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腳禮的二種洗腳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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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Thomas Wu on Mon, 03/03/2014 - 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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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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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pei
一.主耶穌洗門徒的腳
表示主愛門徒到底,願意饒恕門徒。他也願意門徒行為聖潔,甘願謙卑服事門徒,也就是要門徒與主有分。這是單方面的洗腳,所以當初主洗門徒的腳,門徒不可以、也不能洗主的腳,而且這種洗腳只有一次。今天本會實行的就是這種洗腳,必須奉主耶穌的名行之,而且只有一次。如果拒絕主的洗腳就是與主無分了。
二.門徒間的洗腳
這是教訓性的非屬上面典禮性的洗腳,所以次數不限。表示主耶穌要門徒彼此相愛,互相饒恕,願意謙卑服事弟兄姊妹,互相勉勵、効力以期滿足主對相愛和聖潔的要求。
簡單回應平安兄:
一.洗腳禮無論是屬於聖禮的或教訓的,都與得救有關,這是從頭到尾都是不變的說法,請不要一直跳針。
二.主洗門徒的腳(必須奉主耶穌的名)是聖禮,必須以聖禮行之,這是要我們與主有分;是主耶穌愛他自己的兒女到底的真誠表現,如果拒絕就不是他的真兒女。所謂聖禮必須是主耶穌親自示範的(作榜樣才可遵行;作榜樣才不會後來變樣)。
三.門徒彼此洗腳不是聖禮,是屬於教訓性的命令,不必以聖禮行之,所以主耶穌沒有親自示範。
四.洗腳禮並非本會的真理,也不是任何教會的真理,而是主耶穌的真理!
五.不必對某教會或某個人批評、論斷,惟願不要斷章取義(不要濫用這詞)、不要更改主的話、不要把私人意思強迫別人接受。只要把主耶穌的道理闡明出來就好,何必爭辯?
六.因此恕小弟不再回應有關洗腳禮的任何問題,請饒恕、見諒!
1. [約 13:8]
彼得說:「你永不可洗我的腳!」耶穌說:「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
[約 13:10]
耶穌說:「凡洗過澡的人,只要把腳一洗,全身就乾淨了。你們是乾淨的,然而不都是乾淨的。」
2. [約 13:13- 14]
你們稱呼我夫子,稱呼我主,你們說的不錯,我本來是。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
我已經對此提沒興趣了,不想再提了。
對了,Gabriel兄說:
「洗腳理的道理是再簡單不過得:
其一:與主有分
其二:彼此饒恕
其三:洗去罪愆
所以我等想問----有必要寫一大推辯解詞嗎!如果有愛在文藻中,則經文不逕自行!」
你要不要找他聊聊?
Well Said,平安兄,Well Said!
平安兄引用马太23:23 经文如下: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将薄荷,茴香,芹菜,献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义,怜悯,信实,反倒不行了。这更重的是你们当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
重温耶稣的话语
重温这许久不曾回顾又很熟悉的经节,主耶稣基督的话语在脑海中激荡回旋,心思意念很自然的涌上了心头。
原来我也遗忘了耶稣的话,神所交托给以色列圣民的律法中,耶稣说其中有轻的,也有重的。
原来耶稣是提醒,文士和法利赛人懂得行那轻的,那本是人值得骄傲的一件事!
原来耶稣只是警告,文士和法利赛人忽略了律法中 更 重 的 事, 文士和法利赛人 忽 略 了 神教导他们要做的 公 义, 怜 悯, 和 信 实!
原来耶稣是说,这 更 重 的 是 你 们 当 行 的;那 也 是 不 可 不 行 的。
原来耶稣是说,文士和法利赛人,因只选“轻的”,忽略了“重的,当行的,不可不行的”,这样的行为,耶稣形容为“假 冒 为 善”!
一些个人反思
这句话“这 更 重 的 是 你 们 当 行 的;那 也 是 不 可 不 行 的”在脑海里不断的回旋着,每一个字都激起了一个小小的浪花,涌出一个一个小小的反思:
(1)“将薄荷,茴香,芹菜,献上十分之一”,行这种律法,那是外人很可能看得见的,这样的律法好像也轻而易举的被人形式化。
“公义,怜悯,信实”,行这种律法,外人很可能不能轻易看到的。
(2)神的真理含有两个层次,(a)外在的形式。(b)内在的实质。
如果我们只 注 重 真 理 的 形 式,忽 略 了真 理 的 实 质,就等于忽略那当行不可不行的。
末了
或许,我们该反思一些我们所做的,是否太注重形式与仪式,而忽略了实质?把真理形式化,是否会把那更重的更当行和不可不行的实质忽略掉了呢?
