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约翰眼中的耶稣
Onglets principau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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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的概要:
约翰福音一章1节提到的『道』,希腊字是LOGOS。『LOGOS』的意思是communication,是交流,或通讯,或传达,或通信,或沟通。中文版本翻译为『道』,英文版本翻译为『the Word』。可见,希腊原文的意义,超越了中文和英文翻译文字意义的范围!
所以使徒约翰是想告诉我们,耶稣基督就是神在太初就已经预定和设立要与我们沟通的命令。两千年前出现的耶稣基督,本身是沟通员,也是沟通的命令。这命令,只能是神全部命令的其中一部份,因此耶稣基督并非神的全部,本身,或本体。但这命令,却是出自于神,從神而来的。
耶稣基督自己知道自己不是神的全部,我们可以從耶稣基督口中的话得到证明。耶稣说:因为父是比我大的(十四:28)。『一部份』自然是小过『全部』,当然『全部的』一定是大过『一小部份的』,理由就是这么的简单,不是吗?
耶稣基督只是神的一部份,所以耶稣才会说他是被神差遣的(约翰五:24;六:39)。
这就是我Desert Rose 查考约翰福音文字原本意义得到的一个结论。你可以明白和接受这个结论,就无需阅读以下的详细分析了!
前言:
这一篇只研究使徒约翰对主耶稣的,在使徒约翰的眼中,他认为耶稣是谁呢?
我想约翰与彼得一样,都是人,不是神。因此他所写给后人阅读的福音书,是用人可以理解的文字记载,而不是用“人读了也不可能理喻的天使的话语”记载的,所以自当遵循文字应有的意义和规格。
我们也应该明白人类文字的局限!因为有时一句话所表达的意思,或许会超过一个或两个以上。加上这是两千年以前的古文章,我们应该更加小心去求证,文字的用法和意义,是否有所变迁。
以此为前提,只要我们遵循文字的意义,用法和规格,依据文字所可能表达的意思,依据完整的上下文的脉络,一定可以找出使徒约翰想要告诉我们的原本意思。
使徒约翰眼中的耶稣
(A)约翰福音一:1-18简介
使徒约翰在约翰福音书的一章,從一节到十八节,向读者介绍耶稣。短短的经节,约翰告诉我们,耶稣是谁,從哪里来,什么时候存在的,曾经做过什么,有什么样的任务,有什么权柄,会遭遇什么样的对待,耶稣与神有什么关系:
- 耶稣是神的道,Word。(1:1)
- 神的道在太初就有了。
- 神的道是与神同在的。
- 神的道就是神。
- 万物是藉着耶稣造的。(1:3,10)
- 生命在耶稣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1:4)
- 耶稣就是真光。(1:9)
- 世人不认识和不接受他。(1:10)
- 耶稣赐给凡接待和信他的人权柄,成为神的儿女。(1:12)
- 耶稣成为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1:14)
- 耶稣带给我们恩典和真理。(1:14)
- 耶稣的荣光给使徒们看见了。(1:14)
- 耶稣是神的独生子。(1:18)
- 耶稣见过神。(1:18)
(B)凭据使徒约翰书写文字的应有意义,可以得到的一个结论
使徒约翰说了这许多话,我们從约翰话语里面,得到什么理解呢?
如果我们只是捉住使徒约翰的一些句子,以耶稣的定位角度来做结论,那使徒约翰在这些经节里告诉我们的信息,就会好像以下:
(1)『道』在太初就存在了。
(2)『道与神同在的』,『道就是神』,并且万物是藉着『道』造的。
(3)『道』成为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所以约翰是说『道,就是耶稣』。『道就是神』,那么耶稣就是神,万物是藉着耶稣造的。
(4)约翰说,耶稣基督是父怀里的独生子,所以耶稣是父的独生子。
因此,有人会说『耶稣是神』,也会有人说『耶稣是神的儿子』,自相矛盾各执一词的说法,制造出一些无谓的纷争和辩论!这大概就是前人解释谁是耶稣所用的方式吧!应该算是一个非常“懒散的,不负责任的,与断章取义式的”方法!
