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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M Yang / 楊昱民

當信仰把最後一根蠟燭吹熄時..

當信仰把最後一根蠟燭吹熄時

第一個跌進黑暗裡的是它自己

 

臉書朋友轉來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高層在臉書上的通告:

基督徒不要放天燈 

天燈已成偶像風俗

點的火把是燒紙錢

放天燈是向它祈福/

按這般處處見「偶像風俗」的心態,生日吹蠟燭豈不就成了祈求月亮女神祝福的行為?

生日為何吹蠟燭的典故:

https://www.chinatimes.com/tube/20160211002028-261411

現代人過生日,免不了都要在這天吃個蛋糕,不然好像覺得沒有過生日的氣氛,但你知道是什麼時候開始「吃生日蛋糕」這件事呢?在古希臘,人們都信奉月亮女神阿提密斯,在她的一年一度的生日慶典上,人們總要在祭壇上供入蜂蜜餅和很多點亮著的蠟燭形成一片神聖的氣氛,表示他們對月亮女神的特殊的崇敬之情。

神並不計較人犯錯,但不喜歡人知錯不改

神並不計較人犯錯,但不喜歡人知錯不改

回遠方姐妹的一封信

遠方姐妹:

若要和朋友分享神的話語,還需不需要談五大教義和唯一得救?

主內親愛的姐妹,

如果現行真耶穌教會聯總體制下所宣講的五大教義是人類得救的唯一道路,則

1. 真耶穌教會的北派無法得救,因為北派至今並沒有在遵守五大教義。

2. 南派也不能得救:

根據五大教義,洗禮必須由「已經受過赦罪洗且得了聖靈(會說方言)並由教會差派的人執行」才有赦罪功效。Tjc說魏保羅前輩是由「主耶穌親自受洗」而得了赦罪恩典的唯一人類!之後,所有人類的洗禮,都必須要能回溯到魏保羅這第一種子才能有赦罪的功效,否則頂多只是「悔改的洗」。聯總體系稱這一「赦罪洗禮必須經由人和人的肉身接觸(按手洗禮)才能相傳下去」的主張為「靈統」。

然而,與魏保羅同為真耶穌教會初期工人,但分道往南方去建立教會的張巴拿巴並沒有受過魏保羅本人或屬於魏氏「靈統」的洗禮。張巴拿巴的洗禮是和張靈生互相施洗而成,獨立於魏氏之外。根據五大教義,張巴拿巴的罪並沒有得到赦免,更沒有資格去替別人施洗。可是..

積財在天

積財在天

看當今各宗教亂象:積財(斂財)有感!

基督教主政者喜引用以下經文,要大家奉獻給宗教組織:《只要積儹財寶在天上;天上沒有蟲子咬,不能鏽壞,也沒有賊挖窟窿來偷。因為你的財寶在那裡,你的心也在那裡。」》(太6.20-21)。

刻意忽略主耶穌接著的闡明:

 《耶穌說:「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太19.21)

先前,耶穌基督和使徒初期「教會里」都沒有財產,也沒有宗教組織說必須要集中財力放到「我」這裡來才算「為主所用」,然而福音宣道卻強強滾。

當今,多少基督教會拿主上半部的話來要信徒奉獻到「教會」來,才算是給神,才算是積財在天!教會財寶多了,但比起這些教會建立初期什麼都沒有的時候,明顯的,聖工卻越節節敗退!

對照以上經文,同樣寫在馬太福音里,主要說的當然不是要人「奉獻給組織」,不是地上奉獻新台幣,天上換天國幣,而是要信徒自己去變賣財產,自己去關愛弱勢,才是真正的積財(仁義)在天!.. 

要給你面前的一位小子一杯涼水,需要透過組織遞給才會蒙神紀念?

三言兩語說千年信仰糾葛

三言兩語說千年信仰糾葛

 

沒有理性的信心是迷信

唯有在理性無法到達之處信心才有意義

 

信心雖是未見之事的實底

卻根源於對已存在之事的判斷

 

說邏輯與信仰無關,等於說

被造物可以是造物主的創造者。

***

唯一自存永存者

 

1. 非自存(被造)但能永存(永生)

2. 非自存(被造)又非永存(永死)

 

魔鬼

自存非永存(被神所滅。與二元論無關)

 

說惡、邪靈、神的仇敵、魔鬼的自存否定了神的唯一自存,就如同說人的永存否定了神的唯一永存一樣的荒謬。

 

