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歷代基督教所行之教會政制
從聖經百科全書看歷代基督教所行之教會政制有三種:(一)公理制,(二)長老制,(三)監督制(主教制)。
什麼是公理制?這個麼…真耶穌教會不懂,也不在乎。所謂公理是神設定的準則定理,眾人也心悅誠服其帶來和平人際關係的成果。
- 「看哪、我的僕人、我所揀選、心裏所喜悅的、我已將我的靈賜給他、他必將公理傳給外邦。他不喧嚷、不揚聲…。壓傷的蘆葦、他不折斷.將殘的燈火、他不吹滅.他憑真實將公理傳開。他不灰心、也不喪膽、直到他在地上設立公理.海島都等候他的訓誨。」(賽卌二1-4)這裡提到三次公理,但是我們很少聽到講台傳遞「公理」的信息,一般傳道最愛講「順服」。
- 「當那日子、我必使大衛公義的苗裔長起來.他必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義。在那日子猶大必得救、耶路撒冷必安然居住。」(耶卅三15-16)以上所預言的僕人、公義的苗裔已經來到,然而真耶穌教會並沒有他的座位,祂雖然在外面敲門,但總負責說,「有我在,不用開門,我總負責什麼都負責了,祂來幹什麼?」
- 「但那受過痛苦的、必不再見幽暗。欺壓他們人的棍、你都已經折斷。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他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 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他的政權與平安必加增無窮.他必在大衛的寶座上、治理他的國、以公平公義使國堅定穩固、從今直到永遠。」(賽九1-7)真耶穌教會的政權在人―總負責的手上,所以沒有平安、公平與公義。這就是為何神要在地上設立公理,目的在破除強勝者的最愛―階級制度,萬人皆下,我獨尊。
這世界在黑暗權勢之下,不公不義的事件天天發生在我們周圍。所以神的僕人他不灰心,不喪膽,傳道三年面對宗教偽善者、祭司、長老、文士、法利賽人的藐視、刁難、逼迫,仍然不屈不撓直到他在地上設立公理。在神的教會裡,公理若不彰顯,欺壓霸凌的事也必發生。所以「主因自己公義的緣故,喜歡使律法、訓誨為大、為尊(不是教規為大)。但這百姓是被搶被奪的,都被牢籠在坑中,隱藏在獄裡,他們作掠物,無人拯救,作擄物無人說交還,(因為)誰比我的僕人眼瞎呢?誰比我差遣的使者耳聾呢?」(賽卌二21-23、19)
- 因此「我厭惡你們的節期、也不喜悅你們的嚴肅會。你們雖然向我獻燔祭、 和素祭、我卻不悅納.也不顧你們用肥畜獻的平安祭。要使你們歌唱的聲音遠離我.因為我不聽你們彈琴的響聲。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使公義如江河滔滔。」(摩五21-24)這是主萬軍之神說的。然而我們連一點聲音都聽不到,那來公平、公義如滾滾大水、滔滔江河。
什麼是公理Axiom、公義Righteousness、公平Justice?
Axiom:公理(數),自明之理、原理、原則、金科玉律、格言
Justice:正義、公正、公平、正當、妥當、恰當、公義
Righteousness:正義、公平、正直、端正、廉直、公義
- 公理Axiom(英文聖經譯為Justice)
一項陳述不需要證據,且可以作為許多論證的前提而不是結論,則稱之為公理。因此,公理又稱為不證自明的真理。如果公理為真,則根據推論規則所導出的定理也必定為真。公理也常作為演繹推論的前提。
神學中的許多信念或知識,也都立基在特定的公理如「神存在」和「神創造萬物」之上;倫理學中的「信守諾言」和「尊重別人」等,也有同樣的作用。
- 公平Justice和公義Righteousness可通稱「正義」。公平、公義、公理即是正義。
