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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事發生在真耶穌教會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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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事發生在真耶穌教會以外

 

以下是聯合總會總負責林永基2010.07.14簽名發出給「各國總會」、「聯絡處」、「聯總直屬教會」,副本給「聯總負責人」、「聯總辦公室」的公文。

 

結果:受文者全沒收到這信。但不屬聯總的福清長執會王欽如長老卻成了唯一收到這公函的人!

 

之後,這信被傳到莆田區會。莆田區會轉給YM(聯總負責人)問說聯總負責人是否有收副本?YM說沒有。於是莆田區會將這信件轉給所有的聯總負責人

 

YM開會中兩度詢問林永基,車富銘,另一次Thomas WU和王欽如會談,獲得的資訊是:這信是中國福清寫的,寄給林永基蓋章。偷天換日成為聯總公函。再轉寄回中國給福清長執會。長執會就廣大複印,散佈中國,拿這「聯總公函」來當打莆田的令箭。

 

兩個月之後,2010.9.13日福清長執會(在中國150萬信徒中,照管約16萬人)將和他們毫無從屬關係的莆田區會4名區會負責人和秀山2位同工非法除名了(有點像美總發文將中國雲南和海南島的工人除名一樣)!

 

然而不可思議的是:除名之後,中國已經聯絡上的各地區(60萬人以上),毫不受「除名」影響,仍然與這批被莫名其妙除名的工人一起同工,交流,反而長執會卻被排除在100萬人之外!直到今日。

 

(為了回報林慷慨的奉主耶穌聖名借給假公文,去除心頭大患之恩),福清長執會王在2012.03回報給林八頁控告YM在中國的活動,讓林去處理YM。林2012.03.22上午10h30迅速發下,與會者誰也無從去瞭解控告內容是真是假,三小時後,下午13h30林就拿來當停職YM的證據!等達到目的之後,也就是 2012.03.24之後,聯總對這21號停職案最大宗的八頁「證據」,從此連提都不再提因為沒有一樣指控是事實(中國QQ網路已經人指出八頁裡每樣控訴的不實來。HBL也有轉載 http://www.sharingbiblewords.com/ymyang/cms/?q=node/996)。

 

王(因停職YM有功?無畏「不可與境外宗教人士掛勾」的禁令?)受邀參加2013.03在美國的各國代表大會。盼對這公文仍存疑者,奉主耶穌聖名去請教王長老這信是怎樣來的?但請記得提醒他,我們不希望聽到第四版。

 

以下就是公文的原版。大家來做個遊戲吧!請找找看這信的不對勁之處。

函 號:真國聯總字第10-043

日 期2010714

受文者:各國總會、連絡處、聯總直屬教會

副 本:聯總負責人、聯總辦公室。

 

哈利路亞 奉主耶穌聖名發函

 

主 旨:關於對中國“‘莆田區會’致函全球眾教會的通知”函等有關之聲明

 

說 明

 

一、根據2010年 6月21日, “莆田區會“發給全球眾教會的《通知》函,函中聲稱:真耶穌教會莆田市教會,改稱為“真耶穌教會莆田區會”,“本區會為一自立的行政單位”,“互不隸屬”並說是“(參照馬來西亞一國具有兩個互不隸屬的總會)”的模式。

 

答覆:真耶穌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是合一不能分割的整體,根據聖經的真理和本會的規章制度以及中國的宗教法規,另立“區會“的做法是錯誤的,對教會的團結合一、社會的和諧安定是不利的。根據文中所稱另立“區會”,是參照“馬來西亞一國具有兩個總會“的模式,馬來西亞的國度是聯邦制度並且有地理區隔的因素存在,所以才分別成立沙巴總會及馬來西亞總會,與莆田另立”區會“的理由及性質完全不同。希望能夠體會基督耶穌的心腸,在基督裡合而為一(約17:11-26)

 

二、另據2010年6月21日,所謂“莆田區會“發送過來的報告,要求請張波弟兄速回莆田教會擔任駐牧傳道之事由。

 

答覆:有關張波弟兄在過去擔任聖工期間,曾犯有品德上嚴重缺失,經長執會詳細調查屬實,且當事人承認無誤,受過教會規勸與懲處,並承諾要悔改,但可惜未見認罪悔改之實際表現,現今造成了許多負面的影響,因此不宜繼續擔任本會的傳道人。

 

三、據悉,該“區會“擬定自行按立長執聖職,此舉不符合真耶穌教會的治理體制。希望能以教會大局為重,順服教會的現行體制。

 

四、附上真耶穌教會莆田教會聖職會、負責人會的《聲明》。

 

主的恩惠平安常與您們同在。

順  頌

        以  馬  內  利

                               (林永基印章)

 

 
(找找看答案)列舉其中最粗糙的漏洞:

 聯總公文向來引號用「」而不用 ” ” (這是中國大陸的用法)。

 對教會的團結合一、社會的和諧安定是不利的 很純粹的大陸用語不是嗎?