为了解开这矛盾的理解,天主教继续创造出“三位一体”的概念,很理智的向基督徒解释,为什么耶稣是父,也是子,也是圣灵,因为他们本是一体的。
也有人更加以『耶稣和神的本质,substance』大作文章,说耶稣和神有相同的本质,所以耶稣是神也同时可以是子。永生的神既然是永存的,当然不会死去,所以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也不会死去。
前人更理直气壮的向信徒说,这些都是圣经记载的。圣经如此的说,那这定论就是真的,有哪一个听众敢说不是呢?
可惜的是,这些理解和说法,两千年以来,都不能满足想要认识神与认识耶稣(定位)的基督徒!因为以上的概念,不能有道有理的解释信徒的质疑。
Desert Rose 的评论:
所以当我们捉住使徒约翰说的一句话“道就是神”,没有凭据文字的意义和整段文字的脉络,单凭这一句话,把这句话理解成是使徒约翰在说耶稣是神的本体,是神的全部,活脱脱就是神本身。这理解立刻与使徒约翰所说的另一句话“耶稣是神的独生子”起了冲突,变成一个人不可以理喻的定论。
两千年以来,在这种教育之下,世人好像越来越变的不可理喻了。我想今天世界上出现了差不多三千多个基督教派的原因,也是拜这种教育所赐吧!
每一个教派都在以耶稣的名传讲耶稣,每一个教派都说自己的耶稣是“真耶稣”,好像没有一个教派看到自己是制造矛盾的“始作俑者”。基督教向世人传“一神论”,自己却把一个神,分裂成三千个有所不同的神了。
这种概念对佛教徒来说是那么的熟悉,因为佛教徒相信他们信的神,可以化身为三千。而现今的基督徒却把他们化为三千的神,又毫无理智的在佛教徒面前吹嘘说基督教只信“独一真神”,是与他们所信的“可以化身为三千的神”是不一样的,成为了他们取笑基督徒愚拙的笑柄!
(C)使徒约翰到底想告诉我们什么呢?
使徒约翰说,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这道太初与神同在。万物是藉着他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他造的。(约翰一:1-3)
短短的三节经节,每一个『字,词句phrase与句子sentence』的所有可能表达的意义,我们都没有遗漏或忽略掉吗?
從文字与句子应用的意义去探讨:
(1)使徒约翰所说的『道』,有什么意义呢?
这个字,中文翻译成『道』,英文翻译为『the Word』意思是神的话语,希腊原文是『LOGOS』意思是communication,communication的意思是交流,或通讯,或传达,或通信,或沟通。可见,希腊原文的意义,超越了中文和英文翻译文字意义的范围!
你可以看到,这就是中文读者会因此忽略这字的原本意义的原因了!
中文翻译的『道』,因为中文读者深受老子道德经的影响,会直接把『道』理解成『永恒不变的神』,但不能让读者直接联想到这会是神要与我们沟通的信息,话语,和命令。神的每一个命令command,本身都含有神的能力,并且这命令在太初时已经预先被立定了,一直等到两千年前才向我们表明出来。
可见,由于文字的限制,我们忽略了『神在太初已经预定和设立的命令』,只是神口里所出一些话语,不是神的本身或本体!
(2)『道与神同在』『这道太初与神同在』,有什么意义呢?
