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駁 香草山ralws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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駁 香草山ralws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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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lws說:靈「被造」的能力是中性的,作惡的能力不可歸責於神


說「靈」被造是中性,意就表示有「善」、「惡」各佔50%,又自由意識與無誘惑因素選邊站?


先談沒有任何誘因的天使犯了罪,是因為這「靈」是中性,自發性變化,而選擇善與惡?


  9/5星期四,我要驗證是否真沒有誘因會轉向「惡」,我向多位同事提出說,我要變「壞」。


同事問我為什麼?我說:沒有任何原因。


同事再問我受到什麼刺激嗎?我再回答:沒有任何刺激,所以我要變壞。


同事再問我需什麼幫助嗎?我回答:不需要。


同事說不對阿,會造成你這樣,一定有原因的呀!我再回答:沒有原因。


同事結論是:你神經病!


   9/7安息日,向同靈表達前二天的驗證,結論:你頭腦壞了嗎?


   小小的驗證,就可稍稍知道,依正常人邏輯性思考,有私慾必有誘因,將誘因消音的Ralws,將意志取代,嚴重犯下最簡單的邏輯性問題,意志為犯罪過程,必需有誘因才會有意志的選擇,沒有任何誘因犯罪,只有精神(頭腦)有問題,才有可能發生。


   同理可證,神創造天使,無誘因犯罪,由意志選擇站在「惡」方,這天使就只有發病才有可能驗證ralws的理論,作惡的能力不可歸責於神


但是問題還是在,更嚴重的是,神創造了神經病天使,那神的全能、全智、全善就出現問題了。


 


郭長老談撒但的來歷怎樣?牠是不是自有的?


(歌羅西書一16)因為萬有都是靠他造的,無論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掌權的;一概都是藉著他造的,又是為他造的。


這為德高望重的長老,提出了他自己的看法,但是,TJC一直將它列入標準答案,甚至奉為聖旨看待,如此權威性,不可動搖,一動搖TJC根基立即崩落。


這裡記載萬有、不能看見有包含撒但嗎?郭長老直接判定


我應該這麼說,年少時我受到的宗教教育是這樣說明,撒但來自於天上,因牠自高自大悖逆神,而被打入世間,使其在地上行走,尋找可吞喫之人。


問題在哪裡?撒但來自於天上,認同撒但就是天使,那位天使名叫撒旦,如同天使長叫米迦勒,犯罪後變魔鬼,假設米迦勒犯罪會變什麼?還是魔鬼,TJC這樣的邏輯就通了。


我會認為嗎?不會。


將撒但視為天使的美麗荒繆,是為要圓獨一真神的全能、全智、全善、全知概念説法,但是這樣的說法更帶來獨一真神的創造有問題。


如果再按ralws的發明是由意志變的,會變成怎麼樣?撒但原為尊貴的天使,因為發生了病變(神經病),變的自高自大,而悖逆了神犯了罪,這天馬行空只有Ralws提的出來。


郭長老提的自高自大也是有誘因的成分,以賽亞書十四12~17節談到自高自大是我要(私慾),要什麼?神一切的權柄(誘因),經過意志(過程),產生罪來。所以ralws所論述的與TJC長老所論述又背道而馳,這方面就可以看的出來,表面是論述否定YM,實際是否定TJC。


   承上述,談到以賽亞書十四12~17節中的第12節『明亮之星,早晨之子啊,你何竟從天墮落!』,當時,林永基長老的以賽亞書的課程時,他這一段並沒有很刻意去說明撒但的來源,反而在他的著作中(活讀以賽亞書),意有所指犯罪的天使叫撒但。台上不敢講明,反倒書上論述的很清楚。


   


依TJC理論,對神概念全部崩盤


 無全知  


撒但的原文是敵對者,既然是敵對者,神創造出敵對自己的,創造出會打自己笨蛋?人都沒那麼笨了,更何況神。


不然就是神的全知裡有不知撒但會敵對神。


還是依ralws所談,任由牠犯罪,利用牠完成救恩計畫?


