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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wls说:成书时间晚于《使徒行传》的《约翰福音》如何成为徒一3的前文?
要談「前文」之前,有些基本事實應該掌握,路加寫《使徒行傳》時,
《約翰福音》連八字都沒一撇,請問成書時間遠遠晚於《使徒行傳》的
《約翰福音》要如何成為徒一4的「前文」?
(A)两本书信写成的时间
约翰福音成书时间大约是AD83.5-89.4
使徒行传成书时间大约是AD66.7-68.1
根据圣经学者研究的成果,Rawls是说对了,使徒约翰写的约翰福音书,是比路加写的使徒行传,晚了15年到23年!
(B)是什么理由,Rawls因此向读者推论说,后来的约翰福音书的记载,不可能成为使徒行传的前文?
Rawls说的:
(i)约翰福音比使徒行传晚。
(ii)两位作者写书的目地不同。
(iii)徒一4「等候父的應許」重述路二四49
(iv)「父的應許」是指舊約聖靈澆灌的預言
(v)徒十一16再次以「主的話」印證哥尼流等人說方言是「受聖靈的洗」
(vi) 誰在聖靈詮釋上「斷章取義」?
(vii)約翰說的「互在」與「互住」不是「位格實體的內住」
(1)Rawls是以属世的创作为辩论的根基
不同的作者,不同的时间写作,在後的怎么可以是在前的前文呢?
如果这是在说属世作者的写作的话,无可厚非,Desert Rose犯糊涂了,Rawls是理智和清醒的。
但我们在研究的不是不同作者的不同创作,而是在研究主耶稣基督遗留下来的一切吩咐和作为,是基督的灵在使徒们里头提醒他们主耶稣的一切吩咐,使徒们才有这能力写下主耶稣的一切话语的原本意义。
所以,我可以在这里指证,胡乱的把主耶稣基督的吩咐和作为,当着是属世作家的创作,Rawls是在捣乱HBL分享与辩论神的真理。请网主记下Rawls的第一个大过。
(1a)如果Rawls的理由可以被读者接受的话,
(i)那么Rawls也因此指责真理的教会,怎么比糊涂的Desert Rose更加的糊涂呢?
真理的教会怎可以也利用约翰福音书,来证明使徒行传写的,圣灵只能在五旬节圣灵的浸降临呢?
Rawls指桑骂槐的在破坏真教会的名声,请网主记下Rawls的第二个大过。
(ii)许穆德提出来的,在Rawls的眼中,想来都是废话连篇:
三.約十30:「我與父為一」(原文無「原」字)。
四.約七37-39:節期的末日,就是最大之日耶穌站着高聲說:「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裏來喝,信我的人就如經上所說:『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 來。』」耶穌這話是指着信他的人要(未來肯定)受聖靈說的。那時還沒賜下聖靈來,因為耶穌尙未得榮耀﹝指耶穌尚未釘死十字架成全救贖之功(約十二 23-24,十三31-33,十七1-5)﹞。
五.耶穌說:「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裏頭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約四14)。
小弟就不替许穆德喊冤了,许兄要记下Rawls的过错,请他自己向网主投诉吧!
(2)因此,Rawls非常可能在暗喻,约翰和路加的记载,不是主耶稣的话语,是作者私人的创作。
我想,没有人可以比得上Rawls的大智慧大虚伪!他可以轻描淡写的,两三句话,就把主耶稣基督的说话,和神的默示,当着是约翰和路加的创作,取代了耶稣和神的地位。
所以,再请网主,记下Rawls的第三个大过。
(3)Rawls没有胆量承认,教会没有参考前文,只参考后文,是犯了断章取义的毛病。
但他却可以用歪理辩论,目的是想制造混乱的笔战。Rawls的居心不良,是可以轻易的看见的。请网主,再记下Rawls的第四个大过。
Rawls藐视HBL所犯下的(四个,加一个)大过,亲爱的网主,请记下了。你要对Rawls如何处置,我不再过问了!
脫離經文的脈絡就是「斷章取義」
「前文」不是一般聖經研究的用語,比較適當的用語是「上下文」,
英文就是context,簡單講就是經文的脈絡,脫離了經文的脈絡就是
「斷章取義」,就是out of context。
隨意亂「串」不是「以經解經」
最基本的上下文就是緊接該經文的上下節、上下段、上下章,這就是
文學的上下文(Literary Context)。任何作者寫作時一定有其一貫的思考
邏輯,還未掌握單一經卷作者的思考脈絡前,就用《經文彙編》或《
串珠聖經》去隨意亂「串」,美其名是「以經解經」,實則是不尊重作
者原意、捨「本」逐「末」的斷章取義。
不能脫離保羅整體思想,任意緊抓一節經文
正如《羅馬書》的主題是「因信稱義」,羅二6雖提到神「必照各人
的行為報應各人」,但此節經文並不是在主張「因行為」稱義。羅馬
書從一18-三20是在論「罪惡」,分別是外邦人的罪(一18-32)、猶太
人的罪(二1-三8)、全人類的罪(三9-20),最後的結論則是羅三20所
說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脫離了保羅整體的思想
,緊抓一節經文就誤以為保羅是主張「因義行稱義」,正是典型斷章
取義。
神的默示並不「消滅」作者的個性、語言習慣、寫作風格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但神的默示並不「消滅」作者的個性、語言
習慣、寫作風格。路加寫作《使徒行傳》時並未參考《約翰福音》,
後出的《約翰福音》也有其獨特寫作目的,並不是要為《使徒行傳》
路加所強調的「聖靈添加事奉能力」的「聖靈觀」作補充性論述。
路加「聖靈論」的歷史性上下文是舊約「先知靈感」傳統
路加「聖靈論」真正的歷史性上下文(Historical Context)是舊約聖經
的「先知靈感」傳統,捨路加寫作時心中真正的「背景經文」不去
研究,強以保羅或約翰的聖靈論來解釋路加,是適當的嗎?
