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腳禮的二種洗腳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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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mis par Thomas Wu le lun, 03/03/2014 - 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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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recorded:
201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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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pei
一.主耶穌洗門徒的腳
表示主愛門徒到底,願意饒恕門徒。他也願意門徒行為聖潔,甘願謙卑服事門徒,也就是要門徒與主有分。這是單方面的洗腳,所以當初主洗門徒的腳,門徒不可以、也不能洗主的腳,而且這種洗腳只有一次。今天本會實行的就是這種洗腳,必須奉主耶穌的名行之,而且只有一次。如果拒絕主的洗腳就是與主無分了。
二.門徒間的洗腳
這是教訓性的非屬上面典禮性的洗腳,所以次數不限。表示主耶穌要門徒彼此相愛,互相饒恕,願意謙卑服事弟兄姊妹,互相勉勵、効力以期滿足主對相愛和聖潔的要求。
I have set you an example that you should do as I have done for you. 16 Very truly I tell you, no servant is greater than his master, nor is a messenger greater than the one who sent him. 17 Now that you know these things, you will be blessed if you do them.
Q : Did Jesus command His disciples to wash each other's feet? ("I have set you an example that you should do as I have done for you").
Q : Did Jesus repeat His command so that His disciples will honor His command as
command? ("Now that you know these things, you will be blessed if you do them").
Lets be dead honest to ourselves. As long as Jesus' command do not have penalty of death or guarantee of salvation, we disregard His command as mere words of encouragment. We dont need to be serious about it.
As an elder of One True Church, are you teaching us to treat Jesus' command as unimportant? Because the command of Jesus does not bring any salvation if we do it (mutual foot washing)? Or it does not cause us to lose our salvation if we dont do it (mutual foot washing)?
As elder of One True Church, do you not tell church believers or those seeking the truth that "we follow the Bible, that's why we are different from other churches."?
So let us all reflect upon ourselves. We fail to abide in His teachings. And we just need to admit it. We should not find excuses to dismiss the Lord's teachings as "symbolic" or "may" (ie. not absolutely necessary).
如果洗腳禮的「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約十三8)這句話只是教會的吩咐而不是主的吩咐,我想你不會聽從,難道別人就會聽從嗎?不要以為別人都沒有理智、不明道理!
主耶穌說:「神的選民晝夜呼籲他,他縱然為他們忍了多時,豈不終久給他們伸冤嗎?我告訴你們,要快快地給他們伸冤了。然而,人子來的時候,遇得見世上有信德嗎?」可見,教會要得救只有一途:信主耶穌所作、所說的,照此而行,此外別無他路。
If I then, the Lord and the Teacher, have washed your feet, ye also ought to wash one another's feet. For I have given you an example, that ye also should do as I have done to you. Verily, verily, I say unto you, a servant is not greater than his lord; neither one that is sent greater than he that sent him. If ye know these things, blessed are ye if ye do them“。
Dear Elder, I am just pointing out an observation about your writings.
As Elder of One True Church, are you implying to us that we follow Jesus' command only IF there is salvation guarantee?
The mutual foot washing was a command from Jesus that comes with a blessing. Yet, you seem to disregard it easily as unnecessary.
Dear Elder, I am certainly less wise than you. Therefore in my limited wisdom I believe it is more than necessary for me to follow all of Jesus' commands.
