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疑難研究 - 第二十七章
Onglets principaux
創世記疑難研究 - 第二十七章
【經文】(《創世記》第二十七章)
壹、前言
自古以來「家庭」是人類組織的最小也是最重要的一個單位。通常是透過「婚姻」、「血緣」、「收養」等關係為基礎而結合形成的一個生活單位。儘管在不同民族、社會中的家庭結構可能會有所不同,但目前人類社會一定都具有某種形式的「家庭」。也可以這麼說,「家庭」具有一個普世文化價值的通則。
「和諧的家庭氛圍」是一個「社會」甚至「國家」要安定發展所不能或缺的重要條件。
孩子都是無辜的,他們沒有權利選擇要在什麼家庭或是由哪一對父母生出。
一個在溫柔關愛、精心呵護環境長大的幸運孩子。自幼在他小小的心靈中便充滿了正能量。這份強大旺盛的正能量帶在他的身上一生受用不盡。長大後無論在環境中遭遇任何的艱難、困苦,都無法挫折他。人生中的許多障礙與艱辛他總能依靠過去身上所累積的正向能量輕易地平安超越。
但是一個不幸的孩子就很可憐。自幼被人「遺棄」、「漠視」,還可能遇上父母離異。從小就在一個彌漫「吵雜」、「暴力」「、鬥爭」、「耍心機」的家庭環境長大。滿腦子充斥著「仇恨」、「猜忌」、「報復」。小小的心靈在童年便裝滿了負面能量。這些負面能量如影隨形地一生跟隨他,甩都甩不掉。長大後若與人稍有「衝突」、「摩擦」、「誤會」發生時。便會不由自主地拿出負面的情緒來處理。當然事情的發展一定也會每況癒下。他的心中也對自己相當懊惱,總覺得自己的一生怎會都那麼倒楣?好像全世界的人都在跟他作對,排擠他、陷害他。最後甚至埋怨神在他的一生總是安排厄運給他!
所以有人說:「幸運的孩子用他的童年療愈一生;不幸的孩子用他的一生療愈童年!」
本文要來探討「以撒」的「家庭」因為父母親對孩子的極端偏愛,以致使他的「家庭」碎裂,全家都付出慘痛的代價!而我們又可從其中學到什麼屬靈上的教訓?
貳、問題研討
問題一、「雅各」為了躲避「以掃」殺他而離家逃往哈蘭的時候。那時「雅各」和「以撒」分別為幾歲?
【研究】
因為「以撒」60歲生「雅各」(創二十五:26)。所以只要知道「雅各」離家時的年紀再加60歲,就是「以撒」當時的年紀。
「雅各」離家時的年紀計算如下:(筆者基本上是採「雅各」和「約瑟」的年齡差來計算的!):
-
約瑟見埃及王法老的時候年30歲(創四十一:46)
2、「約瑟」擔任宰相後經過7年的豐年(創四十一:29、30)和2年的饑荒,也就是當他39歲時才接「雅各」全家下埃及(創四十五:6、7、8)。
3、「雅各」見法老的時候年130歲(創四十七:9)。所以「約瑟」和「雅各」兩人的年齡相差91歲(130–39=91)。
4、「雅各」為了「利亞」和「拉結」在拉班家分別工作了兩個7年共14年(創二十九:27、28、30)。
5、「雅各」在第二個7年後才娶「拉結」(創二十九:27、28)生下「約瑟」(創三十:24)。
6、所以「雅各」從「別是巴」老家到「巴旦亞蘭」14年後才生了「約瑟」。
7、因為「約瑟」和「雅各」相差91歲。將時間反推,所以「雅各」是在77歲時離開「別是巴」老家(91–14=77)。
8、順便一提。因為「雅各」在「巴旦亞蘭」拉班家一共待了20年(創三十一:41)。故「雅各」倉皇逃離「拉班」家的時候,「約瑟」才6歲(20–14=6)。
因此,在此要特別提醒兒童宗教教育的教員。以前筆者曾經見過兒童宗教教育的老師在講述「雅各」離家故事的時候,為求活潑生動,利用掛圖來輔助上課。這種圖文並茂的教學方式原是很好。但是掛圖中將「雅各」畫成一個背著簡單行囊的小伙子離家出走,這可就不恰當了。會誤導學童!
以當時77歲高齡的「雅各」,換成現在的社會環境來看,都已經是一個可接受「敬老」的長者。如果將他畫成一個身體佝僂、步履蹣跚的長者或許還比較合乎當時的情境。
當然,如果要說4000年前人類身體狀況的考量不能和今日人類身體狀況的光景等量齊觀、相提並論也是有可能。故不在此深入討論。
從上文的年齡分析來看,當時所謂的年老「以撒」(創二十七:1)也只不過是137歲(77+60=137)。從事後的記載,他180歲離世(創三十五:28)來看,他還又活了43年(180–137=43)才去世。
以當時「以撒」家族成員的壽命:「亞伯拉罕」175歲(創二十五:7);「撒拉」127歲(創二十四:1);「以實瑪利」137歲(創二十五:17);「雅各」147歲(創四十七:28)。「以撒」180歲壽命可以算是家族中相當長壽的。
也許「以撒」真的老了,但是從他還能「吃野味」、「喝酒」(創二十七:25)來判斷,他身體的狀況應該還是很不錯!
