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十一奉獻常成為現代祭司的絆腳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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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十一奉獻常成為現代祭司的絆腳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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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十一奉獻的設立及終止
神帶領以色列百姓出埃及,為要建立一個全民事奉神的祭司國度(出19:16; 啟1:6; 彼前2:9),然而因為罪的緣故,無人能接近神,事奉祂。於是神從以色列十二支派中,揀選利未支派的亞倫家,潔淨他們,當百姓前來向神獻祭,執行祭司的職分。同時把亞倫家之外的利未人全交給亞倫及子孫,代替十二支派辦理會幕裡的事(民3:9)。
利未人從此代替以色列十二支派的頭生子歸神,供祭司差遣事奉神。利未族(包括亞倫家)至此全歸神,所以在民中不可有產業!他們日常所需來自十二支派拿生產所得的十分之一為舉祭,獻給神後,神轉手賜給利未人。之後,利未人從中拿出十分之一為舉祭,獻給神,歸亞倫家(利18:23-28)。
主後七十年,聖殿被毀。祭司不再有聖所和至聖所可以進入,利未人不再有會幕可以經營,所有在會幕裡執行的獻祭也都不再能舉辦,獻十分之一的舉祭也終止了。於是祭司和利未人散去。…
B. 今日猶太教和各基督教派對十一奉獻的立場
cf. 法文網站 https://fr.wikipedia.org/wiki/D%C3%AEme
1. 猶太教:
除了極端傳統的猶太教派繼續向信徒徵收十分之一外,其餘猶太教派對信徒不再有十一奉獻的要求。
2. 天主教:
從使徒教會到第六世紀,基督教都沒有實行十一奉獻的規矩。第四世紀,基督教成為國教。經過幾次的「真理」之戰後,「異端」式微,三位一體派掌控教會。567年頒佈徵收十一奉獻令。585年頒佈凡不向教會繳納十分之一者,除名!今天,天主教教理裡,不再有必須繳納十分之一的教導。
3. 新教Protestantisme(改革宗):
十六世紀的改革先驅認為舊約律法與新約救贖恩典不相容,所以歷史悠久,大宗大派的改革宗,並沒有「不奉獻十分之一者,必遭神咒詛」的信仰。
4. 新興的福音教派Christianisme évangélique :
教派數目眾多,素質參差不齊。舉凡宣揚「不行十一奉獻,必遭神咒詛」的,大多數把這誡命講成是信徒得神祝福,事業飛騰,財源滾滾的基礎。其中又以五旬節系統為最。
C. 現代兩刃的十一誡命:百姓屬舊約,祭司屬新約?
基督教中自詡是新約祭司階級的傳道人,總喜歡在奉獻的事上,把信徒帶回舊約律法下,單向的警告十二支派信徒說:「若不獻上十分之一,使神家有糧(歸祭司自己),必遭神咒詛」(瑪3:8-10)!卻絕口不雙向的同時提及,十一誡命裡祭司必須履行的部分:「神是他們的產業,所以他們在民中不可以有產業!」。
放眼望去,今天有哪位「祭司」拿了百姓的十分之一之後,沒有去為自己置產業的?難道他們只知警告百姓,自己卻不怕遭受神咒詛?想來會如此大膽的明知故犯,最有可能的原因是,他們心裡非常清楚新約裡根本沒有這樣的誡命教導,他們之所以會這樣「善意」的去驚嚇信徒,純粹為了神家有糧,祭司有米,與神無關!
D. 主寶血成就的新約裡,人人是祭司
主耶穌基督的寶血,成就了人人是神祭司的國度(出19:16; 啟1:6; 彼前2:9)。因信耶穌基督而前來受洗成為主肢體的,沒有一人受洗是為了當利未人,以供「祭司」差遣,也沒有一人受洗是為了成為十二支派的一員,必須拿出十分之一來供給代替他們服事神的利未人。
人只要歸入主名下,披戴基督,就成為帶著主羔羊寶血祭司,人人都能為自己和百姓的軟弱,坦然無懼的進到至聖所,在施恩座前得神憐憫,蒙神恩惠,做隨時的幫助(來4:16)… 無需假手任何「祭司」的按手與祝語。
倘若今天教會還要信徒按照摩西律法的規矩,經由舉祭獻上十分之一給神家,首要的問題是,必須在新約人人是祭司的事實上,區分出誰是十二支派?誰是利未人?誰是祭司?唯有在明確區分後,才有可能知道百姓(人人是祭司,誰是百姓?)奉上來的十分之一,到底要先歸誰(利未人),再歸誰(亞倫家)!
