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疑難研究 - 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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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疑難研究-第十三章
【經文】(《創世記》第十三章)
壹、前言
筆者在研究《舊約聖經》的時候曾聽說過,有些基督徒或牧者為了高舉基督信仰,就完全否定了「科學」、「考古學」和「邏輯」。在他們認為,神是超越一切的,所以當我們在釋經的時候應該要讓「科學」、「考古學」和「邏輯」來遷就、配合《聖經》;而不是要《聖經》去符合人類的知識。因為神的一切作為遠超乎人類的科學、科技知識!人類的知識在神的眼裡是渺小到算不得什麼!
這些主張「科學知識無用論」的基督徒,當他們在研究《聖經》時,否定一切世上的「科學」、「考古學」和「邏輯」等知識,認為這些知識只不過是世上的小學(西二:8;20)。是不值得被拿來當作查考《聖經》時的參考!
但是,《出埃及記》第三十一章第3節記:「 我也以我的靈充滿了他,使他有智慧,有聰明,有『知識』,能做各樣的工,」。試問,在此節經文當中的『知識』是指哪方面的『知識』?若仔細閱讀《出埃及記》第三十一章整章經文,我們可發現,其中所講的『知識』應該是指「製作會幕和法櫃,並其上的施恩座,與會幕中一切的器具。」的『知識』。可見《聖經》主張,若要做好耶和華會幕和其中一切的器具,也是需要依靠先被耶和華的靈充滿後的『手藝』與『知識』以及『智慧』和『聰明』!
對現代的基督徒來說,《舊約聖經》中所記載的人物或發生過的事件之年代距今少說都有數百年,有些甚至還是數千年前所發生過的事!
今天若不是藉著「考古學」的考古證據與「科學」的年代鑑定方法(例如:放射性碳定年法),我們根本無從考究《聖經》中故事的發生年代。知道了準確的發生年代,再透過與世界歷史的比對。我們就可以肯定地證明《聖經》是一本記錄人類歷史的真確史實;而不是任由憑空想像後所杜撰或抄襲當時代其他民族神話的一本傳說繪本。
自從耶和華造天地以來,隨即井然有序地安排諸天的眾星宿與所有的天體有秩序地在宇宙中運行不息。耶和華本身也以祂固定的「邏輯模式」(或是「屬性」)來和人類相處,向人類制訂、頒佈律法。因此人類才可以安心、大膽地抓住耶和華的「公義」、「良善」、「信實」、「慈愛」、「憐憫」等等不變的屬性來向耶和華禱告、祈求!
是故主張「科學知識無用論」的「反智」基督徒,基本上是在否定自己的信仰,同時也是在否決定自己所信奉、敬拜的神!
沒錯!全能的神可以行出許多違反「科學基本理論」與「大自然常規」的事。例如:「在水面上行走」、「叫已死去的人復活」、「穿越牆壁進入內室」、「準確預知未來將發生的事」。
與「科學」一切的相關「知識」也都是由神所創造!那到底一個基督徒對「科學」和《聖經》兩者應該要持如何的態度與看法才對?筆者認為,對一個基督徒來說,過於極端的主張都是不好的!「科學」可以用來驗證《聖經》中的記載是真確無誤!能讓人對《聖經》中神的話語更具堅定的信心!;而《聖經》中有很多「神蹟奇事」的記載是遠超越「科學」之物理現象所能解釋的!這可以讓世人知道,浩瀚宇宙間的萬物是由一位我們眼睛所看不見的大能主宰者在操控,遠超過人類的想像或知識!
求神賜給我們聰明、智慧,讓我們可以完美地揉合、調協「科學」和《聖經》兩者的關係,最終能達成「相輔相成」、「相映成趣」而「相得益彰」!
貳、問題研討
問題一、亞伯蘭的金、銀和牲畜極多,這些財產他是如何與何時得到的?