至於「以撒」「眼睛昏花,不能看見」(創二十七:1)。以現代醫學來說,可能是他住在曠野,因眼睛長期在強烈陽光下曝曬所造成的「白內障」。
那為什麼「以撒」要叫大兒子「以掃」來呢(創二十七:1)?說穿了就是「以撒」「嘴饞」,他應該知道自己還離死期很遙遠(事實上離真正死期還有43年)。他先製造他不知道哪一天要死的氛圍(創二十七:2),再藉著「父親離世之前要要留下祝福」為藉口。要「以掃」往田野去打獵並照他所愛的做成美味,拿來給他吃(創二十七:3、4)。
看到這裡真會令人心生遺憾!「以撒」怎麼會拿「屬靈的祝福」來換取「屬肉體的口腹之欲」呢?這讓我們很快地聯想起使徒保羅所說:「並那壞了心術、失喪真理之人的爭競。他們『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提前六:5)。不管使徒保羅說的「得利」是得何種「利」?總之,千萬不要將信仰中的「屬靈」和「屬肉體」混為一談。
今天弟兄姊妹到教會來聚會敬拜神,尤其更要特別謹慎此事。千萬不可存心要利用教會弟兄姊妹熟悉的人脈或信任在教會推銷商品或拉保險。更不要利用弟兄姊妹之間的信任而有金錢投資或借貸關係。常常看到當教會中弟兄姊妹之間發生金錢上糾紛的時候,往往求助無門,最後「錢財」連同「信仰」盡失。教會不同於民間社團。到教會來只要追求「屬靈天國的福份」就好。
很遺憾!今天教會被一些屬肉體的領導人掌握。已經漸漸地走向組織化、企業化。打著傳福音的幌子,實則以賺錢、營利為目的。難怪有越來越多人發出如此的質疑:「信耶穌一定要去找教會嗎?」這個過去可以直接斬釘截鐵地回答:「是!」的問題,今天卻偶而會聽到:「不一定!」的答案。
筆者要在此強烈地呼籲,今後不要在教會中再開「如何投資理財致富」的課程或講座了!這些課程可以到教會外向「投資理財專家」學習即可。
比拉多在審問耶穌時,耶穌回答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臣僕必要爭戰,使我不至於被交給猶太人。只是『我的國不屬這世界』。」(約十八:36)
這是一個心態的問題,捫心反身自問最清楚,今天我們到教會—「神的國」最主要的目的是要得什麼呢?「權勢」?「地位」?「錢財」?「自我成就」?或是「結交朋友增廣社交圈」?或「無聊打發時間」?
《創世記》作者在第二十七章的起頭就做這樣的簡單描述。似乎要跟讀者預示,後頭將會有悲劇發生。因為上樑不正下樑必歪。
問題二、「以撒」有機會識破「利百加」和「雅各」的詭計嗎?
【研究】
如果「以撒」不要一心只想著吃「野味」,被美食沖昏了頭。詳細從經文來看,其實「以撒」可以有很多機會識破「利百加」和「雅各」的詭計,只是他都錯失了!
傳統醫學的說法,人類有五種感覺器官,分別是:「眼睛」(視覺)、「耳朵」(聽覺)、「鼻子」(嗅覺)、「舌頭」(味覺)「身體」(觸覺)。
《創世記》作者特別用了五種感覺器官:「眼、耳、鼻、舌、身」來說明「以撒」在五種感覺器官上通通都失敗了!以下筆者分別分析之:
1、「眼」(視覺)
不管「以撒」的眼疾是什麼病。既然他自己都知道自己的眼睛昏花,不能看見(創二十七:1)。那豈不更應該要特別儆醒,依靠其他的器官作為輔助的辨識。畢竟長子的祝福要十分謹慎,可不能兒戲,一點也馬虎不得
2、「耳」(聽覺)
當雅各端著他母親「利百加」照「以撒」所愛的美味和餅進去見「以撒」時,「雅各」到「以撒」那裡說:「我父親!他說:我在這裡。我兒,你是誰?」(創二十七:18)。「雅各」對他父親說:「我是你的長子以掃」(創二十七:19)。
「以撒」對「雅各」說:「我兒,你如何找得這麼快呢?」(創二十七:20a)。從「以撒」的問話可知。「以撒」的頭腦還很清楚知道打取獵物基本上該有的時間。所以我們認為「以撒」沒有老年癡呆症的時間錯亂現象。但他的心思似乎被某些事情蒙蔽所以沒有懷疑這格細節。
雅各回答說:「因為耶和華─「你的神」使我遇見好機會得著的。」(創二十七:20b)。
從「雅各」的回答,我們可看出兩點。「雅各」不但已經墮落,而且是越陷越深。
首先、他不承認他父親的神是他的神,居然用「你的神」來稱呼。當然,這也可能是「以撒」長年家庭教育失敗所得到的惡果。他的身教讓他的兒子不承認他父親所敬拜的神也是他自己的神。
當一個基督徒會對他父親所敬拜的神不認同甚至否認。是兒子亦或父親應該好好地反省呢?是什麼原因讓一個從小到大父親曾經對他諄諄教誨的神,不再承認是他的神?往往是他父親的身教使他對過去他父親的教導失望至極甚至否認!
