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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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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試論「聖靈」和「應許的聖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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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eventhousand.net/node/661

今早心血來潮,點進和不流網站,看見此文,吃了一驚。楊的這種論調完全背離真會的傳統信仰,而且偏離真裡甚遠,禁不住內心的感動(憤怒?),隨即發文更正之。

楊此文對於原文聖經是曲解的,他採取了錯誤的翻譯,卻由此而引發出錯誤的神觀與受聖靈論,更推論出受水洗就是神的兒子,而受應許的聖靈不是神的兒子,只是見證,只是能力。這種由錯誤的前提而來的推論,就造成錯誤的結論,必須追根究柢,由原文翻譯著手才能打開謎團。否則,仍然在打迷糊仗。

 

壹、前提錯誤

一、應許的聖靈<徒2:33>(“Holy Spirit of promise”or ”promised Spirit”)。原文是『這聖靈的這應許』。(the promise of the Holy Spirit)。 耶穌領受的不是(應許的)聖靈,而是『聖靈的這應許』,所以耶穌不是兩次受聖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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