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疑難研究 - 第二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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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疑難研究 - 第二十章
【經文】(《創世記》第二十章)
壹、前言
當我們讀完《創世記》第二十章的時候,腦海中不禁會浮現出一個問號,這不是才在《創世記》第十二章剛發生過的一個類似事件嗎?《創世記》第十二章是發生在埃及王「法老」的身上;而《創世記》第二十章是發生在非利士王「亞比米勒」的身上。雖然兩者地點不同、時間不同、對象不同,卻有異曲同工之妙。這兩章不謀而合的類似經文要教導我們什麼教訓?就是:「人類因為冥頑不靈、積習難改的天性,導致很多嚴重的相同錯誤一再反覆地發生!」
筆者在此要先來討論《箴言》中一個因為中文翻譯的誤解,造成時常被人不當引用的經節。就是《箴言》二十二章第6節:「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
若仔細查考這段經文的希伯來原文《馬索拉聖經》會發現,當初《中文和合本聖經》的譯者在翻譯這節經文時,自己加上了『當行』(should go)這兩個在原文《馬索拉聖經》中所沒有的字。因此讓原本《箴言》作者是在發出「警告」本意的經文,卻讓讀者誤會以為是「勉勵」或「鼓勵」意思的理解。
當然,若依照傳統有瑕疵的翻譯內容來解讀這段經文,也還不至於會因為引用這錯誤翻譯的經文而造成與真理衝突的結果。只是很遺憾!《箴言》作者在此所要表達的真理本意,被因為翻譯的關係而扭曲掉了!
為什麼會出現如此在翻譯上的錯誤呢?若再查看其他幾種《英文聖經》譯本,如《NIV》、《ASV》、《RSV》、《ESV》可發現,幾乎所有的譯本都一致有加入『當行』(should go)這兩個字。筆者後來發現,因為這些《英文聖經》譯本(包括中文《和合本》)當初在翻譯的時候都有採用《英王詹姆士欽定版聖經;(即《KJV》)作為底本。《KJV》譯本的這節經文如下:
Train up a child in the way he 『should go』(當行): and when he is old, he will not depart from it.
就是因為受《KJV》譯本的影響,所以許多中英文《聖經》譯本都有加上『當行』(should go)這兩個字。
筆者現在介紹一個不是從《KJV》系統翻譯的譯本,叫《DRA》(Douay-Rheims 1899 American Edition)。《DRA》譯本是由法國杜埃天主教神學院英語學院的成員於十六世紀末將拉丁文《武加大譯本》(Biblia Vulgata)直接翻譯成英文。幾世紀以來《DRA》譯本是第一部也是最持久的拉丁文通俗《聖經》譯本,更是世界各地羅馬天主教徒的標準《英文聖經》譯本之一。目前幾乎所有的英語天主教《聖經》版本仍是以《DRA》譯本為基礎。
《DRA》譯本的這節經文如下:
It is a proverb: A young man according to his way, even when he is old he will not depart from it.
筆者現在就結合《DRA》譯本的內容和《希伯來文馬索拉聖經》將《箴言》二十二章第6節重新再翻譯成中文如下:
依照他(指孩童)的方法(道路或進程)來訓練(教養)他(指孩童),即使到老他也不會偏離。
筆者再用更淺顯的白話文來說明這節經文的意思如下:
如果依照著孩子原來天生的個性(或性格)來教養他,那麼他即使到老也不會偏離、改變。
這完全打臉了一些現代教育家的主張:「當孩子小的時候犯錯誤入歧途,就先暫時順著他的個性(他的道路),等他長大以後,他自己自然會想通而回歸正途。」
事實上,《箴言》的作者是在「警告」我們:若是依照孩童天生的性格來教養他,別期望他到老的時候會自己想通而離開他原來的道路道(個性)。簡單來說,若是用放任孩童天生個性的方式來教養孩童,他會一直到老都不改變、偏離他原來的道路(個性)!
