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耀星弟兄呈給聯總的第三封諫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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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glish version of this article will be published in about one week. 疑問1: 筆者為何將此文件公開? 回答 1: 因聯總與楊昱民傳道爭執一事已經公開化,因此雙方之間的協調、溝通與和解也必需公開討論。 疑問2: 筆者為什麼不將聯總與楊昱民傳道之間的爭執交託給神,讓神來處理解決? 回答 2: 腓立比書 4: 5-6鼓勵我們“當叫眾人知道你們謙讓的心。主已經近了。應當一無掛慮,只要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 羅馬書12:19提醒我們“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或作:讓人發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我們確實需要將這件事在祈禱中交託給神,讓神用祂的時間與旨意來解決這一爭執。 但當我們在等候神之時,為了避免 1. 讓我們所敬愛的工人繼續犯錯,以致導致無可挽回的局面,使他們自己與教會蒙受更大的災難損失。我們必須以愛心發出警訊,求神 1) 使當事者能知道他們所犯的錯、能真心誠意的悔改認錯、改變他們的作為 2) 讓真教會能恢復她已經失去了的聖潔 (holiness)、誠實 (honesty, faithfulness)、公平 (justice)、和公義 (righteousness)。懇求神接納我們對祂的教會的愛心、關心與禱告, 2. 爭執的任何一方以不正確的資料或虛假的信息、來誤導那些不知道事情真相的評判官與旁觀者, 3. 教會或旁觀者因為缺乏證據或拒絕使用證據,而對人、事、物做出匆促、草率、不正確的決定,導致公義不彰、弱勢的無辜者受冤枉。 筆者因此將自己過去兩年多、與聯總工人一起工作時所經歷的以及所閱讀的,有秩序地整理出來提供大家作為參考。本報告分為兩個部分:主文章和證據部分。(請參閱附件PDF文件) 註 1: 為了檢討過去策劃未來、本文不得不引用實際例子 (包括指出與每一例子有關的人、事、物、資料、文件…等) 來討論說明林長老行政作業失誤、以及這些失誤 1) 對無辜信徒與工人的打擊 2) 對教會的破壞與影響。 註 2: 末非常遺憾本文將帶給當事人極大的不便。為了將這不便降至最低程度、末在定稿前曾將初稿呈送給林長老及聯總負責人會、請他們校對指正。 疑問3: 身為受文者、您能為教會做些什麼? 回答3: 筆者懇請您1) 繼續為教會與當事者禱告,2) 如果您認為適合,請將此文章與其他真教會同靈分享,以致越來越多的信徒能更關心教會,讓教會行政與管理在末世不被世俗化。
主內一位有智慧的長者最近勸導我、她希望信徒不要用屬世辦法來治理不誠實、不忠心的僕人 。 因為人治他們、最多就是下台一鞠躬,信徒不會俯伏在地、不會懼怕神 。神不能顯為聖,神的榮耀也不能彰顯 。 為了使全教會及所有信徒尊神為聖 (民20:12)、為了神要顯為聖、得榮耀 (利10:3),人不要出手、讓神出手,信徒與世人才會懼怕神、才會敬畏神 。 獨居之民處理事情、需有獨居之民的方法 。此時不提訴,不是置公義、聖潔於不顧 。 此時信徒除了祈禱再祈禱、懇求神的安慰憐憫和寬恕外、什麼都不必做,因為神已經知道看到聽到 (民12:2) 。 就如我們從神所領受到的道理 : 神出手叫米利暗羞愧,比摩西自己處理好多了 。 信徒應當靜心、耐心等候 。神必親自出手,神出手比人出手一定更叫人懼怕敬畏 。 此時我們若開了先鋒、我們的用意雖是很好,以後教會若再有不公義不誠實的事 (一定會有),大家將會用我們的方法來處理 。訴諸法律,更是可想而知 -- 楊耀星 2013.02.25