中文读者既然忽略了『道』的原本意义,也就忽略了使徒约翰说的『道与神同在』,又重覆强调说『这道太初与神同在』,这两句词句想要表达的原本意思了。
原本这文字词句的构造『道与神同在』,是告诉我们两者有所不同,所以才会彼此同时存在。如果在约翰眼中,『道』是『神』,『神』是『道』,『道』与『神』两者毫无分别可言的话,那使徒约翰只能说『太初有道,道就是神』就好了,而无需在中间加进一个『表示两者不同,所以会彼此同时存在的词句』。
所以使徒约翰的意思,不过是向我们说,『神在太初预定和设立要与我们沟通的命令』,也是『在太初时就与神同在的』。很明显的,使徒约翰在这词句里提到的『神』是指『独一真神』。
因此我们忽略了使徒约翰原本是想向我们说,『神所预定和设定的命令』与『独一真神』是同时存在的;一个是真神,另一个是神的命令!(参考诗篇119:89)
(3)『道就是神』
因为我们忽略了文字的原本意义,读到一章1节的第三个词句时phrase,更加会错意了。
(3a)神在太初预定和设定的一些命令『道』,我们无从知道数目是多少,但应该可以理解这些命令并不能代表是神向世人所要颁发的『全部命令』。
(3b)我的理解reasoning,神说过的话语和命令,大约(假设)可分为三大类:『太初就预定和设定的命令』与『和旧约选民所说的一切话』和『非常可能,神今天或以后一样也能向我们发新的命令,与起初说的(我们在新约听到的),和旧约说的,完全不同的话语』。理由是,因为没有任何人有此能力可以封住神的口,使神从此闭口不言,不再发任何命令!
所以『太初有道』,这『道,只是指神的一部份命令』,当然不是指『全部的神』了!
(3c)『道就是神』
这词句phrase提到的『神』这个字,原本含有两个可能的定义:
(i)一个可以用来指『独一真神』。
(ii)另一个用法是指『普通名词』,因为『神』这个字,就是人类文字用以表达一切大有能力者,受人敬拜者,和人人向其呼吁和求告者的普通名词。(约翰10:34)
(3c1)如果『神』是指独一真神
我们既然了解『道』只是神所说的一些命令而已,所以『道』并不能代表是神的全部,也不是神的本体或本身!
这样從这句话『道就是神』的意义里面,出现一个非常高的可能性,其中一个是『子集』,另一个是『父集』;『道』是子集,『独一真神』是父集。
其二,『道就是神』可能是文字中常出现的“性质上的语词”而非“数量上的语词”,qualitative speaking rather than quantitative speaking。所以使徒约翰并非肯定的指,在数量上『道』是原原本本『神的本身』。
(3c2)如果『神』是指普通名词
约翰所说的『道』,原本是指神口里所出的一切话或命令。神的命令,command,本来本身就带着power能力。我们在文字上称『道』为『神』是不为过的,因为『神』这词,就是人类文字表达一切大有能力者,受人敬拜者,和人人向其呼吁和求告者的普通名词。(约翰10:34)
所以使徒约翰的意思,可能只是在表达,從神而来的『道』,是充满能力的,所以约翰称之为『神』,但不是指『独一真神』。
Desert Rose的结论:
神在太初就已经预定和设立的『道』,是从神而来的,也是神口中所出的一些命令,留待到两千年前要跟人类沟通的命令,成为与我们另立的新约(耶利米31:31),耶稣就是这『道』。
因此我们可以说,耶稣是:
- 『神命令的本身,是希腊文所说的LOGOS,要与世人沟通的信息的本身』。
- 耶稣也是『跟世人沟通的沟通员,向世人传讲神要与世人沟通的命令』!
『道』是從神而来出自于神,所以说『道就是神』。
因为『道是从神而来出自于神』所以与神有所相同,也与神有所不同。神所说的一个命令,并不能代表是神的全部,因此我们得到的结论是『神在太初就已经说出来的道』是神,但不是神的全部。
我们所信全智全善全能的神,可以把神在太初预定和设立向我们传讲的命令分别出来,立为耶稣基督,把耶稣基督当着一位可以与神自己同时存在的“个体一样”;现在还是坐在神的右边!你是信神的,当然会相信神可以随己意完成这意念!
简单的结论是:耶稣是神,是神怀里的儿子,但耶稣不是神的全部!