正義涵意在我國典籍中指「公平正直」,如天無所不覆,地無所不載,無偏無私。在人類群居中,便把此義引申到人與人的關係方面,即一項事務牽涉到兩個人或多數人時,是否對每個人都公平合理,而得到所有人的認可。於是正義即是人類社會道德的起源,又成了道德的基本而重要的內容。正義所指的人際問題主要有三方面:
- 在人和人互相對待方面。
- 在人和人的物質分配方面。
- 在群體社會共同事務的處理方面。
我國典籍中只用「義」字,其意「宜」,適宜、合宜的意思。這個意義無論用於人際對待、物質分配或群體事務,都以公平合理,無偏無私為本,所以才能使人人悅服。
具體說來,正義的涵意是公、平、正、直。
- 公則無私;
- 平則沒有高下、輕重、多少、遠近、厚薄之分;
- 正則無偏,特指不偏心於自己或一方;
- 直則不彎曲,意為沒有機詐或利用智謀求自利或害人。事實上「公平正直」四字都以「無私」為核心。任何人不能只求「自利」或自己方便,而不顧及別人。這是人類群居的必要條件。人既然必須群居才能維生,站在人人平等的立場上,每一個人都沒有「唯我獨尊」或「我可居先」的權力,不能「有己無人」,因為這項願望和要求,是人所共有的。(摘自國家教育研究院學術名詞資訊網)
宗教改革
由於天主教從11世紀十字軍東征開始販賣贖罪券,其收入成為當時教會的重要經濟來源。1517年為建造聖彼得大教堂又大規模出售贖罪券,推銷員到處辦遊行、演講等「促銷活動」,主教職位也可以用錢購買。同年10月31日,馬丁路德在威丁堡教堂門上貼出反對贖罪券95條論點,徵求學術辯論,宗教改革由此開始。1559年一些在日內瓦受加爾文長老會影響的改革者,強調聖經的權威性,主張由會眾自行治理教會,之後清教徒脫離舊教組成公理會及浸信會,這些新教的改革在16世紀已經盛行,天主教15世紀登陸美國,清教徒更為了信仰自由移民,聖公會1607、公理會1620、浸信會1639、長老會1683全都在新大陸美國建立教會。
宗教改革,首重教制的改革,教制改革唯一途徑即除去人為的干涉、轄制、階級的壓抑、遵循真理的教導,重視聖經的權威,否定世智教條的加添、刪改、扭曲、偏離真道。因此長老制的出現、公理制的興革,在歷史上有不少基督徒,為了尋求公理在教會生根而犧牲生命。
聖經百科考察歷代教會政制有三種:(摘錄)
一、公理政制:如浸信會與公理會等。會名不同體制相同,均按新約所載之教會、人人 自由,會會平等、彼此相愛。其體制有三大要點:
甲、共主(共同主持會務)浸信會向來自由,制度行共同主持,即全體參與活動,人人皆可發展其心思、才力,以盡其固有天職,信徒、牧師共有討論表決之公權,故辦理實取乎大同,宗旨求其共濟,乃治會之根本。使徒教會用人治事,權衡皆操於會眾,非少數人所能專擅,非外人所能干涉,事實俱在可考而知。(徒六1-6;十五1-2、22;林前五4-5、十六3;腓二25)
乙、自立:信徒靠基督,同理會務,眾力所聚,百事修舉,堅固不搖,此為浸會自立之由來,此會到處鼓吹自由之真理,提倡依經立會之宗旨,遂興行於各國,教會逐日增多,皆因自立自主自理其事、自傳其道、自治其群,有時教會難免軟弱,亦不過互相提挈扶持,斷不能有所干涉,或任人干涉之理。因教會之設立,專以服從主旨與元首基督之命為天職,人人不得有大小之分,乃一律平等,並無某會屬於他會之權下,或各會合成一大團體成一大教會為教會之代表,更無一最高機關(總會),秉執全權駕臨各會之上,發號施令。如果不是這樣,則有剝奪各會自立精神之險,此為嚴格浸信會所不取也。
按使徒時代,福音傳至各地,雖有種族、貴賤、貧富、文野之不同,莫不各具相愛自主之人格,互相結合自立教會,以遂其救世之心,其間耶路撒冷、安提阿、歌羅西、加拉太、以弗所等等教會,其會內大小事宜,皆自行肩任、辦理,自行判斷,從無受一人或一大會之庇蔭,又未曾有一最高機關,為法令之所從出,以統治我主平等自由之諸會,聖經顯明之事實,無逾越於此。或有人指耶路撒冷教會為總會,有權統轄別會(徒十五章)。須知當時安提阿教會為爭辯割禮,不敢自以為是,遂求教於其老姊妹耶路撒冷教會,其虛懷若谷,欲集思廣益,並非屬地秉奏中央可比。
