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沒有阻擋該隱殺亞伯
Onglets principaux
A. 聯總欲蓋彌彰的說明?
聯總2012.06.08向各教會寄出由「聯總負責人會全體」署名的「真國聯總字第12-035號」「有關停職楊昱民弟兄之傳道者職分的說明」,過了17天,也就是2012.06.25,聯總放棄了先前「全體負責人一致決議」的公文,又向全球各教會再寄出「真耶穌教會國際聯合總會」署名的「真國聯總字第12-045號- 有關聯總網站上之楊昱民弟兄停職事件之說明」之公文。兩版「說明」之間的差異至為明顯。更不可思議的是這兩版所陳列的楊昱民傳道之罪狀有一大部分與開會當天2012.03.22停職楊昱民傳道的第21號案內容完全無關。(三版對照表http://www.sharingbiblewords.com/ymyang/cms/?q=node/1012)
三月聯總以ACBD理由將YM停職,六月同樣的聯總卻說YM被停職的理由是STUA!這裡產生了一個很嚴重的問題: a. 2012.03.24之後,楊昱民傳道被停職的正當性引發遍地質疑聲,不到三個月,聯總已經無法自圓其說,只好在2012.06.08-25間加添罪狀。 b. 聯總幾年來說廢就廢,說立就立的玩弄公文之手法,在這幾個月的「三份不同停職決議,三份不同說明+一份給巴黎教會的單獨說明」表露無遺。甚至連署名「聯總負責人會全體」一致通過(!)的第12-035號的說明都可以在17天後就被棄之如敝屐。代之而起是署名「真耶穌教會國際聯合總會」且內容與「聯總負責人會全體」的說明不同的說明。
弟兄姊妹引領等著聯總出面說明,為何短短三個月之內,聯總自己發出的三版說明內容竟然會有所不同的說明。弟兄姊妹也等著聯總說明到底「聯總」是憑規章的第幾條有權廢掉「聯總負責人全體」的說明?還有,這幾年來隨意造文、發文、廢文,最終引起TJC五十年來最大混亂的「聯總」到底是誰?
B. 無人願意具名的無效公文
如果美國總統沒有在國會通過的法案上簽署,這法案就不能公布,也無效。必定引爆政治危機。1990.04比利時國王拒絕簽署國會通過允許墮胎的法案,結果國王選擇暫離王位,由他人簽署。這是「沒有聖靈」的人光明磊落的良知。但在聖靈充滿的TJC裡又如何呢?大家都知道在某些地區TJC的 組織是政府不承認的,為了規避責任,公文都沒簽名也沒蓋章。誰知四十多年來,堂堂正正大家曾經引以為榮的聯總,最近的公文再也沒有「人」簽名了,落款全都 換成毫無責任擔當的「單位」。就像中國教會的組織一樣。這是否意味著面對聯總忽東忽西的「說明」,無一聯總負責人願意在史料中承擔這說明的真實性的責任? 聯總自己無人簽署,卻發文要全球教會同靈認同這一說明且相信它!
C. 為什麼謊言最終成為事實?
理由很簡單,因為說謊者可以隨便說說,而知道事實真相的人為了揭穿謊言,就得翻箱倒櫃的拿出舊資料來證明這謊言是謊言。到最後累了,說「主責備你吧!」,就隨便它去了。雖然聯總在說裡,連連的引用了幾年來的公文,但誰能知道這些公文本身在「當時被製造出來時」就是建立在謊言之上。就像YM被停職的「3版停職公文」及「3+1版停職說明」一樣。都是公文,都是謊言。
聯總停職「公文」和「說明」不斷的提到YM復職四項原則(他們無法明白問題不在於復職不復職爭執而在於誠實與不誠實的對撞)。相信讀者一定不知道這四項原則是怎樣來的?它是在2010年4月1日的聯總負責人會議裡,由常務會所提的一個冒名又捏造的議題製造出來的:「處理楊昱民傳道控訴案」(!!)。它是幾年來高層製造「除YM」輿論的一環。是的,我知道您很難相信。若非自己遇上我也絕對和你一樣不會相信聯總竟然會如此的從根爛透。這四項原則的成立過程會很快的整理出來公佈在和不流上。
YM七年來在體制內大聲疾呼聯總已經偏離正道了!但越是呼籲,越被打得兇,人工製造出來的公文輿論也就更多,全球TJC面對一封又一封的「公文」,不相信YM是壞蛋也難!如此積非成是到誰再也無法再去釐清了(和不流裡不是有一歷年聯總打楊所使的力道的圖表嗎?http://sharingbiblewords.com/postmail/002/timeline.html)。YM既然在體制內呼籲無人理會,沒人相信,剩下最後的辦法就是:等他們下手,如此才能顯出他們的惡來。
