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愛是不喜歡不義
則神愛世人不就違背了愛?
依據中文和合本翻譯:
愛是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
眾多的講台引用這經文要基督徒果敢的和他們判定是污穢的人斷絕來往,起來對抗他們認為不合乎「真理」的事。
他們堅信「真理」就是指著神啟示他們,對新舊約所有經文獨一無二的權威解釋。
愛,因而成了基督徒自我標榜聖潔非凡的泉源,同時也成為拿來傷害他們認定是污穢之人的利劍。
假設「愛是不喜歡不義」果真是這般的解釋的話,則在「神愛(既污穢又不義的)世人」的行動中,神就帶頭違背了「愛」的真意,違背了神自己「就是愛」的本質。
以愛之名,拿著「不喜歡不義」到處指摘別人的,都具有相同的失憶症,完全忘記了自己先前是怎樣的在不義和污穢中被神所愛!
哥林多前書第十三章裡對愛的敘述本是拿來當自我內省的明鏡,曾幾何時竟然成為透過自己近視且歪斜的眼睛,拿去到處照別人的哈哈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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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不會因為不公不義的事落在對頭的身上,就心裡暗自歡喜;愛,嚮往的是真實,要求的是自己必須用無偽的言行和善心去愛人、愛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