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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傳道,平安!
1.首先跟您報告,小弟不是住在台東,事實上去過台東的次數,也是屈指可數,倒是最近有想排假到台東一遊。
2.上次小弟的信件是請醫宣學弟轉交總會,相信大家可以清楚看到,小弟沒有惡意,只是希望教會可在Rawls外再派人來,做牧養工作,其中「建議要再有專業的人進來,但最好先一個就好,不要做的太明顯」,是不希望引起太大的反彈而已。另外香草山網址及註明:我們也不知道Rawls是誰、、、,是別人加進去的。但文章在HBL被刊出,小弟就猜是台總內有人傳出來的,裡面應該有人支持您。
3.再強調一次,小弟確實未受台總或聯總差派,所以也沒有第一手資料,所以小弟只能說:「含有自己主觀的意見,也含有私下得到未證實的看法」,也就是表示沒把握完全正確。
所謂自己主觀的意見(包括按情理推測):
小弟在教會只要聽到見證、教義或教會事件及處理,就會特別注意聽,所以數十年聽到的人事物,不見得記得很完整,但大概知道事情的「前因和後果」,一般是有「脈絡」可循的,只要推想,一般與事實相差不會太大。但小弟也承認,聽過不同的人在談同一件事,是會有一些出入的。
例如「紅地毯事件」,沒問過任何人,直接認為必是小弟想的那樣。小弟在地方教會,至少碰過三個台總總負責來領會或開講習會(車、邱、林長老),小弟看到信徒其實很冷淡,他們都曾孤獨地站在佈告欄前看佈告,小弟冷眼旁觀,心中在想:這就是真教會台灣總負責嗎?這麼平凡又落寞,沒有特殊的架子,非常低調,直到傳道招呼,他們才來泡茶。所以小弟絕不相信,他們會要求中國的教會需舖紅地毯、派樂隊歡迎他們。
又例如「除名」,是小弟自己在擔心的。上次在醫宣義診初次見到林長老時,小弟就很憂心的問他這個問題,他的回答是:「我們從來都沒有要除名的想法」;但現在不知長老他們是否會改變想法?小弟以常理來推測,不同的道理應該不會一直並存,且小弟感覺您有點想要和教會分庭抗禮的感覺(個人感覺有些組織在成形之中),所以恐怕最後會變成真的。
再例如輪調之事,只是很久以前聽到的印象,強調易有弊端發生,但因德國和法國等地區的語言問題及特殊需要,因而無法正常輪派。
另外,各人要從神那裡得著稱讚[林前 4:5],小弟和長老們真的很不熟,不知真正的情況,所以只能說各人「工作量」、「恩賜」和「職分」不同,可能無法以同一標準來比較。也不能因為沒人上HBL來說他們的好話,做了多少工,就直接斷定他們都不關心小信徒。
所謂私下得到未證實的看法(因沒有第二位的證實):
小弟關心教會的事,但資料只能詢問去總會開會的長職,或從在總會工作的傳道所得,這就是您所謂的官方版資料吧!
例如小弟對一位傳道質疑,為何開會記錄會有不同版本?他所說的解釋,小弟覺得和我們自己的開會的情形還蠻像的,就接受了他的說法。
又例如:「教會花了十年的時間進行溝通,就是因為惜情,一直想盡力挽回他」也是。「.. (我們誠心溝通…)這要是以前楊約翰長老的時代,早就被解決掉了」也是。
對您「不提告」的解釋,小弟也願意相信您的說法,也感謝您對大局的考量。但是整個事件的源頭,確實還是在道理之爭,而非源自私人恩怨,對嗎?美國牧師告訴我,在外教會不太會發生這種情況,他們大多是人之間先有問題,才會有糾紛或分裂,不會因道理不同鬧成這樣。
去年我們辯論時,小弟對「撒但自存論」毫無看法,因為沒有思考過,所以說不知對錯,但這幾個月下來,已有定見了。最近因為Rawls兄的加入,小弟越發發現,您的主張問題確實很多。
按您吩咐,小弟把「真理事件大事記」看過後,先把「道理」的部分拿來討論:
※「請「常識性」的判斷:楊昱民有可能高舉撒但?否認神的獨一?否認神的全知全能?」
雖然您並未這麼說,但是從您的主張「撒但自存論」,卻可能會導出這些結果(Rawls兄已有多篇文章論述)
※「無法住進人身的天使「服役之靈」怎會變成能侵入人心的邪靈(要「變」必須要有外添物或神另外創造)?」
「天使無法住進人身」是您的猜測,但是可能天使有侵入人心的能力,卻沒有這樣做的必要,所以聖經沒有記載;直到犯罪後牠才開始使用這個能力,不必有另外的添加物或創造,就可以解釋了。
※『聖經裡的「重生」是指「受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哥尼流得了聖靈,沒有人說他「重生」了。一個受洗的人(不管得不得聖靈),人都說他重生了。
約翰三章五到七節 「重生」,從水和聖靈生是對應一章33節「只是那差我來用水施洗的(叫你們悔改 太3.11)」。施洗約翰的洗只有水,只有悔改的能力,主耶穌基督的洗「能力更大」,(可1.7),是用聖靈施洗。從水和聖靈生,從有聖靈運行的水重生。洗過禮的人就是「從靈生」的了。』
您也主張受洗就「有聖靈」,但是還要求「得聖靈」說方言的憑據;也有不會「說方言」卻可聖靈充滿的主張。
但是
1.[多 3:5]
他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
如果一個『洗過禮的人就是「從靈生」的了。(包括在重生的洗裡面了)』他就可以達到聖靈充滿了,那麼「聖靈的更新」是甚麼?沒有「聖靈的更新」的人,就能聖靈充滿,那麼「聖靈的更新」是多餘的嗎?
綜合您的說法,[多 3:5]是否將被改為「他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或是「他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憑據。」?
2. [約 3:7-8]
我說:『你們必須重生』,你不要以為希奇。風隨著意思吹,你聽見風的響聲,卻不曉得從那裡來,往那裡去;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
如果「重生」只是受洗時也「從靈生」,那主耶穌這段解釋,「風的響聲」和受洗,怎麼能配合起來呢?
※『此外,如果說沒有得聖靈的人就無法被聖靈充滿,當然就無法結出聖靈的果子來,所以ㄧ個三年求不到聖靈的人就應該被砍下?因為他無法被聖靈充滿,結不出聖靈的果子來!(路13.6-9 )。』
這不過是一個勉勵的比喻,要我們不可白佔地土罷了!三年求不到聖靈的人,既然沒有聖靈,本來就結不出聖靈的果子,怎會被砍下來?而有得聖靈的人,三年不結果子就要被砍下來,那要被砍的可真不少呢!「管園的」(聖職人員?),又要怎樣砍呢?
