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聖經沒有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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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聖經沒有原稿?
聖經本身是一個相當複雜的集合體,不論是文化、歷史、藝術或是神學上的。聖經基本上不是一本書,反而比較像一座圖書館:是許多本書的合輯,橫跨不同時間、空間、作者、語言、文化,處理著各色各樣的問題。對於基督徒來說,聖經更是人生的指南,認識神的絕對途徑。然而,現今人手一本的聖經,其一字一句距離每本書剛寫成的原貌,都有著無法測量的差距。用簡單的話來說:失真。
為何?因為我們沒有聖經原稿。
人常說:聖經的記載詳實可靠,眾多手抄本的大部分意思都是相同,尤其在死海古卷出土之後,更證實了聖經的內容相當一致,正確率在95%以上 (古代沒有影印技術,只能用手抄)。
這句話本身沒什麼錯,但是95%指的是手抄本與手抄本之間的一致性,不是手抄本和原稿之間的一致性,因為我們沒有原稿(沒有的東西要怎麼比較?)。而目前歷史證據對於聖經的看法相當成熟:
至今找不到聖經中任何一卷書的原稿。
至今找不到聖經中任何一卷書的第一手抄本。
至今最早的手抄本距離成書時間都晚了數百年時間。
以新約來說情況是這樣的:作者寫了一卷書(原稿),有人拿去抄,有些地方可能抄錯了(第一手抄本)。接著有人開始抄第一手抄本,形成了第二抄本(一樣有些地方又抄錯了),然後根據第二抄本繼續抄寫到N抄本,每抄本都有著無數細微的抄寫錯誤,無論是不小心或是刻意的。然後原稿丟了、第一手抄本丟了,只剩下無數第N抄本,並且多都是斷簡殘篇。
簡單來說,我們手上的那本聖經,其內容都是根據晚於原稿至少百年時間的第N手抄本重新建構的。那麼請問:神所默示的聖經,是原稿呢?還是你手上那本?
舉例來說:《馬可福音》約寫於主後70年,而距離《馬可福音》最近的手抄本是在主後200年,已經晚了130年,並且只有部分 (16章中的8章)。完整的《馬可福音》手抄本要到主後370年才有,整整晚了300年!300年中這卷書一再地被抄寫,留下了無數的抄寫錯誤。
眾多學者窮究一生研究聖經,一字一句仔細研讀,一音一聲力求完美,但是到頭來很有可能都不是聖經原稿所載。
那麼這些抄寫的錯誤、不同抄本或是相左的意思對於聖經的理解嚴重嗎?如上所述,大部分的聖經內容”意思”都是一樣的(不一定是字句),但是細微的差別可以導致巨大的影響。
舉例來說:《馬可福音1:40-41》有一個長大痲瘋的來求耶穌,向他跪下,說:你若肯,必能叫我潔淨了。耶穌動了慈心,就伸手摸他,說:我肯,你潔淨了吧!根據較早期的抄本,41節的經文不是耶穌動了慈心,而是耶穌發了怒。請問這一點差別,是否導致了整個故事完全不同?
(在辨別經文時,常用的原則是:1. 越早越好。2. 越難以理解或不合理的經文,通常會是原意,因為抄寫人容易根據自己的觀念,將聖經改得合乎情理。就像動了慈心?或發了怒?哪一種比較合理?)
《馬可福音》16章下半部也是後人添加的,較早期的抄本結束在8節:他們就出來,從墳墓那裡逃跑,又發抖又驚奇,什麼也不告訴人,因為他們害怕。這讓後人覺得非常奇怪,福音書怎麼會結束在這裡?所以補上了9-20節。請問添加的9-20節導致了什麼結果?
某些基督教派根據這些經文,相信信主的人可以用手拿蛇也不致遭害,在聚會中有用手拿蛇的儀式(發源於美國南方諸州)。例如2015年的新聞,60歲的布洛克(John David Brock)在莫西辛普森五旬節教會(Mossy Simpson Pentecostal Church)聚會中用手拿蛇,被咬傷左手。他因為非常相信這節聖經,拒絕接受任何治療,一周後死亡。
或是一些五旬節教派,包括tjc,再再引用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主和他們同工,用神蹟隨著,證實所傳的道。來加強自己原有的信仰認知:受聖靈說方言、可以行神蹟。
而非常有可能,這些經文都不是馬可寫的,非聖靈默示馬可寫下的聖經 (當然,人可以說聖靈默示後來抄寫的人自行加上了9-20節。但這是人說的?還是神說的?)。如果布洛克知道這些,是否還會用手拿蛇呢?
