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的水靈二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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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應許聖靈
(一)主耶穌應許的
1.約七37-39:節期的末日,就是最大之日耶穌站着高聲說:「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裏
來喝,信我的人就如經上所說:『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耶穌這話是指着
信他的人要(未來式)受聖靈說的。那時還沒賜下聖靈來,因為耶穌尙未得榮耀﹝指耶穌
尚未釘死十字架成全救贖之功(約十二23-24,十三31-33,十七1-5)﹞。
2.耶穌說:「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就是真
理的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為不見他,也不認識他。你們卻認識他,因他常與你
們同在(現在式:「他」指主耶穌),也要(未來式)在你們裡面」(約十四16-17)。
3.「我實在告訴你們,站在這裏的,有人在沒嘗死味以前,必(未來肯定)看見神的國大有
能力臨到(指聖靈降臨)」(可九1)。太十六28:「...必看見人子(耶穌以聖靈形態)降臨在
他的國裏。」
4.耶穌說:「不要離開耶路撒冷,要等候父所應許的,...不多幾日,你們要受聖靈的浸」
(徒一4-5)。
(二)舊約時代所沒有的
1.「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原文:靈),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原文:靈),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聖靈與 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羅八15-16)。舊約時代聖徒所受的聖靈是奴僕的靈(因尚未得到十字架救恩);新約時代的聖徒所受的聖靈是兒子的靈,這是身分上的差異。
2.主耶穌被釘死十字架敗壞掌死權的魔鬼,完成救恩,得到榮耀(約七39),復活升天後才於五旬節降下應許的聖靈。應許的聖靈也就是人子耶穌(約十四16-17)。在舊約世上是沒有人子耶穌(基督)的。
3.十字架救恩完成後才有赦罪重生的水浸,而施浸的正是應許的聖靈(約一33-34)。接受
主耶穌聖靈施的水浸就是從水和聖靈生的。
(三)與受聖靈者永遠同在的
1.「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約十四16)。
2.「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裏頭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約四14)。
3.已領受水浸之受聖靈者耶穌的聖靈與他同在直到天國,除非因犯罪而致聖靈離開。
(四)會說靈言的
1.實際領受靈浸的就會說(但不一定要說)靈言(徒二4—原文無「口才」,「別國」:翻譯
不當,十45-46,十九5-6);未實際領受靈浸的就不會說靈言。
2.實際領受靈浸恩賜﹝徒十45的「恩賜」與二38的「賜」同字(乃禮物、賞賜之意)﹞而 說靈言的並不一定都是靈言講道(如林前十四13),常常是靈言禱告(如林前十四14)(林前十四12原文無「恩賜」字樣)。靈言禱告」只要是受靈浸者人人皆能,「靈言講道」則是一種特別的恩賜。好像說「悟性禱告」人人皆能,但「悟性講道」卻是一種恩賜。保羅所反對的是沒有人翻譯的「靈言講道」,並不是反對「靈言禱告」,所以他才會因為多說靈言而感謝神(林前十四18)。
(五)慈愛全能遠超過舊約的聖靈如同主耶穌遠超過舊約的君王、祭司、先知一樣。
二.聖靈降臨
「五旬節到了,門徒都聚集在一處。忽然,從天上有響聲下來,好像一陣大風吹過,充滿了他們所坐的屋子,又有舌頭如火焰(舌形火焰)顯現出來,分開落在他們各人頭上。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按着聖靈所賜的『口才』(口才:原文「宣告」)『説起別國的話來』(原文:開始用其他的語言說話)」(徒二1-4)。意思就是: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按着聖靈所賜的宣告,説起靈言來。
理由:1.其他的語言就是可十六17的新方言,也就是靈言。
2.因如果是世上的方言,不信的人不可能聽不懂而說成酒醉胡言亂語(說靈言乃是
為不信的人作證據)。
3.照徒二9-11所記約有十五個地方的方言,設想十五種方言同時講,虔誠的猶太人
聽得懂嗎?合理的解釋應為:門徒因被聖靈澆灌(受靈浸)在說靈言,而聖靈親自