我們再來參考這段節經文的前後文。《箴言》二十二章和二十三章有多處是在談論有關「教養孩子」的問題。請參見下列三段經文:
1、愚蒙迷住孩童的心,用管教的『杖』可以遠遠趕除。(箴二十二:15)
2、不可不管教孩童;你用『杖』打他,他必不至於死。(箴二十三:13)
3、你要用『杖』打他,就可以救他的靈魂免下陰間。(箴二十三:14)
從上列三段經文可知,《箴言》的作者對教養孩童的方法是主張要用『杖』打(管教)他。如果可以只用『當行』的道教養就使孩童走上『正道』而到老不偏離的話,那又何需用『杖』?
《箴言》的作者深知人類的天性是既「頑梗」又「悖逆」,難以改變的。人的「本性」若不藉著強勢的外力是很難被扭轉改變的!
這就是《舊約聖經》中為何耶和華一再地懲罰以色列百姓,但是他們「拜偶像的本性」一直很難被根除掉 。耶和華從未順著百姓「喜歡拜偶像的本性」。祂嚴厲責罰拜偶像的百姓。最後甚至讓他們亡國被擄到外邦,藉著外邦人的杖和鞭這樣的強勢外力來扭轉、管教祂的子民、百姓。這一切只是為了要改變他們的本性,最後使他們能夠走上『當行』的正道。
亞伯拉罕也不例外,雖然他與耶和華的關係極其密切,但耶和華仍要去除在他生命中那個致命又頑硬的大穢跡,就是從他離開故鄉迦勒底吾珥就難改的陋習:「為了自我保命,一路上稱撒拉為他妹妹,也要撒拉稱他為哥哥」(創二十:12、13)即便撒拉已經成為他的妻子,他還是依然這麼作!
本文要來探討耶和華如何藉著強勢外力的介入讓亞伯拉罕明白在他生命中積重難返、根深蒂固的瑕疵是會給他自己和別人帶來多危殆的毀滅後果!
貳、問題研討
問題一、1、基拉耳在哪裡?亞比米勒是誰?
2、亞伯拉罕為什麼要去寄居在基拉耳?
【研究】
參考下圖(1),「基拉耳」在 「南地」的西邊,位居「書珥曠野」和「加低斯」的中間(但不是在兩地直線距離的正中央),是屬於「非利士地」,在「迦薩走廊」東邊的一個城市。在當時屬於非利士人的一座城市。
「亞比米勒」希伯來文的意思是「我的父親是王」。聖經中所記載名字叫「亞比米勒」的共有四人:
1、亞伯拉罕寄居「基拉耳城」時的非利士王稱號叫「亞比米勒」(創二十:2)。
2、以撒遭逢飢荒往「基拉耳城」去,那時非利士王的稱號也叫「亞比米勒」(創二十六:1)
3、士師基甸的妾在示劍為基甸所生的兒子,基甸給他起名叫「亞比米勒」(士八:31)。其軼事請參考《士師記》第九章1~55節。
4、非利士迦特王亞吉的稱號也叫「亞比米勒」(詩三十四:1)。當大衛在躲避掃羅王追殺時曾經兩次向他投靠。(撒上二十一:10~14)
從上列經文的記載來看。許多《聖經》學者相信在「亞伯拉罕」、「以撒」、「大衛」的那個年代,在非利士人國家中「亞比米勒」應該只是非利士人對國王的一個「稱號」,不是國王的「名字」;就像埃及人的國王總是被人用「法老」來稱呼一樣。
至於亞伯拉罕為何要從那裡(指圖(1)希伯崙)向「南地」遷去,寄居在「加低斯」和「書珥」中間的「基拉耳」呢(創二十:1)?顯然這次亞伯拉罕的遷移不是因為「饑荒」的原因,很有可能是因為「水源」和「牧草」的關係。
我們要知道,像亞伯拉罕這樣的遊牧民族都是過著逐水草而居的生活。有可能當時「希伯崙」的「水源」和「牧草」已經不足以供應亞伯拉罕的牲畜所需。所以他被迫向「南地」遷移到「加低斯」和「書珥」中間的「基拉耳」寄居。因為「書珥曠野」的路上是一個有水泉的地方(創十六:7)。
因為亞伯拉罕遷移只是為了暫時得到牛、羊牲畜的充足「水源」和「牧草」。所以他罕並沒有在「基拉耳」作「長期定居」的打算,而只是暫時性的「寄居」。經文中的「寄居」(創二十:1)相同的這字在《創世記》十二章10節被翻譯成「暫居」。
在經過這次事件之後,亞比米勒把牛、羊、僕婢賜給亞伯拉罕,也把他的妻子撒拉歸還他。又說:「看哪,我的地都在你面前,你可以隨意『居住』」(創二十14、15)。此處經文中的『居住』這字就比較接近「長期定居」的意思。
也就是說,亞比米勒把牛、羊、僕婢賜給亞伯拉罕,並邀請亞伯拉罕可以隨意『居住』「基拉耳」。這也意味著因為「基拉耳」是一個有充足的「水源」和「牧草」的地方,所以亞比米勒慷慨地邀請亞伯拉罕在「基拉耳」「長期定居」!
