌」尚未顯明,到耶穌來時才顯明(約十七6,可十一9)。

 

       5.大哉,敬虔的奧祕,無人不以為然!就是神在肉身顯現,被聖靈稱義,被天使看見,被傳於外邦,被世人信服,被接在榮耀裏(提前三16)。

 

    二)他是聖靈

       1.「她所懷的孕是從聖靈來的。她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太一20-21)。

 

       2.耶穌說:「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就是真理的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為不見他,也不認識他。你們卻認識他,因他常與你們同在(現在式),也要(未來式)在你們裡面」(約十四16-17)。「神將他的靈賜給我們,從此就知道我們是住在他裡面,他也住在我們裡面」(約壹四13)。

 

       3.「『聖靈』既然禁止他們在亞細亞講道…他們想要往庇推尼去,『耶穌的靈』卻不許。」(徒十六6-7),可見聖靈就是耶穌的靈(羅八9,彼前一11)。

 

       4.「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哪裡,那裡就得以自由」(林後三17)。

 

       5.「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裏,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羅八9)。 基督的靈就是神的靈就是聖靈。

 

    三)他是父也是聖靈,所以不是被造的,乃是造物主本身。

 

       1.道成肉身的耶穌(約一1、14),「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生命在他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約一3-4)。

 

       2.神「曾藉著他創造諸世界。他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相,常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來一2下-3)。

 

       3「萬有都是靠他造的,無論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掌權的;一概都是藉著他造的,又是為他造的。他在萬有之先;萬有也靠他而立。他也是教會全體之首。他是元始,是從死裡首先復生的,使他可以在凡事上居首位」(西一16-18)。

 

       4.他「遠超過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不但是今世的,連來世的也都超過了。又將萬有服在他的腳下,使他為教會作萬有之首」(弗一21-22)。

 

       5.以色列人早在紀元前古時候﹝甚至有上推至摩西年代的,參考出四10;其實亞伯拉罕也稱真神為主(創十八25、27、30、31、32)﹞就把舊約真神名〝YHWH〞讀成「主」了,這「主」與一般的「主」字是有分別的,乃是一般「主」字的強調形式,英文翻譯成大寫的「主」(Lord),他們當然也知道「主」並非是一個名字,因此〝YHWH〞似乎隱含一個尚未知曉的名字,這名字真神並未向以色列人的祖先或摩西清楚的交代,若有,不可能沒有流傳下來,因以色列人非常重視這個名字。這隱含的名字就是耶穌(救主),直至耶穌降生世界(道成肉身)時,才顯明出來。所以耶穌說:「我已將你(天父)的名顯明與他們」(約十七6、26)。保羅也這樣說:「若不是被聖靈感動的,沒有能說耶穌是主的」(林前十二3)。新國際版研讀本聖經對林前十二3之註釋:「此處『耶穌是主』的「主」字,原文希臘文所用的字也就是七十士譯本(舊約聖經的希臘文譯本)翻譯希伯來文「主耶和華」一詞時,所採用的字。這只要看新約主耶穌及使徒們在讀或引舊約的真神名字〝YHWH〞時,都稱為「主」可以證實,如路四18(16-18)vs賽六十一1;可十二29 vs申六4;太四7、路四12vs申六16;太四10、路四8vs申六13、十20;徒二21、羅十13vs珥二32;徒二34、35vs詩一百一十1…等等。又如「『神』說:『我…』(啟一8)vs「耶和華神」(創二4、5、7、9、15、16、18、19、21、22,三1、8、9、13、14、21、22、23)〔創三1、5:蛇稱神而沒有稱「神」(即誤譯之耶和華神)〕。耶穌就是舊約的主(YHWH)。由林前十9引自舊約「不要試探主(有古卷:『基督』)及來十一26「他(摩西)看為『基督』受的凌辱比埃及的財物更寶貴,因他想望所要得的賞賜」。這兩節新約聖經明明是指着舊約的「主」(YHWH),卻直接寫成「基督」。可見,舊約的「主」(YHWH)就是基督耶穌。「奉主名來的以色列王是應當稱頌的!」(約十二12-13;出廿三20-21)。耶穌就是主名。