抓到相同的字就不管作者使用脈絡「硬套」是粗糙解經
我們不是不能「以經解經」,我也堅信聖經是前後呼應,不同經卷
是相互輔助的。但這不是說,可以在其他經卷抓了一個相同的字,
就不管兩位作者使用脈絡相同與否,就直接「硬套」。
應重視的是聖經啟示的「和諧性」、「一貫性」
所謂參考其他經卷,更重要的是重視聖經啟示的「和諧性」、「一貫
性」,不能解經解出和聖經一貫性思想相牴觸的結論。例如神創造
萬有、神的全知、全能、神的完全掌權、神對救恩的預定,這都是
貫穿不同經卷的一致性思想,若個人對單一經文的解讀和這些聖經
主題明顯違背,就要提高警覺,極可能是個人的解經出大錯了。
有些问题想请教人 RAWLS 兄。
1. 请问 RAWLS兄您对 预定论的了解或看法是什么? 2. 请问 一个人的得救与否是神早就预定的吗? 3. 还是救恩的预定是指神预定救人的方法(十字架上的救恩)。
人得救是否出於「預定」,聖經早有答案
有人問,人的得救與否是神早就預定的嗎?這問題,聖經其實早有
答案,所以不必問我。聖經關於救恩預定的經文極多,例如:
林前二7:我們講的,乃是從前所隱藏、神奧祕的智慧,就是神在萬
世以前預定使我們得榮耀的。
羅八30: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
弗一4: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
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
弗一5: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
基督得兒子的名分
弗一8-9:這恩典是神用諸般智慧聰明,充充足足賞給我們的,都是照
他自己所預定的美意,叫我們知道他旨意的奧秘。
帖前五9:因為神不是預定我們受刑,乃是預定我們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得救。
羅八33: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有神稱他們為義了。
羅九11:雙子還沒有生下來,善惡還沒有做出來,只因要顯明神揀選
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召人的主。
林前一27:神卻揀選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又揀選了世上軟
弱的,叫那強壯的羞愧。
約六37: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
徒十三48:凡預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
對「預定」的三種反應
讀了這些有關預定或揀選的經文,大概不外三種反應:
控告神、試圖指導神「何為公義」
第一種,是控告神的預定、揀選不公,試圖完全否定或扭曲這些經文者
。這樣的反應,其本質是一種「不信」的心態,或是以自己為尺度,認
為自己比神更知道什麼是公平的,忘了神才是公義的本體,竟妄圖判斷
神、指導神怎麼作才符合公義。
否定「預定」是拒絕承認聖經與神的權威,和否定「預定論」不同
特別要明辨的是,否定「預定」和否定「預定論」不同。「聖經裡沒有任
何預定論…羅馬書說神不偏待人:若有預定論,神是最大的偏待…若神
在創世之前就預定,這相當的可怕」,這種立場不是否定「預定論」,而
是根本否定聖經明文啟示的「預定」,是拒絕承認聖經的權威、否定神的
主權。
否定「預定」已經不是基督徒的立場
「預定論」則是基督徒對聖經「預定」啟示明文的整理、歸納、詮釋。
人對「預定」的詮釋不盡完美、力有未逮,對於這些詮釋「預定」的「
預定論」自然可以反省、檢討。但若「出發點」不是要在理解、詮釋神
的預定上精益求精,而是根本否定「預定」,那已經不是基督徒的立場。
闡明聖經所說的「預定」或為聖經辯護:歷來預定論的努力
第二種反應,是「闡明」聖經所說的「預定」或「為聖經辯護」,在尊
重聖經明文,承認神的主權、承認人完全敗壞、承認救恩是白白得來,
不是人能賺取的前提下,說明聖經所說的「預定、揀選」和「人對救恩
邀請積極的回應」如何調和,或試圖處理「神的恩典」與「人的自由」
表面上看似不能相容的張力。
謝順道長老從《羅馬書》研究的基礎,肯認「預定」的明文啟示
歷來各種「預定論」,就是在作這樣的努力。如果提問者有這樣的使命感
,也可以加入此一行列,相信有聖靈的TJC同靈,或許可以提出比既有
各家預定論理論更好的答案。謝順道長老正是TJC內少數勇於面對「預
定」難題的前輩,他對聖經中「預定」的說明,是本於他對《羅馬書》
的深入研究,所以能精準掌握聖經的原意,也肯定「預定」是神救恩中
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真理研究委員會暫未決議,不是否定「預定」,而是謙卑承認人智有限
謝長老詮釋「預定」,即使未在TJC內達到百分百的共識,但未達共識的
原因,不是長老的解釋與聖經有何不符,而是「預定」本質上就超越人的
理解,自難讓所有人在理智上感到完全滿意。TJC未以真理研究委員會決
議形式決定採納某一特定的預定論理論,絕非否定「預定」的啟示,而是
在肯定「預定」前提下,謙卑承認人智有限,暫不輕率以某種「解釋」框
定了對神「預定」奧秘的理解。
發自內心的感恩、敬拜、讚美
第三種反應,是身為一個救恩的直接受惠者,面對神從萬古之先的預定
或揀選,發自內心的感恩。此時,任何問題都是多餘,問誰為何不揀選
別人卻揀選我更是冒犯,剩下的只有敬拜、讚美與感謝。
陳勝全長老對以弗所書「預定觀」的詮釋
陳勝全長老在《教會在以弗所說中的圖像比方》一書,對以弗所書的「
預定觀」也有精要的詮釋,長老說:「神的救贖並非偶然性的」,「照祂自
己所預定的」(弗一9)「就是在神自己的意念中所定的」,「這個豐盛的恩
典,必和永恆界中的先存性有關。原來神的美意和豐盛的恩典,都是創
世以前已經因我們預定了..祂的美意也就是豐盛的恩典,都在先存中預先
賞賜給我們了,而非今日我們才得領受」,強調的正是預先賞賜的恩典。
預定「奧秘」非人能完全參透
對我來說,我只想做第三種人,因為,保羅開宗明義就說預定是「神奧
祕的智慧」(林前二7),既是奧秘,人就不可能完全參透。甚至「預定」
、「預知」,都是活在時間限制下的人對神的計畫一種勉為其難的描述。
神活在永恆的現在,神無所不知,我們以為的「預知」,不過是神當下的
一目瞭然。
神永恆的「定旨」必然美善,也超越人膚淺智慧所能理解
從人的觀點看,才有所謂「預」定,對神來說,預定就是神永恆中的「
定旨」,正如弗一11所說:「這原是那位隨己意行、做萬事的,照著他旨
意所預定的」。創造您我、創造宇宙萬有的主,本可「隨己意行」,其「
旨意」雖不是被造物能完全了解,但必然美善、必然超越人膚淺的智慧
,作為人,是沒有資格論斷神永恆中的「旨意」、神的「預定」的。
基督教本質是「他力」信仰,掌握這點就能接受「預定」
其實,基督教說的「救恩」或「拯救」,一開始就點出了基督教的信仰本
質是「他力」而非「自力」。以「誠實」的態度去研讀聖經所說的「預定
」,就不得不承認,這不只是預備一種「救法」,然後讓人像在「宗教超
級市場」裡購物,或像女生選老公一樣,選出自己認為最貼心、最有責
任感的丈夫交託未來。
是神選擇我們,不是我們選擇神!
