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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失根的摩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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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根的摩西

    摩西甘心和那人同住;那人把他的女兒西坡拉給摩西為妻。出2:21

  • 該走或留?

    該走或留?

    「楊傳道你好,我目前有一個困擾就是不知道要不要回去真耶穌教會,然後我只要想到真耶穌教會的種種事情就讓我沒有想要回去,但我之前已經在那裡40年了要離開也捨不得,懇請傳道可以給我建議把我這段時間的矛盾與困惑的地方解開,謝謝!」

    Dear xx,平安!

    非常抱歉,讓您久等了。本想接到來信後即刻回覆。不過擔心若在這嚴肅的問題上輕忽忽的帶過去,恐怕招來日後良心會不安好長一段時間。於是抑住立時回覆的衝動,放在心裡反覆思想。畢竟這提問也是十多年來許多弟兄姊妹經常提出的問題。它不只關乎我們自己當下的抉擇,更關乎跟著我們進入真耶穌教會的下一代信仰、以及他們與神的關係和對福音的認識。

    每個人、每個家庭之所以成為真耶穌教會tjc一份子的過程不盡相同,加上大家目前所處的大環境也都不一樣,很難理出一個放諸四海皆可行的方式。以下僅是我個人長年來透過信仰探索所做的整理,願與您分享。

    從少年懂事時起,就參與教會最簡單的各項會議的打掃衛生,扛抬榻榻米等各項會前會後雜工,1989年更拋下世事投身於福音事工,長年深入歐、非洲政治貪腐,治安混亂的地區宣教(tjc),並於1993年起進入聯總負責人會參與聯總體系的全球聖工決策,制訂「得救真理」發給全體教會遵守。如此事奉時間長達五十年。期間無論大小事,無不全力以赴。

  • 淺談新約(書)及第一世紀的洗禮方式、崇拜日和聖餐

    淺談新約(書)及第一世紀的洗禮方式、崇拜日和聖餐
     
    耶穌在「『我』是道路、真理、生命 I am the way, the truth, and the life」裡,宣告了真理是一活潑帶有無窮可能的「生命體」,而不是擺在那裡任人隨意詮釋引來爭論的靜默經文。從此真理不在把玩經文的人手上(如同文士法利賽人),唯有「活出基督」的人才能證明「真理」在他裡頭。
     
    A. 第一世紀只有律法的安息日和星期天的主日
    早期歷史文獻記載:
    1. 保羅往外邦傳福音,首先向猶太人傳。安息日進到猶太會堂,與猶太教徒一起守摩西律法的安息日。外邦人歸主之後,保羅絕對不可能把他們(信耶穌的外邦人。不潔之人)一起帶進猶太會堂裡去守安息日。因而主後90年左右就有文字記載,(外邦)基督徒在主日,太陽日,星期天聚會。因為這一天,對他們來說不但是神創造天地也是主得勝黑暗之日。
     
  • 做自己 Be yourself Sois toi-même

    做自己 Be yourself  Sois toi-même

    對一位從小接受「個體是團體巨輪裡的一螺絲」教育的人來說,人生沒有什麼比「犧牲奉獻,成就集體榮耀」更正常了。至於今天滿天響的「做自己!」在那時代聽來特別刺耳。

    曾幾何時,這帶動群體穩定向前的「生命價值」,隨時間的推移,遇上自由民主和個人主義的興起。默默在角落為群體而活的螺絲,恍然大悟地發現,那些宣講「巨輪說」的統治者,他們自己的個體並沒有在巨輪內,而是高立在巨輪之上,坐享巨輪運轉時所產生的能量!於是明白原來「巨輪說」是在位者,為了要引發廣大個體,用悲壯的情緒,甘心樂意為主政者隱藏在巨輪背後的利益犧牲奉獻。所編造出來慷慨激昂,美麗悲戚的圖像,

    人們為了擺脫千年來凡事必須遵循規矩,環顧左右,以至於連呼吸都無法自然順暢的重壓,使盡丹田之氣,從心底吶喊出「做自己!」,成了當今釋放自己,勉勵他人的箴言。

    問題是做自己到底要怎樣去定義 ? 是要做回是非善惡由我良心決定,崇尚「我行我素」的那個既定,天生,「我就是這樣」的自己?還是要做一個持定「以耶穌的心為心,不單顧自己,也顧念他人」的那個不斷改造舊我,雖千夫所指也要活出基督的自己(腓2:4-5)?

  • 細想「登山寶訓」(六之四) 四、論起誓、五、論愛仇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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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細想「登山寶訓」(六之四) 四、論起誓、五、論愛仇敵

     

              【經文】《馬太福音》第五章:33~37節

     

     四、論起誓

    (一)、論起誓的真意

    主耶穌在登山寶訓中的許多論述常常是為了要駁斥文士與法利賽人對百姓律法的錯誤教導。請注意!主耶穌從來沒有否定或廢棄舊約律法,卻是提醒或強調舊約律法的「精意」而希望百姓確實依從律法的「真意」去行!

    文士與法利賽人教導百姓你們又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背誓,所起的誓總要向主謹守。」(太五:33)。實際上在舊約摩西律法中是找不到這句話。

    熟悉律法的文士與法利賽人清楚知道十誡的第三誡:「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出二十:7;申五:11)也很清楚《利未記》第十九章12節:「不可指著我的名起假誓,褻瀆你神的名。我是耶和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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