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光流轉,不為人留。所羅門後王國分裂,南北兩朝各行惡道。
由於所羅門聖殿蓋在南朝首都耶路撒冷,北朝開國君主耶羅波安深怕百姓回去南朝敬拜真神,竟然擅自鑄造兩隻金牛犢,以真神欽命君王身分宣告 (王上11:28-31):這就是帶你們出埃及的真神 (王上12:28)!而百姓竟然隨服了掌權者帶領,從此北朝離不開將真神限制於牛犢形象中的大罪,再再惹動真神怒氣 (cf, 王上15:30; 10:29)。
南朝也不遑多讓,除了幾位君王願意尋求真神,其餘君王則是跟隨外邦異俗,尤其是作王五十五年的瑪拿西,不僅拜偶像巴力,更是在真神聖殿中替天上萬象築壇,並且交鬼、行邪術、將兒女用火獻祭,引誘百姓也如此作為,甚至將以賽亞先知活活鉅死,行惡勝過真神滅絕的其他諸國 (代下33)。以致真神大怒!
人常說:權柄來自於神,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要順服掌權者 (羅13:1-2; 多3:1)。怎不見摩西亞倫順服法老?以利亞先知順服亞哈王?使徒順服猶太公會?事實上,掌權者時常抗拒真神旨意:世上的君王一齊起來,臣宰一同商議,要敵擋耶和華並他的受膏者 (詩2:2)。
列王的歷史更是斑斑血淚,北朝君王哪一位行神眼中看為正的事?難道生在不義君王統治之下,就還是要順服?因為君王是真神命立的?因為凡事都有神的美意?那麼當耶羅波安設立金牛犢、立凡民當祭司時,北朝的利未人何必,違反律法撇下自己的產業,來到南朝 (代下11:14)?他們應該要順服掌權者的命令,不是嗎?
要不要順服掌權者,端看心中公義的尺度。俄巴底是亞哈王的臣子,他也是好好地服事惡王亞哈,但是王后殘殺真神先知時,俄巴底卻敢違反皇室命令,偷偷藏了一百個先知 (這事若被發現,他不怕殺頭嗎?王上18:3-4)。俄巴底有所為,有所不為。
因為敬畏神,不公義之事絕對不作,不論這命令是否來自掌權者。因為敬畏神,公義之事盡力去做,不論掌權者要不要作。但以理三友寧死不從君王命令 (但3:16-18);使徒們異口同聲: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 (徒5:29)。聖徒使徒同作見證:敬畏神是第一標準!
---
廟堂裡,深宮中,不義君王各行惡事,以為己意如神意,眾民都要服從。只聞天地一聲嘆,眾民也真順服!真神差派眾先知從早到晚警戒,針對不僅是掌權者,更是黎民百姓。
北朝先知何西阿受真神啟示,娶淫婦歌蔑,表以色列國如同淫婦一樣,對神全然不忠。除了以色列百姓在宗教上大行淫亂之外,真神也要何西阿先知宣告:
以色列人哪,你們當聽耶和華的話。耶和華與這地的居民爭辯,因這地上無誠實,無良善,無人認識神。但起假誓,不踐前言,殺害,偷盜,姦淫,行強暴,殺人流血,接連不斷。何4:1-2
北朝百姓除了敬拜偶像風氣盛行,更令真神厭惡乃是他們的心與行為:不誠實!不公義!這不誠實、不公義,終讓真神決定要忍痛滅絕整個國家 (何9:17)。然而真神總是滿有恩慈憐憫,既然要先知宣告,代表還有一絲希望。這在遍地拜偶像、沒有誠實的情況下,什麼樣的作為可以讓真神回心轉意?是獻祭?是哀哭?是禱告?
你們要為自己栽種公義,就能收割慈愛。現今正是尋求耶和華的時候;你們要開墾荒地,等他臨到,使公義如雨降在你們身上。何10:12
阿摩司先知也作了同樣的警告:
要惡惡好善,在城門口秉公行義;或者耶和華─萬軍之神向約瑟的餘民施恩。摩5:15
你們雖然向我獻燔祭和素祭,我卻不悅納,也不顧你們用肥畜獻的平安祭;要使你們歌唱的聲音遠離我,因為我不聽你們彈琴的響聲。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使公義如江河滔滔。摩5:22-24
既然是要行公義!真神說:你們若自己行公義,就可以(從我這裡)得到慈愛!孩子們阿!我甚願意憐憫你們!回頭吧!只要你們願意誠實行義,我怎會不以慈愛對你們呢?你們的獻祭與詩歌不能讓我喜悅,我只願你們能讓公平如大水滾滾,使公義如江河滔滔!這樣,或者我會回心轉意!