聖經既說「揀選」,就不是我們選擇神,而是神選擇我們。表面上看是人
決定回應福音的邀請、是人自由的選擇,但真正的奧秘是,若不是神在
永恆裡的預定、揀選,沒有人能作出這樣的回應。這讓我們更了解,自
己其實是完全不配得,一切都是恩典,就連我們的信心都是神所賜。我
們並沒有比非基督徒更聰明、更有道德,但我們的心卻被神軟化、被神
的靈感動,以致我們能敞開心接受基督。
回到「本乎恩」的信仰原點去思考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
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二8-9)。若有人對聖經所說的預定
還有遲疑,先回到這「本乎恩」的信仰核心原則好好思想吧!
我可以接受诚实的指正,但完全否定像Rawls这种诡诈式的巧辩,请HBL的读者,仔细看在Rawls的假面具之下,他的真面目到底是什么样的,你们自己可以定夺。
适当的用语『上下文』
不喜欢『前后』,说『上下』是适当用词。也可以,没有问题,Rawls知道我在指出out of context interpretation的毛病!
Rawls继续把圣经当着是文学作品
虽然如此,Rawls还是想鱼目混珠,把圣经当着属世的文学作品,指责Desert Rose脱离了作者的经文脉络,犯了断章取义的毛病。意思是指,Desert Rose同样是一个犯断章取义之人,怎可以说教会没有因为只查考后文(下文),不查考前文(上文),犯了断章取义的毛病呢?
是的,贼怎可以喊捉贼呢?
Rawls以为使徒1:4和约翰十四章,不是主耶稣基督讲过的话语吗?
我真不知道Rawls是否是信神信耶稣的基督徒?
(A)使徒行传1:4节,是主耶稣基督,复活後升天前,说的一句话。
(B)约翰福音十四章,是主耶稣基督,在受难之前,说的一段预言。
#(A)不就是主耶稣基督说的『下文,后文』吗?
#(B)不就是主耶稣基督说的『上文,前文』吗?
这两段记载,都是记载主耶稣基督的话语,並非路加和约翰私人的思想,评语和创作。
却在Rawls伪装之下,竟然变成了路加和约翰的私人思想,评语和创作;后者不能在前,前者不能在后?
我提醒过读者,你们可以不相信“约翰14章”是主耶稣曾经向使徒们说过的“父的应许”。但没有理由反对,没有参考上下文,所研究出来的结论是犯了断章取义的毛病,这结论一定是一个错误与不完整的理解。
Rawls是以什么理由,『竟然以约翰福音和使徒行传成书时间的早与晚,来决定主耶稣基督说话的前与後』呢?
但Rawls想混扰主耶稣基督话语的前后次序和原意,使神的话语暗昧不明,其心之恶与邪,是笔墨难以形容,是天理之难容!
HAPPY在他回应里提到,Rawls和那位,都是法律专业人士,应该是非常讲究事实与逻辑推理,但我想Rawls是我看到的律师中最没有理智逻辑者!
或许正如世人所说,律师是没有道德观念的专业人士。所以或许Rawls并非没有理智和逻辑,只会为了护卫,可以搞反,扭曲与曲解,以达到胜利的目的而已。哀哉!法律人基督徒的尊严,让Rawls给丢尽了!
Rawls还是以属世的文学作品的规则理解圣经
(1)属世的创作,上下文,只能是上下节,上下段,上下章而已。
(2)以每个作者一贯思考逻辑,思考脉络,栓定主耶稣基督前前后后所说的话语?
(3)尊重作者的原意,更胜于尊重主耶稣基督前前后后吩咐的原意?
(4)不能脱离保罗的整体思想,但Rawls却觉得可以脱离主耶稣基督的整体思想?
(5)我在谈主耶稣基督所说的话,Rawls在谈作者的个性,语言习惯,写作风格,思想的脉络?
所以读者们,你可以看到Rawls极尽搞反原意,扭曲事实,曲解真相之能吧!
如果使徒1:4节,和约翰福音14章,都是作者路加和约翰自己说的话,自己的创作,那么Rawls的反驳和理由,是“真之又真”。但事实证明,这些经节所记载的,不是路加和约翰的言语,而是主耶稣基督所说的话。
所以Rawls的指责,完全是毫无理由的指责,不是吗?
Rawls一根指头指向 D. Rose,三根指头指向自己
Rawls指责Desert Rose以约翰福音14章做为使徒行传1:4节的前文(上文)是随意乱串不是以经解经。因为不是紧接经文的上下节,上下段,上下章,而任用为上下文。Rawls认为,是舍本逐末的断章取义。
哀哉,Rawls指责Desert Rose的同时,更加严厉的在指责,许穆德,HAPPY,和我们真耶稣教会的先人,(如Rawls所指)竟随意乱串,抓到相同的字就不管作者使用脉络相同与否,就直接『硬套』,是粗糙解经;以不是上下文的经节,定下了『圣灵的浸』错误的理解,行成了错误的教义!
换句话说,Rawls也认为“不理会文章段落的脉络,从圣经里捉到你想要的字”组成一篇讲章或理论,就好像是小学生在做“词句重组”的作业一样,不是成熟的基督徒该犯的毛病!
HAPPY还在他的博文里,称赞Rawls是法律专业人士,什么“约”都精通,更是精通“旧约和新约”。法律是无情的,更加无情的是没有道德观念的律师!HAPPY兄,下次请看清楚了才靠边咯!但如果你选择靠主耶稣基督,一定永不会错!
Rawls的搞反原意,扭曲事实,曲解真相,师出有门
Rawls非常在意圣经启示的『和谐性』,『一贯性』。可惜他只会说,做起来却是以偏概全--》用片面的观点看待整体问题。
他/她,根本是忽视主耶稣基督话语的和谐性与一贯性,只以属世的观点看待神吩咐的整体脉络!
Rawls搞反原意,扭曲事实,和,曲解真相的技巧,是那么的熟悉。我猜Rawls的师傅就是那位精通这技巧的人。
名师之下出高徒,是你我不可否认的至理名言!