【研究】
從《創世記》的經文記錄中,我們可以發現亞伯蘭極多的金、銀和牲畜,很有可能是在兩個時期獲得的:
1、住「哈蘭」的時期
亞伯蘭將他妻子撒萊和姪兒羅得,連他們在『哈蘭』「所積蓄的財物、所得的人口」,都帶往迦南地去(創十二:5)。
2、在「埃及」躲避飢荒的時期
法老因這婦人(即撒萊)就厚待亞伯蘭,『亞伯蘭得了許多牛、羊、駱駝、公驢、母驢、僕婢。』(創十二:16)
「法老吩咐人將亞伯蘭和他妻子,並他所有的都送走了。」(創十二:20)
這是一個很令人感覺十分遺憾的人性!當亞伯蘭的姪兒羅得剛開始跟隨亞伯蘭的父親他拉一起離開迦勒底「吾珥」的時候(創十一:31)。因為當時羅得的財產、牲口還不是很多,所以這對叔姪之間還能彼此一路相安無事,同行、同居!當他們在「南地」遭遇飢荒時,亞伯蘭甚至還帶著姪兒羅得同行,一起去「埃及」躲避飢荒。
但是當羅得在「埃及」獲得許多財物(牛群、羊群、帳棚)回迦南地時(創十三:5)。自從一起離開迦勒底「吾珥」以來,同行、同居了十數年的這對叔姪。最後竟然是因為:「財物甚多!」(創十三:6)。叫他們兩人從此到死分道揚鑣,不再同行、同居了。看了這樣子的結局後,我們不禁要疑惑,『錢財』到底是要叫人們的生活無虞更加幸福快樂,或是讓人們彼此之間更容易相爭失和離間?
在《創世記》第十三章第7節記:「當時,迦南人與比利洗人在那地居住。亞伯蘭的牧人和羅得的牧人相爭」。《創世記》的作者在這裡暗示:「亞伯蘭的牧人和羅得的牧人在別人家的地盤上相爭。」
當知道!對古代的遊牧民族來說,「團結」攸關整個家族「生命」與「財產」的安全。與其他民族的「聯盟」或「團結」才能讓自己家族有足夠大的戰鬥力去抵禦外族的欺侮和侵略。所以,當時不同的民族之間常會利用「聯盟」的方式來壯大自己家族的勢力和武力,讓外族看了不敢來侵犯。聰明老練的亞伯蘭就懂得這個道理,所以他會跟其他的民族「聯盟」(創十四:13、17)。
因為對於一個長時間都待在人煙罕至的曠野,過著逐水草而居的放牧生活之民族而言。隨時都有可能會遭遇外族的侵犯和攻擊,或是劫財或是擄人。羅得住「所多瑪」城的時候,財物連同人口都被「以攔王」基大老瑪的「四王」聯盟擄走,就是一個最佳的例子!(創十四:11、12)
而亞伯蘭的牧人和羅得的牧人都是自己人,竟然沒有「團結」還自相爭競。在當時,那是十分危險的!萬一被外族人發現後很有可能會乘虛而入,強劫財物或擄掠人口。
問題二、「所多瑪城」和「蛾摩拉城」的位置在哪裡?
【研究】
有關《聖經》中「所多瑪城」和「蛾摩拉城」的正確位置到底在哪裡?多年以來一直是許多《聖經》考古學家所爭論不休的!
過去大多數《聖經》學者都認為,倘若「所多瑪城」和「蛾摩拉城」這兩座城真的曾經存在過!那依照《聖經》記載的描述,其位置應該會在「死海」的附近,而且是在偏「死海南端」的地區。
倘若讀者在google上搜尋《聖經》的「迦南地」地圖會發現。很多早期的《聖經》「迦南地」地圖中都將「所多瑪城」和「蛾摩拉城」的位置標示在靠近「死海南端」。有些版本的「迦南地」地圖甚至將「所多瑪城」和「蛾摩拉城」的位置標示在「死海南端」的「死海中」!因為他們認為「所多瑪城」和「蛾摩拉城」在被天火摧毀之後,已經沈沒到死海裡面了!
至今還有一些網路上的《聖經》「迦南地」地圖,因為無法確定「所多瑪城」和「蛾摩拉城」的真確位置,於是在「死海南端」他們所認為可能的大略位置上採用「???」標示來表明。這是他們認為可能的「所多瑪城」和「蛾摩拉城」位置。只是目前尚無法用有力的考古證據來確認!
「所多瑪城」和「蛾摩拉城」之所以會被很多《聖經》考古學者認為在「死海南端」,其原因是這樣的:
考古學家曾經在「死海南端」發現有一個地區在經歷過一場明顯的大火焚燒後遭到棄置。因此許多傳統保守的考古學家和《聖經》學者就認定這裡應該是《聖經》中所記載「所多瑪城」和「蛾摩拉城」的鄰近地區。
但目前許多現代的考古學家在考察「所多瑪城」和「蛾摩拉城」遺址的時候,又有驚人突破的新發現。他們發現早在BC2350年左右這個在「死海南端」曾經被大火焚燒過的地區就已經被荒廢而棄置了!