明明是母親一手主導演的詭計,卻還打著神的招牌,說是因著神的預備,才如此順利!「雅各」如此妄稱神的名實在不可取!
通常眼睛的視力比一般人差的人,他的耳朵往往會比一般人靈敏。
就算是「雅各」模仿「以掃」以往向父親回話的模式。「以撒」也聽出來了。這個回話的模式和回話的「聲音頻率」與「音質」無法連貫起來!「以撒」是覺得有些怪怪的。所以他想再次確認。因此對「雅各」說:我兒,你近前來,我摸摸你,知道你真是我的兒子「以掃」不是?「雅各」就挨近他父親「以撒。「以撒」摸著他,說:聲音是「雅各」的聲音,手卻是「以掃」的手(創二十七:21、22)。這次「雅各」就不再出聲音。
其實如果當時「以撒」的心思夠細膩,「雅各」這一句回話就已經露餡了。「我是你的長子以掃」這不是「雅各」慣常對父親的回話模式;這是「以掃」對父親的回話模式(創二十七:32)。「雅各」的心中越是緊張害怕,就越描越黑反而露餡。
但因為「以撒」的心思全放在「野味」上,就沒有再去咀嚼「雅各」的這句回話了。也因此「以撒」錯失了一次能識破「利百加」和「雅各」詭計的機會!
3、「鼻」(嗅覺)
「雅各」的父親「以撒」對他說:「我兒,你上前來與我親嘴」(創二十七:26)。
從20節開始「以撒」對「雅各」能夠很快地找到獵物回來,就開始產生疑心。所以接連三次對「雅各」再作確認。
1、《21節》第一次確認:「你近前來,我摸摸你,知道你真是我的兒子以掃不是?」(22節):「聽聲音是雅各的聲音,手卻是以掃的手。」所以「以撒」無法分辨。
2、《24節》:「以撒」第二次確認:「你真是我兒子以掃嗎?「雅各」說:我是。」
3、《26節》:「以撒」第三次確認:「以撒對他說:我兒,你上前來與我親嘴。」
《27節》他父親一聞他衣服上的香氣,就給他祝福。
通常眼睛的視力比一般人較差的人,鼻子的嗅覺會比一般的人靈敏。
「以撒」最後是因為聞到「雅各」所穿「以掃」的「上好的衣服」上的香氣,就給他祝福。(創二十七:27)
「上好的衣服」是指一家的長子在節期或重要場合中所要穿的禮服。平時會妥善收藏在放有香草的箱子裡,以免被蛀蟲咬壞,故衣服會散發出香氣。然而通常是不會穿著「上好的衣服」去打獵。
因為「以掃」外出奔跑打獵。故當他打獵回來時身上衣服難免會有汗臭味或野獸的氣味或沾染到野獸血液的味道。
難道「以撒」不知道「以掃」剛打完獵從外面回來?哪有可能一回家就立刻煮好「野味」,換上有香氣的「上好的衣服」?
會不會是「以撒」被「野味」和「酒」迷昏了頭(創二十七:25), 失去最基本的判斷力。因而再次錯失了能識破「利百加」和「雅各」詭計的機會!
4、「舌」(味覺)
「以撒」告訴「以掃」:「現在拿你的器械,就是箭囊和弓,往田野去為我打獵,要得『野味』帶來」(創二十七:2、3、5)。「以撒」原先是想要吃「以掃」從田野打獵所得的『野味』。
但是「利百加」告訴「雅各」:「你到羊群裡去,給我拿兩隻肥『山羊羔』來,我便照你父親所愛的給他做成美味」(創二十七:9)。
「以撒」以前就常吃「以掃」的『野味』(創二十五:28)。但是這時如果還要叫「雅各」去田野打獵得『野味』回來,一定會來不及。為了臨時應急「利百加」急中生智就告訴「雅各」到羊圈裡抓兩隻肥『山羊羔』來。
那最後「以撒」吃到什麼呢?照《創世記》第二十七章13、14、19、25節來看,「以撒」最後是吃到『山羊羔』。難道「以撒」分辨不出『野味』和『山羊羔』的差別嗎?就算「利百加」能照「以撒」所愛的給他做成美味。即便可以添加一樣調味料,但是動物的肉質畢竟是不可能無法分辨的!更何況『野味』也不一定是什麼動物的肉!任何一個老饕都能輕易地分辨「飼料雞」和「放山雞」的肉質之差異。一個137歲高齡一生以牧羊為事業的老饕,而且過去常吃的『野味』。怎麼味覺會這麼容易就被蒙骗過去呢?因而「以撒」再次錯失識破「利百加」和「雅各」詭計的機會呢?
