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之順、終末之反
Onglets principaux
創世之順、終末之反
時空之先、黑暗混沌,真神以大能創世,從黑暗中叫出了光。此後,光暗交替,日復一日。第一日喚出了光,第二日是天,第三日是洋海、大地、植物,第四日是光體,第五日是海中魚、空中鳥,第六日是陸上百獸,與最後照著真神自已形象所造的人 --- 亞當。又讓亞當沉睡,從其肋旁造出女人 --- 夏娃,與亞當聯合,成為一體。第七日成全創造大功,進入安息。
第七日中,亞當夏娃犯罪,禁不住”汝等將如神”的誘惑,吃下了善惡知識樹上的果子,帶來了死亡。從此,全人類伏在罪和死亡權勢之下,”怕死”是人恐懼的本能,”如神”是人最深的渴望。現代人離不開網際網路,就是嚮往如神”全知”的最佳寫照。罪染及大地,受造活物(鳥、獸)也伏在虛空之下(羅8:19-22),凡神所造,無一不死。安息從未實現,真神工作直到如今(約5:17)。
創世之順,由光開始,以罪告終。其關鍵在於人,身為創世的終點 --- 內在有神形象的物質身體,受託代管天、地、海中一切受造活物,本不知死亡為何 (在神創造之中,毫無罪與死亡),卻被騙”欲如神” (其實人是神的孩子,本就如神;這就是蛇對人最大的欺騙)。所以創世的終點 --- 人,帶來了創世的滅絕 --- 罪與死亡,禍及全地。
但是光始終存在,罪與死亡遍及全地,卻碰觸不了光;無論夜有多長,黎明總會來到。黑暗中叫出的光從起初就得勝,並且永遠得勝!這光,是神本體的真相,是那外顯的道。既然罪是人帶來的,那麼”人”也可以將罪趕出去 (羅5:18-19)!
這光,因此成為了人(約1:9-10)!再一次,神的形象以物質身體走在被罪鋪滿的大地上。只是這一次,蛇騙不了人子。不管”汝等將如神”的誘惑有多大,耶穌基督不作王;祂本有神的形象,卻不堅持自己與神平等(腓2:6)。十架上,祂至死順服天父旨意,也不願呼喚天使營救,忍受冷嘲熱諷,受盡苦痛,甚至與所有的人一樣,死了!
誰知?三日後主耶穌復活了!最不像神的(像罪犯一樣赤身露體被釘死、毫無權柄、尊嚴與自由)既然勝過死亡而復活了!祂既然能勝過死亡,就必然無罪!必然蒙神喜悅 (與亞當不同)!必然”如神”!
新的創造開始了,逆轉了創世順序。第八日(週日),也就是新的第一日,耶穌復活了。耶穌就是新的亞當(林前15:45),從肋旁(水與血中)造出了祂的新婦 --- 教會,也就是新的夏娃(林後11:2-3)。這一次,不是亞當順從夏娃吃下善惡果,而是新夏娃(教會)跟隨新亞當(基督),順服天父。這一次,不是挑動”汝等將如神”的誘惑,而是至深愛中湧出”汝等將如耶穌”的受苦與犧牲。這一次,人不是創世的終點,而是新創造的起點。
新的創造中,舊有被罪和死亡感染的一切都將不復存在,都被基督更新了!魔鬼取了神創造天、地、海中活物形象的鳥(啟18:2)、獸(啟13)將被基督打敗 (魔鬼之惡在於玷汙神的創造,就像鳥、獸本是神造美好之物,卻找總總理由說”這些是魔鬼、不要看、不要聽”,就像汙衊基督是魔鬼一樣(太9:34),讓人活在黑與白的恐懼之中,不敢擁抱神創造的繽紛光彩。雅1:17) 光體消失 ,被神的榮耀與基督的光取代(啟21:23)。洋海不存,生命樹再次出現(第三日的植物恢復;啟21:1; 22:2)。最後是新天新地來臨(創世第二、三日,是終末的倒數二、三日),光暗不再交替,進入永恆的光中(啟22:5):終末的最後一日成全了創世的第一日。
大哉!深哉!神的大能與智慧何等偉大!終末之逆,由愛開始,以光告終!但創世到終末,以光始、以光終!在愛中成全,在光中圓滿,一切關鍵在於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祂才是教會的形象!那憐憫、受苦、犧牲、放棄權柄的十字耶穌!
---
一點反思:
神為什麼不以聖靈直接驅趕罪和死亡,而要基督道成肉身?如果這樣做的話,等於承認神輸了。因為人(神的形象 + 肉體)是神創造最後的高潮,是神全知全能的傑作。神是百分之百相信亞當/人能夠成為神子 (善惡樹不是神對亞當的測試,而是信任。神相信我的孩子亞當足能得勝),因為人是照天父與聖子 (先存的基督)的形象造的。創世是從靈造出物質 (神的話成了宇宙),而人更是特別,內在有神形象/靈,外在有身體(神的話造出的物質),是一元半的”神子”。
希臘思想是二元對立,物質與靈二元。但這不是希伯來聖經的觀念:物質是從神的靈來的,所以物質其實就是靈的產物,世上各物從來就沒有不屬神的 (羅14:14)。如果靈是一元的話,物質可以說是半元。那麼人就是神所造最完美的”一元半”生命。地球上各物都是半元,所以一元半的人超越地球上各物。又因為人是一元半,所以物質無法真正滿足人內心的需求,一定要有心靈的配合,並且心靈足夠超越物質 (心靈富足與自由的人,勝過物質上富足與自由的人)。這不排除物質的功效,所以人常常需要物質的幫助,畢竟人是一元半,不是一元。
(放縱慾望,等於是從”一元半”自我墮落成”半元”;是”叫身服我”,不是”叫我服身”。)
所以神如果直接以聖靈驅趕罪和死亡,等於是說”一元半”的人是失敗的,也就是神的全知全能是失敗的。但神不會失敗的,所以基督一樣帶著肉身,是”一元半”的人子,與所有的人一樣,真實地生活在”半元”的物質世界,並且得勝,證明了一元半的人足夠完成天父交託的使命 (這也是為什麼亞當一人犯罪,全人類都伏在罪中;基督一人得勝,全人類也可以得勝)。
所以身體不該是人犯罪的藉口,其實是神給人勝過罪惡的武器。古先知、主耶穌、眾使徒,都是帶著物質身體,並且用著身體完成天父的旨意。當然,身體有需求,需要休息和物質的幫助,天父自然體恤(詩103:13-14),天父難道不賜下各樣美好之物來滿足我們身體需要嗎?但不能拿身體當作犯罪的理由,因為古先知、主耶穌和眾使徒的榜樣清楚明白地說了一個故事:我們帶著身體得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