耶路撒冷教會當盡同道為謀之誼,集會設法排解,並無絲毫干涉安提阿教會之權,其回信亦極恭敬慈祥,絕無侵佔其主權字樣。新約全書亦不見隻字片語道及一教會或數教會,超出格外有權管轄別處教會,亦不云屬於何人,所屬者只一元首基督而已。即使各教會雖受使徒之培植、教導,而使徒自用其權,皆有所限制,保羅對各教會第一則說是准許的,不是命令你們。再則說不是我吩咐的,乃是主吩咐的。三則說我蒙召當事主以忠,告知己見,各人宜遵主所召而行,幾無一事不歸其權於主,而不自認有權。(林前七6、10、17、25,九11-15…)彼得亦是如此,故勸長老,又責欲為首之丟特腓,如雷子發聲,這僅是自明其嫉惡如仇,而盡勸善之仁,絕無以權令教會也。
丙、合羣:教會雖各具自立自理之規範,並無一總機關以操統治之權,而各會被基督之愛所感染,仍然彼此合羣往來互相接待、資助傳道、排難解紛、賙濟信徒、人才互調、苦以同憂、榮與同樂,從未有矯羣立異者,真堪為後世所衿式尊敬效法…等等。
二、長老政制:長老會
再看長老會的長老制(或稱議會制、代議制):是由一個地區內的各分堂選出長老,代表該堂出席會議,因此形成比會眾更高一層的代表性人物即長老級會議,他們有權在堂會中設牧師、執事和長老,共同處理教會事務。從英文維基百科wikipedia.org可以找到美國長老會「總會主持人」的名單。List of Moderators of the General Assembly of the Presbyterian Church.(U.S.A.)
- 「總會主持人」是美國長老會選舉出來最高的職位。他的責任是主持每一年一次的總會會議,2004年以後改為兩年開一次會議,持續約一星期,這位總會主持人任期內剩下的時間就在這個教派內當一名大使為任務,期滿之後就在某一教會內當元老。它的圖表可看出1983年到2004年每一任主持人只任期一年就換人,從不連任,2004年以後才改為2年一任。
- 長老會最高職位稱為Moderator即會議主持人,而不稱主席,更不稱總負責或執行長C.E.O.因為只當一屆一次會議主持人而已,他下面亦無兵無將,沒有行政權,更別說立法、司法、監察、審判等權。
三、主教制(監督制):有天主教、東正教,新主教制的主教可以結婚、只有普世聖公宗。信義宗衛斯理則由各區會自行修訂、使用主教制的細則。
天主教聖統制(摘自維基)
教宗職權
- 基督的代表、主教團的首領、普世教會最高牧人,對所有個別教會及信眾擁有職權首位。(跟聯台總負責很像)
- 教宗親自任命世界各國主教,授予完滿的神權,為宗徒(使徒)繼承人,為教會牧人、教義導師、聖禮司祭和治理的服務者。(如聯總任命終身執事…)
- 教宗從世界主教團中任命9聖部部長為樞機主教。下任教宗由他們當中選出。(我們有5部長)
- 教宗享有最高、完全、直接的職權,且得自由經常行使之,有權按照需要,規定執行職務的方式,由其個人或主教們集體執行…。(總負責都是這樣)
- 當教宗出缺時,才由教廷財務局管理教廷財務。(當財務出問題時才外曝)
80年代初,中國曾經展開所謂「真理的討論」,其爭論要點之一就是真理、人道主義、美好、善良等等,是否有階級屬性?「在正統的共產黨人眼中,只有符合其利益的,才是值得鼓吹和發揮的道德。(如林總宣揚的教會合一,其實他要的是政教合一,資源整合在總會控制之下。)正統信仰具有穩定的特性。耶穌說:『天地要廢去,我的話卻不能廢去』,中國人則講「天不變,道亦不變」。因此有正教信仰的人會根據其經典來判斷對錯,這種是非標準是穩定的。」而共產黨卻需要根據其政治需要,不斷改變或推翻它剛剛還在宣傳的是非標準,共產黨的價值觀最核心的一點是權力和利益,如果不服黨權力控制或不符合其利益,都會被冠以「反動」而加以剷除。(真教會則冠以違反真理,反抗大局等理由給于剷除)。
(誠如黃以利沙所講,真神的誡命、律例典章是不可更改毀棄的,但教會的規則,經時代、地點、實施結果,卻可以隨時修正。)這恰如英國著名作家奧威爾所說:「極權主義國家的特點是,它雖然控制思想,它並不固定思想。它確立不容置疑的教條,但是又逐日修改。它需要教條,因為它需要它的臣民的絕對服從,但它不能避免變化,因為這是權力的需要。」(以上摘自Epochtimes)
