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疑難研究 - 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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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疑難研究 - 第七章
壹、前言
大洪水的故事普遍記載在近東許多民族,如蘇美人(Sumerian)、古埃及人、阿卡德人(Akkadian)、巴比倫人等270個民族左右的傳說故事中。甚至還有人根據年代的推算(公元前2356?-2255?年),認為中國在堯帝當時也可能是因四十晝夜滂沱大雨不停下的結果而造成水患,大小河川滿溢、改道,一時不得疏通,造成下游的嚴重災害。於是堯帝遂命禹的父親鯀治水,但九年而無功。舜帝繼位後,再命禹(公元前2205-2197)繼承父志治水。禹果不負舜帝所望,居外地十三年,數次經過家門而不入,最後終於完成治水的艱鉅工作,所以中國就有了「大禹治水」的傳說故事。
貳、問題研討
問題一、潔淨與不潔淨之動物不是在摩西五經中才開始有的規定嗎?在挪亞時代他們是如何知道什麼是潔淨的動物,什麼又是不潔淨的動物的呢?
【研究】
根據猶太教公認:從人類的第一代祖先亞當、夏娃開始,一代一代地向後推算,到了第十代子孫挪亞六百歲大洪水發生時,約為公元前2105年左右。然而摩西律法的頒佈約于主前1500年。這和大洪水的時間相距約有600年之久。
這麼說,當神向摩西頒佈律法規定潔淨和不潔淨的動物的600年前,挪亞是如何分辨什麼動物是潔淨的,什麼動物又是不潔淨的?這是頗令人費解的!
「潔淨」טָּהֹר(tahowr)這個希伯來字根據希伯來文-英文權威字典BDB在P373記載,有幾種不同的解釋意思:
1.從「儀式」上或「禮儀」(ceremonially)上來看,所指的是「潔淨」的意思。如(創七:2;八:20)。
2.從「物質」(physically)上來看,所指的是「純正」的或「純種」的意思。
如(出二十五:11、17;二十八:14、22、36)。
3.從「道德、倫理」(ethically)上來看,所指的是「純淨」的或「清潔」的意思。如(箴三十:12;二十二:11)、(詩12、6)。
所以,我們若是從「純種」動物的角度來思考神當初對挪亞吩咐所要帶進方舟的「潔淨」動物(創七:2)。或許比較可以了解這個看似矛盾的問題。
但若是照這樣的說法,那為何挪亞在出方舟後他怎麼就知道拿各類「潔淨」的牲畜、飛鳥來作為燔祭獻給神(創八:20)?
我們對這件事本身的假設前提是,在《創世記》第七章經文中並沒有記載挪亞進方舟之前被清楚教導或告知什麼動物是「潔淨」的,什麼動物是「不潔淨」的。但出方舟之後他竟然就會分辨什麼動物是「潔淨」的;什麼動物是「不潔淨」的!
《創世記》七章8、9節告訴我們:「潔淨的畜類和不潔淨的畜類,飛鳥並地上一切的昆蟲,都是一對一對的,有公有母,到挪亞那裡進入方舟,正如神所吩咐挪亞的。」。這也就是說,「潔淨和不潔淨的畜類」都是自己自動地到挪亞那裡進入挪亞方舟的,而不是挪亞一對一對到處去挑選找來的。
既然是這樣,那很有可能「潔淨和不潔淨的畜類」在方舟中也是被隔開安置在不同的區間。因此挪亞是在方舟中認識了什麼是「潔淨」的動物,什麼又是「不潔淨」的動物!
《創世記》六章19節記載:「凡有血肉的活物、每樣兩個、一公一母、你要帶進方舟、好在你那裏保全生命。」
但在《創世記》七章2節卻記載:「凡潔淨的畜類、你要帶七公七母
不潔淨的畜類、你要帶一公一母。」。
以上兩節經文似乎不太一致。但進入方舟之潔淨動物的數量,自古以來在聖經翻譯家和聖經學者們中就一直有爭議。
(創七:2)在希伯來文的字面上原意是:「潔淨動物你要帶七七,一公和一母;不潔淨的動物一公和一母」。對於潔淨動物可以被理解為「公和母七對」。希臘文七十士譯本、拉丁文通行本(武加大譯本)和許多聖經學者們也都贊同「七對」的譯法。
英文NIV版:「 Take with you seven pairs of every kind of clean animal, a male and its mate, and one pair of every kind of unclean animal, a male and its mate,」
不論《創世記》七章2節準確的意思為何。有一件事是肯定的,就是進入方舟「潔淨」的動物(七公七母)比「不潔淨」的動物(一公一母)還要多。這有一個很主要的原因,就是因為以後獻祭給神時是要用「潔淨」的動物,所以「潔淨」的動物要多一些,以免它們在獻祭後絕種。也可能因此挪亞從進方舟的動物數量知道了什麼是「潔淨」的動物,什麼是「不潔淨」的動物!
