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瑟和亞西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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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瑟和亞西納
法老賜名給約瑟,叫撒發那忒巴內亞*,又將安城**的祭司波提非拉的女兒亞西納給他為妻。
純白的華貴亞麻布上,鑲嵌著金色蓮花的滾邊,襯著新娘白裡透紅的肌膚,美得令人不敢直視。亞西納的周圍瀰漫著醉人的芳香,伴著眾祭司似吟似歌的祈禱,似乎泛起了神聖的光輝,如同神明下凡。
身為半神的法老和掌管安城命脈的大祭司波提非拉莊嚴地主持著這場世紀婚禮。波提非拉心中滿是歡喜與惆悵;喜的是亞西納尋得了好歸宿,能夠嫁給撒發那忒巴內亞,那有「神的靈在裡面 (創41:38)」、權貴無以復加的法老代理人。惆的是女兒畢竟要離開自己,從此與另一位男人禍福相伴、榮辱與共。只願天上的太陽神能祝福看顧這段婚姻,讓他們白首偕老。
在埃及眾神的見證之下,約瑟/撒發那忒巴內亞,緩緩步上了台階,面對著眼前一襲仙氣的亞西納。輕柔地牽起了她的手,慎重地掀開了面上的薄紗,看著這位如星光般閃耀的太陽神大祭司之女。
再一次地,神的兒子娶了人的女子為妻。聖潔尊貴的神聖選民,與自小拜慣偶像的外邦女子,從此合為一體。
約瑟牽起亞西納那一刻,與未來的無數預象互相重合:摩西和西波拉、撒門和喇合、波阿斯和路得,以及真神心中最想顯露與祝福的最後婚禮:基督和教會(我們)。
神的兒子總是要娶人的女子為妻的,因為早在萬有之先,祂就已經如此愛我們了。至大至深的愛中,必然有著吞滅一切的汙穢的大能,將低俗、淫亂、不潔轉變為真神眼中可喜悅的聖潔。
律法的分明界線:不可嫁娶外邦、不可沾染汙穢,只能帶來”亞西納是不配的,不可與約瑟結婚”的隔閡。基督的恩典和真理:我願意在你還作罪人時就為你死,才是婚禮中的立約戒指,在愛中成全了聖潔。
「你願意嗎?從此之後你唯有我、我唯有你、一生一世、永遠不離?」
基督耶穌願意,所以祂用最聖潔尊貴芬芳的身體,懷抱著最汙穢罪惡的我們。要我們同祂一樣,用同樣的愛去抱起一個個在黑暗角落受傷哭泣的不潔靈魂,使之昇華成聖。
期望教會永遠不忘,我們不過是偶像之女亞西納,再如何追求聖潔都是不配嫁給基督。唯有像祂一樣,寧願違背律法也要伸手觸摸,一聲:我肯,你潔淨了吧!解開了痲瘋患者的束縛、使他潔淨!
不是嗎?律法中,聖物不可沾染俗物,俗勝過了聖 (俗物可使聖物不聖);基督裡,神聖可懷抱不潔,聖勝過了俗 (基督的神聖使我們也成聖),因為祂愛我們/我們愛世人。
就像約瑟和亞西納、撒門和喇合、波阿斯和路得,以及那最後的基督和教會。主阿!我願你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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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撒發那忒巴內亞(Zaphnath-Paaneah),希伯來傳統認為是”解秘者 revealer of secrets”,基督教的耶柔米教父認為是指”當代的救主 salvator mundi”。而現今的埃及學者較偏向”那位神說話和活著 the god speaks [and] he lives”。
** 安城/赫里歐波里斯(Heliopolis),乃是古埃及王朝的宗教中心,矗立著太陽神的宏偉神廟。其大祭司身分尊貴非常,祀奉著埃及人所視為最大的主神、宇宙的創造者、生命的泉源,甚可稱為眾神之王的太陽神拉(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