5、「身」(觸覺)
「利百加」又把家裡所存大兒子「以掃」「上好的衣服」給他小兒子「雅各」穿上,又用山羊羔皮包在雅各的手上和頸項的光滑處(創二十七:15、16)
「以撒」對「雅各」說:我兒,你近前來,我摸摸你,知道你真是我的兒子「以掃」不是?「雅各」就挨近他父親「以撒」。「以撒」摸著他,說:「聲音是「雅各」的聲音,手卻是「以掃」的手。」「以撒」就辨不出他來(創二十七:21~23)。
「以撒」心裡從頭至尾不是都沒有懷疑。但他和「以掃」一樣的「貪吃」勝過他理性該有的質疑。他一心只掛念吃的。便告訴「雅各」:「你遞給我,我好吃我兒子的野味,給你祝福。」(創二十七:25)。從這節經文可以再一次證明「以撒」一心只想著「吃野味」,就將他心裡的懷疑拋到九霄雲外。於是只缺臨門一腳,「以撒」竟然再次錯失識破「利百加」和「雅各」詭計的機會!
《約伯記》第二十三章12節告訴我們:「他嘴唇的命令,我未曾背棄;我看重他口中的「言語」,過於我需用的「飲食」」(伯:12)。一個義人注重神的「話語」勝過於「飲食」。
耶穌在曠野接受試探時,「試探人的」進前來連續向祂發出三個試探,第一個就和「飲食」有相關。
我們都知道「撒但」是十分了解人性的弱點。牠一定知道帶著肉體的耶穌有哪些人性的軟弱。所以第一劍就刺向耶穌人性的「飲食」弱點。耶穌引用《申命記》第八章3節:「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太四:4)勝過「撒但」。
《希伯來書》第三章7~9節記:「聖靈有話說:你們今日若聽他的話,就不可硬著心,像在曠野惹他發怒、試探他的時候一樣。在那裡,你們的祖宗試我探我,並且觀看我的作為有四十年之久。」
以色列百姓在曠野中四十年都是為了什麼事情試探神、惹神發怒而遭懲罰倒斃在曠野中。不就是跟「吃的」、「喝的」,這些與「飲食」有相關的問題嗎?
耶穌教導我們要如何才能戰勝人性在「飲食」上的軟弱?就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
「神的話語」有十分神奇的力量。具有「醫治疾病的能力」和「戰勝屬肉體軟弱的能力」。如果「以撒」當年知道這個訣竅的話,就不致於為了「吃的」讓他的家庭四分五裂了。
問題三、「以撒」全家在「長子祝福」的這件事上,各懷什麼鬼胎?
【研究】
許多基督徒接受傳統以訛傳訛的錯誤說法。認為「雅各」是奸詐狡猾的(某種程度來說也沒錯!);而「以掃」卻是忠厚老實的。更認為是因為經過神的允許,「雅各」才能用欺騙的手段獲得祝福。否則「雅各」為甚麼能欺騙成功呢?
事實上,「以撒」家庭最後的分崩離析不可能是因為某幾個家庭成員的陰險欺詐。如果不是因為「以撒」家庭內的所有成員長期以來的「勾心鬥角」、「爾虞我詐」、「明爭暗鬥」,是不可能造成最後不可收拾的決裂場面。
以下我們就來看看「以撒」家庭的四個成員「以撒」、「利百加」、「以掃」、「雅各」在「搶奪祝福」這個事件上,分別懷了什麼鬼胎?
1、以撒
早在利百加懷胎時,神已清楚指示:「兩國在你腹內,兩族要從你身上出來。這族必強於那族;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創二五:23)這是神的清楚旨意。雖然我們不知道祂為何要揀選的是「雅各」而不是「以掃」!但出於神主權的揀選是昭然清晰的。
不知道「以撒」和「利百加」這對夫婦平常是如何相處的?他們之間的關係是建立在「互相信賴」上或是「互相猜忌 」上?
按理說,作為丈夫在進行臨終祝福這件種盛大隆重儀式的時候,應該先告知妻子並將子女都叫到身邊。可是「以撒」卻帶著私心有意隱瞞,私下先把「以掃」叫到身邊,要求快點去打獵做成美味給他吃,然後就要給他祝福(創二七:1~4)。作為妻子的「利百加」在知道實情後,不但沒有及時糾正丈夫的錯誤,反而將計就計並唆使小兒子「雅各」與她一起聯手來欺騙丈夫!
通常,父親在未離世之前會舉行正式的祝福禮儀,將「長子名分」給予最合適的繼承人。雖然頭生的兒子具有「長子名分」。但是在父親還未祝福之前,「長子名分」仍不能確定是屬於他的。因為在祝福以前,父親可以把「長子名分」從頭生孩子子收回,給予更配得的兒子。然而在父親祝福之後,「長子名分」就不能再更動了。所以許多作父親的通常會等到晚年或臨終前才祝福。
「雅各」就是在臨終祝福的時候收回了長子「流便」的「長子名分」(創四十九:3、4)。將長子名分賜給「約瑟」(創四十九:26)。故約瑟得了雙份(瑪拿西和以法蓮)的祝福(創四十1八:15、16)。
「以撒」私下喜愛「以掃」(創二十五:28)。他的私心讓他企圖改變神曾經說過的命定,『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所以他想抓緊時機趕快先祝福「以掃」為長子。
身為一家之主的「以撒」竟然想用人為的方法來默認,立「以掃」為長子,真是公然大膽的違逆神!