小心偏离了主耶稣基督的主题
Rawls为了遵守人的意思,作者的个性,语言习惯和写作风格,却宁愿出卖与偏离了主耶稣基督的吩咐,主题与意思。
Rawls鱼目混珠的想要迷惑信徒遗弃主耶稣基督话语的恶意,已经犯了无可原谅的罪:
(1)基督的灵,在作者路加和约翰里头,提醒他们主耶稣基督所说的一切吩咐。根据(约翰14:26),除了人的记忆力之外,圣灵的工作更是非常重要的一环,致使路加和约翰可以把基督的话语写成了书,留给后人阅读。Rawls却搞反,扭曲,和曲解“圣灵的功能与作为”,把它说成只是作者自己的写作。
Rawls是不是藐视圣灵和干犯圣灵了呢?
干犯人子的罪,还可以得赦,干犯圣灵的罪,无可赦免,不是吗?(马太12:31-32;马可3:28-30)
Rawls是不是也和那位传道人,把在信徒里头的圣灵,当着是魔鬼来赶,犯了干犯圣灵的罪呢?
法律专业的Rawls,你自己小心仔细的去为自己分辨吧!
你intentionally刻意犯下干犯圣灵的罪,神可以把你的罪当着是无罪吗?
我个人的意见,觉得神不会赦免Rawls的罪,但裁决权在神!
一切“审和判”的事,只留在末日才进行(约翰12:48)。唯独干犯圣灵的事,在今世,已经下了“判定”!
期望读到此文的HBL同灵,对『会不会犯了干犯圣灵的事』,千万要小心再小心。
(2)HAPPY说Rawls是自己自愿为联总和教会护卫真理者。但教会却暗里允许Rawls颠倒是非,搞反,扭曲与曲解真理的原本意义,没有出来严厉的阻止Rawls破坏教会名誉的作为。
教会呀,教会呀,你这样地做,不就是一个同犯吗?如果Rawls和那位传道干犯了圣灵,那教会不也是自己默认,教会也干犯了圣灵吗?
为了Rawls和教会掌权人的灵命,我期望我的分析与理解都是错的。
如果Rawls继续犯同样的毛病,我会要求网主删除Rawls的博文,以免搞乱了谈论“理解圣灵的浸”的讨论。
使徒保罗的神学概念:“你们是神的殿”
要看全篇文章请击点:http://desert-rose-1.blogspot.com/2013/09/blog-post_25.html
哥林多教会的信徒以“(人听不懂的)说方言”扰乱聚会
(哥前14:26-33)
使徒保罗在这八句话里面,说出了哥林多教会当时所面对的问题:
大概在聚会的时候,或许有时有人在讲道,或许有时有人在朗读旧约圣经。但有一些信徒不理会正在进行中的讲道或朗读,就突然说起方言来,是人听不懂的方言,造成一片混乱,破坏了场面的安静,扰乱了聚会的次序。
全文:使徒保罗的解释:说(人听不懂的说方言)不是在讲道 SimSun Font size 14 points, 总共5页
有时间看全篇文章请击点:http://desert-rose-1.blogspot.com/2013/10/blog-post.html
你如果重新阅读,应该可以发觉到,使徒保罗在说『说方言,乃是为不信的人作证据』这句话时,並没有详尽的说明『说方言』到底是指什么样式的说方言。但这句话却含有两个可能出现的情况:
(a)是听别人在说方言。
(b)是自己口说方言。
那到底使徒保罗的意思是指(a)或(b)呢?
换句话说,是(a)比较符合使徒保罗这三句话的意思,还是(b)比较符合呢?
题目:使徒保罗的神学概念“说方言,乃是为不信的人作证据”
全文请击点:http://desert-rose-1.blogspot.com/2013/10/blog-post_10.html
从园丁所讲述的,应该可以让你我轻易看到,一个“属灵的团体”演变成一个“属俗或属世团体”的过程!
不知这段历史记载,是否也会使你联想起主耶稣基督所说的“芥菜种的比喻里提到的飞来的鸟”?我却想起两年前写的一篇感想(芥菜种比喻的一个感想: 飞来的鸟)!
从神所撒的种子发芽生长成树的芥菜,我想必定记得与遵守主耶稣基督的吩咐!
不是从神所撒的种子而来的,就像是比喻里形容从别处飞来的鸟,他们会听从或遵守主耶稣基督的吩咐吗?我想,他们是不会的!
从这角度去看,你应该不会很惊奇在教会历史中也会发生,一个在属世团体视以为常污秽肮脏的政治事件!今天同样的事情一直重覆的在教会里演习着!
想想:
不是从神而来的,他们不仅不会遵守主耶稣基督的吩咐,反之,他们更会千方百计的“搞反扭曲曲解”主耶稣基督的吩咐,不是吗?
他们会如何“搞反扭曲曲解”主耶稣基督的吩咐呢?
我想,最简单直接的方法就是『断章取义』,以自己的意思取代了耶稣的意思!你说,这是不是为什么今天我们看到教会“断章取义的理解”遍处都是的原因呢?从上到下,从里到外,断章取义之风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所向披靡!不认同与反对的人都被压扁或排挤掉,不是吗?
但愿从神来的平安与你们同在!
读了林锡仁所写教会改革100条的“11. 神迹奇事”,深有同感!
每一次听到讲台上强调“你看,我们教会是唯一得救的教会,因为我们教会有圣灵和神迹奇事的明证”,不由你不信。简单的事实,简单的逻辑,加起来成为一句无瑕可击的宣言,不是吗?
所以信耶稣信神的这二十几年中,到最近这几年发现教会一些教义和道理偏于断章取义的理解之后,最使我觉得难以解释清楚的就是“真神,和出于神的神迹奇事,与真理,它们之间的真正关系”。有神迹和看得见听得到的说方言为明证,你如何向弟兄姐妹们解释为什么教会的教义会出现偏差呢?
感谢神让锡仁兄以实际例子说出了“神蹟奇事不可能要証實以上其中任何一種(不同教派不同的)教義或典禮,而是证实不同教派共同所传的救主耶稣”。
这引起了我的好奇心,很想知道圣经的实际例子会告诉我们什么样的信息?
全文請擊點:http://desert-rose-1.blogspot.com/2013/12/blog-post.html
神迹奇事的发生是为了证明神的道吗?
p/s: Admin, I could not find the original post. That is the reason I post it here in my forum.
