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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疑難研究 - 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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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recorded: 
2023.03.31
Place recorded: 
台中

創世記疑難研究 - 第十二章  

 

 【經文】(《創世記》第十二章)

壹、前言

若要一個文明人遷移到一個既落後又不文明的蠻荒之地去定居,對任何人來說都是很大的挑戰。除非他有神清楚的呼召異象,否則一般人是很難願意這樣作的。亞伯蘭捨棄舒適的磚造房屋情願後半生過著住帳棚的生活。我們大家都知道住帳棚的生活是居無定所的,也就是說住帳棚是一種需要時常搬移居所的生活模式。對一個需要時常搬移居所的家庭來說,家裡就只能有少許簡單的生活日常用品與衣物。而且一頂再好的帳棚也不可能比得上一棟磚造房屋來得堅固。沒挖「地基」只靠少數釘在地上的橛子固定,以及在四周拉著繩子強化的帳棚,是無法禁得起任何狂風暴雨的肆虐與摧殘、戕害。又帳棚抵禦凜冽寒氣的能力也遠不如磚造的房屋。至於住帳棚的「人身安全」就又更沒有保障,盜賊強匪隨時可以輕易地闖入帳棚內洗劫財物與殺害、擄掠其中居住的人。

有時候我們會很懷疑,當初亞伯蘭要離開「哈蘭」前往「迦南地」的時候,在家鄉住慣「磚造房屋」的亞伯蘭難道他完全不曉得以上所說「帳棚」和「磚造房屋」的差別嗎?若是知道的話,那為什麼他還願意離開比較文明先進的「吾珥」和「哈蘭」去到落後的「迦南地」冒險呢?當司提反在殉道前的見證說:「當日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在米所波大米還未住哈蘭的時候『榮耀的神向他顯現』。」(徒七:2、3)。難道當『榮耀的神向亞伯蘭顯現』的時候,亞伯蘭在當時看到了什麼是舊約聖經所沒有記載的?

當《希伯來書》提及「亞伯拉罕」的時候,《希伯來書》的作者提供我們不少在舊約聖經中關於亞伯拉罕所沒有記載到的重要訊息!這訊息有可能是《希伯來書》的作者藉著聖靈的感動知道的;也有可能是作者透過希伯來人的族長與族長之間代代口耳相傳所留下來而沒有被記錄在舊約聖經上的訊息。讓我們先來參考以下兩節《希伯來書》的經文:

1、《希伯來書》第十一章13節記著:「這些人都是存著信心死的,並沒有得著所應許的;卻從遠處望見,且歡喜迎接,又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

這節經文我們可以從希臘聖經原文來直譯:「按照信心所有這些人死了,他們沒有「得到」(或作『抓住』)所「應許」(或作『承諾』)的;反倒從遠處「看見」(或作『看過了』,因為此字的時態是用「過去式」,所以也可翻譯成「看過了」),他們並『歡喜迎接』(此字在《馬可福音》15:18翻譯作『慶賀』),且承認他們在地上是『陌生人』和『暫居者』。」

2、《希伯來書》第十一章10節記著:「因為他等候那座有『根基』的城,就是神所『經營』所『建造』的。」

這節經文我們也可以從希臘聖經原文來直譯:「因為他等候那有『根基』(此字在《路加福音》14:29翻譯作『地基』)的城,而且那城的「設計者」和「建造者」是神」。

綜合以上《希伯來書》第十一章10、13節的兩節經文我們可以做個簡單的總結:

亞伯拉罕之所以自願讓他們過著自己在地上是『陌生人』和『暫居者』的生活方式。是因為相對於「無地基」的帳棚,他曾經「看過了」並『慶賀歡呼』神在那遙遠的天上所為他所預備「有地基」的城邑。而且那城邑是神親自「設計」和「建造」的。

因此按照《希伯來書》的描述,因為亞伯拉罕是曾經親眼「看過了」神已經在遙遠的天上為他預備那「有地基」的城邑,而不是「沒地基」的帳棚。所以他並非只憑匹夫之勇盲目無知地離開「吾珥」和「哈蘭」前往迦南地,而是有把握的前去。

