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的起點-「八福」(五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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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的起點-「八福」(五之三)
【經文】《馬太福音》第五章:5~7節
第三福、溫柔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太五:5)
1. 不同的聖經譯本:
A.《環球聖經譯本》:謙和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將承受土地。
B.《新漢語譯本》:溫柔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承受土地。
C.《現代中文譯本》:謙和的人多麼有福啊; 他們要承受上帝所應許的產業!
D.《呂振中譯本》:柔和的人有福阿!因為他們必承受得地土。
E.《NIV》:Blessed are the meek, for they will inherit the earth.
F.《KJV》:Blessed are the meek: for they shall inherit the earth.
「溫柔」的希臘字是「πραεῖς」(唸prous)。《七十士譯本》曾經將它用來翻譯《民數記》十二章3節:「摩西為人極其「謙和」,勝過世上的眾人。」中的希伯來字「謙和」「w"n¡[」(唸`anav)。
所以「八福」這裡所說的「溫柔」也可以說是「謙遜」、「溫和」的意思。
這字在舊約聖經也作「貧窮、困苦」(伯24:4;詩19:12、18;10:12;賽61:1;摩8:4) 或是「謙卑」的意思(詩22:26、25:9;147:6;賽11:4;摩2:7)。
因此,《馬太福音》五章5節在許多中文的譯本中以《環球聖經譯本》的翻譯:「謙和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將承受土地。」。是最接近原文的意思。
2. 耶穌所引用的舊約經文:
(1)「因為作惡的必被剪除;惟有『等候耶和華的必承受地土。』(詩三十七:9)
(2)「但『謙卑人必承受地土』,以豐盛的平安為樂。」
(詩三十七:11)
(3)「『蒙耶和華賜福的必承受地土』;被他咒詛的必被剪除。」(詩三十七:22)
(4)「『義人必承受地土』,永居其上。」
(詩三十七:29)
3.經文解說:
A.對「溫柔」的誤解
在耶穌的時代猶太人對耶穌所說的這句與傳統觀念相反的話必定感到十分震驚。我們都曉得《馬太福音》是為猶太基督徒寫的。這也是為何馬太將「八福」放在福音書很前面篇幅的原因。
在猶太人心中的國度不但是一個重視實質的國度也是一個注重武力的國度。他們認為,將來彌賽亞有朝一日是要來帶領他們爭回國土,恢復過去國家的光榮。
因此,他們只想著用世人物質觀念上的征服和戰鬥來取得「地土」。但耶穌卻否定了這一切的想法。祂說:「謙和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這和猶太人傳統的想法南轅北轍、截然不同。
除此之外,耶穌對這句對福氣的詮釋說法也與今日教會內部大多數人的想法存在著極的大差異。
今日教會有一種相當可憐的想法傾向,就是想要藉著龐大的教會組織勢力去對抗反對基督教的世人和罪惡事物。
士師基甸的故事不是已經活生生的告訴我們了嗎?耶和華的作戰的原則是不斷把要上戰場打仗的軍隊人數減少而不是增加。
耶和華將基甸的軍隊人數從二萬二千人的軍力減少到一萬人。最後上戰場的人數竟然只剩下三百人 (士七3、7))。這和今天講求人數、軍力的現代戰爭概念大相逕庭。這便是登山寶訓在這個福氣中所要強調的屬靈的觀念。
世人總認為「戰力」、「權勢」、「軍力人數」、「武器」,是征服他人取得地土的先決條件。但基督徒是一個新造的人,是屬於一個完全不同於今天世界國度的子民,所以當然有完全不同於這個世界的思維。
B.什麼是「溫柔」?
有些人在群眾中與人相處總是和和氣氣不堅持己見,對人說話經常是唯唯諾諾的。大家就會說:「你看!他是一個何等溫柔的人。」不過,這並不是「八福」中所說「溫柔」的人,充其量只是個「優柔寡斷」沒有己見的人。
「八福」中所說「溫柔」不是一種與生俱來的「對人友善」,或「容易與人相處」的個性,更不是「為了維持和睦」而「不惜代價去妥協一切」的精神。
那什麼是「溫柔」?請問各位讀者你覺得「溫柔」應該是什麼樣子?當你講到「溫柔」的時候不知道在你腦海中會浮現什麼樣的畫面?
