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们对“信而受洗必领受所赐的圣灵”逐渐明白的过程
Primary tabs
http://desert-rose-1.blogspot.com/2014/05/blog-post_25.html
很高兴收到几个非常好的问题,让我可以反反复复的思考。不仅是思考如何去回答它,而是更加用心去了解“问这问题背后的原因何在”?
当我融入这一串问题的深处时,心中自然的生出了一个非常明显的意念,使徒们也是人不是神(使徒行传10:26)。因此使徒也会与我们一样,在学习时必须经过知识成长的过程;從不明白到渐渐的明白,從不成熟的理解渐渐的达到成熟的理解,才可能得到一个最后的定论。我们如果以使徒们最后的成熟概念去解释圣经里出现的一些疑问,一切好像都可以变得清楚流畅,前后融汇贯通。
这一串问题不是杂乱无章的,而是集中于“信”,“受洗”和“领受所赐的圣灵”的概念。因此藉这题目,以问与答的形式,和各位同灵分享。
注一:问题经过稍微的修改,弃掉人名,避免侵犯个人隐私。
注二:有人说我写的文章太深,需要读两遍才能看出端倪。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这样做的,但拜托你们,请耐心的多读几遍吧!
兄最近貼文或書信再三提到 我们怎么还一直在传,圣灵大大的动工,降在参加灵恩会的信徒身上,他们都说方言???圣灵何必再降在祂已经存在的地方呢?
一直不想去回答這樣的問題。因為知道這問題一討論下去,可能別的事都不用做了。因為它會沒了沒完。不過既然兄再三提及,就請容我講講自己的看法。不再重複 :
问1:主張"不會說方言的人也可以被聖靈充滿" ,主張"受洗以後就有聖靈住在裡頭" 。盼兄能從這兩點清楚知道我對聖靈的觀點。
Desert Rose 答:
(a)我明白你主张的意思,却不知道“不会说方言的人被圣灵充满时,我们如何得知呢?”
(b)你主張"受洗以後就有聖靈住在裡頭",这和使徒保罗的见解不同。在写以弗所书(AD 61.5),保罗说“信的人既受了"所應許的聖靈" (弗 1. 13)”。在写哥林多前书(AD 55.2),保罗保持他一致的说法,也说同样的见解“信的人是因为里头有神的灵才知道神的事才会信基督”,並没有提到一定是要在受洗之后,或是在领了圣餐之后。
想问是什么理由使你不能接受使徒保罗的见解,而自创一个自己的新见解呢?
问2:撒瑪利亞信徒受了洗 (已經有了聖靈),之後,又受了"聖靈" (徒 8. 16-18) 是聖經的記載。然而這並不構成 "聖靈何必再降在祂已經存在的地方" 的疑問
Desert Rose答:
问题的源头
(参考经节:使徒行传8:14 使徒在耶路撒冷,听见撒玛利亚人领受了神的道,就打发彼得约翰往他们那里去。 8:15 两个人到了,就为他们祷告,要叫他们受圣灵。 8:16 因为圣灵还没有降在他们一人身上。他们只奉主耶稣的名受了洗。 8:17 于是使徒按手在他们头上,他们就受了圣灵。)
这问题出在使徒们都是以色列的犹太人,他们起初(五旬节过后)都不敢相信神的救恩也会临到“外邦人”和“撒玛利亚人”身上,尤其是使徒彼得。
但使徒保罗的概念“说方言是为不信的人作证据”可以轻而易举的解释,使徒们如何從他们起初的不信,转变成他们最后的深信不疑。原因是因为当使徒们亲眼看到信基督的“外邦人和撒玛利亚人”说起人听不懂的方言时,这证据向使徒们证明神的灵也在信基督的外邦人和撒玛利亚人的身体里头,不由他们不信了。
(a)所以使徒彼得需要看到明证(异梦和看到哥尼流一家都口说听不懂的方言)才能相信神也一样会拯救“哥尼流和一切外邦人”。神既然接纳在犹太人眼中看为污秽的外邦人,使他们成为洁净的,使徒彼得怎么可以不接纳他们和为他们行赦罪的洗呢?(使徒10)