還有些問題是翻譯上的,像是主耶穌的日常語言是亞蘭文,非希臘文。但是新約聖經是用希臘文寫的,所以帶來了兩種語言翻譯的差距。像是《馬可福音2:27-28》:又對他們說: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所以,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自古以來這句經文就讓人感到疑惑,明明在講人和安息日的關係,為什麼結論跳到人子是安息日的主?但是如果讀回亞蘭文,就會發現亞蘭文中的人man和人子son of man是同一個字!是否主耶穌只是說: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所以,人也是安息日的主。
還有些刻意變動的經文像是《馬可福音15:34》:申初的時候,耶穌大聲喊著說:以羅伊!以羅伊!拉馬撒巴各大尼?翻出來就是: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文本證據傾向於耶穌大聲喊著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嘲笑我?這樣整篇信息與上文一致:兵丁戲弄祂、經過的人譏笑祂、祭司、文士、同釘的強盜都是如此,最後似乎連神也是。體現了主耶穌受死的極大痛苦。
或是有名的《約翰福音》8章犯姦淫的婦人被帶到耶穌跟前的故事,歷史證據顯示這段故事也不屬於早期《約翰福音》的抄本。但這是一個當時就有名的故事,有某些抄本將這個故事列在《約翰福音》當作補充教材。可能後來抄寫的人以為這故事本來就是《約翰福音》的一部分,然後就抄了進去,別人又抄了這個抄本,最後形成了我們現在的版本。
當然新約聖經中還有無數上述的例子,遑論成書更早的舊約聖經。
如果我們有原稿的話,當然就可以知道最正確、無誤的聖經原話,但是我們沒有!我們有的就是成書數百年後的第N手抄本拼裝版,其中充斥著無數的抄寫錯誤 。然後各派拿著這本”聖經”,建構出各樣的神學理論,定人異端。奇哉!怪哉!
如果神希望我們讀祂的話語,並且讀得正確,為什麼祂不保守聖經原稿?在討論這個問題之前,也許該先看看神要人寫下聖經的目的。
聖經中記載最早的聖經出現在《出埃及記17:14》:耶和華對摩西說:我要將亞瑪力的名號從天下全然塗抹了;你要將這話寫在書上作紀念,又念給約書亞聽。以色列人出埃及後遇到了亞瑪力人,與其爭戰並得了勝。神要摩西將這件事寫下,作為紀念。這就是聖經中的第一個聖經:寫下一件事,作為紀念。就這樣而已,不是什麼神聖不可侵犯的特殊文字,也沒有什麼聖靈感動。只是很單純地要選民紀念一件神和人互動的歷史,然後就記載在《出埃及記》中。請問當摩西寫下擊敗亞瑪力人的這段歷史時,會覺得自己在寫一段神聖的特殊文字嗎?
我們可以這麼說,神不在乎人要怎樣用文字去表達一段”聖經”,只要這段”聖經”對神來說是有意義的就好了。摩西可以寫:以色列人擊敗亞瑪力人,或是亞瑪力人被以色列人擊敗,或是以色列人戰勝亞瑪力人,或是亞瑪力人在以色列人面前逃跑。字句本身不具有太大的意義。重點在於字句背後神要人看到的意義:靠著神的帶領,可以勝過仇敵。
就像我2歲的兒子一樣,一開始給他吃麵包,有時候也說英文bread。後來他就中英混用,要吃麵包時,就說我要吃”不包 (brea包)”。照文字,中文沒有”不包”,英文也沒有” brea-bao”,這就是一個錯誤的用法。但是當父母的,誰聽不懂?語言的重點在文字背後的意義。
或用神學的話來說:是道成了肉身,不是字成了肉身。神的話是活潑、具有生命、與人互動的。是這個神的話成了肉身/人能懂的文字,好讓我們藉著文字能夠去稍微觸摸到那成了肉身前的道—神的話。這道,無形無狀,超越語言,乃是動人心弦、悸動靈魂深處的神的靈!
所以神為什麼不保守聖經原稿,留下最正確、無誤的聖經?
