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啓示錄的簡介
一.背景資料
一)本書記錄者
使徒約翰。「他(耶穌基督)就差遣使者曉諭他的僕人約翰。約翰便將神的道和耶穌基督的見證,凡自己所看見的都證明出來」(一1-2)。
二)成書時間
主後九十六年左右。
三)看異象的地點
亞西亞(土耳其)西南外海的拔摩海島(一9)。
四)寫書的對象
我們衆聖徒。「叫他(耶穌基督)將必要快成的事指示他的衆僕人」(一1)。「聖靈向衆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啓二7,11,17,29,三6,13,22)。「我-耶穌差遣我的使者為衆教會將這些事向你們證明」(啓廿二16)「願主耶穌的恩惠常與衆聖徒同在。阿們!」(廿二21)
五)本書的性質
預言書。「耶穌基督的啓示」(一1);「念這書上預言的」(啓一3);「我向一切聽見這書上預言的作見證」(啓廿二18)。
六)預言者
耶穌基督。「耶穌基督的啓示」(一1)。
七)預言主題
耶穌基督的再臨。「看哪,他駕雲降臨!衆目要看見他,連刺他的人也要看見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他哀哭。這話是真實的。阿們!」(啓一7):這節經句,可為全書的主題,為揭開本書的鑰節,就是關於耶穌再臨的事,特別先提醒我們。全書的結束,也是歸在這一節而完了的。當耶穌再臨之時,是顯現在空中(帖前四17),使世界人類衆目可共見,那時死了的人,無論善惡都要復活(約五28-29)。故連刺他的人也要看見他。凡過去抗拒救恩,現在敵對主道的人們,都要看見他而悲傷痛悔。「證明這事的說:『是了,我必快來!』」(啓廿二20):這句話是主耶穌最後的證明。也是本書的主題。
八)預言方式
「他就差遣使者曉諭他的僕人約翰 」(啓一1),呂振中譯為:「他藉他的一位天使傳送,用表號指示他的僕人約翰」。本書是以象徵的異象,顯給約翰看的,並沒有說明象徵的異象是什麼。在異象中是隱藏着神的奧秘,到日期近了之時,才能將異象所象徵的應其時逐漸指明出來的。故這卷書在日期未到時是封閉的,沒有人能展開、能觀看(啓五3)。
九)啓示的目的
「叫他(耶穌基督)將必要快成的事指示他的衆僕人」(一1)。
二.啓示錄的重要性
一)聖經的總結
二)神救恩的完成
三)耶穌真教會的完成
四)罪惡世界的傾倒
五)舊天地的結束
六)新天地的開始
七)本書是耶穌基督差遣天使,直接顯示給約翰看的記錄,是新約中唯一的預言書,在末期是最重要的。「念這書上預言的和那些聽見又遵守其中所記載的,都是有福的,因為日期近了」(啓一3)。
八)凡是神忠心的僕人,應當喜歡研讀這書,力求明瞭神所指示的是什麼?倘不知神的旨意,怎能做他的聖工呢?若以私意推測或置之不讀,所作不合神旨,那就不能盡僕人之責了。
三.研讀啓示錄應注意事項
一) 研讀動機
為明白、遵行神的旨意,完成神所託付的聖工。其他不良動機一概不可存。
二)研讀心態
1.常禱告(含默禱)。
2.常保持信心、愛心、虛心、清心及渴慕的心。
三)研讀方法
1.清楚地分段。
2.啓示錄有一貫神的旨意,是有系統地進行着,前後相繼都為成全神的經綸,故不能以斷章取義去解釋。
3.本預言書為預示末後必要快成的事,不是教會歷史的記錄,不能把異象內容解釋為過去歷史的事件。因這預言的異象是很有次序地進行,各種事件相繼出現,絲毫不亂。所以對預言的內容,區分何部分是已實現者,何部分是未實現者很重要,也就是說必須明白現在是在預言中的哪一個階段。若尚未明白就不可強解。
4.本書是約翰在靈界上見聞的記錄,故要明白這書,也應以靈眼才能看透其中的奧秘。惟有屬靈的人「用聖靈所指教的言語,將屬靈的話解釋屬靈的事(或譯:將屬靈的事講與屬靈的人)」(林前二13),也就是以經解經,才能得到正解的。
5.本書神指示的方法是以含意的異象顯露給約翰看,而異象所象徵的意義,只有少部分明示而已。這象徵的奧秘,大部分在時候未到以前是隱藏的,故不能以實在的事,去解釋象徵的異象。只有內中所記明白的教訓,得以提醒我們的警覺。
四)要非常謹慎
「你們在這預言上留意,直等到天發亮,晨星在你們心裏出現的時候,才是好的。第一要緊的,該知道經上所有的預言沒有可隨私意解說的;因為預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彼後一19-21)。
