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eventhousand.net/en/node/458
我猜這封信應該是Rawls和Happy聯合起來寫的。前半部非常像Rawls的筆鋒與遣詞用字,後半段則像是Happy會寫出的內容,尤其是:
"不知Rawls是否是教會派進來的,他非常的強,分析道理很厲害,講的頭頭是道。小弟是有點自不量力,偶而發表些皮毛看法而已,許慕德長老有點立場搖擺,所以看起來我方發言者只有我們兩個而已。"
Happy, 你何時開始選邊站了? 還是你一開始就是被"派來"(鼓勵)攻打《和不流》的,為了先得民心,只好假裝好像你也敢批評總會的不公不義, 說的其實都不是真心話?
對了,大家的看法如何?
以無虧的良心,做自己獨立的判斷
後半段確實是小弟寫的,但陳聖德弟兄這個名字,小弟只是有印象,但不知其人(他學法律嗎?)小弟覺得Rawls兄的博學,在真教會是屈指可數的,曾猜是否是曾炳榮職事、蔡彥仁弟兄、、、(其實人知道不多,也猜不出)。
就如小弟一直強調自己是平信徒,在教會只是參加詩班,數個月可發表半小時的「分享」外,基本上是教會的無業遊民,自己有在做個人佈道,也自動來上HBL,並且屢被嘲諷(他們大多不知小弟有在寫東西),吃飽太閒。小弟和大家一樣,自覺是受聖靈差派,將所知貢獻出來,報答主恩。三週前駐牧傳道知道小弟還在HBL,不肯離開,就對小弟說:既然你有這個心,那就當作做聖工好了!
您看信就該知道,小弟不是教會派的(否則會說教會變偶像?),而是在請教會派人來牧養,因為小弟就是懂得不多,無力深入道理,又覺得教會對HBL的兄姐豈能沒有責任,既不回應,又不關心,難道HBL這裡不是主的羊群嗎?所以寫信請一位弟兄代轉去總會。上半段的來源,小弟就不知道了。
教會的教義,小弟勢必維護到底,教會的制度和現況,真的是令人不敢恭維,令人憂心。小弟曾當著台下兩位職事在時,藉著分享公開說:
前任傳道說我們教會,「這個也很好,那個也很好,實在有夠好」,請問到底好在哪裡?問題一大堆,每個外教會來的慕道者都在批評,沒愛心、不讀經、談八卦、茶餅會;道理聽起來都很對,根本沒有人在做,有一位說:「我若得到聖靈又怎樣?還不是和你們一樣,根本是法利賽人」;還有我們常唱:「到遙遠 各地方 我必去 我必去」,實在很諷刺,市區內就沒人要去了,還要去哪裡?小弟搬來此地方教會十九年,實在不吐不快!
小弟早就說過,曾向神許願要固守五大教義,豈能因是平信徒就反悔?小弟反對YM的主張,是基於自己察考的結果;至於總會的問題,平信徒不能問也問不到,只知一定是問題叢叢,毛病不少,只能像迦百列兄說的:「除了禱告,還是禱告」!
還記得小弟的:「信仰裡面無權威,真理之前不買帳」嗎!
在HBL裡的信徒,沒有一位是楊昱民的『粉絲』
『粉絲』是不錯也蠻健康的食品,是使用綠豆為原料進行加工成為一種透明白色絲狀的麵。
上書的陳弟兄說YM的『粉絲』,這詞,是何意思? Ralws也曾這樣講過說當YM的『粉絲』很丟臉嗎?玩文字遊戲嗎?
