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聖經論壇系列 三位一體或獨一真神 : 評論「三位一體」說
Primary tabs
造物主是神,救主是神,而造物主、救主也有智、情、意,難道又是另兩個有位格的神?彌賽亞、基督都是神,也有各自的位格難道又是另兩個有位格的神?主耶穌是君王也是大祭司,君王和大祭司,也有各自的位格,難道又是另兩個有位格的神?職事功用不同,就職事功用言,自 然有區分,也有各自智、情、意的表現。但其實是同一位神。主耶穌就是集所有神性、人性於一身;集造物主、父、子、聖靈、基督於一身、一名。他是全能的獨一真神。
亞他那修信經是第一個闡述三位一體教義的信經,也是最好的一個。亞他那修信經贊成獨一神觀。但因為瞭解釋父、子、聖靈的不同而硬以聖經所沒有的位格來作區分,可說已逾越聖經,因此造成自相矛盾。
亞他那修信經
1. 任何人欲得救,首先當持守大公教會信仰。
2. 此信仰,凡守之不全不正者,必永遠沉淪。
3. 大公教會信仰即:我等敬拜一體三位,而三位一體之神。
4. 其位不亂,其體不分。
5. 父一位,子一位,聖靈亦一位。
6. 然而父子聖靈同一神性,同一榮耀,亦同一永恆之尊嚴。
7. 父如何,子如何,聖靈亦如何。
8. 父不受造,子不受造,聖靈亦不受造。
9. 父無限,子無限,聖靈亦無限。
10. 父永恆,子永恆,聖靈亦永恆。
11. 非三永恆者,乃一永恆者。
12. 亦非三不受造者,非三無限者,乃一不受造者,一無限者。
13. 如是,父全能,子全能,聖靈亦全能。
14. 然而,非三全能者,乃一全能者。
15. 如是,父是神,子是神,聖靈亦是神。
16. 然而,非三神,乃一神。
17. 如是,父是主,子是主,聖靈亦是主。
18. 然而,非三主,乃一主。
19. 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認三位均為神,均為主。
20. 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謂神有三,亦不得謂主有三。
21. 父非由誰作成:既非受造,亦非受生。
22. 子獨由於父:非作成,亦非受造;而為受生。
23. 聖靈由於父與子:既非作成,亦非受造,亦非受生;而為發出。
24. 如是,有一父,非三父,有一子,非三子,有一聖靈,非三聖靈。
25. 且此三位無分先後,無別尊卑。
26. 三位乃均永恆,而同等。
27. 由是如前所言,我等當敬拜一體三位,而三位一體之神。
28. 所以凡欲得救者,必如是而思三位一體之神。
29. 再者,為求得永恆救贖,彼亦必篤信我等之主耶穌基督成為人身。
30. 依真正信仰,我等信認神之子我等之主耶穌基督,為神,又為人。
31. 其為神,與聖父同體,受生於諸世界之先;其為人,與其母同體,誕生於此世界。32. 全神,亦全人,具有理性之靈,血肉之身。
33. 依其為神,與父同等,依其為人,少遜于父。
34. 彼雖為神,亦為人,然非為二,乃為一基督。
35. 彼為一,非由於變神為血肉,乃由於使其人性進入於神。
36. 合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為一。
37. 如靈與身成為一人,神與人成為一基督。
38. 彼為救我等而受難,降至陰間,第三日從死復活。
39. 升天,坐于全能神父之右。
40. 將來必從彼處降臨,審判活人死人。
41. 彼降臨時,萬人必具身體復活;
42. 並供認所行之事。
43行善者必入永生,作惡者必入永火。
44.此乃大公教會信仰,人除非篤實相信,必不能得救。
三一論說:
因我們不說聖父的誕生,受難,復活,以及再次降臨,這便是區分聖父和聖子兩個位格的關鍵原因,也是信仰的基礎。
回答:這是因救恩是神以子的身分完成的。所以我們不說聖父的誕生,受難,復活,以及再次降臨。但亞十二10卻也說:「他們必仰望我(或譯:他;本節同)(真神),就是他們所紮的;必為我悲哀,如喪獨生子,又為我愁苦,如喪長子。