 

       6.「又賜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腓二9-11)。耶穌「為萬物所屬、為萬物所本」(來二10)。

 

       7.由啟一8,廿二12、13、16合參,知其中的「我」都是耶穌的自稱(單數)。差遣使者的是「主神」(啟廿二6),也就是耶穌(啟一1、廿二16),耶穌就是「我們的主」「我們的神」[啟四11…「你」(單數)創造了萬物,並且萬物是因你的旨意被創造而有的。由此可以瞭解,救主耶穌就是那位坐寶座的造物主全能的神,救主耶穌就是獨一自有(存)全能的造物主(尼九6,西一15-17,啟四11、一8)。所謂有一位神並有一位主,指的是同一位即「主神」,「主神 說:『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是今在昔在以後永在的全能者」(啟一8),救主耶穌就是舊約的真神(啟廿二13)。「救主以色列的神阿,你實在是自隱的神。」(賽四十五15、箴廿五2)。

 

四.耶穌是父也是聖靈就是天地主宰(造物主)、獨一真神。他為了救贖人類,成了肉身生在律法下,釘死十字架﹝猶太人殺了生命之主(徒三15)--其實是主自己捨的(約十18)﹞代罪人死,第三天復活,是人類唯一救主。(本會基本信仰第一條)

 

五.因此耶穌不是從亞當的血統生的,乃是神生的(約一18,三16)「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是種)存在他心裏;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約壹三9)。他既是父和聖靈當然不可能犯罪,他雖有人的魂和體也不可能犯罪,因他不是從亞當的血統生的(和我們世人不一樣,若是一樣就不能替我們死),乃是神生的。得救之人將來復活後也像耶穌一樣,永不會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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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定基督「真實人性」動搖信仰根基

YM「基督論」的嚴重錯誤在於對基督「真實(完全)人性」的否定,其後果則是

動搖基督教「救贖論」的根基:十字架的苦難與死亡。

 

用「使徒經驗」即可辨真偽

要分辨YM的基督論是否歧出,未必要懂什麼神學理論,只要聯結使徒信仰,從

使徒所經驗的耶穌去檢驗YM「推論」出的結論即可知真偽。神學理論的功能

是幫助研究者更快掌握歧出信仰的「特徵」,協助「迅速辨識」罷了。

 

YM「基督身體不朽說」:身體不見朽壞、不被死亡拘禁

因為否定基督的真實(完全)人性,YM發展出他所謂的「基督身體不朽說」,他說

:「基督(末後的亞當)由聖靈懷孕,神為其預備一不見朽壞的身體」,又引來十5

「你曾為我預備了身體」,說:「這被神預備的無罪身體和罪身的兒女血肉之體是

大不同的」,並下結論:「基督,其生命是永遠的、是不被撇在陰間的;其身體是

不見朽壞、不被死亡拘禁的」。

 

第六世紀基督論異端:「不朽幻象說」

日光之下沒有新鮮事,YM的「基督身體不朽說」同樣不是「前無古人」的獨創

理論,而是第六世紀基督論異端「不朽幻象說」翻版(Aphthartodocetism,另譯

「基督肉身不朽論」)。「不朽幻象說」是從基督論異端「一性論」發展而來,認

為基督的肉體是神性的,「永遠不會朽壞,也不能損傷」。

 

基督「不朽壞」的經文指的都是「復活」後

聖經從未說「受難前」基督的身體是「不朽壞」的,但YM卻將來十5「你曾為

我預備了身體」偷偷改為「神為其預備一不見朽壞的身體」。事實是,聖經所有基

「不朽壞」的經文,指的都是「復活」後,如「講論基督復活說:他的靈魂不撇

在陰間;他的肉身也不見朽壞」(徒二31)、「論到神叫他從死裡復活,不再歸於朽

壞」(徒十三34)。

 