問題是『粉絲』到底是什麼?我就去問了比較年輕的,回答是英文fans直譯。
Fans就Fans,還粉絲哩!不可吃的怎麼會等於可吃的,而且二者意思相差十萬八千里,可見這位陳弟兄的英文與中文真的必需檢討一下了。
fans就有多種意思,風扇、扇子、迷、愛好者、狂熱者。
那陳弟兄的意思應該就是指楊昱民的狂熱者,所以陳弟兄與Ralws的認為觀念,太偏差了。
這裡的弟兄姐妹是出於關心教會、愛楊傳道、揭發聯總與台總的異常問題,而一同聚集在HBL,這是群聚效應(Critical mass),好的、不好的,通通都來了。
那我也要說的讓你們舒服一下,陳聖德、Ralws、Happy,你們這麼擁護林永基、車富民,他們的不公、不義、不憐憫、不信實、愛串改資料、愛發假公文、愛亂說道理、愛掌權做高位、最會濫權、愛別人問他們安、愛曲解律法真義、愛加添各種規定、愛假裝、愛偽善、愛攻打神的民,這二人的行為,就是你們所崇拜的偶像,繼續追求當他們二位的fans吧!加油,繼續你們的陰謀。
栽贓抹黑YM還不夠
我喜歡談假設,但不喜歡直接論斷。
沒發生的事,直接了當的說:「我說了算」的人,真的很驕傲,所以我非常討厭人所稱的「算命仙」與「道士」。
TJC出了蠻多的「算命仙」與「道士」,林永基就是其中一個「算命仙」,柯恆雄是其中一個「道士」。
陳聖德真的很糟糕,幫Ralws打廣告就算了,還直接了當說我們是受迷惑的、偏頗的、是來「亂」的,所以栽贓抹黑YM還不夠,還必須栽贓抹黑HBL的信徒。
而Ralws強在哪裡?需不需要我說破他的分析法與立足論點?Ralws學法律的是嘛!難怪我很眼熟這種辯論手法!
而陳聖德的分析手法相當粗糙,也很籠統、矛盾,在公司裡我是直接退件,分析內容要說對也可,要說不對也是可,難怪台總與聯總都錯估形勢。
Ralws = or ≠陳聖德
Ralws = 陳聖德,會打廣告、會行銷,說別家產品不好,自己產品最好,而且買的人也越來越多,甚至已有客戶轉向了。標準的行銷學、廣告學。
Ralws≠陳聖德,他曾經誤會YM分飾二角,也沒出來公開道歉,所以分飾二角是Ralws最討厭的行為。
如果是一,那他有危機意識並且說謊、霸凌信徒的行為。原因是:一、他沒有fans了,請求中央支援。二、自己分飾二角。三、只准官僚放火,不准百姓點燈。
如果是二,那他應該繼續做好車富民與林永基的fans。
另一可能是陳聖德與Ralws是非常好的朋友。
我是假設,那一種成分較大?各位老爺、夫人們,你們的心裡應該有底了,很容易分析的。
歡迎關心教會的弟兄姐妹來HBL聊聊
我個人的認為,既然陳聖德想將HBL成為戰場,他是喜愛打仗,那是他個人的行為,教會鷹派的人不在少數。
就讓陳聖德認為的最高機構去做吧!越多人進來越好。
別怕HBL沒有人可以講解,很多人的。趁這時候打響HBL,讓不知情、想關心教會的信徒看台總與聯總目前的樣貌,了解一下教會的處境。
您說:『陳聖德、Ralws、Happy,你們這麼擁護林永基、車富民,他們的不公、不義、不憐憫、不信實、愛串改資料、愛發假公文、愛亂說道理、愛掌權做高位、最會濫權、愛別人問他們安、愛曲解律法真義、愛加添各種規定、愛假裝、愛偽善、愛攻打神的民,這二人的行為,就是你們所崇拜的偶像,繼續追求當他們二位的fans吧!加油,繼續你們的陰謀。』
1. 大祭司叫人打保羅
[徒 23:5]
保羅說:「經上記著說:『不可毀謗你百姓的官長。』」
謹遵聖經教訓而已,更何況他們也沒打我啊!
