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疑難研究_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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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疑難研究_第二章
壹、前言
在《創世記》第一章中有關神的創造敘述並非在第一章就完全結束,而是一直延伸到《創世記》第二章第3節:「神歇了他一切創造的工,就安息了。」才完整的告一個段落。事實上,聖經的原始抄本原本就不分章節,章節的區分是後人加上去的,所以會有這現象也不足為奇。
《創世記》第一章可以看成為第二章一切所作的「概述」;第二章則是第一章工作的落實並做更詳細的說明。第一章的主要創造順序除天地外,先造菜蔬,果樹,動物,然後才提到人類的創造。但是,第二章除第3節提到「神設立安息」以外,第7節卻先提到人類的創造,第9節接著提到果樹從地上長出來,然後再將重點放在「伊甸園」的創造環境,並頒布「不可吃分別善惡樹上果子」的命令和創造女人以及設立婚姻的經過。
貳、問題研討
問題一、耶和華 神在造物之工完成後將第七日設為「安息日」的意義為何?神所真正想要給人類的「安息」是什麼?人類當如何作才可以得到這個「安息」?
【研究】
創造的第七日是很特別的一日,我們發現《創世記》經文在敘述這一天的時候並不是寫「有晚上、有早晨,這是第七日」,而是直接寫「第七日」。這意味著在「第七日」已經不再分「晚上和早晨」。因為這是一個創造的永恆歇息日。這裡所用的「安息(shabath)」希伯來字更好的翻譯應該是「停止(cease)」。
《創世記》第二章在短短1~3節中連續說了兩次「在第七日(這日)神歇了他一切(創造)的工,就安息了。」。除此之外,神還「賜福」給第七日,這也是一個非常特殊的作為。
神賜福給「地上的動物」、「水中的魚」、「空中的雀鳥」並「照祂形象所造的人」,這些神所賜福的對象都是有生命的「有機體」。但神怎麼會去賜福給一個抽象的「日子」?並且將之「定為聖日」。「定為聖日」在希伯來原文是「分別為聖」(希伯來文的「成聖」和「分別出來」是同一字)。
在六日的創造中,經文不斷的重複著「神看著是好的」或「神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也就是說神完全滿足於祂自己的創造。然而《創世記》經文的內容卻告訴我們「第七日」才是神創造的最高峰與結束。神特別將這一日分別出來與其他日子有所區別,將之定為「聖日」,神這樣做的目的除了要告訴人類祂一切的創造到此時刻將畫下一個完美的句點以外,是否還有其他目的?
對神來說「安息日」是神經過六日的創造在「第七日」才定下、分別出來的日子。但對於在「第六日」才被創造出來的人類來說,「安息日」卻是人類被造後的「第一日」。這說明了神造人的原初心意是希望人類從被造後一開始就進入被賜福、被分別為聖的「安息」日子裏,能夠被祝福生活在一個沒有晚上、早晨的區分,只有聖潔的神永遠同在的明亮永恆日子裡。對人類來說這是一個多棒的祝福!
當然,這裡所指的「安息」對人類來說,並非什麼事都不做,因為畢竟人依然有神所賦予管理「全地和萬物」的工作責任。但,這不是還要我們勞心、勞力(這是人犯罪後的事)去做什麼事。而是要我們順服在神的「安息」裡面,『相信』是祂在我們身上動工去成就一切事,而不是依靠我們自己的能力再去完成什麼成就。
《希伯來書》作者在(來四3)清楚指明這事:「但我們已經『相信』的人得以進入那安息,正如神所說:我在怒中起誓說:他們斷不可進入我的安息!其實造物之工,從創世以來已經成全了。」。《希伯來書》作者舉出歷史的事實,因著人類對神的『不相信』,明顯地反應在「安息」這件事上。其實,與全能的造物主相較,人類還能再做出什麼更偉大的事?《希伯來書》作者講的真好:「造物之工,從創世以來已經成全了。」人類不需要再依靠自己的能力多做甚麼事了。
《希伯來書》的作者在聖靈的光照下回顧並提示我們,什麼才是神心意中最原初的「安息」?請看以下這段重要經文:
「既有必進『安息』的人,那先前聽見福音的,因為『不信從』,不得進去。所以過了多年,就在大衛的書上,又限定一日,如以上所引的說:你們今日若『聽他的話』,就不可硬著心。若是約書亞已叫他們享了安息,後來神就不再提別的日子了。這樣看來,必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為『神的子民』存留。因為那進入安息的,乃是歇了自己的工,正如神歇了他的工一樣。所以,我們務必竭力進入那『安息』,免得有人學那『不信從』的樣子跌倒了。」(來四6~11)
今天人類已經完全失去「安息」了。全人類只有亞當和夏娃在伊甸樂園中曾經短暫享受過神所賜真正的「安息」。雖然第七日的「安息日」後來成為訂定摩西律法中第四誡的基礎和根據,但用制訂律法的方式來強制要求人類遵守「安息日」的規定事項,或是強迫人們在某個特定時間到會堂坐著守「安息日」。這難道是神在起初所希望給人類的「安息」嗎?
