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伯拉罕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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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伯拉罕的故事
七十五歲的老人家帶著老妻、姪兒、老僕人和畢生累積的家當,就這麼從中東兩河流域農業發達的大城吾珥,風塵僕僕地來到了地中海沿岸不甚開發的偏遠迦南。重新適應新的生活、學習新的語言,以及,認識那位神秘的至高神。
亞伯蘭是一位好人。這是照常人的一般觀念說的,他是一位和你、我一樣的好人。就像那不可殺人、姦淫、偷盜、貪心、說謊害人的普世價值,在當時代一樣為人所效法,不犯罪即為好人。但在他的時代,卻只有一位亞伯蘭。為何?
因為道德上的好人只是真神對世人的最低要求,而祂所願地卻是遠遠更多。這不是暴君壓榨百姓的無理命令,而是父親期待兒女身上的潛力:我相信你做得到。
於是,真神呼召了亞伯蘭,要他離開他的本地、本族、父家,去一個遙遠又陌生的地方,「我會祝福你」。聽聞了呼召,亞伯蘭憑著信心就去了。
憑著信心是聖經中的陳腔濫調,卻是現實裡的生命拼搏。這信心,不是腳踏原地、聲聲喊地求神把我自動移去迦南(既然在神凡事都能,不是嗎?),而是放下一切、一步步地走過大河高山,渡過風雨冰雪的持續向前。
信心必然有著行動,而行動表明了對神的順服。信心和順服,才是一個所謂道德上的好人能否進入真神計畫和救恩的最初門檻。
亞伯蘭的信心,讓他來到了迦南、再不回看吾珥。信心是飛出的箭,可以受氣流擾亂而波動,但不停歇、不回頭,直到射中目標。亞伯蘭可以下埃及、可以娶夏甲、可以瞞君王,但人生不管怎麼繞,總是圍著神的應許打轉,直到他能看見那真正要給他的家鄉。是故信心是初心,更是步步踏出的實心。
以信入門後,則是一生的愛和接待。為了兄弟,亞伯蘭可以甘冒大險去救羅得,他兄弟遺留的血脈,而不是待在帳篷中禁食禱告、交託給神罷了。愛和信心一樣,必然有著相應的行動,而不是口頭的言語。再來是無意中接待了天使、無意中得知神要毀滅罪城,以及情詞迫切的討價還價、替素未謀面的陌生人代求。(這不單愛那愛自己的人,是否令人想起了主的吩咐?)
最後,在過百的人生中,漸漸明白這地上的迦南地原來只是神應許中的影子,應許的真正實體其實是那好得無比的天上家鄉,在滿懷盼望中,雲淡風輕地接受這生永不得迦南一隅,卻可遠遠望見那天上一角的欣然。
亞伯蘭就這樣以信心進入了神的計畫,以盼望眺見了神的應許。在信、望、愛交織的人生中,從一個好人,成了一個義人,再到一位聖徒,成為了舊約時代基督徒的預表,激勵了萬代後每一個以信心為本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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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伯蘭在信、望、愛的百年人生中,有著兩次重要的屬靈經歷。一次是數星星,一次是獻以撒。這兩次的經歷也都被新約作者引用,前者被用來說明因信稱義,後者被用來解釋信心和行為並行。
數星星是信心的跳躍,從眼見之物、那天上無數的星星,跳躍到看不見之應許、那將來無盡的屬世和屬靈後裔。數星星後,經上記著說:亞伯蘭信主,主就以此為他的義。
這是聖經第一次清楚地指出真神以某事算作人的義。這個某事,是亞伯蘭在數星星時從心底深深地相信神必不騙我、我的後裔必像這天上的星。無須言語、無須動作,因為真神了然每一人的心思意念,祂自然知道亞伯蘭的信心是真的、活的。
而祂,就以這真實、活潑、跳躍的信心當作了亞伯蘭的義。所以保羅解釋說,亞伯蘭的時代沒有律法、沒有十誡,但他卻可以被神稱義,所以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
以十誡的內容來說,亞伯蘭早就守住了,但是這些不可殺人、姦淫、偷盜、貪心的行為,並沒有辦法讓神稱他為義。因為律法從來就不是神的高標,而是底線。亞伯蘭還需要憑著信心離開吾珥、憑著信心數算星星,在信心和順服中,才能進入神的計畫。
而獻以撒是信心的超越,從不合情、不合理、不明白的獻上愛子,一瞬間超越了時空、從地上到了天上,窺見了真神為世人預備的莫大恩典,就是祂早已準備了自己的獨生愛子,也就是那隻羔羊,要被殺獻祭。
亞伯蘭若是不獻以撒,這個舊約中幾乎最清楚的彌賽亞的圖像,將無法被留下。真神的確是試驗了亞伯蘭,但是試驗的真正目的,卻是要藉著亞伯蘭的手,顯明天父為世人獻上愛子耶穌的心意。
所以雅各指出,信心需要被行為顯明,本著信心的行動會彰顯神的旨意,所以亞伯蘭被神稱義,是本於信心,成於行為。但這行為和守舊約律法無關,因為雅各要教會守的律法是「愛人如己」的至尊律例、新約的至高誡命。
所以亞伯蘭的兩次信心屬靈經歷,是數星星、心中真信神應許的跳躍,再到獻以撒、以行動表明信心的超越。這兩次都和尊律法、守十誡無關。
今天我們本乎恩,因著信,得以藉著耶穌成為亞伯拉罕的屬靈後裔,難道還不明白神的旨意是要我們回到還沒有律法的時代,去效法那先祖亞伯拉罕一生綻放出的信、望、愛芬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