D. 九號案先?二十一號案先?聯總想隱瞞什麼?
署名「聯總」的說明這樣記載:『聯總負責人會於 2012 年 3 月 22 至 23 日在韓國總會開會時,楊弟兄提出第九號案,請檢討「聯總於 2012 年 1 月 20 日發函勸勉楊昱民傳道尊重傳道者職分」之真實性案。常務負責人會鑒於楊弟兄屢次拒絕聯總負責人的勸勉,又質疑聯總所發正式公文之真實性,乃決定向負責人會提出「請檢討楊昱民傳道是否適任傳道職案。」經列入聯總負責人會第二十一號案討論。因此第二十一號案,
很奇怪,聯總公文老說不准YM的東西。
YM明明說「逐漸『顯明』」(越來越清楚,越來越完全),他們偏偏在2012.06.24「說明」的公文裡說YM講的是「改變」!唉,反正公文在他們手上,愛怎樣寫,就怎樣寫,然後蓋個聯總大印,就成「事實」,就成YM的「真實罪狀」!古人說:「欲加之罪,何患無詞」。然古時還得費一番心思去製造罪證(如但以理的遭遇),但今天的聯總可以毫不費功夫的隨便說說,然後奉主耶穌聖名蓋個大印,對方的罪就這樣定了。
當2008年聯總以高票通過YM親自提的(這次不是別人冒名提的)「真理一次交付,逐漸顯明」之後(論文連線:http://www.sharingbiblewords.com/ymyang/cms/?q=node/49 & http://www.sharingbiblewords.com/ymyang/cms/?q=node/209),「他們」就開始苦思翻案。於是製造了一個「從楊弟兄的證道及論文中發現,原來他所主張的是真理在時間的進程中會改變」的罪名,於是就以堂皇的維護真道之名,行使主控行政權的便利,名正言順的在2010年提出對「逐漸顯明」重新再議。結果再議了半天,所得到的結論是(照抄):「神要給我們的真理已經完全交付在聖經中,而且不改變,教會對真理的認知是神藉著聖靈向我們顯明。」
真不知道這新的決議內容和YM原有的決議文:「(神的)真理一次交付在聖經中,(對人)逐漸顯明」到底有什麼不同?所以YM就說:「倘若這次真理研究會(TRC)真的更改了前次TRC的決議,不就更證明『逐漸顯明』的論說是對的?」想想,「真理研究會」的存在不就是為了尋求神安定在天、存到永遠的真理,逐漸向人顯明的內容麼?TRC若否定了「逐漸顯明」不就否定了TRC本身存在的價值?怎有如此自打嘴巴的TRC?
2010年他們不但想對「逐漸顯明」翻案,同時也繼續討論林永基2007年冒YM名提的「羅馬書」(這次是100%的冒名)。2010年「羅馬書」議題的會議主持人是周惠嘉。經過一陣發言之後,周就要結束討論付諸表決,但坐在主席台右側,也是YM斜對面右邊排頭、靠主席台最近的位子的林大聲的說「沒那麼簡單!」(那聲音的頻率YM印象極深刻)。周楞了一下。接著,柯恆雄、張福華、許彼得三人立刻接手,火力盡出,交叉掩護。張坐YM的右邊,柯在YM的左邊,許在柯左邊的左邊。
休息期間,由柯、許、張(應該還有別人)去擬一個含有(照抄)「神的全智、全能與遍在是絕對的,故在創造之前,神已完全知道人的一切選擇與結局」的決議文。也就是說在你還沒被造之前,神早已經看見你下地獄或上天堂了!說得更明白一點:此時此刻正在讀這貼文且正盡心盡力追求永生的你,其實,在這同一此時此刻裡,甚至在你還沒被造前,神早就知道你的結局了。只是可憐的你不知道,而神也沒有告訴你。所以你非常的相信神對你所說的話,天真的以為神真的會按照「你所說所行」來審判你!別傻了!朋友,一切早已決定。對神來說,在你還沒有被造之前,你的審判早已結案了。
當時,X長老對這還沒表決通過的草擬文提出不同的看法,竟然遭來坐在他正對面的許彼得當場當眾的數落:「你當一位TJC的長老竟然不相信神的全知!」。X長老回答(大意):「你怎這樣說話?如果按照這決議文通過的話,絕對的預定論就成立了。但預定論在台灣的TJC裡還沒被接受呀!」。
X長老可能不知道他是被掃到尾巴了。因為事實上林冒YM名提「羅馬書」用意之一是要藉TRC來合理化他們定「YM否認神的全知」的罪。因為YM曾問:「如果神早就預知亞當會犯罪,請問亞當有沒有不犯罪的可能?如果為了維護「自由」而說亞當有不犯罪的可能,則神的預知就失準了,神的全知也就有問題。反過來,如果為了維護神超準的預知和絕對的全知,因而說亞當沒有不犯罪的可能,則亞當的罪就不在亞當本人,因為他「必須」犯罪才能證明神是這樣預知的」。。
最後,主席宣布表決。兩位資深長老XZ深鎖眉頭,閉目,不動如山。YM睜眼、環顧會議室、深思。三人都不約而同的沒有舉手投贊成。從此「在創造之前,神已完全知道人的一切選擇與結局」就是TJC的真理規模了!朋友,你對這樣的「真理」有不同看法嗎?… 根據四項原則,你必須要徹底從你內心除去這不同的看法!
