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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的道理是具有跨時空之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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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要以不同時段的歷史性來研討經文,才會產生一致性、而不

 

會斷章取義,失之偏頗。

2.這世上根本沒有所謂的擁YM,只有擁護耶穌基督,愛教會

 

與尊主為大的基督徒!

 

3.使5:34-39但有一個法利賽人,名叫迦瑪列,是眾百姓所敬

重的教法師,在公會中站起來,吩咐人把使徒暫且帶到外面

去,就對眾人說:「以色列人哪,論到這些人,你們應當小心

怎樣辦理。從前杜達起來,自誇為大;附從他的人約有四百,

他被殺後,附從他的全都散了,歸於無有。此後,報名上冊的

時候,又有加利利的猶大起來,引誘些百姓跟從他;他也滅

亡,附從他的人也都四散了。現在,我勸你們不要管這些人,

任憑他們吧!他們所謀的、所行的,若是出於人,必要敗壞;

若是出於神,你們就不能敗壞他們,恐怕你們倒是攻擊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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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彼前2:13]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

在上的君王!

 

ANS:

撒母耳記上15:22--撒母耳說、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

豈如喜悅人聽從他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

油。

 

使徒行傳5:29--彼得和眾使徒回答說、順從神、不順從人、

是應當的。

 

聖經指出,順服的大原則是這樣──「基督是各人的頭;

男人是女人的頭;神是基督的頭。」這是說,女人順服男

人,因為男人是女人的頭;但這並不是說「男人至上」,乃是

說,當男人的意見沒有與「基督─更高的頭」有衝突之時,女

人就要順服男人了。

 

相反,如果男人的意見與「基督──更高的頭」有衝突,女人

就不要順服,因為男人和女人都要順服更高的頭──基督。照

樣道理,如果IA要大家順服甚麼,即使IA是有點"這個那個",

但他意見若沒有與基督公義的真理有所衝突,大家就要順服

了;如果IA的意見與真理公義有衝突,大家就一定要提出異

議,不可盲目順服,因為眾基督徒和IA都要順服基督。

 

(就好比:法律體系是以憲法為最高階,依憲法規定訂定法

律,再根據法律來產生命令,所以命令不得牴觸法律,法律不

得牴觸憲法,命令當然也不得牴觸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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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林前6:1]你們中間有彼此相爭的事,怎敢在不義的人面

前求審,不在聖徒面前求審呢?

 

ANS:

 

保羅反對信徒彼此告狀,更反對他們在外人面前告狀;但這

不是說,保羅反對信徒遭控告時為自己辯護。

 

有些人問說:基督徒被人誣告時,可否抗辯表明清白?使徒

保羅的經歷是最好的例子從使徒行傳2226章中,保羅曾經

許多次為自己申辯,且藉申辯的機會極力證明真理。可見保羅

在受人控告時是為自己辯護的。這樣看來,我們為真理的緣故

被人誣告,若有主引導,是可以答辯的。

 

林前六章的對象是整個哥林多教會的基督徒,所以講話的對

象是弟兄,是悔改重生的基督徒,是整個哥林多教會。所以,

若陷害你、誹謗你的人是假基督徒(尤其是完全不去理會真理

公義之假基督徒),他就不在林前六章所講的對象之內。

 

非常剛硬的假基督徒就像法利賽人一樣,他們不愛悔改、不

愛公義聖潔、也不怕說謊得罪神。

 

法利賽人會假冒偽善(23.25)、窺探人、抓不實的把柄來

控告人(3.2),他們還會設詭計(26.4),他們甚至對殺人

罪沒有感覺(11.53)。同樣地,對於那些非常剛硬的假基督

徒,這類人就是聖經說的「法利賽人」。他們犯罪是沒有感

覺、不會不好意思的。所以,面對上述這種假基督徒,情況

完全不受限於林前六章。

 

所以耶穌對法利賽人的責備:法利賽人有禍了!