Desert Rose凭据的一些理由reasoning:
(一)『耶稣』只是『在太初就已经存在的神的道』,“In the beginning was the Word”。
创世纪说,在起初(也是约翰说的太初),神说有,在七天内,就什么都有了。神藉着神说的话Word,创造了万有(创世纪一章)。
这就是为什么使徒约翰会说,万物是藉着耶稣造的原因,因为使徒约翰眼中,『耶稣』就是『起初神口中说的话Word』。我的假设,这道包挂神在创世纪七天说的话,与两千年前耶稣向我们所吩咐的一切话在内,这是使徒约翰告诉我们一个永不更改的事实。
诗篇说119:89袮的话安定在天,直到永远!
马太,马可4:4耶稣却回答说,经上记着说,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神口里所出的一切话。
(二)神在太初说完了神要说的话,从此以后就不再说任何话了吗?答案是否定的!
因为從创造万有之后,神一直跟亚当与夏娃,和生活在旧约时代的选民,说过数不尽的话语或命令。
(二a)我的论点是,这些『在旧约神跟以色列民说的话(道)』,是与『太初就存在的道』有所不同。原因是一直等到了两千年前,神才把『这太初就存在的道』藉着成为了肉身的耶稣,说给世人听,成为了我们的新约。如果这些话是一样的(新约如同旧约),已经说过的话何须再重覆呢?(耶利米31:31)
(二b)我的结论,神说过的话大约(可以假设为)可分为三大类:『太初就存在的话』与『和旧约选民所说的一切话』和『非常可能,神今天或以后一样也能向我们发新的命令,与起初说的(我们在新约听到的),和旧约说的,完全不同的话语』。因为没有任何人有此能力可以封住神的口,使神从此闭口不言!
因此,我的另一个结论是,太初的道是神,但不是神的全部
因此,道就是神,所以耶稣就是神,但耶稣不是神的全部。
(D)在其余约翰福音章节,使徒约翰有没有重覆“耶稣是父”和“耶稣不是父的全部”的概念呢?
这是一个事实,任何人在他的谈话和著作里面,都会重覆的诉说他认为对的一个理解和概念!以一个实际例子为例,我们真耶稣教会從一开始就认为“说方言是受圣灵的凭据”,所以我们信徒一直听到教会传道人或长执,在讲台上和教会书信里重覆这概念。如今更把这概念,写成“说方言是受圣灵的唯一凭据”。(可惜这是断章取义之下得到的一个错误的理解)
所以只要我们在剩下的约翰福音书里寻找,我们可以求证到以上的结论,是真实的,因为使徒约翰一直在重覆他眼中的耶稣的概念!或者Desert Rose的结论是错,因为使徒约翰并没有重提这种概念!
使徒约翰认为耶稣不是天父的经节:
- 因为父是比我大的(十四:28)
- 我们所拜的,我们知道(约翰四:22)
- 我往父那里去(十四:12)
- 我要求父(14:16)耶稣举目望天说,父阿(约翰十七:1)
- 我父作事到如今,我也作事;子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惟有看见父所作的,子才能作。父所作的事,子也照样作;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样;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并且因为他是人子,就赐给他行审判的权柄?因为人子是父神所印证的?(约翰五:17,19,23,24,27;六:27)
- 这是我从父所受的命令(约翰十:18),并且父怎样吩咐我,我就怎样行(十四:31)
- 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差我来者的意思?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惟独从神来的,他看见过父?永活的父怎样差我来,我又因父活着?並且父怎樣吩咐我,我就怎樣行;父怎样差遣了我,我也照样差遣你们?倘若神是你们的父,你们就必爱我。因为我本是出于神,也是从神而来,并不是由着自己来,乃是他差我来?(约翰五:24;六:39,44,46,57;十四:31;二十:21;八:28-29,42)
使徒约翰认为耶稣就是父的经节:
- 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14:7)
- (回答腓力的质疑时说)看见我,就是看见了父(14:9)
结论:
以上直接证明使徒约翰对耶稣的理解,從第一章所说,到其他的记载,都重覆同样的信息,『耶稣是父,但耶稣不是父的全部』!
这证明了Desert Rose的结论,是正确的!