在我們最近討論中,以下是小弟的看法:
1.[來 2:17-18]
所以,他凡事該與他的弟兄相同,為要在神的事上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他自己既然被試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試探的人。
主耶穌「凡事該與他的弟兄相同」,因此不能說他沒有「犯罪的可能」;主耶穌「被試探而受苦」,正是表示祂會為勝過犯罪而掙扎,不然怎麼會受苦?
主耶穌既有犯罪的可能,天使當然也有犯罪的可能,「惡」的來源就很簡單了,就是天使不順服,變成撒但,不需要「撒但自存論」。
主耶穌「凡事該與他的弟兄相同」,祂當然與人同質,否則這句話就不成立了。
2.您說:「就像亞當(人)本來具有不朽壞的身體,但因為罪的進入而使這不朽壞的身體變成必朽壞的,必死的身體。」
[創 3:22]
耶和華 神說:「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能知道善惡;現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樹的果子吃,就永遠活著。」
有罪的亞當只要吃生命樹的果子就可不朽壞而永遠活著,可見罪與朽壞無關,亞當犯罪前就必須靠生命樹的果子才能不朽壞。所以無罪的亞當和耶穌,都不會死,不會朽壞,這是錯誤的邏輯和推論。
3.關於主耶穌的死,在7/23您的『主耶穌基督的「死因」?』您說:
「所以人子基督耶穌的死,不是因為被釘而自然死亡,而是因為在承擔罪人之罪之後,憑著權柄將自己的生命捨棄,再以永活的生命去滅絕永死的罪!」
您的說法讓小弟覺得,我們很像在辯論主耶穌到底是「自殺」還是「他殺」?凡是「自殺」的人,他的命都是自己捨棄的,只是人無法要回自己的生命罷了。小弟認為「吳鳳」(先不管故事是否真實)就像主耶穌一樣,「吳鳳」自己選擇捨棄生命,他告訴原住民(舊稱山地同胞),可殺穿戴紅衣紅帽者,然後自己如此穿著,以致被殺而死,但仍是「他殺」,不是「自殺」。
所以,小信徒都不能讓您的道理過關,何況教會呢?
至於您的另一部份,是先有真理問題,後來才產生的(或先有私人恩怨嗎?)。您列了一堆證據,教會對您的指控卻靜默不反駁,也非常低調,讓人看起來是有點「羅生門」的感覺。上次有人說,我們可以「作惡以成善」嗎? 小弟也不排除教會真的為了「維護真理」,故意不擇手段要除去您。不過,小信徒既無調查權,也無審判權,只能交由神處理了!您的道理若是對的,小弟一定選擇挺您到底(一個小信徒挺不挺,其實改變不了甚麼)。您是否能再檢視一下您的道理呢?
至於「黃世明傳道的事」,小弟不認識他,好像印象很模糊,不太清楚所指何事?
回想卅幾年前小弟回來教會後,在台北高級班,發現和兄姐們差太多了,開始追求道理,也受到「楊」、「謝」兩位長老的身教言教鼓勵,「言猶在耳、忠豈忘心」!看到有問題的道理,還是不能不說話的。至於人事部份,要學Rawls兄,不再發言了!
最後,小弟並非拒絕您的咖啡邀約,而是真的並非住在台東,請見諒!
求神讓我們都能放下自己,賜給我們再度合一的機會,是所致盼!
何謂照聖經?何謂遵聖靈帶領?
TJC中的聯總組織,設有「真理研究會」,其目的就是在「研究」或「決斷」何謂教會應該遵守的真理。如果TJC現在所有的「道理=真理」的話,根本就不再需要設「真理研究會」。其討論團體本身就是承認TJC對於道理的認識還不夠清楚(不是錯誤)。
在這樣的情況下,通過「真理研究會」驗證的「道理」代表TJC聯總組織下的「真理共識」。而無法通過的「道理」並不等於「異端」。尤其是屬於發回「再研究」的類別。翻閱真理研究會多年來的資料,婦女蒙頭、剛硬預定論…等都是屬於此類,難道會有人說因為這些道理無法通過,所以這些「道理=異端」?或是提出這些道理的人=魔鬼做工?
在同樣的標準下,為何YM提出的「魔鬼自存」要被打成異端?其真理研究會的決議是:不得公開傳講,如有新看法可再提出研究(YM所提之「耶穌真人的本質」也是一樣。)請問真理研究會沒有定罪,卻有人將YM定罪成「異端」,請問這些人是不是自己組成「真‧真理研究會」?然後廢棄TJC的真理研究會決議,說:YM提出的道理就是異端!
既然TJC有聖靈同在,那麼請照聖靈帶領!強調順服組織的人應該要知道,組織的規章訂定是各國代表在「聖靈感動」下通過的,所以才有遵守的必要。當「聯總負責人會」跳過「真理研究會」,擅自要求YM需要從心裡徹底除去「魔鬼自存」的觀念,就是違反「真理研究會」在「聖靈感動」下制訂的決議,或是更明白地說:不順服聖靈。
同樣地,「聯總負責人會」擅自解職YM的聯總負責人也是違反了各國代表在「聖靈感動」下制訂的規章!
假設「聯總負責人會」對於YM的看法是正確的,在順服「聖靈」的情況下,IA應該要在世界代表大會中提出「YM聯總負責人停職案」並且在「真理研究會」中通過:YM的「魔鬼自存」、「基督真人之本質」、「受洗後可被聖靈充滿」=「異端」。而不是在沒有世界代表參與的2012年提出「YM停職案」。
今天所有的證據均顯示:聯總負責人會並沒有按照規章做事!而這些規章是各國代表在「聖靈感動」下制訂的!更遑論有關於「聖靈」的議題。
我們可以不接受YM的「魔鬼自存」、「基督真人之本質」、「受洗後可被聖靈充滿」,因為這些道理不屬於TJC的「傳統道理」。但是同樣地,TJC中因為個人見解看法之不同,本來就存在著許多「空間」。例如謝順道長老的剛硬預定論,或是未受洗的嬰兒死後會去另一個不是天堂或地獄的地方。這些「個人見解」本來就是當「參考」,不是要人當「真理」。請問YM何時說過他的「個人見解=絕對真理」?
今日是不是想要將YM敢盡殺絕的人才會堅持「個人見解=絕對真理」?所以凡是看法與我不同者都是異端?
既然「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會,真理的柱石和根基」,那麼請讓教會全體決定YM的道理是不是異端!不是個人看法!那麼請問,「真理研究會」到底定了YM什麼「罪名」?請問幾位鷹派傳道與rawls,您拿著打YM的是「個人看法」?還是TJC真理研究會通過有「聖靈認證」的「真理」?