2、利百加
從整個經文來看「欺騙祝福」事件。「雅各」是站在被動的地位,主要是因為「利百加」一再地鼓吹煽動(創二十七:8~17)。撇開「利百加」 費盡心思的愛護兒子。但畢竟她的教導不合神旨意,神是不會喜悅的。
我們知道,後來「雅各」為了這件事要離家出走。「利百加」嚐到和所愛的兒子離別幾十年的精神煎熬,這就是她主導這場「欺騙獲取祝福」最後所得的惡果。
事情過了二十餘年,「雅各」攜帶妻妾兒孫回到伯特利時。聖經只提及「利百加」的奶母死了(創三十五:8)。又記「以撒」180歲死,以及「以掃」和「雅各」兄弟二人將他安葬(創三十五:28、29)。竟然完全未提及「利百加」!這樣看來「利百加」不但被族人遺忘了,連作者都將她遺忘了。這神對「利百加」的嚴厲懲罰。
身為母親的「利百加」,明明知道神的旨意是要揀選「雅各」,為何不能等候神的時間和作為?而操之過急的想用自己的手段來代替神的作為。
「利百加」是個美麗又聰慧的婦女。很遺憾!她是很聰明,但是沒智慧。因為她不懂敬畏耶和華(箴九:10)。她將她的聰明被用來欺騙丈夫,教導孩子行詭詐。
「利百加」在這整起事件中從頭到尾一直都掌控著全局。當「以掃」發現祝福被「雅各」騙走後。「利百加」就派人去監視「以掃」的反應。所以可以很快就得知「以掃」所放出來的狠話:「為我父親居喪的日子近了,到那時候,我要殺我的兄弟雅各。」(創二十七:41)。這句狠話可是嚇死「利百加」了。於是她趕快找來「雅各」對他說:「你哥哥以掃想要殺你,報仇雪恨。」又說:「起來,逃往哈蘭、我哥哥拉班那裡去」(創二十七:42、43)」。最後她說:「為什麼一日喪你們二人呢?」(創二十七:45)。
「利百加」為了不讓自己暴露是整起騙局的真正主謀者。她就以不想讓「雅各」像「以掃」一樣娶迦南地的女子為妻為理由,向丈夫「以撒」提出請求,讓「雅各」也像「以撒」當年一樣,回到本族本家找妻子(創二十四:3~4)。她很聰明,算定用這樣子的理由一定會讓「以撒」首肯。
最後「利百加」還在「以撒」面前演了一齣戲。她說:「以掃」的赫人妻子已經讓她連性命都厭煩了(創二十七:46)。果然,「以撒」就叫了「雅各」來,給他祝福,並囑咐他說:「你不要娶迦南的女子為妻。你起身往巴旦亞蘭去」(創二十八:1、2)。
其實原本要「雅各」逃往哈蘭完全是「利百加」的主意。這下又騙過了「以撒」,讓他以為「雅各」是為了和他當年一樣,為了娶本族的女子為妻而到巴旦亞蘭。
「以撒」被蒙在鼓裏,不知道當時「雅各」到巴旦亞蘭的真正原因並不是為了娶妻,而是為了逃避哥哥的追殺。
「利百加」這一招讓整起欺騙事件的唯一知情者「雅各」離開家鄉。因為當事人離開了,就無人會再去追究始作俑者及追查主謀者了。
「利百加」聰穎的一石二鳥策略,一方面、支開唯一知情者「雅各」離開故鄉。保護了自己免於曝光是主謀者。二方面、還將「雅各」到巴旦亞蘭的原因推說是由「以撒」主意的。如果說這場「欺騙事件」的導演是「利百加」,她應該是當之無愧!
可憐的「以撒」眼睛昏花還貪戀口腹之欲。最後被精明的妻子算計、耍弄於股掌之間。
當然更令人難過的就是,一個蒙神揀選的家庭。讓人看到的竟然只有「算計」、「欺騙」、「偽裝」、「自私」、「掠奪」。卻看不到「誠實」、「相愛」、「良善」、「手足之情」、「鶼鰈情深」。到底是神的能力無法改變他們,還是人性的頑梗不受改變?
3、以掃
以掃並不像我們過去所理解,是那麼忠厚老實的一個人。因為在《創世記》第二十五章時,他已經把他「長子名分」出賣給「雅各」了。既然出賣了「長子名分」,就不應該再去想得長子所應得的祝福。這種祝福是屬於具有「長子的名分」的人所擁有的。
如果「以掃」真是忠厚老實,當「以撒」要給他長子祝福的時候,他也應當告訴父親實情。他已經把「長子的名分」出賣給「雅各」了,應當要讓弟弟得到「長子名分」的祝福才對啊!