圖(1)
問題二、亞比米勒在耶和華的眼中是個義人嗎?
【研究】
《創世記》二十章3節記:「夜間,神來,在夢中對亞比米勒說:『你是個死人哪!』因為你取了那女人來;他原是別人的妻子。」在本經文中好像神是用很粗魯的話在罵一個做錯事的人!
但是這句話從《希伯來文馬索拉聖經》直譯為:「夜間神在夢中來到亞比米勒那裡,對他說:「看哪,你會因你所取來的這個女人而死,她是有丈夫的已婚婦人!」
這節經文讓我們很訝異!原來神也會藉著夢跟「外邦人」說話。這證明了一件事,神的話語可能臨到任何人的身上,無論是「選民」或「外邦人」。因為所有的人都是神創造的!
亞比米勒回答說:「主啊,連『有義』的國,你也要毀滅嗎?」(創二十:4b)
亞比米勒這時和神討論到『公義』的問題。這也讓我們立刻回想到當初耶和華要毀滅所多瑪城時,亞伯拉罕也是用『義人』的數量作為是否毀滅所多瑪城的籌碼與耶和華討價還價(創十八:24)。亞伯拉罕說:「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嗎?」(創十八:25b)。
無論是「亞伯拉罕」或「亞比米勒」都深挚地相信神的一個重要的屬性:「公義」。他們都牢牢地抓住神的「公義」屬性與神對話並禱告、祈求。
凡是一個真正認識神且與神有親密關係的人都會知道,向神祈求或禱告的時候一定要牢牢抓住神的屬性(如:「公義」、「信實」、「誠實」、「慈愛」、「憐憫」、「良善」、「正直」)。
曾經有不信神的人用一則哲學上的「悖論」(或「弔詭」)來嘲諷、刁難基督徒說:「「全能神」能不能造一個自己舉不起來的巨石呢?」你若說:「不能」,則人嘲笑說:「有所不能的神怎麼可以被稱為「全能神」呢?」。你若說「能」,則人又譏諷道:「原來「全能神」也有「不能」(指「舉不起來的巨石」)之事!」
這是筆者在年輕時所聽過的一則「哲學詭辯」故事。這些不信神的人之所以會提出這個「弔詭」的問題。關鍵的重點是在他們不明白、領略:「神的屬性」。
事實上,人會作很多事是神「不能作」,也「不會作」的。例如:人會「說謊」,但神「不能」也「不會」「說謊」,因為神有「「信實」、誠實」的屬性。人會有「雙重標準」厚此薄彼,但神「不能有」也「不會有」「雙重標準」。祂必按「公平」審判全地。因為神有「公義」、「正直」的屬性。
如果我們自己在禱告中求問神:「全能神」!祢能不能造一個自己舉不起來的巨石?」這是一個本身就存在矛盾的禱告。如果「全能神」回答:「不能!」。那「無所不能」的「全能神」祂就是在撒謊欺騙人,這就違背了祂「信實」、誠實」的屬性。因為祂明明做得到,但祂故意欺騙我們說:「不能!」
如果「全能神」回答:「能!」。雖然說:「祂能造一個自己舉不起來的巨石」。可是「全能神」明明什麼都能,怎會有祂所舉不起來的巨石?如果祂在造完這個巨石之後,祂自己居然將這巨石舉起來了!那祂豈不是在說謊騙人?這就違背了祂「信實」、誠實」的屬性。
我們所信奉的神是「全能神」,這100%沒錯!但是在靈界中,神有祂要嚴守「信實」、誠實」屬性。因此我們對「不能!」的解讀,不是「全能神」的『能力有所不能』,而是祂『不能』也『不會』違背祂自己的屬性。
所以「全能神」『不能』造一個自己舉不起來的巨石!就算祂什麼都能造,也什麼都能舉得起來。但是為了嚴格遵守祂「信實」、誠實」的屬性。祂『不能』造出這樣的巨石!這個『不能』不是祂的能力有限、有問題,而是祂『不會』這樣作!因為當祂要造出一顆「自己舉不起來的巨石」的時候,祂就落入了自己「屬性的衝突」陷阱。當然!有智慧的「全能神」絕對不會那麼笨!是無知又無聊的人類故意把「全能神」『不會這樣做!』;說成「全能神」『沒能力這樣做!』
「全能神」為了嚴守祂永恆不變的「信實、「誠實」」屬性,祂『絕對不能』也『絕對不會』造出一顆這樣的巨石再來讓自己舉!
