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疑難研究_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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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疑難研究_第九章
【經文】(創世記第九章)
壹、前言
我們所讀的聖經是以二維平面文字的方式來撰寫的,所以對活在三維空間的我們,時常會沒注意到時間的不連續是應該包含在我們閱讀的考量中。我們不應該以為聖經的故事是完全依照撰寫文字的排列順序發生的。
以《創世記》第九章為例來說,瀏覽閱讀過後我們會以為整個《創世記》第九章故事的順序先是在挪亞全家出方舟後耶和華與他們立下彩虹之約。然後挪亞栽葡萄園且自己釀酒喝,結果挪亞酒醉使兒子犯罪遭咒詛,這些事是接連發生的。如果問基督徒,「挪亞酒醉事件」是在什麼時候發生的?。肯定會很有多基督徒答到:「是在挪亞剛出方舟的時候發生的!」
實際上葡萄的種植一般用「實生苗」的方式種植,一顆葡萄樹需要8~15年才會開花結果,若改採用「嫁接苗」的方式種植仍需2~7年才會結果。假使要再將葡萄釀製成葡萄酒;一般認為如果加人工活性乾酵母的葡萄酒釀製需要7-10天,但若仰賴天然酵母發酵則需要20天左右。
這樣看來在挪亞剛出方舟時,因為大洪水剛過,土地一片荒涼。所以從挪亞從栽葡萄園到他喝了園中的酒而醉酒了在帳棚裡赤著身子(創九20~21)這事是不可能在挪亞剛出方舟時發生的,至少也要在他出方舟又過了好幾年才有可能發生。若依照前文栽種葡萄和釀製造葡萄酒所需要的時間來看,我們若說「挪亞酒醉事件」是在挪亞出方舟又過了約10年後才發生的這也不為過。
我們應該要用這樣的時間序觀念來看《創世記》第九章才對!
貳、問題研討
問題一、耶和華在大洪水之後與人類立的彩虹之約有何意義?
【研究】
我們想像當耶和華在挪亞一家人面前跟他們說:「我把虹放在雲彩中,這就可作我與地立約的記號了。」(創九:13)難道耶和華當時的目的只是要向他們保證:「凡有血肉的,不再被洪水滅絕」(創九:11)嗎?
如同在電影攝影棚內一樣,我們把攝影鏡頭往後倒退到很後面。我們會發現在彩虹下存在一個「美麗的新世界」。那裡不再有黑暗、罪惡、淫亂,有著充滿善良的人性,因為是耶和華在掌權,所以那世界充滿光明、公義,靈魂總是自由自在,沒有喧囂、吵雜、人們不需再害怕刀劍兇殺。因為那是一個罪惡曾經被耶和華徹底清洗潔淨過的世界!
挪亞一家人多麼有福氣呢!他們不止生命得以存活,而且還能活在一個「美麗的新世界」中。
我們所信奉、所敬拜的耶和華神總是如此,在人類犯罪時會嚴厲的懲罰人類。但是因為祂有豐盛的慈愛(詩百零三:8),所以在經過嚴厲懲罰後總會又給人類一個恢復新生命的機會。
自從人類犯罪離開神與永恆的福份斷絕後,耶和華就用盡各樣方法要給人類還有恢復新生命的機會。在舊約時代用設立「獻祭制度」的方法,想藉著用獻祭來為人類除罪,除掉人類與神之間的隔絕,使人類可以再次到神的面前來。到了新約時代甚至差遣基督親自「道成肉身」到世上來犧牲性命拯救人類。
《歌林多後書》第五章17節記:「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這段經文在《中文和合本聖經》有一個嚴重的錯誤翻譯。就是經文中『新造的人』在希臘文原文聖經是寫『新的受造物』,不是『新造的人』。希臘文聖經不是用「(ἀνθρωπος唸anthropos)『人』的意思」;而是用「(κτίσις;唸ktisis)『受造物』的意思』」
感謝主!今天我們如同當時與耶和華及挪亞全家人一同站在彩虹之下。穿過在劃過天際的巨大半圓形七色彩虹我們再次看到人類的希望。我們若是願意進入基督裡就能有機會再成為「新的受造物」再次居住在「美麗的新世界」中。
所以「彩虹之約」的深層意涵不止是給挪亞世代的人們也給挪亞以後的世世代代人們永恆的盼望,而且這盼望是何等的大!
問題二、挪亞酒醉事件的背後真相到底為何?
