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原文為word文件,排版混亂,因此為了方便閱讀,以下已重新排版。華人教會沒有英文版本請多多包涵。有問題請找永基哥,謝謝)
A.說明因由:
1.根據聯總通過本會基本信仰第五條 信受聖靈係得天國基業之憑據,並以說方言為受聖靈之明證
2.楊約翰長老起草共信之道說明(曾刊登聖靈報及台灣傳教五十週年刊)
(1)受聖靈係得天國基業的憑據
a進天國必須從聖靈重生(約3:5;多3:5)
b聖靈賜給我們永遠生命(啟22:17;約4:14)
c聖靈證明我們是神的兒子(羅8:16;加4:6一7) d聖靈是我們得天國基業的憑證(弗1:13一14;林後1:21一22)
(2)以說靈言為受聖靈之明證
a不是信主就受了聖靈(徒19:1一7)
b不是受浸禮就得了聖靈(徒8:15一18)
c不是有善行就有聖靈(徒10:2,22,44一46)
d不是熱心事主就有聖靈(太19:27;徒1:4一5)
(3)使徒以說靈言為受聖靈的憑據
a五旬節那曰使徒們的體驗(徒2:1一4)
b哥尼流等人的體驗(徒10:44一46;11:15一18)
c以弗所信徒的體驗(徒19:1一7)。靈言是對神說的話,平時沒有人聽得懂(林前14:2,14,16)。靈言是有意思的,必要時,神會感動人翻出來(林前12:10;14:26一28;徒
2:5一11)
3.我們一向的信仰是,在新約時代,信主受洗後必領受應許的聖靈作得救的憑據,得聖靈是以說方言為憑證。有了聖靈,當追求聖靈的充滿。 近來有人主張「當一個人受洗歸入教會,因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作為基督的肢體就有了聖靈,所以可以被聖靈充滿。但為著進天國必須求得說方言,作為憑據。」這與本會共信之道不符,請加以研究並予澄清。 (更多內容,請登入後詳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