但是根據亞伯拉罕往後一生與耶和華的互動關係我們必需承認,亞伯拉罕當時之所以願意接受耶和華呼召而離鄉背井到落後的「迦南地」去過著住帳棚的生活,最主要的理由是:「對耶和華有滿滿把握的『信心』」,而不是單單只靠「看異象」、「經歷神蹟」。

筆者曾經猜想,在耶和華呼召亞伯拉罕之前是否曾經呼召過其他人?只是沒有得到他們的回應與同意!在基督教的教會歷史中有很多人雖曾經然親眼看見過神向他顯現的「異象」又親身經歷過「神蹟奇事」。但是他剛開始的堅強信心在面對艱難的環境與肉體的操練時就軟弱下來了。畢竟「異象」與「神蹟奇事」是無法長時間支撐一個人在這個充滿驚濤駭浪之世界的信仰!唯有「信心」才是永恆的!

貳、問題研討

問題一、亞伯蘭遇飢荒下埃及是對還是錯?

若用「成敗論英雄」的方法來看亞伯蘭下埃及一事。從亞伯蘭下「埃及」後又狼狽回歸「迦南地」的結果來看,任何人都可以很明顯的從經文中看出亞伯蘭當時下「埃及」的決策是錯誤的!

但是在《創世記》第十二章中我們除了討論、查考亞伯蘭下埃及的對錯之外,更重要的是我們應該藉著這章內容的經文來仔細思考並了解「亞伯蘭為什麼要下埃及?」難道「飢荒」只是唯一的理由和答案嗎?

先從亞伯蘭進迦南地的行走路線與迦南的地形來看!

《創世記》十二章6節記:「亞伯蘭經過那地,到了『示劍』地方、『摩利橡樹』那裡。那時迦南人住在那地。」

亞伯蘭剛抵達「迦南地」所選擇的第一個駐點是:「示劍」的「摩利橡樹」。橡樹有以下三點主要特徵:

1、「高大」(賽二:13)

2、「堅固」(摩二:9)

3、「茂密」(結六:13);押沙龍因為頭髮被茂密的橡樹樹枝纏繞住,懸掛於樹上,最終被約押用三杆短槍刺透他的心而死。(撒下十八:9~14)

讀者千萬不可將「摩利橡樹」和「幔利橡樹」混為一談,雖然兩者在發音上很相近。但「摩利橡樹」是在「示劍」(創十二:6);而「幔利橡樹」是在「希伯崙」(創十三:18),兩者可是有80公里的距離之遠。

「示劍」在希伯來文的意思是「」或「肩膀」。從下圖(1)「示劍」在迦南地的位置圖,「示劍」是位於耶路撒冷以北約54公里處。由於「示劍」坐落於「以巴路山」和「基利心山」兩山之間的山谷中,好像一個挑著兩座山的肩膀,故被取名叫「示劍」(「肩膀」)。此城市現代稱為「納布盧斯」(Nablus)。

                                                                                               圖(1)示劍在迦南地的位置圖

 

再參考下圖(2)「示劍」的地形圖我們可發現,「示劍」是夾在「以巴路山」(高940公尺)和「基利心山」(高 88公尺)的群山之間。這讓「示劍」成為一個天然的圓形劇場。因此儘管在附近很高的山坡上說話,在山下的山谷中仍然可以清晰聽見。同理,在下面山谷中呼喊時,在山坡上也可以聽得很清楚。

摩西曾經特別吩咐約書亞在進入「迦南地」後,要帶領百姓前往「基利心山」和「以巴路山」之間的山谷(即「示劍地」),百姓有一半對著「基利心山」,另一半對著「以巴路山」。隨後約書亞要當著以色列人面前,將摩西所寫的律法抄寫在石頭上。然後約書亞要將律法上祝福和咒詛的話,依照律法書上一切所寫的,都宣讀一遍。不可有一句沒有宣讀到(書 八:30~35)。

可見古代在沒有麥克風和擴音器的環境之下,像一座天然圓形劇場的「示劍」其聲音迴響的效果必定是十分完美的。所以才可以在沒有任何擴音設備的情況之下講話,讓這麼多人同時可以聽見!