(b)(徒8:16-18)以上撒玛利亚人的例子,也是跌在同样的理由之下。
使徒们对真理的逐渐明白(從不成熟到成熟)
除了在使徒行传记载,因使徒们不信神的救恩也会临到外邦人身上,他们需要看到证据之外,以后使徒们书信,从来不再提“说方言是证明神的灵在信徒里头”的言语。换句话说,这也是使徒们從不成熟的理解,进步到成熟的理解,必然经历过的一个非常合理的过程。
使徒保罗的例子更加明显
(经节:使徒行传19:1 亚波罗在哥林多的时候,保罗经过了上边一带地方,就来到以弗所。在那里遇见几个门徒。 19:2 问他们说,你们信的时候,受了圣灵没有。他们回答说,没有,也未曾听见有圣灵赐下来 19:3 保罗说,这样,你们受的是什么洗呢。他们说,是约翰的洗。 19:4 保罗说,约翰所行的是悔改的洗,告诉百姓,当信那在他以后要来的,就是耶稣。 19:5 他们听见这话,就奉主的名受洗。 19:6 保罗按手在他们头上,圣灵便降在他们身上。他们就说方言,又说豫言。(或作又讲道)。 19:7 一共约有十二个人。)
從保罗在(徒19)问“你们信的时候,受了圣灵没有”,到保罗的(以弗所书,和哥林多前书)的“有才会信”--- 有了神的灵在里头才知道神的事才会信基督,可以明显的看到,保罗从起初的不十分明白到完全明白的过程!保罗是这样,彼得和约翰也是如此。
所以保罗明白之后的结论“有了神的灵在里头的人才会信耶稣”,这一个理解和概念,看起来是千真万确的,是可以信的!
不要被小石子“圣灵便降下来”卡住了
因此,依据更宽的上下文和使徒们最后的理解“有了神的灵才会信”,並不是使徒保罗按手时圣灵才降下来,而是因撒玛利亚人的信,已经住在在撒玛利亚人里头的圣灵,赐他们口才,他们只是按着所赐的口才,说起别人听不懂的方言和豫言而已,成为了原本不信撒玛利亚人也会被神拯救的使徒们的证据。这是一个更完美更成熟更简单直接和无误的解释,把前与後,很自然而且非常合理的连贯起来。
当我们明白使徒们最后的理解之后,一切就是这么的简单,再也没有前后互相矛盾的情况。
问3: 就如同 信的人既受了"所應許的聖靈" (弗 1. 13) ,又何必再祈求 "聖靈" (弗 1. 17)? 出現了 "既受了(應許的)聖靈又何必再求(智慧啟示的)聖靈" 的矛盾 ?
Desert Rose 答:
(参考经节:以弗所1:13 你们既听见真里的道,就是那叫你们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1:17 求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神,荣耀的父,将那赐人智慧和启示的灵,赏给你们,使你们真知道他。)
保罗並非矛盾之人
请相信,使徒保罗不会是一个说自相矛盾的话的人。所以保罗不会说了“(信徒)因信耶稣,既受了所应许的圣灵”,然后再说“替他们再求圣灵”。
有了神的灵的人,可以再求其他恩赐
反复阅读整段的经文,你可以了解到使徒保罗是替他们再求恩赐,“智慧和启示”的恩赐,使他们真知道神,更能符合保罗的意思,也排除了我们对保罗自打嘴巴的误解。
这和以赛亚书所提到的智慧和聪明的灵的用法一样,不是指有这么多不同的神的灵,而是指同一位圣灵赐下的不同的恩赐。(以赛亚11:2耶和华的灵必住在他身上,就是使他有智慧和聪明的灵,谋略和能力的灵,知识和敬畏耶和华的灵)
保罗在写哥林多前书时还是保持同样一致的概念『12:4 恩赐原有分别,圣灵却是一位』,和以赛亚11:2的意思相互辉映着。所以是住在他身上的同一位神的灵,使他有智慧和聪明的恩赐,有谋略和能力的恩赐,有知识和敬畏神的恩赐,阿门!