奇妙的是2008年通過「一次交付逐漸顯明」成為TJC的真理規模,但他們,掌行政權的高層和他們的同工,卻能無視於這「真理」的存在,無視於他們製造出來要強加在別人身上的「真理處理原則」,到處批評這「逐漸顯明」的決議文。林永基甚至還公開整理一個檔案名為「澄清真道」來反對在當時仍然是TJC真理的「逐漸顯明」,發送各地!
誰能去節制他?沒有人!誰能在開會中來檢討他?完全無人!誰能因為他不斷且到處傳講與TRC決議不同論點的觀點而停職他?完全沒有人!
2010年開會後,YM告訴柯張許三人中的一人(大意):「後人將發現2010年在沙巴的真理研究會,因為有你們而變得何等的混亂」。
。
同一年,2010年聯總常務03.31會有一個沒有人具名的提案,提案內容是完全虛無的「楊昱民傳道控訴案」,常務會討論之後,交由隔天04.01的負責人會去處理。(YM註:楊昱民從來沒有提過什麼「控訴案」!要檢驗在這事上誰說了謊,很簡單。如果有,聯總辦公室一定會收到YM「控訴案」的題案表。可是,有嗎!是哪為不敢具名的高手編的?)。04.01柯恆雄在討論這假冒的議題時,三次類比YM「心中有佛,『還能當TJC傳道嗎?』」(這是「他們」第一次最露骨「除YM」的發言。當下會場氣氛凝住,無人接話)。接著,YM被請出會議場,其餘的人做出「四項原則」的決議文(也就是聯「說明」陳列之YM申請復職的四原則)。也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高層見「控訴案」沒有達到「除YM」目的,心不甘?於是在「控訴案」做成決議之後,緊接著又來一個「關懷楊昱民傳道案」。YM再度被請出會議場,其餘的人決定將YM放到台灣大林以表示聯總對YM的愛和關懷。https://dl.dropbox.com/u/58748694/%E8%AA%AA%E8%AC%8A%E8%80%85.pdf
順便一提的:在2010年的TRC和聯總負責人(IAEXCO)會議裡,眼見YM一再被同工聯手「關懷」,沙巴在旁協助會議進行的同工有人哭了。
記下「逐漸顯明 \ 2010年TRC& IAEXCO開會側記」。是幾年來聯總開會很典型的縮影。是聯總公文要遍地TJC信徒必須遵守的某些「真理」形成過程。若違背,其罪,比違背聖經還嚴重**。
**聖經說:要守安息日。你不來,他們頂多勉勵你兩句,不會怎樣的。見到你還是笑嘻嘻。但對於TRC的決議,尤其是出自他們手中的決議,你如果不遵守,那他們絕對不會再對你微笑的。
求神憐憫。
TRC/IA众仁人君子曲解扭曲同工的言语论文
(1)真理一次交付,逐漸顯明
「真理一次交付,逐漸顯明」基本上只是一句形容词,不是一条真理,是杨传道提创的,2008年被通过,记载在TJC的历史上。
「神要給我們的真理已經完全交付在聖經中,而且不改變,教會對真理的認知是神藉著聖靈向我們顯明。」这 是TRC2010年的结论。非常明显的,TRC/IA 众仁人君子 只是拿了杨传道精简的形容词,添加一些细节,把本来精简的形容词弄成一个比较完整的句子,虽然保留了杨传道原本的意思,但这么一来却鹊巢鸠占,以TRC取 代了杨传道的名字。从此在TJC的历史记录里,后人再也看不到杨昱民是这句形容词的创始人。TRC/IA 众仁人君子,你们这种鹊巢鸠占的计谋,连我这个平信徒都可以体会得到,你说全知全能与遍在的神,会不晓得你们这些雕虫小技,会以为你们所作所为为无罪吗? (马太3:7 约翰看见许多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也来受洗,就对他们说,毒蛇的种类,谁指示你们逃避将来的忿怒呢。 3:8 你们要结出果子来,与悔改的心相称)。但愿你们看得懂这句话的意义。
TRC/IA 众仁人君子,你们既然可以扭曲杨传道所提创的形容词的意思,杨传道并没有说真理的原本信息会随时间而改变,杨传道只是说人对真理的理解,会因逐渐显明而被纠正,你们却判断「從楊弟兄的證道及論文中發現,原來他所主張的是真理在時間的進程中會改變」,以此罪名来断定杨传道的罪。那我也可以用同样的罪名,定你们时常更改TJC教义更改真理的罪。TRC/IA 众仁人君子即可以取消杨昱民传道的职分,你们也同样犯了更改真理的罪名,我也可以奉主耶稣基督的圣民取消你们的职责。很公平,不是吗?