當耶路巴力的眾子七十人都被殺在一塊磐石上時;唯有耶路巴力的小兒子「約坦」逃過一劫,因為他躲藏起來了。就在「示劍人」和「米羅人」都一同聚集往「示劍橡樹」旁的柱子那裡要立亞比米勒為王時。有人將這事告訴「約坦」,「約坦」就去站在「基利心山」頂上,向眾人大聲喊叫說:「示劍人哪,你們要聽我的話,神也就聽你們的話。」(士 九:5~7)。

由此可知「基利心山」山谷的完美傳聲效果是當時以色列人眾所周知的。

經過上文對「示劍」地的周圍地形介紹與其優質的傳聲效果,我們可知,「示劍」地應該是位於一塊比較空曠的地上。

 

                                                                            圖(2)示劍的地形圖

在了解「示劍」所處的地理環境狀況之後,我們便可明白當年亞伯蘭在剛進入「迦南地」時為什麼會選擇「示劍」的「摩利橡樹」成為他的第一個駐點的原因!

既然「示劍」是位於一塊空曠的地上。那麼高大的「摩利橡樹」肯定會非常突出又顯眼。當進入「示劍」地後,高大的「摩利橡樹」當然會立刻引人注目。高大又堅固、茂密的「橡樹」自然會很容易給人一個值得信賴的安全感。所以與其說亞伯蘭將一切人口、財產安置在「摩利橡樹」並那裡並支搭帳棚和築壇,也可說亞伯蘭將一切人口、財產都棲息在「摩利橡樹」下。

一個聖經上人物在某些事件發生的當下,他們的內心當時有什麼樣的想法,聖經中經常沒有詳細的寫出,但是我們往往可以藉著耶和華與他們的對話中多少看出一些端倪。例如:

1、耶和華跟約書亞說:你當『剛強壯膽』!『只要剛強』,『大大壯膽』(書一:6;7)。又說:「你平生的日子,必無一人能在你面前站立得住。我怎樣與摩西同在,也必照樣與你同在;我必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書一:5~9)」

可見當摩西離世,約書亞繼承摩西成為以色列人的領導人之後,當約書亞在面對帶領數量龐大以色列群眾的責任時,想必當時他的內心一定是非常地惶恐與驚慌。所以耶和華一再的鼓勵他要『剛強壯膽』!最終耶和華親自向他承諾說:「我怎樣與摩西同在,也必照樣與你同在;我必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這才將約書亞的驚恐心情給安撫下來。

2、當雅各要跟隨約瑟打發來接他去埃及的車輛時,他帶著一切所有的,起身來到「別是巴」獻祭給他父親以撒的神。夜間,神在異象中對以色列說:「雅各!雅各!他說:我在這裡。神說:『我是神,就是你父親的神。』你下埃及去『不要害怕』,因為我必使你在那裡成為大族。我要和你同下埃及去,也必定帶你上來;約瑟必給你送終。」(創四十五:27;四十六:1~4)。

就在雅各要搭乘約瑟打發來接他去埃及的車輛時,雅各為何不趕緊直奔埃及去見他已經失散37年的心愛兒子約瑟,反而還去「別是巴」獻祭?從神跟他說,你下埃及去『不要害怕』。可見當時雅各的心中應該是非常害怕且猶豫的!極有可能是因為雅各知道他的父親以撒與祖父亞伯拉罕都曾經下埃及過,但也都發生不好的結果。所以他可能認為耶和華不喜悅祂的百姓下埃及去。因此,他的心中害怕、掙扎!直到耶和華跟雅各說:「我要和你同下埃及去,也必定帶你上來」雅各這才安心地乘坐約瑟打發來接他去埃及的車輛下埃及去。

我們要知道,當亞伯蘭一家從「哈蘭」翻山越嶺到「示劍」時,已經走過600公里(有一個半台灣的南北距離)的旅程了。亞伯蘭在路途中歷經了多少艱苦、勞頓、危險、擔憂。聖經沒有詳載,所以我們都不知道。甚至我們也不知道當亞伯蘭在抵達「示劍」之後他的心境是如何?雖然聖經上都沒明確記載,所以我們都不知道。但是呼召亞伯蘭的耶和華可是在天上一路都看得清清楚楚!