但是亞伯拉罕是生活在BC2000年時期的一個歷史人物。兩者的年代相差了350年。所以,絕對不可能會和生活在BC2000年時期的亞伯拉罕是在同一個時期。也就是說,因為年代的差距了將近300年。所以過去傳統保守派所認為「死海南端」附近曾經被大火焚燒過又被棄置的那個地區,不太可能是《聖經》所記載「所多瑪城」和「蛾摩拉城」的所在位置!
再從後來考古所顯示的種種新資料跡象來看。「所多瑪城」和「蛾摩拉城」的位置似乎應該是在靠近「死海北端」才對!
近幾年來在古近東考古學界又有一個重大驚人的新發現!就是在「死海北端」邊上找到了一座名叫「塔哈曼土丘廢墟」(Tall el-Hammam或稱Tall al-Hammãm)的古代大城。該座古城於青銅時代中期(BC1850~BC1550)突然消逝無人居住。
但有詳細考古資料的證據揭露,該古城與《聖經》「創世記」中所記載被天火焚燒的「所多瑪城」有著十分類似的景況和環境。「塔哈曼土丘廢墟」位於死海裂谷的北方。參考下圖(1)「迦南地」地圖中編號的箭頭位置。下圖(2)是筆者在google地圖上所找到今日「塔哈曼」古城的所在位置。
「塔哈曼」是在新石器時代(BC10000~BC2200)至青銅器時代中期(BC1850~BC1550)的一座古文明大城。據說,光是城牆內就可容納10個大衛城,而且城的周邊上還有許多土地富饒的良田。因此,《聖經》「創世記」中所記載「所多瑪城」的位置應該比較有可能在「死海北端」「塔哈曼土丘廢墟」的附近,而比較不像是在「死海南端」的地區。
「塔哈曼土丘廢墟」(Tall el-Hammam)這區域在AD2005年就開始進行考古的挖掘工作。剛開始發現這區域是先被快速的摧毀然後被人荒廢棄置。AD2013年又有考古隊繼續進行挖掘,再獲得更多、更新的考古證據。
仔細的檢查了40000件考古學家所挖掘出來的陶罐。發現此地區的居民曾經因大規模的毀壞而驟然消失最終成為一個無人居住的地區!這段時間大約在青銅時代的中期(BC1850~BC1550)。這與生活在BC2000年亞伯拉罕的時期是十分接近的。多次用「碳14年代測定法」檢視,可測定此地區從青銅時代中期 (BC1850~BC1550)至鐵器時代(BC1200~BC586)曾歷經被大規模的摧毀之後就突然再也無人居住。
圖(1)「迦南地」地圖
圖(2) 今天在google地圖上的塔哈曼位置
圖(3) 羅得所看見的「約但河」全河谷橫切面的今日實景圖
問題三、羅得當初到底是看到了什麼景色,以致選擇了「約但河的全平原」往東遷移?
【研究】
《創世記》第十三章1、3節記:「亞伯蘭帶著他的妻子與羅得,並一切所有的,都從埃及上南地去。他從南地漸漸往伯特利去,到了伯特利和艾的中間,就是從前支搭帳棚的地方(即『伯特利東邊的山』)」。請參考上圖(1)「迦南地」地圖中編號的箭頭位置。
《創世記》第十三章6節記:「那地容不下他們;因為他們的財物甚多,使他們不能同居。」
《創世記》第十三章8~10節記:「亞伯蘭就對羅得說:你我不可相爭,你的牧人和我的牧人也不可相爭,因為我們是骨肉【原文作弟兄】。遍地不都在你眼前嗎?請你離開我:你向左,我就向右;你向右,我就向左。羅得舉目看見約但河的全平原,直到瑣珥,都是滋潤的,那地在耶和華未滅所多瑪、蛾摩拉以先如同耶和華的園子,也像埃及地。」
筆者現在要先來更正一個在《聖經和合本》上的錯誤翻譯!事實上在《希伯來文馬索拉聖經》中「約但河全平原」的『平原』是用「r¡KIK」(唸「kikkar)。「kikkar」這個字是指「約旦河」河谷周邊的橢圓形區域。參考上圖(1)「迦南地」地圖中編號的箭頭位置。
《創世記》第十三章10節記:「羅得舉目看見約但河的全平原,直到『瑣珥』,都是滋潤的,那地在耶和華未滅所多瑪、蛾摩拉以先如同「耶和華的園子」,也像「埃及地」。參考上圖(1)「迦南地」地圖中編號、的箭頭位置。這是當時羅得在伯特利東邊的高山所站的位置以及往下所看見的「約但河」全平原,直到『瑣珥』的視角。
上圖(3)是羅得所看到「約但河」的全平原今日的實景圖。因為「約但河」流經此地,所以可以清楚看到「約但河」河谷的橫切面。這會比較符合聖經《創世記》第十三章10節所描寫的:「羅得舉目看見「約但河」的全平原,直到「瑣珥」,參考上圖(1)「迦南地」地圖中編號的箭頭位置,都是『滋潤』的。」
考古學者証實,在亞伯拉罕之前的時期,此地居民的「定居模式」與今日是大相逕庭。今日在「約旦河」裂谷的東西兩面山上之村落中住滿了人;但是在亞伯拉罕的時期,此地的住民乃稀疏零落,因此讓這個地區可以留下一大片寬闊 廣袤的草原地給亞伯拉罕的牧人和羅得的牧人在此地放牧他們的牲口。而且當時大部分的人口都習慣選擇集中在「約旦河」裂谷的低地居住。
然而,從亞伯拉罕的年代至今,「定居模式」還不是此地區唯一的改變。「天然環境」的改變亦是「滄海桑田」!