E. 最初福音工人的生活來源
a. 人家擺上什麼,你們就吃什麼
主耶穌差遣第一批新約工人出去傳福音的時候,對他們說:「人若接待你們,給你們擺上什麼,你們就吃什麼」(路10:8),完全沒有要把舊約選民拿出十分之一供給祭司的誡命,更改、挪移到新約福音工人身上來。
b. 使徒繼續按律法獻十一給(不信耶穌的)祭司和利未人
主後58年,也就是使徒在巴勒斯坦地傳福音建立主身體的二十多年後,保羅來到耶路撒冷。雅各和長老們對他說:「兄台,你看猶太人中信主的人有多少萬!並且都為律法熱心!… 你就照著我們的話去替這些人拿出規費,與他們同進聖殿,讓(不信耶穌的)祭司為你們獻祭,行律法上的潔淨禮!好使人知道你和我們一樣,是循規蹈矩遵行律法的人」(徒21:17-26)。
由此可見(聖經之外,初期基督教的文獻也記載得非常清楚),主耶穌基督復活升天之後,在巴勒斯坦地傳福音的十二使徒並沒有離開猶太會堂,也沒有另外去建造會堂,與同信耶穌的族人獨立聚會。反倒以「拿撒勒派」留在猶太會堂裡,繼續藉由牛羊之血和祭司,實踐舊約摩西律法裡的每項規矩。與法利賽派、撒都該派並列為當時猶太教裡的三大派!
使徒們嚴格遵守摩西律法,每星期六到猶太會堂去和族人一起守律法的安息日。至於律法上必上繳的十分之一,自然照樣經由舉祭歸給(不信基督的)利未人和祭司!並不歸給拿撒勒派裡的新約福音使者!
c. 保羅絲毫沒有要信徒奉獻十分之一的意念
保羅書信常提到他日常生活的困難,可見當保羅把新約救贖福音傳給外邦人的時候,並沒有同時教導他們舊約摩西律法,要外邦信徒奉獻十分之一,以養活福音工人。
最明顯的例子是,當保羅與哥林多教會談到「福音工人靠福音養生」時,並沒有拿出舊約記載得巨細靡遺,一目了然,光憑文字就能懂的十一之誡命來支持他的論點,反倒拿「牛在場上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他的嘴」的意象來說明。並且堅定表明,其餘使徒可以靠福音養生,但我保羅寧死也不接受(林前9:4-15)!
「牛在場上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他的嘴」,更深層的說是「我保羅在你們中間,未嘗白吃人的飯,倒是辛苦勞碌,晝夜做工。若有人不肯做工,就不可吃飯!」(帖後3:7-10)。
可歎今天太多「祭司」深知,神家最不缺的就是供祭司花用的金錢!因為百姓早已經驚嚇到不敢不給十分之一,那我這祭司又何必如牛踹穀?
d. 不勉強,不作難,甘心樂意的拿出,分給缺少的人
保羅寫信勉勵以弗所教會說:「如果你們聽過基督的道,領了祂的教導,學了祂的真理,就當.. 勞力親手做正經事,就可以有些東西whereof可以分給那缺少的人」(弗4:28)。寫給哥林多教會說:「「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給的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林後9:1-9),成為新約基督徒「給」的準則。給出去多少?給了哪些口渴的人?可能連自己都不清楚,然而神知道,必紀念(太25:31-46)。
F. 為何十一奉獻常常成為現代祭司的絆腳石?
首先,在主的寶血裡人人都是祭司。
那自詡是「祭司」的,總把同為祭司的基督肢體當做是必須按律法,供給十分之一給他的「百姓」,這般心態,早已經偏離正軌,很難導正。再者,把別人當百姓,自詡是祭司,卻又明目張膽違背神「祭司不可有產業」的命令!在神面前應該早就失去祭司的職分了吧!