Rawls说:成书时间晚于《使徒行传》的《约翰福音》如何成为徒一3的前文?
要談「前文」之前,有些基本事實應該掌握,路加寫《使徒行傳》時,
《約翰福音》連八字都沒一撇,請問成書時間遠遠晚於《使徒行傳》的
《約翰福音》要如何成為徒一4的「前文」?
(A)两本书信写成的时间
约翰福音成书时间大约是AD83.5-89.4
使徒行传成书时间大约是AD66.7-68.1
根据圣经学者研究的成果,Rawls是说对了,使徒约翰写的约翰福音书,是比路加写的使徒行传,晚了15年到23年!
(B)是什么理由,Rawls因此向读者推论说,后来的约翰福音书的记载,不可能成为使徒行传的前文?
Rawls说的:
(i)约翰福音比使徒行传晚。
(ii)两位作者写书的目地不同。
(iii)徒一4「等候父的應許」重述路二四49
(iv)「父的應許」是指舊約聖靈澆灌的預言
(v)徒十一16再次以「主的話」印證哥尼流等人說方言是「受聖靈的洗」
(vi) 誰在聖靈詮釋上「斷章取義」?
(vii)約翰說的「互在」與「互住」不是「位格實體的內住」
(1)Rawls是以属世的创作为辩论的根基
不同的作者,不同的时间写作,在後的怎么可以是在前的前文呢?
如果这是在说属世作者的写作的话,无可厚非,Desert Rose犯糊涂了,Rawls是理智和清醒的。
但我们在研究的不是不同作者的不同创作,而是在研究主耶稣基督遗留下来的一切吩咐和作为,是基督的灵在使徒们里头提醒他们主耶稣的一切吩咐,使徒们才有这能力写下主耶稣的一切话语的原本意义。
所以,我可以在这里指证,胡乱的把主耶稣基督的吩咐和作为,当着是属世作家的创作,Rawls是在捣乱HBL分享与辩论神的真理。请网主记下Rawls的第一个大过。
(1a)如果Rawls的理由可以被读者接受的话,
(i)那么Rawls也因此指责真理的教会,怎么比糊涂的Desert Rose更加的糊涂呢?
真理的教会怎可以也利用约翰福音书,来证明使徒行传写的,圣灵只能在五旬节圣灵的浸降临呢?
Rawls指桑骂槐的在破坏真教会的名声,请网主记下Rawls的第二个大过。
(ii)许穆德提出来的,在Rawls的眼中,想来都是废话连篇:
三.約十30:「我與父為一」(原文無「原」字)。
四.約七37-39:節期的末日,就是最大之日耶穌站着高聲說:「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裏來喝,信我的人就如經上所說:『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 來。』」耶穌這話是指着信他的人要(未來肯定)受聖靈說的。那時還沒賜下聖靈來,因為耶穌尙未得榮耀﹝指耶穌尚未釘死十字架成全救贖之功(約十二 23-24,十三31-33,十七1-5)﹞。
五.耶穌說:「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裏頭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約四14)。
小弟就不替许穆德喊冤了,许兄要记下Rawls的过错,请他自己向网主投诉吧!
(2)因此,Rawls非常可能在暗喻,约翰和路加的记载,不是主耶稣的话语,是作者私人的创作。
我想,没有人可以比得上Rawls的大智慧大虚伪!他可以轻描淡写的,两三句话,就把主耶稣基督的说话,和神的默示,当着是约翰和路加的创作,取代了耶稣和神的地位。
所以,再请网主,记下Rawls的第三个大过。
(3)Rawls没有胆量承认,教会没有参考前文,只参考后文,是犯了断章取义的毛病。
但他却可以用歪理辩论,目的是想制造混乱的笔战。Rawls的居心不良,是可以轻易的看见的。请网主,再记下Rawls的第四个大过。
Rawls藐视HBL所犯下的(四个,加一个)大过,亲爱的网主,请记下了。你要对Rawls如何处置,我不再过问了!
脫離經文的脈絡就是「斷章取義」
「前文」不是一般聖經研究的用語,比較適當的用語是「上下文」,
英文就是context,簡單講就是經文的脈絡,脫離了經文的脈絡就是
「斷章取義」,就是out of context。
隨意亂「串」不是「以經解經」
最基本的上下文就是緊接該經文的上下節、上下段、上下章,這就是
文學的上下文(Literary Context)。任何作者寫作時一定有其一貫的思考
邏輯,還未掌握單一經卷作者的思考脈絡前,就用《經文彙編》或《
串珠聖經》去隨意亂「串」,美其名是「以經解經」,實則是不尊重作
者原意、捨「本」逐「末」的斷章取義。
不能脫離保羅整體思想,任意緊抓一節經文
正如《羅馬書》的主題是「因信稱義」,羅二6雖提到神「必照各人
的行為報應各人」,但此節經文並不是在主張「因行為」稱義。羅馬
書從一18-三20是在論「罪惡」,分別是外邦人的罪(一18-32)、猶太
人的罪(二1-三8)、全人類的罪(三9-20),最後的結論則是羅三20所
說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脫離了保羅整體的思想
,緊抓一節經文就誤以為保羅是主張「因義行稱義」,正是典型斷章
取義。
神的默示並不「消滅」作者的個性、語言習慣、寫作風格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但神的默示並不「消滅」作者的個性、語言
習慣、寫作風格。路加寫作《使徒行傳》時並未參考《約翰福音》,
後出的《約翰福音》也有其獨特寫作目的,並不是要為《使徒行傳》
路加所強調的「聖靈添加事奉能力」的「聖靈觀」作補充性論述。
路加「聖靈論」的歷史性上下文是舊約「先知靈感」傳統
路加「聖靈論」真正的歷史性上下文(Historical Context)是舊約聖經
的「先知靈感」傳統,捨路加寫作時心中真正的「背景經文」不去
研究,強以保羅或約翰的聖靈論來解釋路加,是適當的嗎?
抓到相同的字就不管作者使用脈絡「硬套」是粗糙解經
我們不是不能「以經解經」,我也堅信聖經是前後呼應,不同經卷
是相互輔助的。但這不是說,可以在其他經卷抓了一個相同的字,
就不管兩位作者使用脈絡相同與否,就直接「硬套」。
應重視的是聖經啟示的「和諧性」、「一貫性」
所謂參考其他經卷,更重要的是重視聖經啟示的「和諧性」、「一貫
性」,不能解經解出和聖經一貫性思想相牴觸的結論。例如神創造
萬有、神的全知、全能、神的完全掌權、神對救恩的預定,這都是
貫穿不同經卷的一致性思想,若個人對單一經文的解讀和這些聖經
主題明顯違背,就要提高警覺,極可能是個人的解經出大錯了。
有些问题想请教人 RAWLS 兄。
1. 请问 RAWLS兄您对 预定论的了解或看法是什么?
