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中的「行道必勝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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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救在乎因信稱義,重生者必能行出律法的義來
\ 兼論預定論的迷思
幾點認識:
1. 「預定論」起源於第四、五世紀天主教教父奧古斯丁(Augustine 354-430),歷經各時代的接受與修正並為改教者路德(Luther)、加爾文(Calvin)和慈運理(Zwingli)所繼承,並做某些程度的更改,如今已找不到一統的「預定論」之說法,更證明了「預定論」的非真理性。
2. 預定論最大的錯誤在於不得不將撒但的作為也當成「預定」的一部份。將撒但的破壞說成「是神所允許的,所以必定有神美好的旨意」。
3. 「神的愛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撒但的作為」(約壹 3. 8),神和撒但互為仇敵,彼此之間只有互相「破壞」,必然沒有「互補」的可能。「義和不義有什麼相交呢?基督和彼列(撒但)有什麼相和呢?」(林後 6. 14-15)!
4. 若果真有「預定」,則神在創世之前必然預定了「預定得救」和「預定不得救」兩種人。「預定得救」的尚可歡喜的引用「神在創世以前就在基督耶穌裡揀選了我們﹍,預定我們藉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弗 1. 4-5);那「預定不得救」的人呢?豈不是說「神在創世以前就預定了撒但來迷惑我們,讓我受永刑」?
5. 預 定論如果成立,最可怕的是「撒但」必然在神的「預定」當中扮演極重要的角色。因為沒有撒但,神就無法讓「預定不能得救」的預定計畫成為事實!依據「得救的 人少」之理念,則神在創世以前決定交付撒但去完成的工作大過於交付給主耶穌基督的!問題是「神的愛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撒但的作為」(約壹 3. 8),神怎會預定基督(完成「預定得救」之工作者)來除滅祂自己交付撒但去做的作為(完成「預定不能得救」之工作)?
6. 預 定論使撒但等同於耶穌基督,是完成神創世經綸的兩大執行者之一,而非神必要除滅的仇敵!撒但的工作只是執行來自於更高一層的「旨意」,如此「人的沈淪」也 是「更高一層」的神隨心喜悅交付「執行官」執行的美好意旨!如此,應該說「神也喜悅人沈淪」,因為這是祂創世以來所預定的旨意,而神的旨意必然是美好的, 是祂自己隨心所欲所喜悅的!
7. 人們不能一面說神預知一切,且凡事已經預定,又說「撒但破壞了神的作為」,這樣的「破壞」必然是「預定」的計畫,並且是神的允許(否則神的全知、全能必然有問題)!在這情況下就不是「破壞」(對抗神的旨意),而是「成就神所預定的」!
8. 現 時流行的「神預知,但非預定」的矛盾在於對人來說「預知」和「預定」是分開的,人可以「預知」明天天氣,但無法掌控,故人的「預知」離「成就」還有一段距 離。但對神來說這兩詞必然是同義詞,因為如果神的「預知」不能「成就」,神的「全知」必然出現問題。按預定論說,一切事物的流轉都在神無上的旨意中。神若 「預知」明天天氣將如何,必然是因為祂的旨意已經「預定」了且給予一切的條件,讓明天天氣如預知的發生。
然而:
1. 如果以:「生有時,死有時,哭有時,笑有時、、、」來說凡是都有預定,則怎會有:「他可以回去,恐怕他陣亡」的指示(申 20. 5-7)?如果早都已經預定,無論在家或在戰場,預定死的時候到了,怎能免?
2. 神見人造巴別塔,就說:「以後他們要做的事,就沒有不成就的了」(創 11. 6)。如果凡事都早已由神預定,誰能說明神在擔心什麼?
3. 神說:「我指望結好葡萄,怎麼倒結了野葡萄!」(賽 5. 1-7)。說明了任憑神傾全力地有多麼大的「預定」之寄望,結果卻事與願違!
4. 其實,「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已經清楚說明了目前在(時空)地上所發生的一切,並非「全是」神的旨意,也非「全是」神的預定!
5. 但以理求明白,神差遣使者去告訴他,之後,(神竟又允許了)波斯魔君去阻擋使者,接著(神又差遣)天使長米迦勒去擋住魔君(但 10. 12-21)!人將問:若這三個動作都是出於神美好的旨意,那神是不是弄不清楚到底自己想要的是什麼?這反反覆覆的一切難道都是神對自己舉棋不定的預定?
6. 哲 學中「神沒有時間觀念,在祂,沒有過去、現在、將來,有的只是永恆的現在」。要知道,這樣的神在是沒有喜怒哀樂,沒有愛,沒有救恩的神。對祂來說,祂未曾 創造,未曾道成肉身來過世上,並且撒但也將未曾被祂得勝。因為「創造」、「道成肉身」和「得勝撒但」都是在一定的時間中完成(請注意,這裡不是人的時間, 是神自己的時間,是神自己的作為和計畫)。當然祂也未曾「指望」:我指望得好葡萄,怎麼倒結了壞葡萄(賽 5.4)?因為「指望」說明了有「現在」和「未來」。
7. 「審判」在預定論中沒有意義的,因為在創造之前,一切已經預定了。按著神絕對的主權和的全知全能,所預定的必然成就,所以審判不是按人的行為審判,而是照著神如何預定。
8. 主耶穌說:「我父工作到如今,我也工作」(約 5. 17),我們不禁要問到底什麼事情讓全知、全能的神工作了至少五千年了(姑且不論科學說宇宙出現已有億萬年!)還做不完?祂怎對那理論上一句話就可以完成的事,竟然預定自己工作這麼長?