「不朽幻象說」主張:人的身體是「自亞當違命後朽壞的」

YM關於基督「身體不朽」的理論,來自他的「推論」,他說,「亞當被造之時

他並不具備犯罪以後才出現的『必朽壞』的身體」。此一推論和「不朽幻象說」

如出一轍,「不朽幻象說」也主張人的身體是「自亞當違命後朽壞的」。基督既

然「無罪」,YM和「不朽幻象說」就同樣得出基督「身體不朽」的結論。

 

基督身體若不朽,魔鬼在殿頂的試探就是假的

其實,亞當身體如果本來就「不朽」,則伊甸園生命樹的存在就是「多餘」。基

督的身體若在復活前就「不朽」,則魔鬼試探耶穌,要他從殿頂跳下去(太四6、

路四9-10)就是「假」試探,魔鬼引用詩篇九一11-12:天使要「用手托著你」就

是「廢話」,基督身體既「不死」,何需天使多此一「舉」?

 

何需懇求那能救他「免死」的主?

基督的身體如果「不朽」,又何需「大聲哀哭,流淚禱告,懇求那能救他免死

主」(來五7)?事實是,復活前的基督不是「不會死」,而是「能夠死」、「必須死」

,因為這正是他到世上來的目的。

 

「有死性」是神成就「救恩」的工具

YM及「不朽幻象說」誤以為「有死性」是一種「罪的狀態」,其實,「有死性」

反而是神成就「救恩」的工具,若不是取了「能夠死」的「肉體」,基督如何在

十架「代贖」?基督又何必「道」成「肉身」?

 

保羅:基督耶穌乃是降世為「人」

人之為「人」,就在人的「有死性」,這也是「道成為人」(《現代中文譯本》約

一14翻譯)的目的,保羅在提前二5-6對基督耶穌乃是降世為「人」也再次明文

肯認,並闡明這是為了擔任「中保」、捨己作「萬人贖價」

 

宣告基督身體「不朽」不是抬高耶穌地位,而是誤入「幻影」陷阱

YM錯以為宣告基督的身體是「不朽的」是抬高耶穌的地位,其實成「肉身」前

的「道」本就「不朽」,若不是為了真實經歷人的試探、痛苦、死亡,像「幻影

派」(Docetism)主張基督只是神「顯現」似人的樣子就好。

 

道成「肉身」在於取了人的「有限性、可受苦性、必死性」

約翰福音使用道成「肉身」如此強烈的字眼,正是挑戰希臘文化神靈與世俗世界

(肉體)分開的觀念,強調基督不只是以「人的形象」出現,而是成了真實有血有

肉的「人」,取了人的「有限性、可受苦性、必死性」。

 

偉大在於從原本「不朽」紆尊降貴、「虛己」成「人」

基督的偉大,正在於他原本「不朽」,卻紆尊降貴、「虛己」成為「人」,向人性

認同。以賽亞先知早已預言,「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

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賽五三5)、「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五三7),

耶穌傳道時也預告「人子必須受許多的苦」、「並且被殺」(可八31),保羅更說:

「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林前五7)。

 

耶穌所受苦難是「蚊子釘」、「搔癢」嗎?

如果基督的身體如YM說的「不朽」,則耶穌頭戴荊棘冠冕、臉上被吐唾沫、被

兵丁拿葦子打頭、用鑲著鉛做小球的皮帶猛力抽打、再背著粗重的十字架橫木走

向刑場、讓粗鐵釘深深釘入木頭,這一切只是「蚊子釘」、「搔癢」嗎?「耶穌大

聲喊叫,氣就斷了」(可十五37),是「演戲」嗎?

