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突 – 在猶太教與希臘主義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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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突 – 在猶太教與希臘主義之間
希臘主義
希臘主義Hellenism一詞,便用來指稱亞歷山大大帝(Alexander the Great, 336-323)在遠征勝利後(公元前334)所推行的希臘文化運動。希臘文化隨著軍隊的足跡深入近東和中東一帶,使原來不屬於希臘文化的民族,也漸漸接受希臘文化。
亞歷山大期望建立一個無論在語言、風俗、文化都統一的世界大帝國,即便在他死後希臘化的過程並沒有停止,反而更加速繼續著。
漂泊的猶太人
在當時,除了在耶路撒冷周圍外,猶太人根本不能稱作一個國家。而是散居的民族,分佈在巴勒斯坦或著沿著地中海四散居住,如敘利亞、安提阿、大馬士革、 小亞細亞、馬其頓、希臘、塞浦路斯、古利奈、羅馬,這些地方可從使徒行傳可讀到。
無論是在亞歷山大之後西流基王朝或多利買王朝,一般所執行宗教政策是較寬容,長期可以享受宗教的自由。希臘文化成為對外溝通的的工具,希臘式的文化也微妙影響著猶太人。
七十士譯本
在埃及的亞歷山大城當時以成為文化中心,在這裡把聖經譯作七十士譯本希臘文聖經,是給那些在及說希臘話而不懂希伯來文的人使用。律法書或摩西五經在西元前285-247BC已經完成,而七十譯本士是把舊約的其他部份也加近來,當然主要目的在維護猶太人的信仰,抗拒異教汙染神的選民。
從另外一個觀點,如何持續猶太人美好的信仰,這個從摩西所傳來信仰遭受嚴重的威脅,也是護教者一大隱憂。尤其面對希臘和猶太思想混合之處,如何將獨一且永活的神表達,使用當時文學確是一個最好的方式。道(Word)或理性(Logos)的教義之間相似處,就是一個相當好的接合。這給正統猶太教高舉摩西所傳的信仰一個很大的助力,一個最好的例子:耶翰在耶翰福音的開始就說 : 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這道太初與神同在。(約1:1-2) 把神、道與理性重新作一個包裝,當然它是對希臘化地區的選民做一個希臘化的宣道。
面對挑戰 – 隨俗
散居在巴勒斯坦的猶太人不免參與希臘的生活,最讓他們著迷是民主議會形態, 讓猶太人有新的視野,更有新的作法。這對於一個老態龍鍾的信仰卻處處遭受挑戰,馬加比一書記載: 他們在耶路撒冷修建一座體育場,用彌補方式掩蓋割禮的痕跡。割禮是神的選民外表上的一個特徵,猶太人是為與神的聖約,但有些選民確願意背離聖約,服從外邦人的規定,而自甘墮落。
希臘人崇尚裸體,尤其特愛顯示人體肌肉線條的美,正好與保守猶太人格格不入。一個世俗而激進的希臘主義挑戰者來到古老信仰的面前大聲的譏笑,譏笑那割體的部位,猶如當年非利士人歌利亞對以色列人一樣,而非利士人正是希臘人的祖先,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衝突隨時可爆發。
宗教思想的衝擊
基本上,希臘主義對各種的宗教是採寬容,包涵性極大的爭策。因此對東方宗教諸如祆教二元論中的善與惡,無論是舊約或新約聖經常被引述,如猶太的啟示文學但以理書就被影響,即便新約啟示錄也是不遑多讓,經常以邪惡世代很快結束 新的時代(天地)會迅速的來到,作為啟示的主軸。
除此,埃及及巴比倫的古代宗教和神秘傳統的接觸、混和,或多或少思想上多少受到影響,尤其在第一世紀後,「荒渺的言語」(提後4:3-4)一直出現在信仰周圍, 但猶太人依然對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忠心,對於信仰依舊熱心,並沒有任和退讓。
政治上的衝擊
在當時,在耶路撒冷的猶太人已經有一個希臘化的團體,主要由富有的貴族及祭司組成,因著他們極力討好當時執正著,因而也享有政治的權利,用金錢賄賂執政著來換取大祭司的人選。這對當時猶太人深感到憤怒,對他們而言,任命大祭司是神的事。因此面對墮落的希臘化團體,住在周圍的猶太人團結起來,反抗任何希臘化的政策。
這個結果引來執政著的不滿,因此消滅猶太宗教為首要任務、獻祭被禁、割禮被禁、安息日及節期不得再守、律法書卷被焚燒、猶太人被逼吃豬肉,以及在全國各地廣設偶像祭壇。當然此舉引來猶太人的暴動,猶太人被迫害、被殘殺,馬可比兄弟事件為當時最好例子。猶太國家主義為當時百性所樂於參加的團體,直到主後70年龐培攻入耶路撒冷,聖城被毀為止。
但猶太主義並沒有消失,反而另地尋求研習祖宗所留下的律法書,看神的言語比一切更重要,緊緊抓住並要一代又一代的傳下去。
雅各 - 衝突中的矛盾者
當保羅第一次傳道旅行碰到該不該守摩西律法的難題,因而上耶路撒冷見使徒和長老,試圖得到ㄧ個解決的辦法(徒15:1-29),這時雅各說:叫餘剩的人,就是凡稱為我名下的外邦人,都尋求主。 這話是從創世以來顯明這事的主說的。「所以據我的意見,不可難為那歸服神的外邦人;吩咐他們禁戒偶像的污穢和姦淫,並勒死的牲畜和血。 (徒15:17-20)
這個答案突破猶太人禁忌,彼得說 : 為何將祖宗和我們不能負要的軛要放在門徒頸項上?(徒15:10) 軛是甚麼?不就是律法與傳統的規條嗎?得救已不能靠律法與傳統,強調是要靠的是「耶穌的恩」(徒15:11),這是第一次猶太主義對希臘主義的臣服。
但之後,我們無法了解為何雅各又提出:信心沒有行為是沒有益處,信心能救他嗎?(雅2:14) 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2:26)。 甚至以亞伯拉罕為例,信心因行為稱義,他以施善的行為及信仰的行為為例,要弱勢關懷。另外,相信神也要有行為,否則是死的信,毫無益處的信!
這就是雅各面對信仰衝突的矛盾,對於弱勢關懷的善行,保羅或雅各兩者之間的觀點並無太大的差異。最大的差異是被神稱義的不同觀點:保羅看法是一直實踐與當年雅各在第一次耶路撒冷的會議雅各所提出的:要靠的是「耶穌的恩」(徒15:11)。因此保羅呼籲:耶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是神給人最大,而且是白白施捨的恩典。保羅問:這恩典是因行律法呢?還是因聽信福音呢?(加3:1-4)
看來,雅各說: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雅2:26),大大違反當日之說。有研究學者提出,那是耶穌的家人與堅守猶太主義的反撲。但從歷史結果而論,從保羅所傳的基督教,那福音猶如大火燎原,從耶路撒冷往東南西北傳到地極。反觀,雅各及猶太主義愈來愈勢弱,只能退守到原來猶太人的圈子,基督為我們被釘死在十架上,看來是白白犧牲了。
結語
近來,庇理亞書院為著「因信稱義」或「因行為稱義」而爭論著。是非暫放一旁,對那一位憂憂愁愁走開的少年人來說,他從小都遵守了律法的要求,可以說行律法稱義了 (但聖經說:沒有義人),或著對其他相信耶穌而被稱義者。深信,主還是會對他們兩者皆要求:變賣一切跟隨主,我好奇的是,若是你或我會走開嗎?(太 19 : 16-22:路 18 : 18–23:可 10:1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