是不是一個人講話小小聲或輕聲細語。溫溫和和的、慢慢的,看起來好像沒有什麼脾氣的這樣就叫「溫柔」?或者是一個安安靜靜、害羞內向的人就叫「溫柔」?
如果這樣才叫「溫柔」的話,那麼一些講話很快又很大聲、個性爽朗不拘小節的人就永遠不可能成為一個「溫柔」的人嗎?
再用這個標準來看耶穌。當耶穌在痛罵法利賽人「假冒為善」的時候(太二十三:23、29),或是祂在潔淨聖殿時,拿繩子做成鞭子,把牛羊都趕出殿去,倒出兌換銀錢之人的銀錢,推翻他們的桌子的時候(約二:15)。難道我們會說耶穌是用言語在霸凌法利賽人或是說耶穌的暴力行為是最不「溫柔」的示範嗎?
其實,「八福」中所說的「溫柔」是一股強大的力量。一個溫柔的人是會堅決持守真理,不屈服在任何的惡勢力下,在有需要時甚至會願意為此而犧牲性命。自古以來那些為真理殉道的人,其實都是最「溫柔」的人。但他們溫馴但絕不懦弱;他們是堅強的人,但也是「溫柔」的人。我們絕不可以把這神國裡的高尚品格和與生俱來的柔弱個性混為一談。
C.應該對誰「溫柔」?
希臘學者范恩(W.E. Vine)曾說過:「聖經中的「溫柔」是對神的一種態度,是我們願意接受神對我們的一切安排,因為知道那是最美好的安排,所以我們「溫柔」、「安靜」、「謙和」地任憑祂來安排我們的一生,不爭論也不抗拒。」
在基督的身上我們也看見如此。祂喜悅順服遵行天父的一切旨意。《以賽亞書》五十三章7是這樣描寫耶穌:「他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或譯:他受欺壓,卻自卑不開口);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
耶穌當時在上十字架之前,祂本來可以呼喚十二營多的天使來救祂,讓祂免去被釘十架之痛苦(太二十六:53)。但祂並未這麼做而是甘心順服天父。
如果當時祂真的憑血氣動刀劍的話,那祂最多只能拯救自己和祂的門徒暫時脫離羅馬兵丁或猶太人追捕的險境而已。然而就是因為祂當時不靠血氣之勇也沒動用刀劍乃是照著天父的旨意去行。最終祂所拯救的不只是在當時陷在危險的那些人,而是今天全世界的人類。這就是「溫柔」強大力量的最佳例證!
講到「溫柔」,不論是表現在「人面前的心地柔和謙卑」或是表現在「神面前的完全順服的心」。耶穌都為我們留下了最完美的榜樣。
使徒也見證了耶穌對父神的「謙遜」、「溫柔」: 「你們蒙召原是為此;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他的腳蹤行。他並沒有犯罪,口裡也沒有詭詐。他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只將自己交託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彼前二:21~23)
耶穌「溫柔」、「謙卑」、「順服」的精神,不但表現在祂的一切的行善、傳道、拯救靈魂工作中;也表現在祂最後順服天父忍受難苦難和流血捨命中!
D.要得到什麼「地土」?
我們今日對神「溫柔」、「謙卑」、「順服」的最大目的就是為了要得到「地土」嗎?是什麼「地土」?是在某個國際大城市的黃金地段或是某個國家的所有「地土」嗎?神所要賞賜那蒙福之人的福氣只不過是這樣嗎?
《彼得後書》三章10節告訴我們:「但主的日子要像賊來到一樣。那日,天必大有響聲廢去,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了。」就算我們今天能得到全世界的「地土」,有一天這些「有形質的」也都要被烈火銷化。神對一個蒙福的人所要賜給他的是那麼脆弱又短暫的物質嗎?