至於膽敢奉主聖名「說謊發假公文」的人,怎還有臉說這是「聖靈決意」?請找一句經文出來:聖靈會與說謊者共同決意?或是:真神喜悅不公義的審判?
聯總負責人會與YM之間的事叫做「人事問題」,但是「說謊發假公文」叫做「真理問題」!何謂照聖經?何謂順服聖靈?
敬畏耶和華在乎恨惡邪惡:那驕傲、狂妄,並惡道,以及乖謬的口,都為我所恨惡(箴8:13)。
謊話是我所恨惡所憎嫌的;惟你的律法是我所愛的。(詩119:163)
更不用提當YM到中國或是非洲工作時,聖靈依然降下,不少人看見異象與榮光,與進中國工作TJC的黃傳道一樣。異象與榮光的確不能當作有神同在的標準,但是按手聖靈降下誰敢說這不是來自於真神?還是有人敢冒褻瀆聖靈的重罪說:YM按手那人得到的不是聖靈?
神所潔淨的,你不可當作俗物。(徒10:15)
迦瑪列雖然不認同使徒所傳的道理,但是他有敬畏神的心,所以他對猶太公會的人說:若是出於神,你們就不能敗壞他們,恐怕你們倒是攻擊神了(徒5:39)。
今日打YM很用力的某些鷹派傳道與rawls,我很為你們擔心。至於是「YM亂黨」?還是「真神僕人」?幾年後自會分曉。出於人意,必會敗壞;出於神旨,必會成就。願主看顧祂的教會。
聖靈並不是人給的,那麼人為何要來按手?撒瑪利亞城的人、掃羅和以弗所的門徒,都是接受按手而得聖靈,但用聖靈施洗的是主耶穌(約1:33),所以被按的人得聖靈,和按手的人到底是何種關係?還是根本沒有關係?有的人說一被按手,就覺得有能力降臨;有的人說按手者一離開,他就得到聖靈了;也有很多人未受按手就得聖靈。
『還是有人敢冒褻瀆聖靈的重罪說:YM按手那人得到的不是聖靈?』
是沒這個必要亂講話,不過可以看一下楊傳道本人的意見:
『
敬覆小子兄 / 撒但自存、聖靈降臨與按手
Posted 十一月 21st, 2012 by YM
「事實上得不得著聖靈和按不按手並沒有直接關係,更和洗禮沒有關係!(既然連未受洗者都會得聖靈,所以說得聖靈和洗禮的人有關係不是很奇怪?)」
「任何一位曾經替人按手禱告的同工都可以見證:很多人在禱告中得聖靈,並不是因為被按手,而是按手的人看見他得了聖靈趕緊過去替他按手一起感謝。」
「人得不得聖靈與洗禮、按手無關!TJC很多人是自己在家禱告得聖靈的。」
』
巴黎教會的LCH姐多年得不到聖靈,應該也被楊傳道按手過很多次了吧?所以覺得,實在解讀困難!
PS:多日未見Rawls兄發言,今日進「香草山」發現有些新作,不知是沒來貼文,還是進不來了?不知如何和他連絡,一樣是解讀困難!
敬覆小子兄:
聖靈要不要降下全憑神的主權,只要神願意,任何人都可受聖靈。
在TJC中,我們說:
1. TJC是真神同在的教會,因為有聖靈。
2. TJC差派的工人出去工作,按手有聖靈降下。我們說:感謝神!祂與TJC同工!
同樣的標準,為何YM按手聖靈降下,人卻說:要小心,YM有問題?
請思考:
神會不會藉著一個傳異端邪說的人將聖靈賜下?有沒有聖經例子的佐證?尤其此人已經失去了所謂IA賦予的傳道職分?(如果不考慮TJC巴黎教會重新賦予的傳道職分,YM算是平信徒。)
如果接受「按手有聖靈不等於真神同工」,那麼教會需要重新反思上述1-2點。在TJC目前接受1-2點是「正確」的情況下,「YM工作按手有聖靈=真神同工」是一件事實,與任何其他TJC差派的傳道工人無異。
在這樣的前提下,要推翻此結論的方法就是:否定YM按手那人得到的是聖靈。所以才有在下所說的那句話。
歸納一下上一篇文章的重點:
1. TJC要接受什麼道理是「真理」或是「異端」要由TJC決定。目前在聯總的組織下是由「真理研究會」決定。
2. 個人對於各樣道理的看法不足以當作TJC全體的標準,除非有「聖靈認證/真理研究會」的背書。
3. YM的道理並沒有被TJC(真理研究會)定罪為異端。
4. 聯總負責人會罔顧真理研究會對於YM「魔鬼自存非永存」的決議,擅自添加YM需要從心底徹底除去「魔鬼自存」的觀念。
5. 如果「聯總負責人會=真理研究會」,那麼第4點是可以說得通的。但是在兩者分開各有職權的情況下,聯總負責人會逾越了TJC各國代表在「聖靈感動」下制訂的規章(道理要交由真理研究會決定,不是負責行政的聯總負責人會)。
6. 在正常的程序下,如果YM道理真的有問題,應該是:真理研究會通過YM道理為異端,交由聯總負責人會做行政處分(像是:悔改、停職、除名);現在卻是「真理研究會沒有說YM的道理是異端」,「聯總負責人會」竟散布YM有問題的消息,藉由行政力量來達到其目的。
7. YM被非法停職後,其工作果效證明與其他TJC差派的工人一樣,有主的同工。
如有不清楚之處,請指教。如有得罪之處,請包涵。
小子弟兄,
您一直在批評楊傳道的魔鬼自存,但我們很多人確實從此理論得到非常深遠的造就。 魔鬼自存闡明神接著創造的智慧,棄惡存善的決心,完成了滅絕撒旦的計劃。 這遠遠勝過您們那全知全能理論的造物主,不但連自己的創造物無法制服,卻為了打一 個驕傲的僕役天使還不惜犧牲了上億眾子(魔鬼還沒下地獄,可神以祂形像造的眾子正 排著隊下地獄,這難道就是你們所講真理和愛的奧密?)。魔鬼自存不但堅定了我們對全 善的神的信心,更取代了你們那自導自演,善惡兼備,用幾千年還打不死一條蛇的全能造物主。
另外,楊傳道堅持神的獨一,聯總高官卻到處說他否定神的獨一,並以此定罪。 你竟然也跟著起哄。聯總所犯有形有體的說謊、假公文,你卻反過來護庇他們說13:2 票 和 15:0 結果是一樣的啦!既然是一樣,聯總為何要連出幾封說明信說不一樣?