這是舊約中一段很有爭議又難裡解的經文。也附帶引發了下列幾個問題:
(一)挪亞的兒子含到底對他父親做了什麼惡事?又含為什麼要這樣做?以致使他的兒子迦南遭受那麼大的咒詛!
(二)為什麼挪亞的兒子含犯罪但被詛咒的卻是他的兒子迦南?
(三)當含看見他父親赤身的時候為何要到外面告訴他的兩個兄弟?
【研究】
最常聽到對這段事件經文的釋經說法是:「愛的包容能遮掩許多罪過,張揚人的羞恥必被咒詛。」所以我們要多用愛包容人的過錯或醜陋;對於別人的過錯羞恥盡量不去張揚。這樣我們必神祝福我們,如同挪亞祝福閃與雅弗。
然而《創世記》第九章的「挪亞醉酒」的整個事件真相真的是如此嗎?
一般基督徒照字面讀了這個事件,會充滿了許多疑惑,不能了解這段經文的真意此乃很正常現象。因為要了解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必需先具備下列幾三個背景知識條件:
一、希伯來文的表達方式
二、希伯來文的成語
三、古希伯來人的風俗文化觀念
筆者先為各位讀者依序介紹以上這幾個背景知識,再依照這些背景知識來拼湊出整個「挪亞醉酒事件」全貌。屆時相信各位讀者就可以了解整個「挪亞醉酒事件」的真相。
一、希伯來文的表達方式
這點筆者曾經在之前寫過的文章論述過。希伯來人是一個非常注重以「具體」(concrete)的觀念來表達事物的民族。所以在希伯來文的字彙中少有「抽象」(abstract)的單字。但是當真正需要用到「抽象」(abstract)的單字時候,他們就會用「具體」(concrete)的外在方式或動作來代替表達。以下列舉幾個例子來說明:
1. 《民數記》第十一章10節
摩西聽見百姓各在各家的帳棚門口哭號。耶和華的「怒氣」便大發作。摩西就不喜悅。
『耶和華的「怒氣」便大發作』若從希伯來聖經直譯這經文:是『耶和華燃燒鼻子』。因為就人類來說發怒的「具體」外在現象是鼻子猛力喘氣。更誇張的具體現象就是鼻子冒煙。所以就希伯來文說「耶和華燃燒鼻子」=「耶和華的「怒氣」大發作」。
《民數記》第十一章1節
眾百姓發怨言,他們的惡語達到耶和華的耳中。耶和華聽見了就『怒氣發作』,使火在他們中間焚燒,直燒到營的邊界
這段經文中耶和華『怒氣發作』在希伯來聖經也是記:「耶和華燃燒鼻子」。
2. 《民數記》第十四章18節
耶和華『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赦免罪孽和過犯;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這段經文的耶和華『不輕易發怒』從希伯來聖經直譯:「耶和華長鼻子」。我們現在可以了解希伯來人認為鼻子長可以容納更多的煙氣。所以是『不輕易發怒』。也可以說不容易生氣噴煙!
這聽來好笑,但希伯來文正是這樣的一個語文!
二、希伯來文成語
希伯來文的成語有很多,現在我們只針對和《創世記》第九章有關的部列舉以下舉幾個例子來說明:
1.《創世記》第九章22節
迦南的父親含看見他父親赤身,就到外邊告訴他兩個弟兄。」
(1)《英文NIV版本》
Ham, the father of Canaan, saw his father naked and told his two brothers outside.
(2)《英文NKJV版本》
And Ham, the father of Canaan, saw the nakedness of his father, and told his two brothers outside
(3 )《利未記》第二十章17節
人若娶他的姊妹,無論是異母同父的,是異父同母的,彼此見了下體,這是可恥的事;他們必在本民的眼前被剪除。他露了姊妹的下體,必擔當自己的罪孽。
《英文NKJV版本》
If a man takes his sister, his father’s daughter or his mother’s daughter, and sees her nakedness and she sees his nakedness, it is a wicked thing. And they shall be [a]cut off in the sight of their people. He has uncovered his sister’s nakedness. He shall bear his [b]guilt
2《利未記》第十八章7節
《英文NIV版本》
不可露你母親的下體,羞辱了你父親。他是你的母親,不可露他的下體。
Do not dishonor your father by having sexual relations with your mother. She is your mother; do not have relations with her.