2. 请问 一个人的得救与否是神早就预定的吗?
3. 还是救恩的预定是指神预定救人的方法(十字架上的救恩)。
人得救是否出於「預定」,聖經早有答案
有人問,人的得救與否是神早就預定的嗎?這問題,聖經其實早有
答案,所以不必問我。聖經關於救恩預定的經文極多,例如:
林前二7:我們講的,乃是從前所隱藏、神奧祕的智慧,就是神在萬
世以前預定使我們得榮耀的。
羅八30: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
弗一4: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
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
弗一5: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
基督得兒子的名分
弗一8-9:這恩典是神用諸般智慧聰明,充充足足賞給我們的,都是照
他自己所預定的美意,叫我們知道他旨意的奧秘。
帖前五9:因為神不是預定我們受刑,乃是預定我們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得救。
羅八33: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有神稱他們為義了。
羅九11:雙子還沒有生下來,善惡還沒有做出來,只因要顯明神揀選
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召人的主。
林前一27:神卻揀選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又揀選了世上軟
弱的,叫那強壯的羞愧。
約六37: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
徒十三48:凡預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
對「預定」的三種反應
讀了這些有關預定或揀選的經文,大概不外三種反應:
控告神、試圖指導神「何為公義」
第一種,是控告神的預定、揀選不公,試圖完全否定或扭曲這些經文者
。這樣的反應,其本質是一種「不信」的心態,或是以自己為尺度,認
為自己比神更知道什麼是公平的,忘了神才是公義的本體,竟妄圖判斷
神、指導神怎麼作才符合公義。
否定「預定」是拒絕承認聖經與神的權威,和否定「預定論」不同
特別要明辨的是,否定「預定」和否定「預定論」不同。「聖經裡沒有任
何預定論…羅馬書說神不偏待人:若有預定論,神是最大的偏待…若神
在創世之前就預定,這相當的可怕」,這種立場不是否定「預定論」,而
是根本否定聖經明文啟示的「預定」,是拒絕承認聖經的權威、否定神的
主權。
否定「預定」已經不是基督徒的立場
「預定論」則是基督徒對聖經「預定」啟示明文的整理、歸納、詮釋。
人對「預定」的詮釋不盡完美、力有未逮,對於這些詮釋「預定」的「
預定論」自然可以反省、檢討。但若「出發點」不是要在理解、詮釋神
的預定上精益求精,而是根本否定「預定」,那已經不是基督徒的立場。
闡明聖經所說的「預定」或為聖經辯護:歷來預定論的努力
第二種反應,是「闡明」聖經所說的「預定」或「為聖經辯護」,在尊
重聖經明文,承認神的主權、承認人完全敗壞、承認救恩是白白得來,
不是人能賺取的前提下,說明聖經所說的「預定、揀選」和「人對救恩
邀請積極的回應」如何調和,或試圖處理「神的恩典」與「人的自由」
表面上看似不能相容的張力。
謝順道長老從《羅馬書》研究的基礎,肯認「預定」的明文啟示
歷來各種「預定論」,就是在作這樣的努力。如果提問者有這樣的使命感
,也可以加入此一行列,相信有聖靈的TJC同靈,或許可以提出比既有
各家預定論理論更好的答案。謝順道長老正是TJC內少數勇於面對「預
定」難題的前輩,他對聖經中「預定」的說明,是本於他對《羅馬書》
的深入研究,所以能精準掌握聖經的原意,也肯定「預定」是神救恩中
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真理研究委員會暫未決議,不是否定「預定」,而是謙卑承認人智有限
謝長老詮釋「預定」,即使未在TJC內達到百分百的共識,但未達共識的
原因,不是長老的解釋與聖經有何不符,而是「預定」本質上就超越人的
理解,自難讓所有人在理智上感到完全滿意。TJC未以真理研究委員會決
議形式決定採納某一特定的預定論理論,絕非否定「預定」的啟示,而是
在肯定「預定」前提下,謙卑承認人智有限,暫不輕率以某種「解釋」框
定了對神「預定」奧秘的理解。
發自內心的感恩、敬拜、讚美
第三種反應,是身為一個救恩的直接受惠者,面對神從萬古之先的預定
或揀選,發自內心的感恩。此時,任何問題都是多餘,問誰為何不揀選
別人卻揀選我更是冒犯,剩下的只有敬拜、讚美與感謝。
陳勝全長老對以弗所書「預定觀」的詮釋
陳勝全長老在《教會在以弗所說中的圖像比方》一書,對以弗所書的「
預定觀」也有精要的詮釋,長老說:「神的救贖並非偶然性的」,「照祂自
己所預定的」(弗一9)「就是在神自己的意念中所定的」,「這個豐盛的恩
典,必和永恆界中的先存性有關。原來神的美意和豐盛的恩典,都是創
世以前已經因我們預定了..祂的美意也就是豐盛的恩典,都在先存中預先
賞賜給我們了,而非今日我們才得領受」,強調的正是預先賞賜的恩典。
預定「奧秘」非人能完全參透
對我來說,我只想做第三種人,因為,保羅開宗明義就說預定是「神奧
祕的智慧」(林前二7),既是奧秘,人就不可能完全參透。甚至「預定」
、「預知」,都是活在時間限制下的人對神的計畫一種勉為其難的描述。
神活在永恆的現在,神無所不知,我們以為的「預知」,不過是神當下的
一目瞭然。
神永恆的「定旨」必然美善,也超越人膚淺智慧所能理解
從人的觀點看,才有所謂「預」定,對神來說,預定就是神永恆中的「
定旨」,正如弗一11所說:「這原是那位隨己意行、做萬事的,照著他旨
意所預定的」。創造您我、創造宇宙萬有的主,本可「隨己意行」,其「
旨意」雖不是被造物能完全了解,但必然美善、必然超越人膚淺的智慧
,作為人,是沒有資格論斷神永恆中的「旨意」、神的「預定」的。
基督教本質是「他力」信仰,掌握這點就能接受「預定」
其實,基督教說的「救恩」或「拯救」,一開始就點出了基督教的信仰本
質是「他力」而非「自力」。以「誠實」的態度去研讀聖經所說的「預定
」,就不得不承認,這不只是預備一種「救法」,然後讓人像在「宗教超
級市場」裡購物,或像女生選老公一樣,選出自己認為最貼心、最有責
任感的丈夫交託未來。
是神選擇我們,不是我們選擇神!