 另據2010年6月21日,所謂“莆田區會“發送過來的報告 莆田區會根本就沒送過這報告給聯總!這是大陸裡內部的事!   

 張波原屬福清長執會的傳道人。與聯總毫無關係。聯總不但管到別人家務事,連對張波的栽贓和論斷口吻,和長執會的一模一樣!

 

  
試想:這樣明目張膽偽造公文的事如果發生在真耶穌教會以外,當事者能因品德敗壞而不辭職嗎?在外頭絕對不可能發生的,在真耶穌教會裡絕對能!因為真耶穌教會是唯一有聖靈同在,有真神的大能的教會!君不知?這幾年來,在真耶穌教會裡,假公文只要「奉主耶穌聖名」發出,就會立刻變成真的了

 

人們不禁自問:末世真耶穌教會150萬中的24萬同靈(聯總8萬,長執會16萬)是不是已經提前進入了「賣主賣友、任意妄為」的大患難中?
Author: 

這裡沒有可以按贊,否則我一定按下去。 如果有人不敬畏神,做了神不可原諒的事,神將這個人從生命冊除去(除名),那地上的教會除不除名,一點都無關。 如果地上教會將自己當神,"除名"他人,但天父沒有除掉此人,那在審判日,教會主政人必要對此負責。 所以不如用神的愛來行神的工,譲神主導公義之事。 Andrew

Author: 