耶穌在這福氣上是引用舊約經文《詩篇》三十七篇第11節:「但『謙卑人必承受地土』,以豐盛的平安為樂。」所說的。
這一節經文中的「地土」希伯來文為「#,r,a」(唸'erets)。這字在舊約常被加定冠詞翻譯成「那地」。
《創世記》中在神創造世界時的「那地」就是指「伊甸樂園」)(創二:12)。到了摩西時代說的更清楚,「那地」是指著應許的「迦南美地」,是耶和華起誓應許給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後裔的(出六:8)。及至約書亞時代又更明顯的說到,「那地」就是指要給以色列人承受為業之地(申一:38、39)(書一:6)。
舊約是新約的影兒不是本物的真像(來十:1)。所以舊約所說的「那地」在新約「八福」中並不是指「地上」的「迦南」地土,而是預表「天上」那有永遠榮耀好的無比的國度。
「耶穌也不是進了人手所造的聖所(這不過是真聖所的影像),乃是進了天堂,如今為我們顯在神面前」(來九:24)。
我們的盼望都是存在「天上」的(西一:5)。神所要給我們的屬靈福氣和基業也都是在「天上」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的(弗一:3)(彼前一:4)。
所以,「溫柔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用新約的角度來解讀是:「對神「謙卑」、「順服」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承受那不會朽壞、不會衰殘在「天上」的基業-「天國」。
今天基督徒不用再去佔領或是攻取「地上」的「迦南地土」,卻是要去追求「天上」永恆的天國基業。方法很簡單,就是「謙卑」、「臣服」在神的帶領與安排下渡過一生。
第四福、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太五:6)
1. 不同的聖經譯本:
A.《環球聖經譯本》:愛慕公義如飢似渴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將得飽足。
B.《新漢語譯本》: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
C.《現代中文譯本》:渴望實行上帝旨意的人多麼有福啊; 上帝要充分地滿足他們!
D.《呂振中譯本》:渴慕義的人有福阿!因為他們必得飽足。
E.《NIV》:Blessed are those who hunger and thirst for righteousness, for they will be filled.
F.《KJV》:Blessed are they which do hunger and thirst after righteousness,for they shall be filled.
2. 耶穌所引用的舊約經文:
(1)「神啊,我的心切慕你,如鹿切慕溪水。我的心渴想神,就是永生神;我幾時得朝見神呢?」(詩四十二1~2)
3.經文解說:
A.「公義」與「喜樂」
「公義」在馬太福音中的希臘字為「δικαιοσύνη」(唸dikaiosunē) 是「義」的意思。這字可以同時被視為是「狹義的」「個人公義」、又是「廣義的」「社會公義」。
這些人不單飢渴地盼望他們是公義的人 (即他們能全心遵行神的旨意),也盼望公眾的公義得以在各處伸張。所有不公義的人、事、物都令他們憂傷。他們思念並盼望有義居在其中的「新天新地」(彼後三:13 )。他們既不單單滿足於個人的義,也不單單滿足於社會的公義,而是渴望可以同時滿足這二者的彌賽亞國度快快降臨。
