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聖經論壇系列 三位一體或獨一真神 : 論「三位一體」與「獨一神觀」
Onglets principaux
論「三位一體」與「獨一神觀」
壹、前言
「三位一體」常被誤會以為是主張「三位神」的一種信仰。但事實上「三位一體」也是強烈主張「獨一真神」。「三位一體」和「獨一神觀」基本上在「獨一真神」的主張上是完全相同的。
今天無論是「天主教」、「新教」、「伊斯蘭教(回教)」、「東正教」,只要是以信奉「摩西五經」為經典的宗教,無不以「獨一真神」(就是「真神只有一位」)為其信仰基本主張與核心。他們主要的經文根據是《申命記》六章4節:「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
對當時處在多神明崇拜(多神教)環境的猶太人而言,在亞伯拉罕之後他們相信並堅持真神只有一位,這是很不容易的一件事。雖然百姓偶爾也會受到周遭民族影響去敬拜、侍奉其他偶像、假神。但是,神的先知或是宗教領導者仍然會苦口婆心規勸百姓回到信奉「獨一真神」的正途上。有時神也會藉著災難、管教、懲罰將百姓帶回敬拜「獨一真神」。
我們今天能認識並相信「獨一真神」,真的要感謝猶太人為我們留下這個寶貴的信仰。在歷史上舉凡不是信奉「獨一真神」的基督信仰一律會被基督教團體判定為「異端」。
「三位一體」不是聖經中的一個專有名詞,在聖經裡找不到這個四個字。這是神學上為了說明或解釋聖經中「聖父」、「聖子」、「聖靈」三位格卻只有一位神的奧秘,所發明的一個專有名詞。
「三位一體」這專有名詞訂的好嗎?基本上來說不是很好,尤其是「三位」,常被人誤解成是主張「三個神」的信仰。事實上「三位」所要表達的是三個「位格」,而非三個「神」。雖然我們都知道「三位一體」不是最好的神觀描述方法。但要用人間的文字來描述屬靈的靈界事物或現象,這原本就是一件不容易甚至不可能的事。我們只能說,「三位一體」是目前不好中最好的一種「神觀」描述方式。
歷史上有數不清的神學家、聖經學者都曾經嘗試要用別的方式或名詞去取代「三位一體」來描述「聖父」、「聖子」、「聖靈」之間的關係。但是只要是落入人類的文字,最後都會有無可避免的語病產生。這也就是當時基督教從二世紀的教父時期就為了這個專有名詞的制訂爭辯數百年的原因之一。因為訂下了什麼樣的名詞就會產生什麼樣的「神觀」,而「神觀」這對一個信仰來說,影響甚鉅。
「三位一體」的神學論述一直到經過北非亞歷山太教父「阿塔那修」的多年發展,最後由「奧古斯丁」確立為教會的神學信仰。再加上多次在大公會議中的確定,「三位一體」最終成為傳統基督教「神觀教義」的一個重要主張。
到了十六世紀宗教改革時期,新教改革家加爾文進一步說明「三位一體」的教義,使之成為新教信仰的一部分。直到今日,傳統(或正統)的基督宗教團體均恪遵「三位一體」為其重要的「神觀教義」。
雖然新、舊約聖經中可以清楚看到多處以「三位一體」的概念對真神描述的記載,但是想要以人類有限的理性去理解,或清楚解釋「三位一體」卻是非常困難。因為在人類有限的經驗或文字上,實在無法找到一個完全等質的比喻可用來作為「既是三又是一」、「既是一又是三」的比擬類比。一切人間的比喻都無法真正表達「三位一體」的真義。是以從中古時期以來「三位一體」論就被視為一個奧秘;時至今日人們依然無法找到一個令眾人皆滿意又完全吻合「三位一體」真義的解釋。
本文的目的除了詳盡介紹「三位一體」的主張與形成的歷史脈絡之外,也會討論「真耶穌教會」(以下簡稱TJC)所主張的「獨一神觀」(現在已經改為「獨一神靈一神論」)。
由於TJC的信徒、甚至少部分長老、傳道人對「三位一體」的實際主張缺乏研究與認識,所以經常作出錯誤的公開批判。加上「三位一體」被TJC教會領導者視為如蛇蠍般的錯誤「異端」,所以在教會中很少被拿出來作為公開討論。
偶而或有人對「獨一神觀」的主張提出不同見解或是支持「三位一體」的「神觀教義」,常會被扣上「信仰偏差」的帽子。這使得信徒更加害怕,將「神觀」(尤其是「三位一體」)視為不可涉及之禁地。如此數十年下來的惡性循環,使「三位一體」的「神觀教義」一直普遍被TJC信徒誤解。
筆者希望能藉著本文的說明與解釋,澄清數十年以來TJC的信徒對「三位一體」教義的誤解或不解。也期望因著對「三位一體」神觀更深的認識,而對其作出比較公平、正確的批判。
貳、何謂「位格」
「位格」是從拉丁文「persona」來的一個字。從希臘文直接翻譯是「面具」的意思。在古羅馬的劇場裡,同一個演員有時會用戴上不同的「面具」來扮演許多不同「角色」。教父特土良曾經用「persona」這字來解釋「三位一體」,他認為神以三種不同的「角色」出現在歷史中,但其實是同一位神,而不是三位神。
其實特土良這種引喻是不太符合「三位一體」的理論。因為聖經中曾經有多次「三個位格」同時出現的記載。(太三16~17)耶穌的受洗就是一個明顯的例子。在此「聖父」、「聖子」及「聖靈」同時出現。這和演員戴上不同「面具」輪流出現演出不同角色的事實是大相徑庭。
「三位一體」中的「位」所強調的是「位格」,而非「個數」。所以「三位一體」並非指著一個戴著三種不同「面具」分別出現在不同歷史階段中的神。
「位格」是指一個有「理智」、有「情感」、有「意志」、有「自主性」及「行動力」的主體。例如:人就具有「位格」;但石頭、花草、樹木就不具有「位格」。
「三位一體」主張「聖父」、「聖子」及「聖靈」有個別的「位格」,然而每一「位格」都有其「理智」、「情感」、「意志」、「自主性」及「行動力」。但是卻只有「一位神」,而「非三位神」。
基本上我們定義一個具有「位格」的個體,必須包括下列幾個基本要素:
1.情感與反應力
2.意志力與決定性
3.理智與思考性
4.行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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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位一體」的錯誤引喻
自古以來許多聖經學者或神學家會為了讓人來理解難以明白的「三而一」又「一而三」的「三位一體」論述,時常會舉出一些類比的例子來說明,雖然到目前為止沒人能舉出一個完全正確的類比引喻,但以下這些錯誤的類比引喻可以讓我們作為參考,以免大家再重蹈覆轍:
1. 水的三態:「固態」、「液態」、「氣態」,但都是水。
2. 一個男人,在公司是「經理」,回到家後是太太的「丈夫」,又是孩子的「父親」,但三者是同一人。
3. 一顆蛋有「蛋殼」、「蛋白」、「蛋黃」三部分,但皆屬同一顆蛋。
4. 一棵樹有「樹幹」、「樹根」、「樹葉」三部分,但皆屬同一棵樹。
5. 人有「靈」、「魂」、「體」三種本質,但三者皆屬同一人。
6. 太陽有「光線」、「熱度」、「本體」三部分,但三者皆屬同一個太陽。
7. 一個三角形有「三個角」,但仍為一個三角形。
8. 一本書有「長度」、「寬度」、「高度」三部分,但皆屬同一本書。
雖然至今尚未能找到一個令人完全滿意的「三位一體」引喻或類比,但下面這張圖是目前普遍為「三位一體」主張者還能勉強接受的圖。雖然也不是100%的正確,但至少可以幫助我們對「三位一體」的基本主張有一個簡單的初步瞭解。
肆、「三位一體」的歷史因素
一、基要真理
我們要先瞭解一件事,就是所有神學名詞或論述的產生幾乎都是用來「護教」或是「抵擋異端」。一本聖經在淵遠流常的歷史長河中經常被偏差的解讀,是很正常的現象。有時是因為「文字差異」,有時則因為「文化隔閡」,有時是「個人偏見」,有時是「不同抄本」,有時甚至是「政治因素」等等。
所以許多愛主的神學家或聖經學者為了守住或護衛純正的原始信仰,就會從聖經中簡潔地整理出一些關鍵的重要論述來駁斥「異端」。《信經》就是其中一個明顯的例子。
當然「異端」五花八門,千奇百怪,看也看不完,數也數不清。但目前比較為傳統基督教視為重要且不可越雷池一步的真理我們稱之為「基要真理」。任何神學論述或主張只要是超越「基要真理」的規範,都會被視為「異端」。「基要真理」屬「系統神學」的範圍,內容相當多且複雜,還會牽涉到「基督教歷史」。本文限於篇幅,只針對其中的「三位一體論」和「基督論」來做討論。
二、基督教歷史上的重大「異端」
上一段內文我們曾說過,所有神學論述的產生幾乎都是用來「護教」或是「解釋聖經」中的一些看似矛盾現象;當然更重要的目的是「抵擋異端」。本段先來介紹幾個在基督教歷史上比較常被提及的嚴重「異端」。一方面要知己知彼;另一方面在詳細瞭解這些「異端」後,才能清楚明白為了對抗該「異端」所產生的神學論述原因,以及他們所要護衛的內容。
1.「亞流主義」
亞流(Arius;AD250~AD336)生平細節不詳,可能出生於現今的北非利比亞,曾在「安提阿」讀過神學。「亞流主義」主張,如果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受生」於神的話,那麼祂在時間上就有一個起始點。對無始無終永恆神的性質而言,神的兒子耶穌基督只不過是一個偉大的「受造者」,而不是神本身,也不具與神同本質。
這個「異端」的餘毒一直殘留至今,就是「守望台聖經與單張協會」(The watchtower Bible and Tract Society),俗稱「耶和華見證人」(Jehovah’s Witnesses)。
所以,「亞流主義」者認為父神並非一直都是「父」,有一段時間父神不是「父」,因為神用無中生有創造了「子」,所以有一段時間「子」是空無的。「子」只是一個「受造者」與一個「作品」,祂在本質上既不像神,也不是真智慧,而是「受造物」之一而已。
「亞流主義」也稱為「次位論」認為耶穌是「受造物」,地位次於天父。所以「亞流主義」的主張者(包括「耶和華見證人」)是只「敬拜耶和華」而「不敬拜耶穌」的,因為他們不認為耶穌是真神。
2.「嗣子說」(Adoptionism)
二世紀時,拜占庭的狄奧多圖斯是第一個被記錄下來,提出「嗣子說」的基督教作家。「嗣子說」也可以稱為「養子說」或「義子說」。
「嗣子說」主張以《詩篇》二章7節的經文:「受膏者說:我要傳聖旨。耶和華曾對我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為依據。他們認為耶穌在出生時只是個「平凡人」,當祂在接受施洗約翰的洗禮時,才被神領養為「義子」。「嗣子說」依據《馬太福音》三章17節經文所說:「從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此刻「父」賜於「子」神性。
一直到耶穌在十字架上斷氣前一刻才結束這耶穌與神的「義子」關係。「嗣子說」依據《馬太福音》二十七章46節經文所載:「約在申初,耶穌大聲喊著說: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就是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主張者認為這時因為「神的離棄」,耶穌又變回不具神性的「平凡人」。一直到耶穌從死裡復活之後,才成為神並再次擁有神性。包括伊斯蘭教(回教)也是認為耶穌的角色只不過是一位「偉大神聖的先知」,而「非神的兒子」。
當然「嗣子說」最後在第一次尼西亞大公會議之後,被正統教會判定為「異端」。因為這個錯誤的「基督論」勢必嚴重影響到「救恩論」。
人類的救贖希望不只是來自基督「完全的人性」,更來自基督「完全的神性」。為何基督的「完全神性」在人類的救贖希望上有絕對的必要呢?筆者整理以下幾個要點說明:
A.為了「贖價」的需要
中世紀義大利哲學家兼神學家「安瑟倫」在他出名的著作《上帝何以化身為人》中提到,人類必須為所犯的罪付上相當的代價。但是,人類沒有能力去付出這份補償的代價;即使是在最小的罪上,得罪了一位至高、無限的神,罪人的付出都必須是具有無限大價值之補償。然而,罪人本身顯然沒有能力償還如此高的代價。那麼罪人既不能自償己罪,贖罪的行動又勢在必行,所以只有成為具有「完全神性」的人子耶穌,才能付得起這個贖價。
《詩篇》的作者也告訴我們,人是無法替自己的兄弟將贖價給神。唯有神才能付得起這個贖價。