看來在真理的爭辯的事上, 誠實對你來說是毫無價值的. 造假是聯總拉聖靈來共同定意的基礎。
Rawls 到底寫什麽如此的精彩,讓您力捧。据我所知很多人都厭煩他的文章,沒人在看。 可否請您直接拿幾點與大家分享你讚成並從她所得的造就。
敬覆chaolin兄
小弟解讀困難的就是您的第7點,但不敢妄加評論,因為對小弟來說,這是「重大和猜不透的事」,前文也才會出現到底按手的人和得聖靈的人,有何相關?在這事之前,小弟曾和同靈閒聊:甲傳道很認真,常為教會禁食禱告,但較沒有口才,也不太敢太干涉長執負責人;乙傳道很強勢,常干涉教會事務,所到的教會常常造成內部糾紛,甚至幾乎要分裂。但甲傳道按手,都很少人甚至沒有人得聖靈,乙傳道按手卻常常一堆人得聖靈。實在看不懂!
至於第1至6點,小弟以往只聽駐牧傳道說處理過程有瑕疵,您這樣說就很清楚了,確實是程序不對,名不正則言不順。這大概也是聯總後來採取低調的原因吧!
抱歉,其實小弟懂得不多,又惟恐眼睛過勞死(青光眼+近視+高度散光+飛蚊症),先答一題
問答一:
Q:一個受洗後沒有過著成聖生活的人,他有「成聖」嗎?他配稱為「聖徒」嗎?
A:是的。一個受洗後的人,不管怎樣,他都已經得到「成聖的身分」,他已經是「聖徒」。(林前1:2;6:11)但是他應該在主裡努力追求「成聖的生活」,成為名符其實的「聖徒」。(弗4:1;林後7:1)
『(林前6:11)受洗已成聖;(林後7:1)洗後需成聖』
問答二:
Q:一個沒有神靈住在裡頭的人,能被稱為神的兒子嗎?
A:是的。一個受洗後的人,不管怎樣,他都已經得到「神兒子的名分」,他可被稱為「神的兒子」(羅8:14;加3:26;加 4:5;弗 1:5)。但是他應該在主裡努力追求「聖靈」,得著聖靈的印證,成為名符其實的「神的兒子」。(羅8:16;加4:6;林後1:22)
『(羅8:14;加3:26)受洗後我們是神的兒子;(加4:6;羅8:14)再得聖靈做印證;(羅8:23)身體得贖才真正得著』
(今生聖靈和神兒子的身分有可能因犯罪而失去,將來得救才是永遠的神的兒子)
[Daniel Wu: could you please start a new topic to discuss these questions as they are not related to the original topic? Thanks]
各位弟兄姊妹:
耶穌基督的家譜分別記載在馬太福音第一章及路加福音第三章,在此請教HBL上各位弟兄姊妹一些問題:
問1:哪一個家譜是正確的?家譜可以有錯嗎?
問2:既已聲明是馬利亞生的,為什麼耶穌基督的家譜不採用母親馬利亞的家譜。
3.(路3:33)依人看來他是約瑟的兒子。
往上追溯血統,約瑟是大衛的子孫,再上溯到(路3:38)亞當是神的兒子。
看來聖經用那麼大篇幅書寫耶穌基督家譜的用意即在此。
問3: 耶穌和約瑟沒有血緣關係,養父的家譜有意義嗎?
在此請教HBL上各位弟兄姊妹
「你們信耶穌的人常說:耶穌愛世人,那為什麼全世界到處 有兇殺以及很多不好的事情發生?」
「你們說你們的神是全智全能的神,祂的能力不是就可以很快的 打敗魔鬼嗎? 為什麼不做,卻允許魔鬼繼續這樣做亂, 讓人彼此殘殺? 然後卻跟我們說神愛世人? 這樣不是互相矛盾嗎?」
也許以後他還會問:「神是愛,那麼神為何要審判世界?神要讓千千萬萬的人落在火不滅、蟲不死的硫磺火湖裡,永遠受苦,這樣子的神真的是有憐憫、有愛心的神嗎?」
人應該努力追求認識神(何6:3),但是人永遠達不到,所知的永遠是有限的(林前13:9),有些可能更是錯誤的,所以上次說「答案」是太自大了,只能說是自己的「淺見」罷了。
第二題,小弟的淺見是:
您說:「因為這世界是魔鬼控制的啊,所以才會亂七八糟.」,這只是原因之一,因魔鬼是我們的「外敵」;但最主要的是因人心中的「私慾」,就是我們的「內惡」,才會有這麼多兇殺以及很多不好的事情發生。而最主要的原因是:人不信神。
[弗 4:18-19]
他們心地昏昧,與神所賜的生命隔絕了,都因自己無知,心裡剛硬;良心既然喪盡,就放縱私慾,貪行種種的污穢。
[創 8:21] 人從小時心裡懷著惡念;最可怕的是我們的「私慾」,它存在於犯罪之前,亞當夏娃犯罪、猶大犯罪,都是因為放縱私慾,才會被魔鬼引誘而犯罪;世人也是因為放縱肉體的私慾(弗 2:3;弗 4:22),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雅 1:15),所有的罪行,都出自私慾,再加上魔鬼的興風作浪,就產生很多駭人聽聞的罪行來。
神要解決掉魔鬼,有甚麼困難?只是我們不知道神的經綸罷了!但是解決了魔鬼,就會天下太平嗎?應該會好一點,但若不解決人的私慾,不會好太多。神給人自由意志,任憑他們選擇。
[羅 1:21]
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
[羅 1:24]
所以,神任憑他們逞著心裡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
[羅 1:26]
因此,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
[羅 1:28]
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
[啟 22:11]
不義的,叫他仍舊不義;污穢的,叫他仍舊污穢;為義的,叫他仍舊為義;聖潔的,叫他仍舊聖潔。
所以問題的中心是人不信神,無法脫離罪,禁戒私慾,因而無法抵擋魔鬼的引誘。
信神,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
[來 9:14]
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他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原文作良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神嗎?
所以唯有人人信主,洗淨良心後,能禁戒私慾,脫離罪、制伏罪,不讓罪再我們身上作王、作主(羅6:12-14)。一個能禁戒私慾的人(彼前 2:11)如主耶穌,不給魔鬼留地步,並且穿戴神所賜全副軍裝,魔鬼對他是起不了作用的。這樣「內惡外敵我全都贏」,世界豈不像當初的伊甸園。
[賽 11:6-9]
[6]豺狼必與綿羊羔同居,豹子與山羊羔同臥;少壯獅子與牛犢並肥畜同群;小孩子要牽引他們。
[7]牛必與熊同食;牛犢必與小熊同臥;獅子必吃草,與牛一樣。
[8]吃奶的孩子必玩耍在虺蛇的洞口;斷奶的嬰兒必按手在毒蛇的穴上。
[9]在我聖山的遍處,這一切都不傷人,不害物;因為認識耶和華的知識要充滿遍地,好像水充滿洋海一般。
PS 「魔鬼自存」再次閱讀中
楊傳道,平安!