「我向一切聽見這書上預言的作見證,若有人在這預言上加添甚麼,神必將寫在這書上的災禍加在他身上,這書上的預言,若有人刪去甚麼,神必從這書上所寫的生命樹和聖城刪去他的分」(啓廿二18-19)。
四.啓示錄的內容
一)引言( 一1-3)
二)約翰寫信給七教會( 一4-11)
三)異象的內容(一10-廿二7)
四)結語(廿二6-7,8-20)
五)祝福(廿二21)
「耶穌基督的啓示,就是神賜給他,叫他將必要快成的事指示他的衆僕人。他就差遣使者曉諭他的僕人約翰。約翰便將神的道和耶穌基督的見證,凡自己所看見的都證明出來。念這書上預言的和那些聽見又遵守其中所記載的,都是有福的,因為日期近了。」
「耶穌基督的啓示,就是神賜給他,叫他將必要快成的事指示他的衆僕人。他就差遣使者曉諭他的僕人約翰」:本書就是耶穌基督的啓示,明示在這首句,如看舊約中的預言書,沒有像本書起首就這樣鄭重的聲明。因本書乃為全部聖經的總結,也是新約中唯一的預言書,特為指示正確的目標,引人重視的。
「啓示」:「我素來所傳的福音不是出於人的意思。因為不是從人領受的,也不是人教導我的,乃是從耶穌基督啓示來的」(加一11-12)。「用啓示使我知道福音的奧秘...這奧秘在以前的世代沒有叫人知道,像如今藉着聖靈啓示他的衆使徒和先知一樣。這奧祕就是外邦人在耶穌基督裏,藉着福音,得以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弗三3-6)。「主若不將奧秘指示他的僕人-衆先知,就一無所行(摩三7)。「求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榮耀的父,將那賜人智慧和啓示的靈賞給你們,使你們真知道他」(弗一17)。
「就是神賜給他」:我們是認識主耶穌為獨一真神的,「太初有道,道與神同 在,道就是神。...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裏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約一1-18)。「大哉,敬虔的奧秘,無人不以為然!就是神在肉身顯現,被聖靈稱義(或譯:在靈性稱義),被天使看見,被傳於外邦,被接在榮耀裏(提前三16)。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
你們若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從今以後,你們認識他,並且已經看見。」腓力對他說:「求主將父顯給我們看,我們就知足了。」耶穌對他說:「腓力,我與你們同在這樣長久,你還不認識我嗎?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你怎麼說『將父顯給我們看』呢?」(約十四6-9)。「除了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父)的人子,沒有人升過天」(約三13)。「凡不認子的,就沒有父;認子的連父也有了」(約壹二23),「因為神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地居住在基督裏面」(西二9)。
耶穌說:「我與父為一(原文)」(約十30)。又說:「 我若不行我父的事,你們就不必信我;我若行了,你們縱然不信我,也當信這些事,叫你們又知道又明白父在我裏面,我也在父裏面」(約十37-38)。耶穌說:「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就是真理的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為不見他,也不認識他。你們卻認識他,因他常與你們同在(現在式:「他」指耶穌),也要(未來式:指耶穌以聖靈的形態)在你們裡面」(約十四16-17)。「神將他的靈賜給我們,從此就知道我們是住在他裡面,他也住在我們裡面」(約壹四13)。