谢谢你,平安兄!你的结论使这一些讨论显得更有意义了!
共勉!
Hallelujah
平安兄平安:
謝謝你的教導!你說得非常正確。
洗腳禮本就包含二個:聖禮和彼此洗腳。
1.主洗門徒的腳(必須奉主耶穌的名)是聖禮,必須以聖禮行之,這是要我們與主有分;是主耶穌愛他自己的兒女到底的真誠表現,如果拒絕就不是他的真兒女。所謂聖禮必須是主耶穌親自示範的(作榜樣才可遵行;作榜樣才不會後來變樣)。
2.門徒彼此洗腳不是聖禮,是屬於教訓性的命令,不必以聖禮行之,所以主耶穌沒有親自示範。的確,耶穌說:「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尙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also)當彼此洗腳」(約十三14)。可見,除了聖禮以外,照主的命令還有彼此洗腳,這又可分二部分:儀式和教訓。據聞早期本會也曾舉行過彼此洗腳的儀式,就是兩個有嫌隙的信徒,彼此洗腳。後來為何沒有繼續?小弟也不清楚。小弟自己推測:
1)是否因主耶穌沒有示範,所以不知標準作法為何?
2)現在信徒較重面子,若彼此洗腳要由誰來安排?如何執行?
3)因此,現在只實行彼此洗腳的教訓,認為旣不是聖禮就不再強調形式。
4)以上純屬個人看法不知是否正確,若要實行彼此洗腳之儀式,是否可送真理研究?
Emmanuel
「據聞早期本會也曾舉行過彼此洗腳的儀式,就是兩個有嫌隙的信徒,彼此洗腳。」這個小弟也聽說過。
聽陳恆道長老說過以前還有在教會公開認罪悔改,應該是面子問題,不復存在。
主耶穌並未說彼此洗腳一定要在教會公開施行,真教會也贊成「彼此洗腳」,所以真理研究會有新的發現嗎?
彼此得罪的事並非一定要請教會出面解決,兩個有嫌隙的信徒若明白道理,願意互相赦免,兩個人自己私下去「彼此洗腳」就不算數嗎?如果「彼此洗腳」代表願意彼此饒恕,兩個已經願意「彼此饒恕」的人,一定要作「彼此洗腳」的動作,甚至是不是還要有見證人才算數呢?還是需拍照存證呢?
主的要求是從心裡饒恕弟兄,不是從形式上饒恕弟兄,這就是「聖禮」與「非聖禮」的區別,「聖禮」與得救有關,一定要照作;「非聖禮」就要注意精義的確實實行,重於字句表面的意思。否則,你的手、眼沒有犯過罪嗎?你為何沒遵主的命命砍斷它、剜出它呢?這不是主的命令嗎?趕快照著作吧!請一定要「彼此洗腳」的人,先完成主的這個命令後再來「彼此洗腳」吧!