因为:
(1)耶稣是神在太初预定和设立要与世人沟通的命令,是神命令中的一部份而已。一部份是小於全部,因此耶稣说“父比他大”!
(2)这在太初预定和设立的命令,是从神而来,出自於神,因此耶稣说,我從父所受的命令!
(3)但看到了神的一部份,也已经等于看到了神。因此耶稣说“看见我,就是看见了父;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
理由也非常简单,唯有神显明给我们看到的和听到的,就是我们所能认识的神。如今耶稣就是两千年前,神向我们显明的出自於神来自於神的『道』。看见了『道』,等于看见了神;认识这『道』,也等于认识了神!
Ben William
我能够完成这篇文章,是因为研究了Ben William所著的书,不能与他认同的原因。
所以顺便向大家介绍这一位我不认识,不认同却非常尊敬他的传道人,学者,作家,和教师,Ben William。我非常敬佩他的地方,是他对圣经文字原本意义存有一颗非常忠诚的心,与对文字理解的能力。你可以在他个人网站找到他的著作(http://benwilliamslibrary.com/)。他写了许多本书其一是“Is Jesus God” http://benwilliamslibrary.com/Jesus_God.htm。里面向你很理智的呈现,他认为耶稣不是独一真神的论点,总共有18点之多。我觉得Ben依据整段圣经文字的意思,讲解的非常诚恳和理智,我完全认同他的分析和理由。
Ben所不能解释和接受的,就是(约翰福音14:7节)提到的“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Ben的理由是,如果耶稣是父,那当腓力不认同耶稣所说反问耶稣时“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我们就知足了。”,为什么耶稣不为自己辩护呢?
我不晓得这位非常有知识和智慧的传道人,学者,作家,和教师,是什么理由让他忽略了其实主耶稣基督当堂马上反驳腓力“14:9,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麽。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你怎麽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
这是我的最后结论与Ben不一样的地方!
“耶稣不是不是父,耶稣是父,但耶稣不是父的全部,因为耶稣只是神口里所出的命令,在太初已经存在的神的道Word而已。使徒约翰说,道就是神,所以我们没有理由说不是父全部的耶稣(道),不是神”!Word was God, is more towards qualitative speaking than quantitative speaking。觉得,道就是神,是比较属于“性质上”的用法,而不是“数量性”的用法。
你可以读书,但不要反过来被书读你
被书所读者,不知为何要读书也?
或者读书只是想抄袭名作家所作的一句定论,满足人云亦云的雅兴,那你最好什么书都不去碰,包挂圣经在内!
如果你读书是为了想理解并领悟作者的思想,同时又能将书中思想的正反面问题及有限性逐一审理清楚,绝不屑把他人思想碎片作为自己思想坐标的话,那你就无需害怕读外教会作者的书。(取材于,一生要读知的100篇世界名文,主编王岳川总序)
结论:
概要的总结,耶稣是子,耶稣也是父,等于说子也是父。但耶稣是父,耶稣却不是父的全部。所以反过来说父是耶稣,就犯了子集父集的毛病了!
无知的世人,可以把『神在太初就预定和设立的道』钉死在十字架上,但人根本没有丝毫能力可以把全能的永生神钉在十字架上。所以被钉在十字架上的『耶稣』,不是神的全部。因此永生神的命令,可以让耶稣有权柄舍弃自己(死去),这命令同样有权柄使耶稣复活(约翰十:18),交给他在末日审判世人的权柄(约翰五:27)。
换一个比喻,世人可以焚书 -- 『道』,但世人却无能烧死写书的神 -- 『独一真神』!
也请相信,主耶稣基督就是那太初就存在但成为了肉身的『道』。主耶稣虽然与他的弟兄一样有肉有血也有人的私意,但主耶稣可以克制自己,不说自己肉体私意的意思,只把神预备要向我们说的命令说给我们听(约翰十七:8)。信耶稣又遵守耶稣命令的人有永生!不信耶稣不信耶稣所传讲的命令的,被我们遗弃的『道』,将是审判我们的审判官(约翰十二:48)!