聖經既說「揀選」,就不是我們選擇神,而是神選擇我們。表面上看是人
決定回應福音的邀請、是人自由的選擇,但真正的奧秘是,若不是神在
永恆裡的預定、揀選,沒有人能作出這樣的回應。這讓我們更了解,自
己其實是完全不配得,一切都是恩典,就連我們的信心都是神所賜。我
們並沒有比非基督徒更聰明、更有道德,但我們的心卻被神軟化、被神
的靈感動,以致我們能敞開心接受基督。
回到「本乎恩」的信仰原點去思考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
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二8-9)。若有人對聖經所說的預定
還有遲疑,先回到這「本乎恩」的信仰核心原則好好思想吧!
我可以接受诚实的指正,但完全否定像Rawls这种诡诈式的巧辩,请HBL的读者,仔细看在Rawls的假面具之下,他的真面目到底是什么样的,你们自己可以定夺。
适当的用语『上下文』
不喜欢『前后』,说『上下』是适当用词。也可以,没有问题,Rawls知道我在指出out of context interpretation的毛病!
Rawls继续把圣经当着是文学作品
虽然如此,Rawls还是想鱼目混珠,把圣经当着属世的文学作品,指责Desert Rose脱离了作者的经文脉络,犯了断章取义的毛病。意思是指,Desert Rose同样是一个犯断章取义之人,怎可以说教会没有因为只查考后文(下文),不查考前文(上文),犯了断章取义的毛病呢?
是的,贼怎可以喊捉贼呢?
Rawls以为使徒1:4和约翰十四章,不是主耶稣基督讲过的话语吗?
我真不知道Rawls是否是信神信耶稣的基督徒?
(A)使徒行传1:4节,是主耶稣基督,复活後升天前,说的一句话。
(B)约翰福音十四章,是主耶稣基督,在受难之前,说的一段预言。
#(A)不就是主耶稣基督说的『下文,后文』吗?
#(B)不就是主耶稣基督说的『上文,前文』吗?
这两段记载,都是记载主耶稣基督的话语,並非路加和约翰私人的思想,评语和创作。
却在Rawls伪装之下,竟然变成了路加和约翰的私人思想,评语和创作;后者不能在前,前者不能在后?
我提醒过读者,你们可以不相信“约翰14章”是主耶稣曾经向使徒们说过的“父的应许”。但没有理由反对,没有参考上下文,所研究出来的结论是犯了断章取义的毛病,这结论一定是一个错误与不完整的理解。
Rawls是以什么理由,『竟然以约翰福音和使徒行传成书时间的早与晚,来决定主耶稣基督说话的前与後』呢?
但Rawls想混扰主耶稣基督话语的前后次序和原意,使神的话语暗昧不明,其心之恶与邪,是笔墨难以形容,是天理之难容!
HAPPY在他回应里提到,Rawls和那位,都是法律专业人士,应该是非常讲究事实与逻辑推理,但我想Rawls是我看到的律师中最没有理智逻辑者!
或许正如世人所说,律师是没有道德观念的专业人士。所以或许Rawls并非没有理智和逻辑,只会为了护卫,可以搞反,扭曲与曲解,以达到胜利的目的而已。哀哉!法律人基督徒的尊严,让Rawls给丢尽了!
Rawls还是以属世的文学作品的规则理解圣经
(1)属世的创作,上下文,只能是上下节,上下段,上下章而已。
(2)以每个作者一贯思考逻辑,思考脉络,栓定主耶稣基督前前后后所说的话语?
(3)尊重作者的原意,更胜于尊重主耶稣基督前前后后吩咐的原意?
(4)不能脱离保罗的整体思想,但Rawls却觉得可以脱离主耶稣基督的整体思想?
(5)我在谈主耶稣基督所说的话,Rawls在谈作者的个性,语言习惯,写作风格,思想的脉络?
所以读者们,你可以看到Rawls极尽搞反原意,扭曲事实,曲解真相之能吧!
如果使徒1:4节,和约翰福音14章,都是作者路加和约翰自己说的话,自己的创作,那么Rawls的反驳和理由,是“真之又真”。但事实证明,这些经节所记载的,不是路加和约翰的言语,而是主耶稣基督所说的话。
所以Rawls的指责,完全是毫无理由的指责,不是吗?
Rawls一根指头指向 D. Rose,三根指头指向自己
Rawls指责Desert Rose以约翰福音14章做为使徒行传1:4节的前文(上文)是随意乱串不是以经解经。因为不是紧接经文的上下节,上下段,上下章,而任用为上下文。Rawls认为,是舍本逐末的断章取义。
哀哉,Rawls指责Desert Rose的同时,更加严厉的在指责,许穆德,HAPPY,和我们真耶稣教会的先人,(如Rawls所指)竟随意乱串,抓到相同的字就不管作者使用脉络相同与否,就直接『硬套』,是粗糙解经;以不是上下文的经节,定下了『圣灵的浸』错误的理解,行成了错误的教义!
换句话说,Rawls也认为“不理会文章段落的脉络,从圣经里捉到你想要的字”组成一篇讲章或理论,就好像是小学生在做“词句重组”的作业一样,不是成熟的基督徒该犯的毛病!
HAPPY还在他的博文里,称赞Rawls是法律专业人士,什么“约”都精通,更是精通“旧约和新约”。法律是无情的,更加无情的是没有道德观念的律师!HAPPY兄,下次请看清楚了才靠边咯!但如果你选择靠主耶稣基督,一定永不会错!
Rawls的搞反原意,扭曲事实,曲解真相,师出有门
Rawls非常在意圣经启示的『和谐性』,『一贯性』。可惜他只会说,做起来却是以偏概全--》用片面的观点看待整体问题。
他/她,根本是忽视主耶稣基督话语的和谐性与一贯性,只以属世的观点看待神吩咐的整体脉络!
Rawls搞反原意,扭曲事实,和,曲解真相的技巧,是那么的熟悉。我猜Rawls的师傅就是那位精通这技巧的人。
名师之下出高徒,是你我不可否认的至理名言!
