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耶穌和早期基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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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耶穌和早期基督教
前言:
基督徒需不需要遵守真神寫在舊約中的律法?對一般基督新教來說,答案常是:不。基督徒不需要守舊約律法。守十誡嗎?…應該守吧。所以第四誡,當守安息日為聖,不可在這日工作,基督徒也守囉?…不,我們不守這誡。所以基督徒只守九誡,其他舊約律法全都不守?嗯…我需要問問牧師。
基督徒該怎樣看待舊約律法?這個問題兩千年來不斷地被提起,也不斷地被討論。從最早期的基督教,一直到現代教會,都有基督徒認為整本舊約聖經已被成全了,無須遵守。而另一端,則有一部分基督徒認為613條舊約律法全部當被遵守。光譜的中間則是充斥著各色各樣的觀點:守九誡、守十誡、守道德律…等等。
追本溯源,主耶穌要他的門徒/我們遵守舊約律法嗎?早期基督徒到底是怎樣看待舊約律法的?為什麼主流觀點都是基督徒無須守律法?讓我們回頭看。
#早期基督教定義為主後二世紀,約略在耶穌死後一百年左右發展出來的各樣觀點。
一、馬錫安派對律法的觀點
馬錫安(Marcion, 85-160 AD)是一位早期基督教的神學家,以其二神論思想著稱,為前正統(Proto-orthodox)基督教父所不容。馬錫安約在144 AD從羅馬開始建立派別,其教派隨後發展了至少三百年,在某些區域甚至存在了更久。
馬錫安派如何看待律法?馬錫安心目中的典範是使徒保羅,他醉心於保羅的觀點,認為救恩來自於耶穌基督的福音,而猶太律法帶來的只有定罪。既然福音和律法相對立,賜下律法和帶來福音的神就不會是同一個神。故而馬錫安認為舊約的神與新約的神是兩個完全不同的神:前者殘暴無情,後者慈愛寬容。
馬錫安是這樣論述的:舊約中的神應許以色列百姓迦南地,要約書亞帶領軍隊殺死居住地所有的男、女、老、幼。這難道是新約中同樣的神,說:要愛你的仇敵、為那逼迫你的人禱告?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要轉過來給他打?這當然是兩位不同的神!舊約中的以利沙先知聽見童子笑他禿頭,就奉神的名詛咒,讓兩隻母熊出來撕碎了他們42個人!這怎麼會是那個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的神?不!他們是不同的神!
很有趣地,馬錫安的論證直到今日都一直被人用來攻擊說舊約的神十分地殘酷冷血,連舉的例證都差不多。兩千年來人的思考方向似乎沒什麼改變。
既然是兩個不同的神,耶穌就不可能生在這個世上,因為這個世界是舊約的神創造的,凡生在這世上的都受其管轄。所以耶穌不帶肉體,祂是另一位來拯救我們和世界的神。(想必大家都知道為何馬錫安的二神論被基督教父定為異端了吧。)
那麼馬錫安如何看待律法應該也不難猜測了。他不認為基督徒有讀舊約的必要,所以捨棄了整部舊約聖經。並且收集了保羅的十封書信,可能加上《路加福音》,共11卷當作聖經正典。馬錫安編輯聖經正典的舉動可能就是他影響基督教最大的地方,因為在他之前沒有人想過要挑選幾卷書當作真正的聖經 (當時有許多福音書和所謂使徒的書信流傳:《彼得福音》、《彼得啟示錄》、《巴拿巴書》…等等,不同地方的教會使用著不同的書卷)。馬錫安之後,基督教會開始正視聖經正典的問題。
(聖經正典化是一個非常長的過程,現行的27卷新約聖經要等到四世紀 [367 AD]才被亞他那修提出,並且一直有其他主教提出不同版本。一般基督徒認為神聖啟示的聖經 [39卷舊約和27卷新約],從不是一次性地從天上掉下來的。反而是在歷史中,幾百年間隨著不同觀點、眾多挑戰、多次討論,才終於被確定。請勿誤會,許多新約書卷,像是保羅書信、四福音書,大概成書後就一直在教會中流傳,也被廣泛地使用,但是沒有人去問那些書信是不是聖經。就像許多教會也使用《巴拿巴書》[後來被踢掉],很少教會使用《彼得後書》[反而成了新約聖經]一樣。)