2.小弟數年前看了一齣連續劇,看到最後高潮時,突然因為要應戰他台而出新的連續劇,舊的就突然結束了,字幕打出:「以後若有機會,再來播放,敬請原諒」。真的是讓人氣壞了,還好,新聞局也處罰了一些錢,雖然不多,總是為小老百姓出口氣了。
HBL演的連續劇,還真像那齣戲。一開始呼天搶地的控訴一大堆,一大堆人出來罵,輪番叫陣,就是您說的:「不公、不義、不憐憫、不信實、愛串改資料、愛發假公文、愛亂說道理、愛掌權做高位、最會濫權、愛別人問他們安、愛曲解律法真義、愛加添各種規定、愛假裝、愛偽善、愛攻打神的民。」
您沒寫到的還有一大堆,簡直罄竹難書,甚至還講到犯法、違法、、、;喔!一開始小弟真的嚇壞了,以為是真的,還聽到要上告於該撒,要告到底,煞有介事的,一副風雲滿佈,即將天崩地裂、日月無光的樣子。可是就在最高潮時,突然自己找個台階下,說不告了,突然風平浪靜,不演了,也沒寫說還會來繼續演,沒個完結篇,讓小弟看的霧煞煞的。
今天看到您的文章,請問一下,是要恢復演出了嗎?還是乾脆您偷偷跟小弟講一下,到底真相是甚麼?
對了,小弟想起來了,陳聖德弟兄好像是趙雲霞姐妹的先生,之前被您們做人身攻擊的那位,對吧?
解經不可單一解釋,避免落入斷章取義、論斷之嫌
23:5 保羅說:「弟兄們,我不曉得他是大祭司;經上記著說:『不可毀謗你百姓的官長。』」
Happy使用聖經章節指桑罵槐,拐彎抹角罵人,要就直接講就好,也別使用「您」這個字眼,I am a little,我擔當不起。
大祭司是誰?誰又是百姓的官長?誰打你?而誰敢打你?誰違背律法?誰不按聖經指示去行?
Happy自以為是認為聖靈帶領來這辯道,在他眼裡與心裡,只有他有聖靈帶領,其他人是撒但帶的。
心與眼蒙蔽的人,故意假裝不知道
Happy已經開始嘲笑YM是演戲。標準的酸民,去吧!去與目前台灣的所發生的洪軍事件為伍吧!這等看笑話的心態真是可議。
Happy明知這城外牆必須重新粉飾,內部已爛的必需重新改建,還在繼續保護著說這是古蹟,不可破壞。
演戲,意思就是內容是假的,因為演出來與現實生活並不相等。
而戲也必須有組織才演的下去。
也就是說HBL一起的弄出假的人事物出來亂。
各位可知道Happy的論斷、抹黑、栽贓,真的就與他的偶像一樣,不虧是林、車的fans,還說不是他們派來的。
他們派來的就他們派來的,不要覺得丟臉!我們也不會覺得怎麼樣呀!
陳聖德弟兄寫信給各教會時提到:
Lch
原來是LCH姐,不好意思,小弟之前都叫錯了,請見諒。
小弟看「向本會在網路真理辯正的建言」,上面說是「陳聖德弟兄最近發給教會的一封信」。沒人知道到底陳弟兄是否就是Rawls,也不知他是否會對號入座來回答您,小弟還是自不量力,提出個人的看法做回應。
小弟確非教會所派,動機就是:『[太 5:9]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以及看到破口就想趕快把他堵起來罷了!就像有一次醫院在討論,病人危急時到底應該由門診、住院或主治醫師去做急救?結果是:『只要你的能力夠,看到了就馬上上前去,說:「我來」,當急救總指揮』;如果教會是我們的家,豈不是更該這樣嗎?其實去年小弟也私下寫信給楊傳道,希望他能有轉圜餘地,但終究是一場空。
以下小弟要說的,含有自己主觀的意見,也含有私下得到未證實的看法,但盡量持平,僅供參考:
您說:『您如果硬要說他是為了擄獲人心,得到「人際」互動,我也不反對,但林永基和車富明辦的到嗎?林永基有何專長我不想多說,但安慰人心決不是他的專長,猶記多年前林永基和張恩哲長老來敝舍,張長老看到我那不願進教會的丈夫,馬上機靈的逮住我先生,讓他不得不聽完一篇有趣的道理,林永基在旁只能偶爾說幾句不干痛癢的話,』
『沒想到這位「外來和尚」並不是分享見證他的信仰,而只是使用新進科技power point 作一資料性的報告,他一一報告每個國家有多少教會與祈禱所,每個教會有多少信徒』
『我告訴您,如果林、車可以到剛果走一趟,而不是大搖大擺走在紅地毯上讓人搖手招呼,如果林、車在半夜願意開兩個小時車載送將臨盆的姐妹去醫院,如果林、車 願意陪不懂法文的弟兄姐妹去警察局排幾個小時的隊伍,如果林、車願意花心思在弟兄中最小的一個,而不是只看重和自己有利害關係的大人物,』
「事實勝於雄辯」,楊傳道的表現極為傑出,也是真心的付出,應該不能說他是為了「擄獲人心」而做,文章中這句話應該只是描述這些信徒選擇支持楊傳道的用語『原句是:(YM粉絲多半沒有論述能力,對聖經及真理的了解也非常有限,這或許是這些信徒如此容易被「擄」的原因之一。)』
1.小弟以觀察到的聖職人員來分析:
以「工作量」來說,小弟不知巴黎教會信徒數多少?楊傳道負擔多少教會?在台灣,傳道多數要分擔數間教會,再加上區或總會的一些活動或會議,時間就佔去不少;就算很有心的傳道,是否就能做到像楊傳道花那麼多時間「陪」或「載」信徒,恐怕還是很少的。以往很多傳道遠離家庭,造成有些小孩變成不良少年,令人扼腕,所以現在還需顧到有些距離的家庭,教會和家庭越近的傳道,應較能花更多時間在信徒身上。
以「恩賜(專長)」來說,楊傳道不僅善於講道,也善於寫作,可謂「生花妙筆」,由這點看來,巴黎教會的信徒是很有福氣的。但不見得每位傳道或長職都「善於講道」,我們教會曾有一位傳道,每次講道時常常停頓好久,讓我們常為他捏把冷汗。有的人反應好、有的差;有的人很怕生、會怯場;像要小弟領會的話,真是苦不堪言,只好挽拒了。林長老和車長老若和楊傳道做比較,很可能比不上。小弟也聽過外教會很多很會講道的傳道人所講的,很能吸引人,我們教會確實比較乏味,像電視的「真光之聲」就是這樣,傳統的講道比較樸實無華,只重真理的傳授,應該也是要想辦法改進才好。
以「職分」來說,楊傳道是地方教會傳道,是「決勝千里」,站在第一線的。林、車兩長老是在總會,是「運籌帷帳」,負責全局的。他們的職份本就不同。長老出來可能算是「巡牧」,去了解各地教會現況,例如林長老一上任,馬上去參加「醫宣義診」、「生命體驗營」,上次來舉開講習會,白天就跑遍附近所有教會去了解。但如果要求他們要事事躬親的話,他們大概甚麼都不用做了,也不必有總會了。而且行政做久的人,或許與信徒較少接觸,而且熟悉度不夠,無法進入狀況,只能講些「無關痛養的話」,聚會時做「無聊的報告」,讓您的期待落空,因為「任務不同」的關係。
2.至於大家很在意的「紅地毯」事件,請往合情合理處想。中國大陸與我們的文化不同、思維不同,他們是在共產主義下生長的,「上級領導」要來視察,可能是件天大的事,他們第一次和總會負責人接觸,會有這種心態,做這樣的排場,不是我們能夠預料的。如果您是長老,去者是客,而且是有任務的,您能當場翻臉要求撤掉嗎?如果是小弟,只能皺個眉頭後,還是要維持笑容,也只能事後跟他們說,不要再這樣做了,在主裡是沒有這種必要的。小弟不知道中國的教會,台總真的能掌控嗎?大家還是要多接觸,才能真的「去小異、求大同」吧!