1. 大衛去取石子的時候,他有沒有去問這“取石子” 和“打死哥利亞”是“屬世辦法”呢,還是他一心想要打死那咒罵萬軍耶和華真神的軍隊呢,因而成了我們的榜樣呢? 2. 列王記下4:27,當書念婦人孩子死了,她取找神人以利沙先知,神人卻說:”耶 和 華 向 我 隱 瞞 、 沒 有 指 示 我”。 神向他隱瞞,那神人甚麼都不做嗎?還是他還是盡力去做,神還是與他同工。 3. “使25:11我 若 行 了 不 義 的 事 、 犯 了 甚 麼 該 死 的 罪 、 就 是 死 、 我 也 不 辭 . 他 們 所 告 我 的 事 若 都 不 實 、 就 沒 有 人 可 以 把 我 交 給 他 們 。 我 要 上 告 於 該 撒 。”--請問這一句話是不是已經起了頭,連傳道人保羅,也要經世人的途徑,還自己一個清白。請問他不是做了個榜樣呢? 4. 耶穌利用不義的官婦人怎麼向他伸冤比喻成我們禱告一樣。 (路18)。請問我們不也是應該這樣“伸冤”嗎? 5. “羅12:19親 愛 的 弟 兄 、 不 要 自 己 伸 冤 、 寧 可 讓 步 、 聽 憑 主 怒 . 〔 或 作 讓 人 發 怒 〕 因 為 經 上 記 著 、 『 主 說 、 伸 冤 在 我 . 我 必 報 應 。 』” --“伸 冤 在 我” 英文是Vengeance is mine; 報仇是我的,這表示我們不當以惡報惡,因他必報應!今天不是有很多基督徒當律師,法官嗎?他們不就是為了公義彰顯嗎?難道這不就是神要我們做的嗎? 6. 將來不管那一個總會被政府關閉,傳道和全職工人沒有人工,那我們不就可以回到保羅的時代,是自己養活自己,不再需要為了看聯總面子,而不敢說真話!也不再因為要等他們給金錢幫助,才能夠做聖工嗎? 7. 楊傳道能夠走到這個地步,把事情公開,難道沒有人曾經警告他這樣做是不榮耀神的嗎?可是他已經盡了他的本分,神也還是與他同在,背上了千千萬萬的攻擊,還是能夠走到這裡,請問你們還要等甚麼?
1.為什麼末底改與以斯帖不等候神的申冤呢!
在猶太法典說到普珥日的事蹟中,神彷彿是沉默和隱藏的,就如同
以斯帖記裡面從頭到尾、都沒有寫到神的名字,但整個事件的背後
,卻是神奇妙的帶領!就如同以斯帖這個名字就是「隱藏」之意。
亞達月十三日,在王的諭旨所指的日子,猶大人在各省擊殺他們的
仇敵,無人能抵擋他們。地方官吏都因懼怕末底改而幫助猶大人。
猶大人在書珊城共殺了八百人和哈曼的十個兒子,這十人的屍首被
挂在木架上、猶大人終於脫離仇敵,得享平安。今天,我們看這些
殺戮可能過於殘忍,但這就如同約書亞要帶領百姓進迦南一樣,神
的心意是要他們分別為聖,不沾染邪情私慾,惟獨敬拜獨一真神。
今天我們的屬靈生命裏,也必須徹底的對付罪惡,高舉基督,過成
聖的生活!
在以斯帖記通篇沒有出現耶和華三個字。神似乎隱藏了。那麼,在
耶和華神似乎隱藏的時候,他的子民有沒有按他的心意行事呢?
答案是:YES!
以斯帖就吩咐人回報末底改說︰當去招聚書珊城所有的猶大人,為
我禁食三晝三夜,不吃不喝;我和我的宮女也要這樣禁食。然後我
違例進去見王,我若死就死吧!末底改照以斯帖一切所吩咐的去行。
”耶和華就“隱藏”在他子民的禱告裏、隨後,神的手就又一次拯救
了他的子民,勝過了他的仇敵。
分別為聖,除惡務盡,是神對征服迦南的以色列人的吩咐,也是對
和亞瑪力人征戰的掃羅的吩咐(撒上15︰1-3),是神一貫的心意。
人所關心的,就是自身的聲譽與尊嚴、這其實是人的大罪!我們作為
神的子民,不能總陷于這種“人道”的爭論,要認清魔鬼的詭計。希望
我們從以斯帖記看的、不是一段以色利人“以惡報惡”、“防衛過當”的
“失敗”歷史而已!
2.什麼是合神心意的作法、而且還可以榮耀、高舉主名、震攝以
色列人不敢犯罪!
想當初米甸人會無緣無故、派數以萬計的女人出來與以色列行淫?
再者,摩押人豈不是羅得的後裔麼?神豈不是吩咐我們不要攻打摩
押人,因為他們是我們的弟兄麼?再說以色列人在曠野走了幾十年
的路,所遇見的都是仇敵,從來沒有遇見過有一族人這麼熱情前來
招待的,我們豈不應該與弟兄和睦同居嗎?
