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星、記憶與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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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記憶與思念
人為什麼總是感到孤寂地仰望星空?到底宇宙中有什麼令我們嚮往?被丟在宇宙邊陲小小地球上的人到底追尋著什麼?
目前已知我們的宇宙存在了114億年(一般是說137億年,但新的發現不斷下修宇宙的年齡),而人的年齡了不起120年(許多人活不到一半)。可觀測宇宙的直徑約有930億光年:光從地球跑到月球只要一秒多,但從宇宙一端跑到另一端要花費930億年!而宇宙中有著10-30萬兆的星星、爍爍發光!
如果說生命的出現是一個隨機的巧合,生命的目的只是為了存在(照演化論),那麼宇宙的出現又是為了什麼?為什麼宇宙出現前會有奇異點(沒有時空存在),隨後因為巨大能量鋪張了宇宙、時空間以及光!前宇宙的奇異點會是一個隨機的巧合嗎?如果宇宙的出現是必然的,那麼宇宙所孕育的生命也應是必然。
當宇宙中的生命/人,抬著頭仰望星空時,他看到的是什麼?每一顆星星因為與地球的遠近不同,其星光來到地球的時間也不一樣,有只要跑幾年(像是距離我們4.24光年的半人馬座α星c),有的卻要跑幾百年(433光年遠的北極星)。人所見到的星空從不是星星現在的樣貌,而是宇宙的過去/歷史,像是宇宙的記憶。
又如果宇宙中有一存在,能夠觀測地球,他所見又是什麼?如果他像光一樣快速,我們的一千年或許只是其一秒(依照相對論)。一個人一生的年日在其看來眨眼即逝,人所在意的一切事物極盡短暫、極其渺小,在宇宙中微不足道。
但為什麼宇宙讓如此微小的我們觀看他的記憶?如果地球位在銀河系旋轉的螺旋臂內,而不是在邊緣的話,螺旋臂內高密度的星際物質與塵埃將會屏蔽地球觀測宇宙的視野,繼而使人無從接受星光。宇宙願意讓人共享記憶,或許正是因為我們被其思念。
微如塵土的我們,卻正被宇宙思念。人雖年日短暫,與眾星相距甚遠,彼此之間的時空又全然不同,卻與所有的星星有著一份共同的思念。思念,比光更快、傳得更遠、一瞬永恆。
所以人總是追求一份不存在地上的東西,繼而創造了宗教。但是宗教只是結果,而不是動機。人對宗教的動機來自於宇宙,那份永恆星光帶來的思念。
人在宇宙中的孤寂正是漂泊,不斷敲擊所有人心深處的歸家感,有天可如星光一般自由閃耀,回歸生命的本源。星星是祂對我的思念,也是我對祂的信心。我既知祂時刻念著我,我當時常想念著祂。因祂必來,帶我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