"Wherefore, if meat causeth my brother to stumble, I will eat no flesh for evermore, that I cause not my brother to stumble" (1 Corinthians 8:13)
由下列的文獻可知,使徒們曾一致認定,主耶穌在最後的晚餐所施行的“洗腳”是一種聖禮,而在教會中世代相傳。後來,有些神學家對於洗腳禮的“聖禮性”提出質疑,甚至反對。到了十一、二世紀,才完全被廢除。如下:
E.Peterson的研究( Fruehkirche, Judentum und Gnosis, 1959, S 224-234)指出:耶穌的門徒在五旬節得著聖靈之後,明白“洗腳禮”與“洗禮”的相關性,並且把這“洗腳”的聖禮傳到安提阿(Antiochia)。 這項源於主耶穌的洗腳禮(約十三),後來也傳到米蘭。到了Ambrosius時代,因教會內對“洗腳禮”的聖禮性發生懷疑,甚至反對,而遭受禁止施行的沖擊。但米蘭大主教Ambrosius卻不顧忌反對的浪潮,極力主張洗腳的“聖禮性”效果。
有些教父認為洗腳禮可以除淨日常的罪愆,也就是接受了重生的浸禮之後,還可能犯的小罪。如Basil、hom、temp、fam 4( PG 3l,313 B)。
在“米蘭洗禮條例”中,洗腳占著相當重要的地位。洗腳乃屬於洗禮的一部分,在受洗之後,接著舉行洗腳禮;通常由主教主持洗禮,然後由其他神職人員給新受洗者洗腳(Ambr·Sacr.3,4. ( CSEL 73, 39)。
Am1brosius ( 333-397)撰文,極力為聖禮性的洗腳禮辯護。他認為只有神聖靈的啟示,方能明白洗腳的“聖禮性”;就是跟從主耶穌三年的彼得,尚且不能憑己意明瞭洗腳的“聖禮性”
(myst.6,31(CSEL 73, 102〕)。他強調洗腳的必要性,而把洗腳當成洗禮的一環。他並且再三地對信徒們舉證,米蘭教區所行的洗腳是真理的正統;羅馬教區廢棄洗腳,是從這正統得救之道中墮落的結果(Sacr.3,5[CSEL 73,40])。他也極力反駁那些主張洗腳只是為了實踐主所訓示,相愛、服事、謙卑諸信德的人之謬論(SaCr.3,1,5[CsEL 73, 40])。
亞力山大學派的大師俄利根(Origenes),卻以“象徵”的意義來解釋洗腳。他認為洗腳的精意不是在實際動作上效法主耶穌“那一次”洗腳,而是效法他藉著洗腳所教訓我們的靈修之道。我們的罪在洗禮時已全被除淨,而不是藉著洗腳除罪;若是要等到洗腳罪才得赦,洗禮的赦罪功效就被打折扣了。基督徒應該時常實行“彼此洗腳”的聖訓,這才是主耶穌的吩咐。
奥古斯丁(Augustinus)在米蘭的時候,熟悉了洗腳的實踐情況,並為我們留下了珍貴的報導。他說,有些人不願在受洗的當天領受洗腳,免得洗禮的效果受損;有些人為避免被濫用的危險,而乾脆從教會的聖禮專案中刪除洗腳。但是還有人繼續實行洗腳(ep.55, 3D[ CSEL 34,2, 207f 〕)。
主後三○六年,在西班牙本土所舉開的第一次大公會議“Das KonziiVon lberls”(Cn.48[2,8 Bruns]),曾對洗腳的聖禮性提出討論。最後在決議文“Kanon 48條”中,禁止主教及教士給新受洗的人洗腳(一次聖禮性的洗腳),也就是受洗者不再接受主教或任何神職人員的洗腳。從此之後,在西班牙的基督教會中,再 也找不到實行洗腳的痕跡了。
到了卡洛林時代(KarolInglsche Perlode 768-814),由羅馬所頒行的崇拜規條,在各地教會強制執行,因而在法國地區所實行的洗腳禮漸行消失。到了十一、二世紀,洗腳禮在愛爾蘭地區的教會, 也杳然無蹤了。但是謙卑服事的多次“彼此洗腳”(約十三14),在修道院及虔誠派的基督教團體中,目前仍然在實行,而未被廢除。
上列的歷史資料顯示:
①使徒們一致認定,主耶穌所施行的洗腳是一種聖禮,與洗禮有“相關性”,並且把這聖禮傳到安提阿。
②米蘭大主教Ambrosius不顧忌反對浪潮,極力主張洗腳的“聖禮性”效果。
③洗腳禮有除淨罪愆的功效,即受洗後的小過犯;並不是說,洗禮沒有完全的除罪功效。
④洗腳乃屬於洗禮的一環,在施行洗禮之後,接著為受洗者舉行洗腳禮。
⑤西班牙的教會所以會廢除聖禮性的洗腳,乃依據主後306年在西班牙舉開的第一次大公會議之決議。