(2)神的全智、全能與遍在是絕對的
以神的全知全能与遍在为起点(第一个点),发展出【故在创造之前神已完全知道人的一切选择与结局】的【预定论】(画一条直线)。这推理的例子,很轻易的证明從一个点画出一条直线的弊病。换句话说,这是從一个假设,以人的推理方式推展出的结论,这结论顶多只是一条人的哲理。其探讨的角度是從【神的全知全能与遍在】的角度切入。其探讨的范围狭窄,缺少全面性的查考。因此所得的结论缺少深度,其可信度相当有限。
请问结局是指什么样的结局呢?不是指末日审判的结局吗?在末日审判还没有到来时,神不是差遣主耶稣基督到来与人另立新约,让人可以自由选择,凡信主耶稣基督的人会從死入生,不信的罪已经定了吗?至少新约的救恩是值得考虑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第二个点)。请问TRC/IA 众仁人君子,即然是在探讨【人的结局】,竟然没有考虑到和人的结局息息相关的【救恩】,只单反面的随意发挥【神的全知全能与遍在】,这只能显明TRC/IA研讨真理草率的态度。这种查考真理的弊病,再加上自己看不到自己是草率的,更以人的结论逼迫神的仆人,这情形比断章取义更加可怕。
你 可以想一想,如果人的选择和结局是预定的,应该得救的就会得救,不应该得救的就不会得救;那神何必多此一举,与人從新立约,为必死的人舍命,又吩咐使徒往 普天下做见证传福音。那 神又何必说,不愿一人沉沦却愿万人得救呢?主耶稣也不必说“天国是努力的人才可以进去的”。所以TRC创造出来非常狭义的【预定论】,並不能圆满的解释神 的全知全能与遍在和神立下的救恩。也可以说【预定论】不是神说的真理,TRC/IA 想要把不是神说的话强辩强迫人信这是神的真理,TRC/IA 背后的目的是什么,信徒可以慢慢去体会。
(3)请观看TRC/IA众仁人君子所结的果
TRC/IA众仁人君子,以曲解扭曲同工的言语论文,以谎言支持谎言,你们所结下的这些果子,不是從神而来的,是從说谎之父撒旦而来的;但愿你们能开始结出与悔改的心相称果子来,不然真替你们的救恩忧心。
其 实更使我担忧的是,我们教会的信徒好像遗失了分辨【何谓灵果】和【何谓恶果】的能力。明明看到教会长执结出稗子般恶毒的果实,但從平信徒到教会负责人,從 做传道的直到被按立为长老的,敢挺身而出指出所结的果子是恶果不是灵果的,寥寥无几。敢为了希望这些传得救福音的长执自己也能得救,以爱心勸勉他们,像拿 但先知之对大卫一样,又好像也是寥寥无几。看到这种景况,你能不忧心吗?试想,信徒不能分辨【何谓灵果】和【何谓恶果】,怎么有能力分辨【何谓真理】和【何谓歪理】呢?
如果你认为教会是神的家,那控制住这个家的人,從他们所结的果看出他们是属于撒旦的差役,一个已经不遵守神真理的家,还配被称为【神的家】吗?
如果你认为教会是耶稣的身体,一个不遵照主耶稣基督的吩咐行事的,还配被称为【基督的身体】吗?
如果你认为教会是真理的柱石,一个传扬歪理遗弃神真理偏向断章取义扭曲真理的教会还配被称为【真理的柱 石】吗?