請特別留意這段《希伯來書》四章6~11節經文中所談到百姓能否享受「安息」的最主要關鍵原因是和『有沒有信從神』有十分密切關係的。亞當和夏娃以及歷代以色列百姓,他們「失去安息」的主要因素不是有沒有守「安息日」的時間規定,或做了律法中「安息日」規定不能做的什麼事,而是『不信從神』。
「既有必進安息的人」的意思是說,自從人類犯罪後神一直有一個救贖的計畫,神必定會揀選一批可以進入神為他們所預備「安息」的人。
「就在大衛的書上,又限定一日」。在此大衛的書是指《詩篇》九十五篇(猶太人通常稱《詩篇》是『大衛的書』)。《詩篇》九十五篇的重點是在說以色列百姓在曠野四十年之久,觀看神的作為,仍然心裡迷糊『不信從神』,不斷試探神,不曉得神的作為。以致神在怒中起誓說:「他們斷不可進入我的安息!」。
這是何等可怕的咒詛!《詩篇》九十五篇所說的那些倒斃在曠野,斷無法進入神「安息」的人,不就是那些「不聽話」,「心裡迷糊」的人嗎?
摩西死了,一直到約書亞的領導時代也過去了,以色列百姓仍然對神抱持「三心兩意」的敬拜態度。從《約書亞記》,約書亞死前跟百姓所說的一番話可以得到證實:
「若是你們以事奉耶和華為不好,今日就可以選擇所要事奉的:是你們列祖在大河那邊所事奉的神呢?是你們所住這地的亞摩利人的神呢?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書二十四 15)。所以,約書亞也沒有使百姓存「專一的心」來信從神。
因此,神「又限定一日」,這是什麼樣的一日?就是為「神的子民」存留的「安息日的安息」。要在此先做個簡單說明,「這樣看來,必『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為神的子民存留。」這句話在聖經希臘原文中是沒有「另」這個字。所以這句經文應該這樣翻譯:「所以,有一安息日的安息為神的子民被存留。」才是正確的。
這是甚麼意思?甚麼是「安息日的安息」?我們回到人類的第一個「安息日」,那是發生在伊甸樂園中,當時人類在沒有犯罪的狀態下與神直接面對面相處,平安,喜樂,無憂無慮,無恐懼、無驚慌,心靈「安息」,這就是「安息日的安息」。但是當人類犯罪後就開始躲避神的面(創三8),心中害怕神,與神隔離,不敢直接坦然面對神,從此即使是處在「安息日」的日子裡,心中仍然無法得著「安息」。
然而因著猶太人的「不信從」使救恩臨到外邦人(羅十一11)。以後無論是猶太人或是外邦人,凡是願意「信從神」的人,都可稱為「神的子民」,都將因透過「耶穌基督的救贖」再次恢復與神的正常關係,享受真正的「安息」。這就是「有一『安息日的安息』為『神的子民』被存留。」的意思。是每日、每時、每刻的「安息」,不是只有在「安息日」那一天才安息的。
今天仍然有些基督徒努力嚴格地恪遵舊約「安息日」的律法規定,時間一到就趕緊進入會堂乖乖坐著,但是卻讓日常生活中將自己屬靈生命「交託主」、「信從主」、「順服主」、「依靠主」這些重要之事,輕輕忽忽的過去。這和當時耶穌時代的法利賽人有何兩樣?這絕對不是神所真正要給我們的「安息日的安息」。
耶穌說:「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所以,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可二27~28) 「人子是安息日的主」是甚麼意思?就是唯有『信從耶穌』才能依靠耶穌進入真正屬神的「安息」。
《歌羅西書》二章16~17節:「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保羅說,摩西時代的律法『安息日』只是個『影兒』,真正的形體是「基督」。意思是說真正的「安息」是透過「基督」來支取,而不是依靠遵守摩西律法的條文和規定。無怪乎耶穌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太十一28)
對今天的基督徒而言,要如何才能再回到神最原初要給人的「安息」呢?唯有透過基督耶穌的救贖,「遵守祂的命令」(約十四15),將生命完全「交託祂」、「順從祂」、「信靠祂」,不只是遵守在「安息日」規定的時間內去坐在會堂裡「扮演」一個基督徒,直到規定的時間到才離開。離開會堂後又變成另一個似乎與基督完全無關的人。
問題二、神創造「人」和創造「動物」之間有何相同之處?又有何不同之處?亞當如何給動物取名?