貳、總會組織與五大教義十大信仰無非是「世智與教條」
我們的組織全靠「世俗的智慧」,為人腦設計之產物。尤其聯總不斷往訪大陸,似乎想要以感情連絡,並藉五大教義十大信仰,統一全球真教會在其翼下,夢想成為超級巨型總會誇耀教界,只是想檢現成的便宜,拋棄開拓的窘境,正是步入歧途,誤入迷陣的主因。
聯總成為貴族式的社交圈子,資深傳道、各國總負責、教會精英,會同成立研究離婚、再婚、不准再婚的真理研究所。再由法治委員會「腦力激盪中心」制定相應的「以法規治理教會」的新條例。聯總並無信、望、愛貫穿其中,更無聖靈當其引導。其終極目標是繼續制定法規,鞏固聯總超然地位高於全球各處教會。
五大教義十大信仰,若無主給的新命令「彼此相愛」的實踐、去融合在教會生活之中,它們僅是信徒信仰上的知識教條,與屬靈的生命無關。
再說本會的行政組織,說是效法「民主政治」,實質上是「傳道人一黨專政」,也是天主教的簡化。馬丁路得改教後,「從16世紀開始」各新教派都在尋求合理公平的教會政制。而我們卻回去跟隨天主教,只是把教宗改稱總負責換個名而已,都是教派裡最高政、教元首及主管財務,是天主教雙胞胎姊妹。
誰授聯總政權?
是誰授權給他們那些權柄?一般來說,只有獨裁者、一黨專政、集權主義、共產主義者,不用誰的認同就可以自我要什麼權就有什麼權,既不是「神授君權」也不是「選民付與的」,這是一黨專政的特點。
1989(1993?)年楊約翰長老退休,陳恆道長老接聯總負責,聯總逐漸改變,正式仿照台總高層行政組織佈署的權力網,於2001.1月份、280期聖靈月刊登出,題目「天涯與地極―話說國際聯總」,介紹聯總組織架構與職權。(ia.tjc.org/elibrary)
下面部分簡介:
聯總負責人 |
職權 |
總負責
第7.8點沒有明文但為暗規 |
|
聯總七常務負責人 |
1.辦理日常會務。 2.執行負責人會交辦事項。 3.決定負責人會會議日期、地點。 4.議決各單位重大事項。 5.任免調動各單位專職人員。 6.議決獎懲案件。 7.代表本會名義借貸、抵押。 8.授權聯絡處處置異議份子(如:新加坡、雪梨) |
聯總負責人15人加未被選上之總負責 |
由15+當中選總負責1人、5部負責6人(宣教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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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幾個問題
- 總會所有負責人所擁有的職權,是根據中華民國憲法的宗教法,那些法律條款來制定?有無法律認定的效力?或是根據聖經那些教導,應該如此訂定?
- 尤其7常務負責,竟然可以代表本會向銀行借貸、抵押!這事合法嗎?是否信徒代表大會通過「授權」給7常務負責,可以「代表」本會向銀行借貸、抵押(教會財產),而各國地方教會信徒大會也通過授權給聯總?國外不少外教會在賣會堂,真耶穌教會在台灣是唯一以驚人的速度在10年之間,安息日聚會人數遽減22%。不久的將來,是不是我們也有會堂空出來出售?
- 從「天涯與地極」看聯總組織有(1)聯總總負責(2)聯總常務負責人會(3)聯總負責人會(4)各國代表大會,加上6部長,計畫再增12位副部長,真理研究委員目前已增至38位,可說陣容龐大。從三會一總負責的職權內容看來,與「傳揚福音、連絡、協調和輔助」沒有什麼相關,倒是與制定教規、懲治、財務、申明政權有關。如下字眼:
諮詢、議決、預算、決算、選舉、彈劾、罷免、審定規章、真理之議案。執行、決定開會日期、地點,審查、協調、處理各總會違規案件,任免調動人員、公佈本會規章、審定辦事細則、簡則,核准各總會、連絡處申請案。決定大會日期、議決獎懲、代表本會借貸、抵押等等。
以上內容就是把全備福音傳到天涯與地極的「基本要素和功夫」?