今日此地區除了死海中的水之外,其餘的地區幾乎都是乾旱貧瘠的沙漠。但在亞伯拉罕的年代,此地區綠意盎然且土地極為肥沃,所以《創世記》第十三章10節記:「羅得舉目看見約但河的全平原,直到瑣珥,都是『滋潤的』,那地在耶和華未滅所多瑪、蛾摩拉以先如同『耶和華的園子』,也像『埃及地』。」。羅得是沒有住過「伊甸園」,所以如同『耶和華的園子』只是《創世記》作者的一個比喻性的形容。但是羅得曾經去過埃及親眼見過埃及被尼羅河滋潤(watered)後一片綠意盎然的平原!
《創世記》第十三章11節記:「於是羅得選擇約但河的全平原,『往東遷移』;他們就彼此分離了。」。參考上圖(1)「迦南地」地圖中編號的箭頭位置。
羅得『往東遷移』起先住在平原的城邑(可能是「塔哈曼」)。以後再漸漸挪移帳棚往『右』走,直到「所多瑪城」。而亞伯蘭照著他先前向羅得的承諾,往『左』(就是羅得的反方向)走去住在「迦南地」。亞伯蘭當時可能暫時先留在「迦南地」的「基列地」。參考上圖(1)「迦南地」地圖中編號的箭頭位置。
我們以前都會認為,當羅得在選擇了草地茂密又土地富饒的「約旦河全平原」後,必定留下土地貧瘠、荒蕪的地區給亞伯蘭。這下亞伯蘭可是要吃大虧了!亞伯蘭好可憐喔!亞伯蘭當時還有那麼多的「牛群」和「羊群」。該怎麼辦?要如何去餵養牠們?
然而,當我們仔細查考並了解「基列地」的歷史與地理環境後,我們會發現,事實並非如我們所想像的!
當摩西帶領以色列百姓正要進入「迦南地」時,「流便支派」、「迦得支派」和「瑪拿西半支派」的子孫看見約但河東邊的「雅謝地」和「基列地」的茂盛牧草,於是他們就去找摩西說,因為我們的牲畜極其眾多;我們看見「雅謝地」和「基列地」是可牧放牲畜之地。所以就要求摩西把這地賜給他們為業,不要領他們過約但河。(民三十二:5)。結果最後就有「流便支派」、「迦得支派」和「瑪拿西半支派」這兩支派半的以色列人暫時留在約但河東定居,沒有過約但河。(民三十二:33)。
我們來看看所羅門在《雅歌》中如何來形容「基列地」:「我的佳偶,你甚美麗!你甚美麗!你的眼在帕子內好像鴿子眼。你的頭髮如同山羊群臥在『基列山』旁。」(歌四:1)。根據所羅門王所說,山羊群臥在『基列山地』旁,好像佳偶的茂密頭髮。由此可見,「基列地」是一個草原繁盛茂密非常適合牧放牲畜之地。
所以,雖然亞伯蘭在與羅得選擇放牧土地時,亞伯蘭度量寬宏的表現,從表面上看似他吃了大虧。但是最後耶和華也沒有虧待亞伯蘭。還告訴亞伯蘭:「起來!縱橫走遍這地,因為我必把這地賜給你」。之後,亞伯蘭就搬了帳棚,來到「希伯崙」「幔利的橡樹」在那裡居住(創十三:17~18),參考上圖(1)「迦南地」地圖中編號的箭頭位置。亞伯蘭因此遠遠地避開了當「所多瑪城」在被天火毀滅時的可怕強烈震波和驚人硫磺大火的波及!