【研究】
「人」和「動物」被造相同之處:
1.都是在「第六日」被造。(創一24~31)
2.都是由「土」或「塵土」,這類「卑微」的材質所造:
A.(創二7)「耶和華神用地('adamah)上的塵土(`aphar)造人」。
因為「亞當」('adam)是由「土」('adamah)所造。所以「亞當」和「塵土」的字根是相同的。
B.(創二19)「耶和華神用土('adamah)所造成的野地各樣走獸和空中各樣飛鳥都帶到那人面前,看他叫什麼。那人怎樣叫各樣的活物,那就是他的名字。」
3.都被稱為「『活物(nephesh chay)』或是『活的生命』」:
A.(創一24) 「神說:地要生出『活物』(nephesh chay)來,各從其類;牲畜、昆蟲、野獸,各從其類。事就這樣成了。」
B.(創二7) 「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
這段經文若從希伯來原文聖經直接翻譯應該如下:「耶和華 神用土地的塵土造人,將生命的氣息吹在他的鼻孔裡,那人就成了一個『活物』(nephesh chay)。」
其實,「人」和「動物」在本質上有許多相同之處。(傳三19;20) 「因為世人遭遇的,獸也遭遇,所遭遇的都是一樣:這個怎樣死,那個也怎樣死,氣息(指『靈』)都是一樣。都歸一處,都是出於塵土,也都歸於塵土。」
至於「人」和「動物」被造最大不同之處:就是人被創造時是照著神的「形象」、「樣式」。除此之外,神在人的鼻孔裡還吹進了一個「氣息(neshamah)」,這些作為將產生甚麼果效使「人」在有別於「動物」呢?
1.使人有生命:
「我的生命尚在我裡面;神所賜呼吸之『氣』仍在我的鼻孔內。」(伯二十七3);「神的靈造我;全能者的『氣』使我得生」(伯三十三4)
2.使人有聰明:
「但在人裡面有靈;全能者的『氣』使人有『聰明』」(伯三十二8) 。這裡所說的『聰明』是指具有「分辨」、「理解」、「明白」、「思考」的能力。
3.使人會讚美神:
「凡有『氣息』的都要讚美耶和華!你們要讚美耶和華!」(詩百五十6) 。
4.賜給人類權柄:
所以人可以為動物命名。
5.給人帶來屬靈的領悟、具健全良心:
「人的『靈』是『耶和華的燈』,鑒察人的心腹。」(箴二十27)
6.使人類成為神的兒子:
所以(路三38)記載:「以挪士是塞特的兒子;塞特是亞當的兒子;『亞當是神的兒子』。」
7.使人類有不同於其他動物的「價值性」:
所以神在後來說明禁止人殺害別人的原因就是人是照著神的形像和樣式造的,是有其「價值性」的。(創九6)「 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
8.使人類有不同於其他動物的「尊貴性」:
既然說人是神的兒子,人就是神在地上的代表,有著君王的身份,代替神在地上管理萬物。(創一28)「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
9.使男女有平等的地位:
因為男女都是「按著神的形像和樣式」被造的,所以「男女地位平等」。「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創一27)。「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二24)。耶穌也是以此作為婚姻的基礎。「但從起初創造的時候,神造人是造男造女。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可十6~9)。
然而,有一天當我們死亡歸於塵土後,神會收回這口氣息的。
「塵土仍歸於地,靈(或氣息)仍歸於賜靈(或氣息)的神。」(傳十二7)