如果你认为教会的银行户口是神的仓库,这些仓库里的钱被用来做恶事,那这仓库还配被称为【神的仓库】吗?
如果信主耶稣基督的基督徒,看到同灵跌倒,他们所做的全是恶事,我们却闭口不言,不向他们传警告,又以钱财支持他们行恶,这种信徒还配被称为基督徒吗?
神把这些被TRC/IA众仁人君子刻意隐藏的恶果显明出来让我们看,不就是应验马太13:26 这句话,【到长苗吐穗的时候,稗子也显出来】,为的是让我们这些平信徒能分别何为恶果,何为灵果,不是吗?如今我们看到的不仅是这些人长苗吐穗长满一树的恶果,他们更利用信徒奉献的钱财到处去宣扬,把恶果当着是灵果好果的思想,灌输给耿直的信徒。你可以想象,等到他们把这酵撒发到全体会众,全团都发了起来。那时【神的家,一个有神的灵,神的真理的地方】,将被腐烂到不可救药的地步;那时信徒才采取行动,会不会太迟一点!
同灵们,全知全能与遍在的神在看着我们这一群基督徒在做什么样的选择。属神的属耶稣基督的,一定不会选择属撒旦的作为,一定不会站在属撒旦差役那一边。神把隐藏的恶果显明,更叫信神而选择站在属撒旦作为那一边的人没有可以推诿的借口。
但愿同灵们可以凴神的教训做出你一生中非常重要的决定!愿神赐你们平安!
使徒行傳中12位使徒為了解決信徒增加後產生的問題,提出原則辦法:
特別指出是由12為使徒的共同決定.(不是少數人的決定)
1.傳道人撇下神的道去管理飯食本不合宜.(使6:2)
2.由信徒直選出七位執事.(使6:3)
3.條件:常被聖靈充滿,為眾人認可所接納的(使6:3-5)
現今違反聖經指示的原則,又無聖靈特別的啟示,走入人意 :
用指定接班人的世俗辦法,產生"不能合一的種子",被魔鬼大得機會.
若對照一下現況 : 是否有暗中操作安排誰要接聯總最高領導人?
: 是否去中國有明(暗)中指定未來誰要接總負責人?
: 是否有去各國教會扶持指定誰才是教會長執治理人?
若有,就是違反聖經教導的原則,造成分裂教會的主因,其他只是枝枝節節,此舉
很容易挑起人性之各種最黑暗面,在教會中不斷發酵,想想有神同在,說話不落空的
撒母耳先知都搞錯 神的旨意,何況一些凡夫俗子? 歸回吧!! 聯總的負責人兄(兇)弟!
属灵的战争,和个人自己得救有关联,也和教会集会组织形式有关系,更和【搞反神的原意,曲解真相,扭曲事实,屈枉正直】陷人于不义有关系。
请击点:属灵战争的第三战:以色列人厌弃神为他们的王
属灵战争的第三战:以色列人厌弃神为他们的王
经文:8:1 撒母耳年纪老迈,就立他儿子作以色列的士师。 8:2 长子名叫约珥,次子名叫亚比亚。他们在别是巴作士师。 8:3 他儿子不行他的道,贪图财利,收受贿赂,屈枉正直。 8:4 以色列的长老都聚集,来到拉玛见撒母耳, 8:5 对他说,你年纪老迈了,你儿子不行你的道。现在求你为我们立一个王治理我们,像列国一样。8:6 撒母耳不喜悦他们说立一个王治理我们,他就祷告耶和华。 8:7 耶和华对撒母耳说,百姓向你说的一切话,你只管依从。因为他们不是厌弃你,乃是厌弃我,不要我作他们的王。
离起初不是很久的一个日子里,这日子很难被肯定下来。但在那日,属灵战争的战火已经被点燃战鼓已经被敲响。神的选民选择走【离开神道】的路,越走越远,越远越乱!
撒母耳记上8章记载着以色列选民属灵战争的最高潮,可以说撒母耳腐败的两个儿子成为以色列选民的借口,彻彻底底的跌入自己私欲所挖掘的深坑里,一发不可收拾。始祖亚当夏娃在伊甸园要与神同等,以色列人在示拿地一心只想传扬自己的名,在撒母耳记上8章,以色列人更干脆不要神做为他们的王了,只愿被他们眼睛可以看见的属世的君王辖制着。厌弃神为以色列人的王,实质上,等于是【以属世君王取代了神的地位】,这就是隐藏在厌弃神背后一个非常可怕的概念。不认【父】为【父】,已经是大罪一条。现在却是认【不是父亲的】为【父亲】,你说这条罪如何断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