小心偏离了主耶稣基督的主题
Rawls为了遵守人的意思,作者的个性,语言习惯和写作风格,却宁愿出卖与偏离了主耶稣基督的吩咐,主题与意思。
Rawls鱼目混珠的想要迷惑信徒遗弃主耶稣基督话语的恶意,已经犯了无可原谅的罪:
(1)基督的灵,在作者路加和约翰里头,提醒他们主耶稣基督所说的一切吩咐。根据(约翰14:26),除了人的记忆力之外,圣灵的工作更是非常重要的一环,致使路加和约翰可以把基督的话语写成了书,留给后人阅读。Rawls却搞反,扭曲,和曲解“圣灵的功能与作为”,把它说成只是作者自己的写作。
Rawls是不是藐视圣灵和干犯圣灵了呢?
干犯人子的罪,还可以得赦,干犯圣灵的罪,无可赦免,不是吗?(马太12:31-32;马可3:28-30)
Rawls是不是也和那位传道人,把在信徒里头的圣灵,当着是魔鬼来赶,犯了干犯圣灵的罪呢?
法律专业的Rawls,你自己小心仔细的去为自己分辨吧!
你intentionally刻意犯下干犯圣灵的罪,神可以把你的罪当着是无罪吗?
我个人的意见,觉得神不会赦免Rawls的罪,但裁决权在神!
一切“审和判”的事,只留在末日才进行(约翰12:48)。唯独干犯圣灵的事,在今世,已经下了“判定”!
期望读到此文的HBL同灵,对『会不会犯了干犯圣灵的事』,千万要小心再小心。
(2)HAPPY说Rawls是自己自愿为联总和教会护卫真理者。但教会却暗里允许Rawls颠倒是非,搞反,扭曲与曲解真理的原本意义,没有出来严厉的阻止Rawls破坏教会名誉的作为。
教会呀,教会呀,你这样地做,不就是一个同犯吗?如果Rawls和那位传道干犯了圣灵,那教会不也是自己默认,教会也干犯了圣灵吗?
为了Rawls和教会掌权人的灵命,我期望我的分析与理解都是错的。
如果Rawls继续犯同样的毛病,我会要求网主删除Rawls的博文,以免搞乱了谈论“理解圣灵的浸”的讨论。
使徒保罗的神学概念:“你们是神的殿”
要看全篇文章请击点:http://desert-rose-1.blogspot.com/2013/09/blog-post_25.html
哥林多教会的信徒以“(人听不懂的)说方言”扰乱聚会
(哥前14:26-33)
使徒保罗在这八句话里面,说出了哥林多教会当时所面对的问题:
大概在聚会的时候,或许有时有人在讲道,或许有时有人在朗读旧约圣经。但有一些信徒不理会正在进行中的讲道或朗读,就突然说起方言来,是人听不懂的方言,造成一片混乱,破坏了场面的安静,扰乱了聚会的次序。
全文:使徒保罗的解释:说(人听不懂的说方言)不是在讲道 SimSun Font size 14 points, 总共5页
有时间看全篇文章请击点:http://desert-rose-1.blogspot.com/2013/10/blog-post.html
你如果重新阅读,应该可以发觉到,使徒保罗在说『说方言,乃是为不信的人作证据』这句话时,並没有详尽的说明『说方言』到底是指什么样式的说方言。但这句话却含有两个可能出现的情况:
(a)是听别人在说方言。
(b)是自己口说方言。
那到底使徒保罗的意思是指(a)或(b)呢?
换句话说,是(a)比较符合使徒保罗这三句话的意思,还是(b)比较符合呢?
题目:使徒保罗的神学概念“说方言,乃是为不信的人作证据”
全文请击点:http://desert-rose-1.blogspot.com/2013/10/blog-post_10.html
从园丁所讲述的,应该可以让你我轻易看到,一个“属灵的团体”演变成一个“属俗或属世团体”的过程!
不知这段历史记载,是否也会使你联想起主耶稣基督所说的“芥菜种的比喻里提到的飞来的鸟”?我却想起两年前写的一篇感想(芥菜种比喻的一个感想: 飞来的鸟)!
从神所撒的种子发芽生长成树的芥菜,我想必定记得与遵守主耶稣基督的吩咐!
不是从神所撒的种子而来的,就像是比喻里形容从别处飞来的鸟,他们会听从或遵守主耶稣基督的吩咐吗?我想,他们是不会的!
从这角度去看,你应该不会很惊奇在教会历史中也会发生,一个在属世团体视以为常污秽肮脏的政治事件!今天同样的事情一直重覆的在教会里演习着!
想想:
不是从神而来的,他们不仅不会遵守主耶稣基督的吩咐,反之,他们更会千方百计的“搞反扭曲曲解”主耶稣基督的吩咐,不是吗?
他们会如何“搞反扭曲曲解”主耶稣基督的吩咐呢?
我想,最简单直接的方法就是『断章取义』,以自己的意思取代了耶稣的意思!你说,这是不是为什么今天我们看到教会“断章取义的理解”遍处都是的原因呢?从上到下,从里到外,断章取义之风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所向披靡!不认同与反对的人都被压扁或排挤掉,不是吗?
但愿从神来的平安与你们同在!
读了林锡仁所写教会改革100条的“11. 神迹奇事”,深有同感!
每一次听到讲台上强调“你看,我们教会是唯一得救的教会,因为我们教会有圣灵和神迹奇事的明证”,不由你不信。简单的事实,简单的逻辑,加起来成为一句无瑕可击的宣言,不是吗?
所以信耶稣信神的这二十几年中,到最近这几年发现教会一些教义和道理偏于断章取义的理解之后,最使我觉得难以解释清楚的就是“真神,和出于神的神迹奇事,与真理,它们之间的真正关系”。有神迹和看得见听得到的说方言为明证,你如何向弟兄姐妹们解释为什么教会的教义会出现偏差呢?
感谢神让锡仁兄以实际例子说出了“神蹟奇事不可能要証實以上其中任何一種(不同教派不同的)教義或典禮,而是证实不同教派共同所传的救主耶稣”。
这引起了我的好奇心,很想知道圣经的实际例子会告诉我们什么样的信息?
全文請擊點:http://desert-rose-1.blogspot.com/2013/12/blog-post.html
神迹奇事的发生是为了证明神的道吗?
p/s: Admin, I could not find the original post. That is the reason I post it here in my for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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