現今整個世界的人都在尋求快樂,每個人都希望得到快樂。可悲的是,他們雖然拚命尋找快樂,但卻好像永遠無法找到,這到底是什麼原因呢?答案就是因為我們從來沒有真正明白這節經文的意思。只有不斷尋求公義的人,才會得到真正的快樂。從聖經記載來看,快樂不是可以直接得到的,快樂常常是在我們尋求別的東西的同時所得到的另一結果。
試想,一個正在忍受疾病痛苦的人,當下他唯一的希望就是能盡快消除疼痛,這點是每個人都可理解的。沒人喜歡忍受疼痛,總是希望醫生能快快消除他身上的疼痛,這是人之常情。
不過如果為他治病的醫生只關注在如何為他消除疼痛,他便不是一個好醫生。他主要的任務應該是先為病人找出疼痛的原因,然後設法治療。疼痛只是一個病兆,是人體自然產生出來的,目的是要提醒在自己身上已經罹患的疾病。
消除疼痛的正確方法是治好疾病,而不只是免去疼痛。如果一個醫生只顧免去病人的疼痛而不找出造成疼痛的原因,他不但是在違反大自然定律而且正在做一件對病人性命有危害的事。
有些基督徒窮其一生在追尋使他們心靈免於痛苦的方法。他們從一間教會換到另一間教會。參加一場接著一場的聚會,為的是要找到一個令他們的心靈充滿喜樂的經歷。他們拼命四處尋求,但總是得不著。為何?因為他們不知道也不追求要有一顆「渴慕脫離罪惡」的心,所他們總是無法得得到從神而來填滿他們虛空心靈後的那種飽足的喜樂。
B.福音中的「義」
「八福」中所說的「義」代表什麼呢?當然不是我們今日國與國之間所說的,那種信義或道義的觀念。
今日不少人會談到國際之間的合約要受到尊重,國家之間的契約要確實被履行。諾言要遵守,待人要正直,處事要有公平正義。筆者認為這一切都是對的。但基督福音所說的「義」並不止如此。「八福」中所說的「義」也與上面所談的毫無關係。
有些人可以滔滔不絕地談論一個理想的公義社會與國度,或是慷慨激昂地指責一些國家如何毀約、侵略他國,危害世界和平。但在此同時,他們卻背地裡不忠於自己的妻子,不忠於自己的婚約和在神、人面前莊嚴證婚下所立的誓言。「八福」中所談的「義」比世人所說「義」的觀念還要更深入。福音中的「義」不僅僅是一般世界的道德觀念或高尚情操。
「八福」所說的「義」是一種「極度渴望脫離罪惡與神和好的期望」,
今日世界的一切紛爭、戰亂,都是因為人失去與神和好而引起。因為人沒有與神和好。因此「渴慕公義」便是「渴慕脫離罪惡」、「渴慕與神和好」。
一個飢渴慕義的人,明白「罪」與「背逆」使他不能得見神,但是,他希望回到最初那種人與神的關係。這關係就如同我們的始祖被造之初在神面前就是得稱為義的,他們住在神的園子裹天天與神同行。這就是他們希望能再重獲的一種關係。
福音中的「義」也可以說是渴望脫離罪的權勢。當人虛心下來,又為自己裏面的「罪」哀慟後,自然就會渴望脫離罪的權勢與轄制。他渴慕擺脫罪的勢力、暴虐和束縛。這不是比國與國之間建立條約的空泛談判還要來得深入的多嗎?
C.「飢渴」與「飽足」
飢渴就像一個墮入愛河渴慕愛情的人;他最大的希望是能夠時時刻刻與所愛的人在一起;當他們片刻分開時他便坐立不安直到與所愛的人重聚。
可拉的後裔從他們的心靈最深處將他們在屬靈上的飢渴呼喊出來:「神啊,我的心切慕你,如鹿切慕溪水。我的心渴想神,就是永生神。」(詩四十二:1~2)
鹿在溪水邊喝水時,其實是冒著生命的危險。我們知道鹿若要在溪水邊喝水,必需先張開雙腿才能將頭低下喝到水。很多獵獸(如花豹、獅子)知道鹿喝水的習慣,就蹲伏在溪水邊,等鹿張開雙腿低下頭喝水時,就猛然襲擊。正張開雙腿低下頭喝水的鹿常常來不及奔逃就成為獵獸利牙下的大餐。
所以,「如鹿切慕溪水」看似一段美麗的文學詞句。殊不知其中蘊含了多少生命危機!