用世界各地猶太人聽得懂的話翻譯給他們聽。
4.如說門徒在說別國的話就不合理,因羣眾裏也有在地的猶太人(徒二9)。猶太地人的方言不能算是別國的話。
三.聖靈施浸(赦罪重生的水浸)
一)水浸的儀式
由已受水靈二浸者奉主耶穌聖名,在活水中給受浸者予以低下頭之全身浸禮。
活水:流動的天然水。主耶穌乃生命的源頭,他的生命源源不絕,主的寶血藉着水在靈裡將罪洗淨流走。
低下頭:表與主同死。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基督死的形狀只有一個-低下頭(約十九30),十字架的形狀是在未斷氣以前就有的形狀﹞與他聯合,也要在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
全身浸入水中:表與主同埋葬。
(二)施浸約翰見證說:「我曾看見聖靈,彷彿鴿子從天降下,住在他的身上。我先前不認識他,只是那差來用水施浸的、對我說:『你看見聖靈降下來,住在誰的身上,誰就是用聖靈施浸的。』我看見了,就證明這是神的兒子」(約一32-34)。奉主耶穌的名接受聖靈的施浸﹝水浸-約一33-34,施浸者必須有聖靈(約廿22-23)﹞就是從聖靈 受浸,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林前十二13-14)。也就是從水和聖靈生(約三5下)。聖靈藉着水、憑着聖靈的運行使水中有主耶穌的寶血(約壹五6-8)。聖靈(耶穌的靈)才有赦罪的權柄(約廿22-23)。聖靈因着主耶穌的寶血才能赦罪,赦罪才能重生,所以叫做重生的浸(約三3-5),也就是從水和聖靈生,「我(耶穌)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約三5)。「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可十六16)。受浸歸入基督耶穌的都是神的兒子,都是披戴基督了(加三27)。旣屬乎基督,就是照着應許承受產業的了(加三27-29),。信而受耶穌的浸才是屬於耶穌的教會﹝他們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徒二38)只要求必得着(路十一11-13)﹞﹝從水和聖靈生只是得到受聖靈的應許(徒二38),而非真正得到聖靈﹞。當初使徒時代的真教會就是主耶穌降下應許聖靈,門徒受浸後成立的(徒二1-42)。
三)「豈不知我們這受浸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浸歸入他的死嗎?所以,我們藉着浸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着父的榮耀從死裏復活一樣。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基督死的形狀只有一個-低下頭(約十九30)﹞與他聯合,也要在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因為知道基督旣然從死裏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羅六3-9)。
四)「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我們人的死也只有一次(亞當裏的死-林前十五21-22),第二次的死就是火湖了-啟廿一8)。所以耶穌的赦罪重生浸禮,人一生只能領受一次﹞;他活是向神活着。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裏,卻當看自己是活的。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裏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羅六10-14)。
五)「這卻怎麼樣呢?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嗎?斷乎不可!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嗎?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至成義。...你們旣從罪裏得了釋放,作了神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乃是永生」(羅六3-23)。