「我們也知道,神的兒子已經來到,且將智慧賜給我們,使我們認識那位真實的(真神),我們也在那位真實的(真神)裏面,就是在他(真神)兒子耶穌基督裏面。這是真神,也是永生」(約壹五20)。耶穌旣是真神,怎麼說是神賜給他呢?(參看:約十四24,十七8,十二49-50)。本來神是獨一的,不是有三位(約十七3,五44,林前八4-6,猶24),只是在他工作的職分上有分別。耶穌同時為父,也為子。例如:我是我父的兒子,也是我兒子的父。我是同一位我,但卻同時有父和子的身分。「恩賜原有分別,聖靈卻是一位。職事也有分別,主卻是一位。功用也有分別,神卻是一位,在衆人裏面運行一切的事」(林前十二4-6)。
父子是職事(職分、職責)的不同而非位格的不同。父、子、造物主、救主都是職事不同,卻是同一位神。而聖靈、道都是功用(運行)不同也是同一位神。因此父、子、聖靈並非各自有不同的位格,而是職事、功用不同,都是同一位神 。耶穌對門徒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浸(或譯:給他們施浸,歸於父、子、聖靈的名)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太廿八19-20)。
父、子、聖靈的名是何名?在太廿八19-20主並無明說,但在約翰福音主已說過:「聖父啊,求你因你所賜給我的名(原文:賜給我的你的名)...因你所賜給我的名(原文:賜給我的你的名)保守了他們」。所以父、子、聖靈的名就是耶穌(徒二38,八16,十47-48,十九5)。父的名是耶穌,在舊約時代因尚未顯明(約十七6),所以稱為「主」,「耶和華」是舊約翻譯錯誤(參看:賽六十一1vs路四16-18;珥二32vs徒二21)。
可見,拜耶穌就是拜父、子、聖靈。若說三位一體就不合聖經,因聖經明言:只有一位神(林前八4,十二6,弗四6,提前二5)。而且三位一體本身就命題矛盾,因旣稱一體就是不可分,怎麼可分為三位?父子為一(約十30)都是同一位聖靈(林前十二4,弗四4,二18)。耶穌就是父的名和子的名和聖靈的名。獨一真神就是耶穌穌基督。在這啓示錄所表現的是人子藉聖靈尚在繼續着救贖的工作,是站在人子的地位;故說是神賜給他的(啓一13,十四14)。
「他的衆僕人」:在這末世,能為主忠心作工的,只有神的忠僕。每個信徒也應成為他的僕人,先得他指示必要快成的事,才能至死忠心,遵行他的旨意,宣傳福音,為真理作見證,警告神的審判現在快到了,叫世人從速悔改歸神,這是末期要加重僕人的責任了(啓十10-11,十一3,十四6-7)。
「他就差遣使者曉諭他的僕人約翰」:呂振中譯為:「他藉他的一位天使傳送,用表號指示他的僕人約翰」。本書是以象徵的異象,顯給約翰看的,並沒有說明象徵的異象是什麼。在異象中是隱藏着神的奧秘,到日期近了之時,才能將異象所象徵的應其時逐漸指明出來的。故這卷書在日期未到時是封閉的,沒有人能展開能觀看。但本書旣開封了,就不可封閉,因為日期更近了。作為僕人的應極力作傳道的工夫,宣告神的旨意(參看:啓五1-3,一3,但八26,啓廿二10,十10-11)。
「約翰便將神的道和耶穌基督的見證,凡自己所看見的都證明出來」:神的道之道字原文Logos應譯為「神的言」較為切合原意。本書旣為神的言,就可知道是不可忽略了。復經主耶穌的見證,又經約翰親眼看見,親耳聽見的見證,是有二重的見證,較諸其他經言,更是十分可靠。僕人得了這見證之後,應該努力去傳這最後神的旨意,才不辜負特別指示的聖意了。
「念這書上預言的和那些聽見又遵守其中所記載的,都是有福的,因為日期近了」:這是指着傳誦這書給人們聽的,或有聽見而遵守這書上所記載的,都可蒙神的祝福。聖經六十六卷中,只有本書在開始就聲明,這帶着祝福的話。可見本書的重要性,是叫人特別要注意的。本書在有重要轉機之時,都有重申這祝福的話,可喚起讀者的重視,而這祝福的話,在本書中共有七次,表示遵守本書上預言的,可得完全的祝福。本節以外尚有其他六次如下:
一.從今以後在主裏面而死的人有福了(啓十四13)。
二.那警醒、看守衣服、免得赤身而行、叫人見他羞恥的有福了!(啓十六15)
三.凡被請赴羔羊之婚筵的有福了!(啓十九9)
四.在頭一次復活有分的有福了(啓廿6)。
五.看哪,我必快來!凡遵守這書上預言的有福了!(啓廿二7)
六.那些洗淨自己衣服的有福了!(啓廿二14)