一個也無法贖自己的弟兄,也不能替他將贖價給神,叫他長遠活著,不見朽壞;因為贖他生命的價值極貴,只可永遠罷休。(詩四十九7~9)
只是神必救贖我的靈魂脫離陰間的權柄,因他必收納我。(詩四十九15)
B.為了成為神與人之間「中保」的需要
由於罪使我們與神隔離,所以我們需要一個具有「完全人性」,又是「完全神性」的中保角色,站在在我們與神之間,將我們帶回到神面前。這一位中保,必須能在神面前代表我們 (具有完全的人性),又能在我們面前代表神 (具有完全的神性)。
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
(提前二5 )
C.為了「愛憐世人」的需要
要拯救罪惡深重的世人是一件人性所無法完成的任務。一方面是能力的問題,因為世人的罪孽是如此深重,不靠著神性的大能,是無法洗淨世人沈重罪污的。但另一方面,有誰願意去「愛憐」這些不可愛又不值得愛的世人呢?除了神以外我們實在無法在世間找到任何一個對象,可以付出如此大又超越的愛。
也就是說,這種「要將世人從罪惡中拯救出來」的愛,不是世人的人性可以達成的,因為人的愛總是會先在理性的評估中盤算後才付出行動。然而,唯有基督具備完全神性的愛,才能真正「無條件」的付出,忍受痛苦走上十字架。
在耶穌和門徒分離前的一段重要勉勵中耶穌說到,祂會為屬於祂的「朋友」捨命,然而這種犧牲捨命是超越「人的愛心」。
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你們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約十五13、14 )
保羅也說到,「神的愛」的特殊與寶貴性不只是「為仁人死」,這是世人也有人做過的事。但是要為一個人還在「作罪人的時候」就為他死,這只有神才做的到。
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五7、8 )
3.「幻影說」(Docetism)
現代學者對「幻影說」的起源仍然有所爭論,不確定它是起源於異端猶太教派或是希臘哲學。「幻影說」最後在AD325年的第一次「尼西亞大公會議」之後,被正統教會判定為「異端」。
「幻影說」主張者認為,耶穌的人類形體,以及他在歷史及人類社會中的一切活動,都不具實體,只是一個「幻影(phantom)」而已,也就是說他們宣稱耶穌並不是真正的人。耶穌的真實身份為神,耶穌的肉身只是他在物質世界的一個化身。
「幻影說」主張者相信,屬物質世界的都是邪惡(類似「諾斯底派」觀點),所以神不可能以聖潔的本體去取了屬邪惡物質的肉體。因此他們反對「道成肉身」,以及「肉身復活」,並堅稱耶穌非童女馬利亞所生。
使徒約翰在約翰壹書中提到「耶穌是具備完全的人性」。這表示當約翰在寫他的第一封書信時,「幻影說」異端已經在當時教會中流傳。「幻影說」嚴重地否認有關基督具有人性的這個真理,以致被約翰將之視為「敵基督者」。
「凡靈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就是出於神的;從此你們可以認出神的靈來。凡靈不認耶穌,就不是出於神;這是那敵基督者的靈。你們從前聽見他要來,現在已經在世上了。」(約壹四2~3 )
和耶穌關係親密的使徒約翰,他曾經和耶穌一同生活過,他很清楚耶穌是不是「真人」。所以他的書信清楚明白指出耶穌的肉身人性,並強調「沒有任何一個否定耶穌是成了肉身來的人,是出於神的。」
基督的「完全人性」是基督教的核心教義,故任何否認耶穌肉體人性的就是否認基督教的核心教義,是屬「異端」的。那基督的「完全人性」在得救上為何有絕對的必要性呢?筆者整理以下幾個要點說明:
A.為了「承擔罪孽」的需要
天上的神必要道成肉身成為一個「具有完全人性」的人去受苦,才能承擔人類深重的罪孽,以「滿足祂的公義屬性」。因此基督必要具有真正的人性,才能被人羞辱,吐口水在祂臉上,用拳頭打祂的臉,剝光祂衣服羞辱祂,在祂頭上戴荊棘冠冕,用鐵鞭去鞭打祂的背,讓祂帶著滿身的血(神不會流血),最後被釘死在十架上,肋旁還要被槍著實的扎進去。這一切的一切都必需由一個真正完全的人性去承擔,救恩才會真正的臨到。
B.為了代表「順從」的需要
聖經有多處將「基督」和「亞當」作比對。如:耶穌受試探(太四1~10);亞當受試探(創二15~三7)。保羅稱基督為「末後的亞當」(林前十五45);並稱亞當為「頭一個人」,基督為「第二個人」 (林前十五47) 。
保羅在論述罪的由來時提到,因為亞當的「悖逆」使人類從此離開神;所以也要依靠代表人類的基督的「順從」,使人類再次歸回神的懷抱。
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羅五18~19)
所以,耶穌必須具有「完全的人性」,才能成為我們的代表,站在我們的地位上「順從」神,使人類能夠再一次「被稱義得生命」,進到神面前。
C.為了成為我們「生活榜樣」的需要
無論是保羅、彼得或是使徒,總是告訴我們基督徒要以「效法基督」、「跟隨祂的腳蹤行」作為一生的座右銘。
你們該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林前十一1 )
你們蒙召原是為此;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他的腳蹤行。(彼前二21 )
基督必須成為一個具有像我們一模一樣人性的人,才能確確實實成為我們在生活中可以效法的榜樣。我們不是在效法一個虛幻與我們無關的對象,或是效法一個我們永遠達不到如同神境界的標準。基督能夠成為我們效法並且可實踐的標準,是因為祂是和我們一樣是具備有血有肉的人性。因為祂勝過「罪惡」,所以我們也才有可能勝過「罪惡」。
D.為了成為「初熟果子」的需要
保羅用了一個農產的比喻來說明基督徒未來的復活身體與已經復活的基督之間的關係。他稱基督是「初熟的果子」,是我們未來復活身體的「預像」。
但基督已經從死裡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林前十五20 )
但各人是按著自己的次序復活:初熟的果子是基督;以後,在他來的時候,是那些屬基督的。(林前十五23 )
基督必要以人的肉體死亡,再以人的肉體身份復活過來,成為永遠不朽壞的身體,這樣的方式才能真正符合我們現在與未來復活身體的模式,如此的「初熟的果子」才有代表人類的意義。
E.為了成為「體恤我們的大祭司」的需要
希伯來書的作者告訴我們,基督之所以能成為我們在神面前代求的大祭司,就是因為祂「凡事該與他的弟兄相同」,也就是說,基督具有「完全的人性」。
所以,他凡事該與他的弟兄相同,為要在神的事上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他自己既然被試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試探的人。(來二17~18 )
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來四15 )
希伯來書的作者又說,因為基督曾經以「完全的人性」被試探受苦,所以祂了解我們的軟弱,因而具備在神面前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的條件。
有人會有疑問,無所不知的神難道一定要成為人,才能經歷人的感受,體恤人的軟弱嗎?人類不是神的受造物嗎?創造者怎麼會無法體會受造者的軟弱,還要成為受造者的肉身才能明白呢?先知以賽亞曾說耶和華和百姓「同受苦難」,那時神也尚未道成肉身。
他們在一切苦難中,他也同受苦難;並且他面前的使者拯救他們;他以慈愛和憐憫救贖他們;在古時的日子常保抱他們,懷搋他們。(賽六十三9 )
其實,無所不在、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的神,是因為體恤人類的智慧無法明白「祂的體恤」,所以為了讓人類能明白並感受祂的體恤和救贖,才會成為「完全的人性」來到世上來受苦。
4.「形態論」(modalism)
「形態論」的創立者是撒伯流,故也稱為「撒伯流主義」(Sabellianism)。撒伯流於第三世紀在羅馬宣導這種學說。因為撒伯流厭惡「三位一體」神學,他認為神擁有三種不同的「外貌」,或是「面具」(prosona)(或是「角色」),在歷史的不同階段中以不同外貌出現,被人所認識。
「形態論」是基督教神學中一種非三位一體論的信仰論述,認為「父」、「子」、「聖靈」是一個神以不同的「形態」在不同時期出現在人類歷史社會中。所以「形態論」也被稱為「形態神格唯一論」(modalistic monarchianism)。
由於「撒伯流主義」堅稱「父」、「子」、「聖靈」是一個位格一位神,於是就產生被反對者嘲笑天父被釘十字架的「聖父受難說」(Patripassianism)。
雖然「形態論」可以避免神觀落入「三神論」,但是他們為了「一神論」所主張的「一位一體」,更難解釋許多聖經中的記載。例如,耶穌向天父的說話或禱告會使人看起來像是在演戲的一場騙局,好像耶穌都是在自言自語。
後來在AD325年大公會議產生的「尼西亞信經」,除了宣告「亞流主義」和「三神論」為「異端」外,在此次大公會議後亦撻伐了「形態論」,也在後來的大公會議上宣布撒伯流派的洗禮無效。
伍、「信經」(Creed)
《信經》是由教會的主教或是神學家從聖經當中為一般信徒所整理出來的一段信仰告白。《信經》其中的字句大都以拉丁字「我信」(credo)作為開頭。由於《信經》內容簡短明確,可方便一般信徒背誦。
《信經》的另一個重要的功能就是用來「抵擋異端」。本文上方所列舉的「異端」學說,最後都是在大公會議中用制訂《信經》的方式來排除。
當然有一件要特別注意的事,就是《信經》不等於《聖經》,《信經》也不能超越或取代《聖經》的地位與教導。
以下列舉四個基督教歷史上比較重要的《信經》,分別是《使徒信經》、《尼西亞信經》、《迦克墩信經》、《阿塔那修信經》。我們在仔細閱讀每一個《信經》時可以清楚看出那個《信經》在強調什麼教義,或是為了要處理什麼「異端」。
當然,筆者在本文中列舉這些《信經》的主要目的是要告訴讀者,「三位一體」的神觀主張可以在這幾個基督教歷史上具代表性的《信經》中清楚看到其立場與論述,並可透過這些《信經》的內容實在地去瞭解「三位一體」的真正論述。
一、《使徒信經》(The Apostles’ Creed)
《使徒信經》是目前在正統(傳統)基督教會中最為普遍流通又簡短被使用的一個《信經》,全篇共十二條。《使徒信經》據說是在五旬節之後,十二使徒為維持真理的一致性,在信仰受迫害分散往各地傳道臨之行前所制定的。因為是由使徒每一人提供一句,直到馬提亞為止,所以共有十二句,但此說已不可考。
《使徒信經》最早曾在教父愛任紐(Irenaeus AD130~AD202) 二世紀的著作中發現其部分的引用,但今日所呈現《使徒信經》之形式是大約是在第七世紀間形成的。
此《信經》乃是根據教會的需要所制定的。在早期教會中,一般教會的教導或信徒要受洗之前以皆此《信經》作為基本真理為所需要的準則與根基,同時也是以此《信經》作為評定教會信仰是否純正的一個考核。
在早期教會受逼迫時,信徒皆秘密地信守此信經,直至逼迫結束。至於《使徒信經》何時成為公共崇拜的一部分則不可考。但是歷代教會教父皆尊崇此經,至今仍為各宗派所接納,成為眾教會彼此相通的基礎。
《使徒信經》
1. 我信『上帝,全能的父, 創造天地的主』;
2. 我信『我主耶穌基督,上帝的獨生子』;
3. 因著聖靈感孕,從童女馬利亞所生;
4. 在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被釘在十字架上,受死,埋葬;降到陰間;
5. 第三天從死裡復活;
6. 後升天,坐在全能的父上帝的右邊;
7. 將來必從那裡再降臨,審判活人、死人。
8. 我信『聖靈』;
9. 我信『聖而公之教會』(指所有基督教會);我信『聖徒相通』;
10. 我信『罪得赦免』,
11. 我信『身體復活』;
12. 我信『永生」。阿們!