1.首先跟您報告,小弟不是住在台東,事實上去過台東的次數,也是屈指可數,倒是最近有想排假到台東一遊。
2.上次小弟的信件是請醫宣學弟轉交總會,相信大家可以清楚看到,小弟沒有惡意,只是希望教會可在Rawls外再派人來,做牧養工作,其中「建議要再有專業的人進來,但最好先一個就好,不要做的太明顯」,是不希望引起太大的反彈而已。另外香草山網址及註明:我們也不知道Rawls是誰、、、,是別人加進去的。但文章在HBL被刊出,小弟就猜是台總內有人傳出來的,裡面應該有人支持您。
3.再強調一次,小弟確實未受台總或聯總差派,所以也沒有第一手資料,所以小弟只能說:「含有自己主觀的意見,也含有私下得到未證實的看法」,也就是表示沒把握完全正確。
所謂自己主觀的意見(包括按情理推測):
小弟在教會只要聽到見證、教義或教會事件及處理,就會特別注意聽,所以數十年聽到的人事物,不見得記得很完整,但大概知道事情的「前因和後果」,一般是有「脈絡」可循的,只要推想,一般與事實相差不會太大。但小弟也承認,聽過不同的人在談同一件事,是會有一些出入的。
例如「紅地毯事件」,沒問過任何人,直接認為必是小弟想的那樣。小弟在地方教會,至少碰過三個台總總負責來領會或開講習會(車、邱、林長老),小弟看到信徒其實很冷淡,他們都曾孤獨地站在佈告欄前看佈告,小弟冷眼旁觀,心中在想:這就是真教會台灣總負責嗎?這麼平凡又落寞,沒有特殊的架子,非常低調,直到傳道招呼,他們才來泡茶。所以小弟絕不相信,他們會要求中國的教會需舖紅地毯、派樂隊歡迎他們。
又例如「除名」,是小弟自己在擔心的。上次在醫宣義診初次見到林長老時,小弟就很憂心的問他這個問題,他的回答是:「我們從來都沒有要除名的想法」;但現在不知長老他們是否會改變想法?小弟以常理來推測,不同的道理應該不會一直並存,且小弟感覺您有點想要和教會分庭抗禮的感覺(個人感覺有些組織在成形之中),所以恐怕最後會變成真的。
再例如輪調之事,只是很久以前聽到的印象,強調易有弊端發生,但因德國和法國等地區的語言問題及特殊需要,因而無法正常輪派。
另外,各人要從神那裡得著稱讚[林前 4:5],小弟和長老們真的很不熟,不知真正的情況,所以只能說各人「工作量」、「恩賜」和「職分」不同,可能無法以同一標準來比較。也不能因為沒人上HBL來說他們的好話,做了多少工,就直接斷定他們都不關心小信徒。
所謂私下得到未證實的看法(因沒有第二位的證實):
小弟關心教會的事,但資料只能詢問去總會開會的長職,或從在總會工作的傳道所得,這就是您所謂的官方版資料吧!
例如小弟對一位傳道質疑,為何開會記錄會有不同版本?他所說的解釋,小弟覺得和我們自己的開會的情形還蠻像的,就接受了他的說法。
又例如:「教會花了十年的時間進行溝通,就是因為惜情,一直想盡力挽回他」也是。「.. (我們誠心溝通…)這要是以前楊約翰長老的時代,早就被解決掉了」也是。
對您「不提告」的解釋,小弟也願意相信您的說法,也感謝您對大局的考量。但是整個事件的源頭,確實還是在道理之爭,而非源自私人恩怨,對嗎?美國牧師告訴我,在外教會不太會發生這種情況,他們大多是人之間先有問題,才會有糾紛或分裂,不會因道理不同鬧成這樣。
去年我們辯論時,小弟對「撒但自存論」毫無看法,因為沒有思考過,所以說不知對錯,但這幾個月下來,已有定見了。最近因為Rawls兄的加入,小弟越發發現,您的主張問題確實很多。
按您吩咐,小弟把「真理事件大事記」看過後,先把「道理」的部分拿來討論:
※「請「常識性」的判斷:楊昱民有可能高舉撒但?否認神的獨一?否認神的全知全能?」
雖然您並未這麼說,但是從您的主張「撒但自存論」,卻可能會導出這些結果(Rawls兄已有多篇文章論述)
※「無法住進人身的天使「服役之靈」怎會變成能侵入人心的邪靈(要「變」必須要有外添物或神另外創造)?」
「天使無法住進人身」是您的猜測,但是可能天使有侵入人心的能力,卻沒有這樣做的必要,所以聖經沒有記載;直到犯罪後牠才開始使用這個能力,不必有另外的添加物或創造,就可以解釋了。
※『聖經裡的「重生」是指「受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哥尼流得了聖靈,沒有人說他「重生」了。一個受洗的人(不管得不得聖靈),人都說他重生了。
約翰三章五到七節 「重生」,從水和聖靈生是對應一章33節「只是那差我來用水施洗的(叫你們悔改 太3.11)」。施洗約翰的洗只有水,只有悔改的能力,主耶穌基督的洗「能力更大」,(可1.7),是用聖靈施洗。從水和聖靈生,從有聖靈運行的水重生。洗過禮的人就是「從靈生」的了。』
您也主張受洗就「有聖靈」,但是還要求「得聖靈」說方言的憑據;也有不會「說方言」卻可聖靈充滿的主張。
但是
1.[多 3:5]
他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
如果一個『洗過禮的人就是「從靈生」的了。(包括在重生的洗裡面了)』他就可以達到聖靈充滿了,那麼「聖靈的更新」是甚麼?沒有「聖靈的更新」的人,就能聖靈充滿,那麼「聖靈的更新」是多餘的嗎?
綜合您的說法,[多 3:5]是否將被改為「他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或是「他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憑據。」?
2. [約 3:7-8]
我說:『你們必須重生』,你不要以為希奇。風隨著意思吹,你聽見風的響聲,卻不曉得從那裡來,往那裡去;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
如果「重生」只是受洗時也「從靈生」,那主耶穌這段解釋,「風的響聲」和受洗,怎麼能配合起來呢?
※『此外,如果說沒有得聖靈的人就無法被聖靈充滿,當然就無法結出聖靈的果子來,所以ㄧ個三年求不到聖靈的人就應該被砍下?因為他無法被聖靈充滿,結不出聖靈的果子來!(路13.6-9 )。』
這不過是一個勉勵的比喻,要我們不可白佔地土罷了!三年求不到聖靈的人,既然沒有聖靈,本來就結不出聖靈的果子,怎會被砍下來?而有得聖靈的人,三年不結果子就要被砍下來,那要被砍的可真不少呢!「管園的」(聖職人員?),又要怎樣砍呢?