在《創世記》十二章6節的末尾,《創世記》的作者特別記錄了一句話:「那時迦南人住在那地。」。此話表示亞伯蘭已經侵入到別人家的地盤了。並且作者也暗示著有某一種看不見的隱憂和危機即將來到。難道身為一家之主且肩負著保護全家族生命安全責任的亞伯蘭完全都沒有察覺(sense)到嗎?

雖然在《創世記》十二章中沒寫到亞伯蘭剛到「示劍」時的心境與心情是如何?但是在天上一路跟隨、陪伴亞伯蘭的耶和華可是相當清楚亞伯蘭當時內心的擔憂。於是當亞伯蘭一到「示劍」地之後,耶和華立刻對他顯現,並向他信心喊話,再次堅定亞伯蘭在600公里的旅程中所消磨掉的信心說:「我要把這地賜給你的後裔。」(創十二:7)。亞伯蘭也立即回應向他顯現的耶和華,並築了一座壇。」(創十二:7)。

為了讓讀者能夠有比較具體的體會。筆者用一個比喻來形容亞伯蘭剛進入「迦南地」之後當時的可能心境!

假設今天我們蒙耶和華呼召要我們舉家從一個文明的國家遷移到非洲的一個蠻荒叢林地區去傳福音時。歷經長途跋涉(今天可能是搭飛機)剛開始進到一個人生地不熟的蠻荒地區之後,心中的害怕與忐忑不安是一個正常人都會有的正常表現。我們擔心可能隨時從密林中對我們射出一支毒箭。為了要保護自身的安全,我們有可能會整天疑神疑鬼如一隻驚弓之鳥。只要周遭隨時有個風吹草動,我們的腎上腺素會立刻飆高準備應戰。整天都處在一個精神極度緊繃的狀態下。這也是一個正常人所會有的反應!我們會如此,亞伯蘭亦會如此!

當亞伯蘭處在空曠的「示劍」地時,一定十分沒有安全感。會感覺自己可能時時被一群躲藏在周遭群山中的敵人監視、覬覦,因為敵暗我明,恐怕隨時會被看不見的敵人伺機衝下山突襲與攻擊或強奪財產。

參考上圖(1),接著亞伯蘭又從「示劍」遷移到伯特利東邊的山,支搭帳棚;西邊是伯特利,東邊是艾。伯特利與艾城位於以色列的中央山地。中央山地像是以色列地的一條脊椎骨,縱貫以色列地的南北,地勢較高。尤其艾城附近是屬丘陵地形,在此支搭帳棚會比較有隱密性及安全性。亞伯蘭在「迦南地」遷移到第二個駐點(即伯特利東邊的山)後又在那裡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並且多作了一個動作是在「示劍」築壇的時候所沒有作的。就是:「求告耶和華的名」(創十二:8)。至於「求告耶和華的名」是什麼意思?筆者會在本文下一個問題二中作論述與說明!

最終亞伯蘭「漸漸」遷往「南地」去(創十二:9)。聖經也沒有清楚告訴我們亞伯蘭為什麼又遷移往「南地」去?

參考上圖(1),「南地」是以色列地最南邊的一個地區。「南地」(Negev)此字的字根是來自序利亞文,有「乾燥」的意思。「南地」是「迦南地」最南部的一個「乾旱」灌木地帶和「沙漠區」。此地區為乾旱之地,雨量稀少,平均年雨量僅為20-30mm。全區地面崎嶇不平、礫石遍地。除了一些綠洲(如「別是巴」)之外,皆為寸草不生之地。水源以挖井取水為主。

為何亞伯蘭在「迦南地」一路一直往南遷移直到「南地」?簡單來說,亞伯蘭一直往南遷移,就是在尋找一個能讓他感到心安且又安全有保障的駐點。由於「南地」是「沙漠地區」必定人煙稀少。也由於寸草不生,故為不毛之地。因此視野極佳,敵人不容易躲藏,自己也較不容易遭到敵人的暗算,感覺上身家財產會比較安全且有保障。