二、「尼西亞信經」(The Nicene Creed; AD325)
《尼西亞信經》是傳統基督教三大《信經》之一。這《信經》的內容是在AD325年由教會歷史上第一次的基督教全體公開大會(簡稱「大公會議」)所決定的。
這會議當初是由羅馬皇帝君士坦丁所提議召開的。當初共有318位主教(實際上有500位主教被邀請)參加開幕典禮。由於是在君士坦丁堡附近的一個小城「尼西亞」舉開為期兩個月的會議所定下的《信經》,所以就被稱為《尼西亞信經》。
這個《信經》的決議主要是在駁斥異端「亞流主義」。因為「亞流主義」認為耶穌基督既然是神所生的兒子,所以在時間上有一個起點,因此耶穌基督只是一個偉大的「受造者」,而非神本身,並且與聖父「不同本體」、「不同本質」。
經過激烈的神學辯論後,當時羅馬皇帝君士坦丁(Constantine)深恐教會會因此分裂,而造成國家分裂,最後是在皇帝的特使侯休斯(Hosius of Cordova)的領導之下,用政治勢力和手段,將「亞流主義」判定為異端,完成了《尼西亞-君士坦丁堡信經》(簡稱《尼西亞信經》)。同時經所有出席和未出席主教的簽名表示接納。於是此《信經》被送到帝國各處,是第一個具有權威性又普遍性的信仰告白。
《尼西亞信經》強烈主張「聖子」是「從真神而來的真神」,是在永恆中「受生」(begotten)於「聖父」,而「非受造」(created);是「從父的本體而來」,並且「與父本質相同」。
我們可以從《尼西亞信經》看到這《信經》主要是以《使徒信經》為底本,將「我信」改成「我們信」,再加上駁斥「亞流主義」的主張所組成。
《尼西亞信經》
1.我們信獨一的神,全能的父,創造天地和一切有形無形萬物的主。
2.我們信獨一的主耶穌基督,上帝的獨生子,在永世之前為父所生;是從光所出的光,從真神所出的真神;是「受生」而非「被造」,與父同一本質(homoousios);萬物都是藉著祂造的。
3.祂為要拯救我們世人,從天降臨; 因著聖靈感孕,藉童女馬利亞成為肉身,並成為人。
4.祂在本丟彼拉多手下,為我們被釘在十字架上,受死,埋葬,
5.按著聖經所記載,在第三天復活;
6.升天,坐在聖父的右邊;
7.將來必再榮耀的降臨,審判活人、死人;祂的國度將永無窮盡。
8.我們信聖靈,賜生命的主,從父和子而出,與聖父及聖子同受敬拜及同受尊榮;祂曾藉眾先知說話。
9.我們信獨一聖而公使徒教會;
10.我們接受能使罪得赦免的獨一洗禮;
11.我們盼望死人復活,以及來世的生命。 阿門!
三、《迦克墩信經》(Chalcedon Creed;AD451)
《迦克墩信經》是在AD451年召開的「第四次大公會議」中所制定的基督教信經。在《尼西亞信經》處理了「三一神論」之後,接著便要面對如何處理「基督位格」的問題。《尼西亞信經》雖然肯定了耶穌基督神子的地位,但在耶穌基督身上「神、人二性」是如何共存的問題仍有爭議,尚待解決。
君士坦丁堡的大主教涅斯多留(Nestorian)所主張的涅斯多留主義(Nestorianism),認為在基督身上的神性與人性並未真實的結合,僅是在意志的一致性上與道(Logos)聯合。
也有主教教導說,當基督道成肉身時,祂的人性被祂的神性完全的吸收掉,故基督只有一性,而且祂的肉身也與我們的肉身有不同的本質。
「迦克墩會議」和「尼西亞會議」一樣都是由皇帝提議召開的,其目的是相當的政治化,為要在國內樹立單一信仰標準。
《迦克墩信經》最後的結論如同「三一神論」一般,認為耶穌基督身上的神、人二性,是「不相混亂,不相交換,不能分開,不能離散」的,並且「此二本性並存於一位格之中」。至此基督的「神、人二性」問題終於初步得到比較完整的解決。
《迦克墩信經》
1.我們追隨聖教父,一致教導人認識同一位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有完全的神性也有完全的人性,他是真神也是真人,具有理性的靈魂與也具有身體。
2.按神性來說是與父同質,按人性來說是與我們同質,在凡事上與我們一樣,只是沒有罪。
3.按神性說,他在萬世代以前為父所生;按人性說,在末世為我們及我們的得救由童女馬利亞(上帝之母)而生。
4.這位基督、是子、是主、是獨生的兒子,具有兩性,不相混淆、不相交換、不能分開、不能離散。神、人二性的區別不因聯合而消失,反而使每一性的特點得以被保存,結合在一個位格、一個實質中,而非分離成兩個位格,乃是同一位子。
5.是上帝獨生的子,是道,就是主耶穌基督。正如眾先知從起初關於基督向我們宣講的,與主耶穌自己所教導的,並聖教父的信經所傳下來給我們的。
《迦克墩信經》中有一個敘述是不太正確的,就是認為馬利亞是上帝之母。這是聖經中所沒有的記載。馬利亞是耶穌之母,但絕非上帝之母。
四、《阿塔那修信經》(Athanasios Creed)
在AD325年的「尼西亞大公會議」中,亞歷山太城的大主教亞歷山大帶了一位名叫「阿塔那修」的年輕助手隨行。當時「阿塔那修」才二十幾歲,卻已經一副具備偉大神學家的架勢。雖然當時他在「尼西亞大公會議」中不可能扮演什麼重要角色,但是後來在AD328年大主教亞歷山大去世前就挑選「阿塔那修」作為他的繼承人,成為亞歷山太教區的宗教領袖。
三十歲如此稚幼的年紀就接續了具舉足輕重的教會領導地位,起初也備受質疑和批評。但是不出幾年,連他的對敵都讚賞他的智慧與勇氣。
「阿塔那修」任亞歷山太教區的「大主教」與「宗主教」共四十五年,直到AD373年他去世為止。然而在這段其間中約有三分之一的時間他是在放逐中度過。原因是他竟敢不顧皇帝的反對,為他所堅持的神學主張辯護。既使皇帝已經威脅到他的生命安全,他亦毫不退縮。
有人說,今天所有的基督徒都要感謝「阿塔那修」,因為有他,所以「耶和華見證人」的神學才沒有成為今日主流基督教的正統教義。這是一點都不為過的說法。
那到底「阿塔那修」在堅持什麼?說穿了就是皇帝站在政治的立場上為了國家的和平一統,希望他能和死灰復燃的「亞流主義」達成協議,將《尼西亞信經》中的「父與子同一本質」(homoousios)修改成「父與子類似本質」(homoiousios)。「阿塔那修」知道這一更改將使《尼西亞信經》落入「亞流主義」。有人覺得「阿塔那修」實在不需要為了堅持一個小小的希臘字母「i」而引發帝國這麼大的爭議和紛擾。
由於「阿塔那修」堅持為《尼西亞信經》的辯護,致使基督教純正的教義未落入「亞流主義」。可是別忘了,這是用他四十六年大主教任期中歷經十六年的五次被放逐,過著苦不堪言的生活代價所換來的。
「阿塔那修」的一生幾乎都在與「亞流主義」爭辯,有一段時間他孤獨的一個人對抗整個世界。《駁亞流》是「阿塔那修」比較具雄辯性的作品。「阿塔那修」強力維護「三位一體」神並「非三位神」,而是只有一位神;雖然各自有「位格」,但是,是「同一位神」。彼此「同等」、「同質」、「同體」。
今日主張「三位一體」神觀的人幾乎沒人不以《阿塔那修信經》為圭臬。想要認識「三位一體」神觀的人,《阿塔那修信經》也是必讀的範本。
《阿塔那修信經》
01. 人要得到上帝的拯救,最重要的是:必須要持守大公教會的信仰。
02. 人必需要篤信無疑的、完整的、純潔的持守此信仰。
03. 大公教會信仰即是:我們敬拜三位一體 (trinitate) 的獨一神; 這獨一神裡的三位乃是合而為一的。
04. 獨一神裡的三位彼此間不混亂,其本質也不分開。
05. 此三位乃是:父、子、聖靈。
06. 然而父、子、聖靈乃是在同一個神性(divinitas)本質內;祂們的榮耀及永恆中的威嚴也是相同的。
07. 父是怎樣的神,聖子也就是那樣的神,聖靈亦是那樣的神。
08. 父並非是受造的,子也是如此,聖靈亦是如此。
09. 父是無限的,子也是無限的,聖靈亦是無限的。
10. 父是永恆的,子也是永恆的,聖靈亦是永恆的。
11. 然而祂們並不是三位永恆的神,而是獨一的永恆神。
12. 也不是三位非受造的無限之神,而是獨一的非受造的無限之神
13. 相同的,父是全能的,子也是全能的,聖靈亦是全能的。
14. 然而祂們並不是三位全能的神,而是獨一的全能神。
15. 父是神,子是神,聖靈亦是神。
16. 然而祂們並不是三位神,而是獨一的神。
17. 相同的,父是我們的主,子也是我們的主,聖靈亦是我們的主。
18. 然而,我們並非有三位主,而是只有獨一的主。
19. 因此,我們受到基督真理的催促而承認:父、子、聖靈每一位都是神、都是我們的主。
20. 大公基督教也禁止我們說:有三位神、或三位主。
21. 父並非是經由某某或某物而產生的 (factus);並非是受造的,也非被生的。
22.子是單單是經由父而產生的;但並不是被父所造,而是經由父所生出 (genitus)。
23. 聖靈是經由父和子而產生的;但並不是被造,也不是被生出,而是從父和子而發出 (procedens)。
24. 因此有一位父,而非三位父;有一位子,而非三位子;有一位聖靈,而非三位聖靈。
25. 且此三位,並無前後、尊卑、大小之分別。
26. 三位乃是共同的永恆及同等。
27. 因此,如前所述,這合一的三位一體神,或說是三位一體的合一神,當受我們敬拜。
28. 所以人要得到上帝的拯救,必須要思想這位三位一體之神。
29. 此外,要得到上帝的救恩,也必須要篤信我們主耶穌基督的道成肉身 (incarnationem)。
30. 因為純正的信仰乃是我們宣告相信:上帝的兒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是神、 也是人。祂是神,在諸世界存在之前被聖父生出,有著父的本質 (substantia);祂也是人,(被童女馬利亞)生出在這個世界之中,有著祂母親的(人的)本質。祂是完全的神,也是具有理性之靈魂及人類血肉實體之完全的人,
31. 就衪的神性而論,祂與父同等;就衪的人性而論,祂低於父。
32. 雖然祂同時是神、也是人,然而並非是兩位,而是一位基督。
33. 祂是將人性帶進(assumptione)神之中的那一位,而不是將神性轉變為血肉之軀的那一位。
34. 祂完全是一位,但並非藉著祂的神性和人性本質兩者間互相混合成為一,而是藉著位格的聯合為一。
35. 就如同祂的理性之靈魂和肉體之驅(兩者)聯合成為一位人;相同的, 神和人也是聯合為一位基督。
36. 衪為了拯救我們而受難,並下到陰間(inferos),但在第三天從死裡復活。
37. 衪升到天上,坐在全能父神的右邊。
38. 將來要再從那裡降臨,來審判活人和死人。
39. 當祂降臨時,所有的人必然會從肉身中復活。
40. 所有的人必要供認他們自己所做過的事。
41. 那些行善的人必要進入永生,為惡的人必要進入永火中。
42. 以上乃是大公教會的信仰,除非人虔誠篤信,否則便無法得到拯救。
阿門!