在此要順便一提亞當為動物取名的問題。舊約聖經幾乎是以記載亞伯拉罕子孫的故事為主。亞伯拉罕的子孫事蹟主要又是以來自挪亞的子孫「閃族」為主要的記事。「閃(Shem)」的希伯來文是「名字」的意思。所以「閃族」是一個很注重「取名字」的種族。
「名字」在「閃族」中常常代表一個人或事物的「性格」或是「特徵」。例如:
「夏娃(Chavvah)」是「生命」的意思,因為所有的生命都來自於她。
「以諾(Chanowk)」是「奉獻」的意思,因為他父親該隱對於神不悅納他的奉獻耿耿於懷。
「挪亞(Noach)」是「休息」的意思,因為他讓他們的祖先從勞苦和操作中得安慰。
「以東('adom)」是「紅色」的意思,因為他為了紅湯出賣了長子名分。
所以,亞當為所有一切野地走獸和空中飛鳥取的名字,並非今天我們所稱呼的,如:大象、長頸鹿、獅子、老虎、雲豹、老鷹、雲雀、麻雀,等等。
根據語言學的理論,可能亞當只是根據動物的「叫聲」或「長相特徵」或「行為表現」去取名字。如:貓咪就取名叫「喵喵」,小狗就取名叫「汪汪」,獅子就取名叫「吼吼」,河馬就取名叫「胖子」,獵豹就取名叫「快跑」,老鷹就取名叫「飛高高」之類。這和某些美國原住民在給人或動物取名字有異曲同工之妙。
當然我們今天已經無法確實知道亞當在當時是如何取名,各種動物的最原始名字又是叫甚麼。但這似乎不是這段經文的重點。這段經文的重點是要告訴我們一件事,就是亞當有給動物取名的「智慧」和「權柄」。這是神所賜的!
問題三、伊甸園在哪裡?現在還存在嗎?
【研究】
從伊甸園所流出來的四道河來看,有人認為伊甸園很有可能在今天的亞美尼亞或土耳其東方境內,因為那四道河幾乎都發源於米所波大米北方的亞美尼亞山脈或是土耳其東方境內的湖泊。
從《創世記》二章11~14節所描述可知,伊甸園位於「東方」,範圍在「比遜」、「基訓」、「希底結」、「伯拉河」這四條河之間,是個出水量很大的地方。
「比遜河」因位置不明,所以「哈腓拉」也是地處不明之處。傳統上的推斷,「哈腓拉」比較可能是與「閃族」後裔之「哈腓拉」同處,位於波斯灣的西北岸,即是今日的科威特及其南方地區。
「基訓河」是環繞古實全地的河,而古實自古以來一直都和埃及連接在一起 (賽二十1~6) 。所以「基訓河」是可以被了解為「埃及河」。
至於「希底結河」就是「底格里斯河」。「伯拉河」就是「大河」、「幼發拉底河」。
其實,這四條河的範圍和「應許之地」的範圍非常接近。(創十五18~21)「當那日,耶和華與亞伯蘭立約,說:我已賜給你的後裔,從『埃及河』直到『伯拉大河』之地,就是基尼人、基尼洗人、甲摩尼人、赫人、比利洗人、利乏音人、亞摩利人、迦南人、革迦撒人、耶布斯人之地。」所以有聖經學者就認為「伊甸園」就是「應許之地」。
綜合來看,當時伊甸園很有可能大約在今天的「米所波大米」、「伊拉克」、「伊朗」、「波斯灣」中間的這個大區域範圍內。但是,由於挪亞時代的洪水已經把整個世界的地形、地貌改變了。所以,我們今日已無法實際去辨認伊甸園的精確位置。
自從始祖犯罪被趕出伊甸園後,「神又在伊甸園的東邊安設基路伯和四面轉動發火焰的劍,要把守生命樹的道路」(創三24)。伊甸園在舊約聖經中似乎除了被拿來被作為「美好之地」的比喻外(如:「耶和華已經安慰錫安和錫安一切的荒場,使曠野像伊甸,使沙漠像耶和華的園囿」(賽五十一3)),幾乎不再被提及。
新約啟示錄中還有提到「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得勝的,我必將神樂園中生命樹的果子賜給他吃」(啟二7)。如果這句話不是一句意象的話語,那伊甸園(樂園)目前或許還存在地球上的某處,只是神可能還將伊甸園用「基路伯和四面轉動發火焰的劍」把守住,使人類無法尋找到其正確位置。
問題四、神當初將亞當安置在伊甸園裡面要他做什麼事?