一個真正「如鹿切慕溪水」飢渴慕義的人有時候是渴慕神到不顧自己的生命。
那飢渴慕義的人會應許得到什麼?自從始祖犯罪離開神的面之後,人類的心中總存在一個無法被任何物質填滿的大空洞。於是「虛空」就成為世人的通病。
正如約伯所說:「我厭棄性命,不願永活。你任憑我吧,因我的日子都是『虛空』。」(伯七:16)
又如享盡富貴榮華的所羅門王所說:「『虛空』的『虛空』,『虛空』的『虛空』,凡事都是『虛空』。」(傳一:2)
「我見日光之下所做的一切事,都是『虛空』,都是捕風。」(傳一:14)
「我心裡說:來吧,我以喜樂試試你,你好享福!誰知,這也是『虛空』。」(傳二:1)
一個飢渴慕義的人會得到整本聖經中最恩慈、最榮耀的福氣。耶穌在「八福」中給他們應許是:「他們必得飽足。」。也就是說神會成為他們無法用任何物質填滿的虛空心靈的飽足。
D.神的「義」與人的「義」
然而,我們不可能靠自己的力量和努力讓自己稱「義」。何西阿先知說以色列人雖然時常認罪悔改,但不久後就又再歸向罪惡,他們的「義如」同「早晨的雲霧」、「速散的甘露」,停留片刻便即消失。
「我們務要認識耶和華,竭力追求認識他。他出現確如晨光;他必臨到我們像甘雨,像滋潤田地的春雨。主說:以法蓮哪,我可向你怎樣行呢?猶大啊,我可向你怎樣做呢?因為你們的良善如同「早晨的雲霧」,又如「速散的甘露」。」(何六3、4)
我們只能仰賴聖靈,向神祈求從上頭眾光之父那裡降下來的永恆之「義」(雅一:17)來取代我們如曇花一現的「義」。
E. 飢渴慕義的人對神該有的回應
一個真正飢渴慕義的人,會用行動對神作出以下的回應。
a. 逃避一切與義為敵的事
雖然我們不能依靠自己稍縱即逝的「義」,但我可以制止自己去做一些與「義」為敵的事;雖然我們不能使自己具有像基督一樣的「義」,但我們能逃避與基督為敵的事。
一個飢渴慕義的人就是要逃避這些與「義」為敵的事,如同躲避瘟疫一般。如果我們知道某間房子內有傳染性疾病的病人,我們便會避免進入那棟房子,也會想辦法盡量與已經罹患傳染病的病患隔離避免和他們接觸。在屬靈的界裹也是一樣。
一個真正飢渴慕義的人不僅要逃避那些壞事及有害的東西,還要逃避會削弱我們屬靈胃口的一切事。有些東西它們本身原本無害而且又絕對合法(例如手機、平版電腦)。但是如果在這些東西上耗費太多時間相對就會減少渴慕思想神的時間。
當注意!今日撒旦的伎倆已經不再是用青面獠牙的恐怖外表來嚇唬、威嚇基督徒了,而是用聲光華麗的科技,例如手機、網路影片、遊戲來慢慢蠶食鯨吞基督徒的屬靈生命和我們渴慕與神相聚的時間。
筆者要再次嚴正強調,本人的意思並非要基督徒排斥今天所有的科技工具與產品過著與世隔絕的「苦行僧」生活。畢竟活在今日科技高度發展社會的我們。仰賴現代迅速又方便的科技產品來查詢資料、獲得資訊、與人交通聯繫,這是不能避免的。但是,「節制的使用」和「適量的使用時間分配」是現代基督徒每天要學習的功課。
我們想想,每天我們沉迷在手機上滑看或是閒逛和我們一點都無關的訊息(例如,八卦、購物、遊戲等)花了多少時間?一部網路影片可以吸引我們兩小時(或更長)目不轉睛地專注盯著它看;但是對於和神連10分鐘的靈交瞑思我們都會感到萬般的無趣和不耐煩。如果我們花太多時間在這些事上,那麼渴慕與神靈交的時間相對就會愈來愈少。因此,如果我們要飢渴慕義,便要逃避這些事!
b. 將自己放在能得到義的路上
一個飢渴慕義的人常會把自己放在能得到「義」的路上。我們不能創造「義」也不能生產「義」。但是,還記得聖經中底買的兒子巴底買,那個討飯瞎子的故事嗎?(太二十:30、31;可十:47;路十八:37、39)。他是個瞎眼的,他用盡了方法都無法使自己恢復視覺。不過,他把自己放在能恢復視覺的路上,他聽到拿撒勒人耶穌要經過那條路,便起來往那路上走,並且盡量靠近前去;雖然他不能給自己視覺,但他把自己帶到可得到視覺的路上。就像這樣,一個飢渴慕義的人雖然無法生產「義」,但他會將自己放在能得到「義」的路上而且永不錯過任何機會。
第五福、憐恤人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蒙憐恤。(太五:7)
1. 不同聖經版本的翻譯:
A.《環球聖經譯本》:憐憫人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將蒙憐憫。
B.《新漢語譯本》:憐憫人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蒙憐憫。
C.《現代中文譯本》:以仁慈待人的人多麼有福啊; 上帝也要以仁慈待他們!