該文第5點:今後之展望第4小段,
- 文中提到推動聖工所依賴的三種力量:人力、財力、神力(請問:有了人力、財力之後,還需要神力嗎?)
- 近來國際經濟不景氣,有些國家地區受影響,今後聯總全體負責人、專職工人,當共體時艱,克服困難並共同籌思如何開源節流,並且藉著訪問交流,多鼓勵全球同靈,甘心樂意為福音事工竭力奉獻,配合聯總計畫預算順利推動,使聖工暢行無阻。(多奉獻就使聖工暢行無阻?財力何其重要?)聯總是大家的(說白一點,聯總是大家的奉獻箱)盼全體同靈以新觀念、新的心態來愛她、培植她。
由上文看來,聯總的運作方式已經落入一般公司企業的模式,或是真耶穌教會的聖經已經去掉撒迦利亞書四章6節,平常人說天時(神的時候)、地利、人和是成功的要素,其中還不提財力呢!而天時排第一要素!我們已經墮落到這種地步,大家還不自覺!正是道來滿紙荒唐言,拭之不斷一把辛酸淚!
「古聖先賢」在何方?
看看“使徒行傳”是怎麼把福音傳開的,聖靈大降後,逼迫臨到,使徒被殺、被關,被迫離開家園逃難,什麼困苦、困難都臨到,在毫無計畫、毫無組織之下,逃難的信徒把福音也帶往他鄉異國,神又揀選保羅、巴拿巴等人往外邦去播下福音的種子,各地教會也都建立起來。我們的神,打仗並不靠人多、錢多、會議多、計畫大,傳福音是靠聖靈的能力,多虧說我們是有聖靈的教會!
回頭重讀玻璃海郵報第二期「聚焦聯總會議,巴別塔之隱現」,守望者為我們分析聯總昔日宗旨與今日,因人而異的變遷。從當初定位在「聯絡、協調和輔助」的平面單位,走向集權獨裁的最高權勢單位,這敲響的警鐘,使我們這些平信徒悠悠地從睡夢中甦醒,突然發現暗夜中遠處的烽火已經連連不斷地燃起…。
第一期TJC titanic撞上冰山的圖樣引人遐想不已。第二期殘毀不全,燃燒冒煙的巴別塔,似曾相識的電視畫面,九一一雙子星大廈傾毀之影浮現眼前,使人惆悵莫名。第二期導讀和掀開聯總神秘面紗探究其內幕的Q&A,讓我們清楚看見21世紀聯總敗壞的緣由,當以林總的中心思想「行政權柄」(統治權)為主因。(他應該去競選台北市長或台灣總統)
2005年林總一上台,就不跟你們說客套話了(什麼聯總是你們的,要愛她、奉獻給她),他掛上「行政權柄大刀」直接進行改革,趁大家還搞不清他壺蘆裡賣什麼膏藥,打出那門子弟的功夫時,就出拳端上「終身執事聖職會」治理教會信徒就是回歸聖經,叫大家吃不完兜著走,順勢把擋路的楊傳道幹掉,至今有些執事在教會裡讓人感受仍是如梗在喉,吞,吞不下去,吐,吐不出來…,甚至有人更是作威作福!
如新加坡連絡處在許彼得玩弄之下,要信徒簽切結書討好聯總,大家一起玩火玩香爐,「隨便獻上凡火是主沒有吩咐他們的」。他們聲名大噪,好像得到榮耀,正確的說,使神的榮耀蒙羞,藐視神的權柄,誠如箴言所訓:「驕傲在敗壞以先,狂心在跌倒之前。」(箴十六18)「愚妄人口中驕傲,如杖責打己身。」(十四3)
我們的神坐在天上寶座,祂掌權!林總在地上會議中冒然張嘴口吐兇言:「我若治不了楊昱民,怎能治得了聯總各教會!」尼布甲尼撒也口出傲言,以至與獸同居7期。
林以「全球聯總總負責」之「行政權柄」干涉、否定各國地方教會聘請傳道,安排講道者之自理權,把當地信徒奉獻的會堂當作是他擁有的公司財產,不但要定額奉獻,講台、講道者還必需由他操控。藉著基督的名,狐假獅威,欲降伏各教會向他俯伏尊他為大,此種野心來自撒旦,站在高山頂上對人子耶穌說,你若俯伏拜我,我就將萬國榮華賜給你。林總此舉正是踐踏神給人「因信基督而得到的自由」,悖逆神要在地上「設立公理、彰顯公義」的旨意。
「總負責」三字,有如伊甸園的「善惡果」,神說,「你不可吃,吃的日子必定死。」主耶穌說,「外邦人有君王、大臣操權管束治理他們、你們中間不可這樣」,我們聯總、台總,諸負責人正如外邦人的君王、大臣。
真教會的政制、組織,「不但違背主的教導―你們中間不可這樣」,而且有些傳道看低信徒,認為他們只會聽道吃奶,不讀聖經,不懂真理。所以傳道高人一等,當然掌管政、教兩權,總會的建立,總負責選立,諸負責人(法治委員會、教規制定,是教會必需有的。),豈不知他們變成「言非所行、行非所言」,嘴唇尊敬神心卻遠離的兩面人,也讓外邦人笑談「宗教也是一種生意又是污穢的政治」,是以少制多「強勝者的俱樂部。」
是故,以傳道人或信徒來管理教會,當行政首長絕對是違背真理,不合經訓,任誰來當都是錯誤,不敬畏神的糊塗人,那麼該誰來坐此「寶座」呢?