【研究】
(創二8)「耶和華神在東方的伊甸立了一個園子,把所造的人安置在那裡」。這是耶和華對亞當所作的安排。在(創二8)中「安置(siym)」有「安頓、放置、設立」的意思。但是,(創二15)「耶和華神將那人『安置』在伊甸園,使他修理,看守」中的『安置』卻是使用(yanach)這個字。這字就是「安息或安然居住」的意思。這也回應了(創二2~3),神希望人得著永久安息的美意。
至於「修理」和「看守」這兩字也因翻譯的關係讓人產生誤會,難道伊甸園有可能會被其他野獸動物蹂躪破壞,所以需要「修理」和「看守」?
對於「修理」和「看守」這兩個字可以有兩個方面的解釋:
1.從(創二5):「野地還沒有草木,田間的菜蔬還沒有長起來;因為耶和華神還沒有降雨在地上,也『沒有人耕地』」。這節經文暗示,神所造的大地仍然希望或需要人們來經營或耕作。
2.
A.「修理(`abad)」:
這個希伯來字從「負面」來說有:「工作」、「耕種」、「勞動」、「僕役」的意思。從「正面」來說有:「服事」、「敬拜」的意思。
從句子中來看,如果這字後面「有加上『直接受詞』」就是「工作」、「耕種」、「勞動」的意思。如:(創三23)「耶和華神便打發他出伊甸園去,『耕種』他所自出之土」,這時『`abad』是『耕種』的意思。
如果在句子中這字後面「沒有加上『直接受詞』」,這時『`abad』是就是「服事」、「敬拜」的意思。如:(創二十二5)「亞伯拉罕對他的僕人說:你們和驢在此等候,我與童子往那裡去『拜一拜』(後面沒有加上『直接受詞』),就回到你們這裡來。」這時『(拜一拜)`abad』就當成『敬拜、服事』的意思。
B.「看守(shamar)」:
這個希伯來字也有兩個意思,「順從、遵守、儆醒」或是「看守、保護」。
如果在句子中這字後面「有加上『直接受詞』」就是「看守、保護」的意思。如:(創三24)「於是把他趕出去了;又在伊甸園的東邊安設基路伯和四面轉動發火焰的劍,要『把守』(後面有加上『直接受詞』』)生命樹的道路。」這時『shamar』是『看守、保護』的意思。
如果在句子中這字後面「沒有加上『直接受詞』」那就會被當成「順從、遵守、儆醒」的意思。如:(撒上十五22)「撒母耳說: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他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後面沒有加上『直接受詞』)勝於公羊的脂油。」所以,這時『shamar』是「順從、遵守、儆醒」的意思。
經過上述的文法分析(創二15)中的「修理」、「看守」應該翻譯成「敬拜或服事」與「順從或遵守」是比較正確的。
「`abad」和「shamar」在摩西五經中一起出現有8次之多,除(創二15)外,其他七次分別是:
a.(民三7)「替他和會眾在會幕前守(或「謹守」)(shamar)所吩咐的,辦理(或「事奉」)(`abad)帳幕的事。」
b.(民三8)「又要看守(或「謹守」)(shamar)會幕的器具,並守所吩咐以色列人的,辦理(或「事奉」)(`abad)帳幕的事。」
c.(民八26)「只要在會幕裡,和他們的弟兄一同伺候,「謹守」(shamar)所吩咐的,不再「辦事」(`abad)了。至於所吩咐利未人的,你要這樣向他們行。」
d.(民十八7)「你和你的兒子要為一切屬壇和幔子內的事一同守(或「謹守」)(shamar)祭司的職任。你們要這樣供職(或「服事」)(`abad);我將祭司的職任給你們當作賞賜事奉我。凡挨近的外人必被治死。」
e.(申十一16)「你們要「謹慎」(shamar),免得心中受迷惑,就偏離正路,去「事奉」(`abad)敬拜別神。」
f.(申十二30)「那時就要「謹慎」(shamar),不可在他們除滅之後隨從他們的惡俗,陷入網羅,也不可訪問他們的神說:這些國民怎樣「事奉」(`abad)他們的神,我也要照樣行。」
g.(申十三4)「你們要順從耶和華─你們的神,敬畏他,「謹守」(shamar)他的誡命,聽從他的話,「事奉」(`abad)他,專靠他。」
其中《民數記》的4次都是在說祭司在會幕的工作,《申命記》3次都是在要求以色列百姓對耶和華神誡命的「謹守」(shamar)和對祂的「事奉」(`abad)。這些地方幾乎都將「shamar」和「`abad」翻譯成「謹守、事奉」和「謹慎、儆醒」。
我們可以做這樣的一個結論:當初神將亞當「安息」在伊甸園中就是希望他過一個像「祭司」(神原本就是希望萬民皆為祭司)身份的生活,只要他「事奉」神,「謹守」祂的命令就好。
問題五、伊甸園中「分別善惡的樹」所代表的意義是什麼?