所以我們有第一個早期基督教、馬錫安的觀點:基督徒不必遵守律法,舊約根本不算聖經。今日仍有基督教派採取相似的觀點,許多教會是不看重舊約的。再來看看第二個完全相反的觀點。
二、伊便尼派對律法的觀點
伊便尼派(Ebionites, 字義指著貧窮者。存於西元2-5世紀,約略和馬錫安派同時)是早期基督教中的猶太基督徒教派,其來源或許可以上推至使徒行傳中的法利賽教門,但伊便尼派稱他們的傳統直接來自耶路撒冷教會的雅各長老。伊便尼派亦被基督教父排斥。教父特土良曾酸:他們被稱作伊便尼/貧窮派,就是因為他們對基督的認識太貧乏了。
和馬錫安高舉使徒保羅相反,伊便尼派認為保羅完全誤解了律法,是偏離正統基督教導的異端、假先知。伊便尼派的典範是耶穌,他是猶太人,也是猶太彌賽亞/受膏者,是一個義人、神的先知,並且徹底遵守律法,照著聖經預言替百姓受死,故而被神生為至高。耶穌不是神,他是變成神的兒子: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 (嗣子說,Adoptionism)。
今人對嗣子說有很大的誤解,認為被收養的比不上血緣的兒子。但這不是當時對嗣子的看法。舉例來說,蓋烏斯•尤利烏斯•凱薩,也就是歷史上有名的軍事政治家、在羅馬共和後期被刺殺的那位凱薩大帝,其遺囑是將繼承權給他的嗣子,也就是蓋烏斯•屋大維•圖里努斯 [開創羅馬帝國的奧古斯都•凱薩大帝],而不是給他親身的兒子凱薩里昂 [其母親是傾國傾城的絕世美人、埃及豔后克麗奧佩托拉]。奧古斯都•凱薩大帝也一樣是培養嗣子來當作自己的繼承人,就像他的繼承人提貝里烏斯·克勞狄烏斯·尼祿 [羅馬帝國第二任皇帝]。對當時的人來說,嗣子比血緣的兒子來得更好。嗣子能夠繼承的話,表示嗣子本身的才能、品格超越血緣的兒子,是自己配得的。
無怪乎當時許多人認為耶穌是神的嗣子:他是因為遵行律法,是猶太教中的完美義人,完全服從天父旨意,故而被神收養,成為神的兒子。
想當然爾,伊便尼派十分看重律法、遵奉獨一真神。他們的聖經就是希伯來聖經/舊約聖經,可能加上馬太福音(最猶太人的福音書)。對伊便尼派來說,基督教成全了猶太教,但不代表基督教擺脫了猶太教。外邦人要成為基督徒,就需要效法耶穌,行割禮、遵守潔淨律、吃潔淨食物、守安息日、過猶太節期,照著猶太律法虔誠度日。基本上,就是做一個猶太義人。
這是第二個早期基督教、伊便尼派的觀點:基督徒必須遵守律法,聖經就是舊約聖經。今日也有基督教派如此認為,信耶穌是救主,但是需要照著耶穌留下的榜樣守住全律法。
耶穌死後不過一百多年,就出現了兩種完全相反的觀點。伊便尼派只信一位神,馬錫安說有兩位神;伊便尼派信舊約聖經,馬錫安完全丟掉了舊約聖經;伊便尼派定保羅是異端,馬錫安尊崇保羅;伊便尼派說耶穌是人、被收養成為神子,馬錫安說耶穌是神,並不是人。
再來看看第三種早期基督教對待律法的觀點。
三、《巴拿巴書》對律法的觀點
《巴拿巴書》(Epistle of Barnabas)約寫於70-132 AD,是早期基督教的重要經典之一,有許多基督徒認為《巴拿巴書》為使徒保羅的同工巴拿巴所寫(當然,也有人不這麼認為)。本書被基督教父廣泛引用,也被許多教會使用,幾乎被列入新約聖經(根據四世紀的西乃抄本,《巴拿巴書》被排在《啟示錄》之後)。
《巴拿巴書》有著強烈的反猶傾向,也對律法有著非常”屬靈’的觀點。《巴拿巴書》是這樣說的:讓我們探問,上主到底有否真的有把約交給祂曾向列祖起誓會將之交給的百姓。祂的確交了給他們,但因他們的罪,他們不配領受它。《巴拿巴書》認為神的律法的確曾經交給了猶太人,但是他們根本不配領受律法。當以色列百姓在山下犯罪拜金牛犢後,神交給摩西的法版/聖約就被摔碎了,代表猶太百姓從來就沒有領受過真正的聖約!而神藉著基督將聖約交給了教會,故而教會才是真正與神立約的百姓,是屬靈的真以色列人!