这就是使徒保罗的概念,有了神的灵在里头在人,如果加上得到圣灵所赐的“智慧和启示的恩赐”,要“真知道祂(神)”,就容易的多了。
在TJC的日子,我们也看到了一些实际的例子。有慕道者,即使得到了说方言的明证,却还是不来信基督的大有人在。很可能,这些人有了神的灵在里头但因缺少了“智慧和启示的恩赐”,还是不能看到神到事,不知道神,不愿接受神要赐给他们的救恩。
问4: 聖靈觀如同神觀一樣,似乎有好幾個其實是同一個,但作用不同 :
a. 人受洗時就有聖靈住在他裡頭,心靈成為神的兒子,身體成為聖靈的殿(林前6.19-20)。我們成為神的兒子。
b. 在洗禮之外所得的「另一個」保惠師(約14.16 another Comforter)是「應許的聖靈」。是見證,是能力(徒1.8),與 (1) 使人成為神的兒子無關。
Desert Rose 答:a 保罗是说信的人里头已经有了神的灵。b 『另一个』不应该是好像你这样解释,需要看约翰福音14全章。
使徒保罗的概念“说方言是为不信的人作证据”,也同样可以用来解释使徒们在“不信的心态之下”,必须看到明证为证据。
根据约翰14章全文的“另一个的意思”
使徒们都不能相信耶稣基督会永远与他们同在,尤其是耶稣告诉使徒们他将要离开他们(约翰13,14章)。可见当时使徒们的信心和对耶稣话语理解的程度,不可能使他们体会到,耶稣的身体离开了他们之后,怎么还可能会与他们永远同在呢?这是使徒们的不信与小信!
同样的,约翰6:56,He that eateth my flesh, and drinketh my blood, dwelleth in me, and I in him.吃我肉喝我血的,他在我里面,我在他里面。使徒们一样不能相信,理解和记起这句话的意思。
融会贯通约翰14章,耶稣所提的『另一个保惠师』,用来解释『肉身的耶稣』与『另一个灵体的耶稣』更加符合经文的意思。
这解释也符合约翰14章经文的意思,因为主耶稣向使徒们介绍这『另一位保惠师』时,说这还没有到来的另一位保惠师,却是使徒们认识的,因他与他们同在。使徒们怎么可能认识他们还没有见过一面的保惠师呢?这还没有到来的保惠师如何与使徒们同在呢?除非这位保惠师就是基督的灵,不是吗?(约翰14:16-17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赐给你们一位保惠师,(或作训慰师下同)叫他永远与你们同在。就是真理的圣灵,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为不见他,也不认识他。你们却认识他。因他常与你们同在,也要在你们里面。)
我们也都知道,保惠师,就是神的灵,也称为圣灵,也是基督的灵。所以字眼上虽然说“另一个”,实质上却是指同一位耶稣(肉身与灵体的区别而已)。
显现与明证
(经文:约翰福音14:20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 14:21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
基督的灵向使徒们的显现的那日,也是使徒们因为得到了明证,知道他们在耶稣里面,耶稣在他们里面的那一日。
所以“说方言(按着圣灵所赐的口才,说起别国的话来),也给不信的使徒们作了证据”,不是吗?
使徒们的智慧与启示,让他们从此深信不疑,他们所跟随的主,真的是永远与他们同在,而且在他们里面,一直到末了,阿门!
问5: "見證"是要給聽的人容易明白。兄信上再三提及的例子很顯然是以"大家容易懂" 的方式來讓觀望者 (以自己對聖靈認知的標準) 能很快的明白原來改革者也有聖靈同工! 就如同保羅在雅典拿雅典人熟悉的詩句來談天上真神一樣 (徒 17.28) 如果有人硬要加罪於保羅說他竟然將外邦廟宇裡的"未識之神"當做"天上真神" 那也沒辦法。
问6: 得應許聖靈時 "說方言" 是其表現,這,聖經寫得很清楚。保羅也說他會用方言禱告。所以何必去刻意去否定聖經很清楚記載的 "說方言" ? 所以說聖靈降在門徒身上,有多人說方言。何錯之有? 就如同說 聖靈降在門徒身上,他們都說 "預言" 一樣(徒 19.6)。兄會反對嗎 ?
Desert Rose 答:我不是想要作人身攻击,但我必须诚实的向兄提出,兄的概念前后不一致的地方。
(a)兄或许忘记了保罗劝勉哥林多教会的圣徒,叫他们不要只求“造就自己,说人听不懂的方言的恩赐”,而是更加要向神求“爱的恩赐”与“如作先知讲道(真理),造就别人的恩赐”。我们怎么可以把使徒保罗说成是一个“自己得到好的宝物(说方言比别人更多),却叫别人不去同得的一个又自私又阴险的小人”呢?我们怎么可以指责使徒保罗是否定“说方言的恩赐”呢?