 無全善


  神創造了撒但,造了自己的敵對者(惡),或是如同ralws所論述的得神經病天使,皆不能解釋神的創造裡的美好。 


以上論述都有問題,這如何談論神的救恩?論述概念變成神發明了「惡」打了自己,很生氣(憤怒),就要展現神大能,來滅除惡。(參:郭長老真道提要問答之魔鬼篇第十五)


  論點都太矛盾,死守著一元論,只能再創造新的意念來補,如同破布需拿新布補,新布舊了破了,還是要拿新布補,週而復始,永無止境,那要補到什麼時候?新的意念就沒有人智的問題?如ralws的神經病天使論。


 


用全黑墨鏡看人事物是全黑的


Ralws用全黑墨鏡看YM的理論,當然什麼都看不到,要求別人別用有色眼鏡看東西,總比有人用全黑眼鏡看東西來的好。一個瞎子要求沒瞎之人走路要小心,不覺得很奇怪嗎?

Re:駁 香草山ralws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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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您根本弄錯了,『我要變「」』當然是錯的,難怪『同事結論是:你神經病!』『同靈結論:你頭腦壞了嗎?』

2. 應該是我要變「」才對:我要變成老闆、董事長或總經理,我覺得我一點也不輸他們,我要得到相同的地位,我要得到相同的權力,我要得到相同的福利,我要你們這些同事都聽我的、、,只要大家擁護我,我當上老闆、董事長或總經理後,大家都升職加薪,但要先和我一起幹掉現任的。

3. 撒但犯罪的誘因,就是為何神比牠好、比牠高,牠不是「神經病天使」,如果是的話,牠既然沒有行為能力,不是出於自由意志,就不會被定罪。現任的老闆、董事長或總經理並不是誘因,是我內心想要當老闆、董事長或總經理才是誘因。

   4.『TJC理論,對神概念全部崩盤   無全知、無全善』,這裡你還少說一樣,因為你認為

   你的思考、推論、邏輯、、、,可以把神完全包在裡面,使祂成為「無全能」的神!

   5.[弗 4:22]就要脫去你們從前行為上的舊人,這舊人是因私慾的迷惑漸漸變壞的;

      [雅 1:14]但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

    人自己的私慾就能引誘自己,這些經節就是要告訴我們,不要凡事都推給魔鬼或外界的誘

    惑,就像亞當夏娃把責任推給蛇,神是不接受的!

 

你還太多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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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有趣的人,不管好、壞,你如何講都對,不過,你說的真好,你印證了TJC百年來對神的概念迂腐頑固。


你提的全都是TJC與你的同僚Ralws的問題,並不是我的問題,更不是神的問題,是因為依TJC理論的問題


我對神的概念是全能,而TJC呢?TJC對神的理論不是無全能無能


更糟糕的是,Ralws添加了TJC所沒有的,越加越糟糕,搞的TJC更不像樣。


如果TJC再坐視不管,TJC會被Ralws搞黑掉。


 


  [雅 1:14]但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


這個經節根本沒談到什麼,去看上下文吧!所以你也別再繼續扯因為自己的私慾或誘惑而如何如何,也別再說你受到神的啟示不得不說,還不了解我送你的約伯記四章12~16與四十二7的用意嗎?算了,我還是告訴你吧。


(約伯記四12~16)


我暗暗地得了默示;我耳朵也聽其細微的聲音。在思念夜中、異象之間,世人沉睡的時候,恐懼、戰兢臨到我身,使我百骨打戰。有靈從我面前經過,我身上的毫毛直立。那靈停住,我卻不能辨其形狀;有影像在


 


四十二7 耶和華對約伯說話以後,就對提幔人以利法說:「我的怒氣向你和你兩個朋友發作,因為你們議論我不如我的僕人約伯說的是。


 


到最後的結局,神向約伯的三個朋友發怒,原因是議論不如約伯說的是。


這代表什麼?以利法說謊?神或天使告訴以利法要怎麼反駁約伯?怎會結局是不如約伯說的是呢?


這麼黑暗的東西,會讓人汗毛直立、恐怖、懼怕,會是神或天使?


 


我要告訴你Happy,別認為這是神叫你要這麼說,還無法分辨善、惡的你,如何可以說這是神說的呢?我之前有告誡你靈界的事,還很多你還未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