從以上的分析讓我們清楚看見。「所多瑪城」的位置是在從伯特利東邊的高山再越過「約旦河」河谷的另外一側。也可以說,「所多瑪城」是在靠近「死海東北角」的平原上。
以西結先知在奉差遣警告耶路撒冷時,他說:「你的姊姊是『撒瑪利亞』,他和他的眾女住在你『左邊』;你的妹妹是『所多瑪』,他和他的眾女住在你『右邊』。」(結十六:46)。
參考上圖(1)「迦南地」地圖中編號和的箭頭位置。我們可以發現『所多瑪』的位置確實是在『耶路撒冷』的右側。
以西結先知是猶太人而且是生活在比亞伯拉罕晚1400多年的時代。他不可能沒聽說過「所多瑪城」被耶和華降天火毀滅的故事。所以以西結先知對「所多瑪城」位置的證實是很具公信力的!
所以,往後的《創世記》章節若還有再討論到「所多瑪城」和「蛾摩拉城」的時候,筆者都會以兩城皆位於「死海北端」的位置為前提來討論!
還有許多有關「所多瑪城」和「蛾摩拉城」的周遭環境和它們如何遭到毀滅,以及羅得的妻子在逃命時回頭一看後來成為一根鹽柱的詳細考古資料,筆者會分別在《創世記》疑難研究第十四章與《創世記》疑難研究第十九章來陸續討論!
參、結語
當人與人之間涉及金錢與利益衝突的時候,無論原來的關係如何,是親密如父子,或是情同手足的兄弟,常聽聞最後會相爭到反目成仇、翻臉無情。有時嚴重到兄弟鬩牆,甚至彼此互相殘殺以悲劇收場。尤其在分配家產的時候,更是有人處心積慮機關算盡設下詭計謀害親人,只為了掠奪更多的家產。這種傳聞在社會上屢見不鮮,甚至在教會中也時有所聞!
「瑪門」(錢財)的魅力不只是可以任人隨意吃喝山珍海味,暢快人心。最可怕的事是人會想利用「錢財」來控制別人,掌管別人的命運。希望人人都為自己賣命地工作,最後成為自己的僕人,在自己面前屈膝伏拜,讓自己享受著似神飄飄然的感覺。
自古以來「錢財」和「權勢」總是綁在一起。有「錢財」者,往往就可以獲得「權勢」。有「權勢」者就可以利用他的「權勢」來獲得更多的「錢財」。
羅得並不是窮,但他在與叔父亞伯蘭分牧放草地時,毫不客氣地先選擇了「看起來」如肥沃「伊甸園」的約但河全平原與叔父亞伯蘭就彼此分離了(創十三:11)。在羅得貪婪的眼裡只有「利益」,完全沒有絲毫「親情」與「道德」。
在《創世記》第十三章12節記:「羅得住在平原的城邑,漸漸挪移帳棚,直到所多瑪。」緊接著在《創世記》第十三章13節又記:「所多瑪人在耶和華面前罪大惡極。」。作者在這裡表示。其實,在羅得「挪移帳棚到所多瑪」之前,「所多瑪人『罪大惡極』」的名聲,住在附近城邑的人早已有所風聞。因此,羅得當初並不是豪不知情像一隻誤入充滿猛獸叢林的小白兔一樣。只是他的眼睛完全被「利益」蒙蔽了!就算知道也完全不在乎了!
羅得「漸漸挪移帳棚,直到所多瑪。」這節經文細膩又具體地描寫出羅得當時在心裡「錢財的利益」和「罪惡感」不斷在拔河的過程。
但以理先知說:「尼布甲尼撒王花了七期(也可以說七年)才知道知道至高者在人的國中掌權,要將國賜與誰就賜與誰,或立極卑微的人執掌國權。」(但四:25)
我們也可以將這節經文用相同的概念說:「至高者在人的國中掌管「錢財」,要將「錢財」賜與誰就賜與誰。」。我們要牢記!「錢財」的主導權,一直都是在耶和華的手上。祂要賜與誰就賜與誰!不道德的「錢財」掠奪,到頭來會走到親人、錢財兩者盡失,最終還會落到兩手空空,留下孑然一身的結局!
羅得曾汲汲營營、斤斤計較地爭取茂密肥沃的草原去餵養他極多的「牛群」和「羊群」。但是,當耶和華從「所多瑪城」上空降下硫磺大火的時候,他過去曾經所努力經營和計較的一切財富,都在當時被超過攝氏數幾千度的極高溫瞬間燒成一堆灰燼。恐怕連「牛排」和「羊排」都找不到了!
2023/04/26於台中家完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