陸、「聖父、聖子、聖靈」都是神
在聖經中多處可以清楚看到「聖父」、「聖子」、「聖靈」都是神的記載。
一、「聖父是神」
(弗一17)「求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榮耀的父』,將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賞給你們,使你們真知道他」。這裏說耶穌「基督的神」是「榮耀的父」。
二、「聖子是神」
(來一8)「論到『子』卻說:『神』啊,你的寶座是永永遠遠的;你的國權是正直的。」這經文稱「子」為「神」。
三、「聖靈是神」
(徒五3~4)「彼得說:亞拿尼亞!為什麼撒但充滿了你的心,叫你欺哄『聖靈』,把田地的價銀私自留下幾分呢?田地還沒有賣,不是你自己的嗎?既賣了,價銀不是你作主嗎?你怎麼心裡起這意念呢?你不是欺哄人,是欺哄『神』了。」此處經文彼得指出亞拿尼亞「欺哄聖靈」就是「欺哄神」。
四、、「聖父、聖子、聖靈」是同時存在
(太三16~17)「『耶穌』受了洗,隨即從水裡上來。天忽然為他開了,他就看見『神的靈』彷彿鴿子降下,落在他身上。從『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
(弗三14~17)「因此,我在『父』面前屈膝,(天上地上的各(或作:全)家,都是從他得名。)求他按著他豐盛的榮耀,藉著他的『靈』,叫你們心裡的力量剛強起來,使『基督』因你們的信,住在你們心裡,叫你們的愛心有根有基,」
柒、一個平衡的神觀
在聖經中多處可以清楚看到「聖父」、「聖子」、「聖靈」都是神的記載。
一、「聖父是神」
(弗一17)「求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榮耀的父』,將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賞給你們,使你們真知道他」。這裏說耶穌「基督的神」是「榮耀的父」。
二、「聖子是神」
(來一8)「論到『子』卻說:『神』啊,你的寶座是永永遠遠的;你的國權是正直的。」這經文稱「子」為「神」。
三、「聖靈是神」
(徒五3~4)「彼得說:亞拿尼亞!為什麼撒但充滿了你的心,叫你欺哄『聖靈』,把田地的價銀私自留下幾分呢?田地還沒有賣,不是你自己的嗎?既賣了,價銀不是你作主嗎?你怎麼心裡起這意念呢?你不是欺哄人,是欺哄『神』了。」此處經文彼得指出亞拿尼亞「欺哄聖靈」就是「欺哄神」。
四、「聖父、聖子、聖靈」是同時存在
(太三16~17)「『耶穌』受了洗,隨即從水裡上來。天忽然為他開了,他就看見『神的靈』彷彿鴿子降下,落在他身上。從『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
(弗三14~17)「因此,我在『父』面前屈膝,(天上地上的各(或作:全)家,都是從他得名。)求他按著他豐盛的榮耀,藉著他的『靈』,叫你們心裡的力量剛強起來,使『基督』因你們的信,住在你們心裡,叫你們的愛心有根有基,」
柒、一個平衡的神觀
如果神只存在一個位格,那麼哪來的「愛」?所有的「愛」必存在兩個以上的位格才有意義。否則只是自己愛自己的「自私」之愛。
「愛」是神重要的一個本質,在創立世界之前就存在了。(約十七24):「父啊,我在哪裏,願你所賜給我的人也同我在那裏,叫他們看見你所賜給我的榮耀;因為「創立世界以前」,你已經愛我了。」
人要彼此相愛,追求彼此良好的關係。今天世界教導我們成功的事業遠比婚姻、家庭還重要。但當一個人臨終時,大多數人的遺憾是希望當初能花更多時間陪伴家人、朋友,給他們更多的愛。人類會有這種感覺,是因為人是照著神的形象和樣式造的。有著和神相同的本質。我們將在「愛」與「被愛」之間得著最大的喜樂和滿足。
「父」和「子」也是如此。(約十七1;4;5):「耶穌說了這話,就舉目望天,說:「父啊,時候到了,願你榮耀你的兒子,使兒子也榮耀你;」「父啊,現在求你使我同你享榮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榮耀。」「父啊,現在求你使我同你享榮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榮耀。」
希臘文「榮耀」也是「讚美」、「愛慕」的意思。「聖父」與「聖子」不求自己的榮耀,彼此讚美。雖然如此,仍不失祂的神性。因為「愛」就是神的本質。
如果神的三個位格失去一者,則我們的信仰將失去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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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我們只注重「聖父」:
我們會忽略「唯有藉著子才能到達父那邊。」(約十四6)。忽視了是因為「聖子」的中保角色才使我們的罪被遮掩,而能在神面前被稱義。這會使我們落入依靠自己的律法主義,成為法利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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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我們只注重「聖子」:
我們會容易只看中耶穌在世的一切言行,忽略祂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承受神的義怒,忘記這個事實,就很可能將耶穌當成一位民族英雄或是一個具高標準的道德模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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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我們只注重「聖靈」:
我們會容易落入神秘主義,不看重聖經,不愛慕真理,只注重個人的屬靈感受。以個人的屬靈體會作為信仰的依據。
一個正確的信仰是在「聖父」、「聖子」、「聖靈」之間平衡發展。
在(太二十八19)耶穌給門徒的大使命中所提到的「父」、「子」、「聖靈」的名。雖然「名」是用單數,但是「父」、「子」、「聖靈」三個字前面都加上單數陽性冠詞。耶穌清楚表達「父」、「子」、「聖靈」是要獨立看待,但是祂們是一位獨一的神。
所以神為何要造人?希望人榮耀祂?敬拜祂?服事祂?三一神根本就不需要這些。
「父」與「子」的相愛,那美好的關係。使祂願意「分享」給人類,讓人類也能在群體中享受這美好關係。
捌、「三一神觀」是如何產生?
簡單地說,「三一神觀」是因耶穌才產生出來的。我們都知道,猶太人是堅信「獨一真神」絕不更改。但是當耶穌來的時候,祂許多的作為、言行、所行的神蹟,使當時的猶太門徒不得不將祂當成神來敬拜。例如:
1.(太八27)眾人希奇,說:「這是怎樣的人?連風和海也聽從他了!」
2.(可四41)他們就大大地懼怕,彼此說:「這到底是誰,連風和海也聽從他了。」
3.(約三2)這人夜裏來見耶穌,說:「拉比,我們知道你是由神那裏來作師傅的;因為你所行的神蹟,若沒有神同在,無人能行。」
4.(約六2)有許多人因為看見他在病人身上所行的神蹟,就跟隨他。
尤其是他們親眼看見耶穌從死裡復活,使他們不得不承認,神的豐富和偉大遠遠的超出他們傳統教導他們對神的認識,他們必需將耶穌當成神來敬拜。這同時也證明了神不僅僅只有一個位格。這個革命性的觀念就是來自耶穌的「復活」。如下經文:
1.(約二24)神卻將死的痛苦解釋了,叫他復活,因為他原不能被死拘禁。
2.(徒二32)這耶穌,神已經叫他復活了,我們都為這事作見證。
3.(徒三15)你們殺了那生命的主,神卻叫他從死裏復活了;我們都是為這事作見證。
4.(羅一4)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裏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
5.(弗一20)就是照他在基督身上所運行的大能大力,使他從死裏復活,叫他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邊,
三位一體的神觀是來自耶穌,這是無可捏造的事實。雖然那是人類心智最難了解的奧秘。
玖、評論TJC「獨一神觀」對「三位一體」神觀的誤解
有關TJC在台灣的「神觀」主張,早在1942年的台灣代表大會已有黃以利沙(本名「黃呈聰」)長老等人提出有關「獨一真神」的研究發表了(台灣傳教三十週年紀念刊94頁),後來又歷經多年多位長老在真理研究會上的討論,最終定下了「獨一神觀」。
謝順道長老在「南區教員進修會《獨一神觀(5-4)》影片17分38秒』」說,目前TJC沒有專門介紹「獨一神觀」的教材。過去林悟真長老、林奉來長老雖然各有寫過一本「獨一神觀」,但是他們對「三位一體」的錯誤沒有清楚交代。而謝長老則認為他的「聖靈論(再版)」著作第一章有完整的「獨一神觀」論述。
這些年以來,TJC則大多以謝順道長老為主在論述、辯護「獨一神觀」。無論是神學院或一般講習會也幾乎都以謝長老作為「獨一神觀」的代言人。雖然如此,謝長老也強調這是我個人的研究心得。謝長老在近幾年曾經宣稱,經過他個人的研究心得認為「獨一神觀」應改名「獨一神靈一神論」。
在《真耶穌教會的神觀 7》 2015/06/29 謝長老說:「『獨一神靈一神論』是個人的查經心得,也是筆者想藉以取代本會原有的「獨一神觀」之新名詞。凡屬於本會的同靈都知道本會所主張的神觀,向來都慣稱為「獨一神觀」;言外之意,好像說一般教會所主張的是「多神論」。
其實,興起於第三世紀的「神格惟一說」,以及確立於第四世紀的「三位一體說」,都堅持「神性的本質之獨一」,即「一神論」這個基本觀念。
職是之故,我們必須取用一個令人一目瞭然的新名詞 ─「獨一神靈一神論」,使一般教會知道我們所主張的是哪一種「獨一神觀」;並且在深入探討,互相衡量是非的時候,有一個更清晰的概念。」
當然目前在TJC中仍有許多長老、傳道、神學生,甚至一般信徒,為了護衛「獨一神觀」並批判「三位一體」的錯誤,立下許多著述。本文本段的主旨是要指出在TJC對「三位一體」的批判有許多地方是不正確的,主要原因是對「三位一體」的歷史脈絡和基本主張(《信經》)的認識有所偏差。
我還要再強調一件事,研究過神學的人都知道「神觀」是一個複雜的「神學奧秘」。多數人認為是對的理論未必是正確的,少數人認為是正確的觀念也未必是錯誤的。從二世紀「教父時期」開始,經過十六世紀的「宗教改革」直至今日,「神觀」歷經千年以上的爭辯,仍無法確立一個為大眾皆能接受的標準。
謝順道長老在「南區教員進修會『獨一神觀(5-3)影片6分28秒』」提出6點在聖經中有關「三位一體」的爭論記載:
1.(太三16~17)耶穌受洗時「聖父」、「聖子」、「聖靈」三個位格同時出現。
2.(約十七1)耶穌向神祈禱稱祂為「父啊!」。「聖父」、「聖子」二位格同時出現。
3.(約十四28)父是比我大的。「聖父」與「聖子」是有區別非「一體」。
4.(徒七56)司提反看見天開了,人子站在神的右邊。(路二十42)(羅八34)(弗一20)(來一3)(來十12)(來十二2)(彼前三22)這些經文都記載,耶穌在神的「右邊」。「聖父」、「聖子」二位格同時出現。
5.(來八6)更美之約的中保。「聖父」、「聖子」二位格同時出現。
6.(約14:16)耶穌向父求,父就賜下一位保惠師。「耶穌(聖子)」、「父(聖父)」、「保惠師(聖靈)」三個位格同時存在。
這些具有爭論性的記載將會在下列【論述1】和【論述2】的【回答】中說明。
本段落內容主要是要分析許多TJC長老、傳道、信徒對「三位一體」論的誤解與所作的錯誤批判。基本上是對事不對人(雖然會具名、時間),只希望藉著彼此之間在不同的論述中互相瞭解對方的想法。
本段落內容將採「對話式」的方式來撰寫。筆者會先提出一段個人認為錯誤的論述,再以筆者個人的看法提供「回答」。當然筆者也要再次強調,「回答」也是僅供參考,不能說我的回答絕對是正確的標準答案。筆者只是希望TJC信徒在讀過本篇文章後不要再把「三位一體」視為毒蛇猛獸般的「異端」,害怕的做出許多錯誤的批判。
【論述1】資料來源:「《合乎聖經的神觀》_謝順道長老_2016/06/02」
在升天前,主耶穌曾命令門徒說:「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浸。」(太廿八19)。但日後使徒們給人施浸時,卻奉「耶穌基督」的名(徒二38,十48),或奉「主耶穌」的名(徒八16,十九5),而沒有奉「父」、「子」、「聖靈」的名。因爲他們知道「父」、「子」、「聖靈」都不是名,只是稱謂;父自有父的名,子自有子的名,聖靈也自有聖靈的名。
按「名」一字,在原文上是單數,英譯本也是;此事表示,「父」、「子」、「聖靈」是獨一神,祂的名是獨一的,就是「耶穌」。就「父」的名而言,約翰福音十七章12節「因祢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了他們」一句,日譯文語體作「在祢所賜給我的祢的名裏,保守了他們」;英譯標準本作「我在祢的名裏保守了他們,那名是祢所賜給我的。」(I kept them in thy name, which thou hast given me.)可見父的名就是「耶穌」。
就「子」的名而論,祂是道成肉身的救主;道就是神(約一14、1),耶穌的降生就是神在肉身顯現(提前三16)。「子」與「父」原爲一(約十30),看見子就是看見了父,父的靈在子裏面(約十四8~9)。因此,「子」的名就是「耶穌」。再就聖靈的名來說,聖靈是父的靈(太十20)、神的靈(太三16)、神兒子的靈(加四6)、基督的靈(羅八9),也是耶穌的靈(徒十六7),所以「聖靈」的名也是「耶穌」。
使徒們明白主耶穌所說「父子聖靈的名」的正意,所以雖然奉耶穌基督的名或主耶穌的名給人施浸,卻非但未違背祂的命令,反而更正確更明晰的遵行祂的旨意了。
【回答】
(太廿八19)耶穌命令門徒說:「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單數),給他們施浸。」。但為何日後使徒們給人施浸時,卻奉「耶穌基督」的名,「主耶穌」的名,而沒有奉父、子、聖靈的名?父、子、聖靈的名分別為何?