「預言」:本書不是為當時的七教會而寫,也不是預言教會的歷史。而是舊約時代的預言和新約所記末期的事,都歸在本書上的預言逐漸要應驗起來了(啓廿二6)。「因為日期近了」:日期就是指耶穌再臨的日期,因本書是關於再臨的預言,是隱藏着末期要發生的事情,日期近了,就是指示日期快速要至的意思,為提醒日期的迫近。而在日期迫近之時,神才要指示異象所象徵的奧秘。倘日期未到,雖竭盡人智也是無法知道的(摩三7,彼後 一19-21)。凡預言的應驗都有定期,主再臨也有定期。但真神所定的日期是沒有叫人知道的(太廿四36,廿五13,徒一7)。
這日期雖不能正確知道,然真聖徒若時常警醒不倦,在他的靈智上,必然知道其日期的迫近。因可查考主指示再臨的前兆,就是世態的變遷,和信徒的冷心,並諸先知的預言,使徒的教訓,以及本書上所記的等等,絕不是惘然全無知覺的(太廿四32-39)。經上說:「所以要回想你是怎樣領受、怎樣聽見的,又要遵守,並要悔改。若不警醒,我必臨到你那裏,如同賊一樣。我幾時臨到,你也決不能知道」(啓三3)。可見若有悔改,遵守所領受的神言,時常警醒,賊幾更來到,就可知道了(太廿四42-44)。經上說:「論到時候、日期,不用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自己明明曉得,主的日子來到,好像夜間的賊一樣。人正說『平安穩妥』的時候,災禍忽然臨到他們,如同產難臨到懷胎的婦人一樣,他們絕不能逃脫。弟兄們,你們卻不在黑暗裏,叫那日子臨到你們像賊一樣。你們都是光明之子,都是白晝之子。我們不是屬黑夜的,也不是屬幽暗的。所以,我們不要睡覺像別人一樣,總要警醒謹守」(帖前五1-6)。
如此看來,經上有很多處,提及主的日子來到好像賊一樣,是說賊來是在黑夜,又是在人不防備之時突然而來的。黑夜是指暗世,人正在享平安的世福之時,如夜裏睡在醉酒之中,不知不覺的時候,主耶穌就親臨了。所以若是在光明之中,有警醒戒備着,就不致不知道了。耶穌說「父憑着自己的權柄所定的時候、日期,不是你們可以知道的。但聖靈降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着能力」(徒一7-8)。又說:「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明白(原文是進入)一切的真理;因為他不是憑自己說的,乃是把他聽見的都說出來,並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約十六13)。所以我們要靠聖靈的能力,得聖靈的充滿,他就要指示我們明白了。
「耶穌基督的啓示,就是神賜給他,叫他將必要快成的事指示他的衆僕人。他就差遣使者曉諭他的僕人約翰。約翰便將神的道和耶穌基督的見證,凡自己所看見的都證明出來。念這書上預言的和那些聽見又遵守其中所記載的,都是有福的,因為日期近了。」
「耶穌基督的啓示,就是神賜給他,叫他將必要快成的事指示他的衆僕人。他就差遣使者曉諭他的僕人約翰」:本書就是耶穌基督的啓示,明示在這首句,如看舊約中的預言書,沒有像本書起首就這樣鄭重的聲明。因本書乃為全部聖經的總結,也是新約中唯一的預言書,特為指示正確的目標,引人重視的。
「啓示」:「我素來所傳的福音不是出於人的意思。因為不是從人領受的,也不是人教導我的,乃是從耶穌基督啓示來的」(加一11-12)。「用啓示使我知道福音的奧秘...這奧秘在以前的世代沒有叫人知道,像如今藉着聖靈啓示他的衆使徒和先知一樣。這奧祕就是外邦人在耶穌基督裏,藉着福音,得以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弗三3-6)。「主若不將奧秘指示他的僕人-衆先知,就一無所行(摩三7)。「求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榮耀的父,將那賜人智慧和啓示的靈賞給你們,使你們真知道他」(弗一17)。
「就是神賜給他」:我們是認識主耶穌為獨一真神的,「太初有道,道與神同 在,道就是神。...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裏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約一1-18)。「大哉,敬虔的奧秘,無人不以為然!就是神在肉身顯現,被聖靈稱義(或譯:在靈性稱義),被天使看見,被傳於外邦,被接在榮耀裏(提前三16)。