所以使徒保罗不是否定说方言的存在,保罗只是相信“信耶稣的人,神的灵早已经住在他里头,使到他知道神的事,知道耶稣死在十字架上是神的智慧和大能,所以才会信耶稣,不以为信被世人钉死在十字架上的耶稣会拯救他们是一件非常愚拙的事”,保罗不需要有说方言的表现去证明。
(b)兄在前面认为“不會說方言的人也可以被聖靈充滿”,现在又说“得应许圣灵时说方言是其表现”,等于还是在说“没有说方言表现的信徒,还是没有得到应许的圣灵”。
换句话说,兄的解释还是把我们带回到了原先的起点,得到应许圣灵的唯一表现是说方言?为什么整理出来的概念,不能使我们融会贯通,而卡在原地团团转呢?
但是,使徒保罗“信的人已经有了神风灵在里头”的概念,却可以把这一切融会贯通,毫无破绽。圣灵会凭己意,赐给各人各样不同的恩赐,包挂“为不信者作证据的说方言的恩赐”。
那些在TJC信了基督而且接受洗礼的同灵,被教会的误解羞辱,在台面上被称为信徒,在台底下被划为第二等公民,却还是信心十足的信神敬畏神。“信与敬畏神”是圣灵赐给他们的恩赐(以赛亚11:2),足于证明他们信的时候已经有了神的灵在他们里头,不是吗?
我们还需要神再给我们看到什么样的见证我们才信这人已经得到“应许的圣灵,有神的灵在他们里头”会被神拯救呢?
我们是被教会对五旬节断章取义的理解卡住了
这句评语也不是做人身攻击,因为错不在你,而在教会的误解,我们只是被洗脑的受害者。
也因为教会的错误,我们也被“应许”这一个形容词卡住,把应许的圣灵,原本的意思是指神在还没有发生之前就答应给我们的神的灵,曲解为另一个圣灵,需要有说方言的表现加于证明。(以赛亚11:2节,变成了指责TJC无知的一句控词)
问7: 今天我們要改革的不是沒有違背聖經 "得聖靈會說方言" 的部分 ,而是"不會說方言的人就是沒有得聖靈的人"這一 "解說"。 (其實,tjc教義也沒說說方言是得聖靈的"唯一"憑據,只是今人將它 "唯一" 化了) 。
Desert Rose 答:使徒保罗说“信的人已经有了神的灵在里头所以才知道神的事”,那么“说方言是受圣灵的凭据”,根本就是一个错误的理解(因跟保罗的理解是相反的),是忽略上下文之下的产品,我们怎么还敢辩解说“得圣灵会说方言”这说法没有违背圣经呢?
把这条原本错误的教义说成“唯一”或“不是唯一”也改变不了其原本错误的本质。
你们看到我所看到的毛病的源头了吗?
我们如果呼吁“伸直神的道”,怎么可以不去伸直这错误的教义呢?
问8: 回歸聖經是必須要走的路。問題是比如 "洗禮方式" 聖經也沒清楚記載。要怎樣洗? 基督教教派林立,洗禮方式也是林立。不管你怎樣開明的認為什麼方式都可以,不過當有人要接受洗禮時,你也只能以一種方式來替他洗禮,不是嗎? 人家也會說 "為何採仰頭而非低頭? 或為何採低頭而仰頭?" 難道為了省去人的直問,這兩式都要在一洗中執行嗎? 問題是還有點水式 ...無論你怎樣開通,你也只能採 "一式" 不是嗎? 何過之有?
Desert Rose 答:LOL,非常同意你的评语,我们只能凭神赐的智慧和聪明,得到明白,选一个我们觉得最符合经文意思的结论。
不想再这里谈(洗礼)的概念,把我们的注意力带偏了。觉得希伯来书作者的劝勉已经足够让我们仔细的去体会(6章)。
以下几点只供参考,不详谈!
(1)那一个相信耶稣没有作过一件不好的事,相信耶稣的国度会降临的强盗,他必须受洗之后才能被赦罪而得救吗?神不可以凴神的一句话就不纪念他的恶,赦免他的罪吗??(路加福音23:39-43)这例外的例子,不是提醒我们“约翰3:18信他的人,无论受洗还是没有受洗,都可能不被神定罪而得救”吗?
(2)旧约里“水的洁净”(利未人成为祭司之前必须经过水的洁净)
(3)乃缦的麻疯被洁净,必须通过以利沙求告神的名在患处摇手,还是浸在约旦河水里呢?(列王纪下5)
(4)神不可以以清水洒在被召集的以色列人身上使他们洁净吗?(以西结书36:25)
(5)施洗约翰在约旦河替想要悔改的人施洗,这水的施洗只是洁净而没有赦罪的功效吗?
