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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itings

安息日(未寫完)by 林鍚仁

8.1 十誡是耶和華與以色列人立的約,申命記五2-21:「耶和華我們的神在何烈山與我們立約,這約不是與我們列祖立的,乃是與我們今日在這裡存活之人立的。耶和華在山上,從火中面對面與你們說話 . . . . 說:我是耶和華你的神 . . . .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十誡) 」(参考申四23 )。安息日也是耶和華與以色列人所立永遠的約。與割禮一樣,安息日是耶和華與以色列人之間特有的證據 (sign)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說:「你們務要守我的安息日,因為這是你我之間世世代代的證據,使你們知道我耶和華是叫你們成為聖的,所以你們要守安息日,以為聖日 . . . . 故此,以色列人要世世代代守安息日為永遠的約,這是我和以色列人永遠的證據 . . . . 」出三十一12-17;参看:結廿12, 20 ;) 。以色列人行割禮、守安息日是神要顯現和分別他們為聖的一個標記 (sign) 。

讀歷史、觀現況、在 神面前存敬畏的心往前行

Authors: 

真耶穌教會的歷史,並不是一本完美和諧的故事;其中有對道理的爭論,有人與人之間的紛爭,但她也已走過95年了。雖然,在台灣原住民信徒和傳道人於日本時代曾遭遇逼迫;在中國大陸曾遭遇艱難,傳道工人和信徒有多人被下監牢,甚至有人因而為主殉道;在非洲信徒現在仍處逼迫患難中,但主的道不被綑綁,仍在各處蓬勃前進。

 

 

      今天,中國有數百萬的弟兄姊妹,在「真耶穌教會」的名下敬拜 神、傳福音、守道理。有的地區姊妹必須蒙頭,有的地區不必蒙頭;有的地區每年互相洗腳一次,有的沒有;有的地區有嚴緊的組織,有的地區沒有組織,弟兄姊妹親如一家人,人人藉著聖靈所賜的恩賜做主工…雖然從過去到現在,一直存有道理上的爭論,在組織運作上甚至有互相除名之舉,但各處仍都在聖靈的澆灌與同工下,各自成長發展…

 

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

Authors: 

關於耶和華,雅威,上主,Lord,希伯來四個字母,Adonai...林錫仁,小子已談的很多,就不再贅述.本文回到第三誡的宗旨來看此改名的問題.倡議一定要更正"耶和華"之譯的一批華人,他們認為一定要更正的最關鍵原因,乃是十誡中的第三誡.他們認為如果不更正為"雅威","錯讀"就是犯了第三誡-妄稱耶和華-你 神的名.

 

對於這個可能"犯誡"的原因,其實不成立,道理其實非常簡單,因為第三誡的原文本來就不是這個意思.第三誡既不是在講"避諱"之規定,也不是在講"錯讀"之刑罰.和合本漏譯了一個原文字.只要把第三誡忠實的翻譯出來,這個被用來支持其更名的攻擊性理由,就站不住腳了.

 

「魔鬼自存論」能否過「宗教哲學」這一關?

Authors: 

如果不涉救恩論,即使某理論「可能」會「否定神的獨一」、「將撒
但列為與神同等」,神會不會震怒我不敢斷言,但依拙見,神的權威
才不會因為渺小的人對靈界奧秘的揣測就受損。偉大的神對於有限界
的人對無限界的「無知」探究,或許也比我們想像中更寬大!因此,
作為神學議題,「魔鬼自存論」其實完全可以當成神學殿堂裡純知識
探究的理論,任學者、神學家爭到面紅耳赤亦無妨。

不過YM探究「魔鬼自存論」有其「教牧關懷」的良善初衷:如〈簡
論「神的創造經綸和撒但的來源」〉一文提到的「還原神對兒女絕對
的大愛」、「播下必定得勝的信心,指出得救的道路」,理論推演過
程必然涉及救恩論與預定論,倘若其結論和信仰社群「熟悉」的觀點
有異,或「被解讀」為有出入,難免不引起「歧出」的「擔憂」。

後自由神學對真理觀的洞察之一就是注意到真理與信仰社群的關聯性
,任何真理的言說不可能和信仰社群脫離關係。因此,任何人有「勇
氣」提出新思考很好,但最後仍需在聖徒相通、聖靈工作的信仰社群
中達到共識才有意義。至於單純的真理討論是否因複雜的人際互動及
教會權力政治學「迷航」,那是另一個問題了。

比「魔鬼自存」更嚴重的「歧出」:YM「因義行稱義」之「救恩論」初探

Authors: 