但結果很不幸!「南地」遭遇饑荒,而且饑荒甚大,亞伯蘭為了全家族的生存不得已被迫再南下埃及去,要在那裡『暫居』(創十二:10)。在「沙漠地區」遭逢饑荒是常有的事。而且一旦在「沙漠地區」遭逢饑荒,饑荒都會很大。因為埃及是仰賴尼羅河的河水灌溉,尼羅河的河水會定期氾濫滋養土地。因為與自然天候比較無關,所以在埃及少有嚴重的大饑荒!而周遭的民族遭逢飢荒也都知道要去埃及躲避飢荒。

《創世記》的作者在《創世記》十二章9、10節描寫亞伯蘭下埃及去時,用了一句片語:「……『漸漸』…….. 『暫居』」。這句片語完全清楚地道盡了一個人想要離開耶和華所指示當行正道的心態過程!

今天許多基督徒想要離開耶和華的正道去「行惡」,剛開始他們也是會先在良心上有一番掙扎和拔河,然後就開始用很多可笑邏輯的理由『漸漸』地離開神去「行惡」。他們還會告訴要苦勸他們回頭的人說:「讓我最後再做一次就好,我只是『暫時』」離開神。以後我還是會再回轉歸向神與神重修舊好!」。例如他們常會這麼說:

「讓我最後再吸這一次毒品就好,我發誓以後再也不會去碰毒品了!」、

「讓我最後再嫖妓一次就好,我發誓以後再也不會去找妓女了!」、

「我發誓我最後再幹這一票之後我就會洗手不幹,我保證從此以後一定改邪歸正、洗心革面!」

諸如此類的話,我們聽過太多了!但是我們可以發現,這些人的「發誓」和「保證」,何時兌現過?當一個人自信滿滿但不了解自己「人性的軟弱」時,最終常會落到十分悲慘的下場。這些人的最後結局不是「身敗名裂」就是「家破人亡」、「妻離子散」、「窮苦潦倒」。更可憐的結局是「靈魂的永遠沉淪」!當知道!人類對於離開神「行惡」這檔事是從來沒有『暫時』或『最後一次』的這回事。當一個人陷入「行惡」的泥沼之後,只會『漸漸』地越陷越深!從來不會只是『暫時』而已!

亞伯蘭的姪兒羅得當初不也是『漸漸』挪移帳棚,直到所多瑪(創十三:12)。甚至他的義心還為所多瑪城的罪惡天天傷痛(彼後二:8)。但最後若不是亞伯蘭在耶和華面前為他求情而且耶和華紀念了亞伯蘭的求情(創十九:29)。羅得全家就會被從天上降下來的火與硫磺全都滅盡了(創十九:24~25。)。

同樣的,這次亞伯蘭計畫下埃及的『暫居』,若不是耶和華為了祂自己的「應許」親自立即出手干預,其結果亞伯蘭的下場也會非常悲慘的!歷史的鑑戒我們一定要儆醒記取!

 

問題二、「求告耶和華的名」是什麼意思?

【研究】

求告耶和華的名」希伯來文的意思為「呼喊(或呼喚耶和華的名」。從舊約聖經來看,人「求告耶和華的名」有兩個可能的意思或目的:

1、「求救

「那時,我便『求告耶和華的名』,說:耶和華啊,『求你救我』的靈魂!」(詩116:4)

2、「感謝(或稱謝)」

「我要以『感謝』為祭獻給你,又要『求告耶和華的名』。」(詩116:17)

你們要『稱謝』耶和華,『求告他的名』,在萬民中傳揚他的作為!」
(詩105:1)

「當『稱謝』耶和華,『求告他的名』」(賽十二:4)

舊約聖經最早提到『求告耶和華的名』是在《創世記》第四章:26節:「塞特也生了一個兒子,起名叫「以挪士」。那時候,人才『求告耶和華的名』。」這裡的『求告耶和華的名』比較偏向是向耶和華『求救』的意思。因為當時他們的生活普遍都是非常「勞苦」的。《創世記》第五章:29節記:「給他起名叫挪亞,說:這個兒子必為我們的操作和手中的勞苦安慰我們;這操作勞苦是因為耶和華咒詛地。」