《巴拿巴書》認為猶太人從不是神的選民,所以他們從來就不了解律法,對於律法的解釋也是大錯特錯,只照著字句上的意義,卻不明白律法中真正的含意。舉例來說,律法說不可吃豬肉。《巴拿巴書》說猶太人完全搞錯了!不可吃豬肉不是說不可吃紅燒肉、照燒豬肉堡、東坡肉…,不可吃豬肉的真正意思是說,不要活得跟豬一樣。豬一有食物就大吃特吃,然後吃飽就走。你們不該跟豬一樣,有需要時才拼命跟神禱告,沒有需要時就把神丟在一邊,你們應該要隨時與神交通,所以基督徒不該像豬這樣。
律法說當守安息聖日。《巴拿巴書》說猶太人完全搞錯了!當守安息日不是說不可以在安息日工作。《巴拿巴書》認為安息日早在《創世記》就有了,神創造世界花了六天,在第七天休息,所以第七日是聖日。而神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所以是指神創造世界花了六千年,而第七日安息就是要來的千禧年。安息日根本不是在講每周的第七天要做什麼?該不該工作?而是在講未來的千禧年會發生什麼。
律法說當行割禮。《巴拿巴書》說猶太人完全搞錯了!當行割禮不是說要割男子的包皮。神跟亞伯拉罕立約,要他和家中的人都要行割禮。亞伯拉罕家裡有多少人?根據亞伯拉罕去拯救羅得所帶的人馬有318人。所以為什麼是318人行了割禮?因為318如果轉換為希臘文,就是TJE (古代人喜歡使用一種字母數值加密法,像是A是1、B是2、C是3….等等),而T看起來像十架,JE是耶穌名字的前兩個字母,所以受割禮的真正意思就是要相信十架上的耶穌!清清楚楚地寫在舊約聖經裡面!
《巴拿巴書》認為舊約聖經從不是猶太人的聖經,而是基督徒的聖經。律法不該照字句解釋與遵守,而該照基督教的觀點,取其精意。
這是早期基督教的第三種觀點:律法完全就是基督教的,要重新照基督教的觀點解釋律法。照字句遵守律法是完全錯誤的。
那麼新約聖經本身對於律法的觀點呢?
四、《馬太福音》對律法的觀點
眾所皆知,《馬太福音》是一本非常具有猶太背景的福音書,針對的聽眾多是猶太人。《馬太福音》從一開始就極力想描繪出這樣的情景,強調耶穌就是舊約聖經中預言的彌賽亞。所以《馬太福音》先提及了主耶穌的家譜,並且非常工整地出現了三次14代。為什麼要14代?因為大衛的希伯來名字DVD按照字母加密,其數值正是4+6+4=14,所以《馬太福音》的作者從頭就在暗示,並且強調了三次,耶穌就是那將來要坐在大衛寶座上的君王。
那麼這位彌賽亞是誰?對《馬太福音》而言,祂不僅僅是君王,更是比擬猶太教中最重要的人物:祂就是新的摩西!所以《馬太福音》有著非常特殊的橋段:希律王追殺嬰兒耶穌,並且因為找不到耶穌,殺害伯利恆城所有兩歲內的男孩;主耶穌一家蒙天使指示,逃往埃及,再從埃及回到加利利 (其餘三卷福音書都沒有)。這一切都是《馬太福音》的作者要告訴猶太人的:看!耶穌就像是摩西!希律王和法老王一樣,殺害嬰孩、逼迫選民的救主!摩西從埃及逃出,就像耶穌從埃及出來一樣!
