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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再次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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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處理"爭訟的事"的律例

     

    (申 17:8-13)

    8 你城中若起了爭訟的事,或因流血,或因爭競,或因毆打,是你難斷的案件,你就當起來,往耶和華─你 神所選擇的地方
    9 去見祭司利未人,並當時的審判官,求問他們,他們必將判語指示你。
    10 他們在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指示你的判語,你必照著他們所指教你的一切話謹守遵行。
    11 要按他們所指教你的律法,照他們所斷定的去行;他們所指示你的判語,你不可偏離左右。
    12 若有人擅敢不聽從那侍立在耶和華─你 神面前的祭司,或不聽從審判官,那人就必治死;這樣,便將那惡從以色列中除掉。
    13 眾百姓都要聽見害怕,不再擅敢行事。

    註:9節的成員,皆複數.在今天教會裡正是會議的形式.會議的結論,即代表聖靈的決定,YM及支持者對9節成員及會議的決定,直接指控為不法,做弊,我替你們感到恐懼.這些成員及會議若涉及不法,不公,根據摩西律法,是神親自處置.沒有你們目前聚眾抗爭方式的記載.你們目前的做法已被記載在12節.

     

    B.審判官的職責

  • 進天國的三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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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一則異象.陳佳音小朋友在靈恩會期間,到會堂前求聖靈,見此異象,是異象,並不是異夢.資料來源是喜信網站的廣播節目,小弟將之整理成文字稿,文字盡量保留小朋友的用詞和語態,需要的地方以括號方式加上小弟的說明,若對說明不認同,可以視而不見,但不要再輕忽那從天上發聲警戒我們的了)

    資料來源:
    http://www.joy.org.tw/radio.asp?num=1292
    http://www.joy.org.tw/radio.asp?num=1293

     

    * * *

    陳佳音小朋友是在93年4月,上半年的靈恩佈道會時(本會一年舉辦兩次靈恩佈道會,一在春季,一在秋季),到會堂前跪下禱告,祈求聖靈時,見此異象,不是異夢.靈恩會期間,陳佳音小朋友到會堂前和大家一起跪下禱告時,口裡念哈利路亞讚美主耶穌,念的很快,就一直流眼淚.

     

  • 唯一真教會與教義的重申

    Authors: 

    這個標題很容易引起注意,當然一般不會是太溫和的關注,特別是在這裡.但這是主耶穌親自的呼籲.

     

    以下是在美國,真耶穌教會xx教會的一個小朋友,約小學3年級大,所做的異夢.(見證是由媽媽轉述)

     

    (異夢開始)

    先看見了天國,好漂亮,連動物都可以溝通.後來又看到了硫磺火湖,他看到滾滾的火湖面,上面立了很多柱子,很多人被掛在上面,柱子上爬著蟲,那蟲大約人的前手臂那麼大,在啃那掛在柱子上的人,湖面的火常常竄起,燒著人與蟲,人在哀嚎,但蟲卻燒不死.(事後媽媽問他,有沒有看到小朋友,他說沒有,大部分都是年輕人)

     

  • 看到YM的親筆文很失望

    Authors: 

    必須受聖靈又不是林永基的意思,是神的吩咐.

     

    您可以不喜歡林永基,但你不應該拿"受聖靈"這麼重要的教會根基來抗衡.抓著他的話發揮,聯總的文有撕裂教會嗎? 我不認為,我認為YM血淋淋的大標題才是撕裂教會,這裡又有這麼多人起鬨,你們真的心中怕神嗎? 教會的頭是主,不是林永基,林永基若亂來,主曾明說,大僕人的刑罰是腰斬,在火湖,腰斬下去還會再長出來,再斬,再長,循環直到永遠.但有這權柄的是主,不是你們,也不是YM.神國裡的都是子民,但審判人的只有一位.

     

    如果主的判斷,正與你們所控訴的相反,你們現在做的...怎麼辦.相信神一定原諒嗎? 列王犯錯神還會差人警告,可拉事件從頭到尾,神從不給可拉任何訊息,祂對可拉是深惡痛絕,不給機會,你們讀的時候沒有感受到嗎? 可拉是利未三族中最接近會幕核心的.另外兩族就是扛抬會幕的骨與皮,但可拉是屬哥轄族,照您們的邏輯看,應該是利未三族中最尊貴的.但神可不這麼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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