 

「葡萄汁變為血」見證基督人性身體真實性

「道」如何成「肉身」是「奧秘」,我們不用多作揣測,但「道」成為真實的「人」

,具有和您我一樣可受苦、能經歷死亡苦味的真實身體,卻是使徒及聖經清楚的見

證。TJC領聖餐時,見葡萄汁變為血的見證屢見不鮮,如此鮮活的景象,更是聖靈

再次透過異象向您我見證基督人性身體的真實性。

 

勿輕忽「基督身體不朽說」的危險性

「不朽幻象說」在教義史上被批判一如「幻影派」(Docetism)終將導致否定基督苦難

與死亡的真實性,YM「基督身體不朽說」的危險性亦在於此。用「異於教會對聖經

的傳統詮釋去思考事情」是一回事,「發明」出「基督身體不朽說」所「瓦解」的,

不只是TJC的「框」,而是基督教的「信仰根基」,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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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說:「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我有權柄捨了,也有權柄取回來。這是我從父所受的命令」( 約十18)

 

.罪的工價乃是死(羅六23),沒有罪會死的經節在哪裡?

 

.如果不是耶穌自己捨命,耶穌的身體會死、會朽壞、會犯罪的經節記在哪裡?

 

.不要為自己增添師傅,我們的師傅只有一位,就是主耶穌。

 

.耶穌是真神的降生(道成肉身)(提前一15,約一114)、神在肉身的顯現(提三16)、聖靈親自藉童女而生。他不是被造的,而是神本身。所以,他的出生就是以馬內利〔除了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沒有人升過天(約三13)(難道連這最基本的信仰都有懷疑?)

 

.請參閱前文「生命之主」。

 

.耶穌雖然是神本身,但因為了替罪人死降生為人,所以有人的魂和體,自然有人的裡性和感情、知覺等,耶穌的所有表現都是真實的,並非表演!但因是無罪的,因此不會死、不會朽壞、不會犯罪(約壹三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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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洗後的嬰兒夭折,是償還「罪的工價」?

聖經從未主張明確主張「無罪」就不會有「肉體的死」。這也和我們的經驗不符,

已接受洗禮洗去所有罪、尚無犯罪能力的嬰兒若不幸夭折,難道是償還「罪的工

價」?

 

「靈性的死」與「永死」,才是犯罪的後果

羅六23上半句說「罪的工價乃是死」,下半句則說「神的恩賜..乃是永生」,因此,

這裡說的「死」就不是「肉體的死」,而是指「靈性的死」(與神分離)與未來的「永

死」(靈性死亡的延伸與終結)。

 

基督「不再死」反證復活前基督「肉體」的「可死性」

事實上,保羅在羅六9說「基督既從死裡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

這「不再死」就說明了基督復活前「肉體」的「可死性」。若「無罪」就「不死」,

死又怎能「作他(基督)的主」?

 

耶穌的「神性」、「無罪性」未改變他「身體」的性質

耶穌是降生在一個會死的身體中,所以耶穌會「餓」,祂要吃才能「活」,如果不吃

,就會餓死。耶穌是神、聖靈感孕的耶穌沒有罪,但這都並未因此「改變」耶穌從

馬利亞懷胎所取得「身體」的性質

 

道成「肉身」就是為取得「血肉之體」

不是耶穌沒有能力「改變」,而是「道」成「肉身」的目的,就是要取得與兒女同

樣的身體:「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來二14)。若要

「不朽」,像那些異教神明「顯靈」就夠了,何需花了三十年時間成長、再花三年

時間傳道?

 

「自己捨的」是指「決意」走上十架苦難道路

「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約十18),是強調耶穌是自己決意順服天父

救贖的旨意(約十17:我父愛我,因我將命捨去),走上十字架「為羊捨命」(約十11)

這條路。客西馬尼園耶穌若念頭一轉,他也可以不承受十字架的苦難,平安老死

 

不是用「神力」將不朽的「身體」突然轉變

所以,不是耶穌的身體本來「不死」,在十字架上才突然用「神力」將這「身體」轉

變成「能死」,加以「捨去」。否認基督「身體」能受苦的異端,就是主張是透過「一

種意志的特殊決定」或「神蹟」,才把耶穌的身體突然「轉變」成「有受苦的能力」。

難道我們要信從這種沒有聖經根據的理論嗎?