【研究】
首先要先來澄清一件事,從馬所拉聖經原文來看,其實「分別善惡的樹」中並沒有「分別」這個字。最正確的翻譯應該是「善惡知識樹」。這個錯誤的翻譯會產生什麼不良的結果嗎?如果是翻譯成「分別善惡的樹」,會讓人產生一個錯覺,就是亞當和夏娃在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之前」是沒有分辨善、惡的能力,而在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後才具有分辨善、惡的能力。
然而這樣的想法又會再延伸出其他問題:「具有分辨善、惡的能力」難道是一件壞事嗎?創造我們的神難道是希望人類永遠不會分辨是非善惡,以方便於祂的「愚民」統治嗎?
希伯來文字的單字不多,所以他們常會用兩個極端單字來代表「一切」。例如:希伯來文字中沒有「宇宙」這個字,所以他們就用「天和地」代表「宇宙」的觀念;用「左與右」代表「全方位」的觀念。因此「善惡知識樹」所代表的實質意義就是「一切知識的樹」。
其實,神造亞當時,已經給予他知識能力,所以他可以給動物命名。神給亞當和夏娃的知識能力絕對足以去抗拒吃「善惡知識樹」上的果子。如果他們沒有分辨善惡的知識,那蛇何必大費周章去引誘欺騙他們(創三1~5)?如果他們是沒有分辨好壞的知識,怎麼會看出善惡果好做食物又悅人眼目且是可喜愛的(創三6)?
夏娃被蛇欺騙,以為吃了善惡果子便可以得到「智慧」,就如神一樣能知道「善惡」,也就是知道「一切」(創三5)。夏娃的真正心態不是要得「智慧」。「智慧」這字《創世記》的作者在此是用「sakal」,翻成英文是「understanding」(明白)或「comprehension」(理解)。這並不是聖經《智慧書》中所說的「智慧」。聖經《智慧書》中所指真正屬神的智慧都是用「chokmowth」或「chakam」。例如:
(箴一20)「『智慧(chakam)』在街市上呼喊,在寬闊處發聲。」
(傳十二9)「再者,傳道者因有『智慧(chakam)』,仍將知識教訓眾人;又默想,又考查, 又陳說許多箴言。」
那夏娃想要的是什麼?她想讓自己變成神,甚至取代神的地位,由自己所獲得的「一切知識」去脫離、對抗神對她的吩咐和安排。所以,「善惡知識樹」不是用來「賜給」亞當、夏娃知識的;而是用來「考驗」亞當、夏娃的知識。
我們過去的始祖所留下來的失敗教訓不正是今日人類社會的寫照?就是想要獲得「一切的知識(或科技)」,然後讓自己來取代神,反叛神對我們所有一切的教導與吩咐。
問題六、神造女人的主要目的為何?神如何設立婚姻?
【研究】
(創二18)「耶和華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神為何要為亞當造一個女人來幫助他?「亞當的獨居」是在神所有創造中唯一被神認定為「不好」的。所以神要造一個女人來幫助他。
其實,亞當本人並未向神埋怨「獨居」是「不好」的。所以在此處的「不好」是指在神眼中的「不完整」或「不完美」。
因為(創一27):「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但如今只有「造男」還沒有「造女」。當然這段經文的目的不是要我們拿來批判「單身」的弟兄姊妹,評論他們的不是。
現在先依照希伯來聖經原文直接把「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這句話重新翻譯一次:「我要給他造一個和他相對(面對面)像他的幫助者」。簡單而言,夏娃就是神所造的一個和亞當很相似,但是卻是屬性完全相反,要來幫助他的另一半。
耶和華 神在什麼時候為亞當造了一個女人?是在亞當為所有動物都取名後。可見亞當一邊為動物取名的同時,一邊也在物色一位「幫助者」,但顯然他的目的是失敗的。神並未告訴亞當動物不適合成為他的幫助者,是他自己的抉擇,沒有任何動物入選,雖然動物和人類都是由「土」所造,有某些相同本質。那亞當需要什麼幫助呢?幫助他想動物的名字?當然不是!