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你們若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從今以後,你們認識他,並且已經看見。」腓力對他說:「求主將父顯給我們看,我們就知足了。」耶穌對他說:「腓力,我與你們同在這樣長久,你還不認識我嗎?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你怎麼說『將父顯給我們看』呢?」(約十四6-9)。「除了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父)的人子,沒有人升過天」(約三13)。「凡不認子的,就沒有父;認子的連父也有了」(約壹二23),「因為神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地居住在基督裏面」(西二9)。耶穌說:「我與父為一(原文)」(約十30)。又說:「 我若不行我父的事,你們就不必信我;我若行了,你們縱然不信我,也當信這些事,叫你們又知道又明白父在我裏面,我也在父裏面」(約十37-38)。耶穌說:「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就是真理的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為不見他,也不認識他。你們卻認識他,因他常與你們同在(現在式:「他」指耶穌),也要(未來式:指耶穌以聖靈的形態)在你們裡面」(約十四16-17)。「神將他的靈賜給我們,從此就知道我們是住在他裡面,他也住在我們裡面」(約壹四13)。「我們也知道,神的兒子已經來到,且將智慧賜給我們,使我們認識那位真實的(真神),我們也在那位真實的(真神)裏面,就是在他(真神)兒子耶穌基督裏面。這是真神,也是永生」(約壹五20)。耶穌旣是真神,怎麼說是神賜給他呢?(參看:約十四24,十七8,十二49-50)。本來神是獨一的,不是有三位(約十七3,五44,林前八4-6,猶24),只是在他工作的職分上有分別。耶穌同時為父,也為子。例如:我是我父的兒子,也是我兒子的父。我是同一位我,但卻同時有父和子的身分。「恩賜原有分別,聖靈卻是一位。職事也有分別,主卻是一位。功用也有分別,神卻是一位,在衆人裏面運行一切的事」(林前十二4-6)。父子是職事(職分、職責)的不同而非位格的不同。父、子、造物主、救主都是職事不同,卻是同一位神。而聖靈、道都是功用(運行)不同也是同一位神。因此父、子、聖靈並非各自有不同的位格,而是職事、功用不同,都是同一位神 。耶穌對門徒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浸(或譯:給他們施浸,歸於父、子、聖靈的名)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太廿八19-20)。
父、子、聖靈的名是何名?在太廿八19-20主並無明說,但在約翰福音主已說過:「聖父啊,求你因你所賜給我的名(原文:賜給我的你的名)...因你所賜給我的名(原文:賜給我的你的名)保守了他們」。所以父、子、聖靈的名就是耶穌(徒二38,八16,十47-48,十九5)。父的名是耶穌,在舊約時代因尚未顯明(約十七6),所以稱為「主」,「耶和華」是舊約翻譯錯誤(參看:賽六十一1vs路四16-18;珥二32vs徒二21)。可見,拜耶穌就是拜父、子、聖靈。若說三位一體就不合聖經,因聖經明言:只有一位神(林前八4,十二6,弗四6,提前二5)。而且三位一體本身就命題矛盾,因旣稱一體就是不可分,怎麼可分為三位?父子為一(約十30)都是同一位聖靈(林前十二4,弗四4,二18)。耶穌就是父的名和子的名和聖靈的名。獨一真神就是耶穌穌基督。在這啓示錄所表現的是人子藉聖靈尚在繼續着救贖的工作,是站在人子的地位;故說是神賜給他的(啓一13,十四14)。
「他的衆僕人」:在這末世,能為主忠心作工的,只有神的忠僕。每個信徒也應成為他的僕人,先得他指示必要快成的事,才能至死忠心,遵行他的旨意,宣傳福音,為真理作見證,警告神的審判現在快到了,叫世人從速悔改歸神,這是末期要加重僕人的責任了(啓十10-11,十一3,十四6-7)。