您說:『巴黎教會的信徒也許沒有高深的聖經知識,但我們會「嗅味道」,我們知道「愛」會發出何種味道,這味道決不能被冷漠的心以「真理」包裝矇騙,您如果能勸林、車多作「人際」的互動(尤其與沒人注意的小信徒),相信必有很多信徒會先選定「挺」林、車的立場,接下來也會近乎盲目的支持林、車的護衛真理主張,屆時 YM的支持者必會眼紅的製造各種事端與說辭,甚至紛紛改變陣營投靠林、車大軍。』
巴黎教會和楊傳道的感情深厚,是可以理解的,原因之一是無法執行「輪調制度」。好像聽過講台上說,傳道人三年一輪,最多兩次,原因是1.肚子裡的墨水可能用光了,再炒冷飯不好(現在資料取得容易,應不再是原因),2.避免年久日深,感情深厚而結成地方勢力,大家支持楊傳道,這就是原因之一吧!不過您說的:「近乎盲目的支持」,不管對誰來說,都是錯的,聖經要我們「察驗」(羅12:2;加6:4;帖前5:21);只有主絕對不會錯,人都有失誤錯誤的時候,只要想到信主的目的,並非是為了支持誰,而是把優先順序排好(1.愛神2.愛人如己3. 恨一切假道 [詩 119:104],[詩 119:128]4.愛YM),才是對的。例如,之前我們教會的長老和大家都很好,也很受尊重,但他過世時,起初聽說家屬要用會堂做特殊佈置的要求,職務會立刻給予否決,傳道也表明準備反對到底而被調職,還好家屬並沒有堅持,終於完善解決。難道我們不愛長老嗎?只是更愛真理,不能因為他是長老,他們家有錢,就徇私破例通過。
很多兄姐來信主時,都面臨親情、愛情或友情的抉擇,和主的大愛相比,就像螢光和太陽的選擇,為了信主付出很大的代價。今天我們也應回到起初信主的決心點,反省真的愛主過於愛人嗎?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雅2:17),沒有愛心的仍住在死中(約壹3:14),傳福音時,「你若不愛這個人,就不要對他說,耶穌愛他」,在寒冬中看到沒有熱水器的家庭,把我們的耶穌緩一緩,先解決他的問題再說(不用考慮後來他信或不信)。但行為沒有信心是甚麼呢?沒有信心就全部沒有了。所以基本的是信仰要對,是人得救了,做工的果效才能隨著;信仰偏差所做的愛心,這世上比我們好的多的不計其數,卻與得救無關,因為人不能想靠行為或立功稱義。人對我的愛再大,也大不過主對我的愛,也不能排在主之前。
楊傳道的問題,主要還是在道理,教會花了十年的時間進行溝通,就是因為惜情,一直想盡力挽回他,這要是以前楊約翰長老的時代,早就被解決掉了。教會的處理或許是有瑕疵,但絕非亂做一通。以前教會開會,大家都很隨便,都是自己人,也不覺得很重要,表決或意見,有時會後又追加或補充或修改,習以為常,當然這是壞習慣,但是13:2和15:0,結果是一樣的,再爭程序或過程正義,並無法改變事實,尤其是轉至人身及品德的攻擊,更是模糊了焦點。當初楊傳道說的:「證據十足,清白第一」,一定告到底,最後為何撤告呢?小弟覺得是有不可告人之因(可能證據不足或毫無勝算),難以啟齒罷了!
我們信主的目的,不是只為今生(林前15:19),正確的信仰加上真實的愛心,都是我們想要的。小弟還是很盼望楊傳道能回頭,面子真的有那麼重要嗎?過去從真教會分裂出去的,有過很好下場的嗎?教會會一直等候嗎?教會有酵,一定要除,繼續這樣下去,小弟很怕最後還是得走「除名」的道路,道不同不相為謀,千古不易。
[羅 8:35]
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嗎?是困苦嗎?是逼迫嗎?是飢餓嗎?是赤身露體嗎?是危險嗎?是刀劍嗎?
是你的傳道嗎?
小弟對教會也有期盼,在此激情、悲情都消退之後,希望教會能夠適時再做說明,也能進入HBL來關心,HBL的兄姐是我們的骨肉,絕非次等信徒,真教會不該缺失了巴黎或剛果。在真道上需做「更正」的動作,並非是彼此爭戰、相咬相吞。小弟作為一個平信徒,無法得到正確或重要的資訊,也無法了解整個教會的全盤考量,但基本的原則應該一樣:我們是「藉著福音,得以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弗 3:6)」,要彼此相愛、互相建立,彼此饒恕,但對「異端」「假道」,確絕對不讓步、不妥協!
一點淺見,願主悅納!