希伯來傳統認為摩西寫了摩西五經,所以《馬太福音》也以耶穌的論述分成五段:耶穌講完了這些話 (太7:28)、耶穌吩咐完了十二個門徒 (太11:1)、耶穌說完了這些比喻 (太13:53)、耶穌說完了這些話 (太19:1)、耶穌說完了這一切的話 (太26:1)。表示耶穌所帶來新的五經。
既然耶穌是新的摩西,祂必然頒布了新的律法,就像摩西帶來了舊約律法一樣。所以《馬太福音》很清楚整齊地描述了整套”新摩西”的律法:你們聽見有話說/摩西律法說….只是我告訴你們/新的律法這麼說….。並且新的律法比起舊的,來得更難、更屬靈、更唯心。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因為耶穌這新摩西是神的兒子,祂要我們完全: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
那麼《馬太福音》的耶穌廢掉了摩西的律法嗎?當然不!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主耶穌不是要廢掉律法,乃是要成全。耶穌帶來的新律法,是對舊約律法的重新詮釋,並且提高遵守律法的程度,從行為到內心。所以《馬太福音》的耶穌說了什麼呢?文士和法利賽人坐在摩西的位上,凡他們所吩咐你們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但不要效法他們的行為;因為他們能說,不能行。
基督徒常說,耶穌不是干犯安息日嗎?不就證明他要廢掉律法嗎?事實上,主耶穌和法利賽人的衝突點不在該不該守安息日,而是要怎麼守 (太12)。對於律法的不同詮釋所帶來的不同作法,在當代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撒都該人和法利賽人就對律法有不同的看法,愛瑟尼人和法利賽人對律法也有不同的看法,就算是法利賽教師之間也常有不同的意見。主耶穌和文士、法利賽人的確在律法上有衝突,但這是針對律法的詮釋,而不是法條本身。
所以根據《馬太福音》,基督徒需要遵守律法,並且遵守更難、更屬靈的、主耶穌對於律法的新詮釋。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基督徒不僅要遵守律法,還要遵守地比文士和法利賽人更好、更完全!
《馬太福音》針對的是猶太人,想必作者希望猶太基督徒能夠照著耶穌對於律法新的詮釋去生活,但是對於非猶太基督徒呢?
我們來看一個更早期基督教對於律法的觀點。
五、使徒保羅對律法的觀點
由於聖經編排順序的關係,基督徒常有福音書寫於保羅書信之前的錯覺,但這真的是錯覺。保羅書信其實是新約聖經中成書最早的,比四福音書中最早寫成的《馬可福音》(~70AD)更早。這裡保羅書信指的是真的出於保羅之手的,不是自稱是保羅、卻非保羅寫的書信 (託名仿造;像是《歌羅西書》、《提摩太前後書》…等等)。
使徒保羅是猶太人,並且屬於循規蹈矩、恪守律法的法利賽教門。他在剛開始聽聞”基督教”後,是十分敵視與仇恨這個新教門 (初代使徒[全是猶太人]一開始從未想過要傳福音給非猶太人,可見《使徒行傳》哥尼流事件之前的教會。當時的使徒不曾要創一個叫基督教的新宗教,反而認為信耶穌符合希伯來聖經,是一個重新詮釋猶太教的分支)。保羅仇視這個「信耶穌是彌賽亞」的猶太分支是可以理解的,因為當時猶太人對於彌賽亞的理解多是:一個擊敗敵人、在地上建立完美猶太王國的政治軍事領袖。而這個教門的人卻說:被羅馬帝國釘死十架的耶穌就是彌賽亞!什麼!?不是擊敗敵人?反而被敵人釘死的是彌賽亞?保羅覺得這根本就是褻瀆神!