可悲以色列視先知警告於無物,最後只好迎接嬰孩被摔死、孕婦被剖開的結局 (何13:16)。西元前722年,亞述帝國攻佔北朝首都撒瑪利亞,兇殘的亞述人恣意屠殺,真神選民的下場誠如先知所預言。最痛者,不知是誰?
---
相較於北朝,對於有大衛血脈、真神聖殿、利未祭司系統的南朝猶大,真神更是派遣諸多先知殷殷宣講,彌迦、以賽亞、西番雅、耶利米…等等。真神憐愛自己的百姓與祂的居所,從早開始就差派眾先知警戒百姓 (cf. 代下36:15; 耶7:25)。
若跟北朝對照,南朝百姓似乎對真神較為虔誠,因為聖殿就在耶路撒冷,也有亞倫後裔的祭司,而君王統治時也有數位敬畏神的好王。然而對於先知工作來說,南朝的情況其實不見得比在北朝樂觀,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歷代志才會記下百姓嘻笑神的使者,藐視他的言語,譏誚他的先知 (代下36:16)。但是為何?
除了掌權者的因素外 (這點南北一樣),南朝的先知與祭司不見得會聽從真先知的話語,甚至許多時候都在抵擋真先知的言論,進而影響百姓;而百姓又陷入律法主義,認為我們有聖殿,每日都在向真神獻祭,守安息日、節期,怎會有什麼大問題?故而不願聽從先知。如同保羅所說:因為不知道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神的義了 (羅10:3)。舊約如是,新約如是。
為了效正百姓律法主義的觀念,以賽亞先知明白地表示:
你們所獻的許多祭物於我何益呢?公綿羊的燔祭和肥畜的脂油,我已經夠了;公牛的血,羊羔的血,公山羊的血,我都不喜悅。賽1:11
月朔和安息日,並宣召的大會,也是我所憎惡的。賽1:13
你們舉手禱告,我必遮眼不看;就是你們多多地祈禱,我也不聽。賽1:15
真神說:我不要你們的奉獻、不要你們的安息日、不要你們的禱告。你們如果真誇口說認識我?你們就該知道我要什麼?
你們要洗濯、自潔,從我眼前除掉你們的惡行,要止住作惡,學習行善,尋求公平,解救受欺壓的;給孤兒伸冤,為寡婦辨屈。耶和華說:你們來,我們彼此辯論。你們的罪雖像硃紅,必變成雪白;雖紅如丹顏,必白如羊毛。賽1:16-18
你們真以為牛羊的血可以除去你們的罪嗎 (來10:4)?你們真以為有十一奉獻、守安息日、每日禱告,但是不行公義,我就會喜悅嗎?不!我們來彼此辯論!你們的罪雖深重,卻可以雪白;雖像硃紅,卻可白如羊毛,如果你們行公義的話!
百姓除了在宗教上有著倚靠律法主義的錯謬之外,日常生活中也是充斥著虛假;你們的嘴唇說謊言,你們的舌頭出惡語。所以真神不聽他們的禱告,讓他們如同瞎子一般。社會上瀰漫著不公不義的氛圍,卻無人在意。是故公平轉而退後,公義站在遠處;誠實在街上仆倒,正直也不得進入。誠實少見;離惡的人反成掠物 (賽59)。
耶利米也站在聖殿前,向百姓陳說:
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你們改正行動作為,我就使你們在這地方仍然居住。你們不要倚靠虛謊的話,說:這些是耶和華的殿,是耶和華的殿,是耶和華的殿!你們若實在改正行動作為,在人和鄰舍中間誠然施行公平,不欺壓寄居的和孤兒寡婦;在這地方不流無辜人的血,也不隨從別神陷害自己;我就使你們在這地方仍然居住,就是我古時所賜給你們列祖的地,直到永遠。耶7:3-7
不要再說我們有聖殿!有聖殿!有聖殿!這是沒有用的!若是沒有公平、不行公義,這應許之地我會收回!我的孩子們阿!你們真的不知道父親想要什麼嗎?你們真的不知道我的家中該是滿有公平公義嗎 (賽5:7)?你們怎會不知我喜悅在世上施行慈愛、公平,和公義 (耶9:24)?