耶穌的門徒在當時幾乎都是猶太人,猶太人因為害怕妄稱神的名,所以從不會將神(就是父)的名字說出來,代之以「我的主(Adonai)」來稱呼。因此在舊約聖經還有「雅威(英國人翻譯為「耶和華」)」的稱呼。到主前250年左右「七十士譯本」(舊約希臘文聖經)翻譯時,已經把所有舊約中的「雅威」改成「主(kurios)」。所以在新約是絕對看不到也聽不到對「父」名字的稱呼。
猶太人知道當時摩西詢問神的名字時,神回答:「『我是』那『我是』」。自此猶太人就稱神的名字是「他是」(按希伯來文發音可為『雅威』)。
所以在約翰福音中當耶穌說:「所以我對你們說,你們要死在罪中。你們若不信『我是』基督(原文中沒有「基督」兩字),必要死在罪中。」(約八24)。在這場對話中,猶太人聽懂耶穌以「神」自稱,故認為祂褻瀆神,所以最後要拿石頭打祂(約八59)。
至於約翰福音十七章12節這句話的翻譯,筆者列舉下列其他四種:
1.「NIV」
While I was with them, I protected them and kept them safe『by that name you gave me.』 None has been lost except the one doomed to destruction so that Scripture would be fulfilled.
2.「現代中文譯本」
「我與他們同在的時候,我藉著你的名,就是『你賜給我的名』,保守他們。」
3.「環球新譯本」
「我跟他們在一起的時候,因『你賜給我的名』,我保守了他們,也護衛了他們;」
4.「希臘文直譯」
「當我與他們同在的時候,我因那『你所賜給我的名』 保守了他們,」
這些版本都翻譯成『你所賜給我的名』,而非『祢所賜給我的祢的名』。所以「日譯文語體」版的聖經在這節經文的翻譯上是有問題的。若還要以此來推論「父」的名叫「耶穌」,這問題更大。至於神賜給「子」的名是什麼?聖經清楚記載就是「耶穌」。(太一21)、(路一31)、(路二21)。
而「聖靈」的真確名字在聖經中沒有記載,我們只能找到「保惠師」、「真理的聖靈」,但這並不能說是名字,只能說是另一種「稱呼」。所以用聖靈是「父的靈」、「神的靈」、「神兒子的靈」、「基督的靈」,也是「耶穌的靈」,來推論聖靈的名叫「耶穌」。這種劃等號的邏輯推論是有問題的,立足點相當薄弱。
經由上列的分析,難怪門徒(猶太人)在為人受洗時只奉奉「耶穌」的名或「主耶穌」的名,而沒有奉「父」、「子」、「聖靈」的名。因為猶太門徒們不敢說出「父」的名,而「聖靈」又沒有明確的名字,那再不奉「耶穌」的名,還能奉誰的名?所以並非使徒們明白主耶穌所說「父、子、聖靈的名」的正意而只奉「耶穌」的名給人施浸。
然而我們卻要特別注意耶穌在(太廿八19)命令門徒所說的這句話:「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單數),給他們施浸。」耶穌明明跟門徒提到「父」、「子」、「聖靈」卻用單數的「名」。可見耶穌想要表達的概念是「父」、「子」、「聖靈」雖是「三個位格」卻是「一體」的。
【論述2】資料來源:「聖靈月刊《淺談三一神觀與獨一神觀》_溪番鴨_期數:355期_2007.04號」
本會得蒙神的眷愛,特別有得聖靈的屬靈經驗,因此藉由聖靈的體驗所感受認知的角度來看神,以及配合聖經的佐證,提供一個補足「三位一體說」所沒看到的一部分「山頂」。
1.就時間的角度來說,短暫的救恩時期似乎是三位;但就無限的時間軸來說卻是一位。
關於為何會有「父」、「子」、「聖靈」有自己的位格,在謝長老的《聖靈論》說得十分明確,他在論及神觀前,特別要讀者先站在「救恩」的立足點來看神,也就是要先了解聖經的主題就是「救恩」(《聖靈論》,頁7~8)。
神為了救恩的計畫,顧念人受到肉體的轄制,因此有基督為我們降生、捨命、復活、升天,為我們作中保代求;而聖靈乃是為了建設教會,使我們能按照祂的引導,明白真道與救恩的工作,使我們能在地面上被保守在屬靈國度中,向著最後真正的安息實現。
在「救恩的期間」,為了完成救恩的需要,神似乎分成三位,但站在永恆的時間來看,救恩實現的永恆與創世之前的永恆,祂就是獨一的神,自有永有、充滿萬有。「三一神觀」的桎梏就是看神的角度太過集中在這短暫的「救恩時期的神觀」,而對神永恆的本質-「獨一的神」,沒有等質等量的看待。
舊約時期,摩西特別要以色列百姓在遵守誡命之前,要確知神是獨一的主「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申六4)。而新約主耶穌在離別的禱告詞中,也特別用這樣永恆的心態來向神禱告,「認識祢-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祢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十七3)
2.就空間的角度來說,神的作為超越時空的限制,但絕不是幻影或本尊分身之狹隘錯謬 觀念。
從初代教會就盛行的異端「亞流派」(即今天的「耶和華見證人」),之所以會被認為異端,最主要的原因是否認基督的神性。他們為了保住獨一真神的信念,只有犧牲基督的神性(摘錄《聖靈古今論》頁306)。
關於這點,筆者前面說過,本會深深認定耶穌道成肉身的事實,祂絕對不會只是被神的靈「附身」的先知而已,祂雖然是完全的人,也是實實在在完全的神,正如多馬最後對耶穌的尊崇「我的主,我的神」(約二十28)。
從本會聖餐禮之嚴謹的態度中可看出,我們絕對相信「耶穌基督是道成肉身,為拯救罪人代死在十字架上,第三天復活、升天;祂是人類唯一之救主。」使徒約翰也說「凡靈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就是出於神的。」(約壹四2)。
甚至只要是耶穌親自示範,並交代門徒去做,以及我們深信與得救有關的洗禮、洗腳禮、聖餐禮,我們都實實在在地以謹慎的態度與實在的信心去執行。假若我們否認基督的神性,我們又何必在乎耶穌基督所言所行呢?為何願走上加拉太教會的酵-回歸舊約律法,像其他主張一位一體的教派呢?
以物質的觀念來說,物質必須要受到空間的限制,同一件東西無法同時佔有兩個空間。但神是個靈,祂的能力浩大,祂不但在同一時間可以「超乎眾人之上」,掌控全宇宙的運行;也可以同時「貫乎眾人之中」,來主導一切生命現象的維持;更可以同時「住在眾人之內」,來展開與人生命及信仰的交流,著著實實地在人的心裡動工。
以生命來打個比方,現在的我既可在同一時間用腦構思本文章的佈局,又可在同一時間我的肺、肝、腎等器官自主地自行運作,又同樣在同一時間我的手將我所要寫的文章透過電腦打出字來,更何況是創造宇宙萬物大能,超越時空限制的神,祂豈不能是「從天降下,仍舊在天」嗎?(約三13),怎麼說「這只是祂道成肉身的真實人生,同時兼具無所不在的神性」,這樣曖昧保留地閃避有如「我從台北到台中,仍舊在台北」不合邏輯的經文呢?
假若神創造宇宙萬物這樣大的奧祕都相信了,為何遠比創造萬物還小的不合人理性邏輯之奧祕都信不過呢?
因此當我們看見耶穌受洗,神在天上說話,聖靈同時降下的畫面(太三16),祂絕對可以同時在地上接受施洗約翰的洗,同時祂的靈又在天上出聲說話,並且差遣聖靈降在耶穌身上,證明耶穌就是那自古預言要來的彌賽亞(約三33~34)。
以當時帶有物質的肉眼來說,的確有三個不同位格的神同一時間出現在世人的眼前。但在那同一時間,神讓百合花開,各星球運轉,又在銀河系外讓某星球誕生、毀滅,那豈不是千千萬萬位格的神出現嗎?
