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Rawls的文章,联想到,真耶稣教会把“除『人』与『除罪』联结,是一个错误的解经”,自当羞愧到无地自容!
这一篇论文『從保羅看「基督身體不朽說」偏差的「肉(身)體」觀』,
Rawls总结“將「肉身」的必朽壞、必死性與「罪」不當聯結,是出於錯誤的解經。”
真耶稣教会圣职人员读了之后,我想,必当羞愧,无所适从;不知要继续听自己的心声还是听Rawls的忠言?不知道他们还有没有良心,会不会感到无地自容!
是什么原因,真耶稣教会的圣职人员,这么喜欢『除人以除罪』呢?
我想,非常可能教会里从来没有出现,像Rawls这样敢坦诚直言,指出『将肉身,与罪联结,是一个错误的解经』吧!
林xx首当其冲,应当对自己的错误的解经,感到羞愧的无以塞责,无法弥补自己应负的责任!林xx,怎么可以把除『人』(肉身)与『除罪』一个错误的解经联结在一起呢?
所以,林xx不愿为自己的错误向神忏悔,执行了错误的判决之后,退到宝岛当宝贝的总会长,罪也在Rawls。理由是,Rawls既然明知道林xx的错,竟三缄其口,没有尽一个信徒爱弟兄的命令,以证据向林xx证明他的错,使林xx有机会悔改,这就是Rawls所犯的罪了,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