(這也是為什麼耶穌剛進耶路撒冷城時,百姓歡聲載道、高喊:和散那!和散那!指著釋放我們!拯救我們!百姓以為耶穌就是”彌賽亞”,要起來革命、推翻羅馬帝國對於猶太地的統治。誰知?耶穌完全沒有革命的舉動,反而不斷干涉宗教事務[只有祭司才能管],讓百姓大失所望。三天後轉而大喊:釘他十字架!釘他十字架!這個”假彌賽亞” !
有些基督徒也覺得奇怪,難道當時的人沒有受苦彌賽亞[賽53]的觀念嗎?喔,當然沒有。仔細看舊約聖經,《以賽亞書》53章的受苦僕人篇章中完全沒有提到彌賽亞,《詩篇》或其他經卷也沒有。受苦彌賽亞的觀念是基督徒創出來的,因為耶穌受了苦,所以找出聖經中相呼應的經文就往耶穌身上套了。)
但是保羅得到了耶穌基督的啟示(加1:11-12;我不是見過我們的主耶穌嗎?林前9:1),醍醐灌頂般地得到了福音的真理:原來耶穌現在還活著!祂真的是彌賽亞!於是對於律法的看法起了天翻地覆的改變,成了極其熱心傳揚耶穌是彌賽亞/基督的初代使徒。
保羅對於福音的核心觀念是耶穌復活。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並且明顯我們是為神妄作見證的,因我們見證神是叫基督復活了。若死人真不復活,神也就沒有叫基督復活了。因為死人若不復活,基督也就沒有復活了。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你們仍在罪裡。就是在基督裡睡了的人也滅亡了。
耶穌復活是整個福音的命脈:耶穌可以復活,是因為神的大能 (林前6:14, 林後13:4)。那麼耶穌的受死一定蒙神喜悅,像是一種獻給神的祭物、是神所預定的計畫。律法上說: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 (申21:23; 加3:13)。而耶穌不是被神詛咒的,祂受死不是因為自己的罪,是為了別人/世人。那麼「耶穌復活」這系統,一定與「遵守律法」這系統不同。如果「遵守律法」就足夠了,耶穌為何需要受死?既然耶穌需要受死,表示律法是不足的。我不廢掉神的恩;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神要藉著耶穌受死、這無辜完美的祭物,來救贖凡是相信的人。所以救恩是「耶穌復活」的結果,與「遵守律法」無關。律法已經與基督徒無關了。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在律法上也是死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神的永恆計畫是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
保羅並不覺得律法不好,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 (不像馬錫安)。但是「遵守律法」這系統被「耶穌復活」這系統終結了,律法的總結(end, 結局)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保羅認為任何人,只要相信耶穌是神的兒子,為我的罪受死、從死裡復活,都可以得到從神而來的救恩,或用猶太教的話說:得著義!所以保羅很願意向外邦人傳福音,認自己是外邦人的使徒。
保羅對律法的觀點可以這麼說:我再指著凡受割禮的人確實的說,他是欠著行全律法的債。當時有人向外邦的加拉太教會說信了耶穌後,仍然需要行割禮/守律法。保羅對此罕見地嚴厲,告訴這些行割禮的外邦基督徒說,你們一旦行割禮,就是欠全部律法的債,因為守一就要守全,沒有選擇性守的 (律法是一整套;雅2:10)。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想靠行律法稱義,就是主動與基督分開!