接受主的洗腳並非為赦罪(赦罪乃靠水浸),而是在靈裡代表接受主的道洗(好像無酵餅和葡萄汁在靈裡代表主的肉和血),「要用水藉着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可以獻給自己(基督),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汚、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弗五26-27)。所以主耶穌說:「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 主的洗腳功效是持續性的,心腳若弄髒只要相信主、靠主的道就可以潔淨。但道洗的前提是要先受水洗(水浸),否則也沒有功效。
洗腳禮是含有教訓性的聖禮,所以意義和形式都重要,就意義來說,我們必須在生活上實踐洗腳的教訓;就形式來說,一切聖禮都是藉着形式來表徵的。
一.洗腳禮的儀式
一)受洗者:約十三10的洗澡比喻水浸禮。由此可知,接受水浸禮後,必須接受主的洗腳。
二)施洗者:已領受聖靈,有奉差遣的證據(約十三15-18上、20,路四18,約廿21-22)。原則上,弟兄由傳道者、長老,或執事施洗;姊妹由女傳道、女執事、傳道娘、長老娘,或執事娘施洗。
三)時間:最好在接受水浸禮後第一次領聖餐前,以免漏洗。
四)方式:受洗者當存感恩的心接受洗腳,好像接受主的洗腳一樣,由施洗者用水給受洗者奉主耶穌聖名洗腳,然後用毛巾擦乾。
二.洗腳禮的由來
一)主親自示範
逾越節以前,主耶穌知道他離開這個世界,回到他父親那裏去的時候到了。他旣然愛世間屬於他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而他為門徒洗腳,正是他愛他們到底的表現之一。首先,他從座位上起來,脫了外衣,拿一條毛巾束在腰間。隨後把水倒在盆裏,就洗門徒的腳,並用自己所束的毛巾擦乾(約十三1、4-5)。
二)主命令門徒照樣做
在「洗腳」這件事上,主耶穌親自留下了榜樣,使門徒知道應該怎麼做;並且命令他們,日後必須照着他向他們所做的去做(約十三15)。主耶穌所做的是:洗使徒的腳而非彼此洗腳。也就是主耶穌所揀選、差遣的僕人要代表主(奉主耶穌的名)洗受過水浸的門徒一次腳。
看見主耶穌怎樣洗門徒的腳,又聽了他的話之後,門徒已經知道洗腳禮的教訓和功效了。今後若照着主所做的去執行洗腳禮,並且實踐其教訓,就有福了(約十三17)。這是主的應許,主必定成就(林後一20)。問題是:主耶穌若不先愛我們,我們能彼此相愛嗎?主耶穌若不先服事我們,我們能彼此謙卑服事嗎?主耶穌若不先饒恕我們,我們能彼此饒恕嗎?主耶穌若不先洗我們的腳,我們能成聖嗎?彼此洗腳的前提就是要先接受主耶穌的洗腳。主已經給我們作了榜樣﹝就是奉主耶穌的名給受過水浸(洗過澡的)的信徒洗一次腳﹞,我們如果是主所揀選的僕人,「旣知道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我這話不是指着你們衆人說的,我知道我所揀選的是誰」(約十三15-18)。
三.洗腳禮的意義
洗腳禮是含有教訓性的聖禮,即有聖禮的部分又有教訓的部分。
一)主耶穌洗門徒的腳
表示主愛門徒到底,願意饒恕門徒。他也願意門徒行為聖潔,甘願謙卑服事門徒(以大事小),也就是要門徒與主有分。這是單方面的洗腳,所以當初主洗門徒的腳,門徒不可以、也不能洗主的腳,而且這種洗腳一生只要一次即可。主洗門徒的腳(必須奉主耶穌的名)是聖禮,必須以聖禮行之,這是要我們與主有分;是主耶穌愛他自己的兒女到底的真誠表現,如果拒絕就不是他的真兒女。所謂聖禮必須是主耶穌親自示範的(作榜樣才可遵行;作榜樣才不會後來變樣)。
今天本會實行的就是這種洗腳,必須奉主耶穌的名行之,一定要用水,才能發生洗淨的功效(弗五26)。如果拒絕主的洗腳就是與主無分了。
二)門徒間的洗腳
這是教訓性的,非屬上面聖禮的洗腳,所以次數不限,表示主耶穌要門徒彼此相愛,互相饒恕,願意謙卑服事弟兄姊妹,互相勉勵、効力以期滿足主對相愛和聖潔的要求。門徒彼此洗腳不是聖禮,是屬於教訓性的命令,不必以聖禮行之,所以主耶穌沒有親自示範。的確,耶穌說:「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尙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also)當彼此洗腳」(約十三14)。可見,除了聖禮以外,照主的命令還有彼此洗腳,這又可分二部分:儀式和教訓。據聞早期本會也曾舉行過彼此洗腳的儀式,就是兩個有嫌隙的信徒,彼此洗腳。後來為何沒有繼續?小弟也不清楚。小弟自己推測:
1)是否因主耶穌沒有示範,所以不知標準作法為何?
2)現在信徒較重面子,若彼此洗腳要由誰來安排?如何執行?