在我們最近討論中,以下是小弟的看法:
1.[來 2:17-18]
所以,他凡事該與他的弟兄相同,為要在神的事上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他自己既然被試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試探的人。
主耶穌「凡事該與他的弟兄相同」,因此不能說他沒有「犯罪的可能」;主耶穌「被試探而受苦」,正是表示祂會為勝過犯罪而掙扎,不然怎麼會受苦?
主耶穌既有犯罪的可能,天使當然也有犯罪的可能,「惡」的來源就很簡單了,就是天使不順服,變成撒但,不需要「撒但自存論」。
主耶穌「凡事該與他的弟兄相同」,祂當然與人同質,否則這句話就不成立了。
2.您說:「就像亞當(人)本來具有不朽壞的身體,但因為罪的進入而使這不朽壞的身體變成必朽壞的,必死的身體。」
[創 3:22]
耶和華 神說:「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能知道善惡;現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樹的果子吃,就永遠活著。」
有罪的亞當只要吃生命樹的果子就可不朽壞而永遠活著,可見罪與朽壞無關,亞當犯罪前就必須靠生命樹的果子才能不朽壞。所以無罪的亞當和耶穌,都不會死,不會朽壞,這是錯誤的邏輯和推論。
3.關於主耶穌的死,在7/23您的『主耶穌基督的「死因」?』您說:
「所以人子基督耶穌的死,不是因為被釘而自然死亡,而是因為在承擔罪人之罪之後,憑著權柄將自己的生命捨棄,再以永活的生命去滅絕永死的罪!」
您的說法讓小弟覺得,我們很像在辯論主耶穌到底是「自殺」還是「他殺」?凡是「自殺」的人,他的命都是自己捨棄的,只是人無法要回自己的生命罷了。小弟認為「吳鳳」(先不管故事是否真實)就像主耶穌一樣,「吳鳳」自己選擇捨棄生命,他告訴原住民(舊稱山地同胞),可殺穿戴紅衣紅帽者,然後自己如此穿著,以致被殺而死,但仍是「他殺」,不是「自殺」。
所以,小信徒都不能讓您的道理過關,何況教會呢?
至於您的另一部份,是先有真理問題,後來才產生的(或先有私人恩怨嗎?)。您列了一堆證據,教會對您的指控卻靜默不反駁,也非常低調,讓人看起來是有點「羅生門」的感覺。上次有人說,我們可以「作惡以成善」嗎? 小弟也不排除教會真的為了「維護真理」,故意不擇手段要除去您。不過,小信徒既無調查權,也無審判權,只能交由神處理了!您的道理若是對的,小弟一定選擇挺您到底(一個小信徒挺不挺,其實改變不了甚麼)。您是否能再檢視一下您的道理呢?
至於「黃世明傳道的事」,小弟不認識他,好像印象很模糊,不太清楚所指何事?
回想卅幾年前小弟回來教會後,在台北高級班,發現和兄姐們差太多了,開始追求道理,也受到「楊」、「謝」兩位長老的身教言教鼓勵,「言猶在耳、忠豈忘心」!看到有問題的道理,還是不能不說話的。至於人事部份,要學Rawls兄,不再發言了!
最後,小弟並非拒絕您的咖啡邀約,而是真的並非住在台東,請見諒!
求神讓我們都能放下自己,賜給我們再度合一的機會,是所致盼!
何謂照聖經?何謂遵聖靈帶領?
TJC中的聯總組織,設有「真理研究會」,其目的就是在「研究」或「決斷」何謂教會應該遵守的真理。如果TJC現在所有的「道理=真理」的話,根本就不再需要設「真理研究會」。其討論團體本身就是承認TJC對於道理的認識還不夠清楚(不是錯誤)。
在這樣的情況下,通過「真理研究會」驗證的「道理」代表TJC聯總組織下的「真理共識」。而無法通過的「道理」並不等於「異端」。尤其是屬於發回「再研究」的類別。翻閱真理研究會多年來的資料,婦女蒙頭、剛硬預定論…等都是屬於此類,難道會有人說因為這些道理無法通過,所以這些「道理=異端」?或是提出這些道理的人=魔鬼做工?
在同樣的標準下,為何YM提出的「魔鬼自存」要被打成異端?其真理研究會的決議是:不得公開傳講,如有新看法可再提出研究(YM所提之「耶穌真人的本質」也是一樣。)請問真理研究會沒有定罪,卻有人將YM定罪成「異端」,請問這些人是不是自己組成「真‧真理研究會」?然後廢棄TJC的真理研究會決議,說:YM提出的道理就是異端!
既然TJC有聖靈同在,那麼請照聖靈帶領!強調順服組織的人應該要知道,組織的規章訂定是各國代表在「聖靈感動」下通過的,所以才有遵守的必要。當「聯總負責人會」跳過「真理研究會」,擅自要求YM需要從心裡徹底除去「魔鬼自存」的觀念,就是違反「真理研究會」在「聖靈感動」下制訂的決議,或是更明白地說:不順服聖靈。
同樣地,「聯總負責人會」擅自解職YM的聯總負責人也是違反了各國代表在「聖靈感動」下制訂的規章!
假設「聯總負責人會」對於YM的看法是正確的,在順服「聖靈」的情況下,IA應該要在世界代表大會中提出「YM聯總負責人停職案」並且在「真理研究會」中通過:YM的「魔鬼自存」、「基督真人之本質」、「受洗後可被聖靈充滿」=「異端」。而不是在沒有世界代表參與的2012年提出「YM停職案」。
今天所有的證據均顯示:聯總負責人會並沒有按照規章做事!而這些規章是各國代表在「聖靈感動」下制訂的!更遑論有關於「聖靈」的議題。
我們可以不接受YM的「魔鬼自存」、「基督真人之本質」、「受洗後可被聖靈充滿」,因為這些道理不屬於TJC的「傳統道理」。但是同樣地,TJC中因為個人見解看法之不同,本來就存在著許多「空間」。例如謝順道長老的剛硬預定論,或是未受洗的嬰兒死後會去另一個不是天堂或地獄的地方。這些「個人見解」本來就是當「參考」,不是要人當「真理」。請問YM何時說過他的「個人見解=絕對真理」?
今日是不是想要將YM敢盡殺絕的人才會堅持「個人見解=絕對真理」?所以凡是看法與我不同者都是異端?
既然「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會,真理的柱石和根基」,那麼請讓教會全體決定YM的道理是不是異端!不是個人看法!那麼請問,「真理研究會」到底定了YM什麼「罪名」?請問幾位鷹派傳道與rawls,您拿著打YM的是「個人看法」?還是TJC真理研究會通過有「聖靈認證」的「真理」?