因此,如果以後還有人向我們問到:「「全能神」能不能造一個自己舉不起來的巨石?」。我們不需要隨之起舞,也無須回答:「『能』或『不能』!」這只會落入別人的陷阱圈套。我們只要回答:「「「全能神」什麼都能做,但祂『絕對不會』這樣作!」
對基督徒來說,這個「哲學悖論」的問題就相當於向「全能神」提出這樣的問題:「『全能的神』祢能不能不要差遣基督耶穌來到世間來就拯救全人類?」
「全能神」難道沒能力單憑著祂口裡的一句話就赦免全人類的「罪行」,讓全人類都能得救上天堂嗎?當然可以!只是如果「全能神」這樣作的話,祂將違背自己「公義」的屬性。
「全能神」難道不能夠依照世人自己所行的,用「公義」直接審判世人?為何要這麼麻煩,還煞費苦心地計畫安排基督耶穌降生世間且為人類慘死在十字架上?這當然可以!世人的一切犯罪行為都是自己的所作所為是罪有應得,就算被直接審判下地獄應該也沒話說!
按照使徒保羅說:「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所以若是「全能神」完全按照祂的「公義」來直接審判世人的話,這麼一來就沒有任何人可以得救進天堂!如果「全能神」這樣作的話,祂將違背祂「慈愛」、「憐憫」的屬性了。
所以,關於「全能神」能不能不差遣基督耶穌來到世間而拯救全人類?」我們的回答是:「不能!」「全能神」就是因為要同時兼顧祂「公義」和「慈愛」、「憐憫」的屬性。所以才不得不派遣基督耶穌到世間代替有罪的人類受死,拯救人類!
基督徒在了解這一切的道理之後,將來禱告時如果我們所祈求之事沒有立刻蒙垂聽、得應許,應該就比較不會埋怨神,甚至懷疑神的能力或意願!我們的心裡會更願意「安靜耐心等候神的時機到來」,因為知道「全能神」為了堅守祂的「屬性」,有許多事是必須等候「水到渠成」、「瓜熟蒂落」的「時候」來到。「全能神」才會開始行動!
在加利利迦拿有娶親的筵席,耶穌和他的門徒也被請去赴席。席間酒用盡了,耶穌的母親對他說:他們沒有酒了。耶穌說:母親(原文作婦人),我與你有什麼相干?『我的時候還沒有到』(約二1~4)。
耶和華和亞伯拉罕立約時曾預言:「你要的確知道,你的後裔必寄居別人的地,又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們四百年。但你要享大壽數,平平安安地歸到你列祖那裡,被人埋葬。到了第四代,他們必回到此地,因為『亞摩利人的罪孽還沒有滿盈』。」(創十五:13~16)。簡單來說,對「亞摩利人」也是一樣,耶和華在等候「時機成熟」之後才會開始採取對付「亞摩利人」的行動。
人有人的想法與期望,但是一個屬靈的人應該知道神的任何行動都有祂的時候。使徒保羅也說:「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滿足的時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裡面同歸於一。」(弗一:10)。
今天基督徒在禱告上最大的軟弱就是:在禱告、祈求後,缺乏在『神的屬性』中等候『神的時候』的耐心!