「約翰寫信給亞細亞的七個教會。但願從那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神,和他寶座前的七靈,並那誠實作見證的、從死裡首先復活、為世上君王元首的耶穌基督,有恩惠、平安歸與你們!他愛我們,用自己的血使我們脫離(有古卷:洗去)罪惡,又使我們成為國民,作他父神的祭司。但願榮耀、權能歸給他,直到永永遠遠。阿們!看哪,他駕雲降臨!眾目要看見他,連刺他的人也要看見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他哀哭。這話是真實的。阿們!主神說:『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阿拉法,俄梅戛:是希臘字母首末二字),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全能者』」(啓一4-8) 。這裡是從父、聖靈、子,變成單數的「他」。可見父、聖靈、子是指同一位真神。
三一論說之矛盾
亞他那修信經:
15.聖父是神,聖子也是神,聖靈亦是神。
也就是:聖父=獨一神,聖子=獨一神,聖靈=獨一神。
16. 然而祂們並不是三位神,而是獨一的神 。
也就是:聖父=聖子=聖靈=獨一神。
這兩信條符合獨一神觀。但以下信條與上面彼此矛盾:
22.聖子是單單是經由聖父而產生的;但並不是被聖父所造,而是經由聖父所生出 。
23.聖靈是經由聖父和聖子而產生的;但並不是被造,也不是被生出,而是從聖父和聖子而發出。
這兩條信經強調三者之間的關係:聖父≠聖子≠聖靈。
24條說:. 因此有一位聖父,而非三位聖父;有一位聖子,而非三位聖子;有一位聖靈,而非三位聖靈。
這信條就是認為:聖父=一個位格(person),聖子=一個位格(person),聖靈=一個位格(person) 。
然而父是一個靈,子是一個靈,聖靈是一個靈,因此仍有三個靈的疑慮。信條的觀念是三個靈但又無法解釋,只好強制要信徒接受,禁止懷疑,因此 第20條就埋下伏筆。20. 大公基督教也禁止我們說:有三位神、或三位主。真教會的獨一神觀是:父=聖靈;子=聖靈;聖靈=聖靈。而神是靈,所以聖父=聖子=聖靈=獨一神。與 亞他那修信經:15、16條是相同的。
基督的靈是聖靈(基督就是應許的聖靈)
一)「她所懷的孕是從聖靈來的。她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太一20-21)。
二)「『聖靈』既然禁止他們在亞細亞講道…他們想要往庇推尼去,『耶穌的靈』卻不許。」(徒十六6-7),可見聖靈就是基督耶穌的靈(羅八9,彼前一11)。
三)「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哪裡,那裡就得以自由」(林後三17)。
四)「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裏,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 』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羅八9)。 基督的靈就是神的靈就是聖靈。
五)耶穌說:「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就是真理的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為不見他,也不認識他。你們卻認識他,因他常與你們同在(現在式:「他」指耶穌),也要(未來式:指耶穌以聖靈的形態)在你們裡面」(約十四16-7)。「神將他的靈賜給我們,從此就知道我們是住在他裡面,他也住在我們裡面」(約壹四13)。
六)「我實在告訴你們,站在這裏的,有人在沒嘗死味以前,必(未來肯定)看見神的國大有能力臨到(指聖靈降臨)」(可九1)。太十六28:「...必看見人子(耶穌以聖靈形態)降臨在他的國裏。」
七)施浸約翰見證說:「我曾看見聖靈,彷彿鴿子從天降下,住在他的身上。我先前不認識他,只是那差我來用水施浸的、對我說:『你看見聖靈降下來,住在誰的身上,誰就是用聖靈施浸的。』我看見了,就證明這是神的兒子」(約一32-34)。水浸是聖靈施浸的,也就是基督耶穌施浸(徒二38),所以基督耶穌就是聖靈。
亞他那修信經的錯誤(異端)
人是照神的形像造的。但神是靈,並無具體的形像,因此所謂形像,其實是指靈魂而言。意即表示,神性裡本就包含有人性。而非人子基督是由人性進入於神。因此亞他那修信經 35條「 彼為一,非由於變神為血肉,乃由於使其人性進入於神」,是錯的而且是異端,因不承認耶穌是道(神)成肉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