一位一體神觀者輕看神超越時空的概念,以幻影來解釋神、耶穌、聖靈共存的事實,三位一體論又太專注於神、耶穌、聖靈三者各別的獨立性,忘了救恩工作只是神所有工作的一小部分,只用與人救恩工作有關的「聖父」、「聖子」、「聖靈」三位,來替代其他數不盡、人所不知,與救恩無關之神的工作與位格,將完整的神支離破碎,反而又陷入另一種對神的輕視與狹隘。
3.靈就是神的本質,靈裡的一致就是將神、耶穌、聖靈的本質明白的表明出來。
「三位一體」論者主張是神只有一位,卻有三個位格,每一位格都擁有完全的神之本質。將看神的角度一直鎖定在「父」、「子」、「聖靈」在地位上、能力上、權柄上、尊榮上,以及所知等程度上的區別。」因此他們主張「父」、「子」、「聖靈」互不相等,子由父而生(詩二7),靈由父與子所差來的(約十五26)。
父的工作是計畫救贖的工作、創造的工作和照管的工作;子的工作是作中保,在創造的工作中作中間人,在救贖的工作中也作中間人;而聖靈的工作就是使創造與救贖的工作完成。
「三一神觀」一直在神與人關係的部分著墨,是由下往上的觀點,因此他們認定將耶穌的尊名只侷限於「人子耶穌」的角色,代之以奉「父、子、聖靈」的空名施行聖禮,這種淡化耶穌的尊名,就是以人智為基礎,以歷史時空下所得知神顯現的多樣性來界定神的本質,為了表達神內部基本上的一體,特引用特土良所創造的本質(拉丁文substantia)這字來說明三個位格所共有的基本合一。
與其用特土良所發明的「本質」這個字,還不如直接用耶穌親口所說的「神是靈」(約四24)還更貼切,也就是說最能表達「神是什麼」的最佳用語。
我們先從靈在教會工作的角度來看,靈的工作不同,卻仍是一,有其完整性。例如,同一位聖靈,卻賞賜不同的人,有不同造就的恩賜(林前十二7-11);同一位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歎息替我們禱告(羅八26),這也絕對是同步。
而且聖靈對每個人會針對每個人表達不同的情感、理智、意志。這就是一位聖靈,卻同時有不同的工作,但我們能坦蕩蕩地承認大家都是飲於同一位聖靈(林前十二13)。
「神是個靈這事實也牽涉到祂的位格,靈是有思想和道德性的,當我們說神有位格,意指祂是有理智的,可以決定祂的生命方式。」(《基督教教義》,頁27)。
但聖經最終不要我們以位格的角度來看神,而是用靈的角度來看神的本質,為何聖經有許多經文來呈現真神、耶穌、聖靈不能分別的,例如,耶穌就是獨一的主宰,永在的父(賽九6;約十30,十四7-9),是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神(羅九5)……,這些是跳脫人子耶穌的框架,而用永恆的角度與靈的角度來看神,這永恆的靈的名就是「耶穌」(約十七6、11、12、26;徒二38;亞十四9)。
因此約翰在異象所見的耶穌,是首先的、末後的,怎麼又是「曾死過,現在又活了」(啟一17-18),這就是用靈的一致來看待這個似乎矛盾的事實。
而聖靈也是真神的靈(結三十六27),也是耶穌的靈(徒八29、39,十六6-7),也就是神本身,聖靈住在心裡,也就是神住在心裡(約壹三24),因此保羅才會把真神、耶穌、聖靈同為一靈(羅八9)。所以當我們高舉「耶穌」的名,也就是高舉「神的名」,也就是高舉「天父」、「人子耶穌」、「聖靈」的名。
因此使徒教會看見這點奧祕,所以他們從頭至尾就是「奉主耶穌聖名」施洗、趕鬼、禱告……,以及做任何合神旨意的事(西三17)。
【回答】
本文是中華福音神學院師生,在《聖靈古今論》這本書上,特別用一章的篇幅針對TJC謝順道長老所著的《聖靈論》的神觀提出嚴厲的批判之後所作的回應。
作者溪番鴨(筆名)在「聖靈月刊355期_2007.04號「淺談三一神觀與獨一神觀」」這篇文章中做了回應。基本上這篇回應的文章是採用謝順道長老有一次在「南區教員進修會」講習會中的「我所認識的神觀」其中所用的三個主軸來回應。
1.就時間的角度來說,短暫的救恩時期似乎是三位;但就無限的時間軸來說卻是一位。
2.就空間的角度來說,神的作為超越時空的限制,但絕不是幻影或本尊分身之狹隘錯謬觀念。
3.靈就是神的本質,靈裡的一致就是將「神」、「耶穌」、「聖靈」的本質明白的表明出來。
【回覆1.】
「三位一體」的論述只有在「救恩時期」才適用?就「無限的時間軸」來說就不適用?事實上「聖父」、「聖子」、「聖靈」都是永遠的。
A、「聖父是永恆的」
(賽九6~7)「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他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他的政權與平安必加增無窮。他必在大衛的寶座上治理他的國,以公平公義使國堅定穩固,從今『直到永遠』。萬軍之耶和華的熱心必成就這事。」
B、「聖子是永恆的」
(來七3)「他無父,無母,無族譜,『無生之始,無命之終』,乃是與『神的兒子』相似。」
C、「聖靈是永恆的」
(來九14)「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他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原文是良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神嗎?」
《信經》雖然不能取代《聖經》,但是《信經》是「三位一體」的基本主張來源與根據。先不爭辯任何一個《信經》中論述的對錯,但是曲解《信經》,或拿非《信經》中的主張來批判「三位一體」,這絕對是錯誤的作法。這也是TJC的長老、執事、傳道人、一般信徒常犯的錯誤。
從《迦克墩信經》可以看到「三位一體」的主張認為:「聖子」是在「萬世代以前」(有人說是在「永恆中」)為父所生。
而《阿塔那修信經》再補充「聖子」單單是經由父而產生(也就是「受生(begotten)」於父)的,但並不是被父所造。
同時,「聖靈」是經由父和子而產生的;但並不是被造,也不是被生出,而是從父和子而發出。(約十四16)「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或作:訓慰師),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
所以《信經》都認為「聖父」是永遠的,「聖子」在永恆中「受生」,「無生之始,無命之終」是永遠的、「聖靈」是「永遠的靈」。根據《阿塔那修信經》「聖父」和「聖子」、「聖靈」都是無限的、永恆的。雖然「聖靈」是在耶穌升天離開後才被差來,但這也不表示「聖靈」是這時候才有。(創一2)「地是空虛混沌,淵面黑暗;『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已經有「聖靈」存在的記載。
「亞流主義(即今天的『耶和華見證人』)」就是認為「聖子」耶穌如果是由神所生,那必有一個時間起始點,雖然耶穌可以存到永遠,但祂不是真正的神,於是「耶和華見證人」是不敬拜耶穌的,只敬拜耶和華。
所以若認為「三位一體」只適用在二千年左右的「救恩時期」,這是很危險的主張,很有可能會落入「半亞流主義」。那有一天新天新地來臨後,是不是聖靈就自動消逝,我們也不再敬拜耶穌?耶穌就不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神」了?那時只剩下「一位一體」的神?所以,想要用這種說法來駁斥「三位一體」的問題,只可能會引發更多的爭議問題!
【回覆2.】
從任何一個《信經》的主張,我們都看不出有「幻影或本尊分身之狹隘錯謬觀念」,最多能批判「三位一體」的名詞「三位」在字面上所造成的誤解和語病。
但《信經》中一再強調「三位一體」是三個具有「情感」、「理智」、「意志」的存在「位格」,但仍是「一位神」,而絕非「三位神」。可是還是常常看到有人用「三位一體」主張「三位神」來批判他。
「神觀」原本就是無法用人類的文字、理性來說明與瞭解。難道「獨一神觀」就沒有令人誤解或語病?「獨一神觀」是無法解釋許多聖經上的經文。如:「耶穌的受洗」(太三16~17);「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太二十六39)、「耶穌在十字架上的禱告」(太二十七46)、「耶穌與門徒的分離禱告」(約十七1~5)。
我們只能用互相理解的態度去明白「三位一體」的主張,你可以不接受他,但是千萬不要斷言他是「異端」。有時錯誤批判別人的論述時,其實也同時在批判自己。
【回覆3.】
《阿塔納修信經》中不是已經說的非常清楚?
03. 大公教會信仰即是:我們敬拜三位一體 (trinitate) 的獨一神; 這獨一神裡的三位乃是合而為一的。
04. 獨一神裡的三位彼此間不混亂,其本質也不分開。
05. 此三位乃是:「父」、「子」、「聖靈」。
06. 然而「父」、「子」、「聖靈」乃是在同一個神性(divinitas)本質內;祂們的榮耀及永恆中的威嚴也是相同的。
07. 父是怎樣的神,聖子也就是那樣的神,聖靈亦是那樣的神。
08. 父並非是受造的,子也是如此,聖靈亦是如此。
09. 父是無限的,子也是無限的,聖靈亦是無限的。
10. 父是永恆的,子也是永恆的,聖靈亦是永恆的。
11. 然而祂們並不是三位永恆的神,而是獨一的永恆神。
12. 也不是三位非受造的無限之神,而是獨一的非受造的無限之神
13. 相同的,父是全能的,子也是全能的,聖靈亦是全能的。
14. 然而祂們並不是三位全能的神,而是獨一的全能神。
15. 父是神,子是神,聖靈亦是神。
難道從上列《阿塔納修信經》的論述還看不出「三位一體」也主張「父」、「子」、「聖靈」在靈裡是一致的?