問題二、神所造的一切動物都是被神看為好的(創一:21、25)。為何在神眼中還有分潔淨的和不潔淨的?
【研究】
如果不潔淨的動物是不好的,那神當初不就乾脆吩咐挪亞不潔淨的的動物一隻也都不要帶進方舟,就讓牠們在的大洪水中全部滅絕,那不是更好嗎?
筆者先將摩西律法在《利未記》十一章中所規定,可以吃的潔淨動物,很簡要地歸納出幾個基本原則:一、走獸要蹄分兩瓣且能倒嚼(或反芻) 二、魚類要有鱗。
當初幾百萬的以色列人出埃及在曠野中行走時,神為了照顧他們的身體健康,所以規定了可吃(潔淨)和不可吃(不潔淨)的動物。這些規定站在今天的科學角度來看都是有原因的。
因為蹄分兩瓣的動物其腿部的肌肉承受身體的壓力會分散開來,所以腿部的肌肉就比較柔弱,也因此走起路來速度會比較慢。如牛、羊。至於馬的蹄沒有分兩瓣,是一整個的,因此腿部的肌肉結實,跑起來快又不容易累。是故,馬的腿部肌肉組織堅硬又結實,所以不容易煮熟,也不好消化。
所以,蹄分兩瓣跑步速度較慢的動物,因為其腿部的肉質纖維比較柔軟,相對也比較容易煮熟,對食用者來說會比較容易消化。
豬雖然腳有分蹄,但因為不倒嚼,所以豬的消化系統不好,排泄的速度很快。這種排泄速度快的動物有一種特性,就是會吃自己的糞便。因為牠們所排出的糞便中還存在著很多養分。像豬這種食糞性的動物,糞便中的微生物就很容易進到血液裡,造成肉質不乾淨。也因此豬被猶太人視為極「不潔淨」的動物。
駱駝雖然會反芻,但牠的蹄沒有分瓣,因為牠的消化速度很慢,腳又很有力,所以牠可以吃很少的食物又可以走很遠的路。然而,駱駝的腿部肌肉也是很難煮熟又不好消化。
牛和羊都是腳有分蹄又會倒嚼(或反芻)的動物,所以從各方面來說都很適合作為食物的。
至於有鱗的魚,食物會從魚的嘴巴進入再經過牠的胃、腸殺菌和過濾。而無鱗的魚,則會直接從皮膚吸收養分,沒有經過過濾。
那這樣,神為何要創造「不潔淨」的動物?我們要知道,所有受造的動物不是一開始都是為了給人類當食物而造。有些爬蟲類動物如守宮(或壁虎)牠們有扮演食物鏈的角色(可以吃昆蟲、蚊子)。但壁虎是無法用殺蟲劑殺死的動物,壁虎的身體耐毒性很高,牠可以把高度有毒的物質存放在體內,雖然身體內已經累積了很高的毒素,牠還是不會死。所以壁虎也被列為「不潔淨」(不可吃)的動物。
因為「潔淨」的動物除了要拿來作為獻祭用之外,獻祭者(如祭司)也常常會享用祭牲。所以,獻祭時採用能夠使人健康的「潔淨」動物是很重要的。
問題三、大洪水是氾濫在整個地球?還是地球的局部?
【研究】
《創世記》七章19節記載:「水勢在地上極其浩大,『天下』的高山都淹沒了。」。這節經文是在告訴我們大洪水是氾濫在整個地球上嗎?
有時候聖經中的用字如『天下』,是一種文學上的修飾用字。我們不能用我們今天的科學知識將它當成是『整個地球』。古代希伯來人的地理觀、世界觀認為世界只是一塊大陸地,陸地的四周圍被山脈(亞拉臘山脈)隔離、包圍住,山脈的外面是海洋。他們當時並沒有『地球』或是五大週的概念。所以,『天下』只不過是他們了解中的『整塊陸地』。
如果要將『天下』解釋為『整個地球』,那將有許多經文是會產生可笑的解釋。例如:《創世記》四十一章57節記載:「各地的人都往埃及去,到約瑟那裡糴糧,因為『天下』的饑荒甚大。」
試問,當時非洲、美洲、亞洲、歐洲、澳洲都發生嚴重飢荒,而他們都往埃及去,到約瑟那裡糴糧嗎?