但事實上「以掃」比「雅各」更詭詐,因為他知道父親愛他,雖然自己在口頭上把「長子名分」出賣了給「雅各」。但他有把握,到時候父親還是會給他長子的祝福。所以「以掃」並不會比「雅各」厚道,兩兄弟半斤八兩!
雖然不久前被「雅各」趁機騙取了「長子的名分」。但是「以掃」清楚知道,在沒有得到父親的祝福之前,空有「長子的名分」仍然是無效的。
在「以掃」正要出門打獵時,可能想到即將唾手可得的父親祝福,不禁暗笑弟弟的無知和慶幸當初「為喝紅豆湯」自己的機智。
所以,事後「以掃」哭著說:「他名「雅各」,豈不是正對嗎?因為他欺騙了我兩次:他從前奪了我長子的名分,你看,他現在又奪了我的福分。「以掃」又說:你沒有留下為我可祝的福嗎?」(創二十七:36)。
發現大勢已去的「以掃」竟然還存一絲希望,冀望溺愛他的父親會不會背地還留一手可以為他祝福?
4、雅各
「雅各」計畫爭奪「長子名分」已有很長的時間了。「以撒」生雙子的時候年60歲(創二十五:26)。不知過了幾年兩個孩子漸漸長大。但是從「以掃」善於打獵,常在田野(創二十五:27)來看,應該「以掃」也應該過了20、30歲了。大約這個時候「以掃」將「長子的名分」賣給「雅各」(創二十五:29~32)。
如果依照前文問題一、的討論來看,「雅各」在77歲時離家。那表示「雅各」沉著地伺機等候約有40~50年。這樣我們發現「雅各」驚人的意志力,可以在不動聲色的耐性下等候了40~50年。
「雅各」在配合母親「利百加」的計謀,費盡心機、挖空心思、絞盡腦汁最後終於得到父親的祝福。然而我們觀察「雅各」的一生,真正的在「天上的甘露」,「地上的肥土」,並「五穀新酒」這些福氣上又真正的享福幾年?
「雅各」從舅父那裡逃跑,被舅父追上後,他向舅父說了一段委屈了20年來的話:「我在你家這二十年,你的母綿羊、母山羊沒有掉過胎。你群中的公羊,我沒有吃過;被野獸撕裂的,我沒有帶來給你,是我自己賠上。無論是白日,是黑夜,被偷去的,你都向我索要。我白日受盡乾熱,黑夜受盡寒霜,不得合眼睡著,我常是這樣。我這二十年在你家裡,為你的兩個女兒服事你十四年,為你的羊群服事你六年,你又十次改了我的工價。(創三十一:38~41)
當「約瑟」領他父親「雅各」進到法老面前,「雅各」就給法老祝福。法老問「雅各」說:你平生的年日是多少呢?(創四十七:7、8)。相信當時「雅各」的腦海像跑馬燈瞬間將一生繞了一圈。然後說:「我寄居在世的年日是一百三十歲,『我平生的年日又少又苦』,不及我列祖在世寄居的年日。」(創四十七:9)
《聖經》以一個活生生的例子給我們看。用欺騙的手段得到了祝福,又如何?在世間的寄居的日子有比較平順、喜樂嗎?
父親「以撒」,順著自己的私心故意不順從神的定旨(即「 大的要服事小的」)還刻意隱瞞妻子「利百加」要私下為長子「以掃」祝福。結果不但被妻子「利百加」發現。還被她聯合「雅各」反設計欺騙。
哥哥「以掃」,輕看「長子的名分,」為了一點食物賣掉了屬靈的福份,以後卻又妄想要利用父親的偏愛拿回來。這顯示他的品格也不比弟弟更正大光明。
主角「雅各」,明知欺哄父親會招致詛咒,仍與母親「利百加」聯手欺騙父親,結果被迫逃離溫馨、幸福的家園。原本一個溫暖健全的美滿家庭就這樣分裂四散了。
「以撒」家庭的四個成員都不誠實,這四個人都要為自己的過錯付出代價,嚐到從罪惡所帶來的痛苦。
然而不因人的失敗,神的旨意(「 大的要服事小的」)最後還是成就了。
我們現在做一個情境的假設。如果當初「以撒」先以「長子的名分」祝福「以掃」之後再貪吃。那麼「以掃」能不能得到神的祝福?歷史會不會就此改觀?
從往後經文看「以掃」的一生。筆者認為「以掃」就算得到父親的長子祝福,但仍然不能得到神真正的祝福。因為他的一生放蕩不羈、恣意放縱、任性而行、剛硬悖逆、目中無神。
人類需要對自己所做的事負全責。許多現在的「果」都是以前自己種下的「因」,如今收成而已。
基督徒在這件事情要特別留心注意!不要以為信了耶穌有神的祝福在我們身上以後就可以肆無忌憚、胡作非為。
《舊約》耶和華對百姓的祝福有一個模式:「你當(或你若)……我就……」(創十七:1、2);(出二十三:22);(利二十六:3、4)。我們可清楚看出,所有耶和華的祝福都是帶有條件的!