 

「不朽壞」的身體哪來飢餓、口渴、疲倦、疼痛、死亡?

基督的「身體」如果如YM說的是「不會老死、病死、死亡」、「不朽壞」的身體,

則耶穌就不會飢餓、口渴、疲倦、疼痛、死亡,也不會「驚恐起來,極其難過」(可

十四33)。身體若「不朽」,不但沒有「痛感」,就算被割一刀也是「立刻復原」,這

種身體是使徒「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約壹一1)?

 

耶穌身體若「不死」,從何時開始「質變」?

耶穌的「身體」若是「不死之身」,則他的「身體」是從什麼時刻,因他決定「捨命」

開始「質變」為「會朽壞」、「有痛感」的身體?是從公會審問時,有人「蒙著他的臉

,用拳頭打他」(可十四65)時開始?還是從彼拉多命兵丁鞭打耶穌(約十九1)開始?從

兵丁把釘子釘入耶穌的手開始?

 

謙卑「守住」那「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

上網去看看電影《受難記》的精華版,十字架的苦難豈是如YM「基督身體不朽說」

所說的那樣?不忠實傳TJC所傳承的使徒信仰,卻盲信人的「推論」能力,發明一

堆「新奇」的道理。自我膨脹要「更正」其他教派,結果反被別人根據聖經逐一「

更正」。與其一心求「立言」、求「揚名」,還不如謙卑「守住」那「從前」一次交

付「聖徒」的真道(猶3),才不會害己又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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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若有「不死之身」,若非自己捨命就「殺不死」

YM說基督的身體「不會死」、「不朽壞」,對於基督在十架的死,則引約十18強辯:

「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換言之,擁有「不死之身」的耶穌,

若非自己想死、自己捨命,無論如何是「殺不死」的。

 

大希律下追殺令,耶穌父母在天使指示下「連夜」逃命

但是這種基督有「不死之身」的理論,符合四福音的記載嗎?大希律得知基督降生

的消息後,下令搜查伯利恆城四境。所幸天使早一步向約瑟顯現,要他「帶著小孩

同他母親逃往埃及」,因「希律必尋找小孩子,要除滅他」(太二13)。

 

如果耶穌「殺不死」,何必逃命?

YM不是說基督有「不死之身」,若不是自己「捨命」,就算希律的兵丁瞄準心臟,

白刀進、紅刀出,也「殺不死」嗎?若「殺不死」,天使又何必多此一舉,要耶穌

全家逃命?

 

伯利恆兩歲以下男嬰無一倖存,耶穌若留下能「活命」嗎?

事實是,大希律殺了伯利恆四境兩歲以內所有男嬰(太二16)。若耶穌照YM的理

留在伯利恆,能倖免嗎?還能「有命」等到三十多年後「捨命」釘十架嗎?

 

耶穌自證自己「無罪」,使徒也見證他無罪

聖經已經再三強調耶穌完全「無罪」,耶穌自己自證他沒有罪:「你們中間誰能指

證我有罪呢」(約八46)、「遵守了我父的命令」(約十五10)、「這世界的王..他在

我裡面是毫無所有」(約十四30),彼得說:「他並沒有犯罪,口裡也沒有詭詐」(

彼前二22),約翰長老說:「主曾顯現,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他並沒有犯罪」(約壹

三5)。

 

聖經多次肯定耶穌「無罪」

保羅說:「神使那無罪(不知罪)的,替我們成為罪」(林後五21)、希伯來書也說耶

穌無罪:「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來四15)、「像

這樣聖潔、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高過諸天的大祭司」(來七26)。

 

猶大、彼拉多、十字架上的強盜都說耶穌「無罪」

耶穌無罪的證人更數不勝數:賣主的猶大說:「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太

二七4)、彼拉多夫人說:「這義人的事,你一點不可管」(太二七19)、彼拉多說:

「我查不出這人有什麼罪」(路二三4)、「流這義人的血,罪不在我」(太二七24)