「他就差遣使者曉諭他的僕人約翰」:呂振中譯為:「他藉他的一位天使傳送,用表號指示他的僕人約翰」。本書是以象徵的異象,顯給約翰看的,並沒有說明象徵的異象是什麼。在異象中是隱藏着神的奧秘,到日期近了之時,才能將異象所象徵的應其時逐漸指明出來的。故這卷書在日期未到時是封閉的,沒有人能展開能觀看。但本書旣開封了,就不可封閉,因為日期更近了。作為僕人的應極力作傳道的工夫,宣告神的旨意(參看:啓五1-3,一3,但八26,啓廿二10,十10-11)。
「約翰便將神的道和耶穌基督的見證,凡自己所看見的都證明出來」:神的道之道字原文Logos應譯為「神的言」較為切合原意。本書旣為神的言,就可知道是不可忽略了。復經主耶穌的見證,又經約翰親眼看見,親耳聽見的見證,是有二重的見證,較諸其他經言,更是十分可靠。僕人得了這見證之後,應該努力去傳這最後神的旨意,才不辜負特別指示的聖意了。
「念這書上預言的和那些聽見又遵守其中所記載的,都是有福的,因為日期近了」:這是指着傳誦這書給人們聽的,或有聽見而遵守這書上所記載的,都可蒙神的祝福。聖經六十六卷中,只有本書在開始就聲明,這帶着祝福的話。可見本書的重要性,是叫人特別要注意的。本書在有重要轉機之時,都有重申這祝福的話,可喚起讀者的重視,而這祝福的話,在本書中共有七次,表示遵守本書上預言的,可得完全的祝福。本節以外尚有其他六次如下:
一.從今以後在主裏面而死的人有福了(啓十四13)。
二.那警醒、看守衣服、免得赤身而行、叫人見他羞恥的有福了!(啓十六15)
三.凡被請赴羔羊之婚筵的有福了!(啓十九9)
四.在頭一次復活有分的有福了(啓廿6)。
五.看哪,我必快來!凡遵守這書上預言的有福了!(啓廿二7)
六.那些洗淨自己衣服的有福了!(啓廿二14)
「預言」:本書不是為當時的七教會而寫,也不是預言教會的歷史。而是舊約時代的預言和新約所記末期的事,都歸在本書上的預言逐漸要應驗起來了(啓廿二6)。「因為日期近了」:日期就是指耶穌再臨的日期,因本書是關於再臨的預言,是隱藏着末期要發生的事情,日期近了,就是指示日期快速要至的意思,為提醒日期的迫近。而在日期迫近之時,神才要指示異象所象徵的奧秘。倘日期未到,雖竭盡人智也是無法知道的(摩三7,彼後 一19-21)。凡預言的應驗都有定期,主再臨也有定期。但真神所定的日期是沒有叫人知道的(太廿四36,廿五13,徒一7)。這日期雖不能正確知道,然真聖徒若時常警醒不倦,在他的靈智上,必然知道其日期的迫近。因可查考主指示再臨的前兆,就是世態的變遷,和信徒的冷心,並諸先知的預言,使徒的教訓,以及本書上所記的等等,絕不是惘然全無知覺的(太廿四32-39)。經上說:「所以要回想你是怎樣領受、怎樣聽見的,又要遵守,並要悔改。若不警醒,我必臨到你那裏,如同賊一樣。我幾時臨到,你也決不能知道」(啓三3)。可見若有悔改,遵守所領受的神言,時常警醒,賊幾更來到,就可知道了(太廿四42-44)。經上說:「論到時候、日期,不用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自己明明曉得,主的日子來到,好像夜間的賊一樣。人正說『平安穩妥』的時候,災禍忽然臨到他們,如同產難臨到懷胎的婦人一樣,他們絕不能逃脫。弟兄們,你們卻不在黑暗裏,叫那日子臨到你們像賊一樣。你們都是光明之子,都是白晝之子。我們不是屬黑夜的,也不是屬幽暗的。所以,我們不要睡覺像別人一樣,總要警醒謹守」(帖前五1-6)。如此看來,經上有很多處,提及主的日子來到好像賊一樣,是說賊來是在黑夜,又是在人不防備之時突然而來的。黑夜是指暗世,人正在享平安的世福之時,如夜裏睡在醉酒之中,不知不覺的時候,主耶穌就親臨了。所以若是在光明之中,有警醒戒備着,就不致不知道了。耶穌說「父憑着自己的權柄所定的時候、日期,不是你們可以知道的。但聖靈降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着能力」(徒一7-8)。又說:「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明白(原文是進入)一切的真理;因為他不是憑自己說的,乃是把他聽見的都說出來,並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約十六13)。所以我們要靠聖靈的能力,得聖靈的充滿,他就要指示我們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