所以,《創世記》作者用『天下』的高山都淹沒了。這只是在告訴我們大洪水是很嚴重地氾濫在他們所認知的整個區域。但不一定是指整個地球!因為他們當時也還沒有地球的概念。
問題四、中東有些比希伯來民族更早的民族也有大洪水的記載。聖經的作者是抄襲他們的記載嗎?
【研究】
的確,許多民族都曾經歷過大洪水。然而這是當時代的人所共同經歷過的一個事實。可能會留下不同角度的歷史或人物記載。但是希伯來民族當時自己也身臨其間,所以他們完全不需要去抄襲其他民族的記載。
這就好像許多國家都經歷了二次世界大戰。他們還需要別人告訴他們,他們才知道世界曾經發生過二次世界大戰嗎?或許不同國家有他們在二戰其間留下來不同角度的事蹟記錄。但是他們絕對不需要別人告訴他們,才恍然大悟說:「喔!原來這世界曾經發生過二次世界大戰!」。對今天的人們來說,還需要告訴他們希特勒曾經屠殺六百萬猶太人,美國在日本的廣島和長崎投下原子彈的歷史嗎?
當然站在現代的科學眼光來看,諾亞方舟,仍存在某些令人不解的疑問。
但我們相信,聖經記載大洪水的目的不是要挑戰我們今天的科學知識。而是要告訴我們神是如何將一個已經失序的人類社會重新建立秩序的過程。
問題五、什麼是義人?
【研究】
《創世記》六章9節記載:「挪亞的後代記在下面。挪亞是個義人,在當時的世代是個完全人。挪亞與神同行。」
《創世記》七章1節記載:「耶和華對挪亞說:你和你的全家都要進入方舟;因為在這世代中,我見你在我面前是『義人』。」
在《創世記》六章、七章中不斷提到挪亞是個「義人」。這成了他避開了大洪水災難的原因。
「義人」在新舊約聖經中有許多作者(如保羅)曾經定義和說明過。但是《創世記》的作者對「義人」又是用什麼眼光看待?請參考以下經文:
「挪亞就這樣行。凡神所吩咐的,他都照樣行了。」(創六:22)
「挪亞就遵著耶和華所吩咐的行了。」(創七:5)
《創世記》的作者不斷地強調挪亞的屬靈特質:「遵著耶和華所吩咐的行了!」
被稱神義的亞伯拉罕他的屬靈特質也是如此被描述和強調:
「亞伯蘭就照著耶和華的吩咐去了;羅得也和他同去。亞伯蘭出哈蘭的時候年七十五歲。」(創十二:4)
「都因亞伯拉罕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吩咐和我的命令、律例、法度。」(創二十六:5)
很多人以為要在聖潔神的眼中成為一個「義人」是非常困難甚至是不可能的事。但事實上,我們從挪亞和亞伯拉罕的身上看到並非如此。在他們短暫的一生中並非做了什麼轟轟列烈的大事。他們都只是「遵守耶和華的吩咐」。
「吩咐」這個字在中文聖經的翻譯上不是很精準,力道也不夠強。「吩咐」(tsavah)這個字不論是在《創世記》六章22節、七章5節或是二章16節耶和華「吩咐」亞當不可吃善惡樹上的果子時,都用了「強調主動(Pi‘el )」的動詞型態。當這個字使用「強調主動」的動詞型態時,就有「命令(command)」或「下令」的意思。這也表示這個「吩咐」(或「命令」)是耶和華非常在意的事。
對今天新約的基督徒而言,什麼是耶穌最在意的命令呢?遵守安息日?奉獻十一捐?努力參與教會事工?認真謹守摩西律法?
耶穌在離開門徒前仍殷切的囑咐門徒祂所最在意的事。請參考以下經文: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約十三:34)
「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約十四:15)
「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裡,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他的愛裡。」(約十五:10)
「 你們要『彼此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這就是我的命令。」(約十五:12)
所以,成為一個「義人」難嗎?如果願意就很簡單。只要:「彼此相愛!」
參、結論
其實,我們今天都是隔著一層帷幕在閱讀和我們相距數千年前的古老故事。因為我們不可能穿越這層帷幕直接去面對或目睹曾經發生過的歷史事件(如大洪水),更不可能當面訪談幕後故事的主角(如挪亞、亞伯拉罕)。我們只能依賴故事敘事者(聖經作者)的講解和詮釋。因此,若不懂敘事者的實際背景(包括地理環境、文學修飾),只是要將我們的主觀意識習慣性地強加在故事身上去做解經。那一定會鬧出許多雞同鴨講的笑話。
陳以熙 2021/01/24 於台中家完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