⑥聖禮性的洗腳,在法國地區,消跡於八、九世紀;在愛爾蘭地區,則消跡於十一、二世紀。
值得注意的是,因為洗腳禮乃屬於洗禮的一環,所以新約聖經從未記載,使徒時代那些受洗歸入基督的人,何時接受洗腳禮。同樣的道理,在本會受洗的同靈,每逢作蒙恩見證的時候,無論在文字上或口頭上,也都只說何時受洗,而沒有人說何時受洗腳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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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和谢不敢直接回答“平安”的问题
平安同灵问题的概要:『只要经文里有“与主有份的词句”,教会会去遵循,没有这些字眼的,教会任由信徒自己决定,喜欢做就做,不喜欢做也可以,教会任由它烂掉也不会觉得亏欠神。』
從回应文可以看到,许长老在『顾左右而言他』,谢长老『搬出了古圣徒的理解“废除洗脚礼的史料”』。從两位德高望重的长老的行径看来,他们好像没有答案所以不能直接回答平安的质疑。
LCH“一针见血”的指出他们对Desert Rose 提醒教会在犯『以断章取义解释圣经的毛病』视若无睹。從两位长老的行径一样可以看到,如果他们依据全章经文照实说出文章的原本意思的话,不仅因此失去他们在教会幸苦建立起来崇高的地位,他们更成为千夫所指的改革教会教义的罪人。看来他们心里不怕的是,曲解主耶稣基督的榜样和吩咐,使耶稣的旨意变的黑暗不明(约伯38:2)。哀哉,他们成为在TJC信耶稣的基督徒典型的例子!
同一段经文提到“耶稣洗你,你就与主有份”和“照榜样彼此洗脚”
要做,两个都做!即使你还不愿意明白“耶稣对彼得说的那句话是责骂彼得的”。
但在同一个章节里同时出现的两句话,next to each other,只选择做“耶稣因彼得阻挡他完成洗脚的榜样,责骂彼得的一句话”,却不做“耶稣亲自解释洗脚的目的和吩咐门徒照榜样行彼此洗脚的吩咐”,显得特别刺眼,it is like a sore thumb!更显得教会理解程度幼稚的可怜。
只取一节经文,就立为真理和教义,无视上下文的重要性,已经成为教会的通病(包挂你们在内)。其严重性,已经把教会带离了主耶稣基督吩咐的真理,不知不觉的,教会成为『 取 代 基 督 和 取 代 基 督 真 理 的 工 具』,antichrist!
两位有没有想过,神赐给你们今天崇高的身份地位,岂不是让你们更有权柄,事半功倍的,更正教会错误的理解吗?(以斯帖记)
教会圣职人员不能遵守耶稣吩咐“不能大于主”和“他们本来只是耶稣的仆人和受差遣的而已”,不就是因为没有实行“彼此洗脚吩咐”而妄自为大起来的吗?教会难道可以推搪教育信徒失败的责任吗?
在末日审判时,主一定会问你们“你们看着底下这些人制造谎言,制造假证据,与制造文字狱,陷害主的另一位仆人,竟然也视若无睹,你们以为就能侥幸的逃避这公义的审判吗?”
两位长老和特级长老,你们看到了吗?你们了解耶稣要你们做什么吗?
神一定会问你们,“你们在哪里呀”(亚当你在哪里。创3:9)!你们瞭解你们身在何处吗?
期望你们不要继续成为“反基督的工具”,该是还原基督真理的时候了!
伸直神的道,追回神的教会,是信基督的基督徒人人有责!
真裡已經辯過,外教會不支持真教會的洗腳禮,本會的異議份子也反對洗腳禮。
但是歷史就是真理,絕對無法改變,任何宗教都一樣,沒有宗教也一樣,除非是假的歷史!
回应“废除洗脚礼的史料”:也破除断章取义的阴谋
外教会的古圣徒也是圣徒
谢长老很客观的接受外教会古圣徒对圣经的理解,为了显得他坚持“TJC洗脚礼的典礼性”不是独创的,是有历史可以佐证的。
但长老好像不小心他的理论所含有的言外之意和弦外之音,一个被外教会圣徒遗弃的宝贝,TJC有慧眼重新捡起来了,好像很符合“拾人牙慧”的意思。
在“圣灵论”一书里,可以看到谢长老一样很客观的批评外教会反对说方言的理解,古圣徒一无是处的地方。
同样是外教会的圣徒,在他笔下,可以把它们奉为“圣徒”或是贬为“无知之徒”!(Happy,今天你应该高兴因为谢把你当着是圣徒,改天谢把你当着无知之徒时,你应该高兴不起来;历史就是真理,耶稣的吩咐呢?你老兄真的不能从历史中得到一些比较有用的教训吗?)