【論述3】資料來源:「《基督是獨一真神》_和不流_許慕德長老_2019/07/20」
「神只有一位,再沒有別的神」(林前八4,十二6,弗四6,提前二5)。父是神,神是聖靈(約四24),而子的本質也是聖靈,聖靈只有一位(林前十二4,弗四4),所以父和子都是同一位神。
約三6:「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人生的就是人),從靈生的就是靈」,耶穌是從聖靈生的,神生的就是神,好像人生的就是人 一樣。主耶穌說:「我與父為一」(約十30原文)。耶穌同時為父,也為子。例如:我是我父的兒子,也是我兒子的父。我是同一位我,但卻同時有父和子的身分。耶穌同時有父和子的身分,以子的身分而言,當然必須尊父為大,好像公司的董事長兼總經理,以總經理的立場而言,當然必須尊董事長為大。
聖父和聖子同時出現於同一現場對話,在聖靈來講,當然是可能、簡單的事,「除了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沒有人升過天」(約三13)。又如保惠師是父所差遣的(約十四16、26),也是子所差遣的(約十五26,十六7、13-14),證明父子為一 。「職事也有分別,主卻是一位。功用也有分別,神卻是一位」(林前十二5-6)。父子是職事(身分、職分、職責、工作)的不同而非位格的不同。
神的兒子(人子)為我們釘十字架。若說父(神)為我們釘十字架,不合邏輯,因父(神)沒有肉體。但若說父(神)親自成為肉身,為我們釘十字架,就合理。神的兒子(人子)為我們釘十字架 = 耶穌為我們釘十字架 = 主為我們釘十字架,因耶穌就是主(林前十二3)。耶穌就是聖父的名、聖子的名、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浸,歸於父的名和子的名和聖靈的名(太廿八19)。
就釘十字架而言,耶穌是指聖子。父、子、造物主、救主只是職事的不同,都是同一位神。而聖靈、道(「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約一1))只是功用(運行)的分別,也是同一位神。因此父、子、聖靈並非各自有不同的位格,而是職事、功用的分別,都是同一位神。基督耶穌是獨一全能(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無所不在)的真神。主耶穌就是獨一真神的名字。
【回答】
許長老在論及「父」、「子」、「聖靈」時有幾個問題並非「三位一體」所主張的。
1.他說:「例如:我是我父的兒子,也是我兒子的父。我是同一位我,但卻同時有父和子的身分。耶穌同時有父和子的身分,以子的身分而言,當然必須尊父為大,好像公司的董事長兼總經理,以總經理的立場而言,當然必須尊董事長為大。」
他認為:「父、子、聖靈並非各自有不同的位格,而是職事、功用的分別,都是同一位神。」
這個概念是「三職一體」而非「三位一體」。「三職一體」會讓人感覺「客西馬尼園的禱告」(太二十六39)、「十字架上的禱告」(太二十七46)、「與門徒的分離禱告」(約十七1~5)。耶穌向「父」的禱告好像一場騙局。其實是祂自己在自言自語。
「三位一體」是指父、子、聖靈各自有不同的位格,但是強調只有一位神,而且是同一位神。這在《阿塔納修信經》中說的再清楚不過:
07. 父是怎樣的神,聖子也就是那樣的神,聖靈亦是那樣的神。
11. 然而祂們並不是三位永恆的神,而是獨一的永恆神。
2. 許長老又說:「神的兒子(人子)為我們釘十字架。若說父(神)為我們釘十字架,不合邏輯,因父(神)沒有肉體。但若說父(神)親自成為肉身,為我們釘十字架,就合理。神的兒子(人子)為我們釘十字架 = 耶穌為我們釘十字架 = 主為我們釘十字架,因耶穌就是主(林前十二3)。耶穌就是聖父的名、聖子的名、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浸,歸於父的名和子的名和聖靈的名(太廿八19)。」
「父(神)親自成為肉身」這是與約翰福音的記載不符。
(約一1;2;14):「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這道太初與神同在。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
這經文不是清楚寫到,「道」是與神同在,同時也是神的「道」成了肉身。而不是神「親自」成為肉身。如果約翰在此認定是神「親自」成為肉身。那他先多寫了一個「道」後再強調「道與神同在」、「道成了肉身」豈不令人錯亂?倒是他以「道就是神」來強調耶穌和父(神)在屬性上是完全相同的。
3.至於「因為『耶穌』就是聖父的名、聖子的名、聖靈的名,所以(太廿八19) 記載施浸的時候要歸於父的名和子的名和聖靈的名」。這個錯誤的認知在本文前面【論述1】的【回答】中已經有詳盡的說明,就不在此贅述。
【論述4】資料來源:「《獨一神觀與三位一體之辨明》_李迦南傳道_2014/05/10於台大團契電子報102學年度第二學期第8期」
李傳道認為:「人不要以人的有限去判斷神的無限。對神來講,祂擁有永恆的時間,但仍願意從人被造後,摩西預表救主,約拿預表外邦救贖,到神道成肉身為世人擔當罪孽,逐步施行他的救恩計畫,至今仍未停歇。人不該狹隘的去單單觀看神道成肉身那三十年而去區分、限制神。」
【回答】
1.任何人對神的討論,或是說無論是「獨一神觀」或是「三位一體」的討論,其中必含有「以人的有限去判斷神的無限」,包含許多聖經經文的研究也是如此,這是無可避免的事實。任何人發表對神的看法,其中必定帶著某種程度的主觀思想。即便是信仰體驗也經常是非常個人化的。
2.「獨一神觀」或是「三位一體」所探討的問題層面是涉及很廣的年代和範圍不只是「狹隘的去單單觀看神道成肉身那三十年而去區分、限制神。」今天(早已超越神道成肉身那三十年)我們還能有如此純正的信仰,是要感謝那些從二世紀以來,許多冒著生命危險,但依然堅持信仰的教父、主教以及改教者的犧牲和努力。
3.教會的寶貴與否和「教會規模大小」、「教義是否為主流」沒什麼關係。今天在這世界上仍有千千萬萬非TJC的基督徒依靠聖靈為福音、為救恩在努力。
【論述5】資料來源:「《三位一體&獨一神觀》_黃嘉明傳道_2017/12/02於景美教會高級班」
現今基督教多數教派都認同「三位一體」的講法,其目的就是在確立獨一神觀的觀念,因為他們也知道真神只有一個而非三個,不過這種硬是把「耶和華」、「耶穌」和「聖靈」三合一的看法值得商榷,有一種說法說是像醡醬草的三片複葉一樣,學過生物的應該都知道他其實只是一片葉子,不過這種講法也好像把同家品牌的三種口味的餅乾說是同一種的一樣,如果你問他們有關三位一體的理解,他們也大多數都回答不出個所以然。有些甚至會因此把我們真耶穌教會視為異端,因為我們不認同他們所謂的「三位一體」,不過,多數人認為對的就是真的是對的嗎?
翻開聖經來看,從舊約到新約都是承認神只有一位的,那之後為什麼會出現「三位一體」的說法呢?問題就出在使徒時代聖靈停降之後,人們開始用「歸納」的方式去理解神觀,於是開始有了「三位一體」的說法,就這樣一直傳到現在。不過這畢竟是用「人腦」所想出來的說法,那麼這種用人能夠理解的方式去理解神,就能夠正確無誤地去瞭解神認識神嗎?
而後也出現如雨後春筍般許多對神的看法:諾斯底主義主張世上所有物質皆是惡,而耶穌只是個幻影而非真的存在,而被釘十字架上的是西門;嗣子論表明耶穌是人,除此之外,還有撒伯流主義與三一神論等等。三一神論指出神是由父、子與聖靈所組成的,而三個基本上本質相同,只是具有不同位階而已。
那要如何才能對神擁有正確的認知與觀念呢?我們要如何來探討神觀呢?
1.相信神是創造天地萬物、自有永有的神,而耶穌是道成肉身,「降生」(非誕生)在世上(來三4、加四4、來二14)來拯救罪人
2.神啟示人認識神的方式:我們必須藉由聖經、聖靈的啟示,才能夠真正的了解神所要傳達給我們的道理,如果只是一味的用人能理解的方式去了解神觀的話,那麼就好像瞎子摸象一樣,將永遠沒辦法真正的了解探討創造天地之主宰—神。
神是永恆的,超乎眾人之上,貫乎在眾人之中(弗四6)。若以框架來做比喻,人腦(人的歷史)就好像侷限在一個有限的框框中,而神的框架無限大不可積分,神與人之間也有著不可超越的鴻溝,因此「三位一體」的說法就好像在框框內看神,如井底之蛙一樣;因此我們必須透過神的啟示,多讀經、禱告,存一顆敬畏神的心來認識神。
神是自有永有的(約八24),祂要引導人們進入真理(約十六12,13),因此我們不能只靠著自己的能力與智慧來理解神,這樣將很容易在信仰的道路上跌倒而偏離主路,要時常依靠神,時常讀經禱告來接近神,從神那裡獲得啟示,才能了解正確的神觀,在信仰的路上不走偏差。
【回答】
1.在前文中的任何一個《信經》從未看到有人將「三位一體」類比成像醡醬草的三片複葉一樣。聖經教師兼神學家「大衛.鮑森」是曾經舉過這樣的例子,但那是他個人的舉例,並不代表正統「三位一體」的論述。
2.事實上接受「三位一體」教義,又能正確闡述「三位一體」的人不多。原因是因為要用人類有限的文字、語言、理智去說明屬靈的現象,這原本就是困難的事。不可因此定位「三位一體」神觀是有錯誤。難道今天因為我們無法描述神就表示神是不存在的?的確,多數人認為對的事不一定就是對的。所以,保羅提醒我們:「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羅十二17)
3.「使徒時代聖靈停降」這是TJC自己一廂情願的看法,沒有任何聖經的根據和預言。(約十四16~17):「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或作:訓慰師),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就是真理的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為不見他,也不認識他。你們卻認識他,因他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裡面。」
耶穌在此所說「『永遠與你們同在』」的「你們」是指誰?當時在場門徒?歷代基督徒?如果只是「當時在場門徒」,那「永遠」是什麼意思?門徒死了後聖靈仍然和他們同在直到世界末了?所以當然是藉著聖經在告訴所有基督徒。既然神是如此承諾『永遠與你們同在』,怎麼會有「聖靈停降」這種事?你可能會認為當時因為教會墮落所以「聖靈停降」。可是看看今天的教會其墮落的速度和程度漸漸不亞於當時教會,但是聖靈仍臨到許多虔誠人的身上。
TJC可曾實際查遍全世界,從二世紀到1917年(TJC創立)世界上沒有一個人,連一個人都沒有被聖靈臨到?如此代代相傳的「有爭議」理論早該被檢討與修正。
4.如果「三位一體」神觀是人們用「歸納」的方式去理解神觀,是用「人腦」所想出來的說法。那「獨一神觀」不也是用「歸納」的方式去理解神觀?有人會認為「獨一神觀」是聖靈啟示的。但是,「三位一體」神觀主張者也都認為「三位一體」是聖靈啟示的。那麼試問哪一個聖靈啟示才是正版?況且謝順道長老認為「獨一神觀」現在應該改成「獨一神靈一神論」,比較正確。若真是聖靈啟示的神觀名詞會改嗎?
5.黃嘉明傳道說:「那麼這種用人能夠理解的方式去理解神,就能夠正確無誤地去瞭解神認識神嗎?」。試問,哪一種神觀是用「人不能夠理解的方式去理解神」?
6.「神觀」是屬於「系統神學」的一環。沒有一派的神觀會說自己不是藉由聖經、聖靈啟示的。連基督教界公認的「異端」:「耶和華見證人」、「東方閃電」。你去問問他們的信徒,他們肯定跟你說:「我們是藉由聖經、聖靈的啟示所產生的。我們完全遵照聖經。」
筆者倒是很認同黃嘉明傳道所說:「多讀經、禱告,存一顆敬畏神的心來認識神。」不要自以為自己的領受和主張是「唯一」正確的。應該敞開心胸,公開以聖經來論述表達自己的「神觀」主張,不需要論輸贏,只求彼此瞭解。
【論述6】資料來源:「《真耶穌教會的神觀》_林奉來長老_1981/01/01」
按照舊約聖經所記載,耶和華是神,除祂以外不可有別的神(出廿3;申六4;亞十四9)。然而在新約聖經中,另外又介紹一位神—耶穌。那麼,神是否有兩位?或三位一體的神?我們的答案是否定的,耶穌就是舊約的耶和華。聖子(約一1、14、18;西一15 ;提前三16)和聖靈(約十四16~23;十五26),是人未曾看見,也是不能看見的獨一真神的顯現(提前一17;六16;約壹三 2;四12)。但這顯現,不是神全部的顯現,乃是衪的靈的一部分的顯現。主說:『父是比我大』(約一四28),及祂被稱為神的兒子,就是這原故。然而,父、子、聖靈在靈裡是合一的(約十30、38;一四11;一七21、22)。
神是靈(約一四24;林後三17),聖子是神的靈的一部分藉着童女馬利亞懷孕成為肉身的(太一18、20;路一35)。聖靈是神的靈的極少部分分賜給人(民十一17、25;徒二3)而顯現的(林前一二7)。哥林多前書第十四章卅二節的「先知」和「靈」原文都是複數。啟示錄第一章四節的「七靈」是指聖靈,也是複數。換言之,聖子和聖靈是父的靈的分開顯現(約一六28)。因而,我們所謂「獨一神論」,可謂是「獨一靈論」(林前一二11;弗四4)。
一般教派所主張的「三位一體」論,等於主張有三位神的並存。這是不合乎聖經的見解:神只有一位。茲根據聖經來證明耶穌就是舊約的耶和華。
註:聖靈只有一個,而能分開顯現,可以從降在摩西身上的靈,能分賜給七十個長老的事來證明。
在啟示錄第一章八範記載:『主神說,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全能者。』按第廿一章廿二節記載,這是指父神,啟示錄第廿一章六節亦然。但第廿二章十二節至十三節,根據廿節說:「我必快來」,是指耶穌。如此,父神是阿拉法,是俄梅戛,基督也是。阿拉法是希臘字母的最初的字,而俄梅戛是最後的字。意味著,初和終。是故,父和子是不能比較誰是先,誰是後。
又坐在寶座的,根據啟示錄第四章八節至十一節及第五章七節至十三節,是父神。然而根據第廿二章三節,是神和羔羊,即父和基督。而且,寶座只有一個,僕人所事奉的對象也只有一位。根據希伯來書第一章八節記載,基督的寶座是永永遠遠的。坐在寶座的,當然是主,而且寶座只有一個,故此,不可能有兩位神坐在一個寶座作王。聖經常說,基督在天上,坐在神的右邊(可一六19;徒七55、56;羅八34 ;弗一20;西三1;來一3;八1;十12;十二2;彼前三22;詩百一十1),這是顯示基督的救恩尚未完成,而絕不是有兩位神的存在。或者有人說,現在在天上有兩位神,於基督的救恩完成之日,子將進入父之內,此說也是錯誤。基督坐在神的右邊,可謂是比喻。這顯示若末日未到,基督的救恩是尚未完成(彼前一5)。基督的救恩是於末日的來到,才告完成(林前一五22~28)。
主復活後向門徒顯現,對他們說:『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浸。』(太二八19)。「父子聖靈的名」的名字,在原文是單數。這顯示只有一個,不是三個。而這名就是耶穌。聖靈降臨之後,門徒是「奉耶穌基督的名」(徒二38;十48),或「奉主耶穌的名」(徒八16;一九15)給人施浸,絕不是說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人施浸。這證明父子聖靈是同一位神,而其名是耶穌。
耶穌的名,是父的名(約一七11、12)。『祢所賜給我的名』,應當譯為『你所賜給我的你的名』才對。
聖靈只有一位。聖靈是神的靈,故神只有一位。基督是神的靈的一部分來成為肉身的。我們所領受的聖靈,是神的靈少許的一部分。或許有人懷疑一部分的論說。但這是有聖經根據的(民十一16、17、25~29)。分賜即一部分的意思(參考英文翻譯)。
【回答】
【回覆1.】
林長老說:「聖子」和「聖靈」是人未曾看見,也是不能看見的獨一真神的顯現。但這顯現,不是神全部的顯現,乃是衪的靈的一部分的顯現。」
(約壹一1;2):「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
曾經和耶穌一同生活過的約翰清楚見證,「生命之道」(就是「聖子」)是他「親眼看過」又「顯現與我們」。從約翰壹書一章中是看不出約翰看到神的顯現是部分還是全部。
但是以「從降在摩西身上的靈,能分賜給七十個長老的事來證明。」(民十一25)
這種把屬靈事物做切割物質化的說法是十分不恰當的作法。
況且「分賜」是和合版中文聖經的翻譯。
參考下列譯本
1.「NIV」譯本:
「Then the Lord came down in the cloud and spoke with him, and he took some of the power of the Spirit that was on him and put it on the seventy elders. When the Spirit rested on them, they prophesied-but did not do so again.」
2.「RSV」的譯本:
Then the Lord came down in the cloud and spoke to him, and took some of the spirit that was upon him and put it upon the seventy elders; and when the spirit rested upon them, they prophesied. But they did so no more.