神的獨一性不在於「自存」也不在於「永存」,乃在於切割不開的「自存且永存」,「是起初又是末後」。

人有旁經,我有勝過聖經的總會規章

別人有  聖經 + 旁經 + 教皇詔令
我則有  聖經 + 總會規章細則 + 教義

昨天2019.03.30安息日聚會,聽聞講台叮嚀「(信仰、真理)凡事要遵從總會規章細則和教義」有感。

講道者忘了告訴大家,(tjc的)總會規章細則年年更改,其自稱唯一得救的教義,百年來也更動了好幾次。目前佔tjc少數人的南派之唯一得救教義(含台灣、聯總體系)與佔多數人的北派之唯一的得救教義並不相同,至於各自多如牛毛的規章細則就更不用說了。.. 為了得救和真理,眾信們到底要嚴守那個時代和那個tjc總會的規章細則和教義?

嚴格的說,在過去近兩千年的歷史中,雖然第五世紀之後,各基督教派就擁有共同的「聖經」,可是各自所傳講的「得救必備」和「真理(含生活規範)」,並不建立在這共同擁有但解釋權在神的聖經上,反倒建立在互相排斥,彼此認定對方是異端,自己的才是唯一真理,唯一得救必備的「教皇詔令」或「總會規章細則和教義」上。

基督教派互相間打了近兩千年,發現這是一條死胡同,於是大多放棄了。然而一些新興的(尤其是在第三世界裡新興的)基督教派,卻樂此不疲的撿起來,再度以自己訂立的「總會規章細則及教義」,當做「此乃天啟的唯一真」,意圖:

教會之無形與有形 信仰之真實與幻影

教會之無形與有形

信仰之真實與幻影

 

救恩的起點必定不會是從某年某月某日,某個教義被頒布才開始,才有機會。如果是這樣的話,對生在這日子之前的人來說,他們的一生不僅只是來這世界空跑一趟,更椎心泣血的是七、八十年之後,再也回不去天家。

人們不禁會問:「神和這些人是否有仇?為什麼在明知世上沒有救恩的時期,卻將他們丟到地上來?然後輕風一吹,結束旅程,下一站直接到永火里去居住,過燒不死燒不完的永生?」

他們來到這注定去到地獄的世界,並不是出於他們自己的意願。是因為地上有他們完全還不認識,完全無血緣關係的一對男女結合了,他們就不得不從神那裡下凡。在叫幾聲爸爸媽媽之後,轉眼間,就陪著神的仇敵魔鬼,一起被神憤怒的丟到神懲罰惡人的火湖里。.. 當陪葬的活人俑?

除此之外,神似乎在這決定一個人的永生或永死之重大問題上,忘了給他們自由去選擇「要不要在沒有救恩的時期下凡?」。

有人說:「自由是神給人最大的愛」。如此不更加強以下的疑問:「神是不是和這些還沒被祂造出來就《必須》下地獄的生命有仇?因而連最基本的愛和自由都省了,不給。」?

神愛世人。

God so loved the world. 

圍繞在一張紙前後的故事

圍繞在一張紙前後的故事

非洲的小孩總讓我哭泣,實在無法明白為什麼,他們必須為原先和他們毫無關係的兩個男女在一起,而付出高昂的代價,承受人間少有的苦難,最後還要因為與得救福音無緣而下地獄?更糟的是這兩個男女間的關係,要不是暴力強姦,就是誘拐少女。

有一天聚完會,你告訴我如果神愛世人可以拿父母愛小孩來類比,那你寧願不要這個神!因為,你眼淚差點掉下來的繼續說,你的父母從來沒有養育過你,也沒有愛過你!

那夜,我回到房間,淚眼汪汪靜默的跪了很久很久。起身後,從此不再(在非洲)提「要孝敬父母」也不再說「夫妻是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你們像極了宇宙孤兒,國家不顧,社會不理,連神也都忘了造愛你們的父母給你們。天地間沒人管你們死活。任憑你們自生自滅。在另一世界的人說:「神愛世人,但祂很忙,所以創造父母來替祂照顧我們」,聽在你們耳里,比玻璃嘰嘰的尖銳摩擦聲還刺心。

認識你們之後,發覺許多本以為是天經地義的道理竟都不堪一擊,不但缺少放諸四海皆准的普遍性,更遑論是得救真理!如今,我只專注毫無保留的與你們分享我卑微的領受和看見,至於得不得救?誰說了都如風,倒不如不去談它。

低頭鑽研經書五十年,現在抬起頭來,終於明白給口渴的小子一杯實質的涼水喝,遠遠勝過刻苦己心的禁食和引經據典的說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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