若從「神」的心意出發,祂要的是那位特定的僕人,那一位賜給我們的嬰孩,他必坐在大衛的寶座上,治理他的國。(於後申述)
聯總在暗示什麼?想設立聯總元老院?
他們私立「終身執事」,到底在暗示什麼?既然一位普通信徒,透過他們權力的傳輸,能夠被授權終身成為地方教會行政管理階級,不受年齡、任期限制,又兼任連絡處聖職會,權罩四方無所替換。出席聯總集訓(執事速成訓練班,林總另一發明)、開會、提報告、投票、進進出出的交通費、住、食等都由聯總負擔,聯總要各國教會分擔此長執供養費似乎也合理,藉此互惠的機制,各國執事豈有不忠心聯總之理。那麼反過來看,傳道晉升長老在聯總當過負責人,比那些平信徒的「終身執事」,不是更加理所當然地成為「終身祭司」,退休後繼續在聯總、台總當決策顧問,如同國民黨「萬年國代」「終身黨國元老」做到沒氣,此為「聯合總會元老院」?同樣這些元老的機票車馬、食、宿、講道鐘點費,都需要「世界傳道基金」支持,這就是聯總負責人會一致通過向各國教會強征奉獻的另一因由?
「主說:我喜愛良善、不喜愛祭祀、喜愛認識神、勝於燔祭。他們卻如亞當背約、在境內向我行事詭詐。(何六6-7)他們立君王、卻不由我、他們立首領、我卻不認。他們因君王和首領所加的重擔、日漸衰微。(何八10)你曾求我說、給我立王和首領、現在你的王在哪裏呢、治理你的在哪裏呢、讓他在你所有的城中拯救你罷。」(何十三10)
有誰能預測這「終身政策」的作法將貽害教會多深多遠嗎?是誰要負這個責任?所有參與其事的人!我們應該重新檢討初期犯下的錯誤,拆除「亞哈斯王的大馬色祭壇」(王下十六章;申十二30;代下廿八22-25)。像這樣學外邦世俗點子,照自己的心意、權勢地位,愛怎麼作就怎麼作。人豈能代替神?
人豈能代替神?「總負責」此世俗名詞違犯十誡之第1、2誡
-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甚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不可跪拜那些像、不可事奉他、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出廿3-6)
不幸的是我們除了拜神之外,還要敬畏「總負責」、「總會」,凡事遵他(他們)為大,他們制定規章公佈大家遵守,成立教會要向總會、聯絡處申請,不然就向政府、法院舉發提出告訴,如同雪黎教會要告剛成立的新南威爾斯教會。他們定規地方教會要按一定比例的奉獻給他們,他們有權代表本會借貸、抵押等。教會信徒要如此聽話地事奉他們才會沒事。
23節 你們不可作甚麼神像與我相配…(23)
24節 你要為我築土壇、在上面以牛羊獻為燔祭、和平安祭.凡記下我名的地方、我必到那裏賜福給你。(24)
25節 你若為我築一座石壇、不可用鑿成的石頭、因你在上頭一動家具鐵器、就把壇污穢了。(25;申廿七5)
26節 你上我的壇、不可用臺階、免得露出你的下體來。(26)
大衛的寶座已由救主耶穌基督坐著,政權由他擔在肩頭上,以公平公義使國堅定穩固,從今直到永遠。我們蒙他救贖,願以心靈誠實敬拜他,一生一世跟隨歌頌讚美他。
要知道一個傳道人要往上爬多久,多少台堦才能坐上聯總這最高「總負責寶座」、手握「行政權杖」,頭戴對外代表真耶穌教會的冠冕。真耶穌教會除了天上有一位神以外,地上還有一位不可有而有的偶像,信徒要一邊敬拜天上真神,還要一邊事奉敬畏地面上的「總負責大人」和「總會諸負責人」,這樣才能繼續拜神,不然會被暗中修理或趕出教會就「永生」無望。
「我主與你們所立的約你們不可忘記、也不可敬畏別神…他們卻不聽從、仍照先前的風俗去行。如此這些民又懼怕主、又事奉他們的偶像.他們子子孫孫也都照樣行、效法他們的祖宗、直到今日。」(王下十七38-41)此非形容今日教會信徒信仰的狀況?