六)「如今,那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律法旣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裏,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基督若在你們心裏,身體就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然而,叫耶穌從死裏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裏,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裏復活的,也必藉着住在你們心裏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弟兄們,這樣看來,我們並不是欠肉體的債去順從肉體活着。你們若順從肉體活着,必要死;若靠着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着。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原文靈),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原文靈),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旣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羅八1-17)。
七)可見得救不單藉着耶穌的水浸赦罪重生‧也要接受耶穌的靈浸,依靠聖靈的更新(多三5-6),才能成聖。
四.靈浸
一)「彼得還說這話的時候,聖靈降在一切聽道的人身上。那些奉割禮、和彼得同來的信徒,見聖靈的恩賜也澆在外邦人身上,就都希奇;因聽見他們說靈言﹝註1﹞,稱讚神為大。於是彼得說:『這些人旣受了聖靈,與我們一樣(徒二4)﹝註1﹞,誰能禁止用水給他們施r浸呢?』就吩咐奉耶穌基督的名給他們施浸」(徒十44-48)。「這些人旣受了聖靈,與我們一樣(徒二4)」表示哥尼流一家受靈浸與使徒們所受的靈浸一樣(就是聖靈的恩賜也澆在外邦人身上),因聽見他們說靈言。哥尼流一家受靈浸也沒有風和火但彼得認定與使徒所受的靈浸一樣,憑據就是說靈言(沒有受靈浸就不會說靈言,徒二4,十45-47,十九6皆以「說靈言」為是否受靈浸之判斷依據)。
1.哥尼流一家未受水浸也可受靈浸。
2.哥尼流一家未受水浸、靈浸,也可虔誠、敬畏神、行義,蒙主悅納(徒十1-2,35)。可見外邦人憑良心受聖靈感動也可聖靈充滿,結出果子(舊約信徒也一樣﹝註2﹞),只是罪尚未得赦。主自會引導他們來得救。
二)保羅「問他們說:『你們信的時候受了聖靈沒有?』他們回答說:『沒有,也未曾聽見有聖靈賜下來。』保羅說:『這樣,你們受的是什麼浸呢?』他們說:『是約翰的浸。』保羅說:『約翰所行的是悔改的浸,告訴百姓當信那在他以後要來的,就是耶穌。』他們聽見這話,就奉主耶穌的名受浸。保羅按手在他們頭上,聖靈便降在他們身上,他們就說靈言﹝註1﹞,又說預言。一共約有十二個人」(徒十九2-7)。
1.只受過施洗約翰的浸尚未接受聖靈赦罪的水浸也可受聖靈。
2.只要他們虛心渴慕耶穌的天國就可得到。
三)「兩個人到了,就為他們禱告。因為聖靈還沒有降在他們一個人身上,他們只奉主耶穌的名受了浸。於是使徒按手在他們頭上,他們就受了聖靈」(徒八15-17)。
1.已受主耶穌赦罪的水浸(聖靈施浸)並不等於已實際領受聖靈
2.已受聖靈赦罪的水浸者,既有神賜聖靈應許的必然(徒二38) ,所以在神看來他是有聖靈的,但尚未實際得到時(如神既然應許給亞伯拉罕兒子,所以在神看來他是有兒子的,但尚未實際生出),是不會說靈言的。
「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浸,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徒二38)。旣然領受聖靈是必然的,所以在主看來,是有聖靈的,只是暫存在耶穌那裏。否則,豈不變成不是屬基督的了(羅八9下-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雖然如此,還未實際得到聖靈也是事實,因不會說靈言。因此,已受水浸而未實際得到聖靈的信徒不必灰心喪志,只要向主耶穌求,一定可以得着(路十一13)。求不到聖靈要檢討:是否不夠虛心、清心?是否不夠順服?是否不夠愛慕?是否不夠迫切?是否時候未到?
五.領受聖靈的重要
一 )得着能力作耶穌基督的見證(徒一8)。
二)更新生命(多三5)。
三)證明是神的兒子(羅八16,約一33-34)。
四)承受天國基業的憑據(弗一13-14)。
五)末日使人復活(羅八11)。
六)開靈眼(啟三18下)。
「我還有好些事要告訴你們。但你們現在擔當不了(或譯:不能領會)。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明白(原文是進入)一切的真理;因為他不是憑自己說的,乃是把他所聽見的都說出來,並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約十六12-13)。
「又買眼藥擦你的眼睛,使你能看見」(啓三18)。心裏有聖靈的光照着,就不在黑暗裏妄行了。充滿着聖靈,就有靈力、靈智,得以靈眼認識神,也能看明那將要來的(約十六13),並能看見自己的汚穢、貧窮、赤身的醜狀。得以從速悔改。
六.順服聖靈引導追求聖靈充滿