D.《呂振中譯本》:憐恤人的人有福阿!因為他們必蒙憐恤。
E.《NIV》:Blessed are the merciful,for they will be shown mercy.
F.《KJV》:Blessed are the merciful: for they shall obtain mercy.
2. 耶穌所引用的舊約經文:
(1) 「慈愛的人,你以慈愛待他;完全的人,你以完全待他。」(詩十八:25)
(2)「耶和華啊,我用聲音呼籲的時候,求你垂聽;並求你『憐恤』我,應允我。(詩二十七:7)
(3)「我曾說:耶和華啊,求你『憐恤』我,醫治我!因為我得罪了你。」(詩四十一:4)
(4) 「父親怎樣『憐恤』他的兒女,耶和華也怎樣『憐恤』敬畏他的人!」(詩103:13)
3.經文解說:
A.什麼是「憐恤」?
「憐恤」包括饒恕有罪的人與同情貧窮困苦的人。然而,今天不少人認為憐恤人的人只是一個具有同情心的人,即使他是個對許多沒公理或不正義的事情都視若無睹或即使看到這些事情也假裝沒有看到,這都沒關係,也不會讓他因此就失去成為一個會憐恤人的資格。基本上,這種情況已經遠離了「八福」中所說的「憐恤」。
「八福」中所說的「憐恤」並不單單是「富有同情心」的意思而已。當我們在解釋這個名詞的時候,應記著:「這也是一個特別專用來描寫神屬性的名詞。」因此當我們怎樣解釋這個名詞時,同時也是在怎樣描寫、定義我們的神。
神是「慈悲憐恤」沒錯!,但神也是「公義」、「聖潔」和「正直」;當我們在闡釋「慈悲憐恤」的時候,一定也要把「公義」、「聖潔」和「正直」這幾個要點包括在內。「憐恤」與「真理」是相輔而行,如果我們所想到的「憐恤」沒有「真理」和「法紀」涵蓋在內的話,那便不是真正的「憐恤」,而只是一種「濫愛」。
「憐憫」和「憐恤」的意思相近,都是希望能消除人的痛苦。但是,當「憐憫」再加上「行動」時。這才是「憐恤」的完整意思。一個基督徒應有「憐憫」人的心,當他見到別人落在患難當中時,便會「憐恤」他們,同時渴望以實際行動來幫助他們脫離艱難困境。
在耶穌的「好撒瑪利亞人」比喻中的那位好撒瑪利亞人就有一顆「憐恤」人的心。他為那位遇害者擔憂,他跑過去,為他包絮傷口,並扶他起來帶他到旅店並將他妥善安頓(路十:30~35)。這便是「憐恤」的最佳例子。「憐恤」不單是一個人內心的「憐憫」而已,更是一種渴望,努力設法要做一些事能夠使人盡快脫離患難、艱困的環境。
還有一個更完美有關「憐恤」的例子,就是神差祂兒子耶穌來到世間。神這樣做是為什麼緣故呢?就是神動了「慈悲憐恤」的心。儘管人是自己干犯律法而遭受責罰,但祂卻因人的痛苦而動了慈心,並採取實際行動。因此差遣祂的愛子來到世間施行拯救,並完成做救贖的工作。
那位「好撒瑪利亞人」醫好那與他是陌生關係的人身上的傷,還為他付清旅店的費用,讓連衣裳都沒有的他(被強盜剝去)在身上的傷痊癒後不致因為付不出旅店的費用而成為店主的奴隸。
耶穌的作為是和那位「好撒瑪利亞人」的作為互相呼應。祂醫治好我們屬靈的傷痕,還拯救我們免於成為罪的奴隸。神親自示範了「公義」與「憐恤」之間並沒有矛盾,兩者是可以並存的。