當初耶和華差遣撒母耳先知要立大衛王替代掃羅王做百姓君王的時候,撒母耳先知說:「耶和華已經尋著一個『合他心意』的人,立他作百姓的君」(撒上十三:14)。
大衛王在即位之初南征北討,然而待兵戎稍為緩和之時,他竟然搶奪一位容貌甚美的女子「拔示巴」為妻,並設下毒辣的詭計將她丈夫「烏利亞」害死。「烏利亞」當時還是大衛王身邊一位忠心耿耿的沙場戰士(撒下十一:2~27)。
一千多年後使徒保羅還為大衛王見證說:「我尋得耶西的兒子大衛,他是『合我心意』的人」(徒十三:22)。
保羅的這段見證令許多基督徒感到非常的困惑。像大衛行過這麼卑劣齷齪之事的一個人,他同時干犯了摩西律法第「六」、「七」、「十」誡。怎麼還能稱得上是一位『合神心意』的人呢?
如果當初撒母耳先知膏立大衛為王的時候,還不知道未來會發生在他身上的醜聞。但是熟悉以色列歷史與摩西律法的使徒保羅竟然還為大衛王見證:「他是一位『合他心意』的人」!難道連使徒保羅也糊塗了嗎?抑或他為了挺大衛王而颠倒是非、混淆黑白?
我們現在要來探討為何保羅會為大衛王見證:「他是一位『合神心意』的人」?在耶和華眼中要具備什麼條件才能被稱為『合神心意』的人?
回顧大衛王的生平事跡是有褒有貶、毀譽參半。從現實世界的行為角度來看,雖然大衛王的一生中曾經有過重大的瑕疵,但是我們可以發現在他的禱告中有一個很關鍵的特點,就是:「在他向神的禱告中總是充滿了『神的屬性』。」
筆者個人認為大衛王之所以會被稱為是一位『合神心意』的人,絕對和這個特點有相當密切的關連!請參看以下幾段大衛王提及『神屬性』的祈禱內容:
1、大衛的詩:至於我,我必憑你豐盛的『慈愛』進入你的居所;我必存敬畏你的心向你的聖殿下拜。(詩5:7)
2、大衛的詩:耶和華啊,求你因我的仇敵,憑你的『公義』引領我,使你的道路在我面前正直。(詩5:8)
3、大衛的詩:耶和華啊,求你轉回搭救我!因你的『慈愛』拯救我。(詩6:4)
4、大衛的詩:但我倚靠你的『慈愛』;我的心因你的救恩快樂。(詩13:5)
5、大衛的詩:耶和華啊,我投靠你;求你使我永不羞愧;憑你的『公義』搭救我!(詩31:1)
6、大衛的詩:求你使你的臉光照僕人,憑你的『慈愛』拯救我。(詩31:16)
7、大衛的詩:耶和華啊,求你聽我的禱告,留心聽我的懇求,憑你的『信實』和『公義』應允我。(詩143:1)
8、大衛的詩:耶和華是『良善』『正直』的,所以他必指示罪人走正路。(詩25:8)
9、大衛的詩: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耶和華『誠實』的神啊,你救贖了我。(詩31:5)
10、大衛的祈禱:主啊,你本為『良善』,樂意饒恕人,有豐盛的慈愛賜給凡求告你的人。(詩86:5)
11、大衛的祈禱:主啊,你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詩86:15)
12、因為耶和華的言語『正直』;凡他所做的盡都『誠實』。(詩33:4)
從以上所列舉1~7大衛王的「禱告詩」中我們可以歸納出大衛王的一個固定禱告模式:他先是說「憑你的…」、「因你的…」、「依靠你的…」,再接上「神的屬性」(如:『慈愛』、『公義』、『信實』、『誠實』)。
從大衛王的「禱告詩」中我們可以看到,大衛王向神的禱告絕不強求、妄求甚至亂求。他總是順著「神的屬性」在「神的心意」中禱告。難怪他會被稱為是一位『合神心意』的人。大衛王的禱告是真正照著「神的屬性」在祈求。所以神最後赦免他不再和他計較過去的罪過。最後還讓他與列祖同睡,葬在大衛城(王上二:10)。
從一個人向神禱告的態度就可以知道他對「神的屬性」了解有多少?以及他和神的關係如何?大衛王的禱告是牢牢抓住神「神的屬性」向神禱告!他的禱告可以類比耶穌基督當年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太二十六:39b)。如果一個基督徒每次向神禱告也都能說:「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祢的『屬性(或心意)』。」那這位基督徒也必被稱為是一個『合神心意』的基督徒!