《創世記》第12與第13章中分別記載亞伯蘭兩次在同一個地點就是:「伯特利東邊的山」「築壇」,「求告耶和華的名」。

1、第一次是亞伯蘭在下埃及之前(創十二:8)。這次因為亞伯蘭的心中充滿對人身安危的非常「憂慮」。所以,這次『求告耶和華的名』比較偏向是向耶和華『求救』的意思。

2、第二次是當亞伯蘭從埃及歷劫歸來,上「南地」去的時候(創十三:3、4)。因為亞伯蘭在埃及為求存活教撒萊騙人是他的「妹子」而非他的「妻子」,以致他的妻子撒萊險些被帶到法老的宮去成為法老的妻子。這次若非耶和華即時出面干預,後果將會不堪設想。所以這次亞伯蘭「築壇」『求告耶和華的名』比較偏向是向耶和華『感謝』的意思。感謝耶和華對他與撒萊在埃的即時搭救之恩!

對於希伯來人來說,「名字」不只是代表某人或某物的一個發音記號而已。一個「名字」必定是能夠反應出此人或此物的屬性或個性。也因此可以說,「名字」和此人或此物的屬性、特性必定有著十分密切的關連。

所以,無論「求告耶和華的名」是表示「求救」或是「感謝」的意思。《創世記》作者在經文中所要表達的是,當人走頭無路、求救無門自覺自己的生命陷入絕境時,就會呼求耶和華(即至高無上的全知、全能者)的名來「祈求支援」。同時也會藉著「求告耶和華的名」來與耶和華建立更親密的關係,「感謝」能得到祂的「救贖」、「同在」與「隨時的眷顧」。

 

問題三、撒萊被帶進法老的宮去,那時她幾歲?那時她還是一個容貌俊美的婦人嗎?

【研究】

當耶和華應許要賜福給撒萊,並告訴亞伯蘭要從撒萊得一個兒子時(創十七:16)。亞伯蘭就俯伏在地喜笑,心裡說:一百歲的人還能得孩子嗎?撒萊已經九十歲了,還能生養嗎?從《創世記》第十七章第17節的經文清楚地告訴我們:亞伯蘭比撒萊大10歲。

所以當亞伯蘭出哈蘭的時候年75歲。(創十二:4)這時候撒萊年65歲。

當亞伯蘭下埃及又從埃及回迦南地並納夏甲為妾時,經文記載亞伯蘭已經在迦南已經住10年了(創十六:3)。也就是亞伯蘭從「埃及」返回「迦南地」已經年85歲了,當然這時候撒萊年七十五歲。隔年夏甲給亞伯蘭生以實瑪利的時候,亞伯蘭年86歲(創十六:16),所以那時撒萊年76歲。

由於聖經對於亞伯蘭和撒萊的年齡記載不是很詳細完整,所以當撒萊被帶進埃及法老的宮去的時候,只可粗估當時撒萊年約有60幾歲!

撒萊一生的歲數,享壽127歲(創二十三:1)。這樣我們可以大略的類比推算一下。也就是撒萊在她一生歲數大約一半的時候,被帶進法老的宮去。

為了使讀者能夠有比較具體的想像,我們以現代人的年齡來類比推想。台灣內政部公布「2021年簡易生命表」,台灣人的平均壽命為80.86歲,其中男性77.67歲、女性84.25歲,與聯合國公布2019年全球平均壽命比較,台灣男、女性平均壽命分別高於全球平均水準7.5歲及9.3歲。

就以現代女性的壽命84.25歲來說,一半的歲數約為42.1歲。試問現代人會覺得一個的女性在42.1歲時算是很老嗎?說不定她還是個未結婚的單身女性。又會有多少現代的女性到42.1歲時就已經是滿臉皺紋而視茫茫髮蒼蒼?這種女性在現代社會幾乎找不到了!