The nakedness of your father or the nakedness of your mother you shall not uncover. She is your mother; you shall not uncover her nakedness. 《英文NKJV版本》
事實上,以上無論是「saw his father naked 」、「saw the nakedness of his father」、「uncovered his sister’s nakedness.」、雖然《中文和合版本聖經》有版本翻譯成「赤身」或是「露….下體」。但其實這是一句希伯來文成語,意指「性交」。這些中、英聖經版本唯有《英文NIV版本》在《利未記》在第十八章7節正確地的將「露….下體」這句希伯來成語正確的翻譯出來:「having sexual relations」(性交)。
再回前文筆者所介紹希伯來人用「具體」(concrete)的方式表達觀念來看。古代希伯來人用「赤身」或是「露….下體」的目的何在?「展現身材」?「天氣炎熱」事實上這是一句希伯來文「性交」的成語,也可以說是希伯來文「性交」、「做愛」的一種委婉說法。
很多基督徒閱讀到此處,會覺得令人匪夷所思,怎會有人離譜到與母親性交?
首先,當初摩西寫《利未記》第十八章的前提是奉耶和華來曉諭以色列人的:「你們從前住的埃及地,那裡人的行為,你們不可效法,我要領你們到的迦南地,那裡人的行為也不可效法,也不可照他們的惡俗行。」(利十八:3)。事實上,迦南人當初就是有與母親性交的惡俗。
三、古希伯來人的風俗文化觀念
後來古希伯來人也受到迦南地那裡人的風俗文化觀念嚴重的影響。在《創世記》第九章中最明顯所表現出來就是:「若是與族長或王的妻子同房有表示自己已取代了父親的地位(或奪權)的意思。」
以下筆者舉出舊約幾個明顯的例子來看:
1. 《撒母耳記下十六:21~22》《中文和合版》譯本
「亞希多弗對押沙龍說:你父所留下看守宮殿的妃嬪,你可以與他們親近。以色列眾人聽見你父親憎惡你,凡歸順你人的手就更堅強。於是人為押沙龍在宮殿的平頂上支搭帳棚;押沙龍『在以色列眾人眼前,與他父的妃嬪親近』。」
押沙龍在大衛逃亡時,藉著『在以色列眾人眼前,與他父的妃嬪親近』宣示他已經取代大衛作王,篡位成功,他現在就是大衛王國的正式繼承人。
2. 《撒母耳記下十二:8》《中文和合版》譯本
我將你主人的家業賜給你,將你主人的妻交在你懷裡,又將以色列和猶大家賜給你;你若還以為不足,我早就加倍地賜給你。
大衛接續掃羅作王時也接收了掃羅的妻子。
3. 《列王記上十五:17~21》《中文和合版》譯本
「亞多尼雅說:你知道國原是歸我的,以色列眾人也都仰望我作王,不料,國反歸了我兄弟,因他得國是出乎耶和華。現在我有一件事求你,望你不要推辭。拔示巴說:你說吧。他說:求你請所羅門王將書念的女子亞比煞賜我為妻,因他必不推辭你。拔示巴說:好,我必為你對王提說。於是,拔示巴去見所羅門王,要為亞多尼雅提說;王起來迎接,向他下拜,就坐在位上,吩咐人為王母設一座位,他便坐在王的右邊。拔示巴說:我有一件小事求你,望你不要推辭。王說:請母親說,我必不推辭。拔示巴說:求你將書念的女子亞比煞賜給你哥哥亞多尼雅為妻。」
亞比煞是大衛年老為了得溫暖時所立的一個妾。當拔示巴其子所羅門繼承大衛的王位後,他的哥哥亞多尼雅想求大衛的妾為妻。因為被人認為有要奪權篡位的意思,所以所羅門王才會痛下殺手。
4. 《撒上十八:20~21;二十五:44》《中文和合版》譯本
掃羅的次女米甲喜愛大衛,於是掃羅就將女兒米甲給大衛為妻。後來大衛在逃避掃羅的追殺時掃羅竟然將他的女兒米甲,就是大衛的妻,給了迦琳人拉億的兒子帕提為妻。
後來大衛當王的時候,硬是要將米甲要回去。 米甲的丈夫帕提跟著他,一面走一面哭,直跟到巴戶琳。(撒下三:13~16)剛讀過這故事時,十分同情帕提,覺得帕提好可憐,帕提捨不得妻子米甲的離開,一路跟著他直走到巴戶琳,而且一面走一面哭,那場面有多淒涼,看了有多令人哀傷!大衛妻妾成群,何缺米甲一人?何必讓帕提如此肝腸寸斷。更何況米甲也已經嫁給帕提。