今天有一些教會領導人或傳道人為了信徒的人數,散播一個嚴重的錯誤的訊息說;「只要用對了方法進入信仰,後續的得救神就一定會護衛」。造成今日教會中只注重個人服事與事工,對於信徒的錯誤行為不正確的信仰心態豪不在意、輕率疏忽 、睜一眼閉一眼。這是一條很危險的信仰道路。
耶穌在傳道時候有人跟祂說:「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耶穌回答:「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又說:「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太七:21~23)。
問題四、為什麼一個神聖的傳承儀式最後會成為一場鬧劇?一個欺騙得來的祝福會有效嗎?
【研究】
在神的眼中,從來沒有一個人是「配得」領受祂的祝福,也沒有一個人「配得」把祂的祝福再流傳出去。然而在歷史上神的確是找到了一些人去領受祂的祝福,也再藉著他們把祝福流傳出去。可是這並不表示這些人「配得」祂的祝福。而是當神在世間要有所作為的時候,就會給某些「不配」的人一個「配」的資格,這樣就叫神的祝福臨到那些「不配」得祝福之人的身上。
我們還要繼續追問一個問題。像「以撒」這樣的人,他的祝福能算數嗎? 為甚麼神會用一個這樣的「以撒」來帶出祂的祝福呢?
我們要知道,祝福不是從「以撒」這個人出來的。而是因為他是「亞伯拉罕」的兒子,所以祝福是從「亞伯拉罕」身上流傳到了他的身上。因此,從他身上出來的祝福並不是他自己的,而是他從父親「亞伯拉罕」那裏繼承過來的,而他父親「亞伯拉罕」所承受的祝福,又是從恩典的神而來的。
祝福本身是神命定的,是有預言性的,絕對不會因為人的錯誤而有所改變。當祝福發生後即成為事實。但我們不能認為,這世上所有的祝福,只要人能拿到手的,即使是用不擇手段,都會成為事實,屬於自己。我們所敬拜的神絕對不會被自己的祝福綁架!
雖然說,神的旨意永不可改變並且祂的預言必定實現且祝福本身是神的命定。但是對於一個本性是如此邪惡、低劣又將要承受祝福的人而言,公義的神必不會姑息。所以「雅各」即將要去經歷神嚴厲苛刻地對付!
問題五、以撒對雅各和以掃的祝福內容有什麼差別?
【研究】
根據《和合版聖經》對「雅各」的祝福如下:
我兒的香氣如同耶和華賜福之田地的香氣一樣。願神賜你「天上的甘露」,「地上的肥土」,並許多五穀新酒。願多民事奉你,多國跪拜你。願你作你弟兄的主;你母親的兒子向你跪拜。凡咒詛你的,願他受咒詛;為你祝福的,願他蒙福(創二十七:27~29)。
根據《和合版聖經》對「以掃」的祝福如下:
「地上的肥土」必為你所住;「天上的甘露」必為你所得。你必倚靠刀劍度日,又必事奉你的兄弟;到你強盛的時候,必從你頸項上掙開他的軛(創二十七:39~40)。
我們一定要注意!「以撒」對「雅各」和「以掃」的祝福是在兩種不同的背景、心態與情境之下說的。
「以撒」對「雅各」祝福的時候,彼時他真以為祝福的對象不是冒牌的長子「雅各」而是真正的長子「以掃」(創二十七:27~29)。
當「以掃」打獵完回來,去找父親,表明他就是長子「以掃」(創二十七:32)。於是「以撒」就大大地戰兢,但這一切都來不及了。因為他已經吃了野味,更令他扼腕、懊惱的是他已經為他祝福了(創二十七:33)。這個老糊塗「以撒」這下可是從懵懂、迷糊中完全驚醒過來。
所以「以撒」對「以掃」祝福時,心裡清醒知悉他是在對「以掃」祝福。也清晰銘記他已經把長子的祝福給「雅各」了(創二十七:35)。
有這樣子的了解後我們再一次來看「以撒」對「以掃」祝福。
筆者提出兩點特別值得注意的事項:
一、物質方面
在「地上的肥土」和「天上的甘露」這兩方面,似乎兩者的祝福是十分相像。但其實不然!「以撒」對「以掃」的祝福誠然已經大打折扣了。以上所列舉《創世記》第二十七章39、40節的經文是來自《和合版聖經》的翻譯。因為文法的認定關係與原文有很大的誤差。以下筆者再列舉《創世記》第二十七章39、40節在其他中、英文常用的譯本之翻譯內容供各位讀者參考:
1、《現代中文譯本》
39於是,「以撒」說:「天上的甘霖」不降給你;「肥沃的土地」你沒有份。40你要依靠刀劍生活,要服事你的弟弟;但當你反抗他的時候,你將擺脫他的枷鎖。
2、《環球聖經譯本》
39你住的地方必遠離「地上的沃土」,也必遠離「高天的甘露」。40倚靠刀劍,你才可活命,你會服侍你的弟弟;到你躁動的時候,你就會掙脫他加諸你脖子的軛。
3、英文《NIV》譯本
39His father Isaac answered him “Your dwelling will be 「away from」(遠離)「the earth’s richness」(地上的沃土), 「 away from」(遠離) 「the dew of heaven above.(天上的甘露)
40 You will live by the sword and you will serve your brother.But when you grow restless, you will throw his yoke from off your neck.”