摩押人原是羅得與自己女兒行淫生出來的後裔,神既然也原諒他們
,並且賜福與他們,我們與他們結合、豈不也同樣會得到神准許和
賜福嗎?
睦鄰以減少仇敵豈不是上上之策嗎?他們不是派兵出來與我們爭戰
,乃是出來與我們做好朋友!難道這種友誼還有甚麼敵意嗎?
在非尼哈和面緬族人的辯論時,摩西、亞論和眾審判官感到非常為
難,不知道應該如何處理才好、此時,耶和華的話忽然臨到摩西:
「祭司亞倫的孫子,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使我向以色列所發
的怒消了,因他在他們中間以我的忌邪為心,使我不在忌邪中把
他們除滅。因此,你要說,我平安的約賜給他。這約要給他和他
的後裔作為永遠當祭司職任的約,因他為神有忌邪的心,為以色
列人贖罪。」民25:10-13
非尼哈雖不先請示神旨就直接行動、但神的話卻作最後的判決,
任何人都不能反駁了。神賜非尼哈「平安的約」,意思是任何人都
不得對付他,神自己要保護他,賜他平安。並且神認為今後所有祭
司都要學非尼哈一樣,有耶和華神忌邪的心才有資格事奉。因為神
是至聖的,凡到祂面前來的人都要聖潔,這是最基本的條件。
雖然,非尼哈忌邪的心使他殺人,是極度偏激的行動,是一般人無法
接納的,然而神卻十分欣賞他,與他立永遠的約,讓他的後裔可以世
世代代做祭司。但是,按實情來說,非尼哈的行動還不算偏激,因為
還未夠徹底。
神倒要徹底追究這事,將所有策劃這陰謀的人殺死,根除全部罪惡為
止。所以耶和華再曉諭摩西說:「你要擾害米甸人,擊殺他們,因為
他們用詭計擾害你們,在毘珥的事上,和他們的姊妹米甸首領的女兒
哥斯比的事上,用這詭計誘惑了你們…。」(民25:16-18)
耶和華神證實米甸人派數以萬計的女人出來、與以色列的族長行淫是
一種事先安排好的「詭計」,為要陷以色列百姓於不義,借神的刀,
就是用瘟疫來殺死以色列二萬四千人。在被殺的人中,以西緬支派所
佔的人數最多。我們若比較三十八年前後兩次數點民數(民1章比較26
章),就不難發現,有六個支派減少了人數,平均約減少一千至八千
人不等。但西緬支派卻減少了三萬七千一百人,只剩下二萬二千二百
人,可見西緬支派受族長心利的淫行影響,以致死了超過五分之三
的人口,教會若不即時處治罪惡、其後果是何等嚴重啊!
3.我等可以從另一角度仔細思想神的思維---神教撒母耳說謊?
撒母耳一聽到神要派他去伯利恆膏立下一位王、就驚訝地說我怎麼能
去呢,掃羅王如果聽到一定要殺我,因為伯利恆並不是撒母耳平常事
奉神的區域(也可以說不是他的管區或教區),所以撒母耳去一定要有
一個好的理由,而膏立新王這種理由如果被掃羅王知道,很可能會殺
他滅口的!
可是接下去神的回答可能更讓我們驚訝,因為神跟撒母耳說:「你可
以帶一隻牛犢去,就說:我來是要向耶和華獻祭。你要請耶西來吃
祭肉,我就指示你所當行的事。我所指給你的人,你要膏他。」
這段經文,某些人可能會覺得,這豈不是神在教撒母耳騙人嗎?因為
撒母耳此行的目的明明是膏立大衛作王,而不是獻祭給神。我的理解
應該是這樣:首先,撒母耳並沒有說謊,因為他去伯利恆雖然主要目地
是膏立耶西的一位兒子作以色列王,可是他也的確是帶了一隻牛犢去
獻祭給神。我等可能會說,可是他去的主要目的不是獻祭,所以他所
說的只是一半的真話,不是也等於說謊嗎?
說到這個,我等就必須進一步說明說謊的意涵。如果我們說出跟事實
不符的話,那這就是說謊,沒什麼好多說的。可是如果我等只是掩飾
部分的事實不說出來,那麼這是否構成說謊就必須進一步的判斷。申
言之,假如原本對某些人對某些事有揭露或陳述的義務,而我等隱
不說,那這時候我等就構成說謊的事實。反之,如果我等本就沒有
對他們說明的義務,那隱匿不說就沒有說謊的問題了。這裡因為神或
是撒母耳、對於掃羅王或是其他人、都沒有說明此行真正目的的義務
,因此消極的隱匿此行目的並不構成說謊、所以這就是神高過人的思
維!