B. 用我們對人的「憐恤」來換取神對我們的「憐恤」?
有人在釋經的時候這樣教導信徒說:「如果我憐恤別人,神便會憐恤我;如果我饒恕別人,神便會饒恕我。」。這個說法的基本邏輯就是:想要得到神憐憫的條件,就是要先憐憫人;想要得到神饒恕的條件,就是要先饒恕人。
大家常會舉主禱文為例子:「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以此來強調:「你若赦免人,就會得蒙神的赦免。反之,你若不赦免人,神便不會赦免你。」
馬太福音十八章所記載有關耶穌所說「債主的寓言」,有人認為這寓言也有隱含類似的意思。那個兇惡的僕人欠了主人「一千萬銀子」的債,主人要他償還。但那人沒錢償債,便央求主人寬限他。主人動了憐恤的心,便免了他一切所欠的。可是,當這個可惡的僕人跑到外面,遇見一個只欠他「十兩銀子」的另一僕人時,便便揪著他,掐住他的喉嚨,說:「你把所欠的還我!」 (太十八:23~28)
耶穌在這個寓言的結尾說:「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裏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太十八:35)
於是又有人會說:「看吧!耶穌不是清楚教訓說,我們要先從心裏饒恕別人,然後,神才會饒恕我們嗎?」
每次聽到有人對這段寓言作出這樣的釋經時,筆者都會感到十分驚訝,原因有二:
第一、我們企圖用自己對人「欠十兩銀子」的饒恕要來換取神對我們「欠一千萬銀子」的饒恕。這符合神對我們的饒恕比例嗎?神對我們的饒恕遠遠超過「一千萬銀子」,豈是我們窮盡一生做任何事情可以來換取的?更何況只是區區的「十兩銀子」!如果這段經文是按一報還一報的的法律態度去執行的話,那麼我們想獲得神的饒恕便是一件永遠都不可能的事。
第二、如果這個寓言是這樣來解讀的話,那我們以後便要重新定義新約中許多有關救恩的經文了。我們以後不可再說我們是憑著「信心」,依賴神的「恩典」蒙饒恕得救。
我們不用再讀那滿有恩典榮耀的經文: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五:8);
或是「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羅五:10);
或是「既然藉著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便藉著他叫萬有─無論是地上的、天上的─都與自己和好了。」(西一:20)
以上這些經文都成為「虛假」、「空幻」了!
要知道,當我們「真正悔改」的時候(而不是在「饒恕人」的時候),才會真正看見神的饒恕。
所謂「真正悔改」的意思,就是我們知道自己什麼也不配只配受懲罰,如果我們能夠得著赦免的話,那完全是因神的愛、神的憐恤與恩典,除此之外什麼也不是!
筆者要再更深入指出一點,當我們真正悔改,見到自己在神面前的光景,知道只有神的「憐恤」是我們唯一蒙赦免的方法,便會因了解神先饒恕我們然後我們願意去饒恕、憐憫那些得罪我們的人。
再者,不是用我們對人的「憐恤」來換取神對我們的「憐恤」。而是從我們能夠「憐恤」人,證實了我們已經明知我們真正蒙神的「憐恤」了。
C. 保羅一生的體悟
保羅在他所有書信的開頭都會有一個固定的問候語:「願恩惠、平安…」。參:(羅1:7);(林前1:3);(林後1:2);(加1:3);(弗1:2); (腓1:2);(西1:2);(帖前1:1);(帖後1:2);(多1:4) ;(門1:3)。
但當他離世前最後一封寫給提摩太的書信問候語卻增加了一個新元素-『憐憫』。「願恩惠、『憐憫』、平安…」 (提前一:2);(提後一:2)。
保羅在《提摩太前書》一章15、16節特別提到:「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然而,我蒙了憐憫,是因耶穌基督要在我這罪魁身上顯明他一切的忍耐,給後來信他得永生的人作榜樣。」。