9. 聖經中的「預定」是指著神得勝撒但、帶給人類救恩的整個經綸之「預定道路」,而不是針對甲、乙、丙、丁等各人信不信,得不得救的各人式之預定。
神創造的目的和得勝撒但的過程:
獨一真神 仇敵魔鬼 (萬物被造之前的恆常) |
父、子、聖靈 (創造 、 時間) |
獨一真神 仇敵被滅 (得勝之後的永恆) |
↓ ↓ ↓
神 (自存、永存) |
神 天上旨意(非時空之內) ***** 創造(從黑暗中叫出光來,人、善惡樹,時空)… ***** 撒但 (在時間中被得勝) |
神與人(無時空 永恆) 新天新地 ***** 不再有死亡 x撒但被滅 |
神透過創造,藉耶穌滅撒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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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但 (其存在與神無關,最後為神所滅) |
² 撒但的存在和神沒有任何關係,然而牠最終被神所滅,不再存在。
² 神在創世以前預備基督,為了要除滅撒但的作為(約壹3. 8)。可見撒但的作為絕不是來自於「神的允許」!是撒但自己獨立自主對神工作的破壞,也是神創世以先就定意要破壞的作為!
² 撒但和死亡被丟到火湖之後,「創造」任務完成,新天新地於是降臨。
² 神的創造充滿了大能大力,是直接對黑暗權勢的打擊(神在黑暗國度中創造,在「無」裡面叫出「有」來)。當神從黑暗中叫出光(林後 4.6),撒但國度的傾亡,只剩「時間」而已。(人不能假設「神能夠一句話得勝撒但」,這句話,在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之時已經講過了,黑暗雖然被得勝,但仍然存在,於是神就將光、暗分開,接著整本聖經就是得勝黑暗的過程。
² 「時間」和「進入時間之中」是神得勝撒但的一大創造。撒但在神所創造的「時間」中,被神所滅。
羅馬書如是說:
第二章、第三章 |
第四章、第九章 |
第十一章 |
² 神必按各人行為報應各人,凡恆心行善…就以永生報應;卻將患難加給作惡的人。
² 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
² 神不偏待人 |
(指的是託付「神言」的揀選,而非「得救」的預定)
² 神的揀選不在乎人的行為,只在乎召人的主。
² 神愛雅各,惡以掃
² 神要恩待誰就恩待誰
² 這樣選民就比非選民強麼?絕對不是!因為兩者都在罪中(三9)。 |
² 得救在乎各人的行為(因為他們不信,所以被折下來。神向跌倒的人是嚴厲的)
² 神將眾人都圈在罪中,特要憐恤眾人
² 主作了挽回祭,不單是為我們的罪(已聽聞得恩的人),也為了普天下人的罪(約壹二2)。 |
² 羅馬書九章所談的並不是「預定得救與不得救」,乃是「選民」的產生。選民被選是為了神的聖言能夠來到人間以拯救萬民(羅 三2)。若被選先得到神言的「選民」不信,就被折了下來,未被選的非選民,之後,相信了神言,就被接上去!
² 整 本羅馬書所說的不是:「肉體軟弱,不能勝罪;揀選已預定,人豈能對神強嘴麼!」,相反的,羅馬書告訴我們罪如何的進入世界,神如何的透過律法來約束罪,如 何的透過基督來得勝罪,並將我們已經賣給罪的生命與肉身從罪惡之中贖回來。從此,被贖聖徒的生命復活,身體脫離罪的轄制,從此。靠聖靈和神的大愛,必能勝 罪有餘(羅八37)!
² 「恩典」不只是「感謝主赦免我」,好似神未曾給予得勝的力量,羅馬書中的「恩典」乃是「主基督作了贖罪祭,使律法的義成就在隨從聖靈的人身上」(羅八1-4),以及「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抵擋我們?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祂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如今靠著主的救贖,我已經能夠得勝有餘了」!
² 因信稱義的救恩在於得恩典赦罪之後,能夠順從聖靈而「行道得勝」(八章),不在於「因信稱義,從此,不在乎行為,只在乎恩典」。
後記:聖經,神的話語,充滿了「得勝的動力」,當我們遇到阻擋這動力往上騰的經文與故事時,必然是我們對這段經文或故事的瞭解有所偏差。比如,窯匠手中泥(羅九19-21)以及傳道書三章的「凡事都有定期」,讓人頓時失去「得勝有餘」的衝力,必然是因為錯誤的認識。當以「自潔成貴重器皿」和「永生」來對抗「宿命與定期」。
備註:
為要更瞭解羅馬書中「律法」與「得勝有餘」的救贖,請與同一課程中另一講義:「羅馬書中的律法觀」相互對照來讀。願一切榮耀歸主耶穌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