小弟上開論述.若有不周全之處.懇請各位前輩以愛心賜教指導不才。
On 二月 25th, 2013 楊耀星 says:
主內一位有智慧的長者最近勸導我、她希望信徒不要用屬世辦法來治理不誠實、不忠心的僕人 。
Bwnj says:
是不是?1.什麼叫屬世的辦法?
提到「屬世」通常是指屬「 世界」,屬「情慾」的,所以屬世的辦法就是不好的,是惡的,
我們雖然都是屬天上的國民,但卻是生活在世上的人,屬世的並非都是惡的,法庭是申張公義的地方,多少受寃屈的得到法庭的還以清白得以自由的過日子,惡人如果沒有這世上賞善罰惡的法律約束,好人的生命財產與權益,沒有法律的保障,想想,這將會是怎樣的一個世界?
信徒要作神的子民之前,要先學會作一位守法的好公民。不會作人子,哪能作神子?信徒不先學會遵守敬畏地上的公義之法,哪會懼怕天上的神與遥不可及的將來之刑罰?
2.什麼是神的榮耀彰顕?
信徒會不會俯服在地,並不重要,是否懼怕神也是另一回事,問題是lA的黑暗面有幾人知道真相?用屬世的辦法可以讓不誠實、不忠心的僕人下台一鞠躬,至少還可促使TJC去做檢討做改進並增設「獨立調査委員會」,監察機制,也是好的,非得要犯罪之人身遭橫禍或家破人亡或長大麻瘋才認定是神親手伸寃?才是神榮耀的彰顕?這就是這位有智慧的長者所樂見的?
3.什麼是「獨居之民的方法」?
什麼都不必做,因為神已經知道看到聽到 (民12:2) 。就如我們從神所領受到的道理 : 神出手叫米利暗羞愧,比摩西自己處理好多了 。」這位智慧的 長者說:「獨居之民處理事情、需有獨居之民的方法 。此時不提訴,不是置公義、聖潔於不顧 。 此時信徒除了祈禱再祈禱、懇求神的安慰憐憫和寬恕外、
Bwnj says:
YM與HBL的信徒群要求成立調查委員會做公平公正之裁決,不被採納,lA負責人的所做所為連外邦人都不恥,那像是獨居之民,即非獨居之民則應由政府裁決。教會試圖掩蓋,且不計代價護衛體制,
又:神出手叫米利暗羞愧,是比摩西自己處理好多了,但用在YM的停職事件似乎不妥,因為YM是在會議還在進行中當場被停職出埸,而米利暗對摩西的不敬,神是當場叫米利暗長大麻瘋,不可斷章取意,混為一談。此時不提訴,則是姑息惡壞政權,將害到其他及將來更多受害人,此乃助紂為孽,置神的公義、聖潔於不顧,也是一種罪。
4.神豈是叫人懼怕的神?
以後教會若再有不公義不誠實的事 (一定會有),大家將會用我們的方法來處理 。訴諸法律,更是可想而知 --」智慧的長者says:「信徒應當靜心、耐心等候 。神必親自出手,神出手比人出手一定更叫人懼怕敬畏 。
此時我們若開了先鋒、我們的用意雖是很好,
Bwnj says:
手的後果會比人的提告更可怕,為什麼不提告?也好讓做錯事的人有悔過的機會,也不致受神更可怕的刑罰,這才更合乎基督及教会的愛心原則,不是嗎?那位長者的邏輯不通,既要我們「懇求神的安慰憐憫和寬恕」作惡之人,又希望神出手更重加以刑罰!這哪是新約的愛?這其實是舊約的恨!為什麼要信徒靜心、耐心的等候神伸出更叫人懼怕的手?既知道神出
以後教會若再有人想做不公義不誠實的事,
獨居之民的罪, 神也利用外族的手來施行逞罰, 不是嗎?
米利暗是個人的錯誤, 而王國時期的以色列是祭司國王全都腐敗了
情況更似於今天的TJC
關起門來大聲疾呼, 對照王國歷史, 並無法帶來根本性的改變, 多少先知為此受害
所以神不顧念自己的顏面, 甚至讓以色列傾覆, 成為外族人的獵物與笑柄
為的不就是希望以色列民幡然悔悟, 徹底離去罪惡嗎?