回去翻翻摩西律法,那你們引以為傲的真理,我不是說過了嗎?我憎惡不公不義的事 (申25:16)!沒有公義,就算你們奉獻、守安息日、禱告,不過是徒惹我厭!看到北朝傾覆,你們還不懂嗎?我甚不願也毀滅南朝…我甚不願也毀滅南朝…
可嘆最後;婦人豈可吃自己所生育手裡所搖弄的嬰孩嗎?祭司和先知豈可在主的聖所中被殺戮嗎?少年人和老年人都在街上躺臥;我的處女和壯丁都倒在刀下;你發怒的日子殺死他們。你殺了,並不顧惜。哀2:20-21
西元前586年,南朝首都耶路撒冷陷落。真神選民所建立的國家以失敗告終。
---
綜觀選民王國歷史、先知言論,可以得知拜偶像並不是真神離棄百姓的唯一原因。拜偶像是百姓的“表“,不行公義卻是百姓的“裡“。這一表一裡,讓真神怒氣勃發,無法可救。“表“的敗壞,像孩子認賊作父,傷痛父心;“裡“的敗壞,卻像孩子助紂為虐,引動神怒。當“表裡“都腐敗時,真神要百姓從“裡“作起,回頭改正惡道,重新尋找公平正義,或者可以讓父神轉意。可悲復可嘆,南北兩國百姓均是不願聽從,終是亡國。
南北相較,北朝的背道更為“真“,是真小人;而南朝則更“假“,像為君子。因為南朝有著所羅門聖殿與正統利未祭司系統,所以百姓還是常上聖殿,找祭司獻祭,然而私底下除了拜偶像外,也是不行公平公義,故而更加惹動真神憤怒。真小人與為君子比起,前者更得神愛。真神對耶利米說:背道的以色列比奸詐的猶大還顯為義 (耶3:11)。可知人對神的敬拜若不真心實意,表裡一致,將讓神厭惡非常!
藉著以賽亞、耶利米等南朝先知的言論,我們可以發現律法也有著“表裡“兩面。奉獻、守安息日、禱告,雖然都是律法“表“,但是如果不行公義“裡“,真神必不悅納。唯有先真心奉行“裡“,外在的“表“才會有意義。可憐南朝百姓!徒只追求外表的裝飾,卻忘了真神看內心 (撒上16:7)。
主耶穌與法利賽人的衝突也可說是“表裡“之爭。法利賽人看重律法的“表“,一定要人作這作那,否則就是干犯律法,不得神悅;主耶穌卻是看重律法的“裡“,公義、憐憫、信實,祂呼召罪人、稅吏,接納妓女、痲瘋患者。主知道按照律法,這些人可能是罪有應得,但是律法的精義是屬靈的(羅7:14),是真神的口中的話,是那道,就是成了肉身的耶穌基督,是來拯救,非來定罪 (約12:47)。
新約的神國,看重的是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羅14:17)這律法中的“裡“,而不再看重律法的“表“ (羅7:6)。所以新約中從未提過“硬性“的十一奉獻這“表“,而是可以超過十一甘心樂意奉獻的“裡“ (林後8:3)。重看“表“其實沒有不好 (提前1:8),只要可以有“裡“。但“表“不可取代“裡“,一個徒有“外表“的基督徒,不過如同舊約的猶大百姓一樣,讓神厭惡。而一個看似沒有律法的外人,只要他能有律法內在的精神,不也算是神選民嗎(羅2:26-29; 路10:30-37)?。
---
真神並不改變,祂憎惡不公不義的事 (申25:16)!舊約時,百姓除了拜偶像外,加上不行公義,導致真神大怒,國破家亡。這選民歷史,不值得新約的基督徒借鏡嗎(林前10:11)?
你願得真神喜悅嗎?去作一個行公義的人吧!因為我們深知,主神喜愛公平和公義,祂的兒女必要和祂一樣 (約壹3: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