Lch
小子兄提到(抱歉,比起Happy我更喜歡先前的小子代號):
當初楊傳道說的:「證據十足,清白第一」,一定告到底,最後為何撤告呢?小弟覺得是有不可告人之因(可能證據不足或毫無勝算),難以啟齒罷了!
事實上YM在《「停職」事件為何還未提出民事訴訟?》一文中講得很清楚:
2013.01.01因楊昱民事件的影響,專業同靈非常嚴肅的提醒美國總會說美總是和聯總犯了同樣的錯誤。因此,為了避免教會因違反加州和美國的法律而被加州及美國邦聯政府鉅額罰款,美國總會趕緊將美總所有傳道人的身份從「臨時雇員」(1099) 改正為「正式職員」(W-2)。美總傳道人因而在法律上得到更大的保護。
2013.03.10-22 愚職再度進入美國會見律師,做最後評估。大家共同決定在「停職」的問題上暫緩司法程序。以便使協調者有更多的時間與聯總溝通,使聯總及聯總負責人知道聯總在這事件上所犯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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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是小子兄沒有讀到吧?才會誤會YM有不可告人之因?
另外,IA十年來真的是盡力溝通嗎?
光是假公文就不知道發了幾封?何來「盡力溝通」之說?要說「盡力抹黑」我倒還相信。假公文的證據請見:http://blog.xuite.net/owenchaolin/deutschland/60754570
借用小子兄您的結論:小弟作為一個平信徒,無法得到正確或重要的資訊,也無法了解整個教會的全盤考量,但基本的原則應該一樣:我們是「藉著福音,得以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弗 3:6)」,要彼此相愛、互相建立,彼此饒恕,但對「異端」「假道」,確絕對不讓步、不妥協!
尤其是在神的家中,卻膽敢「奉主聖名」說謊的異端假道!
如有得罪小子兄之處,萬勿見怪。
小弟只能奉主的名回覆您. 從開始到現在. 我和台總聯總確實沒有關係. 唯一的關係就是我所屬的教會隸屬台總
開頭已說: 以下小弟要說的,含有自己主觀的意見,也含有私下得到未證實的看法,但盡量持平,僅供參考(因為缺乏正確資料)
小弟也確實不知巴黎教會的大小. 網路查一下也沒查到. 昨晚問駐牧傳道也不知道 確實不知道楊傳道的工作量. 謝謝您的說明
Dear 小子大哥,平安!
您的「知」是有根據的「真知」還是「通通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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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說兄對LCH一文的回應吧!
呵呵。1. 巴黎「教會」沒有任何人去美國參加。如果有巴黎人去的話,那一定是沒有來巴黎教會聚會的。另外,前兩個月有一位「巴黎青年」V參加了聯總在T國的活動,知道嗎?那位青年要是在別的TJC早就「生命冊上無名」了!巴黎教會怎會派這樣的人?但聯總卻說這人代表巴黎!更奇怪的是T總那幾位專打YM且在這方面對英國青年很嚴的傳道人,都清清楚楚知道V的事,但這次卻完全沒有出聲!
今天對打YM的人來說靈界辦正是很簡單的:凡打YM的,或能被用來打YM的,就是屬靈人。凡不跟著打YM的,凡說要真相的,都是粉絲,都是被迷惑的,都是私欲,都是靈有問題。
至於 2. 黃世明傳道的事,就請聯總出示巴黎教會的信函,不就立刻可以顯出誰在說謊!何必再來消耗弟兄姊妹的精力?「他們」的戰法常是先以「謠傳」(放風聲)來「探底線」,然後再採取「聖靈」的行動?
知道嗎?為何巴黎教會同靈要「真相」?很簡單,因為大部分YM的事都在他們眼前發生,他們最清楚真相在哪裡!
愚職近日將到台東。盼能與兄見面,喝杯咖啡。真誠「溝通」。兄願意嗎?
再度提醒:本文之後附有不是「說法」而是八年來「偽證齊全」的附件(真理事件大事記)。請兄詳讀。看看官方「教會花了十年的時間進行溝通,就是因為惜情,一直想盡力挽回他」的說法,到底是怎樣的一回事。
祈 主佑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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