 

第一禍~他們無分於天國的福氣,也攔阻別人接受耶穌的彌

賽亞身分和權威。

 

第二禍~地獄之子引人入教,有樣學樣變本加厲的結果,使

人自絕於天國之外。自己走錯路,還引導他人入歧途,他們的

禍是加倍的。

 

第三禍~引人入錯誤的真理,看重獻祭儀式,忽略心靈與誠

實的敬拜。

 

第四禍~注重律法細節,卻失去其精意。律法總綱是愛神愛

人,若本末倒置,去遵行細節皆屬徒然。

 

第五禍~看重外表的潔淨之禮,卻未注重內裡的潔淨。

 

第六禍~在節期中粉刷墳墓的作為,正如法利賽人的生命一

樣,粉飾外觀裡面卻污穢不堪。

 

第七禍~修建先知的墳墓不能除去他們生命中拒絕神話語的

頑梗特質。

 

耶穌是說「由舊約到末了」所有流「傳神信息被拒之人」的

血,因著神國之子耶穌也被拒絕,這筆帳將由這世代來償還,

因為他們變本加利地拒絕神的信息。這事在主後七十年,耶城

陷落時應驗了。

 

身為宗教領袖的法利賽人,他們的禍將導致全民族陷入禍

患。

 

寫哥林多書信的保羅,當遇到法利賽人的陷害,一樣告到

外邦人去!

 

所以聖經的這句話要用在此:

 

[彼前2:13]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

的君王(所以要順服人的正確法律制度,為主的緣故,以符合

公義原則)!

 

總結而言,對整個哥林多教會的基督徒,使徒保羅告訴他們

原則是:教會內的事情要公平判斷,要在教會中找智慧人來審

斷弟兄們的事(林前6.5)

 

這是因為教會中的人願意順服基督的權柄,教會的領袖就

可以作審斷。

 

然而,法利賽人誣陷保羅的事情,法利賽人再上面就沒有可以

管制的權柄。因此,當保羅遇到法利賽人的陷害時,他一樣告

到外邦人去。

 

所以經上這句話要用於此:

 

[18:17]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看

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教會的定義---聖經中的定義:教

會這個字在希臘文的意思是「被選召出來」,很明顯的指出

「教會」是一群人,但不是只是領導者而以,乃是所有為神

從世界中呼召出來的,從撒但手下救出來,成為在基督裏的

人,有神的新生命。這包括古往今來一切信主耶穌的人,因此

我們有此特別的身份。如果把假基督徒視為外邦人--那就要採

取神授權於人類的權柄,執行公義與正直!)

 

29:2義人增多,民就喜樂;惡人掌權,民就歎息。

 

保羅自己的情況給我們了另一個做事原則:「如果陷害你

的人,他不受任何教會內的權柄規範,或是對方根本就不是

真正悔改和重生的基督徒,那麼,就要用外邦人的權柄去審

斷他們。」

 

◎所以,不是告弟兄,不是告教會,更不是不榮耀神,乃是告

不悔改的假基督徒-----法利賽人(等同外邦人)以彰顯神所

授權設立在人間的權柄,進而執行神的公義(舉個例子,你家

小偷了,你是默默無言禁食禱告,求神抓小偷呢?或是憑所

謂的愛心求神赦免小偷?還是先禱告求神保守,爾後報警

抓賊)!

 

有些人隱喻耶穌的例子---論到主耶穌受苦、受死皆是默默

無言、逆來順受等等云云!