律法的核心已被主耶穌顯明,基督徒守的是基督的律法和誡命:彼此相愛。這才能真正滿足神的要求。保羅因此總結: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
保羅對律法的觀念大大刺痛了「尊律法為聖」的猶太基督徒,受到了許多超等使徒(林後11)的攻擊和圍剿。對於這些猶太基督徒來說 (cf. 伊便尼派),主耶穌並沒有廢掉律法,成為基督徒意味著做一個猶太義人,要守整套律法!所以他們才會很熱心地向信了耶穌的外邦教會傳:要行割禮 --- 律法的入門。但保羅的觀點影響了大多數的外邦基督徒,包括寫於保羅死後的《使徒行傳》、《巴拿巴書》還有馬錫安。
(人讀聖經時常成見太重,看不見聖經要說的。這些傳「信耶穌受割禮」的猶太基督徒,傳的絕對不只是割禮,而是一整套律法:惟有幾個信徒、是法利賽教門的人,起來說:必須給外邦人行割禮,吩咐他們遵守摩西的律法。)
外邦教會既然無須遵守律法,不必一定在安息日聚會、不守潔淨律、不守猶太節期、不行割禮,與遵守這些的猶太教會逐步脫節。最後,外邦基督徒在數量上比起猶太基督徒多得太多,猶太基督教會逐漸式微,以猶太人起首的教會整個被外邦人取代。基督徒無須守律法就成了主流觀點。
六、主耶穌對律法的觀點
主耶穌希望我們遵守律法嗎?很大一部分取決於這「耶穌」是誰。
親自跟隨過主耶穌的使徒全是猶太人,並且全都守律法。《使徒行傳》裡,使徒彼得在異象中蒙神指示,要他吃下不潔淨的食物,彼得一連拒絕了三次。如果主耶穌曾經教導門徒說,可以吃不潔淨之物/違反律法,彼得何必拒絕?彼得的拒絕顯明眾初代使徒(全是猶太基督徒),信耶穌受聖靈後,仍是遵奉律法的。
伊便尼派說他們的教導直接傳承自耶路撒冷教會的雅各長老,不見得是空穴來風。早期基督教的猶太教會向人傳的福音就是:信耶穌是彌賽亞、神的兒子。他是完全的義人,一生遵守律法。所以我們也要像他,守全律法。像《使徒行傳》21章:第二天,保羅同我們去見雅各;長老們也都在那裡。…對保羅說:兄台,你看猶太人中信主的有多少萬,並且都為律法熱心。他們聽見人說:你教訓一切在外邦的猶太人離棄摩西,對他們說:不要給孩子行割禮,也不要遵行條規。眾人必聽見你來了,這可怎麼辦呢?你就照著我們的話行吧?我們這裡有四個人,都有願在身。你帶他們去,與他們一同行潔淨的禮,替他們拿出規費,叫他們得以剃頭。這樣,眾人就可知道,先前所聽見你的事都是虛的;並可知道,你自己為人,循規蹈矩,遵行律法。
猶太教會仍然遵守律法、行割禮、守猶太節期、守潔淨律、禮儀律,並且雅各長老對回來的保羅說,請你帶著人去聖殿,稟明祭司、行潔淨禮。基督徒不守律法嗎?十二使徒全都遵奉律法、整個猶太教會也是 (一整套律法,不是只有十誡)。
另一方面,保羅對外邦教會的教導則是南轅北轍。保羅要外邦教會脫離律法的束縛:現在你們既然認識神,更可說是被神所認識的,怎麼還要歸回那懦弱無用的小學,情願再給他作奴僕呢?你們謹守日子、月分、節期、年分。我為你們害怕、惟恐我在你們身上是枉費了工夫。保羅顯然不希望外邦教會回頭去過猶太教會守猶太節期的生活。也與十二使徒只吃潔淨食物相反,保羅囑咐外邦教會:我憑著主耶穌確知深信,凡物本來沒有不潔淨的;惟獨人以為不潔淨的,在他就不潔淨了。直接推翻了不可吃不潔之物的律法。割禮就更不用說了:我保羅告訴你們,若受割禮,基督就於你們無益了。
其實割禮在某意義上比十誡來得更重要,因為割禮先於十誡,並且就是因為割禮,亞伯拉罕的後裔才能算是他的後裔。因為是亞伯拉罕的後裔,神才會派摩西去拯救”祂的百姓”。《創世記》行割禮是這樣說的:你家裡生的和你用銀子買的,都必須受割禮。這樣,我的約就立在你們肉體上作永遠的約。但不受割禮的男子必從民中剪除,因他背了我的約。割禮是永遠的約,不行割禮是背約!但是保羅從一開始向外邦人傳福音時,就沒有傳割禮的打算。
保羅希望外邦基督徒從一開始就不要像他的猶太同胞、像猶太教會,甚至講更白:像一生遵守律法的耶穌。保羅的耶穌不是猶太人的耶穌、不是肉身有割禮的耶穌、不是十二使徒認識的耶穌。保羅的耶穌是死人並活人的主 (羅14:9)、不分外邦人與猶太人/萬人的主 (羅10:12)、更是萬有的主 (林前8:6)!保羅的耶穌是天地宇宙之上的,不是被限制在律法裡面的。保羅見過的耶穌是復活的耶穌!