写这一篇,只是想让基督徒的读者,更认识耶稣,更认识差耶稣来的神,更相信为什么唯有信耶稣的人才有永生!这是神所赐给我们的恩典,愿你们可以明白!
愿尊贵荣耀归于天上的真神,阿门!
[約 1:18]
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神將他表明出來。
[約 10:30]
我與父原為一。」
[約 14:10]
我在父裡面,父在我裡面,你不信嗎?我對你們所說的話,不是憑著自己說的,乃是住在我裡面的父做他自己的事。
[約 14:11]
你們當信我,我在父裡面,父在我裡面;即或不信,也當因我所做的事信我。
Happy,你提到的经节我都参考过,没有与我從使徒约翰记载得到的结论和理解有任何冲突的地方。
因为使徒约翰是说,神在太初就预定的『道』,是神要与世人沟通的命令。这些命令是從神而来的,出自于神的 from God,是神为自己设立的for God,神也与之同在with God。從神而来出自于神的『道』,就是神,但不是全部的神,只是神全部命令的其中一部份命令而已(新约)。
『道只是一部份的神』,所以他会被神抱在怀里!
因为『道,從神而来出自于神,所以道就是神』,因此耶稣会说“我与父原为一”,好像“认识我,就是认识父”一样。
『神与道同在』,所以耶稣会说“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
因为『道是神,但不是神的全部』可以解释,为什么愚拙的世人,可以把『耶稣,就是神在太初所设立的道』钉死在十字架上,神一样可以使耶稣复活,因为全能的神並没有被钉死在十字架上。
Happy,希望这解释,你能理解!请你为了自己,用心的阅读全篇文章,你或许就不必问一些无关痛痒的问题了!
Desert Rose 兄,
歌羅西書二章9節
"因為 神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地居住在基督(也就是成了肉身 - body - 的 "道")裏面" - 和合本
"For in him dwelleth all the fulness of the Godhead bodily" - KJV
"For in Him all the fullness of Deity dwells in bodily form" - NASV
神是靈,"部份"是有限物質的概念,不應用在對 神的表述之中,就如我們領受聖靈,不應說是領受神一部份的靈一樣。
再者,"道" 的神性(divinity) 是完全的, 否認 "道" 完全的神性至終將導致扭曲的神觀,歷史上第三世紀的亞流學說 (Arianism) 就是一個例子,我輩不可不謹慎。
若有妄言,求 主憐憫。
Makuro
小弟很是認同Makuro前輩論道之完整性!
道也者、言也、就是--聖言---意即為神的話!
希伯來書4:12神的話是活潑的(「神的道」可譯作「神的話」)是
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
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這就是說,神的話如
果進到人的裏面來,就能分別甚麼是出乎靈的,甚麼是出乎魂的。
這樣的分別,不是藉著我等一頭栽進書堆中所能知也。如往書海人
羣中尋道的結果,只會讓我等越糊塗。我等越進俗世想悟道,就越
有問題,就越黑暗!
道的根本、是為「以真愛之稟性而無限付出、是為神與人而活、為
最大的善而努力!
倘使離開天之道、即非道也、是為墮落、單看亞、夏的問題、墮落
的原因是非原理的愛、因而打破神創造人類之道!
何故也?因為神就是愛。
Michael Gabriel
Dear Makuro兄,主内平安!
Excellent question!非常好的一个问题!
先澄清一点:小弟只是把使徒约翰所介绍的耶稣,根据文字的意义说出来而已!换句话说,这一篇不是我个人的创作。
Makuro兄提出的问题:Makuro兄关注的一个问题,是『道』的神性,和『神的灵』不可以『以一部份』去描述,因为这关系到神观的定论!
Desert Rose的回覆:与兄有一样的心态,若有妄言,也求主怜悯!
因为Makuro兄的提问,我重读了我的文章和论点!