從「亞伯拉罕」和「亞比米勒」與神的對話,我們可以知道他們對「神的屬性」是十分了解的。
「亞比米勒」在夢中向神說:「我做這事是心正手潔的」(創二十:5b)
神在夢中對「亞比米勒」說:「我知道你做這事是心中正直」(創二十:6a)從最後神不但最後沒有毀滅他的國,還讓亞伯拉罕為他禱告,醫好了他的妻子,並他的眾女僕,使他們能生育。這可證實:「亞比米勒在耶和華的眼中是個義人!」
因此「義人」不一定是「神的選民」之專利。在這世界上只要是「行事清潔」、「心中正直」的人,在耶和華的眼中都是符合「義人」的條件,「亞比米勒」就是一個最佳的例子。
問題三、亞比米勒是一個敬畏神的王嗎?
【研究】
前文談過《創世記》第二十章第3節應該如此翻譯:「夜間神在夢中來到亞比米勒那裡,對他說:「看哪,你會因你所取來的這個女人而死,她是有丈夫的已婚婦人!」
接著神又告訴亞比米勒:「現在你把這人的妻子歸還他;因為他是先知,他要為你禱告,使你存活。你若不歸還他,你當知道,你和你所有的人都必要死。」(創二十:7)。
隔天清早起來亞比米勒召了眾臣僕來將這些事都說給他們聽,他們都甚『懼怕』(創二十:8)。『懼怕』的希伯來文是「aer'y」(唸yare'),這個字可以翻譯成「懼怕」(創十五:1);也可以翻譯成「敬畏」(出一:21;十四:31)。
「亞比米勒」召了眾臣僕來將這些事都說給他們聽,他們都甚『懼怕』。又從「亞比米勒」事後聽神的話,將「撒拉」歸還「亞伯拉罕」還將牛、羊、僕婢賜給「亞伯拉罕」,並給「亞伯拉罕」一千銀子作為「撒拉」在她閤家人面前遮羞。這樣來看,「亞比米勒」和他的眾臣僕都『懼怕』神。我們也可以說他們都『敬畏』神!
在今日基督教會中發生了許多事讓不少基督徒看了心裡有著很大的感觸。他們在教會中看到某些牧者、長老、執事、傳道人、主席、領導者。對信徒們要奉獻給神的金錢不乾不淨的使用;排擠、孤立並抹黑那些批評教會有錯誤的信徒;排斥並妖魔化與自己對聖經不同看法或主張的同靈;結黨把持教會、欺侮且壓迫教會中的弱勢。任何從旁親眼目睹的人,都不禁會為他們捏一把冷汗,心裡納悶道:「難道他們這麼做都不懼怕神嗎?」
這世間不認識「耶和華」或「耶穌」是誰的「未信者,在他們中間還可看見某些人在行事為人時,甚且有時候還會『懼怕』舉頭三尺以上的「神明」。倒是可見到一些對外打著自己是一個「虔誠基督徒」的名號之人。竟然在掩耳盜鈴的心態下,一點也不「敬畏」或「懼怕」神。對自己口口聲聲稱之為弟兄姊妹的同靈下手做了許多比不認識真神的人還要更很毒、更卑劣的事。這實在教人無言!
問題四、亞伯拉罕是一位先知嗎?
【研究】
《創世記》二十章7節記;「現在你把這人的妻子歸還他;因為『他是先知』,他要為你禱告,使你存活。」耶和華親自稱亞伯拉罕是「先知」。
這節經文使「亞伯拉罕」成為《聖經》中第一位被稱呼「先知」的人。
《舊約聖經》中所謂「先知」是一位從神透過異象或是睡夢獲得所要指示的話語或教訓來傳達給祂百姓之人。(民十二:6)
「先知」是神的代言人也是是神信息的傳遞者。他們的職責是替神傳遞訊息。有時是對今日所發生之事提出警告或代求;有時是對將來必成就之事的預言!