至於膽敢奉主聖名「說謊發假公文」的人,怎還有臉說這是「聖靈決意」?請找一句經文出來:聖靈會與說謊者共同決意?或是:真神喜悅不公義的審判?
聯總負責人會與YM之間的事叫做「人事問題」,但是「說謊發假公文」叫做「真理問題」!何謂照聖經?何謂順服聖靈?
敬畏耶和華在乎恨惡邪惡:那驕傲、狂妄,並惡道,以及乖謬的口,都為我所恨惡(箴8:13)。
謊話是我所恨惡所憎嫌的;惟你的律法是我所愛的。(詩119:163)
更不用提當YM到中國或是非洲工作時,聖靈依然降下,不少人看見異象與榮光,與進中國工作TJC的黃傳道一樣。異象與榮光的確不能當作有神同在的標準,但是按手聖靈降下誰敢說這不是來自於真神?還是有人敢冒褻瀆聖靈的重罪說:YM按手那人得到的不是聖靈?
神所潔淨的,你不可當作俗物。(徒10:15)
迦瑪列雖然不認同使徒所傳的道理,但是他有敬畏神的心,所以他對猶太公會的人說:若是出於神,你們就不能敗壞他們,恐怕你們倒是攻擊神了(徒5:39)。
今日打YM很用力的某些鷹派傳道與rawls,我很為你們擔心。至於是「YM亂黨」?還是「真神僕人」?幾年後自會分曉。出於人意,必會敗壞;出於神旨,必會成就。願主看顧祂的教會。
聖靈並不是人給的,那麼人為何要來按手?撒瑪利亞城的人、掃羅和以弗所的門徒,都是接受按手而得聖靈,但用聖靈施洗的是主耶穌(約1:33),所以被按的人得聖靈,和按手的人到底是何種關係?還是根本沒有關係?有的人說一被按手,就覺得有能力降臨;有的人說按手者一離開,他就得到聖靈了;也有很多人未受按手就得聖靈。
『還是有人敢冒褻瀆聖靈的重罪說:YM按手那人得到的不是聖靈?』
是沒這個必要亂講話,不過可以看一下楊傳道本人的意見:
『
敬覆小子兄 / 撒但自存、聖靈降臨與按手
Posted 十一月 21st, 2012 by YM
「事實上得不得著聖靈和按不按手並沒有直接關係,更和洗禮沒有關係!(既然連未受洗者都會得聖靈,所以說得聖靈和洗禮的人有關係不是很奇怪?)」
「任何一位曾經替人按手禱告的同工都可以見證:很多人在禱告中得聖靈,並不是因為被按手,而是按手的人看見他得了聖靈趕緊過去替他按手一起感謝。」
「人得不得聖靈與洗禮、按手無關!TJC很多人是自己在家禱告得聖靈的。」
』
巴黎教會的LCH姐多年得不到聖靈,應該也被楊傳道按手過很多次了吧?所以覺得,實在解讀困難!
PS:多日未見Rawls兄發言,今日進「香草山」發現有些新作,不知是沒來貼文,還是進不來了?不知如何和他連絡,一樣是解讀困難!
敬覆小子兄:
聖靈要不要降下全憑神的主權,只要神願意,任何人都可受聖靈。
在TJC中,我們說:
1. TJC是真神同在的教會,因為有聖靈。
2. TJC差派的工人出去工作,按手有聖靈降下。我們說:感謝神!祂與TJC同工!
同樣的標準,為何YM按手聖靈降下,人卻說:要小心,YM有問題?
請思考:
神會不會藉著一個傳異端邪說的人將聖靈賜下?有沒有聖經例子的佐證?尤其此人已經失去了所謂IA賦予的傳道職分?(如果不考慮TJC巴黎教會重新賦予的傳道職分,YM算是平信徒。)
如果接受「按手有聖靈不等於真神同工」,那麼教會需要重新反思上述1-2點。在TJC目前接受1-2點是「正確」的情況下,「YM工作按手有聖靈=真神同工」是一件事實,與任何其他TJC差派的傳道工人無異。
在這樣的前提下,要推翻此結論的方法就是:否定YM按手那人得到的是聖靈。所以才有在下所說的那句話。
歸納一下上一篇文章的重點:
1. TJC要接受什麼道理是「真理」或是「異端」要由TJC決定。目前在聯總的組織下是由「真理研究會」決定。
2. 個人對於各樣道理的看法不足以當作TJC全體的標準,除非有「聖靈認證/真理研究會」的背書。
3. YM的道理並沒有被TJC(真理研究會)定罪為異端。
4. 聯總負責人會罔顧真理研究會對於YM「魔鬼自存非永存」的決議,擅自添加YM需要從心底徹底除去「魔鬼自存」的觀念。
5. 如果「聯總負責人會=真理研究會」,那麼第4點是可以說得通的。但是在兩者分開各有職權的情況下,聯總負責人會逾越了TJC各國代表在「聖靈感動」下制訂的規章(道理要交由真理研究會決定,不是負責行政的聯總負責人會)。
6. 在正常的程序下,如果YM道理真的有問題,應該是:真理研究會通過YM道理為異端,交由聯總負責人會做行政處分(像是:悔改、停職、除名);現在卻是「真理研究會沒有說YM的道理是異端」,「聯總負責人會」竟散布YM有問題的消息,藉由行政力量來達到其目的。
7. YM被非法停職後,其工作果效證明與其他TJC差派的工人一樣,有主的同工。
如有不清楚之處,請指教。如有得罪之處,請包涵。
小子弟兄,
您一直在批評楊傳道的魔鬼自存,但我們很多人確實從此理論得到非常深遠的造就。
魔鬼自存闡明神接著創造的智慧,棄惡存善的決心,完成了滅絕撒旦的計劃。
這遠遠勝過您們那全知全能理論的造物主,不但連自己的創造物無法制服,卻為了打一
個驕傲的僕役天使還不惜犧牲了上億眾子(魔鬼還沒下地獄,可神以祂形像造的眾子正
排著隊下地獄,這難道就是你們所講真理和愛的奧密?)。魔鬼自存不但堅定了我們對全
善的神的信心,更取代了你們那自導自演,善惡兼備,用幾千年還打不死一條蛇的全能造物主。
另外,楊傳道堅持神的獨一,聯總高官卻到處說他否定神的獨一,並以此定罪。
你竟然也跟著起哄。聯總所犯有形有體的說謊、假公文,你卻反過來護庇他們說13:2 票 和 15:0 結果是一樣的啦!既然是一樣,聯總為何要連出幾封說明信說不一樣?