(6)耶稣一定要施洗约翰为他施洗,为的是尽诸般的义。为什么耶稣不说洁净或赦罪而说尽诸般的义呢?这尽诸般的义包挂什么样的义呢?
(7)太监说,看哪,这里有水,我受洗又有何妨?于是两人同下水里去。这是约旦河吗?(使徒8:36-38)
(8)旧约里神的选民,都没有机会奉主耶稣基督的圣名受洗或浸,他们在我们的忌讳和条文之下,成为神不喜悦的,不能得救的选民吗?在这些忌讳和条文之下,我们是否把神制造成不再是公义的神,因为神撇弃了亚伯拉罕的子孙,神不再实现向亚伯拉罕的应许?
问9:愚以為只要不要有 "唯一" 的心態,其餘的人要怎樣真心行(按自己對聖經的認識)才能安心就去行吧 ! 這人要說方言才能安心嗎? 求神賜這人方言。那人要低頭才覺得洗得乾淨嗎? 就去找低頭的吧 ! 重要的是信了基督之後就要活出基督來。
Desert Rose 答:在#7,已经回答。
也非常同意,信基督就要尽力活出基督的样式(保罗说的更新),并且信基督是唯一得救的道路,真理和生命(保罗说的属耶稣)。
问10: 保羅說他所知的將在審判台前歸於無有。以上九點更是。信心到什麼地步,就照著信心的程度去行。審判在主。我們都是模糊不清。求主恩憐讓我們越看越明。
Desert Rose 答:LOL,正应该是这样,我与你有同感。
我们只能“追回我们可以清楚瞭解到的神的道”,其他模糊不清的,只能暂时由它去了。
上下文与断章取义
退一步说,我很清楚我们都很容易被先入为主的观念捆绑,这不是你的错。
但掩耳不听圣灵的感动,即使有Desert Rose和林锡仁等提出来,还是一味不敢承认我们忽略了上下文,我们是犯了断章取义的毛病,继续明知故犯下去,却是我不敢跟你们认同的事实。
别人或许不懂什么是断章取义,一个会读书识字之人,可以向我说他不懂吗?我无法接受这个理由。
偏离宗旨与使命是危害TJC信徒信仰的源头
再退一步说,即使我们愿意伸直神的道,但把精力放在“分别策略的优劣”,或者是“研究偏差的五大教义十大信条”等的辩论,让旁观者看起来,感觉是多么的吹毛求疵,我们有需要去争论这些我们虽然知道但会有一些模糊不清和会归于无有(讲道之能)的东西吗?
然而有谁晓得,这模糊不清的假象所掩盖住的,却是真正祸害TJC信徒信仰“问题的源头”。
因为真正危害信徒的,不会是因为TJC的一条教义偏离了圣经经文的原本意思,或TJC传错了一条基督的命令使我们沉沦。而是TJC的原本动机,念头,本意,用心,和意图intention,已经偏离了『叫人信耶稣,叫人遵守基督吩咐』的宗旨与使命。
请仔细的思考,在审判台前『叫人信耶稣,与叫人遵守基督的吩咐』,一个耶稣命令使徒们实行的宗旨与使命,会归于无有吗?仰或是以此来判定我们永恒的生与死呢?(约翰3:18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
叫人信耶稣的不会再另立别的根基
(经节:希伯来书6:1-3所以我们应当离开基督道理的开端,竭力进到完全的地步。不必再立根基,就如那懊悔死行,信靠神, 各样洗礼,按手之礼,死人复活,以及永远审判,各等教训。 神若许我们,我们必如此行。)
真正信耶稣和想要完成耶稣吩咐的宗旨和使命的信徒,会一心一意的叫人信耶稣和遵守耶稣的吩咐,他不会刻意去曲解耶稣的吩咐和命令,创造出自己一套新的救赎论,教义和信条,叫人去谨守遵行,不是吗?
总结:
或许我们当务之急,不只是伸直神的道,而是尽全力伸直我们偏离了的宗旨与使命(信耶稣与遵守耶稣的吩咐)!(以赛亚书 30:21: 你或向左,或向右,你必听见后面有声音说,这是正路,要行在其间。)
我不晓得为什么这样的意念会浮现在我的脑海中,不吐不快!
算是我向你们又一次的呼吁吧!
求神怜悯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