- 這些總負責能綜理、策畫、督導各單位會務。並不謙卑虛己。
- 召開各種會議、並任主席、大祭司法官、握行政司法審判權。
- 向各國代表大會,提出各種報告。(例如不經大會同意,逕行開除楊傳道,大家默認他是地上教會元首,「行政權柄」擔在他的肩頭上。)
- 他不需要什麼「馬其頓呼聲」,「大有自由,走遍四方,專門視察」已有教會的地方,以全備五大教義,大義凜然,想說服收編各會在聯總名下。
其心志與保羅大異其趣,「我立了志向、不在基督的名被稱過的地方傳福音、免得建造在別人的根基上.」(羅十五20)「除了基督藉我作的那些事、我甚麼都不敢提.只提他藉我言語作為、用神蹟奇事的能力、並聖靈的能力、使外邦人順服.」(羅十五18)保羅沒有「行政權柄」可以吹噓,只能高舉神的作為並藉聖靈的能力行神蹟奇事,使外邦人順服。
自從林總提倡其中心思想「行政權柄」,施行在聯總和所觸及的各國教會,從此,「聯總成為21世紀真耶穌教會的亂源」。他把「主十架苦刑流血所贖的會眾」據為己有,當作他施展「行政權柄」的對象,「隨己意任命終身執事掌控地方教會、匯集資源等」。總負責帶領「輕視主對僕人角色,與謙卑事主的教訓」,偏行己路。表面飛行各處領會佈道會(那一個傳道不會),實際享受「權力滋味」的甜頭,強佔「主為軍隊元帥」的指揮權。
主說:「凡記下我名的地方,我必到那裡賜福給你。」我們教會的佈告欄裡,充斥著聯總、台總總負責xxx的大名,一張接一張的公文「總負責」大橡皮章之後,簽上xxx大名,貼在公佈欄裡很是「神氣」,像神那樣的氣勢,相配嗎?不知道神的名記在什麼地方?
「你上我的壇、不可用臺階、免得露出你的下體來。」總負責寶座是用選舉制度配合階級制度,一階一級往上抬昇拱高,想要坐上此寶座,可是要爬很高的台階,經過人事佈局、暗中拉票、條件交換、事先內定、廣結人緣、多立長執、優勝劣敗等等用人意、鐵器、砌石鋪階才能坐上「真」教會最高寶座。須知:一旦「你在上頭一動鐵器(家具),就把壇污穢了。」如此人意建立「總會」高壇,是污穢的壇,總負責爬上去與神匹配就露出自己的羞恥來。
参、聖經中的警戒
但和伯特利的兩隻金牛犢
摩西一再申述神的命令「你們要將所趕出的國民事奉神的各地方、無論是在高山、在小山、在各青翠樹下、都毀壞了。也要拆毀他們的祭壇、打碎他們的柱像、用火焚燒他們的木偶、砍下他們雕刻的神像、並將其名(總負責主席、最高決議機構)從那地方除滅。你們不可照他們那樣事奉主你們的神。」(申十二2-4)
黃、郭、張的時代所建立的制度就是「仿大馬色外邦祭壇,照他們那樣事奉神」,聖經之外添加教規,不服者除,在眾教會之上建立總會,奠定階級制度,並以數位總會負責人,選「人」為柱像人偶,命名「總負責」與神抗衡。2005林把平面聯絡各國的聯總,豎立起來成為一根更高的柱像,並通告各地向其獻金臣服。
聯總、台總就像耶羅波安在伯特利和但建立的兩座祭壇,「王就籌劃定妥(總會的專長),鑄造了兩個金牛犢,又對民說,以色列人哪,你們上耶路撒冷去,實在是難,」黃也說神的誡命、典章不可更改廢棄(實在是難),教會規則卻可以隨時修正,組織是“維持教會秩序”所不可或缺的。(台灣傳教30年刊,P.46下左)這總會、總負責諸君就是領你們出埃及地的神,以後也會繼續帶領你們,他們已經綜理、策畫好了。