 

這件特例是天父所命定(53.10)---為什麼耶穌要受苦

呢?耶穌受苦、受死是天父的命定。以賽亞書5310節「耶和

華卻定意(註:或作喜悅)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耶和華以

他為贖罪祭(註:或作他獻本身為贖罪祭)。

 

原來神定意將耶穌來壓傷,定意就是故意的,真神故意將耶穌

來壓傷,因為耶和華以耶穌為贖罪祭。耶穌受苦是救贖世人必

經的過程,以賽亞書534~6節「他承然擔當我們憂患、背負

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

了,.........耶和華使眾人的罪孽都歸在耶穌基督身上,原

來耶穌基督受痛苦,竟然默默無言的答案是,因為祂要完成天

父救贖的大功。

 

話說楊傳受苦受冤、卻被有心人要求要默默無言,難

、楊傳道也是定意要擔當人類的罪孽,也是要完成救

贖大恩,所以硬要把楊傳道事件等同要比照耶穌的行徑,是誰

高估誇大了楊傳道的位格,竟把凡人比喻成耶穌,實在是太誇

張了!

 

再論述神立耶利米為先知,「為要施行拔出、拆毀、毀壞、

傾覆,又要建立、栽植」,我們常引用保羅的話「一切的事都

是為造就你們」、「凡事都當造就人」、「就當求多得造就教

會的恩賜」,在保羅使用權柄的原則中,在悔改後無罪的情境

下、造就人是基督徒最重要的行徑。

 

只是當人犯罪時,好比神給耶利米很困難的使命,因為他要

先拔出、拆毀、毀壞、傾覆,原因就是猶大百姓犯罪,離棄

神,神的審判臨到他們,他們將被擄,國家要被滅,在大家驚

慌害怕的時機,先知沒有安慰的信息,只有國家被毀滅的信息

可講,是故、人若願意尋求神的喜悅,此時此刻只能認罪悔

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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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林後13:8]我們凡事不能敵擋真理,只能扶助真理。

 

ANS:

 

基督從永恆界來到暫時界,他是創造者來到受造的形體裡

面,是絕對者來到相對的範圍。所以在這個突破裡面,我們看

見一個新的現象﹔在人間一個新的位格在歷史中間顯現,而這

個位格,被不懂的人當作是羞辱的、愚昧的、軟弱的、無知的

﹔而懂的人看見在他的軟弱的背後有無窮的能力,在他所謂愚

拙的背後有無窮的智慧﹔在他有限的背後有那無窮的無限。

所以能夠透過這個墮落線,這個有限界的界線,這個受造界

的範圍,而衝到無限的、絕對的、永恆範圍裡面的人,叫作

「有信仰的人」。

 

信之所以為「信」,不是信你所能看見的,不是信你所能證明

的,不是信你所瞭解的﹔信之所以為「信」,乃是因你信那些

超過你見證、超過你能證明、能看見、能瞭解的,那才叫作

「信」。這一句話的背後,不是說:「所有不能證明的都是可

信的。」而是說:"所有真正可信的都是超越證明的"。能分別

這些本質上的差異時,就比較靠近真理了。

 

「你們說我是誰?」「你是基督!」當下彼得並不清楚日後

會發生的事件,爾後彼得經歷了,明白了,就在此宣告,他已

經在歷史中,親眼看見、親手摸過,而且親身體驗到,這一位

就是永恆者在暫時界的表現

 

所以--真理的奧秘,神在創世以前就一次的交付,隱藏在

基督耶穌裡。隨著神所定的時候,才一層又一層的被更清楚

的揭開。因此,如果門徒只知固守傳統,並以傳統為不可逾越

的最頂級之教導,則整體教會必然失去「繼往」和「開來」的

契機,妨礙了末後這殿的榮耀必要大過先前榮耀的應許!。獲

得真理的基本要件:

 

1,必須是主的真門徒:真理的奧秘單給「門徒」知曉,不讓

外人明白(路8.10

 

2,必須透過「聖靈」的教導去想起主耶穌(全本聖經)所說

的話(約14.26)。

 

3,必須要「配得」揭開封閉的信息(但10.12;啟5.1-10)。

小弟對相關之道理所做的整理,純粹真理探討,如若有所不週延完整!墾請見諒!

 

參考資料:

新約書信詳解BY陳終道牧師

Word網站BY康來昌牧師

BibleStudy-聖經背景

真理,一次交付,逐漸顯明BY楊昱民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