因為《聖經》沒有記載「亞伯拉罕」何時被按立為「先知」,所以很多基督徒都不知道「亞伯拉罕」竟然也是一位「先知」。只知道他曾經為所多瑪城的毀滅代求過。
當神警告「亞比米勒」,「你若不將撒拉歸還亞伯拉罕,你當知道,你和你所有的人都必要死」(創二十:7c)。在此之前神已經在祂的話中留下伏筆:「因為他是先知,他要為你禱告,使你存活」(創二十:7b)。就這樣「亞伯拉罕」被神親自任命為「先知」。事後「亞伯拉」罕為「亞比米勒」家的婦人可以生育祈求。當然蒙神應允(創二十:17)。
耶穌說過:「因為眾先知和律法說預言,到約翰為止。」(太十一:13)所以有很多基督徒就認為「施洗約翰」應該是最後一位「先知」。
但是使徒保羅在論到「基督的奧秘」時說:「這奧祕在以前的世代沒有叫人知道,像如今藉著『聖靈啟示』他的聖使徒和『先知』一樣。這奧祕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穌裡,藉著福音,得以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弗三:5~6)
《舊約》的『先知』可能是藉著異象或是睡夢來獲得神所要指示的話語,但在《新約》的『先知』可以是藉著『聖靈啟示』來獲得神所要指示的話語或奧秘。
誠如《彼得前書》二章9節所記:「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
這節經文要告訴我們,我們有類似「先知」的身份與職責:「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
各位弟兄姊妹!自從歸入基督之後我們就被揀選具備「先知」的職分。但終其一生我們是否盡了「先知」該有的職責而不浪得虛名?
問題五、亞伯拉罕有什麼錯誤的想法是值得我們警惕?
【研究】
從睡夢中醒來的「亞比米勒」清早就召喚了「亞伯拉罕」質問他說:「你怎麼向我這樣行呢?我在什麼事上得罪了你,你竟使我和我國裡的人陷在大罪裡?你向我行不當行的事了!」。「你向我行不當行的事了!」這句話從希伯來文直譯為:「你向我做了絕對不能做的事了!」。從這句話的口氣「亞比米勒」對「亞伯拉罕」這樣欺瞞他的行為是相當不滿。因為這差點會害死「亞比米勒」和他的所有國人!(創二十:7~9)
「亞比米勒」接著又對「亞伯拉罕」說:「你見了什麼才作這事呢?」(創二十: 10)。「亞伯拉罕」回答:「『我以為』這地方的人總不懼怕神,必為我妻子的緣故殺我。」(創二十: 11)。好一個『我以為』!「亞伯拉罕」的可怕想法豈不是跟今天很多基督徒一樣?自以為基督徒總是要比「未信主的人」來得高尚、善良。至於那些「未信主的外邦人」應該大多是邪惡狠毒又殘暴。
從《創世記》二十章的經文中我們能看出「亞伯拉罕」的行為表現真的有比「亞比米勒」來得更高尚、更誠實嗎?
「亞伯拉罕」說謊欺騙「亞比米勒」嗎?按照他後來他的說明;「況且他也實在是我的妹子;他與我是同父異母,後來作了我的妻子。」(創二十: 12)「撒拉」確實是他的妹妹,這沒錯!但是「亞伯拉罕」自己心知肚明他是在哄騙「亞比米勒」。
耶穌曾說:「『魔鬼』是說謊人之父(約八:44)」。又說:「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或作:就是從惡裡出來的)(太五:37)。
如果要按照耶穌的吩咐,當「亞伯拉罕」被問及他和「撒拉」的關係時,他可以閉口不言。但是他為了保護自己,對別人謊稱「撒拉」就是他的妹子(創二十:5)。結果讓「亞比米勒」信以為真,將「撒拉」接過門去,差一點釀成大禍,毀了神的全盤計畫!
也不知道從何時起在教會的圈子中發明了一個詞:「善意的謊言」。企圖將耶穌所厭惡的「說謊」漂白化。難不成基督徒想要為自己的說謊行為「合理化」而發明了「聖潔的魔鬼」一詞?很遺憾!基督教千百年來的聖經真理之所以會被扭曲,就是被這些自以為聰明的「投機基督徒」給蠶食鯨吞毀掉的!