耶羅波安在撒瑪利亞各城建造有邱壇之殿,將凡民(非利未人)立為丘壇的祭司.凡願意的、他都分別為聖、立為丘壇的祭司。這事叫耶羅波安的家陷在罪裏、甚至他的家從地上除滅了。(王上十三32-34;十四章)
耶羅波安任意在各城建邱壇之殿(各國連絡處聖職會),將凡願意當祭司的凡民立為邱壇之祭司(終身執事),他深知人愛慕名位的欲望,多立祭司迎合大眾及其家屬,則自己的王位,藉由教權來鞏固政權,將立於不敗之地。果真作王22年,也難怪總會年年立執事、免費贈送,他日報答。
信仰的敗壞是有傳染性的「猶大人也不遵守主他們神的誡命、隨從(北朝)以色列諸王所立的條規(日光之下無新事,作王的都愛好立條規)。…以色列人犯耶羅波安所犯的一切罪、總不離開.…主就厭棄以色列全族(民不是無辜的嗎?也被神厭棄!)這樣、以色列人從本地被擄到亞述、直到今日。」(王下十七19-23)「我的民因無知識而滅亡.你棄掉知識、我也必棄掉你、使你不再給我作祭司.你既忘了你神的律法、我也必忘記你的兒女。」(何四6)今日的信徒明白神公義的道理不多,因為我們有「順服」的講台,沒有公義、公理的講道,所以不知神的律法正是從公義、公平、公理出發,如同陽光、空氣、水滋養萬物使其生長,述說神的榮耀宣揚祂慈愛的美德。因此,我們不該做一名無知的信徒,「愚蒙人是話都信.通達人步步謹慎。」「愚蒙人得愚昧為產業.通達人得知識為冠冕。」不要任憑人的擺佈,因「有一條路人以為正.至終成為死亡之路。」(箴十四15、18、12)
神是輕慢不得
神的意念和道路高過人,「必有寶座因慈愛堅立.必有一位誠誠實實坐在其上、在大衛帳幕中施行審判、尋求公平、速行公義。」(賽十六5)總會、總負責的設立已經是違背神的旨意,又藉權多行不義,林總對楊耀星忽悠耍弄對楊傳道諸多逼迫,曲枉正直,慫恿多人「作假見證陷害他」,又貪權瀆職,2012.3月橫心硬置楊傳道於「無申辯餘地和機會」,開除「神所賦予他為鹽在總會的傳道天職」,為光為鹽是信徒的本份與神所定的旨意。
亞倫的兩個兒子拿答、亞比干被火燒死,因為「在主面前獻上凡火、是主沒有吩咐他們的…摩西說:就是主所說、我在親近我的人中、要顯為聖、在眾民面前、我要得榮耀。」(利十1-3)神是輕慢不得。
總會、總負責、教規是聖經之外,外邦人組織建構的內容,違背新約聖經,主、聖靈和使徒們的教訓,是人故意加添滲進,致使全團發酵、發酸發臭的酵素。我們不但加添、模仿外邦的樣式,同時刪除主的訓言:不可操權管束弟兄。作了信徒錯誤的示範。不但不學主心裡柔和謙卑而且剛愎自負,我們應該悔改,順服天上掌權者,廢除聯總、台總二總負責人和教規,並且承認唯有救主耶穌基督有權柄和能力「總負責」他用寶血救贖出來的兒女,負責他們今生與來世一切福氣,並降禍與一切背道的人。作為真耶穌教會的一份子、傳道、長執、信徒、理當實踐信仰生活的中心價值,敬神愛人、以慈愛、公平、公義、公理的原則重新出發。主說他不喪膽、不灰心,我們也一樣要勇敢跟隨他的腳步,不喪膽、不灰心,直到他在地上設立公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