如同以上長輩的意見, 並 YM 在"交託與行動" 講章所說, 神的作為在人的行動中彰顯
看見罪卻不作為, 在神眼中, 恐怕是更大的罪
若體制內改革的呼求無法得到回應, 訴諸體制外的力量有何相違呢?
很高興您能放下您的身段來這跟大家討論屬靈並且屬世的話題,希望大家都能藉著討論得到造就。
不過醜話說在前,您在這拿這位所謂的長者,在你眼中為智者的人的話當藉口是為何?你這是大義滅親?還是欺善怕惡?There's a saying in English, blood is thicker than water,您一而在的推拖不協助您兄弟的理由都好似是為了"組織"好,這樣真的好嗎?您不也是否有多少程度的考慮您親兄弟的感受?還是您也是那種只要組織好自己兄弟冤死也沒關係的人?難道我看錯人?
您寫了眾多的佐證證明IA的錯誤,卻到結論時不做任何有效果的動作,這讓我感到極度的反感。讓我覺得您心中還是愛您自己跟自己的家人吧,是怕子孫不能當長老執事負責人嗎?您這種表太很自私,這無愛的作風在HBL大家會自己心中有數,我相信除了我以外沒人會罵你的,就讓您自己的良心責怪您吧!畢竟,您自己從小到大的親兄弟招受患難您選擇相信的外人,換句話說協助他人欺負自己家人。即使今天這外人已經證明他自己是詭計多端,您還繼續找理由來推拖。
您好自私,說到最後也不需要來HBL這跟大家講,您的論述我看很多了,明明看清楚是非,最後卻又縮回去... 這又有何用呢?這種講了等於白講的的話倒不如不要講... 箴言中有這種表態的論述,自己去看看吧. 三月要到了,一年了.. 很快就十年... 您就繼續等吧... 就像那領一千的都埋在土裡然後在那幻想神會不會有動作... .. 很敢慨但也很高興我不是您的親兄弟!
To Dust, 我很佩服你關心教會的熱誠與勇氣,但我必須說,你對楊耀星弟兄的批評,不但不恰當,而且不公平。他所說的不是沒有道理,他的concern 也是對的;如果今天YM有長輩可以諮商,我想長輩的考量也必然是如此。我想你欠楊弟兄一個道歉。
To Pisgah
可見這是一言堂,畢竟你們的論述已經一面倒了。很謝謝您這樣說我省的再來po類似的文!他要道歉?他去跟林要,我不欠他。他也不欠我,也不需要跟我說謝謝。
老实说,等着看他们怎么被审判就好像外邦人等着看坏人怎么得报应一样。神审判真的会拿人命的。如果我们在法庭揭开,最多只是坐牢。以后没有人敢重犯他们的错误。这不是更好的爱心表现吗?
耀星大哥平安: 1. YM被停職一事相當地複雜,有許多隱藏的事。訴諸不信神的"外邦"只是提供一個機會:讓所有證據能夠在陽光之下被迫檢驗。如同保羅所說,他們的權柄來自於神,並不是空的配劍,作惡的人應該要戰兢。 2. 將所有證據擺在司法之前,不僅是對YM公平,也是對IA公平。若是YM真的對IA有所誤解,他應該要負責;同樣地,若是IA有問題,IA欠全球同靈一個交代。而照目前的情況,只有雙方各說各話的可能,沒有公平判斷的可能。 3. YM被停職一事暴露出了教會組織的缺失:沒有權力制衡。IA可同時掌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只要掌權者願意,可以做任何事,這是一件很恐怖的事。若是藉著司法途徑,促使教會組織進行改革,將三權分開,廢除長執終身制,會對教會的前景有著極大的影響。 4. 保羅上訴凱撒時,並沒有「寧可讓步,聽憑主怒」。 5. 某些教會中已經出現了「挺IA」與「擁YM」兩派,雖然目前並不明顯,但是長久下來會對教會有著極大的傷害。這樣的紛爭結黨正是魔鬼的詭計。司法途徑是一個解決機會。 6. 此例一開,是開由「證據」說話的先例,而不再是「看誰說話」;以後要處理工人,不再是總負責說了算,而是要依照「規章」,照「證據」判斷。不會再有「我若治不了楊昱民,怎麼治理的了教會」!這種話出現。 7. 愚只聽過敬畏神、心誠實的人可得主喜悅,沒有聽過不正直、心詭詐的人可得主喜悅。若是連在司法面前都站立不住,如何能在神與聖徒面前站立的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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