直到後來了解古希伯來人的風俗文化後,才知道大衛硬是要回妻子米甲不是「缺少妻子」或是「兩人過去感情深厚」。而是在宣示他的王權穩固不被動搖。
參、組合故事
經過了上述的冗長背景敘述後,我們現在來將《創世記》第九章整個拼湊組合起來說明如下:
含並不是不經意「看見父親的赤身」而是是他刻意進入了父親的帳棚才「看見父親的赤身」。原本挪亞醉酒是在他的帳棚裡赤身(創九:21),並不是到處亂跑。至於含為什麼要進入父親的帳棚?他又有何目的?就算含「看見父親的赤身」也不致於嚴重到被父親咒詛。沒有任何的舊約經文或古希伯來文化的文獻顯示觀看了父親的裸體是一個大禁忌,大到該受咒詛。
事件發生時挪亞在自己的帳棚裡醉酒,但醉酒照理說和赤身子沒有什麼必然的關係,挪亞為何要這樣做呢?經文在這裡又有什麼暗示呢?舊約聖經有多處經文將『酒』與『性』關連在一起。以下列舉幾個例子:
1. 《創世記》第十九章32節
「 來!我們叫父親喝『酒』,然後與他『同寢』。這樣,我們可以從我們的父親存留後裔。」
羅得的女兒商議好先灌醉她們的父親然後再與他同寢,好存留後裔。
2. 《撒母耳記下》第十一章11、13節
「烏利亞對大衛說:『約櫃,以色列和猶大都留在棚裏,我主約押和我主的僕人都在田野安營,我豈可回家吃『喝』(drink),與妻子『同房』呢?我指著王和王的性命起誓:『我絕不做這事!』大衛召了烏利亞來,叫他在自己面前吃喝,使他『喝醉』。黃昏的時候,烏利亞出去,躺臥在自己的床上;與他主的僕人在一起,並沒有下到他的家去。』。於是奸詐的大衛原本想藉著讓烏利亞喝醉之後回家與妻子同房以便掩飾自己罪行的惡毒計謀最終功虧一簣。
透過以上的證據與說明,我們可以說:「挪亞剛開始喝醉來到自己的帳棚,赤著身子是想與妻子做愛,但他卻醉倒了。」恰巧含經過挪亞的帳棚。他進入挪亞的帳棚與赤身的母親亂倫「性交」,然後到外面告訴他的兩個兄弟(創九:22)宣示他已經奪權成功取代了舊族長,成為新族長。
含身為一個小兒子(創九:24),心中卻奢望一族之族長的地位。這也解釋了他從挪亞帳棚出來後要告訴兩位兄弟。他就是要宣示他已成功地取代了父親的地位。
迦南很有可能就是含與挪亞的妻子因這次亂倫事件後來所生下來的孩子。因為迦南是自己妻子與兒子含亂倫所生的私生子,所以就受到挪亞的詛咒。這也是在《創世記》第九章中兩次暗示性的提到迦南與含的關係。「含是迦南的父親」(創九:18)「迦南的父親含」(創九:22)
至於兩位兄弟為何要進去幫挪亞蓋上衣服呢?如果挪亞只是在自己的帳棚內赤身根本不大必要他們進去為他蓋衣服。他們倒著行不去看是因為要蓋著的不是挪亞,而很有可能是挪亞的妻子,他們的母親。
肆、結論
說實在的,要憑藉著幾段模糊又簡短的文字敘述去了解或還原曾經發生千年前的事件真相,實屬不易。
筆者在本文中對於「挪亞的醉酒」的釋經有完全顛覆傳統的新解釋。所以這時候經文的證據就顯得十分重要。筆者在撰寫其間閱讀了大量不同的中、英文聖經版本譯本,當然也包括希伯來原文、希臘原文。因為深怕撰寫時,在遺漏細節或思慮不周全的情況下最後讓這篇釋經淪為缺乏邏輯,僅僅是個人想像的釋經罷了!。因此對於每一個要點筆者都是經過小心思考、謹慎考證。務必讓此釋經能正確的還原千年前的歷史真相。
「固執」是人類的天性。當人們接受不同過去傳統釋經衝擊的時候「拒絕」和「排斥」是本能的反應。
於是「經文的證據」就會成為一個重要的關鍵。對研究聖經的學者來說,充分提出其他的聖經經文作為佐證,這是十分必要的。因為我們總認為聖經都是神的話,不應該有自相矛盾的現象。
當然讀者要有用一顆開放的心(open mind)就證據論證據,不固執己見。這樣才能相得益彰兩全其美彼此都得造就!
2023/01/20於台中家完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