3)因此,現在只實行彼此洗腳的教訓,認為旣不是聖禮就不再強調形式。
四.主洗腳的功效
一)與主有分
主對彼得的洗腳如只是要教訓彼得:大的要服事小的或謙卑、相愛、饒恕。那麼,這些道理主早已提醒彼得了(路廿二24-27,太十八21-22);如洗腳是為了加強彼得的記憶,要彼得確實實行,何至於說:「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無分」:現代中文譯本譯為「沒有關係」,其他幾種譯本也是。值得注意的是,此處的「分」(meros),在原文上與「啓廿二19」的「分」用同一個字,表示與得救有關。這就是說,拒絕主的洗腳之後果,是與主無分(與主沒有關係)。可見主在這裏所強調的是「洗腳」和「與主有分﹞的關係而非「教訓」。如果彼得再拒絕,豈非辜負主的厚愛?大傷主耶穌的心?而自己也不能得救,難怪彼得馬上回答說:「主啊,不但我的腳,連手和頭也要洗」。耶穌說:「凡洗過澡的人,只要把腳一洗,全身就乾淨了」。
二)成聖
約十三10:耶穌說:「凡洗過澡的人,只要把腳一洗,全身就乾淨了。」可見主的洗腳有潔淨的功效。就字面上的意思說,洗過澡的人,固然全身都乾淨了;但現在因為腳再弄髒,所以需要洗。就靈意上而言,受過水浸禮的人,他的言行或心思意念難免有過犯,所以需要接受主的洗腳。至於主的洗腳,所以具有潔淨的功效,乃因不是單用水,而是「用水藉着道」(弗五26)。主耶穌說「現在你們因我講給你們的道,已經乾淨了」(約十五3)。「水」是物質,每一項聖禮都有一種儀式,需要取用物質做材料是每一項聖禮所具有的奧秘性,能產生屬靈功效的恩典,例如水浸禮要用水,聖餐禮要用無酵餅和葡萄汁等。「道」是神的話,能使人成聖(約十七17)。
三)與得救有關
所謂得救並不是說:只要領受一次就永遠得救了。水浸、靈浸、洗腳、聖餐、安息日都是一樣。靈浸的目的是要完全順服聖靈;聖餐的目的是要以耶穌(生命糧)為生命的食物;人子是安息日的主,安息日的目的是歸回耶穌安息;水浸的寶血功效是持續性的,只要犯罪(不信是罪,知善不行也是罪)須相信主的慈愛、公義、全能,向主切實悔改就得赦免;主的洗腳功效也是持續性的,心腳若弄髒只要相信主、靠主的道就可以潔淨。接受主的洗腳並非為赦罪(赦罪乃靠水浸),而是在靈裡代表接受主的道洗(好像無酵餅和葡萄汁在靈裡代表主的肉和血),「要用水藉着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可以獻給自己(基督),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汚、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弗五26-27)。但道洗的前提是要先受水洗(水浸),否則也沒有功效。
至於為甚麼要接受水浸,不是相信悔改就可以了嗎?主耶穌說: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可十六16)。為甚麼要接受主的洗腳?不是有彼此洗腳相愛、服事、饒恕就可以了嗎?主耶穌說:「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約十三8)。拒絕主的洗腳之後果,是與主無分(與主沒有關係),不能得救。況且洗腳禮是主耶穌教訓門徒切實相愛、保守聖潔、謙卑服事人及饒恕人的命令,當然與得救有關。
聖禮及教訓都很重要,因與得救有關。都很重要,但有先後順序,知所先後則近道矣。耶穌說:「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尙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also)當彼此洗腳」(約十三14)。可見接受主耶穌的洗腳(聖禮)在先,佊此洗腳在後。
有基督徒說:洗腳禮僅記在約翰福音十三章,所以不能算是基督教的聖禮。但僅記在一個地方而在新約其他地方都沒有記的很多,如:主耶穌天國的比喻中之藏寶、尋珠、撒網的比喻只記在馬太福音;保羅被提到第三層天只記在哥林多後書;七印、七號只記在啓示錄...等等。而且,洗腳禮並不是單獨舉行,不像聖餐禮常常單獨舉行,而是通常伴隨在水浸禮之後。也就是水浸禮必然包含洗腳禮。
五.洗腳的教訓
一)切實相愛