最簡單的答案就是:神故意的。
神不希望有聖經原稿,好讓人不要陷入偶像崇拜。可參考:伊斯蘭教對於可蘭經的態度。
如果有聖經原稿,就會有一個最正確、最無誤的版本,所有的文字意義就是肯定的(一字一義)。但是這最正確、最無誤的聖經,就是最錯誤的,因為沒有任何文字可以表達神的靈。
留下無數抄寫錯誤的第N手抄本拼裝版”聖經”,好讓人謙卑與神同行,知道”聖經”是不足的,人需要在生活中時刻依靠聖靈,去追求讓神的話語活在自己的身上。
保羅說:我們如今彷彿對著鏡子觀看,如同猜謎;到那時就要面對面了。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時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樣。這句話用在”聖經”身上也是適用的;我們現在的”聖經”就像一面銅鏡,無法清楚見到全貌,所以藉著這本”聖經”,人所知永遠都是有限的。要等到那時,真正見到寫出聖經的神的道 — 基督的靈,才會全然明白。
這表示我們的”第N手抄本拼裝版聖經”不可信嗎?恰好相反。我們有的”第N手抄本拼裝版聖經”仍然是可信的,因為”意義”仍是對的(文字不見得正確),就像我兒子說要吃”不包”,我一樣聽得懂一樣,就像我們一樣可以和一個口吃的人對話,或是和中文說得不好的外國人對話一樣。
所以我們可以反省幾點對於聖經的態度:
當人拿著聖經說,原文說xxxxx時。我們可以說:是的,原文是這樣。但是這不是原稿,因為我們沒有聖經原稿。所以重點不是原文怎麼說,而是這文字背後的意義是什麼。否則,就請你拿出聖經原稿的原文來。
馬丁路德改革羅馬公教(天主教),對了和教會對抗,他需要一個神聖的權威。他找到了,就是眾新教高舉的”唯獨聖經” 教義。但是為了貶抑煉獄說,馬丁路德將當時”聖經”中的次經全部砍掉,只採取了主後70年猶太拉比開會定出的39卷舊約聖經為正典。但是被砍掉的”次經”真的不算”聖經”嗎? (其實這也反映出神為什麼不保守聖經原稿:依現在眼光來看,《七十士譯本》翻譯的並不好,但是眾使徒和初代教會教父都用這本”聖經”,因為他們都明白”聖經”的重點不在文字,而在文字背後的意義。) 主耶穌、眾使徒和初代教會教父都是使用包含次經的《七十士譯本》”聖經”。
現在釋經學的主流思想是歷史-字義解經:依照作者當時的歷史文化背景,按照字義,找出最正確的唯一一個意義。這個解經必須建立在”正確”的文字上,否則都是白費工夫。但是這是使徒採用的唯一方法嗎?
保羅喜歡採用靈意/寓意解經:牛在場上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他的嘴。難道神所掛念的是牛嗎?不全是為我們說的嗎?分明是為我們說的。按照歷史-字義解經的標準,保羅是在強詞奪理,因為這句聖經”原意”絕對就是在講耕種用的牛,而非工人。但是保羅採寓意解,將牛改成神的工人。
因為律法上記著,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一個是使女生的,一個是自主之婦人生的。然而,那使女所生的是按著血氣生的;那自主之婦人所生的是憑著應許生的。這都是比方:那兩個婦人就是兩約。照聖經”原意”,撒拉和夏甲就是兩個婦人,怎麼會是兩約?但是保羅就是採用了寓意解,說這是兩約。
經上也是這樣記著說:首先的人亞當成了有靈的活人;末後的亞當成了叫人活的靈。保羅又用寓意,將耶穌比作亞當。
所以為什麼使徒喜歡用靈意/寓意解經?不就是他們知道”聖經文字比不上意義”嗎?人若只會鑽研字句,拼命地研究”肉身”,是否終究看不到成肉身的”道”?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聖靈是叫人活。(就容我照靈意解吧!)
我們活在一個科技發達的時代,有眾多的資訊和技術可以去尋找答案。沒有聖經原稿,並且”聖經”是建立在無數抄寫錯誤上的拼裝本,是一個明顯又真切的事實,無人可以辯駁。但是這並不影響神要告訴我們的事,甚至可以說,這就是神要告訴我們的事:請不要照聖經字句走,請照著聖經跟著我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