年老即將去世的保羅在他離開世界以前回顧他的一生,深深的體會到像他這種「罪人中的罪魁」,若不是基督的「憐憫」對他一生的「忍耐」,他不會還在基督裡與基督有份!還有機會去「憐憫」人。
D.膏抹耶穌的女人
《路加福音》七章:47節記:「所以我告訴你,他許多的罪都赦免了,因為他的愛多;但那赦免少的,他的愛就少。」
這段經文的翻譯並不十分恰當。所以會讓很多中文讀者造成誤解。
這句話會讓人產生誤解的關鍵就是「他許多的罪都赦免了」和「他的愛多」這兩句話中間的希臘字連接詞「ὅτι」(唸hoti)的翻譯。「ὅτι」在這段經文中可以有「因為」和「所以」兩種可能性的翻譯。當然這兩種可能性的翻譯必然會產生截然相反的結果。
如果翻譯成:「他許多的罪都赦免了」 『因為』 「他的愛多」
這是以「愛多」為因;以「罪都赦免」為果。
如果翻譯成:「他許多的罪都赦免了」 『所以』「他的愛多」
這是以「罪都赦免」為因;以「愛多」為果。
我們來看看幾個不同的聖經譯本對《路加福音》七章:47節後半句的翻譯:
1.《聖經新譯本》「所以我告訴你,她許多罪都蒙赦免了,『因為』她的愛多;那赦免少的,愛就少。」
2.《環球聖經譯本》「所以我告訴你,她許多的罪都已經赦免了,『所以』她才愛得多;那赦免少的,愛得就少。」
3.《新漢語譯本》「因此我告訴你,她愛得多,『證明』她許多的罪已經赦免了;那愛得少的,『證明』他已得赦免的也少。」
4.《呂振中譯本》「故此我告訴你,她那許多罪都得赦免了,『因為』她多多地愛;但那少得赦免的,愛也少。」
雖然在不同的譯本中有:以「愛多」為因;以「罪都赦免」為果的;也有以「罪都赦免」為因;以「愛多」為果。
但筆者認為因為在這句經文中「赦免」的時態是用「完成被動式」。所以表示作者所要表達的是「罪都已經被赦免」在先;「他的愛多」在後。
簡單來說,這位婦人對耶穌的愛『證明』了她知道她的罪早已被神赦免了。因此,原文的連接詞「ὅτι」不是在提出她得赦免的「理由」,而是得赦免的「證據」。就如《新漢語譯本》所翻譯:「因此我告訴你,她愛得多,『證明』她許多的罪已經赦免了
我們也可以從這段經文中西門彼得和耶穌之間的對話看出!
「耶穌說:一個債主有兩個人欠他的債;一個欠五十兩銀子,一個欠五兩銀子;因為他們無力償還,債主就開恩免了他們兩個人的債。這兩個人哪一個更愛他呢?西門回答說:我想是那多得恩免的人。耶穌說:你斷的不錯。」(路七:41~43)
耶穌問西門說:「這兩個人哪一個更愛他(指債主)呢?」西門回答說:「我想是那『多得恩免的人』。」耶穌肯定他說:「你斷的不錯!」
這裡耶穌再次對我們表示,一個人會對神「愛多」,是因為他知道他「得恩免的多」。
這也就是說是自己先知道被主赦免了債,然後才會有愛主的行動!「知道自己被赦免了越多的債,就會有越多愛的實際行動!」
事實上,這婦人並非因為她所表現的愛多,所以她的許多罪得到赦免。而是這婦人因為體會到過去自己眾多的罪都得蒙赦免,於是用愛的行動去表達她對耶穌的感恩。
因此,我們可以看到一個越懂得感恩的基督徒,會越願意為基督付出更多的愛。因為知道自己欠了許多基督「憐恤」的債,所以自己心裏就不再有驕傲或報復的心,也不再堅持自己的權利,而願意多多為人付出「憐恤」。
同理,我們可以用自己是否願意「憐恤」他人、「愛」他人來檢視我們自己。如果我們是發自內心毫不免強的願意去「憐恤」他人、「愛」他人。那我們可以知道也清楚「證明」我們的罪先前已經得到神的「憐恤」了!
這就是「八福」中第五福「憐恤人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蒙憐恤。」的意思。要先明白這句話的先後順序和前後因果關係,就會豁然開朗的明白耶穌講這福的意思。我們是絕對沒資格用自己微不足道的「憐恤」去換取神浩瀚偉大的「憐恤」!
2022/04/20 於台中家 完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