4、英文《RSV》譯本
39 Then Isaac his father answered him:“Behold, 「away from」(遠離)「 the fatness of the earth」(地上的沃土)shall your dwelling be, and 「away from」(遠離) 「the dew of heaven on high」(高天的甘露).40 By your sword you shall live, and you shall serve your brother;but when you break loose you shall break his yoke from your neck.”
「以撒」清楚知道長子應該得雙倍的祝福,那既然這些祝福都已經歸給「雅各」了,所以就不能再給「以掃」。
二、應許方面
相信在「以撒」頭腦清醒後,腦海中就立刻浮現耶和華當初給他的命定應許—「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創二十五:23)。
所以我們可以看到,即使之前「以撒」百般的抗拒耶和華的命定。但經過一連串超乎預期的意外事件後,「以撒」終於願意屈服在耶和華的面前。對「以掃」祝福說:「你必倚靠刀劍度日,又必『事奉你的兄弟』」(創二十七:40a)。
《希伯來書》第十一章20節記:「以撒因著信,就指著將來的事給雅各、以掃祝福。」是指著「以撒」心裡甦醒後願意順從耶和華的命定給「雅各」和「以掃」祝福。而且《希伯來書》的作者也照著正確的順序先「雅各」後「以掃」記錄歷史的事實。
這個祝福也成了以後的預言,後來在大衛時代就得著應驗。那時大衛在以東全地設立防營,以東人(以掃的後裔)就都『歸服』大衛(雅各的後裔)(撒下八:14)。
在《創世記》第二十七章40節中的「你必倚靠刀劍度日」。這是預言以東人常有侵掠、打劫的行為(俄一:10~14)。「到你強盛的時候,必從你頸項上掙開他的軛」。在猶大王約蘭年間,以東人背叛猶大,脫離他的權下,自己立王(王下八:20)。
參、結語
父母對兒女不可偏愛,免得引起兒女之間的不和睦,家和才能萬事興。家人不和睦的原因,父母和子女都有責任,應當留意嚴慎。
《創世記》第二十七章的經文表面上好像是在記錄「雅各」和「利百加」用計謀奪了「以掃」「長子名分」的祝福。但實際上本章的主題是要告訴我們兩件非常重要的教訓:
一、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一個家庭應該要留下什麼給子子孫孫作為代代受用不盡的傳家珍寶?
筆者認為有兩樣:1、家風 2、德行。
「以撒」的家庭教育家風不良,每個成員都詭計多端、居心叵測。一個劣質的家庭家風,就算祖先積攢了多不勝數的家業。很容易因家庭中某幾個成員的貪念而彼此結仇,最後導致整個家庭分崩離析。
《箴言》第十五章17節告訴我們:「吃素菜,『彼此相愛』,強如吃肥牛,彼此相恨」。「以撒」的家庭成員就是少了「彼此相愛」的家風,每一個人都自私偏己,最後就是由大家的自私自利撕碎了這個家。
筆者之前在學校舉開家長座談會時,曾有一位家長當場問到:「老師!我要如何教我的孩子,讓他以後可以成材?」當場我回答:「只要你堅持教導你的孩子讓他成為一個誠實、正直、善良,有愛心,會憐憫人又懂得凡事感恩的孩子。雖然他的功課可能目前未必名列前茅。但是人生的路途是既漫長又遙遠的。當你的孩子具備這些「德行」後,雖然他的課業可能進步緩慢。然而有一天你的孩子一定會成為家庭、社會甚至是國家的支柱、棟梁。
如果你的孩子缺少了這些「德行」,就算有一天他有極非凡的大成就,他的成就很可能成為人類的大災難!歷史殷鑑歷歷在目,可供效尤。」
二、神的作為遠超越人的鋪排與部署:
《創世記》第二十七章中的主要四位主角都是聰明過人的。他們都憑一己之私耍出神機妙算的計謀。由前文的剖析中我們都能看出他們為了一己之利精巧的算計。在4000年前要如此滴水不漏、天衣無縫、無懈可擊的部署真是叫人嘆為觀止!
但是他們的絕妙計策到最後不是均告失敗就是得到虧損。在《創世記》第二十七章中只有一件事最終大獲全勝。就是耶和華的命定—「 大的要服事小的」。只有這命定最後完全得到告捷。
這使我們想到一段經文:「外邦為什麼爭鬧?萬民為什麼謀算虛妄的事?世上的君王一齊起來,臣宰一同商議,要敵擋耶和華並他的受膏者,說:我們要掙開他們的捆綁,脫去他們的繩索。那坐在天上的必發笑;主必嗤笑他們。那時,他要在怒中責備他們,在烈怒中驚嚇他們」(詩二:1~5)
微不足道的渺小人類阿!要到何時才能真正學會「敬畏耶和華」?
2024/06/28 於台中家完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