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憂愁愁走開的少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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憂憂愁愁走開的少年人(太 19:16-22:路 18:18 – 23:可 10:17-22)
扼腕
有一個人來見耶穌,說:「夫子,我該做甚麼善事才能得永生?」耶穌對他說:「你為甚麼以善事問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除了神以外,沒有一個良善的。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他說:「甚麼誡命?」耶穌說:「就是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又當愛人如己。」那少年人說:「這一切我都遵守了,還缺少甚麼呢?」耶穌說:「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那少年人聽見這話,就憂憂愁愁地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太 19:16-22)
每當唸完這節經文,腦海裡出現了這位憂憂愁愁走開的少年人,替他嘆息,彷彿要抓住他,請他留步不要走開。耶穌所說做完全人,似乎差一步,也似乎差一萬步, 端看當下人的抉擇。
求見耶穌的少年人來求問主永生之道,彷彿好像來求見主一同見證他曾經所做的, 並期望得到主的首肯:「就是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又當愛人如己。」那少年人說:「這一切我都遵守了,還缺少甚麼呢?」語氣中帶著驕傲,對於律法所規定的,對他而言,是很容易的做到。
基督徒整個信仰成長的過程,先是小孩子,後是少年人,最後達到完全人的地步。耶穌告訴他要做完全人就是要放棄他所有的:「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那少年人就憂憂愁愁地走了,因為他捨不得他自己,他也捨不得撇下這許多的產業;他不願意接受這樣的挑戰,這顯出人性最脆弱的一面,無法達到的一環。
愛神 愛人
「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一般我們習慣中的信仰最看重的就是如何愛神,而藉著宗教儀式來自我認定與神的關係。古時以獻祭,奉獻十分之一,來衡量我們的敬虔,來衡量愛神的程度 而現代人依然是如此。以此作為愛神、敬神重要的活動,反而如何藉著愛人去表達對神的愛卻做的相對少。
信仰的過程中 我們總認為愛神是第一,其次才是愛人,但聖經將所有的誡命都包括在愛人的誡命之中。你我因此可以得著啟發,在我們的生活行為中,藉著愛人去表達對神的愛。換句話說,人證明愛神的唯一方式就是愛人!
但事實上, 一個敬拜愈多,愈親神的人,必定是一個愈有愛心行動的人。因為一個愈像神的人,他必定會像神一樣充滿憐恤的心。但願我們不再以我們有多少時間參加宗教活動,敬拜神來衡量自己的信仰,而是以實際的愛心的行動,來表達我們對神的敬虔。
特蕾莎修女
特蕾莎修女一生的使命既簡單又直接,他就就是服侍窮人中的窮人。特蕾莎修女把一切獻給了窮人、病人、孤兒、孤獨者、無家可歸者和垂死臨終者;從她18歲起,直到87歲去世。她說過一句名言:「我們常常無法做偉大的事,但我們可以用偉大的愛去做些小事。有時你需要做的只是握住他的手,給他一個微笑,聽聽他說的話,這就夠了。」她真正做到,把一杯涼水倒給一位口渴的人喝。
羞愧的產業
那少年人聽見這話,就憂憂愁愁地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太 19:16-22) 記得更生協會黃明漢牧師曾經說的一段話:當教會在年底結算時,發現有剩餘的錢時, 代表這樣的侍奉工作是不及格的。這樣看來世上的教會大多屬不及格,更何況世上的教會將信徒奉獻的錢大部分花在教會建築上, 但只能稱羞愧的產業,畢竟主是交代:分給窮人,不是建築物,不是嗎?
先是小孩子,後是少年人,最後達到完全人的地步。這是信仰的過程,信仰的開始就如小孩只能喝奶,不熟練仁義的道理。後來雖成長成為少年人,有著讓人羨慕的學經歷,甚至更擁有龐大的家產,但也成為無法逃脫的束縛。猶如雅歌中的女子的情境一樣:我已經脫了衣服,怎好再起來穿衣呢? 我已經洗了腳,怎好再弄髒呢?(歌 5:3) 是天人交戰,還是無法放棄,不願變賣所有,用種種理由說服自己直到主走了,直到尋他卻不見而後悔,這是你我經常面臨,卻很難的決定。畢竟完全人是只有「耶穌」,別無他物。
看著這憂憂愁愁走開的少年人,兩千年前主所描述的少年人,不正是你我嗎?那位落荒而逃的少年人,不正是你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