新約時期,硬要實行十一奉獻的最大的問題在於,舊約時是十二支派各奉獻十分之一的「土產」給一支派。所以基本上,全以色列家最後所擁有的土產數量差異不大。你家吃完了,我家也差不多了。果真誰家有吃不完,也差不多接近枯萎不能食用了… 簡單的說就是12家養1家。
然而今天(借用偏離正軌的話來說)自詡的祭司 + 供祭司差遣的利未人(專職「辦事同工」),他們這一新約利未族的總人數與「十二支派」的信徒人數相差很遠:少則五萬屬靈百姓,負責三百屬靈利未族人(166家養1家)!多則兩萬百姓負責十幾利未人!親眼見過最大比例是幾十萬大軍負責兩位數的工人(大約15 000家養1家)!想想,祭司所能得的(掌控的)數量有多大!
況且新約給的不是會自己枯萎的土產,而是可以長久積存的銅板!越積越多,多少祭司能把持住不去巧立名目,把這握在手上的「神家糧」用掉,花掉,吃掉?.. 巧立名目到今天已經拿了薪俸的祭司,一上臺講道,一到神學院授課,自認職位特別辛勞,都還可另外領取鐘點費,加級費!至於各地傳道房的設備以及吃用的豐富,比起當地百姓的生活水平,就更不在話下了。
這也難怪有基督教派在電視上無遠弗屆鼓吹「若不十一奉獻,必遭神咒詛」,而其唯一受益的祭司,住家總是大宅大院,出門「傳福音」若不是搭私人飛機,就是最高檔的汽車!
由此,人們可以明白為什麼在新約裡,傳講那驚嚇信徒「要奉獻十分之一,否則必遭神咒詛」的道裡,到頭來都會快速的腐蝕傳道人的心和教會,以及信徒的向心力。
G. 還來得及煞車,開啟清新的未來
現今有些教會的特色,借用俗語所說,就是「(屬靈)窮乏得只剩下錢!」
有心人只要稍微看一下地方教會的財務報表以及總會的整體資產報告,就能感受到教會財力的雄厚。多到不知道怎樣去使用(因為靈力匱乏了),也不知要怎樣去「榮耀神」。
榮耀神?你說榮耀神?行!只要錢能解決的都不是問題!因而近幾年來最常聽見「榮耀神」的見證,必然和蓋起一間又一間幾千萬,甚至上億的會堂有關!完全忘了出生在馬槽的主,所期待的是我們以愛和好行為榮耀神(太5:16; 約13:35)!
一些教派從來不擔心錢會用光。因為只要金錢數目有點落下,總會立刻組織全國同一時間同一主題「若不奉獻十分之一,必遭神咒詛」的證道,然後再辦個聖餐,保證奉獻箱裡十一奉獻和感恩奉獻立時滾滾落下。
人很難使一個宣揚律法而得好處的教派看清恩典的本質,除非握住它因信徒力行律法,帶給教會的龐大資產。愛主之人既然看明了舊約十一奉獻的律法與新約救贖的恩典不合,也看清了教會及傳道人因錢財豐富而不再知道流淚踹穀的甘甜。為要求得教會回歸恩典的懷抱,愛主之人就當立刻停止這不合經訓的十一奉獻,以避免祭司和公會更加無心在屬靈的事上。
接著,盯住教會財務報告,只要還夠維持x個月的基本開支,就不必再把特意留在身邊,預備行各樣善事的款項拿到會堂去。每個人周圍必定有需要幫助的口渴人,就直接把這款項拿去「施捨錢財,賙濟窮人」。這樣的仁義,必存到永遠(林後9:9),如此施比受更有福的感動,必使人的靈充滿喜樂和感恩。
神愛世人,主的門徒也當愛世人。給予時,無需問口渴的人「信耶穌麼?」一如亞伯拉罕遇見三位疲倦的過路客,也沒問說:「相信耶和華真神嗎?」就直接洗他們的腳,殺牛犢做麵餅接待。
最後,願與自詡新約祭司的傳道人共勉:「請切記,牛能得糧,是因為牠在場上努力踹穀」。不做工的,如保羅所說,理當回去吃自己的飯。「靠福音養生」的恩典與他無關。
後記:本文信息,幾年前在駐牧教會已經三番兩次與弟兄姊妹分享了。今整理起來盡一份野人獻曝之責。期盼過去的八分鐘,您有個愉快的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