因為埃及人是皮膚較黝黑「含族」的後裔,而撒萊相對是皮膚白晰「閃族」的後裔。難怪當撒萊到埃及時,法老的臣宰看見她後驚為天人,就在法老面前誇獎她說那婦人極其美貌。便將撒萊帶進法老的宮去(創十二:14、15)。

《創世記》第十二章:11~13節記:「『將近埃及』,就對他妻子撒萊說:我知道你是容貌俊美的婦人。埃及人看見你必說:這是他的妻子,他們就要殺我,卻叫你存活。求你說,你是我的妹子,使我因你得平安,我的命也因你存活。」

正當亞伯蘭帶著家眷南下埃及去逃避飢荒,在『將近埃及』時突然靈機一動,為了自己的存活,要求他的妻子撒萊到埃及後要謊稱自己是他的「妹子」而不是他的「妻子」,以免他被埃及人殺害。

以現代的心理學來看,亞伯蘭在「迦南地」由於長時間過著疑神疑鬼的恐慌生活,可能罹患了「被害妄想症」!難道在「迦南地」的時候,「迦南地」的原住民就不會因為撒萊的美貌而殺害亞伯蘭,將撒萊佔據為妻嗎?很有可能亞伯蘭這種害怕的念頭從進入「迦南地」時就已經萌生了。只是他一直忍耐,拖了很久直到『將近埃及』時才爆發!

過了十幾年後在基拉耳,亞伯蘭又再一次發生相同的失敗,就是亞伯蘭稱他的「妻子」撒萊為他的「妹子」。(創二十:2)。亞伯拉罕這次才說:「況且他也實在是我的妹子;他與我是同父異母,後來作了我的妻子。」(創二十:12)

雖然撒萊確實是亞伯蘭「同父異母」的妹子,沒錯!但是,一件明明自己心知肚明的事情,當為了自身的利益原因(很可能是「性命」、「金錢」或「名利」或「威望」等等),故意誤導別人產生錯誤的認知或相信而使自己獲利的話。這在神的眼裡就和說謊是一樣!

今天許多可悲的基督徒說謊成性,還為了掩飾自己漫天大謊的不安良心,竟然發明了「善意的謊言」一詞! 將「」和說謊言的「大惡」放在同一個詞裡面。這像極了一個吃過「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而分不清善、惡的罪人所講的話!事實上「謊言就是謊言」,在神的眼中謊言是不會分「善意」或「惡意」的!

耶穌極其厭惡、痛恨謊言。甚至稱「說謊」之人的父是「魔鬼」:「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你們父的私慾你們偏要行。他從起初是殺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裡沒有真理。他說謊是出於自己;因他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約八:44)

許多基督徒就會說,那「妓女喇合」當時因為說謊,以致拯救了兩名以色列的探子性命(書二:1~24),最終還成了耶穌基督的祖先(太一:5)。

「妓女喇合」說謊且叛國在新、舊約聖經提到這件事,是有關於:「倫理」(箴十二:22)和「信心」(來十一:31;雅二:25)的兩個回事。至於她的「說謊」是「義」還是「不義」?這一切就讓末日審判的主來定奪。筆者就不在此也沒資格來討論這個「難解的聖經疑難問題」。

至於亞伯蘭單純只是為了「自身的保命」而懇求妻子為他的「存活」而說謊。這是十分不值得效法的。

            參、結論

我們會疑惑,聖經怎麼會將這位「信心之父」且為猶太眾百姓自古老以來所極力推崇的一個的偉大信心典範,過去這些許多丟臉、不堪的事全都記錄留下來展示在以後的世人眼前呢?

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正因聖經詳細實在樸實而不美化地記錄所有的歷史人物。從這裡我們可以確信聖經真的是一部教導人如何信奉耶和華的經典;而不是一本記錄完美人物的偉人傳記!

當我們在研究、查考聖經人物的時候,千萬不要將該人物「神格化」,以至善完美無暇的角度來思考他(但耶穌除外,因為祂本是神)。要知道他們也跟我們一樣是帶著有血有肉的軀體。

所以當他們在面臨不確定的環境時會「擔憂」、「恐懼」、甚至「疑神疑鬼」;當他們在感覺生命將受威脅時會用「說謊」或「否認自己過去的信仰」(如彼得)來尋求自我保命;當他們在遭遇傷心的事情時也會「大聲哀慟哭號」(創二十三:2)、(來五:7)。「信心之父」亞伯蘭,甚至是「耶穌基督在成為人子」時和我們都是一樣性情的人,具備人類所有一切的情感和軟弱。 會害怕、會流淚、會疼痛。倒是無論遭遇何事,他們最後堅決持定「對神不變的信心」。這是值得我們用一生的生命來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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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3/31於台中家完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