、十字架上的強盜說:「這個人沒有做過一件不好的事」(路二三41)。

 

聖殿幔子裂為兩半的神蹟,印證耶穌無罪性

罪人不能「贖罪」救人,耶穌被釘十架,聖殿的幔子從當中裂為兩半(路二三45),

證明「無罪」耶穌的血,已經「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來十20),耶穌

手的釘痕、肋旁的槍傷就是祂流血的證據,我們還不信耶穌的「無罪」嗎?還要自

以為聰明,憑「人智」、「推理」發明「聖經所無」的「基督身體不朽說」,才足以

保證基督的無罪嗎?

 

逃命、求問、智慧增長、飢渴,耶穌「身體」一切如常人

小小耶穌從嬰孩襁褓時「逃命」、到十二歲在聖殿「一面聽、一面問」(路二46)、「

智慧和身量..都一齊增長」(路二52)、因為餓了找不著果子咒詛無花果樹(太二一18)

、因為渴了向撒瑪利亞婦人求水喝(約四7),福音書所見證的耶穌,這位「人性」與

您我一樣的耶穌,在復活前從未享有什麼「不死之身」的特權,而是真實體驗了人

所可能經歷的一切,也因而能成就「救贖」。

 

相信福音書描述或相信自作聰明的人智推理?

否定耶穌完全(真實)人性,就是否定救恩的可能性。宣稱基督「身體不朽」,就是

戰耶穌十架苦難真實性不懂神學、老老實實讀經的TJC信徒都可以從小小耶穌逃

命躲避大希律追殺知道耶穌沒有「不死之身」。不信從福音書的見證,寧可沉迷YM

自以為高明的推理邏輯者,就繼續陶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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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都有其基本定义。

死的基本定义:生命的尽头;停止活着;

朽坏的基本定义:腐烂,腐败,的过程;

 

看了Rawls与许穆德的讨论YM一篇文章,还是不十分清楚你们争论的主题是什么?

所以想请问两位资深的同灵与YM

YM在『論主耶穌「真人」之本質』到底在提议什么?

(A)主耶稣没有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主耶稣没有死?主耶稣並没有成为罪人的赎罪祭?

(B)主耶稣死后,身体也不见朽坏,三日后复活,升天?

在文中呈现的表格里提到一些让我不能轻易了解的论点,请问YM:

(1)亚当是神以尘土所造,神吹了一口气亚当才变成有灵的活人,那亚当生命的源头不是从神而来的吗?以后的人都从母体生出来,虽不是神直接的创造,也如同神创造一样,不是吗?

造物主来到世上,但不是直接降临到世上,而是从母体生出来的。这肉体和其生命,不也是如同亚当和以后的活人,如同被神所造吗?

(2)表格里说主耶稣的身体『本是不死的。约翰10:18 』!这经节只说:“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这是我从父所受的命令。”。这句话感动人的地方,就是主耶稣为我们罪人的罪自愿舍弃他的生命。也含有死后复活的意义在内。

请问,没有人夺我的命,这话的意思是指主耶稣的肉身永远不死吗?从这句话延伸到“不死”,是不是有点望文生义之嫌呢?

『本是不死』,但因是短文,並没有多加解释,是不是因此引起RAWLS的误解,认为YM是说主耶稣基督更本就没有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肉身没有死,何以完成赎罪祭?没有死后复活,信的人何有这复活的盼望?

(3)神亲自道成肉身!请问,使徒约翰不是说『神的道』道成肉身吗?这和你所说含有天壤之别,原因是『神的道(几句话)』成为的肉身可以死。神的道道成的肉身死了,並非表示神的道或神死了,因我们不能接受神是会被处死的。神的死与神自存永存的概念完全相反。

打个比喻,YM的撒旦自存论(篇成书的几句话,YM的道)被教会钉死了,YM还是存话着,因YM的话不仅仅只是一本书的话而已!

 

我不想做糊涂人,请各位澄清!冒犯之处,请见谅!

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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