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面對面、直接接觸的整體教會清楚?還是遠在地球另一端、聽聽說說的”組織會議”明白?答案不言可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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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職簡史:
# 自2012年3月底起,真耶穌教會國際聯合總會(以下簡稱IA)停職了駐牧法國巴黎的楊昱民(以下簡稱YM)傳道一職,並非法停職了其由各國信徒代表直選出來的IA負責人職分,違反了聖經公平正義的原則。
# 當時,與此事牽涉甚深的林永基長老並未迴避主席之位,且以主席之姿,跳過件件審查的原則,逕自發下控告YM的21號案,且是10:30發下,13:30就要討論。當事者如何能在3小時內提供反駁之證據?並明言:若不是YM要提車富銘長老在南京的錄音9號案,就不會有21號案!
# 此21號控告案乃是不具名之黑函,來源為中國福清長執會之王欽如長老,其為YM進中國的敘述,控告內容已被人揭穿,不實之處所在多有。
# YM被停職後,IA發下多封公文,內容相左:有提及復職條件的、沒有復職條件的…等等。並且再也不提21號案,全力改為YM被停職的原因是違反真理。
# 巴黎教會見狀,本於愛教會與維護合一的心,要求IA成立獨立的真相調查委員會,IA至今不予回應。真耶穌教會巴黎教會以教會權柄,續聘任YM為巴黎教會之專職傳道*。
# 美國同靈以行之有年的谷中百合花基金會,協助巴黎教會與YM在歐、美、非各地的福音事功,盡力宣揚主耶穌交託我們將福音傳遍天下之大使命。
# 台灣台北教會的吳嘉銘弟兄,也成立活泉甘霖基金會,以”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神同行”為精神,邀請多位弟兄姊妹與YM,進入台東監獄傳揚福音,與前往中國各城鄉聯絡教會,彼此交通分享。也幫助剛果的教會孩子,提供獎學金補助接受教育。
至今,蒙主憐憫,恩典不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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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底起,根據公文真國聯總字第15-018 號,YM已被除名。
但是,IA何來除名巴黎教會信徒YM的權柄?聯總規章(2015年之前)可曾有如此權柄?能夠除名一個地方教會的信徒?
不!IA負責人會無權除名地方教會的信徒**!
根據台灣總會2007年12月24日總會負責人與傳道者會議,第六點,如何處理”除名”之案件:
不知負責YM除名案件的IA總負責車富銘長老與台總總負責林永基長老,是否迴避了此議案?更重要地,根據信徒懲戒要點第2條:
一位信徒要被除名,首先要地方教會的職務會討論通過後,再送交區聯席會,最後再送交給總會的聖職人員會決議。
請問難道YM被除名的是巴黎教會職務會討論通過?然後送交IA負責人會辦理?還是IA就是想除名YM?不管規章?不照程序?不守公義?
得知除名消息後,巴黎教會決議:
http://www.seventhousand.net/en/node/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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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是神的家,神的家如果沒有公義、沒有憐憫、沒有誠實,必惹神厭。教會這二十多年來的狀態,是越發榮美?還是逐漸衰殘?
你們當在耶路撒冷的街上跑來跑去,在寬闊處尋找,看看有一人行公義求誠實沒有?若有,我就赦免這城。耶5:1
我因錫安必不靜默,為耶路撒冷必不息聲,直到他的公義如光輝發出,他的救恩如明燈發亮。賽62:1
主阿!是的!為了你的家,必不靜默、也不息聲,直到神家的公義如光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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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黎教會2012之公文:
** IA負責人會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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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教會近況:
為為文到今,談這個「真耶穌教會」團體時,都是提寫「財團法人真耶穌教會」,免得污蔑了真耶穌教會的信徒。
「財團法人真耶穌教會」對法律規定,視為無物。如對勞工的工作權的保障及維護,未盡告知的義務,連基本的申訴管道,都予以關閉。
開會會議的程序問題及秩序問題,也無法落實。如除名提案,未符合會議規則及內規程序,胡亂通過。這難怪,誰會服呀!
所以,程序正義先做「真」,真理跟著來。不要以「神政民主」來包裝「假」為「真」。真的看到「真耶穌教會」就會嘔!別再妄想傳揚真教。對不起,我沒想污衊真耶穌教會的善良信徒或為她打拼的長者,我只是對「財團法人真耶穌教會」掌權者說:程序正義做得「真」,真耶穌教會的真,就會發亮,信徒數增增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