最糟糕的史學 當今歷史學家都同意「影射史學」是最糟糕的史學,因為其目的並不在 「歷史」本身,而在政治與權力鬥爭,歷史只是用來「借古諷今」、「古 為今用」的素材,只要能作為權力鬥爭的政治武器,哪怕隨意剪裁、歪 曲史實都在所不惜。為了替YM反TJC組織,竟有人把這歪風帶進TJC, 實在令人遺憾。 <> 藉「史」含沙射影 有人一連剪貼多篇張石頭所撰《TJC歷史》的文字,最後加上充滿「道 德批判」的個人評論,其目的並不在「還原真相」,而只是藉「史」含 沙射影,攻擊現行TJC組織。 <> 真想「還原歷史」不會不加查證、比對、檢驗及批判 如果真想「還原歷史」,就不會只引用張巴拿巴之子張石頭這位「業餘」 作者為替父親「平反」在1987年完成的《TJC歷史》。也不會引用之後, 不加查證、比對、檢驗及批判就全盤接受張石頭的說法。 <> 純淨歷史研究變成又髒又臭的權力鬥爭 但是搞「影射史學」者意在「影射」,並進而「論斷」、打擊政敵,歷史 真相根本不是其關懷所在。附和這種「假史學」的討論,只會讓純淨的 歷史研究變成又髒又臭的權力鬥爭,背離了歷史求真的目的。 <> TJC長老忍耐包容、不到不可挽回不輕言懲戒的風範 回到許長老「給人多留餘地」,如此寬厚胸懷實令人敬佩,這也是TJC諸 多牧長在處理教會問題時,向來所抱持忍耐、包容、不到不可挽回不輕 言懲戒的基本態度。 <> 教會作為團體不能沒有「紀律」 教會作為以基督為元首的團體,不能沒有「紀律」,使徒教會更留下諸多 執行教會紀律的範例及吩咐。保羅在提多書一章5節開始談設立「長老」 的資格,接著在9節就說明長老的職責是「堅守」所教真實的道理、將「 純正」的教訓勸化人,把爭辯的人「駁倒」。顯然,「護持」真理是使徒 交託給「長老」最重要的職務之一。 <> 面對歪曲真理必須付諸「行動」 10-11節保羅再說,那些「不服約束」、「說虛空話欺哄人」的「口總要堵 住」,13節更要求「嚴厲地責備他們」,這些都是面對歪曲真理必須付諸 「行動」的明證。提前一3「囑付那幾個人不可傳異教」,一20「把他們 交給撒但」,更是對這些敗壞人信心者作出嚴厲的懲戒。 <> 保羅不是丟給耶穌而是「把他們交給撒但」 傳假道的「首惡」假師傅若堅不悔改,保羅的處置不是丟給耶穌,而是 「把他們交給撒但」、「使他們受責罰」。至於被引誘的信徒,保羅的原則 是百般「溫柔勸戒」,期盼「或者神給他們悔改的心」、「叫他們這已經被 魔鬼任意擄去的,可以醒悟」(提後一25-26)。 <> 故態復萌罵人「有人格分裂症就該就醫」 YM自己痛批「南京簡訊事件」傳言的YM「頭腦有毛病」,卻用疑似分 身罵人「精神性官能失調症?」、「我認識幾位不錯的心理諮商師,需 要介紹嗎?」。疑似分身在3月24日勉強道歉之後,3月27日疑似分身 的園丁又故態復萌,罵人「如果..有人格分裂症,就該就醫」。 <> 褻瀆TJC總會有「祭偶像的邱壇」 罵教會弟兄也就罷了,竟還用褻瀆的話說TJC總會「有兩座邱壇」,把神 的教會污衊成祭偶像的邱壇,這是一時情緒失控,還是放任自己成為謗 瀆話語的出口也在所不惜?(園丁,〈拆除林永基搭建的邱壇〉,下同) <> 替魔鬼「指控神自私、不想讓人眼睛明亮」的謊言背書 傳魔鬼「自存」的假道之外,還替魔鬼背書:「真的,那〝自存非永存 的〞沒有騙你,吃了眼睛明亮了」,給了魔鬼「自存」、「與神同等」的 冠冕還不夠,還要替「被造」古蛇在伊甸園「指控神自私、不想讓人 眼睛明亮、隱瞞真相不讓亞當夏娃知道」的謊言擦脂抹粉嗎? <> 麵酵能使全團都發起,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 保羅說,容讓「更改」福音者的結果就是「一點麵酵能使全團都發起 來」(加五9)。約翰長老對那「越過基督教訓」者的態度是「若有人到 你們那裏,不是傳這教訓,不要接他到家裏,也不要問他的安。因為 問他安的,就在他的惡行上有分」(約貳9-11)。耶穌的態度更是「若是 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太十八17)。 <> 長老會、信義會的懲戒規定 即使向來以教規寬鬆聞名的長老會,在《台灣基督長老教會行政法》 第十二章〈戒規〉第123條也規定:「擾亂教會經勸勉三次仍不反悔者 ,宣告停止會員權」、「受停權宣告仍不改過者,除名」。信義會的《禮 儀手冊》也有「暫時性除名」(暫時停止其領聖餐的權利)及「逐出教會 」的懲戒處分。 <> 「留校察看」一年換來執迷不悟 「留校察看」的「停職」處分,就是希望在真理上歧出的人能醒悟回 轉,但一年來看到的是更執迷不悟的透過網路、全球巡迴宣傳二元神 教的假道,用極不堪的言詞毀謗教會組織及牧長。 <> 如有懲戒也只是印證屬靈生命失喪的光景 「給魔鬼留地步」的後果就是充滿「苦毒、惱恨、忿怒、嚷鬧、誹謗 並一切的惡毒」(弗四31),硬心擁抱假道不回轉,終究會走到被神「 任憑」不可能回頭的地步,是背道者用自己的言行「把自己和基督的 身體隔離」、「自己把自己除籍」,屆時教會紀律的懲戒,也只是印證 那種屬靈生命失喪的光景。 <> 努力過就寬心吧 在此之前,許長老「給人多留餘地」仍是教會努力挽回的基本態度, 我要對所有婉言規勸、致力居間協調、持續代禱者表示敬意。是主揀 選的人就會回轉,努力過後就寬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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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十八年第五次臨時大會,大會第八日為審查本會發源,張靈生在臺上詳盡述說後,經大會審核並通過九項決議,其中第三項為: 「張巴拿巴長老,係宣統二年(一九一○),三月十六日,在曠野禱告時受聖靈,宣統三年(一九一一),二月十一日,請張靈生長老為他施洗。」
七年後(民國二十五年)…
總部十週年,八十五面: 「…尤有奇者,城西南八里村,有張殿舉君,聞悔改赦罪的福音,並行傳二章五節的妙旨,即按理恒心禱告,實行認罪悔改,讚美耶穌,於宣統三年三月十六日,受了靈洗,得了方言,才受教會的冼(注意,實受老會點水之洗),行傳十章,哥尼流同,此事已登香港真理報上……。」 總部十週年,八十六面,張巴拿巴略史: 「於宣統三年三月十六日,果受靈洗,並說方言,後受長老會點水禮,約過二年,就離開長老會。」
七年前臨時大會依據張靈生長老在臺上詳盡述說後,決議中認定巴拿巴是張靈生長老為他施洗。 為什麼七年後的上海總部,卻在教會文宣中指稱張巴拿巴所受的洗是"長老會的點水禮"?
如果看完了張石頭所著的「真耶穌教會歷史」這本書,讓我歪曲了真正的歷史 那麼,已走入岐途的我,能否誠懇拜託客觀的你 對關乎昔日上海總部名譽清白如此重大的一件事情 進行專業的查證、比對、檢驗及批判 我真的很想知道 為什麼上海總部文宣的說法,會完全不同於七年前的臨時大會決議? 為什麼除名前在本會所受的"大水洗",除名後就變成長老會的"點水禮"? 如果經過你客觀詳盡的分析後 證明真的是我先入為主的成見歪曲了歷史 我會很感激你,也會正式向昔日的上海總部公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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