主洗門徒的腳,是他愛他們愛到底的真情流露(約十三4-5)。洗好了門徒的腳之後,主耶穌對他們說:「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約十三34)。所謂「新命令」,並不是說舊約時代沒有彼此相愛的命令;乃是說,新約選民的相愛,必須比舊約選民更超越。因為舊約聖經只是吩咐,要愛人如己(利十九18,太十九19、廿二39);但主的新命令卻提升到以他的愛為榜樣,彼此切實相愛(約十三34)。而主的愛是,愛到為普天下罪人捨命的地步(約十五12-13,羅五7-8);況且被釘在十字架上,忍受痛苦的極限(詩廿二14-17、一百廿九3,太廿七45-46)。我們效法主的榜樣,彼此切實相愛,衆人因此就認出我們是他的門徒了(約十三35,約壹三16)。
二)保守聖潔
主耶穌對彼得說:「凡洗過澡的人,只要把腳一洗,全身就乾淨了」(約十三10)。此處的「洗澡」乃比喻水浸禮。乾淨(katharos)一詞,原文的意思是潔淨,
即聖潔。在他處經文,或譯「清心」(太五8),或譯「潔淨」(路十一41),或譯「清潔的」心(提前一5),受過水浸禮,再受洗腳禮的人,已經全身乾淨(聖潔)。所以當保守聖潔,並且以主的道潔淨同靈的罪汚。
保守聖潔的方法是:
1.保守自己的心,勝過保守一切(箴四23,廿五28)。
2.將神的話藏在心裏,並且謹守遵行(詩一百一十九9、11,箴四20-21,提後三16-17)。
3.在天路歷程上,除掉一切違反真理的障礙物,不改變信仰的原則(箴四26)。
4.在信仰生活上,終身不離開正路,不走入邪道(箴四27)。
三)謙卑服事
主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所以凡自己謙卑像這小孩子的,他在天國裏就是最大的」(太十八1-4)。主耶穌不但教導門徒要「回轉」(改變驕傲的心態),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更可貴的是,他以身作則,留下了謙卑服事人的榜樣。由「約十三4-5」那一段經文可以看出,主耶穌洗門的腳之時,所做的每一項動作,確實都在說明他如何謙卑服事他們。簡述如下:
1.離席(4):主不顧惜自己的地位,離開天上榮耀的寶座(詩一百0三19,賽九6,羅九5)。
2.脫去外衣(4):表徵主捨棄尊貴的身分(腓二6)。
3.拿毛巾束腰(4):表徵主取了奴僕的形像(腓二7)。
4.洗門徒的腳(5):用晚餐前先洗腳,是猶太人當時的習慣,但這是僕人分內的工作。
5.用毛巾擦乾(5):主不但洗門徒的腳,又用自己所束的毛巾擦乾(在原文上有用心擦的意思),表示他的服事是完全周到的。
洗完了門徒的腳之後,主耶穌問他們說:「我向你們所做的,你們明白嗎?
」(約十三12)。他們當然不明白,因為主耶穌屈尊洗門徒的腳,是反乎猶太人的習慣的。於是,主耶穌清楚地告訴他們說:「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着我向你們所做的去做。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僕人不能大於主人,差人也不能大於差他的人。你們旣知道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約十三14-17)。這就是說,主耶穌比門徒更大,照常理說,門徒要洗主的腳才對;但主卻反乎猶太人的習慣,洗了門徒的腳!旣然如此,門徒豈不更該彼此洗腳嗎?主所以特地給他們「作了榜樣」,豈不是為了叫他們效法他所做的嗎?他們旣「知道這事」(主洗門徒腳及謙卑服事人),若是「去行」(實踐),就必蒙福了。
四)彼此饒恕
猶大出賣主,已拿了作惡的工價三十塊錢,正找機會把耶穌交給祭司長們(太廿六14-16),所以心裏已不乾淨(約十三10下-11),主耶穌還是洗他的腳,顯明主饒恕人的雅量。主不但洗猶大的腳,又用毛巾擦乾(約十三5),表示主旣要饒恕人,就不留下任何痕跡地饒恕乾淨了。可惜的是,猶大因為硬心到底,不肯悔改(太廿六24-25,約十三10下-11、18-19、21-27),所以未能蒙饒恕,而成為「滅亡之子」(約十七12),然而,當主洗門徒的腳之時,並沒有把猶大除外,而且照樣用毛巾擦乾;由此可知,只要他及時悔改,還是可以得着饒恕的。