看來在真理的爭辯的事上, 誠實對你來說是毫無價值的. 造假是聯總拉聖靈來共同定意的基礎。
Rawls 到底寫什麽如此的精彩,讓您力捧。据我所知很多人都厭煩他的文章,沒人在看。
可否請您直接拿幾點與大家分享你讚成並從她所得的造就。
敬覆chaolin兄
小弟解讀困難的就是您的第7點,但不敢妄加評論,因為對小弟來說,這是「重大和猜不透的事」,前文也才會出現到底按手的人和得聖靈的人,有何相關?在這事之前,小弟曾和同靈閒聊:甲傳道很認真,常為教會禁食禱告,但較沒有口才,也不太敢太干涉長執負責人;乙傳道很強勢,常干涉教會事務,所到的教會常常造成內部糾紛,甚至幾乎要分裂。但甲傳道按手,都很少人甚至沒有人得聖靈,乙傳道按手卻常常一堆人得聖靈。實在看不懂!
至於第1至6點,小弟以往只聽駐牧傳道說處理過程有瑕疵,您這樣說就很清楚了,確實是程序不對,名不正則言不順。這大概也是聯總後來採取低調的原因吧!
抱歉,其實小弟懂得不多,又惟恐眼睛過勞死(青光眼+近視+高度散光+飛蚊症),先答一題
問答一:
Q:一個受洗後沒有過著成聖生活的人,他有「成聖」嗎?他配稱為「聖徒」嗎?
A:是的。一個受洗後的人,不管怎樣,他都已經得到「成聖的身分」,他已經是「聖徒」。(林前1:2;6:11)但是他應該在主裡努力追求「成聖的生活」,成為名符其實的「聖徒」。(弗4:1;林後7:1)
『(林前6:11)受洗已成聖;(林後7:1)洗後需成聖』
問答二:
Q:一個沒有神靈住在裡頭的人,能被稱為神的兒子嗎?
A:是的。一個受洗後的人,不管怎樣,他都已經得到「神兒子的名分」,他可被稱為「神的兒子」(羅8:14;加3:26;加 4:5;弗 1:5)。但是他應該在主裡努力追求「聖靈」,得著聖靈的印證,成為名符其實的「神的兒子」。(羅8:16;加4:6;林後1:22)
『(羅8:14;加3:26)受洗後我們是神的兒子;(加4:6;羅8:14)再得聖靈做印證;(羅8:23)身體得贖才真正得著』
(今生聖靈和神兒子的身分有可能因犯罪而失去,將來得救才是永遠的神的兒子)
[Daniel Wu: could you please start a new topic to discuss these questions as they are not related to the original topic? Thanks]
各位弟兄姊妹:
耶穌基督的家譜分別記載在馬太福音第一章及路加福音第三章,在此請教HBL上各位弟兄姊妹一些問題:
問1:哪一個家譜是正確的?家譜可以有錯嗎?
問2:既已聲明是馬利亞生的,為什麼耶穌基督的家譜不採用母親馬利亞的家譜。
3.(路3:33)依人看來他是約瑟的兒子。
往上追溯血統,約瑟是大衛的子孫,再上溯到(路3:38)亞當是神的兒子。
看來聖經用那麼大篇幅書寫耶穌基督家譜的用意即在此。
問3: 耶穌和約瑟沒有血緣關係,養父的家譜有意義嗎?
在此請教HBL上各位弟兄姊妹
「你們信耶穌的人常說:耶穌愛世人,那為什麼全世界到處 有兇殺以及很多不好的事情發生?」
「你們說你們的神是全智全能的神,祂的能力不是就可以很快的 打敗魔鬼嗎? 為什麼不做,卻允許魔鬼繼續這樣做亂, 讓人彼此殘殺? 然後卻跟我們說神愛世人? 這樣不是互相矛盾嗎?」
也許以後他還會問:「神是愛,那麼神為何要審判世界?神要讓千千萬萬的人落在火不滅、蟲不死的硫磺火湖裡,永遠受苦,這樣子的神真的是有憐憫、有愛心的神嗎?」
人應該努力追求認識神(何6:3),但是人永遠達不到,所知的永遠是有限的(林前13:9),有些可能更是錯誤的,所以上次說「答案」是太自大了,只能說是自己的「淺見」罷了。
第二題,小弟的淺見是:
您說:「因為這世界是魔鬼控制的啊,所以才會亂七八糟.」,這只是原因之一,因魔鬼是我們的「外敵」;但最主要的是因人心中的「私慾」,就是我們的「內惡」,才會有這麼多兇殺以及很多不好的事情發生。而最主要的原因是:人不信神。
[弗 4:18-19]
他們心地昏昧,與神所賜的生命隔絕了,都因自己無知,心裡剛硬;良心既然喪盡,就放縱私慾,貪行種種的污穢。
[創 8:21] 人從小時心裡懷著惡念;最可怕的是我們的「私慾」,它存在於犯罪之前,亞當夏娃犯罪、猶大犯罪,都是因為放縱私慾,才會被魔鬼引誘而犯罪;世人也是因為放縱肉體的私慾(弗 2:3;弗 4:22),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雅 1:15),所有的罪行,都出自私慾,再加上魔鬼的興風作浪,就產生很多駭人聽聞的罪行來。
神要解決掉魔鬼,有甚麼困難?只是我們不知道神的經綸罷了!但是解決了魔鬼,就會天下太平嗎?應該會好一點,但若不解決人的私慾,不會好太多。神給人自由意志,任憑他們選擇。
[羅 1:21]
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
[羅 1:24]
所以,神任憑他們逞著心裡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
[羅 1:26]
因此,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
[羅 1:28]
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
[啟 22:11]
不義的,叫他仍舊不義;污穢的,叫他仍舊污穢;為義的,叫他仍舊為義;聖潔的,叫他仍舊聖潔。
所以問題的中心是人不信神,無法脫離罪,禁戒私慾,因而無法抵擋魔鬼的引誘。
信神,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
[來 9:14]
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他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原文作良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神嗎?
所以唯有人人信主,洗淨良心後,能禁戒私慾,脫離罪、制伏罪,不讓罪再我們身上作王、作主(羅6:12-14)。一個能禁戒私慾的人(彼前 2:11)如主耶穌,不給魔鬼留地步,並且穿戴神所賜全副軍裝,魔鬼對他是起不了作用的。這樣「內惡外敵我全都贏」,世界豈不像當初的伊甸園。
[賽 11:6-9]
[6]豺狼必與綿羊羔同居,豹子與山羊羔同臥;少壯獅子與牛犢並肥畜同群;小孩子要牽引他們。
[7]牛必與熊同食;牛犢必與小熊同臥;獅子必吃草,與牛一樣。
[8]吃奶的孩子必玩耍在虺蛇的洞口;斷奶的嬰兒必按手在毒蛇的穴上。
[9]在我聖山的遍處,這一切都不傷人,不害物;因為認識耶和華的知識要充滿遍地,好像水充滿洋海一般。
PS 「魔鬼自存」再次閱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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