末肢與YM無私交,但與楊約翰長老則有很深的緣份,迄今仍珍藏楊長老
贈予的英文聖經。本文無意涉入YM停職風波的爭論,而是聚焦YM多篇
講章中「救恩論」的概念,提醒YM「因義行稱義」的說法,可能已與
TJC及基督教「因信稱義」的傳統有出入。

YM「因義行稱義」的觀念其實貫穿其一系列講章,舉例如下:

一、『義人必因信得生』…沒有錯,我們因信得生,但是要有一個條件
,就是『義人』,你若不是義人,即使你信心再大也不會得生,你
要是一個義人,必須要讓神稱義。

詳參:楊昱民,〈『羅馬書』錄音筆記 第一課〉逐字稿,2003於
多倫多教會。
http://www.sharingbiblewords.com/ymyang/cms/?q=node/307

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 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

Authors: 

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 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 簡單解明(羅10:9)(羅10:10)
 
一.(羅10:9)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
 
羅馬書的前大半段是在講解神的福音"因信稱義"的原理,這"神的義"的得著是藉著信(faith,注意,不只是believe,兩者大不同).相對於神的義,希伯來人追求的是"人的義",就是行律法的義.
 
保羅講至第9章時,開始從反面敘述,以猶太人追求"行律法的義"的絆跌來映襯因信而得的"神的義",藉著對比把"神的義"講得更清楚.(羅10:9)這句經節就是在這個反面敘述的脈絡裡出現的.因此不能把它抽出前後文,以自己主觀的認知或喜好去解讀,甚至作為福音的全部,那樣就偏差太多了.從羅9章至羅11:10這大段,都是在講以色列人怎樣不信耶穌而絆跌,而(羅10:9)就在這段敘述裡面.
 
 
 

福哉! 苦靈的人

Authors: 

是嗎? YM強調 :聖靈充滿不一定要說方言.

 

1.沒有說方言,就還沒有領受"應許的聖靈".真耶穌教會的聖靈教義講的,必須領受的,正是此"應許的聖靈",以說方言為憑.

 

2.經訓要信徒常常禱告,被聖靈充滿,就是指的被此"應許的聖靈"所充滿,也就是有方言為憑的聖靈所充滿.

 

3.YM所說,神可以隨己意將他的靈充滿誰.這種說法像曹操挾天子令諸侯,雖然表面承認第一項(五大教義之一),卻以神的主權的大帽子,否定了第二項.

 

4.YM所說,既然被聖靈充滿不一定要說方言,那麼YM所說的"被聖靈充滿",就不是被"應許的聖靈"所充滿.這樣的教導會鼓勵信徒,不一定要求到"應許的聖靈"(說方言為憑),因為從好行為也可以被認為已經被聖靈充滿.這樣就有拆毀聖靈教義的危險.影響多遠,不知道,但不應該再公開教導.

 

5.教會的會議希望YM停止這種混淆的教導,YM自認沒錯,一意孤行.這點是我最無法認同的-只顧自己,不顧群羊.

 

"應許的聖靈"中的關鍵部份

Authors: 

整個人類歷史,神的靈可以充滿任何人,如可以充滿施洗約翰,使他有以利亞的靈與能力,所以,施洗約翰裡面的靈,就是以利亞裡面的靈,都是神的靈.
 

但與五旬節降下之"應許的聖靈"有差別,什麼差別? 五旬節降下到信徒裡面的"應許的聖靈"雖也是神的靈,但是,是在人子(末後的亞當)肉身內受過限制,苦難,試探,世界,而遵父旨意到底而得勝的靈,靈雖是一,經歷卻已不同.
 

耶穌死而復活,升上去得榮耀之後,神用喜樂油膏他,坐在父的右邊,這時,耶穌的靈雖本是神的靈,但經歷肉身受苦,得勝,最後得榮耀的過程,故與舊約時期降在人身上之神的靈不同,與充滿施洗約翰與以利亞的靈經歷不同,與耶穌出生在馬槽裡時的靈不同,與舊約時期,人被神的靈充滿的情況不同,靈雖是一,"應許的聖靈"有在肉身內受苦而仍能戰勝撒但的經歷,是與人同住,同受苦難而成功的靈.
 

這"應許的聖靈"就是現在真耶穌教會內信徒要求到的聖靈,就是在信徒肉身內的聖靈,不能與舊約時期充滿在人身上的神的靈混為一談.靈雖是一,但後者經歷過耶穌的死,與復活,得榮耀.我們現在裡面的聖靈就是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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