一)「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明白一切的真理」約十六13)「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八31-32)。「聖靈就是真理」(約壹五7)「主就是那靈;主的靈(耶穌的靈-聖靈)在哪裏,那裏就得以自由」(林後三17)。
二)「你們從主所受的恩膏(聖靈)常存在你們心裏,並不用人教導你們,自有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訓你們。這恩膏是真的,不是假的;你們要按這恩膏的教訓住在主裏面」(約壹二27)。
三)領受聖靈並不就等於聖靈充滿,還要追求聖靈充滿。一方面是靈言禱告的充滿;一方面是靈修(結出聖靈果子-加五22),順服聖靈遵行主耶穌的話,因主耶穌的話就是靈就是真理。也就是要接受信心和行道的操練。
四)已領受聖靈的人聖靈充滿時並不一定伴隨說靈言,如徒四8,十四8-10。
七.向着標竿直跑,切勿半途而廢
已受水浸、靈浸的信徒並不就等於已經得到天國了,因為「天國又好像網撒在海裏,聚攏各樣水族,網旣滿了,人就拉上岸來,坐下,揀好的收在器具裏,將不好的丟棄了。世界的末了也要這樣。天使要出來,從義人中把惡人分別出來,丟在火爐裏;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了」(太十47-50)。所謂義人中的惡人就是那些如彼後二20-22所言:「倘若他們因認識主-救主耶穌基督,得以脫離世上的汚穢,後來又在其中被纏住、制伏,他們末後的景況就比先前更不好了。他們曉得義路,竟背棄了傳給他們的聖命,倒不如不曉得為妙。俗話說得真不錯﹝註3﹞:
狗所吐的,牠轉過來又吃;
豬洗淨了又回到泥裏去滚;
這話在他們身上正合式(註3)。
相信主耶穌和他的話是人生最有價值的,聖靈和真理是信仰最重要的。已受水浸、靈浸的信徒只要我們天天努力,靠主遵行他的旨意,必然會得到永生天國。因主耶穌應許我們:「天國是努力進入的,努力的人就得着了」(太十一12)。
八.省思
一)水浸
1.奉耶穌的名
既然父子聖靈的名就是耶穌,也承認耶穌就是父,為何還放棄不了耶和華?是否對父就是耶穌仍有疑問?有無深切體認聖靈就是耶穌?
2.與基督同死、同埋葬、同復活
很盼望同復活,但同死、同埋葬卻常常遲疑。
3.赦罪、重生
要求赦罪很急切,重生(活出基督)卻是慢慢來。
4.知罪、認罪
常常犯罪而不自知,或犯罪而不認罪。
「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裏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神為說謊的,他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裏了」(約壹一8-10) 。
5.相信、悔改
常常要求神赦罪卻經常忘記相信和悔改是赦罪的前提。
6.神的愛
「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五6-8)。有無深切體認耶穌為我這個罪人捨命之大愛?
二)靈浸
1.我們羨慕靈浸但有無分辨聖靈?
1)耶穌的靈順服耶穌。
2)聖靈就是真理(約壹五7)。所以聖靈不可能與真理牴觸。
3)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
a)「道」成了肉身
耶穌基督的肉身是由神(聖靈)來的,是神的獨生子,也就是天上真神為拯救人類親自
降生為人。
b)道成了「肉身」
耶穌基督是聖靈藉童女所生帶着肉身。
4)「誰是說謊話的呢?不是那不認耶穌為基督的嗎?」( 約壹二22)
a)「不認父與子的這就是敵基督的」(約壹二22)。
b)「凡不認子的,就沒有父;認子的連父也有了」(約壹二23),「因為神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地居住在基督裏面」(西二9)。耶穌說:「我與父為一」(約十30)。
5)得聖靈的情形是否與聖經所記相違背?
2.我們羨慕得天國基業的憑據,但有無接受聖靈的更新?
3.我們注重方言禱告,但有無聖靈充滿結出果子?
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
4.我們有無銷滅聖靈的感動?有無順服聖靈的帶領?
5.我們傳福音、牧養教會是否依靠聖靈而非勢力和才能?
﹝註1﹞「話」:GK1100在現今主要有兩種說法一為異國的,無法瞭解,奧秘的語言;另一主張則認為它是極可讚歎的天上語言。徒十46,十九6,可十六17,林前十二10、28及林前十四之「方言」皆是同一字。林前十四2說:「那說方言的,原不是對人說,乃是對神說,因為沒有人聽出來。然而,他在心靈裏卻是講說各樣的奧祕。」所以,「說方言」正確的翻譯應是:用舌頭(或捲舌頭)說出一種人聽不懂的其他語言,如可十六17之「說新方言」,也即是靈言之意。
﹝註2﹞舊約聖徒在行神蹟時當然是聖靈充滿但並未說靈言。主耶穌聖靈充滿也沒有說靈言。當然這都在五旬節聖靈降臨以前。
﹝註3﹞原文是:真諺語所說已發生在他們。意思有如:俗話說得真不錯(俗話說的不錯)已遭遇到他們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