(1)Makuro兄关注的问题,小弟承认,是我这篇文章没有详细探讨的观点。我文章里没有仔细的探讨,在约翰一章和其余的章节,使徒约翰眼中对“『道』的神性,与『和神的灵的关系』”是什么看法。先谢谢兄很投入的阅读小弟的论文!
简单的说,我对约翰福音书的理解主要是以『道,是太初神预定和设立的命令』的角度切入的。
從这个角度去理解使徒约翰文字的意义,使徒约翰告诉我们,太初的道,是后来成为了肉身的耶稣。道是LOGOS,是神预定和设立要与我们沟通的命令。神的命令不仅仅只限与太初预定和设立的命令而已,因为神创造了万有后,在旧约时期,神一直对神的选民颁发命令。因此耶稣这太初的道,只是神命令的一部份。所以即使我们说『道是神』,等于说『耶稣是神』,那耶稣这道并非神的全部,或是神的本体,或是神的本身,是不容忽视的使徒约翰提到的一个事实!“神的本身,本体”以英文说是God as a whole!
(1A)不知以上的澄清,在没有牵涉到『耶稣的神性』的结论,兄是否有什么不认同的地方?请不吝告知!
(2)『太初的道的神性』?
(2B)不知Makuro兄对使徒约翰文字记载的意义里,可以与我了分享你对这方面的理解吗?
根据我文章里这句评语“因为『道是从神而来出自于神』所以与神有所相同,也与神有所不同”,加上我觉得当耶稣说“看见我,就是看见了父”,在我个人理解里面,毫无疑问的耶稣就是父,这是耶稣与父相同的地方!
所以如果我以『耶稣的神性的角度』切入,继续再加以解释文字含有的应有意义的话,我想我会看到Makuro兄所提的事实。從耶稣所说 “看见我,就是看见了父”,在使徒约翰眼中耶稣拥有神完全的神性,这也符合和解释什么是『耶稣与神有所相同的地方』。我想使徒约翰眼中的耶稣,与使徒保罗眼中的耶稣(歌羅西書二章9節 ),一样拥有神完全的神性。
(3)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
使徒约翰这句描述耶稣的话,是不可以分开来应用的!
即使是在我们教会里,一样有许多信徒喜欢抓住约翰一:1的最后一个词句“道就是神”根本不去理会前面两个词句含有什么意义,就断章取义的作出自己的推论。他会向你传讲“耶稣是神,因为耶稣和神同质,神是不能被人钉死的,那耶稣也一样不会死,这种毫无道理的推论”。
我把使徒约翰的文字意义表达出来,是想以文字事实,打碎这些人毫无道理的推论。
(4)Makuro兄,再谢谢你的提问,让我有机会向你澄清我心里的概念。
结语:
灵或灵界的事情,没有人可以看得透。我个人尽量不谈我看不透的东西,或利用个人的意思去假设和推论,以免误导信徒。
在我的意识中,我没有创造我个人新哲学神学理论的雄心和意图。
所以,你会看到的,是我在尽力了解圣经文字应有的意义,把让人遗漏的上下文和文字的意义说出来。原因是,在我们教会,從普通信徒,到教会传道长执,被教育成喜欢抓一句经节就下定论,制造出偏离圣经文字意义的假真理,食髓知味下,断章取义之风像滚雪球越滚越大!
我觉得很放心,有你在替我把守,我自己应该不会掉进断章取义的洪流里而不自知吧!
共勉!
Dear Makuro 兄,主内平安!
先谢谢你替HBL立下一个『为了理解而讨论』的美好榜样和方向!跟你谈论,我心是充满喜乐的!
因为兄问了非常好的问题,成为激励我重新研讨这一篇的动力,也简化一些题外话,请兄参阅修正篇。8/11/14 刊登 8/19/2014 修正;使徒约翰眼中的耶稣 http://desert-rose-1.blogspot.com/2014/08/blog-post_11.html
基本上,这几年以来,小弟從没有胆量讨论『神观』,『圣灵观』,『耶稣观』,这些我们看不透彻的题目。原因是圣经资料不足,自己读经读得不足,写作时难免不得不加进很多的假设和个人的观点和推论。我个人觉得,從没有被证明的假设推论出去,出现误己误人的层面比较高,是我所不愿为,所以我尽量避免!