3.希伯來文馬所拉聖經直譯:「從他身上『取回(或保留)』那靈,賜給七十位長老」。
從上列三種譯本完全看不出神將祂的靈「分開賜予」的意思。
【回覆2】
林長老又指出:「一般教派所主張的「三位一體」論,等於主張有三位神的並存。」
這是不瞭解「三位一體」論述的錯誤批判。正統「三位一體」主張者絕對駁斥有三位神。《阿塔那修信經》中說的再清楚不過。我們可以不接受「三位一體」神觀。但是拿「三位一體」神觀所認為錯誤的論述來批判「三位一體」神觀的錯誤,這是不對的作法。也是在TJC中常看到為了批判別人的錯誤而扭曲事實的手法。
【回覆3】
林長老說:「基督坐在神的右邊,可謂是比喻。」
有關基督在神的右邊這個敘述在聖經中有多處記載。(路二十42)(羅八34)(弗一20)(來一3)(來十12)(來十二2)(彼前三22)。從這些經文的前後文來看,都看不出作者是用比喻在說明「基督坐在神的右邊」,而是真實在描述一個事實。
【回覆4】
林長老說:「主復活後向門徒顯現,對他們說:『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浸。』(太二八19)。「父子聖靈的名」的名字,在原文是單數。這顯示只有一個,不是三個。而這名就是耶穌。聖靈降臨之後,門徒是「奉耶穌基督的名」(徒二38;十48),或「奉主耶穌的名」(徒八16;一九15)給人施浸,絕不是說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人施浸。這證明父子聖靈是同一位神,而其名是耶穌。
耶穌的名,是父的名(約一七11、12)。『祢所賜給我的名』,應當譯為『你所賜給我的你的名』才對。」
這個問題已經在【論述1】的【回答】中詳細討論過。
【論述7】資料來源:「《真耶穌教會的神觀 7-『獨一神靈一神論』》_謝順道長老_2015/06/29」
「獨一神靈一神論」是個人的查經心得,也是筆者想藉以取代本會原有的「獨一神觀」之新名詞。凡屬於本會的同靈都知道本會所主張的神觀,向來都慣稱為「獨一神觀」;言外之意,好像說一般教會所主張的是「多神論」。其實,興起於第三世紀的「神格惟一說」,以及確立於第四世紀的「三位一體說」,都堅持「神性的本質之獨一」,即「一神論」這個基本觀念。職是之故,我們必須取用一個令人一目瞭然的新名詞──「獨一神靈一神論」,使一般教會知道我們所主張的是哪一種「獨一神觀」;並且在深入探討,互相衡量是非的時候,有一個更清晰的概念。
所謂「獨一神靈一神論」,簡單說,就是堅持父、子、聖靈的「靈」,是「同一位靈」這個基本觀念;父、子、聖靈在同一個時段的個別存在,或彼此不同的活動,都是同一位神靈的作為。因為聖靈就是基督的靈(羅八9),也是父的靈(太十20);其神性的本質,永遠是獨一的。
「神性的獨一本質」,乃是主張「神格惟一說」與「三位一體說」的共同信仰,只是他們卻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獨一神靈一神論」所陳述的,便是他們費盡心思要詮釋,而不知道該如何表達的觀念,使他們知其所以然的道理。但願主耶穌開啟各派神學家的心竅(路二十四45),使他們和我們在獨一真神「神性的本質之獨一」,這個共同信仰之下,對於神觀所作的詮釋能漸趨一致,因而實實在在的「合成一羣」(約十16,十七11、20-23),榮耀主耶穌獨一的真神之聖名 (猶24-25)。阿們!
【回答】
謝長老說:「所謂「獨一神靈一神論」,簡單說,就是堅持父、子、聖靈的「靈」,是「同一位靈」這個基本觀念;父、子、聖靈在同一個時段的個別存在,或彼此不同的活動,都是同一位神靈的作為。」
其實在《阿塔那修信經》中早已表達過這個觀念:
14. 然而祂們並不是三位全能的神,而是獨一的全能神。
24. 因此有一位父,而非三位父;有一位子,而非三位子;有一位聖靈,而非三位聖靈。
凡是「三位一體」論的主張學者都很清楚如何表達這個概念。
【論述8】資料來源:「《人子是神嗎?》_鏡子(筆名)_2019/07/02」
【回答】
【回覆1】
作者在其論點「1.承襲舊約猶太人傳統的觀點」中第三行提及:「….在新約四福音的敘述,耶穌沒有表明祂就是 神。」
事實上耶穌曾經說過多次,「我是……」,例如:
「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約六51)
「我是世界的光」(約八12)
「我是好牧人」(約十11)
「我是真葡萄樹」(約十五1)
「我是道路、真理、生命」(約十四6)
以上這些經文都在『我是』後面加上「述詞」。但是耶穌有說過幾次『我是』後面是沒加上「述詞」,看來是不太合乎文法。例如:
「所以我對你們說,你們要死在罪中。你們若不信『我是』基督(原文無基督兩字),必要死在罪中。」(約八24)
「所以耶穌說:你們舉起人子以後,必知道『我是』基督(原文無基督兩字),並且知道我沒有一件事是憑著自己做的。我說這些話乃是照著父所教訓我的。」(約八28)
「如今事情還沒有成就,我要先告訴你們,叫你們到事情成就的時候可以信『我是』基督(原文無基督兩字)。」(約十三19)
那什麼是『我是』?就是當摩西詢問神的名字時,神的自我稱呼。「他們若問我說:他叫什麼名字?我要對他們說什麼呢?神對摩西說:我是『自有永有』(希伯來原文是『我是,我是』)」(出三13~14)。從此對猶太人來說『我是』就是指著「神」。
所以(約八24)可以直接這樣翻譯,耶穌說:「所以我對你們說,你們要死在罪中。你們若不信『神』,必要死在罪中。」從前後文來看,在約翰福音第八章中,當耶穌和法利賽人辯道時,「耶穌清楚表明祂就是 神。」
【回覆2】
「但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惟獨父知道。」(太二十四36)
這段經文是因為耶穌帶著「人性」,有肉體限制,所以無法知道「那日子,那時辰」,不能因此來論證耶穌只是天父的「代理人」。耶穌與父在靈裡是同體、同本質。「……因為父是比我大的」(約十四28)也是同樣的道理。
【回覆3】
作者在其論點「2.根據聖經的記載,部分使徒與信徒對 ”神 ”認知上的偏差」中第五行提及:「….難道 神要破除人的原罪,神自己需要流血才能完成這項任務?」
曾經有人向基督徒問過一個問題:「你們所敬拜全能的神有沒有做不到的事?」實際上的答案是:「有」。神做不到「說謊騙人」,神做不到「不公義」,神做不到「不信實」,….。所以神為了同時滿足祂的「公義」和「慈愛」必須自己流血才能破除人的原罪。
拾、結論
「神觀」的爭論迄今至少一千多年,不但沒有得到一個具有共識的結論,反而造成國家、教會的分裂。
在耶穌與門徒分離前向天父的禱告詞中有一個很大的心願,就是希望仍在世上的門徒們能「合而為一」,向祂和天父「合而為一」一樣。
「從今以後,我不在世上,他們卻在世上;我往你那裡去。聖父啊,求你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他們,叫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一樣。」(約十七11)
「使他們都『合而為一』。正如你父在我裡面,我在你裡面,使他們也在我們裡面,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來。」(約十七21)
「你所賜給我的榮耀,我已賜給他們,使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合而為一』。」(約十七22)
「我在他們裡面,你在我裡面,使他們完完全全的『合而為一』,叫世人知道你差了我來,也知道你愛他們如同愛我一樣。」(約十七23)
使徒保羅也是對教會帶著這樣的一份期許。因為我們都相信我們所信的是同一位神,而且只有一位真神。唯一只有一個差別,就是每個人從基督領受不同的「恩賜」。
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身體只有一個,聖靈只有一個,正如你們蒙召同有一個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神,就是眾人的父,超乎眾人之上,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我們各人蒙恩,都是照基督所量給各人的恩賜。(弗四3~7)
對今天基督教界眾教派來說,無法「合而為一」的原因很多,但「神觀」絕對是一個很重要的因素。「合而為一」的重點不在於是否瞭解或接受「神性的本質之獨一性」。除了少數明顯被判定為「異端」的教派以外,絕大多數的基督教派都能承認並接受「神性的本質之獨一性」。關鍵是在各教派是否願意放下自認自己對「神觀」的解釋是「唯一」且絕對正確的堅持。
用一個敞開的心胸,謙卑的態度,根據聖經彼此接納,互相對話。不去強解聖經中未明確記載的經文,以「包容」和「理解」,不是在論輸贏的觀念下互相接受對方,這是能否「合而為一」的重要關鍵。
今天我們對「神觀」的理解或解釋就誠如保羅在(林前十三12)所說:「我們如今彷彿對著鏡子觀看,糢糊不清(原文作:如同猜謎);到那時就要面對面了。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時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樣。」
陳以熙 2019/08/06 于台中中山醫院4323-1病房定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