古圣徒一大推史料成为长老的当剑牌
弟兄姐妹们,有谁读过这些著作?再加上彻底的研究过?答案是没有,或很少!
看起来,除了圣经以外,还有数不尽的,比圣经记载耶稣所说的吩咐更重要的书。弟兄姐妹们,看你们还不还闭住口呢!
提出这许多古圣徒,再精简的下了六条短短的定论,让我们这一群没有读过书的信徒,无言以对,无从下手,更无从反驳!他老人家要说什么就说什么,这应该是他老人家惯用的手段,高明!
想一想吧:
(1)有谁能反对『使徒们一致认为洗脚是一种圣礼』?
(2)有谁不替米兰大主教奋身不顾的精神掉眼泪,而否定他的理解为真理呢?
(3)洗脚礼有除尽罪愆(小过犯)的功效,有谁敢问出自圣经哪一本书?(把罪分为大罪,小罪,致死之罪,不至于致死之罪,不都是外教会的哲学理论吗?)
(4)洗脚乃属于洗礼的一环,有谁敢问,为什么主耶稣基督只吩咐使徒们到处传福音时,为什么遗漏了吩咐洗脚呢?『马太28:19-20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或作给他们施洗归于父子圣灵的名) 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4)还是第四点:有谁敢问,洗脚是除尽(受洗後的小过犯)罪愆,那么教会只替信徒在受洗後從洗礼场走回教会途中所犯的过错,之后的小过犯就不必再除尽吗?荒唐之至的理论!
(5,6)在TJC,有谁有这智慧知识,能不同意废除洗脚礼是错的呢?
上下文不重要吗?
但从头到尾,谢长老完全不提“要了解圣经记载的原本意思,研读上下文是重要的”。
为什么呢?
容我以非常尊敬的语气,大胆和不客气的说出来,因为谢长老就是『教会断章取义的始祖』,圣灵论就是明证!
在洋洋大观的圣灵论一书,中间出现一句短短的定论,长老非常精简的说了一句“要了解圣灵和说方言,只能查使徒行传”。
呜呼!哀哉!上下文,前后文,整本圣经,谈论神的灵的地方只在使徒行传!
箴言24:12你若说,这事我未曾知道。那衡量人心的,岂不明白麽。保守你命的,岂不知道麽。他岂不按各人所行的,报应各人麽。
断章取义的阴谋
弟兄姐妹们,引导教会继续走向断章取义理解的,就是这些道貌岸然的人。他们不过是想以这种方法『 取 代 基 督 和 取 代 基 督 真 理 』。
起来吧!该是反对这些人的时候了!
使徒保罗说,有人会指责我们的反对是属血气的,但我们却必须勇敢的面对这些指责的人。(哥林多後书10:5有人以为我是凭着血气行事,我也以为必须用勇敢待这等人,)
使徒保罗要我们攻破阻拦人认识神的计谋和那些自高是事。(哥林多後书10:5将各样的计谋,各样拦阻人认识神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将人所有的心意夺回,使他都顺服基督。)
Dear平安:
謝謝你的指教。小弟非常贊成你的見解,就是:身為基督徒理當完全聽從主耶穌所有的吩咐。誠如小弟開頭所說的,洗腳禮有二種洗腳意義:主耶穌洗門徒的腳(聖禮及教訓);門徒彼此洗腳(教訓)。聖禮和教訓哪一個重要?形式和精意哪一個重要?小弟照你的邏輯揣測,應是都重要吧!因都是主耶穌的吩咐。旣然是聖禮必然有一固定形式而且是主耶穌所親自示範的如浸禮(聖禮及教訓)。主耶穌洗門徒的腳因是聖禮,所以主耶穌親自作榜樣,至於門徒彼此洗腳因是教訓所以主耶穌沒有親自示範。聖禮及教訓都很重要,因與得救有關。都很重要,但有先後順序,知所先後則近道矣。耶穌說:「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尙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also)當彼此洗腳」(約十三14)。可見接受主耶穌的洗腳(聖禮)在先,佊此洗腳在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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