主又說,在禱告的時候,你們要這樣說「...赦免我們的罪,因為我們也赦免凡虧欠我們的人」(路十一1-4;太六9-12)。原來我們在日常生活上,固然常受弟兄侵犯,但我們由於肉體的軟弱,得罪天父的情節卻更大,次數也更多。因此,我們惟有經常饒恕弟兄的過犯,才有資格求天父饒恕我們的過犯,並且必蒙垂聽;反之,若不饒恕弟兄的過犯,天父也必不饒恕我們的過犯 了(太六14-15)。彼得曾問主耶穌說:「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嗎?」他以為饒恕弟兄七次已經夠了。的確,以一般人所能做到的來衡量,能夠一連饒恕弟兄七次,是難能可貴的。沒想到,主卻回答他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太十八21-22)。意思就是說,要完全饒恕,毫無限制地饒恕。接着,主又設一個比喻教訓門徒說,你們各人虧欠於天父的債是一千萬銀子(原文是一萬他連得銀子,呂振中譯本譯為六千萬日工錢)。而同伴欠你們的債不過是十兩銀子(呂振中譯本譯為一百日工錢)。你們終身還不清的債,天父旣然動了慈心,完全免了,為什麼你們不能憐恤你們的同伴,像天父憐恤你們呢?最後,主下了一個結論說: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裏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太十八23-35)。「因為那不憐憫人的,也要受無憐憫的審判,憐憫原是向審判誇勝」(雅二13)。
主耶穌釘在十字架之時,所以饒恕他的仇敵,並且為他們代禱,求天父赦免他們,乃因暸解「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不知道耶穌就是衆先知所預言,他門所仰望的彌賽亞)」(路廿三34)。司提反所以要為殺害他的暴衆代禱,求主「不要將這罪歸於他們」(徒七57-60),也是因為暸解他們被魔鬼利用,是無知的受害者,值得同情。正如保羅所說,他從前雖然褻瀆神,逼迫基督徒,還是蒙了憐憫,乃因他是在「不信不明白的時候做的」(提前一13)。主耶穌說:「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太五44)。
「你們也當彼此洗腳」(約十三14):重點是彼此謙卑服事(約十三4-5、12-15)。但也可涵蓋彼此相愛、彼此潔淨、以及彼此饒恕等(約十三1、34-35、10-11)。基督徒若明白洗腳的教訓,在信仰生活上實踐其精神,則必蒙福(約十三17);這是個人之福,也是教會全體之福!
六.省思
一)我們的愛(愛主愛人)是否愛到底?永不止息?
二) 我們很願意接受主耶穌的洗腳與主有分;我們也很願意接受主耶穌的洗腳求主饒恕,但我們卻很少因曾接受主耶穌的洗腳而追求相愛、聖潔、謙卑、服事、饒恕。
三)我們常忽略彼此洗腳。
我們很願意接受主耶穌的洗腳,卻不願洗同靈的腳(饒恕同靈),更不願接受同靈的洗腳(規勸)。
四)我們彼此相愛是嘴巴上的愛還是真誠的愛?僅是人的愛還是主的愛?
五)我們是否竭力追求成聖?
六)我們喜歡接受別人的服事還是喜歡謙卑服事人?
七)我們是否喜歡斤斤計較,不願饒恕人?
八)教會是神的家(弗二19,提前三15),全教會的信徒如果都有一家人的精神,實踐洗腳的教訓在信仰生活上,這個教會必日漸興旺;否則必急速衰退,甚至分裂。
今天(7/10)滕弟兄和他愛妻與還在慕道的兒子來總會錄音室錄音,雖然滕弟兄是山東人不太會講華語,還好滕太太協助補充見證非常得造就,真耶穌教會,真的是真教會,無論從真理,或是真理聖靈的體驗,和生命信仰的深層體認和主愛的激勵感動,都從內心和外在真誠謙卑不虛假的流露出來。最特別的是,一個無神論者,慕道三個月在家裡得聖靈,慕道期間讀經新舊約全書讀了10遍!禱告中感受身輕如羽的跳躍!受洗之後,在會堂洗腳禮,明明眼前是傳道幫他洗腳禮,好與主有分,竟然眼睛所見是一個頭髮全身潔白發亮的人低頭在為他洗腳,滕弟兄他說,當時靈裡問耶穌你洗我的腳嗎?耶穌一言不答!從開始洗腳到結束,滕弟兄都一直不自主的感動到淚崩…但內心非常的喜樂滿足(這才1年多前的事...)…哈利路亞,讚美主耶穌,榮耀救恩尊貴權能都歸給天父救主耶穌基督,直到永永遠遠, 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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