这一篇纯粹是为了解开心中的疑惑,所以想先從使徒约翰文字的记载,去了解使徒约翰從文字意义里,向我们呈现的约翰眼中所看到的耶稣,道与神之间的关系,这是我写作的目的,已经向兄表明了!以后能力如果可以做到,也应该去了解使徒彼得,保罗等的认知!
(1)父,子,圣灵的工作
所以,我不是在研究这三方面的关系!
(2)异与同
在我的修正篇,我强调了『耶稣是神的命令(与神不同的地方),耶稣拥有神完整丰盛的神性(与神相同的地方)』,是不可以分开来应用的。一分开来谈论,就犯了断章取义的毛病。换句话说,我认同兄所说,我们不能太注重『异与同』的任何一方,应该两者并重!
(3)也許我們需要先探討的,是 "靈" 的本質
如果你说的本质是指substance的话,我还没有在圣经里读到,神告诉我们神的本质substance(或者灵的本质)是什么?神是如何自存的?
如果本质是指向神的神性,那我们在圣经里是看得到,可以理解和体会到的事实!
所以,使徒约翰描写『太初神预定和设立的命令和神性』,耶稣就是这道这命令,藉着这命令创造了万有,向我们证明神命令一样含有神神性无限的能力。我想这是兄提出的,兄应该非常清楚这观点。
我想我只能看到『耶稣有神完整丰盛的神性,divinity』,但我不能從这一点的理解,推测到他们拥有神一样的本质substance!No proof!我没有任何证明可以支持这假设!
退一步说,如果『本质』是指性质上而言,就好像『神的神性』一样,我们可以看出『耶稣拥有神完整丰盛的神性,在性质上也一样拥有神完整丰盛的本质』。但,我们也不能藉此定论,把耶稣说成是原原本本神的本体。我想你应该可以明白这理解!
(4)约翰看到的『道』
约翰看到的『道,LOGOS』就是神要跟我们沟通的命令,成为了神要跟我们所立的新约!
從约翰文字记载,我只能明确的看到,(a)耶稣是沟通的信息,就是神预定的命令。换句话说,我们也可以说耶稣就是神在太初所预定和设立的命令的本身。(b)耶稣本身也是沟通员;耶稣所传讲的都是这些父的命令。(c)耶稣一样拥有神完整丰盛的神性。因此我们看到,神不仅在太初藉着耶稣创造了万有,耶稣凭口里的一句话,死了的人也可以复活!
(5)耶稣与神
因此,從约翰文字记载,我看到了他所描述的『耶稣与神不同的地方』和『耶稣与神相同的地方』,这就是我可以看到的完整的耶稣!
我想,如兄所说,如果我们刻意只抓住『异』或『同』大作文章,所说的推论言论一定矛盾百出,不可理喻了!
(6)耶稣与神的灵
『神是灵』,我们所谈论的『神』与我们谈论的『圣灵』,看起来是一样的,好像不能一分为二去理解!
我没有什么深刻的研究,但至少,從『路加12:10 凡說話干犯人子的,还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的,總不得赦免』这句话,我一样可以理解,这句话告诉我们,『耶稣与神的灵不是完全一样的』。我想这也和使徒约翰所说,耶稣与父有所不同的地方,非常相似!
或许顺着兄所说的脉络角度去理解,神是灵是人肉眼看不见的,所以在圣经里出现的神,是圣灵向我们自我的显明;在圣经里记载的耶稣,是神太初预定和设立的命令,是神的命令向我们自我的显明。但如果我们强说,神已经完完全全的向我们显明了,我们已经看到了神的本体,那是一个不可理喻的推论!
小弟不晓得,以上是否回答兄的提问。如果没有,请继续提问!
祝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