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世學分析-----因利己導至愛失衡
人性就是在一定社會制度和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人的本性。故而本性,並非是一直停留在“人之初,性本善”的,而是受所處社會環境影響的。人性是從根本上決定並解釋著人類行為的那些人類天性。
人性,即人類天然具備的基本精神屬性。這種屬性與礦物元素的化學物理性質一樣穩定,亙古不變,是人類社會的最基本規律。人類社會的一切,都是基本人性的映射。
以小弟對心理學的淺見來講,人有兩個本能:生的本能與死的本能。本能,即本性,是支配人行為最強大、最根本的原動力。生的本能表現為善良、慈愛、寬容等積極正面的行為。死的本能則表現為殺戮、貪婪、自毀等邪惡極端的行為。
從宗教信仰角度講,人有神性(理性),亦有獸性(本能和情感)。從現實層面觀察人的行為,任何人都有善良的一面,亦有邪惡的一面。故人性善惡並存。任何單純強調人性本善或者本惡的觀點,都是不客觀的,都是不符合事實真相的。
但是,無論人性之善還是人性之惡,其最終指向都是利己,故人性本私。利人利己是為善,損人利己是為惡。損人不利己,則屬反人性的愚蠢行為。
利己,是人最終極的根本屬性。事實上,這也是一切生命的最根本屬性。按照一般規律,人性是永恆不變的,不因環境的變化、時間的推移而改變,只是在不同的情境下,具體表現有所不同。
人性不可解放,一但徹底解放人性,則人性之惡無從制約。人性亦不可壓抑,壓抑人性的結果,只能是積累仇恨束縛創造力。人性只可善加引導,抑惡揚善是為正解。
◎從聖經學習---人會愛人是因為懂得複製與心領身受神亙古不變的愛---必歸回尋求他們的神耶和華,和他們的王大衛(何三:5)
丈夫在妻子移情外向,跟從淫夫之後,再接受她回來,根本是鳳毛鱗爪。在以色列的律法中,也嚴定不可再收回離婚已歸於別人的前妻(申二四:1-4)
律法不允許之事
耶和華卻吩咐先知何西阿,不僅要收納行淫離去的前妻歌篾,而且還要愛她這是不合聖經道理的,根本是不可行之事。但是這也恰恰表示:神對人超越理性的愛(耶三:1,20)。以色列人隨從外邦宗教,崇拜偶像行邪淫;但神豐富難測的愛,超越律法,不照所當得的待他們,不永遠丟棄他們,還要再接納他們回來。
歌篾作了先知的妻子,生兒養女,發現家庭生活,非常單調,枯燥無味。或許是參與迦南宗教活動,在崇拜巴力的邪淫儀式中,結識了她的淫夫,而跟他去尋快樂的夢。哪知新夫並不是真的愛她,過了一段時間之後,她的境況非常可憐,竟淪落成市場上的奴婢!
何西阿得神的指示,遠道去尋找買贖她;所付的贖價是十五舍客勒銀子,加一賀梅珥半大麥,約略相當於一個奴婢的身價,三十舍客勒的銀子。如果歌篾人性未泯,見到何西阿這樣不嫌棄她的卑賤,救贖的深愛,是何等的感動!
以色列人也是這樣:他們離開神,行邪淫,亡國被擄到外邦,在凄涼悲慘之中神仍然記念祂信實的約,使他們歸回。神的兒女在恩典中生活,心卻向著外邦正如浪子人在家中,心卻早離開了父家。但他們不久就經歷到歡樂的短暫,跟著來的是啃噬無盡的痛苦。那時,他們就真心歸回了。
◎能夠愛人如己---不是完全因為人類努力,而是因為人性受神愛感動,淨化提昇至神性,身從魂,魂順靈,過程是(感念神浩大之恩,受感學習愛人,爾後又因所愛之人不受愛,或愛人方式錯誤導致灰心埋怨,進而陷入循環期(愛人,失敗),(再愛人,又失敗),反覆循環再掉入灰心期,最後終以禱告等待靈性再次復興之日!
後來以色列人必歸回,尋求他們的神耶和華,和他們的王大衛。在末後的日子,必以敬畏的心,歸向耶和華,領受祂的恩惠。(何三:5)
神豐盛的慈愛,使人感動愧悔,恨惡自己的罪,尋求神。在末後復新的日子,神就賜給他們彌賽亞,就是所應許大衛的子孫,耶穌基督降臨,坐在祂祖的寶座上祂的國權必沒有窮盡。神的子民不僅被接納,還要領受祂的恩惠。
這是何等長闊高深難測的大愛,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
願我等經歷主的愛,知道自己的悖逆,承認罪過,在神的面前認罪痛悔的時候,也就是得赦罪,蒙恩惠的時候。而在日後再次實行愛人道理時,就會因者基督愛的深徹愛得太深,心披聖靈大能徹底領悟耶穌大愛,才能真正的無怨無悔愛人到底!
文:網路