保羅的耶穌除去了律法的隔閡:但他們的心地剛硬,直到今日誦讀舊約的時候,這帕子還沒有揭去。這帕子在基督裡已經廢去了。然而直到今日,每逢誦讀摩西書的時候,帕子還在他們心上。但他們的心幾時歸向主,帕子就幾時除去了。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哪裡,那裡就得以自由。主耶穌就是那靈,歸入基督的就是以靈的新樣服事神,享受自由和平安 (羅7:6)。
對保羅而言,重要的不是那個曾經走在地上、遵守律法的耶穌,而是坐在天上、顯現聖靈真貌的耶穌。所以,我們從今以後,不憑著肉體認人了。雖然憑著外貌認過基督,如今卻不再這樣認他了。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保羅的耶穌不再是猶太人按著律法認識的耶穌了,祂更新了一切!
所以你的耶穌是誰?
七、律法終歸字句、聖靈永遠恆存
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我雖作他們的丈夫,他們卻背了我的約。這是耶和華說的。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他們各人不再教導自己的鄰舍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耶和華,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這是耶和華說的。
神曾經和猶太百姓立過前約,也就是摩西之約。這約,是神親手寫在兩塊法版上的,安放在約櫃內,神聖不可侵犯。但是歷經了百年的王國時代,神感到極其傷痛,因為百姓不斷地背約,完全不了解律法的真義是聖潔、公義、良善 (律法是神心意的延伸,是永恆神性的彰顯)。以為外表/行為上照著律法做就好了,守安息日、遵守節期、守潔淨律、不斷獻祭、奉讀聖經。但是生活/內心中卻是驕傲嫉妒、欺壓弱小、欺騙兄弟、枉屈正直、不公不義。不斷累積神的怒氣、終至亡國!
亡國前,真神啟示了耶利米先知,慈憐地說:百姓守不住前約/律法,也不了解律法的實意。但是我不會放棄我的百姓,我要再與他們立下新約。這約不再是寫在石版上的字句,而是我直接放在各人心中的我的話語,也就是我的靈。看得見的文字律法將會變成看不見的屬靈神言,死的字句將會變成活的生命!
耶穌隨後來了!祂承襲了舊約先知的屬靈道統,屢屢挑戰「照聖經字句」要求的文士和法利賽人,告訴百姓「神看重內心」。新約來了!寫成文字的前約/律法,其核心就是聖愛: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當神把聖愛寫在你心上時,就可以活出我的生命,這就是我用血立的新約:你們要彼此相愛。
既然是愛,「文字」就再也表達不了了、也無法表達了。有限的,無法表達出無限的。
人的語言終將消逝,藉著文字這載體的聖經亦然。但是寫出聖經源頭的聖靈永恆長存,祂就是那帶來自由的靈,也就是真正的愛、生命、真理。這靈願意活在每人心中,讓我們活出祂的生命:按照你所在的文化、環境,你所懂的真理,真心活出你認識的耶穌基督。
我們如今彷彿對著鏡子觀看,如同猜謎;到那時就要面對面了。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時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樣。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愛這三樣,其中最大的是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