是的!就事實而論「亞伯拉罕」是沒有說謊。但他的心中為了保護自己,企望誤導「亞比米勒」相信「撒拉」就是他的妹妹。雖然這不是「說謊」,但在鑒察人心的神之眼中,這算是「詭詐」的行為。有時候「說謊」與「詭詐」只在一念之間、一線之隔。為了自身的利益用表面上看似合理的事,故意意圖誤導別人的認知,使自己從中獲利。這種變相的「說謊」,叫「詭詐」!
耶穌說:「從人裡面出來的,那才能污穢人;因為從裡面,就是從人心裡,發出惡念、苟合、偷盜、兇殺、姦淫、貪婪、邪惡、『詭詐』、淫蕩、嫉妒、謗讟、驕傲、狂妄。這一切的『惡』都是從裡面出來,且能污穢人」(可七:21~23)。基督徒或許會認為『詭詐』又不算是摩西十誡裡的誡命,所以認為不是很要緊。但是請注意!在主耶穌的眼裡視『詭詐』與「兇殺」、「姦淫」、「貪婪」、「邪惡」並列都一樣是『惡』,『且能污穢人』。
「亞伯拉罕」與「亞比米勒」的事件告訴我們:「基督徒千萬別自我感覺良好的以為自己才是敬畏神的好人,而那些未受洗的外邦人都是兇惡狠毒的壞人。我們應該要用謙卑的心來看待所有的世人。因為「未信主之人」有可能還要比基督徒更敬畏神。
主耶穌說:「 人子要在他父的榮耀裡,同著眾使者降臨;那時候,他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太十六:27)
保羅在《羅馬書》也說:「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羅二:6)
當知道!在大審判的那一日,無論是「主耶穌」或「保羅」都提醒我們,『得救』不是根據我們過去「守了多少律法或教條」,「吃了幾次聖餐」,「在教會中有多高的職位」或「擁有多少聖經知識」或是「曾經奉獻給教會多少錢」,而是依照『各人的行為』。
筆者知道這個論點可能會引起新派主張「因信稱義」的基督徒反對。他們主張人得救是靠『恩典』而不是靠『行為』。
這個可怕的觀念讓今天許多基督徒失去了「自我反省」的能力。以為只要相信耶穌接受洗禮之後,因為耶穌已經為我們的罪上了十字架,所以我們就可以躺著依靠神的『恩典』而得救進天國!他們從不反省一個獲得『恩典』的人應該要有什麼外在的『行為』表現來跟這個浩大的『恩典』相匹配,證明這個『恩典』確實有臨到他們的身上!
參、結語
筆者願將本文獻給目前正陷在「疾病的痛苦煎熬」或「生活之災禍劫難」中的弟兄姊妹們:
「全能神」是絕對愛我們的,祂願意人人都平安,悔改得救(彼後三:9),這是不須要再討論也不用質疑的!
只是人世間的一切事都有它的「進程」與「時候」。神不能也不會為了立刻成全我們的禱告和祈求來違背祂的「信實」與「誠實」屬性。因此我們在禱告、懇求之後,只要將一切的悲慘遭遇和憂慮煩惱完全信靠交託在「全能神」的手中,然後不灰心地「耐心安靜等候神的時機成熟」!。
神為了差遣基督耶穌降生世間拯救全人類這樣的宇宙大事,也是讓人類等了幾千年,待一切的時機成熟後才開始行動。《傳道書》八章6a節告訴我們:「各樣事務成就都有『時候』和「定理」」。
所以,當我們在不曉得歷史背後進程的時候,更要能牢牢地抓住神的「屬性」。因著祂的「慈愛」屬性,「堅定的相信」祂必愛我們到底;因著祂的「信實」屬性,「篤定的信任」祂必永恆信守諾言,實現祂的一切應許,從不落空!
與其看見我們眼前一切的艱難和驚濤駭浪的周遭環境而失望、喪志。不如讓我們自己能夠成為一個「合神心意」與在神的「屬性」中耐心「仰望、等候耶和華的時候」的祈求者,這原是好的(哀三:26)。
「信實」又「慈愛」的「全能神」祂必聽見我們的呼求,看見我們的艱苦,擦去我們的眼淚,懷抱我們在祂的胸懷裡,平安地度過千山萬水、行經死蔭幽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