(創一28):「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亞當需要有人幫助他「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完成神給人類的使命。
神就使亞當「沉睡」,從他身上取下一根肋骨為他造了一個女人。神使亞當「沉睡」表示神不想讓亞當目睹祂創造「夏娃」的過程,神為自己保留了一個「奧秘」。保羅在《以弗所書》談到「丈夫」與「妻子」的關係,類比於「基督」與「教會」時也引用《創世記》二章24節,他說:「因我們是他身上的肢體(有古卷在此有:就是他的骨他的肉)。為這個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是極大的『奧祕』,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然而,你們各人都當愛妻子,如同愛自己一樣。妻子也當敬重他的丈夫。」(弗五30~33)
雖然後來保羅說是指「基督和教會」說的,但這「奧祕」應該與當時神造夏娃的過程是有關的。這「奧祕」使男人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肋骨(tsela`)」這個希伯來字在《出埃及記》26、27、30、36、37、38章中描述約櫃時,絕大多數都被翻譯成「旁邊」,今天我們無法確定到底神是取亞當身體的哪一個部位來造夏娃。
有一位神學家很有趣的這麼說,神沒從亞當的頭部取一塊骨來造夏娃,以免夏娃轄制亞當;也沒從亞當的腳部取一塊骨來造夏娃,以免亞當踐踏夏娃。在「旁邊」表示兩人地位平等,亞當應該以愛護自己的方式來愛護夏娃(當成自己身體的一部份)。
當亞當在動物列隊為他們取名時找不到「幫助者」。但這次亞當醒來,神將夏娃領到他面前時,他有截然不同的反應,他立刻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他為女人,因為他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創二23)
這是聖經中的第一首詩歌體。這首詩歌用「骨」代表「堅硬、強韌」和「肉」代表「親密關係」來描述愛情。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到第一次神為人類設立婚姻制度。
(創二24):「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句話不是亞當說的。而是《創世記》作者要傳達神為人類設立婚姻制度的期望。作者在句子中用了兩個重要的關鍵動詞「離開」和「連合」。人唯有在心態上「離開」父母(父母也要放手讓孩子離開),才能建立夫妻完全「連合」的幸福家庭。
問題七、亞當、夏娃被造時的年紀有多大?神為何不一次就造出一大群人類如同其他動物,遍滿全地管理萬物,而要人類慢慢生育繁衍?
【研究】
聖經沒有記載亞當、夏娃被造時是嬰孩,青少年還是成年人。所以我們也無法確定。根據猶太人傳統他們相信亞當、夏娃被造時大約25~30歲年紀,因為亞當已經可以「管理伊甸園」,「為動物取名」。當夏娃一被造就可以和亞當結為夫妻開始「生兒養女」。不過這都純屬臆測,也不是創世記所看重的要點。
《瑪拉基書》二章5節為第二個問題提供了參考解答:「雖然神有靈的餘力能造多人,他不是單造一人嗎?為何只造一人呢?乃是他願人得虔誠的後裔。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誰也不可以詭詐待幼年所娶的妻。」(瑪二5)
以色列國在亡國被擄又歸回時,神藉著瑪拉基先知跟百姓強調神與百姓「立約」的重要性和永恆性。當先知用「要誠實對待幼年所娶的妻」為論證時就提到,神雖然有餘力造很多人,但是為何只造一人?乃是「他願人得虔誠的後裔」(希伯來聖經原文直接翻譯是:「祂在尋找虔誠的後裔」),最後並與「不可以詭詐待幼年所娶的妻」做連結。
神希望從一個像祂當初所設立亞當、夏娃的婚姻中,在那樣「守約且無詭詐相待」的家庭「尋找虔誠的子孫」。當然,這也唯有從一個創造的源頭(夏娃也是出自亞當),在然後在如同神與人守約般這樣的家庭環境下代代相傳,才有可能找到虔誠的子孫。
由此可見,神從創世開始就對從人類的家庭產生「虔誠的子孫」有著高度的期待。
陳以熙 2019/07/13 于台中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